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举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明史》
作者：张廷玉等
时代：清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选举三

## 本章概览

明朝选举制度经历了一场从荐举盛行到科举独尊的深刻转变。洪武初年，太祖朱元璋广开求贤之门，无论是儒士、隐逸还是平民，只要被举荐便可破格任用，甚至出现儒士直接拜为尚书、侍郎的盛况，荐举成为入仕主途。但科举复设后，两种途径并行，至永乐以后，科举日益重要，荐举逐渐沦为具文。与此同时，铨选制度日趋严密，吏部掌文官选授，分为进士、举贡、吏员三途，但弘治、正德后，进士与举贡高下悬殊，形成积重难返的格局。考察方面，京察六年一次，外察三年一次，以八法考核官吏，被处分者永不叙用。保举之法曾作为铨选辅助，一度使吏治蒸蒸日上，但后因弊端丛生，终明世不再实行。制度变迁背后，折射出皇权、阁权与科道之间的权力博弈，以及官僚体系由开放走向封闭的历史轨迹。

本章详述明代选举制度，包括荐举贤才和官员铨选、考满、考察之法。

前半部分介绍荐举制度从明初到崇祯的演变，后半部分详述文官武官的铨选、考满、考察及保举等制度。

## 正文

太祖攻下金陵，征召儒士范祖干、叶仪。攻克婺州后，召集儒士许元、胡翰等人，每日讲解经史治国之道。攻克处州后，征召年高博学的儒士宋濂、刘基、章溢、叶琛到建康，修建礼贤馆安置他们。任命宋濂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章溢、叶琛为营田佥事，刘基留在军帐参与谋划议事。甲辰年三月，太祖敕令中书省说："如今疆域日益扩大，文武人才都要任用。卓越奇伟的人才，世间难道会没有吗？他们有的隐居山林，有的埋没在士卒之中，如果不是在上位的人开导选拔，他们就没有机会展现自己。从今以后，有能够上书陈述建议、阐明治道、武略出众的人，参军和都督府要详细列名上报。有的人不擅长写文章但见识可取，允许他们到朝廷当面陈述其事。郡县官员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虽然熟悉政务，但精力已经衰退，应当命令有关部门选拔民间俊秀，年龄在二十五岁以上、资质聪明敏锐、有学识才干的人，征召到中书省，与年老的官员参酌使用。十年以后，年老的人退休，而年轻的人已经熟悉政务。这样人才就不会缺乏，官职也能得到合适的人选。将此事下达有关部门，宣布这个意思。"于是州县每年举荐贤才以及武勇谋略、通晓天文的人士，间或也包括兼通书法和律令的人。不久又严格选举的禁令，有胡乱举荐的人就逮捕治罪。吴元年，派遣起居注吴林、魏观等人携带钱帛到四方寻访遗落的贤才。洪武元年，征召天下贤才到京城，授予他们郡守县令的官职。同年冬天，又派遣文原吉、詹同、魏观、吴辅、赵寿等人分赴天下，访求贤才，各自赐予白金后遣送他们出发。洪武三年，告谕朝臣说："六部总领天下政务，不是学问渊博、才德兼美的人，不足以担任这些职位。考虑到有隐居山林，或者屈居下僚的人，命令有关部门尽心推访。"洪武六年，又下诏说："贤才是国家的宝物。古代圣王为求贤而劳苦，比如殷高宗对于傅说，周文王对于吕尚。那两位君主，难道是他们智慧不足吗？他们急切地寻找筑墙和敲鼓的工匠，是因为贤才不具备，不足以治理国家。鸿鹄能够高飞，是因为它有翅膀；蛟龙能够腾跃，是因为它有鳞鬣；君主能够治理好国家，是因为有贤人作为辅佐。山林中德行文艺可称道的人士，有关部门要采择举荐，备好礼节遣送到京城，我将任用他们，以求达到最好的治理。"这一年，于是停止了科举考试，另令有关部门察举贤才，以德行为根本，文艺为其次。察举的科目有：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弟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都以礼节送到京师，不按常规提拔任用。而各省的贡生也通过太学进用。于是停止了十年的科举，到洪武十七年才恢复科举，而荐举的办法并行不废。当时朝廷内外大小臣工都可以推举人才，下至仓、库、司、局等各种杂流，也命令他们举荐文学才干之士。被荐举而来的人，又让他们转而推荐他人。因此山林岩穴、草野贫居的人，没有不能使自己通达于朝廷的，由平民而登上高官的人不可胜数。年高博学的儒士鲍恂、余诠、全思诚、张长年等人，年龄九十多岁，被征召到京城，立即任命为文华殿大学士。儒士王本、杜斅、赵民望、吴源，特设四辅官兼太子宾客。贤良郭有道，秀才范敏、曾泰，税户人才郑沂，儒士赵翥，从平民起家担任尚书。儒士张子源、张宗德担任侍郎。年高博学的儒士刘堉、关贤担任副都御史。明经张文通、阮仲志担任佥都御史。人才赫从道担任大理少卿。孝廉李德担任府尹。儒士吴颙担任祭酒。贤良栾世英、徐景升、李延中，儒士张璲、王廉担任布政使。孝弟李好诚、聂士举，贤良蒋安素、薛正言、张端，文学宋亮担任参政。儒士郑孔麟、王德常、黄桐生，贤良余应举、马卫、许安、范孟宗、何德忠、孙仲贤、王福、王清，聪明张大亨、金思存担任参议，那些显赫提拔的人就是如此。那些逐渐晋升到显贵职位的人，又无法计算了。太祖曾告谕礼部："经学明白、德行修洁、通达时务的人士，征召到京城。年龄六十岁以上七十岁以下的，安置在翰林院以备顾问。四十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在六部及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两司使用。"大概当时，做官没有其他途径，所以往往有很多突然显贵的人。而吏部奏报荐举应当授官的人，多的时候达到三千七百多人，少的时候也达到一千九百多人。又让富户和年高有德的人都能进见，奏对符合圣意，就授予好官职。而会稽僧人郭传，由宋濂推荐提拔为翰林应奉，这些都是可以考证的。等到科举再设，两种途径并用，也未曾偏重哪一方。建文、永乐年间，由荐举起家还有在内授予翰林、在外授予布政使的。而杨士奇以处士身份，陈济以平民身份，就被任命为《太祖实录》总裁官，其不拘泥于资格又是如此。此后科举日益重要，荐举日益被轻视，能写文章的人大都由科举考场进身以为荣耀；有关部门虽然多次奉行求贤的诏令，但人才已经衰微，只是应付故事罢了。

