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官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明史》
作者：张廷玉等
时代：清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职官三

## 本章概览

明太祖朱元璋立国之初，鉴于前代宦官祸乱，铸铁牌于宫门：“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并敕令内侍不许识字，各司不得与内官监公文往来。然而，洪武二十五年遣聂庆童赴河州谕茶马，已开中官奉命出使之端。永乐年间，郑和率兵下西洋，王安监军，马靖巡视甘肃，宦官开始统兵、监军、巡视。洪熙元年，郑和守备南京，各省镇守渐成定制。宣德四年，特设内书堂，命大学士陈山教授小内使读书，太祖不许识字之制废弛。此后，司礼监掌印太监批红，权力堪比首辅；东厂提督太监刺探刑狱，与锦衣卫相表里。十二监、四司、八局二十四衙门体系完备，宦官势力渗透军政、经济、司法诸领域。英宗时王振、宪宗时汪直、武宗时刘瑾、熹宗时魏忠贤，大权倒握，威福下移。神宗矿税使遍布全国，民不聊生。女官六局原本掌管宫内事务，永乐后职权悉数转移至宦官，仅存尚宝四司。明末庄烈帝虽剪除大奸，但镇守、出征、督饷、坐营等事仍委宦官，终致明朝覆亡。本卷详列太常、光禄、太仆、鸿胪、钦天监等寺监官职，亦重点展现宦官机构之膨胀与女官制度之衰落，揭示明代官制演变的深层逻辑。

本章详细记述了明代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六科、中书科、行人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五城兵马指挥司、顺天府、武学、僧录司、道录司、教坊司、宦官、女官等机构的官职设置、品级、职责及沿革。

本章分述明代中央各机构及宦官、女官的制度，包括员额、品级、职掌与沿革。

## 正文

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其下属机构，典簿厅，典簿二人，（正七品）博士二人，协律郎二人，（正八品，嘉靖年间增至五人。）赞礼郎九人，（正九品，嘉靖年间增至三十三人，后来革去二人。）司乐二十人。（从九品，嘉靖年间增至三十九人，后来革去五人。）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都设有奉祀一人，（从七品）祀丞二人。（从八品）牺牲所，吏目一人。（从九品）

太常，掌管祭祀礼乐事务，统率其官属，记录政令，以听从于礼部。凡是天神、地祇、人鬼，每年的祭祀都有常规。先在冬季十二月初一，奏进明年祭祀日期，天子驾临奉天殿接受，然后颁布给各机构。天子亲自祭祀，则辅助礼仪。大臣代理祭祀，也是如此。凡是国家有册立、册封、冠婚、营缮、征讨、大丧等典礼，以及时令水旱大灾变，则请求告知宗庙社稷。进献新物则移交光禄寺供应其物品。祭祀前请求省视牺牲，进献祝版、铜人，上殿奏请斋戒，亲自签署御名。省视牺牲时与光禄寺卿一起。只有大祀时皇帝亲自省视，大臣每日省视一次。凡是祭祀，洗涤器具、烧柴埋牲、香烛、玉帛，整理拂拭神幔，必须恭敬洁净。掌管燎炉、看守燎炉、读祝文、奏礼、对引、司香、进俎、举麾、陈设、收支、导引、设位、典仪、通赞、奉帛、执爵、司樽、司罍洗，卿和少卿等属官各自负责其事，没有不尽职的。玉分为四等：叫做苍璧，（用于祭天）叫做黄琮，（用于祭地）叫做赤璋、白琥，（用于朝日、夕月）叫做两圭有邸。（用于祭太社、太稷）帛分为五等：叫做郊祀制帛，（祭祀天地）叫做奉先制帛，（进献祖先）叫做礼神制帛，（祭祀社稷、群神、帝王、先师）叫做展亲制帛，（祭祀享亲王）叫做报功制帛，（祭祀享功臣。）牲分为四等：叫做犊，叫做牛，叫做太牢，叫做少牢。颜色崇尚赤色或黑色。大祀入涤三个月，中祀一个月，小祀十天。乐分为四等：叫做九奏，（用于祭祀天地）叫做八奏，（神祇、太岁）叫做七奏，（大明、太社、太稷、帝王）叫做六奏。（夜明、帝社、帝稷、宗庙、先师。）舞分为两种：叫做文舞，叫做武舞。乐器不移动。陵园的祭祀没有音乐。年终合祭五礼之神，则由少卿代理。

起初，吴元年设置太常司，设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典簿、协律郎、博士，（正七品）赞礼郎。（从八品）洪武初年，设置各祠祭署，设署令、署丞。十三年，重新规定协律郎等官的品级。（协律郎正八品，赞礼郎正九品，司乐从九品。）三十四年改各署令为奉祀，署丞为祀丞。二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依旧。（二十五年已定司丞为正六品。）建文年间，增设赞礼郎二人，太祝一人，以及各祠祭署都有变更改革。（天坛祠祭署改为南郊祠祭署，泗州祠祭署改为泗滨祠祭署，宿州祠祭署改为新丰祠祭署，孝陵设置钟山祠祭署，各司圃所增设神乐观知观一人。）成祖初年，只改天坛为天地坛，其余都恢复洪武年间制度。（建文时，南郊祠祭署改为郊坛祠祭署，不久又改为天地坛祠祭署。）洪熙元年设置牺牲所，吏目掌管文书。（此前，洪武三年设置神牲所，设廪牲令、大使、副使等官。四年革除。）世宗厘定祭祀典制，分天地坛为天坛、地坛，山川坛、耤田祠祭署改为神祇坛，大祀殿改为祈谷殿，增设朝日、夕月二坛，各设祠祭署。又增设协律郎、赞礼郎、司乐等官员。（隆庆三年，革除协律郎等官四十八员，万历六年重新设置，如同嘉靖年间制度。）万历四年，改神祇坛为先农坛。

