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孝子〔家〕𦶟火不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明季北略》
作者：计六奇
时代：清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二
章节：孝子〔家〕𦶟火不燃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孝子郭亮的事迹。郭亮是湖广孝感人，虽未读书却天性至孝。天启四年母病，他割右臂肉进母，母病愈；崇祯二年父病，又割左臂肉进父，父病亦愈。父母去世后，他独任祭葬，守墓六年，不解衣理发，悲泣致盲。流贼经过其庐，多次放火不燃，惊问得知是孝子家，下马罗拜而去。篇末借李凤翔与王钺之言，议论割股虽非中正，但在至情之下可以理解。

郭亮两次割股疗亲，父母病愈，父母死后守墓六年，流贼火烧不燃而拜服。

## 正文

郭亮，是湖广孝感人，是个穷人家的儿子。他没有读过书，不识文字，但天性纯厚。天启四年，母亲李氏生病，郭亮向天祈祷，请求代替母亲去死，于是割下右臂的肉给母亲吃，母亲吃了以后病就好了。崇祯二年，父亲郭维志又病重，郭亮又割下左臂的肉给父亲吃，父亲的病也好了。过了几年，父母相继去世，郭亮独自承担祭祀和安葬的事，不连累兄弟。有人看重他贫穷却孝顺，赠送财物给他，他都推辞不接受。他在墓旁筑了一座小屋，用柳条编成篱笆，用土堆成床，睡在草垫上、枕着土块长达六年，不脱衣服，不梳理头发。每次设祭时，就悲伤痛哭，因此双目失明。流寇经过他的小屋，多次放火，但烟火熄灭，烧不起来。他们感到惊骇，询问后得知是孝子的家，便下马围绕行礼，然后离去。

割股疗亲的事，法令是禁止的。然而从身体是父母所生这个角度来说，儿子的身体原本就是父母的身体，并不是从外面得来的。曾子说不要毁伤身体，要能竭尽全力。为了亲人而爱护自己的身体，不毁伤，是指不要被他人毁伤。如果是为了亲人而毁伤，有什么伤害呢？好啊，李侍御凤翔的话说：也知道割股不是中正之道，但情到悲伤时，哪里是假装的呢？王威宁伯钺题舍身崖说：此身如何容易舍，舍时除是为君亲。就这两句话，可以以此来评论孝子了。

## 关键人物

- **郭亮**：孝子；本文主角，割股疗亲，守墓六年，孝行感动流贼
- **母李**：郭亮之母；生病，郭亮割臂肉治愈
- **父维志**：郭亮之父；病重，郭亮割臂肉治愈
- **李凤翔**：侍御；言论被引用来评论割股之事
- **王钺**：威宁伯；题诗被引用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母李病，郭亮吁天乞以身代，割右臂肉进母；母食之病愈
- **本章叙述**：父维志病笃，郭亮复截左臂肉进父；父病亦起
- **逾数年**：父母卒，郭亮祭葬独任，不受赗赠，守墓六年；目盲，流贼拜服而去

## 地点

- **湖广孝感**：郭亮的籍贯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通过郭亮的事迹，展现了明代后期对孝行的推崇，以及割股疗亲这一争议行为在当时的评价，同时也反映了流贼对孝子的敬重，体现了孝道在社会各阶层中的影响力。

## 标签

- 孝子
- 割股
- 至性
- 天启四年
- 崇祯二年
- 苫块六年
- 流贼
- 下马罗拜
- 舍身崖
- 割股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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