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传廷杀贺人龙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明季北略》
作者：计六奇
时代：清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八
章节：孙传廷杀贺人龙

## 本章概览

贺人龙与李自成同乡，以诸生从军，屡破贼有功，叛将剧贼多归附。襄城之役后，朝廷怀疑他暗通贼寇，密令孙传廷杀之。孙传廷在西安召集诸将，缚杀贺人龙，并将其兵分隶诸将。贼寇闻讯举杯相庆，称贺风子死则取关中如拾芥。作者评论贺人龙虽有骄蹇之罪，但功不可掩，引用楚杀子玉、宋杀道济、宋杀武穆的历史教训，叹惜朝廷轻杀良将。不到两年潼关失守，可见贼言不虚。又叹贺人龙居功自傲，三檄不至，兵噪西归，终究自取灭亡。

孙传廷奉密敕在西安斩杀骄将贺人龙，贼寇闻讯庆贺，后潼关失守，验证其言。

## 正文

早先，崇祯十一年戊寅冬，大清军队入侵，朝廷将陕西巡抚孙传廷改任为保定总督，孙传廷以耳聋为由推辞，未被允许，不久便被逮捕。到了崇祯十五年壬午正月，重新起用孙传廷为兵部侍郎，督率陕西军队剿灭贼寇。四月，孙传廷发檄文召集诸位将领到西安，将贺人龙捆绑并斩首。诸位将领无不震惊失色。于是将贺人龙的部队分编到诸位将领麾下。贺人龙是陕西米脂人，与李自成是同乡，最初以生员身份效力，多次杀贼有功，叛将和强贼大多归附他。襄城之战后，朝廷怀疑贺人龙暗通贼寇，秘密下令孙传廷斩杀他。贼寇听到消息，举杯相庆说：贺风子一死，取得关中就像捡拾草芥一样容易。

贺人龙虽有骄横跋扈的罪过，但他的功劳不可掩盖。从前楚国杀了子玉，晋文公高兴；刘宋杀了檀道济，北魏人庆贺；赵宋杀了岳飞，金人庆贺。国家有良将，是敌人所畏惧的。即使有其他过失，也应当宽恕他。为何轻易杀了他呢？曲端屡立大功，而张浚却杀了他。载入史册，至今令人遗憾。傅廷对待贺人龙，恐怕和这相同吧？不到两年，潼关失守，贼寇“拾芥”的话，确实不是欺骗。

唉！做臣子的，立功并不难，难的是居功自傲。贺人龙以生员出身，屡破贼寇，可称一时豪杰，等到会师攻打献贼时，三次檄文他都不来，士兵喧哗西归，这哪里是做臣子的道理？在西安被绑杀，虽然是朝廷过分猜疑，也是贺人龙自取其祸。

## 关键人物

- **孙传廷**：兵部侍郎、督陕兵剿寇；奉密敕在西安斩杀贺人龙，分其兵众
- **贺人龙**：陕西米脂人，诸生出身，屡杀贼有功；因骄蹇及暗通之疑被斩，其死使贼寇庆贺
- **李自成**：贼寇首领，与贺人龙同邑；作为贺人龙同乡，贼军因贺死而庆贺

## 时间线

- **崇祯十一年戊寅冬**：大兵入，改陕抚孙传廷保定总督，传廷以失聪辞，不许，寻逮之；孙传廷被逮
- **本章叙述**：起传廷兵部侍郎，督陕兵剿寇；孙传廷受命督陕兵剿寇
- **本章叙述**：传廷檄召诸将于西安，缚贺人龙斩之，分其兵隶诸将；贺人龙被斩，兵权被分
- **当时**：贼闻贺人龙死，酌酒相庆，言取关中如拾芥；贼寇庆贺，增强信心
- **不二载**：潼关不守；印证拾芥之言

## 地点

- **西安**：孙传廷在此缚杀贺人龙
- **潼关**：不二载而潼关不守
- **米脂**：贺人龙与李自成的籍贯，同邑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记载了明末朝廷疑杀大将贺人龙一事，反映朝廷对武将的猜忌，以及杀将对军心与战局的影响；同时借历史典故强调良将之死对国家危亡的警示。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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