提督四夷馆。少卿一人，（正四品）掌管翻译书籍事务。自永乐五年，外国前来朝贡，特设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设置译字生、通事，（通事起初隶属通政使司）通译语言文字。正德年间，增设八百馆。（八百国兰者哥进贡）万历年间，又增设暹罗馆。起初设置四夷馆隶属翰林院，选拔国子监生学习翻译。宣德元年，兼选官民子弟，委任官员教授，学士考核课程。弘治七年，开始增设太常寺卿、少卿各一员作为提督，于是改隶属太常。嘉靖年间，裁撤卿，只有少卿一人。（按：南京的太常寺卿，多由科举出身。北京太常寺自永乐年间用乐舞生，累积资历升至寺卿，甚至加礼部侍郎、尚书掌管寺务，后来多沿袭。到隆庆初年，才重新推举科甲出身者补任。译字生，明初很重视。参与考试者，与乡试、会试的科举名额一体出身。后来只成为杂流。其在馆者，升转都在鸿胪寺。）

光禄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寺丞二人，（从六品）其下属机构，典簿厅，典簿二人，（从七品）录事一人，（从八品）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司牲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来革除）司牧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七年革除）银库，大使一人。

卿，掌管祭祀、宴劳、酒醴、膳食事务，率领少卿、寺丞等官属，辨明其名目数量，核算其收支，衡量其丰俭，以听从于礼部。凡是祭祀，与太常一起省视牺牲；天子亲自祭祀，进献饮酒受胙；进献新物，遵循月令进献其物品；丧葬供给奠馔。所用牲、果、菜物，取自于上林苑；不够，从民间购买，按当时估价加十分之一，其市价每季由天财库支付。四方进贡的果品、鲜味、厨料，省视收纳必须谨慎。器皿移交工部及募工兼作，每年检查其成败。凡是筵宴酒食以及外国使节、降人，都按照等级供给。传奉宣索，登记并覆奏。以科道官一员监督，监察其出入，纠察禁止奸弊。每年四月至九月，凡是御用物品及祭祀之品都用冰。大官，供应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珍羞，供应宫膳菜肴之事。良酝，供应酒醴之事。掌醢，供应饧、油、醯、酱、梅、盐之事。司牲养牲，观察其肥瘦而清洗。司牧也如此。

起初，吴元年设置宣徽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以尚食、尚醴二局隶属。（局设大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洪武元年改为光禄寺，设光禄卿，（正四品）少卿，（正五品）寺丞，（正六品）主簿。（正八品）所属尚食等局，又移太常司供需库隶属。（局库官品依旧。）二年，设直长四人，遇百官在御前赐食，则令供事。四年，置法酒库。（设内酒坊大使，从八品，副使，从九品。）八年，改寺为司，升卿秩，（卿从三品，少卿从四品。）以寺丞为司丞，（从六品）主簿为典簿，（从七品）增设录事。（从八品）又设置所属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每署令一人，（从六品）丞一人，（从七品）监事一人。（从八品）孳牧所，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十年，定光禄司散官品秩。（当时所用的光禄司官，或内官，或流官，或庖人，出身不同，同授散官。至此规定：内官除授者，照内官散官给授。流官除授者，照文官散官给授。庖人除授者，卿从三品，授尚膳大夫；少卿正五品，授奉膳大夫；司丞从六品，授司膳郎；客署丞从七品，授掌膳郎；监事从八品，授执膳郎。）不久罢除各局库，置司牲司，又改孳牧所为司牧司。（后为司牧局。）三十年，又改为光禄寺，官制依旧。（少卿已定正五品。）建文年间，升少卿、寺丞品秩。（少卿升四品，寺丞升五品。）增设司圃所，改司牲司为孳牲所。（升其品级）成祖恢复旧制。正统六年，裁减四署冗员。（此前，光禄卿奈享以供应事务繁重，奏请增设各署官，至此又奏请裁减。裁撤署正四人，署丞五人，监事七人。）嘉靖七年，革除司牧局。万历二年，添设银库大使一人。

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正德十一年增设一人。）寺丞四人。（正六品）其下属机构，主簿厅，主簿一人。（从七品）常盈库，大使一人。所管辖，各牧监，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后来监正、监副、录事都革除）各群，群长一人。（后来革除）

卿，掌管牧马政令，以听从于兵部。少卿一人辅佐寺事，一人监督营马，一人监督畿马。寺丞分理京卫、畿内及山东、河南六郡孳牧、寄牧马匹。（济南、兖州、东昌、开封、彰德、卫辉。）凡是军民孳牧，按其丁口资产，授予种马。公马十分之二，母马十分之八，为一群。（南方以四母一公为一群。）每年征收马驹，称为备用马，按能力配给将士。将士足用时，则寄牧于畿内府州县，记录肥瘦增减、毛色年龄并按时检阅。三年偕同御史一人印烙，挑选健壮优良者淘汰瘦弱劣者。其草场已垦成田的，每年征收租金，遇灾则支出以补助买马。其赔偿折纳，则征收马金交兵部。主簿掌管检查文书。大使掌管储存马金。