宣宗曾拿出御制的《猗兰操》和《招隐诗》赐给诸位大臣，用以表示讽谕激励。但实际响应的人很少，人情也都厌恶鄙视这种做法。正统元年，行在吏部上言："宣德年间，曾诏令天下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及府、州、县官员各举荐贤良方正一人，至今还在举荐没有停止，应该停止。"皇帝认为朝廷求贤不可停止，从今以后来的人，由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堂上官考试，考中的录用，不中的罢黜。荐举的人更加稀少了。天顺元年下诏："处士中，有学问贯通天人、才能足以经世济民、隐居不求闻名的人，有关部门据实奏报。"御史陈迹奏报崇仁儒士吴与弼的学问品行，命令江西巡抚韩雍以礼聘请赴京。到达后召见，任命为左谕德。吴与弼以有病推辞不接受。皇帝又命李贤引见文华殿，从容询问说："看重你的学问品行，特授予东宫官职，烦请你辅佐太子。"吴与弼坚决推辞。赐宴文华殿，命李贤陪宴，下诏褒赏，派遣行人送归，这是特殊的礼遇。到成化十九年，广东举人陈献章被荐举，授予翰林院检讨，而听任他回乡，典礼大减了。此后弘治年间浙江儒士潘辰，嘉靖年间南直隶生员文征明、永嘉儒士叶幼学，都因荐举授予翰林院待诏。万历年间，湖广举人瞿九思也授予待诏，江西举人刘元卿授予国子监博士，江西处士章潢仅遥授顺天府训导。而直隶处士陈继儒、四川举人杨思心等人虽然都被荐举，只是下到礼部而已。崇祯九年，吏部又复议举荐孝廉，说："祖宗朝都是偶尔实行一次，没有固定制度。如今应该通行直省，加意访求，确实有孝廉、怀才抱德、经明行修的人士，由司道到巡按，复核上报，验试录用。"当时荐举纷纷遍天下，但都授予残破的郡县，最终没有大效果。到十七年，命令河南、湖广被攻陷的州县缺员全部听任巡抚、巡按官征召选拔更替设置，不拘泥于科目、杂流、生员等人。这是仓皇求贤，并非承平时的举士之典。至于正德四年，浙江大吏荐举余姚周礼、徐子元、许龙，上虞徐文彪。刘瑾因为四人都与谢迁同乡，而诏书草稿出于刘健，假托圣旨将周礼等人交付镇抚司，贬谪戍守边卫，勒令布政使林符、邵宝、李赞及参政、参议、府县官十九人罚米二百石，并削去刘健、谢迁的官职，且下令，余姚人不得选为京官。这是因荐举而得祸的人，又是其变例。

