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
贾士奇辱施召征
贾士奇因微隙辱殴施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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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贾士奇因施召征未作揖及刺名大小而辱骂殴打,最终召征赔银四两才了事。
阅读提示
注意事件起因细节:未作揖和刺名大小皆小事,但引致冲突,并注意贾士奇恃李元胤之势的背景。
谢恩辱骂刺名调停代款
十一月初一(辛酉),文选施召征谢恩时,同班舞蹈行礼的有两人:一是本兵曹晔,一是銮仪司贾士奇(□为现通谱李元胤)。召征没有向士奇作揖,士奇大怒,指名辱骂。召征起初不明白,等到恶言出口才察觉;推说眼睛近视,应当登门请罪。睡也出面调解,士奇怒气稍解。到初四日,在道上相遇,士奇捋起袖子要殴打。召征避开退让,细问原因;士奇见召征在别处写的名字颇小,而“请荆”二字独大,认为他故意欺侮。召征闭门三天,几乎费尽调解,代付四两银子才平息此事。无非是倚仗李元胤而放肆罢了。
士奇,湖南人;起初任守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