起初，洪武四年在答答失里营所设立群牧监，根据水草便利的条件设置官署，专门负责牧养事务。洪武六年，在滁州重新设置群牧监，不久改为太仆寺，官秩为从三品，设置卿、少卿、寺丞，又设置首领官知事、主簿各一人。洪武七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属于太仆寺。不久确定群牧监的品级。（令，正五品；丞，正六品；镇抚，从六品；群头十人、吏目一人，由吏部注拟。）洪武十年，增设滁阳等各牧监及其所属各群。改牧监令、丞为监正、监副。（监正，从八品；监副，正九品；御良，从九品。后来又规定监正为正九品。）洪武二十二年，确定滁阳等十二个牧监，每个牧监设监正一人，监副二人，录事一人。来安等一百二十七个群，每个群设群长一人。（起初设群副二人，此时废除。）洪武二十三年，增设江东、当涂两个牧监及其所属各群。又撤销乌衣等五十四个群，改设永安等七个群，定为十四个牧监，（滁阳、大兴、香泉、仪真、定远、天长、长淮、江都、句容、溧阳、江东、溧水、当涂、舒城。）九十七个群。（大胜关、柏子、骝兴、保宁、草堂五个群，隶属滁阳监。永安、如皋、沿海、保全、朝阳、永昌、安定七个群，隶属大兴监。大钱、铜城、永丰、龙胜、龙山、永宁、新安、庆安、襄安九个群，隶属香泉监。华阳、寿宁、广陵、善应四个群，隶属仪真监。龙江、龙安、万胜、龙泉四个群，隶属定远监。天长、怀德、招信、得胜、武安五个群，隶属天长监。长安、白石、荆山、南山、团山、草平六个群，隶属长淮监。万宁、广生、万骥、顺德、大兴、骥宁、崇德七个群，隶属江都监。句容、易风、仍信、福胙、通德、承佩、上容、政仁、练塘、寿安十个群，隶属句容监。举福、从山、明义、永定、福贤、崇来、永城、永泰、奉安九个群，隶属溧阳监。开宁、泉水、惟政、清化、神泉、新亭、长泰、光泽八个群，隶属江东监。仪凤、仙坛、立信、归政、丰庆、安兴、游山、永宁八个群，隶属溧水监。石城、永保、化洽、姑熟、繁昌、多福、丹阳、德政八个群，隶属当涂监。枣林、海亭、伏龙、龙河、会龙、九龙、万龙七个群，隶属舒城监。）洪武二十八年，全部撤销群牧监，将其马匹交给有关衙门牧养。洪武三十年，在北平设置行太仆寺，官秩与太仆寺相同。建文年间，提升寺丞的品级，（旧为六品，升为五品。）又更改其首领官职名，增设录事，以及典厩、典牧两个署，骕騻等十八个群，滁阳等八个牧监，龙山等九十二个群。明成祖恢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行太仆寺为北京行太仆寺。永乐十八年定都北京，于是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洪熙元年，又改称北京行太仆寺。正统六年，定为太仆寺。原来在滁州的，改为南京太仆寺。（寺丞，最初设置四人。正统年间，又增加八人，共十二人，以一人统领京卫，一人统领顺德、广平二府，一人统领开封、卫辉、彰德三府，九人分别统领顺天、保定、真定、河间、永平、大名、济南、兖州、东昌九府的孳牧、寄牧各马匹。弘治六年革去四人。正德九年又增加一人，专门负责寄牧事务。嘉靖八年又革去三人，共六人分别统领，三年轮换一次，而将寄牧事务让府州县兼管。隆庆三年又革去三人，只设三人，以一人提督库藏兼协理京边，二人分管东西两路各马政。）

鸿胪寺。卿一人，（正四品）左、右少卿各一人，（从五品）左、右寺丞各一人。（从六品）其下属机构，主簿厅，主簿一人。（从八品）司仪、司宾二署，各设署丞一人，（正九品）鸣赞四人，（从九品，后来增设五人。）序班五十人。（从九品。嘉靖三十六年革去八人。万历十一年又恢复设置六人。）

鸿胪寺，掌管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事务。凡是国家大典礼、祭祀天地祖宗、朝会、宴飨、经筵、册封、进历、进春、传制、奏捷，各司其职。外官朝见皇帝，各藩属入贡，以及百官使臣的复命、谢恩，无论是谒见还是辞行，都由鸿胪寺引导上奏。每年正旦、上元、重午、重九、长至节赐假、赐宴，四月赐字扇、寿缕，十一月赐戴暖耳，陪祀结束后，颁发胙肉赏赐，都由鸿胪寺引导百官行礼。司仪，掌管陈设、引导上奏，外官来朝，必须先到鸿胪寺演习礼仪。司宾，掌管外国朝贡的使者，辨别其等级并教导他们跪拜礼仪的节度。鸣赞，掌管赞礼仪式。凡是内赞、通赞、对赞、接赞、传赞都由其负责。序班，掌管侍班、齐班、纠仪以及传赞。

起初，吴元年设置侍仪司，官秩从五品。洪武四年确定侍仪使，（从七品）引进使，（正八品）奉班都知，（正九品）通赞、通事舍人，（从九品）都为七品以下官。洪武九年，改为殿庭仪礼司，设使一人，（正七品）副三人，（正八品）丞奉一人，（从八品）鸣赞二人，（正九品）序班十六人，（从九品）九关通事使一人，（正八品）副六人。（从八品）洪武十三年，改使为司正，分设左、右司副各一人，增加序班至四十四人，革去承奉，增设司仪四人。洪武二十二年，增设左、右司丞四人。（正九品）洪武三十年，才改为鸿胪寺，升官秩为正四品，设官六十二员。（卿以下官员数目、品级如前所列。）又设置外夷通事隶属其下。建文年间，提升少卿以下品级。（少卿升为正五品，寺丞升为正六品。又更改其首领官职名，与鸣赞、序班都提升品级。）撤销司仪、司宾二署，而将行人司隶属鸿胪寺。明成祖初年，全部恢复旧制。