任官的事情，文官归吏部，武官归兵部，而吏部的职掌尤其重要。吏部共有四个司，而文选司掌管铨选，考功司掌管考察，其职责尤其重要。选人除进士、举人、贡生外，有官生、恩生、功生、监生、儒士，又有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等各种杂流。进士为一途，举人贡生等为一途，吏员等为一途，这就是所谓的"三途并用"。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由进士选任。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任。京官五府、六部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寺、光禄寺、詹事府属官，由官荫生选任。州、县佐贰官，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首领官，由监生选任。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中央和地方杂职、入流和未入流官，由吏员、承差等选任。这是大概情况。其中参差互异的情况，可以推知。初次授予官职的叫听选，升任官职的叫升迁。选人的办法，每年吏部六次考课、六次选官。引选六次，类选六次，远方选两次。听选及考定升降的，双月大选，其顺序定于单月。改授、改降、丁忧、候补的，单月急选。拣选，三年举行一次。举人乞恩，岁贡就教，没有固定日期。凡是升迁，必须满考。如果员缺应补不等期满的，叫推升。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官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政使、参议以下吏部在弘政门会选。詹事由内阁推举，各衙门由各掌印官推举。在外官，只有总督、巡抚由廷推，九卿共同推举，吏部主持。布政使、按察使缺员，三品以上官会举。监司则按次序升迁。那些防边兵备等官，大都由选择保举，交付敕书，边府及佐贰官也交付敕书。蓟辽的昌平、蓟州等，山西的大同、河曲、代州等，陕西的固原、静宁等六十一个地方，都是边缺，尤其慎重选除。有功的人越级提拔，贻误边疆的罪死不赦。内地监司大致按次序升迁，后来也有很多越级提拔不拘次数的，有一年中四五次升迁、由佥事到参政的。监司多额外添设，守巡之外往往另外设立几个官衔，不能统一。在外府、州、县正官和佐贰官，在内大小九卿的属员，都是常选官，选授迁除，一切都由吏部。最初用抽签法，到万历年间变成掣签。二十九年，文选员外郎倪斯蕙条陈铨政十八事，其中一件是议论掣签。尚书李戴拟行上报批准，孙丕扬延续实行。后来虽有讥讽其失当的，但整个明代不再更改。洪武年间，制定南北更调的制度，南方人做北方官，北方人做南方官。后来官制逐渐稳定，除了学官，不得在本省做官，也不限南北。当初，太祖曾在奉天门选官，并告谕不要拘泥于资格。选人有立即授予侍郎的，而监司最多，进士、监生及荐举的人，参错互用。给事中、御史，也是初授和升迁各半。永乐、宣德以后，逐渐遵循资格，而台省还多初授。到弘治、正德以后，才拘泥于资格，举人、贡生虽与进士并称正途，但高低差别，不啻天壤之别。隆庆年间，大学士高拱上言："国初，举人升到八座成为名臣的很多。后来进士偏重，而举人很轻，到如今已到极点。请求从授官以后，只看政绩，不问出身。"然而形势已经积重难返。崇祯年间，言官多次申明"三途并用"之说。偶尔推举一两个举人如陈新甲、孙元化，置于重要位置，最终导致倾覆。用武举陈启新为给事中，也声名败坏。于是朝中又认为不如遵循资格。而甲榜进士误国的也正不少。

