# 贼陷巢县〈（亲见者述）〉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明季北略》
作者：计六奇
时代：清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一
章节：贼陷巢县〈（亲见者述）〉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述巢县两次被贼兵攻陷的经过。第一次在正月下旬，贼兵突至，县令严某轻信不防，遇害身亡，家中妻儿多被杀，百姓死伤逾千，贼兵抢掠财物妇女，释放囚犯，焚烧城门离去。第二次在年底，知县王明德闻风而逃，贼兵入城无所获，焚毁房屋后离去。后文中另提及庚辰、辛巳两年贼复至巢，总计巢县被难四次。本章为亲见者所述，细节具体，如贼兵潜伏城内、以红旗为号等，反映了明末地方官府的应对失当与贼兵给民众带来的深重灾难。

贼兵攻陷巢县，县令严某被杀，百姓遭殃，贼兵四次来袭。

## 正文

贼兵离开庐州以后，正月二十一日到达柘皋抢掠。柘皋是巢县的地界，距离县城六十里。难民奔跑前来报告，县令严某是浙江双林人，向来残酷，得到报告还不相信，反而说：这是响马盗贼罢了，怎么会有流贼呢？反而鞭打报告的人。随后派遣两个人前去侦察。二十二日甲戌卯时，严县令坐着轿子出来，准备关闭城门，经过养济院，突然遇到两个骑兵，手拿红旗，从北门骑马进城，衙役们见了，惊慌逃走，严县令赶紧躲进养济院内，街上寂静没有一个人。两个骑兵骑马到南门，不久返回，随即有五个骑兵跟随着。过了一会儿，又有五个骑兵一队，络绎不绝，聚集依附的人非常多。贼兵登上城，拿着旗子四面挥动，街巷店铺中争相出来响应，都是贼兵潜伏在城内的。凡是平时卖帽卖布、算命看相行医之类的人，没有一个不是贼兵。片刻之间二百多人，随后后队大批到达，约三千人。起初拿旗的两个人，从南门返回，看见院前遗留的轿子，追问县令在哪里，众人把县令交出来，贼兵挟持他到县衙。严县令骂着说：死囚，你今天杀我，以后必定有人杀你。贼兵发怒杀了他，年仅四十岁。他的妻子某氏，长子二十岁，都一起被害。次子十二岁，幼子九岁，仆人背着他们翻墙逃走了。长女十八岁，次女十六岁，有特别的美貌，贼兵把她抱在怀里，让她捧酒杯，女儿举起杯子砸向贼兵的脸，并且骂着说：死贼，你恶贯满盈，皇帝将发兵剿灭你，任凭你杀我，我有什么害怕的呢！贼兵大怒，举刀杀了她。另一种说法说她被带走了。陆孝廉、赵主事都被杀。共杀了百姓一千多人。贼兵刚到就放火，先索取骡马，其次索取金银女子，妇女都用绳子串起来，关在县衙里。大肆淫乱。释放囚犯几百人，愿意跟从他们离开的，就给他衣服和兵器。二十三日，驻扎一天。二十四日，准备去舒城。四门放火，三声炮响，整顿营伍离去。到十二月二十四日庚子，贼兵从庐州又到巢县，知县王明德是江西人，鉴于严县令的教训，预先准备了小船在南关，听说了贼兵到来就上船逃走。百姓奔跑逃窜，贼兵进城后，没得到什么，烧了几间房屋就离开了。后来庚辰年、辛巳年两年，贼兵又到巢县，如此巢县遭受灾难一共四次了。

## 关键人物

- **严某**：巢县县令；面对贼兵，他轻信不信，最终遇害
- **严令妻某氏**：严某之妻；与长子一同被害
- **长女**：严某长女；被贼兵挟持，以杯击贼并骂贼，被杀害
- **陆孝廉**：孝廉；被杀
- **赵主事**：主事；被杀
- **王明德**：巢县知县；闻贼至即登舟走，弃城而逃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贼兵离开庐州，正月二十一日到柘皋抢掠；难民奔告，县令不信
- **本章前段**：贼兵潜入巢县，县令严某匿于养济院；贼兵发现并挟持县令
- **本章前段**：严令骂贼被杀，家眷遇害；严令被杀，妻、长子、长女被害，次子幼子逃脱
- **本章前段**：贼兵杀戮百姓，抢掠财物；百姓死千余人，妇女遭淫辱，囚犯被释放
- **本章中段**：贼兵离开，前往舒城；四门举火，三炮振营而去
- **本章后段**：十二月二十四日，贼兵自庐州复至巢县；知县王明德乘舟逃走，贼兵焚毁房屋后离去
- **本章后段**：庚辰、辛巳两年，贼兵又到巢县；巢县共遭难四次

## 地点

- **柘臯**：巢县属下的地方，贼兵先劫掠于此
- **庐州**：贼兵来此和离去的地方
- **舒城**：贼兵从巢县前往的地方
- **南关**：王明德预备小舟之处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反映了明末地方官府应对失当、贼兵给百姓带来巨大灾难的历史情境。

## 标签

- 贼
- 严令
- 杀
- 百姓
- 焚
- 劫掠
- 知县
- 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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