尚宝司。卿一人，（正五品）少卿一人，（从五品）司丞三人。（正六品。吴元年只设一人，后来增加二人。）掌管宝玺、符牌、印章，并辨别其用途。

宝玺共有二十四方。旧宝玺十七方，嘉靖十八年新增制的七方。称为“皇帝奉天之宝”，是唐、宋传下来的玉玺，祭祀天地时使用。如果诏书与赦令，则用“皇帝之宝”；册封、赏赐慰劳，则用“皇帝行宝”；诏告亲王、大臣及调兵，则用“皇帝信宝”；上尊号，则用“皇帝尊亲之宝”；晓谕亲王，则用“皇帝亲亲之宝”。那“天子之宝”，用于祭祀山川、鬼神；“天子行宝”，用于分封外国及赏赐慰劳；“天子信宝”，用于招抚外族及征发。诏书用“制诰之宝”；敕命用“敕命之宝”；奖励臣工，用“广运之宝”；敕谕朝觐官，用“敬天勤民之宝”。至于“御前之宝”，“表章经史之宝”，“钦文之宝”，则用于图书文史等方面。明世宗新增制的，有“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太子宝玺一方，称为“皇太子之宝”。凡是宝玺的使用，必须奏请而后发出。每逢大朝会，本司官员二员，手持宝玺在前面引导，等皇帝升座后，各自将宝玺放置在案上，站立在殿中等候。礼仪结束后，捧着宝玺分别行走，到中极殿，放置案上然后退出。皇帝出巡，则捧着宝玺跟随。年终，移交钦天监，选择日期和香物放入水中，在皇极门洗涤宝玺。记录奏报一年中使用宝玺的次数。凡是请宝、用宝、捧宝、随宝、洗宝、缴宝，都与内官尚宝监共同进行。

金牌有五种编号，赐给勋戚侍卫中扈从以及值班侍卫、巡查朝班、夜间宿卫的人员：称为“仁”，形状为龙，公、侯、伯、驸马都尉佩戴；称为“义”，形状为虎，勋卫指挥佩戴；称为“礼”，形状为麟，千户佩戴；称为“智”，形状为狮，百户佩戴；称为“信”，形状为祥云，将军佩戴。半字铜符有四种编号，赐给巡城寺卫官：称为“承”、“东”、“西”、“北”。巡查的人持有左半，守卫的人持有右半，合符核对以进行查验。令牌有六种编号：称为“申”，赐给金吾等卫夜间警戒的人员；称为“木”、“金”、“土”、“火”、“水”，赐给五城夜间警戒的人员。铜牌有一种编号，用于稽查守卒，称为“勇”。牙牌有五种编号，用于查验朝参：公、侯、伯称为“勋”，驸马都尉称为“亲”，文官称为“文”，武官称为“武”，教坊司称为“乐”。嘉靖年间，统一编号为“官字某号”，朝参时佩戴以出入，否则守门人阻止。私自相互借用的，按律治罪。如有特殊情况，交还内府。祭牌有三种编号：陪祀官称为“陪”，供事官称为“供”，执事人称为“执”。双鱼铜牌有两种编号：称为“严”，用于整肃值班的锦衣卫校尉中那些值班的；称为“善”，用于装饰光禄寺服役的供事人员。符验有五种编号：称为“马”、“水”、“达”、“通”、“信”。（符验的形制，上面织有船马的样子，起用马匹用“马”字，双马用“达”字，单马用“通”字。起用船只用“水”字，并船用“信”字。）亲王就藩以及文武官员出镇巡抚、行人奉命出使的，则给予符验。御史出巡则给予印信，事务结束后，都要检验后缴纳。稽查出入的命令，并辨别其数目，这个职位非常亲近，事情非常重要。

明太祖初年，设置符玺郎，官秩正七品。吴元年改为尚宝司卿，官秩正五品，以侍从儒臣、勋卫统领，（如耿瑄以散骑舍人、黄观以侍中、杨荣以庶子担任卿。）非有才能不得调任。勋卫大臣的子弟奉旨才能补任司丞。后来多以恩荫寄禄，没有固定员额。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科设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从七品）。给事中：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都是从七品，后来增减员数不固定。万历九年裁减兵科五人，户科、刑科各四人，礼科二人。万历十一年又恢复户科、兵科、刑科各二人，礼科一人）。六科负责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查六部及各衙门的事务。凡是皇帝诏令颁布执行，大事要重新上奏，小事则签署后颁发；如果有失误，封还并上奏。凡是朝廷内外上呈的奏章疏文，分类抄出，参与签署后交付各部，驳正其中的违误。吏科：凡是吏部选拔官员，掌科（即都给事中，因掌管本科印信得名，六科都如此）一同到皇帝面前请旨。外任官员领取文凭，都要先到本科签字画押。内外官员考察时，本人陈述后，则与各科一起上奏。拾遗纠察其中不称职的官员。户科：监督光禄寺每年收入和谷物金银，以及甲字等十库的钱钞杂物，与各科共同管理，每三个月轮换一次。内外有请求田地、隐瞒侵占的，予以纠察。礼科：监督审查礼部的礼仪制度，凡是曾受弹劾革职、有损士人舆论的大臣，记录下来，用以核查赠谥的典礼。兵科：凡是武官的贴黄诰敕，本科派一人监视。其选拔画凭的制度，与吏科相同。刑科：每年二月下旬，上奏前一年南北罪囚的数量；年底汇总上奏一年审理结案的数量；每十天一次上奏实际在押罪囚的数量。这些都依据法司移送的报告上奏皇帝。工科：查验试制军器局，与御史一同巡视节慎库，与各科稽查宝源局。而君主的德行缺失，朝政的得失，百官的贤能或奸佞，各科或单独上疏专报，或联名上疏奏闻（虽然分属六科，但事情重大时，各科都可以通报上奏。但属于某科的事务，则将该科列为首位）。每逢日常朝会，六科轮流派一人站立在殿左右，插笔于耳后记录圣旨。凡是题本奏本，每天附于科籍，每五天送内阁一次，以备编纂。各部司奉旨处理的事务，每五天注销一次，核查拖延情况。内官传旨必须再次上奏，得到皇帝旨意后才能执行。乡试时充任考试官，会试时充任同考官，殿试时充任受卷官。册封宗室、各藩属或向外国告谕，充任正、副使。朝参的门籍，由六科轮流掌管。登闻鼓楼，每天一人，由锦衣卫官员监临（洪武元年，派监察御史一人监督登闻鼓，后来令六科与锦衣卫轮流值班）。接受诉状后，则准备题本密封上奏。遇行刑时，有人投递诉状申冤的，则判定停止行刑并请旨。凡是重大事情举行廷议、大臣廷推、大案廷鞫，六科掌科都参与。