给事中和御史合称为科道。科官有五十名，道官有一百二十名。明朝初期到天顺、成化年间，进士、举人、贡生、监生都通过慎重选拔补充。那些升迁的人，除了推官、知县之外，有的来自学官。后来，监生和新科进士都不能参与。有的由庶吉士改授，有的从内外科目出身且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人中考选。内官包括两京五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国子监博士、助教等；外官包括推官、知县。从推官、知县选入的，称为“行取”。如果有特别推荐，即使任期未满，也可以参与。考选根据科道缺额多少，没有固定名额。授职时，吏部和都察院协同拟定名单，给事中都是实补，御史必须试用一年后才正式授职，只有庶吉士例外。嘉靖、万历年间，常下令部曹官员不得改任科道，后来也偶尔实行。举人、贡生、推官、知县，按规定可以与进士一同考选，但大概只有四分之一能入选。嘉靖年间，曾下令让监生参与考选，后来停止不实行。万历年间，各项制度废弛。万历二十五年，台省新旧官员人数不足额定的一半。万历三十六年，科官只剩几人，道官只有两人。南京科官一人兼任九个官署的职务达两年，南京道官也只有一人。中央台省已经空缺，外派差使也缺人，淮安、扬州、苏州、松江、江西、陕西、广东、广西、宣府、大同、甘肃、辽东的巡按，以及陕西的茶马、河东的盐课，这些差使空缺长达数年。给事中陈治则请求尽快考选，没有得到批复。万历三十九年，考选的奏疏呈上，又被留在宫中不发下。推官、知县拟升任台省官员的，在宫门外等候任命，去留不能自主。万历四十六年，掌河南道御史王象恒又说：“十三道御史在班行事的只有八人，六科给事中只有五人，而册封、典试等各种差使，以及内外巡按任期届满、告病请假、请求替代的人接踵而至，应当尽快商议变通的办法。”大学士方从哲也说：“参与考选的各位臣子，等候了六年，备尝艰辛。吏部建议咨询礼部、都察院按次序题请差遣，这是权宜之计。不如特别批准部里的推荐，让各位臣子接受任命供职，足以保全政体。”最终都没有批复。到光宗初年，前后考选的奏疏都批下，台省官员一下子整齐排列了。考选的惯例，优秀者授给事中，次等者授御史，再次等者用为部曹官员。虽然临时考试，但事先有访单，出自九卿、台省诸臣之手，往往根据这个来评定高低。崇祯三年，吏部考选完毕，上奏应升任给事、御史的若干人，但因中书二人访单的褒贬意见不同，便上疏请示。皇帝责备他们推诿，命令再详细评议，却没有责备访单不合体制。京官除非进士不得考选，推官、知县则举人、贡生都可以行取。但天下守令，进士占十分之三，举人、贡生占十分之七；推官、知县的行政召用，进士占十分之九，举人、贡生才占十分之一。举人、贡生所得的职位，又大致有台无省，多在南少在北。御史王道纯为此进言。皇帝说用人应当论才能，本来不必拘泥资格，交给有关部门斟酌实行。起初的制度，风宪官员急缺时，随时行取。神宗时，定为三年一次，到这时改为每年一次。皇帝听从吏部尚书闵洪学的请求，仍以三年为期。这是选择言官的大致情况。

