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税停刑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明季北略》
作者：计六奇
时代：清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八
章节：免税停刑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崇祯年间的一系列仁政举措。二月发国库银两赈济山东饥荒，并免除各省直十二年以前的税粮，严禁官员混征，百姓欢呼称庆。六月又免除开封等地的田租，并下令各省直停刑三年，以示宽恤。十月赏赐贫民米布，闰十一月下诏罪己。这些措施反映了朝廷在面对灾荒与民困时，试图通过减免赋税、停刑、赈济等方式缓解矛盾，同时以罪己诏自省。本章简洁记事，按时间顺序列举几项具体政令，展现崇祯朝行政举措的一个侧面。

本章记载崇祯年间朝廷多次施行免税、赈济、停刑等仁政，并下罪己诏。

## 正文

二月，发放国库银两二万，赈济山东，免除各省直在十二年以前拖欠的税粮，有关部门如果混征的治罪，百姓欢呼庆贺。六月，免除开封、河南、归德、汝州去年的田租，并下令各省直停止用刑三年。十月，赏赐贫民米布，闰十一月，下诏罪己。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发帑金二万，赈山东，免省直十二年以前税粮。；有司混征者罪，百姓欢呼称庆。
- **本章叙述**：免开封、河南、归德、汝州去年田租，谕各省直停刑三年。；下令各省直停刑三年。
- **本章叙述**：赐贫民米布。；贫民获得米布。
- **本章叙述**：下诏罪己。

## 地点

- **山东**：赈济地点
- **开封**：免除田租的地区
- **河南**：免除田租的地区
- **归德**：免除田租的地区
- **汝州**：免除田租的地区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崇祯朝面对天灾人祸时，通过减免赋税、赈济、停刑等举措试图缓和矛盾，并以罪己诏自省，反映了明末政务应对与社会状况。

## 标签

- 发帑金
- 赈山东
- 停刑
- 下诏罪己
- 百姓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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