明初，统一设置给事中，正五品，后来多次更改其品级（与起居注相同）。洪武六年，设置给事中十二人，正七品，开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铸造给事中印章一枚，推举年纪最长的一人掌管。洪武九年，确定给事中为十人。洪武十年，隶属承敕监。洪武十二年，改属通政司。洪武十三年，设置谏院，左、右司谏各一人（正七品），左、右正言各二人（从七品）。洪武十五年，又设置谏议大夫（以兵部尚书唐铎担任）。不久都废除。洪武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增至八十一人（起初，魏敏、卓敬等共八十一人任给事中。皇帝认为正好符合古代元士的数目，改为元士。至此，又因六科是事情的本源，改为源士）。不久，又恢复为给事中。洪武二十四年，重新规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二人，从八品；给事中共四十人，正九品（各科分设员数，如前所列）。建文年间，改都给事中为正七品，给事中为从七品，不设左、右给事中。增设拾遗、补阙。成祖初年，废除拾遗、补阙，仍设左、右给事中，也是从七品。不久改六科，在午门外直房办公（六科衙门原在砖门内尚宝司西边。永乐年间发生火灾，移至午门外东西两边，每夜一科值班）。宣德八年，增置户科给事中，专门管理黄册。

中书科。中书舍人二十人（从七品），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制敕房中书舍人（都是从七品，无定员）。

中书科舍人负责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务。凡是草拟请翰林院，宝玺请内府，左券及勘合簿籍，归古今通集库。诰敕（公侯伯及一品至五品诰命，六品至九品敕命）。勘合簿籍，起初用二十八宿，后来用《急就章》为编号。诰敕的编号：仁、义、礼、智，用于公、侯、伯、藩王、一品、二品；十二支，文、行、忠、信，用于文官三品以下；千字文，用于武官和续诰。都以千号为满，满则重新开始。王府及驸马都尉不编号，土官按文武类别编排。凡大朝会，则侍班。东宫令节朝贺，则导驾侍班于文华殿。册封宗室，则充任副使（其乡试、会试、殿试，间或差遣，充任授职如同科员）。大祀南郊，则随驾供事。官员无正副之分，由年资最深的掌管印章。文华殿舍人，职掌奉旨书写书籍。武英殿舍人，职掌奉旨篆写册宝、图书、册页。内阁诰敕房舍人，掌管书写办文官诰敕，翻译敕书，以及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制敕房舍人，掌管书写办制敕、诏书、诰命、册表、宝文、玉牒、讲章、碑额、题奏、揭帖等一切机密文书，各王府敕符底簿。

洪武七年，最初设置直省舍人十人，从八品，隶属中书省。洪武九年，改为中书舍人，改正七品，不久又改从七品。洪武十年，与给事中都隶属承敕监。建文年间，废除中书舍人，改为侍书，升正七品，入文翰馆，隶属翰林院。成祖恢复旧制。不久在午门外设置中书科署，确定设置中书舍人二十人（恩荫带俸者不在额内）。宣德年间，内阁设置诰敕、制敕两房，都设中书舍人。嘉靖二十年，选拔各部主事、大理寺评事，带原衔到诰敕、制敕两房办事。嘉靖四十四年，两房缺员，令吏部考选举人任中书舍人。隆庆元年，令两房办事官不得升迁到九卿之列。按：洪武年间，设置承敕监（洪武九年置，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不久改令为正七品，丞为正八品。洪武十年改令、丞为承敕郎，设二人，从七品。给事中、中书舍人都隶属之。后来罢废）、司文监（洪武九年置，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不久改令为正七品，丞为正八品。洪武十年罢废）、考功监（洪武八年置，设令、丞。洪武九年定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不久改令为正七品，丞为正八品。洪武十八年罢废），参与掌管给予诰敕之事。永乐初年，命内阁学士掌管机务，诏册、制诰都属其管理。而誊写副本、缮写正本都由中书舍人入内办理，事情完毕就退出。宣德初年，开始选拔书法好的人安置在阁之西小房，称为西制敕房。而各位掌诰敕的学士居于阁东，起草稿本交中书舍人缮写进呈，称为东诰敕房（这是办事。若知制诰头衔，只有大学士与各位学士可带）。正统以后，学士不能亲自处理诰敕，内阁全部委任给中书、序班、译字等官，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因刘铉不与辅臣会食开始。嘉靖末年，又用翰林史官掌管外制，而武官诰敕仍由下属办理。至于诏赦、敕革之类，必由阁臣，翰林诸臣不得参与）。那些直文华、武英两殿供御笔札的，起初是内官职务，继而有中书舍人分直，后来也专门选拔书法好的人。大致中书舍人有两条途径：由进士部选者，可以升迁科道部属；那些直两殿、两房的舍人，不必由部选，从进士、监生、生员、平民中能书者，都可以担任。不由科举出身者，初授序班，及试中书舍人，不得升迁科道部属，后来虽加衔到九卿，仍带原衔办事（楷书出身者，有的加太常卿衔，沈度、沈粲、潘辰等有加至翰林学士、礼部尚书者）。洪武初年，又有承天门待诏一人，阁门使四人，观察使十人，后来都废除。