保举，是用来辅助铨选法的不足，并分掉吏部一部分权力。从洪武十七年命令天下朝觐官举荐廉洁能干的属吏开始。永乐元年，命令京官文职七品以上、外官至县令，各自举荐所知一人，根据才能擢用。后来如果被举荐者因贪污闻名，举主连带治罪，这也是曾经偶尔实行的办法。但洪武、永乐时，选官都由吏部奏请。到仁宗初年，全面革新政务，洪熙元年，特别重申保举的命令。京官五品以上以及给事、御史，外官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正副官以及府、州、县正官，各自举荐所知。只有现任府、州、县正副官以及曾犯贪赃罪的，不许荐举，其他官员以及屈居下僚，或军民中有廉洁公正、才能胜任抚育百姓的，全部上报其名。这时，京官势力未重，台省官员任期届满，由吏部奏请升任方面大员及郡守。不久定下制度，凡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知府有缺，令三品以上京官保举。宣德三年，况钟、赵豫等人因推荐升任苏州、松江等府知府，赐给敕命行事。宣德十年，任用郭济、姚文等人为知府，也照此办理。他们所奏保的人，郎中、员外、御史以及司务、行人、寺副都参与，不依常规调任。后来多有政绩。部曹及御史，由堂上官推荐引进，大致都能胜任其官。而担任吏部长官的人，蹇义、郭琎也屡次接到敕谕。皇帝又担心诸臣畏惧连坐而不肯举荐，便对大学士杨溥说全才难得，认为：“一句话的推荐，怎能保证他终身，想得到贤才，尤其应当厚加教养之法。”所以当时吏治蒸蒸日上，称得上极盛。沿袭到英宗，全都遵守旧制。但实行久了，不能没有弊端，所举荐的有时是乡里亲旧、僚属门下，素来互相偏私的人。方面大吏方正、谢庄等人因保举而获罪。而没有官员保举的人，在内是御史，在外是知府，往往九年不得升迁。正统七年，罢免荐举县令的制度。正统十一年，御史黄裳说：“给事、御史，建国初期奏请升迁方面郡守。近年来方面郡守大都由廷臣保举升任，给事、御史以纠察弹劾为职责，怎能不触犯某人。请求敕令吏部仍按旧例奏请任命。”皇帝认为他说得对，命部议实行。第二年，给事中余忭又指方正、谢庄等人事败，认为应当追究举主责任。并且说方面郡守有缺，吏部应当奏请皇帝裁决。尚书王直、英国公张辅等人说，方面郡守由保举升用，称职的居多，不可擅自更改。英宗仍听从张辅、王直的话，而采纳余忭的奏疏，允许言官指参弹劾。正统十三年，御史涂谦又陈述，通过举荐得到方面郡守的人，往往改变从前操守的弊病。请求仍遵循洪武旧制，在内外九年任满考核的官员内拣选升授，或亲自选择朝臣中有才能声望的担任。诏令同意。大臣举荐官员的惯例于是停止。景泰年间，又实行保举。给事中林聪陈述推举骤升的弊端，说：“如今缺少参政等官三十余员，请暂时令三品以上官保举。此后只有布政、按察两司三品以上官联名共举，其余全部交给吏部。”诏令都听从。成化五年，科道官又请求保举方面官，吏部因此并及郡守。皇帝听从言官请求，而命知府缺员仍听吏部推举。过一年，因会举多有不妥，连方面官也只要吏部推选两员上报，罢除保举的命令。不久都御史李宾请求令在京五品以上管事官及给事、御史，各自举荐所知以任州县官。皇帝听从。弘治十二年，又诏令部院大臣各自举荐方面郡守。吏部因此请求依照往年御史马文升升按察使、屠滽升佥都御史之例，越级提拔一二人，以示激励劝勉，而未经大臣荐举的人也兼采使用。皇帝都听从其建议。当时，孝宗锐意求治，命令吏部、兵部每季度开列两京府部堂上及文武方面官的履历，具帖奏览。只是兼用保举法实行，不专门依靠它来治理。正德以后，具帖的制度逐渐废止。嘉靖八年，给事中夏言又请求遵循弘治旧例，并且涉及举劾贤否的节略，每季首月，部臣送科官以达御前，命令著为法令。而保举方面郡守的办法，终明世不再实行了。

至于因事被斥免、因急需人才而推荐擢用的，称为“起废”。家居被召、因需要补缺而预先补任的，称为“添注”。这又是铨选法所未详细规定，而中期以后偶尔实行过的。

考满和考察，二者相辅相成。考满，是对官员个人任期内任职时间的考核，有三个等级：称职、平常、不称职，对应上、中、下三等。考察，是对天下内外官员的综合考核，有八个方面：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不谨。考满的办法：任职三年发给证明，称为初考；六年称再考；九年称通考。依照《诸司职掌》的条例考核升降。各部和寺所属官员，起初只署理职务，必须考满才正式授职。外官大致逐次考核等待审核。杂职考核有时一二年，有时三年九年。郡县的繁简有时不相当，则互换其官，称为调繁、调简。

洪武十一年，命令吏部考核朝觐官优劣。称职而无过错的为上等，赐坐并宴请。有过错但称职的为中等，宴请但不赐坐。有过错且不称职的为下等，不参加宴会，按次序站在门口，等宴会者出来后才退下。这是朝觐考核的开始。洪武十四年，制度稍为确定。在京六部五品以下官员，由本衙门正官考察其品行能力，检验其勤惰。四品以上官员，以及一切近侍官与御史（耳目风纪之司），以及太医院、钦天监、王府官（不在常规选拔之列），任满升降，由皇帝裁决。直隶有司的首领官及属官，由本司正官考核，任满由监察御史覆考。各布政使司首领官，都由按察司考核。茶马、盐马、盐运、盐课提举司以及军职首领官，都由布政司考核，再送按察司覆考。布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和盐运司五品以上官员，任满升降，由皇帝裁决。内外入流官及杂职官，九年任满，给由赴吏部考核，依例升降。确实有特殊功勋才能、超越同辈的，由皇帝裁决。