行人司。司正一人（正七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七品），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职掌专持符节、奉命出使之事。凡是颁行诏书赦令，册封宗室，安抚谕告各藩属，征聘贤才，以及赏赐、慰问、赈济、军事、祭祀，都按等级差遣。每年朝审，则行人持节到法司传旨，遣送戍守的囚徒，送五府填写精微册，批缴内府。

起初，洪武十三年设置行人司，设行人，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不久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更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洪武二十七年提升品级，因所任行人多为孝廉人材，奉命出使往往不称旨意，确定设行人司官四十员，都以进士担任。非奉旨意，不得擅自派遣，行人的职责才被重视。建文年间，废除行人司，而将行人隶属鸿胪寺。成祖恢复旧制。

钦天监。监正一人（正五品），监副二人（正六品）。其下属：主簿厅，主簿一人（正八品），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人（正六品），五官灵台郎八人（从七品，后来革去四人），五官保章正二人（正八品，后来革去一人），五官挈壶正二人（从八品，后来革去一人），五官监候三人（正九品，后来革去一人），五官司历二人（正九品），五官司晨八人（从九品，后来革去六人），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后来革去五人）。

监正、副监正，掌管观测天文、制定历法、占候、推算节气之事。凡是日月、星辰、风云、气色，率领下属进行观测。如有变异，秘密上疏报告。学习业务分为四科：天文科、漏刻科、回回科、历科。从五官正以下到天文生、阴阳人，各分科学习。每年冬至日，呈报下一年的《大统历》，（成化十五年改为在十月初一颁布下一年的历法。）移送礼部颁行。其中《御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六壬遁甲历》、《四季天象录》，都提前进呈。凡是历法注释，御用历法注释三十件事（如祭祀、颁诏、行幸等类别），民用历法三十二件事，壬遁历法七十二件事。凡是祭祀日期，前一年会合选定后进呈，移送太常寺。凡是营建、征讨、冠婚、陵墓之事，则选择地点和日期。立春，则预先在东郊观测节气。大朝贺，在文楼设置定时鼓、漏刻报时，司晨、鸡唱，各供其职。日食月食，预先计算其分秒时刻、出现和恢复方位上报，下发礼部，移送内外各司救护，并按照占书分条上奏。（如果食分不到一分，以及《回回历》虽然食分在一分以上，则上奏而不救护。）监官不得改任其他官职，其子孙不得改行从事其他职业。如果缺乏人才，则移文礼部访求选拔而试用。

五官正推算历法，确定四季。司历、监候辅佐他们。灵台郎辨别日月星辰的运行轨迹和分野，以占候天文的变化。观象台四面，每面有四位天文生，轮流负责观测。保章正专心关注天文变化，判定其吉凶征兆。挈壶正掌管漏刻。用孔壶做漏壶，用浮箭指示刻度，以考定中星在黄昏和黎明的位次。漏刻博士用漏壶确定时间，用牌子更换时辰，用鼓声报更，用钟鼓警醒晨昏。司晨辅佐他们。

明朝初年，就设置太史监，设立太史令、通判太史监事、佥判太史监事、校事郎、五官正、灵台郎、保章正、保章副、挈壶正、掌历、管勾等官职。任命刘基为太史令。吴元年，改监为院，品级为正三品。（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五官正，正六品；典簿、雨旸司、时叙郎、纪候郎，正七品；灵台郎、保章正，正八品；副，从八品；掌历、管勾，从九品。）洪武元年，征召元代太史张佑、张沂等十四人，改太史院为司天监，设监令一人（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监丞一人（正六品），主簿一人（正七品），主事一人（正八品），五官正五人（正五品），五官副五人（正六品），灵台郎二人（正七品），保章正二人（从七品），监候三人（正八品），司辰八人（正九品），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又设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一人（正四品），少监二人（正五品），监丞二人（正六品）。征召元代回回司天监郑阿里等人讨论历法。三年，改司天监为钦天监。四年，诏令监官专门负责司天事务，非特旨不得升调。又制定监官的散官官阶。（监令，正仪大夫；少监，分朔大夫；五官司，司玄大夫；监丞，灵台郎；五官保章正，平秩郎；五官灵台郎，司正郎；五官挈壶正，挈壶郎。）十四年，改钦天监为正五品，设令一人，丞一人，（属官五官正以下，员数如前所列。）都按照品级授予文职散官。二十二年，改令为监正，丞为监副。三十一年，撤销回回钦天监，将其历法并入本监。明朝初年，又设置稽疑司，掌管卜筮，不久撤销。（洪武十七年，设置稽疑司，设司令一人，正六品，左、右丞各一人，从六品，属官司筮，正九品，无定员。不久撤销。）

太医院。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其下属，御医四人（正八品，后增至十八人，隆庆五年定为十人）。生药库、惠民药局，各设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太医院掌管医疗之法。共有十三科医术，医官、医生、医士，分专科学习：大方脉科、小方脉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口齿科、接骨科、伤寒科、咽喉科、金镞科、按摩科、祝由科。凡是医家子弟，选择教师教授他们。每三年、五年进行考试、再考、三考，然后决定升降。凡是药材，辨别其产地适宜性，选择优劣，谨慎地按照炮制方法使用。各地解送纳贡的药品，院官收贮在生药库，按时调节干燥湿度，礼部委派一名官员稽查。诊视皇帝脉象，院使、院判、御医共同参看校核，会同内臣到内局选药，联名封记药剂，撰写奏本写明药性、证治之法上奏。烹制御药，院官与内臣监视。每两剂合为一剂，等熟后，分装两器，一器由御医、内臣先尝，一器进呈皇帝。仍然设置历簿，用内印钤记，详细记载年月缘由，以备考察。王府请医，本院奉旨派遣医官或医士前往。文武大臣及外国君主有病，也奉旨前往诊治。治疗是否可行，都撰写奏本回复。外府州县设置惠民药局。边关卫所及人口聚集之处，各设医生、医士或医官，都由本院考试后派遣。年终，汇总考察其功过而评定优劣，凭此升降。

太祖初年，设置医学提举司，设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从七品）、医学教授（正九品）、学正、官医、提领（从九品）。不久改为太医监，设少监（正四品）、监丞（正六品）。吴元年，改监为院，设院使，品级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洪武三年，设置惠民药局，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凡是军民中贫病者，给予医药。六年，在内府设置御药局，开始设御医。（御医局，品级正六品，设尚药、奉御二人，直长二人，药童十人，都由内官、内使充任。设御医四人，由太医院医士充任。凡是收受四方贡献的名药及储蓄药品，由一名奉御掌管。凡是供应御用药饵，医官到内局修制，太医院官诊视。）十四年，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设令一人，丞一人，吏目一人。属官御医四人，都如文职授予散官。二十二年，又改令为院使，丞为院判。嘉靖十五年，改御药房为圣济殿，又设御药库，诏令御医轮值供事。

上林苑监。左、右监正各一人（正五品），左、右监副各一人（正六品，监正、监副后来不常设，由监丞代理职务），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七品）。其下属，典簿厅，典簿一人（正九品）。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

监正掌管苑囿、园池、畜牧、种植之事。凡是禽兽、草木、蔬果，率领其下属督促养户、栽户，按时经营其养地、栽地而畜牧种植，以供祭祀、宾客、宫府的膳食。所有苑地，东到白河，西到西山，南到武清，北到居庸关，西南到浑河，都禁止围猎。良牧署，牧养牛羊猪；蕃育署，养殖鹅鸭鸡；都登记其雌雄数量，并考核繁殖产卵情况。林衡署，掌管果实、花木；嘉蔬署，掌管种植瓜菜；都计算其田畦、种植的数量，并按时包裹进献。

洪武二十五年，建议开设上林院，在城南测量土地（从牛首山连接方山，西边并到河岸）。等到地图呈上，太祖认为有妨碍百姓产业，于是停止。永乐五年，开始设置上林苑监，设立良牧、蕃育、嘉蔬、林衡、川衡、冰鉴以及典察左右前后共十个属署。洪熙年间，合并为蕃育、嘉蔬二署（将良牧、川衡并入蕃育，冰鉴、林衡并入嘉蔬，典察四个署分别并入）。宣德十年，才确定四署。正德年间，增设监督内臣共九十九员。嘉靖元年，裁汰八十员，撤销蕃育、嘉蔬二署的典署，林衡、嘉蔬二署的录事。

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各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指挥，负责巡捕盗贼，疏通街道沟渠以及囚犯、防火之事。凡是京城内外，各划定区域分别管理。境内有游民、奸民则逮捕惩治。如果皇帝亲自郊祭，则率领夫役供应事务。（凡是亲王、郡王妃的父亲没有官职的，亲王授予兵马指挥，郡王授予副指挥，不管事。）

明朝初年，设置兵马指挥司，设都指挥、副都指挥、知事。后来改设指挥使、副指挥使，各城门设兵马。洪武元年，命令在京兵马指挥司兼管市司，每三天一次校勘街市的斛斗、秤尺，稽查牙侩姓名，定时调整物价。五年，又在中都设置兵马指挥司分司。十年，确定京城及中都兵马指挥司品级都为正六品（此前为正四品）。改为指挥、副指挥，职务专管京城巡捕等事，撤销知事。二十三年，确定设置五城兵马指挥司（只有中城称为中兵马指挥司），都增设吏目。建文年间，改为兵马司，改指挥、副指挥为兵马、副兵马。永乐元年恢复旧制。二年，设置北京兵马指挥司。嘉靖四十一年，诏令巡视五城御史，每年年终，将各城兵马指挥会合奏本举荐或弹劾。隆庆年间，御史赵可怀说：“五城兵马司官，应该选取科举贡举正途出身，职责检验死伤，审理刑名盗贼，如同两京的知县。不称职的，由巡城御史纠察弹劾。”

顺天府。府尹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治中一人（正五品），通判六人（正六品，嘉靖后革除三人），推官一人（从六品），儒学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一人。其下属，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照磨所，照磨一人（从九品），检校一人。所辖宛平、大兴二县，各设知县一人（正六品），县丞二人（正七品），主簿无定员（正八品），典史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都税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宣课司（共四个：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税课司（共两个：安定门外、安定门），各设大使一人（从九品）。税课分司（共两个：崇文门、德胜门），各设副使一人。递军所、批验所，各设大使一人。