又以事务的繁简，与任官期间考核的优劣，相互参核，作为等级升降的依据。繁简的案例：在外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州以七万石以上、县以三万石以上，或亲临王府、都司、布政司、按察司三司，并有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方冲要供给之处，都算事繁。府粮不及十五万石、州不及七万石、县不及三万石，以及僻静之处，都算事简。在京各司，都从繁例。

洪武十六年，京官考核的制度稍有裁酌，都由其长官开具送部核考。洪武十八年，吏部说天下布政司、按察司、府、州、县朝觐官，共四千一百一十七人，称职者占十分之一，平常者占十分之七，不称职者占十分之一，而贪污庸劣者也得十分之一。皇帝下令称职者升迁，平常者复职，不称职者降职，贪污者交付法司治罪，庸劣者免官为民。永乐、宣德年间，中外官旧无条例的，稍为增入。又从部议：初考称职、次考未经考核、今考称职者；若初考平常、次考未经考核、今考称职者，都依照称职例升用。从此以后，大致遵循旧制实行。中间利弊不可枚举，但制度没有大变更。

考察的方法，京官每六年一次，在巳年和亥年，四品以上官员自我陈述以听候皇帝裁决，五品以下分别处理为退休、降职调任、闲住或贬为平民，各有不同，造册上奏，称为京察。从弘治年间开始，规定地方官每三年入京朝觐一次，在辰、戌、丑、未年，考察制度随之进行，称为外察。州县按月考核，上报给府；府综合考核优劣，按年计算，上报给布政司。到三年时，巡抚和巡按全面审核其下属的政绩，造册详细上报，并依据八法评定。处分考察的条例有四种，与京官相同。明朝初年开始实行，沿袭不废，称为大计。被大计处分的人，不再任用，定为永久制度。洪武四年，命令工部尚书朱守仁巡察山东莱州各郡的官吏。洪武六年，命令御史台御史及各道按察司考察举荐官员有无过失犯罪，奏报升降，这是考察的开始。洪熙年间，命令御史考察地方官，因为奉命的人不能没有私心，谕令吏部尚书蹇义严加告诫，务必做到最公正。景泰二年，吏部和都察院考察应当罢免的官员有七百三十多人。皇帝担心不恰当，又召集各位大臣重新考察，存留的有三分之一。成化五年，南京吏部右侍郎章纶、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高明考察众官。皇帝因为各衙门掌印官没有共同签名，怀疑有不妥，命令侍郎叶盛、都给事中毛弘公正核实，也有所更改。弘治六年考察，应当罢免的共一千四百员，还有杂职一千一百三十五员。皇帝谕令：“方面官和知府必须指出实际事迹，不要空文泛言，以致冤枉人。府州以下任职未满三年的，也全面核实具奏。”尚书王恕等详细陈述请求，认为府、州、县官中贪婪卑鄙祸害百姓的，虽任职时间短也不可不罢免。皇帝最终认为人才难得，多次降旨谆谆告诫，多有宽恕。应当罢免而留存的有九十多员。给事中和御史又交互上奏请罢免遗漏的以及应当退职而留任的，又命令吏部指出实际事迹，王恕上疏各官的考语及本部访查的情况上报。皇帝最终认为考语不实，命令复核。王恕因建议不被采纳，且怀疑有人中伤，于是极力请求离职。到十四年，南京吏部尚书林瀚说，地方司府以下官，都三年一次考察，两京及地方武职官，也是五年一次考选，只有两京五品以下官，十年才一次考察，法令太粗略。圣旨下达，吏部答复请求按林瀚所说，于是京官六年一察的条例确定了。京察之年，大臣自我陈述。去留确定后，如果官员有遗留的不端行为，给事中和御史纠举弹劾，称为拾遗。拾遗所攻击的，没有能幸免的。弘治、正德、嘉靖、隆庆年间，士大夫以廉耻自重，以被列入考察为终身之玷污。到万历年间，内阁大臣有所徇私庇护，偶尔留下一二个人以阻挠考察，而群臣水火之争，没有比辛亥、丁巳年更厉害的，事情记载在各传中。党局形成后，互相报复，直到国家灭亡才停止。

兵部共有四司，其中武选司掌管任命，职方司掌管军政，其职责尤其重要。所有武职，在内包括五府、留守司，在外包括各都司、各卫所以及三宣、六慰。流官有八等：都督及同知、佥事，都指挥使、同知、佥事，正副留守。世官有九等：指挥使及同知、佥事，卫所镇抚，正副千户，百户，试百户。直省都指挥使二十一人，留守司二人，卫九十一，守御、屯田、群牧千户所二百一十一个。此外还有苗蛮土司，都听从兵部选任。从永乐初年增立三大营，各设管操官，各哨有分管、坐营官、坐司官。景泰年间，设团营十个，后又增加两个，各有坐营官，都特别命令亲信大臣提督，不是兵部所铨选。所有大选，包括色目、状貌、才行、封赠、袭荫。途径有四种：世职、武举、行伍、纳级。当初，武职大多由勋旧担任。太祖担心他们不守法，颁布了《武士训戒录》和《大诰武臣录》。后来才参用将材，三年一次武举，六年一次会举，每年一次荐举，都隶属于兵部任命。久而久之，法纪败坏，选用纷杂。正德年间，冒功升授的有三千多人。嘉靖年间，詹事霍韬说：“成化年间，增加太祖时军职四倍，现在又增加了几倍。锦衣卫最初定额官员二百零五人，现在达到一千七百人，几乎增加了八倍。洪武初年，军功袭职的子弟年满二十岁要参加比试，初次考试不中，袭职代理事务，领取一半俸禄。两年后再次考试，考中的领取全俸，仍然不中的充军。法令非常严格，所以职位不冗杂而俸禄容易供给。自从永乐以后，新官免试，旧官即使参加比试，贿赂没有不中的，这就是军职日益泛滥的原因。永乐年间平定交趾，只赏赐而不升职。近来不但杀敌的升职，而且奏带以及缉拿妖言、捕盗的也无不升职，这就是军职更加冗滥的原因。应该命令大臣遵循清黄例，内外武职一律按功劳大小，考察其祖宗相承、叔侄兄弟继承的情况。或者是洪武、永乐年间的功劳，或者是宣德以后的功劳，或者是内监弟侄的恩荫，或者是勋戚驸马的子孙，或者是武举考中，各分几等，暗中寓含淘汰节省的方法。或者允许世袭，或者允许终身，或者允许继承，或者不允许继承，各造册籍，明白显示，作为激励劝勉。”于是命令给事中夏言等查核冒名滥充。夏言等指出陈述其弊端，说：“镇守官奏带原来只有五名，现在达到三四百名，大概一个人而奏带数处的情况有，一时而数处获功的情况有。其他又巧立名色，记录验证不加审核，铨选又没有驳勘，其改正重升、并功加授之类，弊端百出，应该全部革除以显示果断。”兵部审核按此建议。恩幸冗滥的，裁汰了几千人，积弊被清除。万历十五年，又下诏严加察核。并且曾经命令提督、镇守、科道会同兵部，评定年资，考核技艺，排列荐举，分为三等，称为公选。但徒有虚名，始终少有实效。

武官爵位只有六品，其职务战死的可以袭职，年老有病的可以替代，世袭时间长久而断绝的，以旁支继承。年满六十岁的由儿子替代。明初定例，嫡子袭替，按长幼顺序。断绝的，由嫡子的庶子子孙依次继承；又断绝的，由弟弟继承。永乐以后，选取官舍、旗军、余丁中曾经历战功的，命令原带俸及管事袭替，全部沿袭此例。其降级的子孙仍袭现降职务。弘治年间，命令旁支减级承袭。正德年间，命令旁支进入总旗。嘉靖年间，旁支没有功劳的，不得保送。凡升职的官舍，如父亲职务。其阵亡保袭的，流官一等。凡袭替的官舍，以骑射考试。大抵世职难以核实，所以条例特别详细，但滋生弊端奸巧，也复不少。

大的官职，必须会推。五军都督府掌印缺员，在现任公、侯、伯中取一人。佥书缺员，在带俸公、侯、伯及在京都指挥、在外正副总兵官中，推举二人。锦衣卫堂上官及前卫掌印缺员，按五府例推举二人。都指挥、留守以下，推举一人。正德十六年，命令五府及锦衣卫必须由都指挥多次显著功勋的人升授。诸卫官不世袭，只有锦衣卫世袭。

武官的军政考核，如同文官的考察。成化二年，命令每五年举行一次，以现任掌印、带俸、差操及初袭官一体考核。十三年命令两京通考作为常例。五府大臣及锦衣卫堂上官自我陈述听候圣旨，直省总兵官也如此。在内五府所属并直省卫所官，全部由巡视官及部官注送；在外都司、卫所官，由巡抚、巡按造册缴送兵部。副参以下，千户以上，由都、布、按三司考察注送巡抚，咨送兵部考举题奏。锦衣卫管理兵务的倍加严考，南北镇抚次之。各卫所及地方守御并各都司隶属巡抚的，例同。只有管理漕运的不参加考核。

## 关键人物

- **太祖**：明朝开国皇帝；下令征召儒士，多次下诏求贤，奠定荐举和铨选制度基础
- **宋濂**：儒士，江南等处儒学提举；被太祖征召，后担任儒学提举
- **刘基**：儒士，参与军谋；被太祖征召，留在军帐参与谋划
- **杨士奇**：处士；以处士身份被任命为《太祖实录》总裁官
- **高拱**：大学士；上言请求只看政绩不问出身，反对进士偏重
- **王恕**：吏部尚书；在弘治六年考察时力争宽恕，后因建议不被采纳请求离职
- **孙丕扬**：吏部尚书；延续实行掣签法
- **况钟**：知府；因推荐升任苏州知府，赐敕命行事
- **刘健**：大学士；因荐举事件被削去官职
- **谢迁**：大学士；因荐举事件被削去官职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太祖攻下金陵，征召儒士范祖干、叶仪；攻下婺州、处州后征召许元、胡翰、宋濂、刘基等人。；修建礼贤馆安置，任命宋濂等官职。
- **甲辰年三月**：太祖敕令中书省求贤，要求郡县选拔年轻有学识者。；于是州县每年举荐贤才等。
- **洪武六年**：太祖下诏求贤，停止科举，令有关部门察举贤才。；察举科目众多，以礼送京师，不次擢用。
- **洪武十八年**：吏部奏报朝觐官考核结果，帝下令称职者升等。；称职者升迁，平常复职，不称职降职等。
- **本章中段**：宣宗赐《猗兰操》和《招隐诗》讽谕激励，但响应者少。；荐举日益衰微。
- **天顺元年**：下诏求处士，御史陈迹荐举吴与弼，命韩雍以礼聘请赴京。；吴与弼被任命为左谕德，以病辞不受，后特赐宴遣归。
- **弘治六年**：考察应罢免官一千四百员，帝以人才难得，多宽恕。；存留九十多员，王恕因建议不被采纳而请求离职。
- **本章中段**：吏部开始实行掣签法。；后虽有人讥讽，但整个明代不再更改。
- **隆庆年间**：大学士高拱上言请求只看政绩不问出身，以纠正进士偏重。；然形势已积重难返。
- **嘉靖年间**：詹事霍韬上言武职冗滥，请求清查。；命给事中夏言等查核，裁汰数千人。
- **成化二年**：定武官军政考核每五年一次。；成为常例。
- **本章后段**：崇祯年间，吏部复议举荐孝廉，但最终无大效果。；荐举纷纷而无实效。

## 地点

- **金陵**：太祖攻下金陵，征召儒士。
- **婺州**：太祖攻克婺州，召集儒士。
- **处州**：太祖攻克处州，征召儒士。
- **建康**：儒士被征召到建康，修建礼贤馆安置。
- **京师**：征召天下贤才到京师授官。
- **苏州**：况钟因荐举升任苏州知府。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梳理明代选举制度，揭示荐举由盛转衰、科举渐重、铨法演变的过程，对理解明代官制和政治生态至关重要。

## 标签

- 荐举
- 科举
- 铨选
- 考满
- 考察
- 京察
- 大计
- 保举
- 掣签
- 三途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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