府尹，掌管京府的政令。宣扬教化和谐民众，劝勉农耕询问风俗，均衡贡赋，节制征发徭役，谨慎祭祀，核实户口，纠察惩治豪强，抚恤穷困，清理诉讼，务必了解百姓的疾苦。每年立春，迎春、进春，祭祀先农之神。每月初一、十五，早朝，上奏老人坊厢听候宣谕。孟春、孟冬，率领其僚属举行乡饮酒礼。凡是勋戚家人的文引，每三个月上奏一次。市场交易平衡其物价。遇到内官监征派物料，虽有印信、揭帖，必须补充文书当面奏报。如果天子行耕耤礼，行三推礼，则奉青箱在后面播种。礼毕，率领百姓完成耕田。府丞，为京府的副职，兼管学校。治中，参与管理府事，以辅佐府尹、府丞。通判，分别管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路之事。推官，审理刑名案件，考察属吏。二县，职掌如同外县，因临近京城，所以品级特别优厚。

顺天府就是原来的北平府。洪武二年设置北平行省。洪武九年改为北平布政司，都以北平为会府。永乐初年，改为顺天府。永乐十年，升为府尹，官秩正三品，设置的官员与应天府相同。（顺天府通判，原先有六人，其中一人管粮，一人管马，一人清军，一人管匠，一人管河，一人管柴炭。嘉靖八年革除了管河、管柴炭的两人。万历九年革除了清军、管匠的两人。万历十一年又恢复设置一人，兼管军匠。）

武学。京卫武学，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一人。卫武学，教授一人，训导两人或一人。负责教授京卫各卫的幼官以及应袭舍人和武生，以准备科举、武举、会举，并听从兵部管理。那些没有武学的地方，所有武生则隶属于儒学。

建文四年开始设置京卫武学，设教授一人。启忠等十斋，各设训导两人。永乐年间罢除，正统六年又恢复设置。后来逐渐设置各卫武军，所设官员与儒学制度相同。

僧录司。左、右善世两人，（正六品）左、右阐教两人，（从六品）左、右讲经两人，（正八品）左、右觉义两人。（从八品）

道录司。左、右正一两人，（正六品）左、右演法两人，（从六品）左、右至灵两人，（正八品）左、右玄义两人。（从八品）神乐观提点一人，（正六品）知观一人，（从八品，嘉靖年间革除。）龙虎山正一真人一人。（正二品。洪武元年，张正常入朝，去掉他天师的称号，封为真人，世袭。隆庆年间革除真人，只称提点。万历初年又恢复。）法官、赞教、掌书各两人。阁皂山、三茅山各设灵官一人，（正八品）太和山提点一人。

僧录司、道录司掌管天下的僧道。在外地府州县有僧纲、道纪等司，分别掌管相关事务，都挑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正纯洁的人担任。神乐观掌管乐舞，以准备大祀天地、神祇以及宗庙、社稷的祭祀，隶属于太常寺，与道录司没有统属关系。

洪武元年，设立善世院、玄教院。洪武四年革除。洪武五年，发给僧道度牒。洪武十一年，在郊祀坛西边建造神乐观，设提点、知观。（起初，提点从六品，知观从九品。洪武十五年提点升为正六品，知观升为从八品。凡是遇到朝会，提点位列于僧录司左善世之下，道录司左正一之上。）洪武十五年，开始设置僧录司、道录司。（各设官员如前所列。）僧人有三等：叫作禅、讲、教。道士有两等：叫作全真、正一。设置官员但不给俸禄，隶属于礼部。洪武二十四年，清理释、道二教，限制僧人每三年一次发给度牒。凡是各府州县的寺观，只保留宽大的一所，合并居住。凡是僧道，府不得超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百姓年龄不到四十岁以上、女子年龄不到五十岁以上的，不得出家。洪武二十八年，命令天下僧道到京城考试发给度牒，不通晓经典的就罢黜。这之后，佛教有法王、佛子、大国师等封号，道教有大真人、高士等封号，赐给银印蟒玉，加授太常卿、礼部尚书以及宫保衔，甚至有封伯爵的，都是一时的宠幸，不是制度。

教坊司。奉銮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都从九品）掌管乐舞承应事务。由乐户充任，隶属于礼部。（嘉靖年间，又设置显陵供祀教坊司，设左、右司乐各一人。）

宦官。十二监。（每监各设太监一员，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六品，长随、奉御没有固定员额，从六品。这是洪武旧制。后来逐渐变更，详见各条。）司礼监，（提督太监一员，掌印太监一员，秉笔太监、随堂太监、书籍名画等库掌司、内书堂掌司、六科郎掌司、典簿没有固定员额。提督负责掌管管理皇城内一切礼仪刑名，以及约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管理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掌印负责掌管处理内外章奏以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负责掌管章奏文书，按照内阁票拟批红。掌司各自掌管所管事务。典簿负责记录奏章以及各项出纳号簿。）内官监，（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佥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没有固定员额，掌管木、石、瓦、土、塔材、东行、西行、油漆、婚礼、火药十作，以及米盐库、营造库、皇坛库，凡是国家建造宫室、陵墓，以及铜锡妆奁、器用和冰窖等事务。）御用监，（掌印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两员，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没有固定员额。凡是皇帝御前所用的围屏、床榻等木器，以及紫檀、象牙、乌木、螺钿等玩器，都负责制造办理。又有仁智殿监工一员，掌管武英殿中书承旨所写的书籍画册等，奏进皇帝面前。）司设监，（官员数额与内官监相同，掌管卤簿、仪仗、帷幕等事务。）御马监，（掌印、监督、提督太监各一员。腾骧四卫营各设监官、掌司、典簿、写字、拿马等官员。象房有掌司等官员。）神宫监，（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管理没有固定员额，掌管太庙各庙洒扫、香灯等事务。）尚膳监，（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光禄太监一员，总理一员，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以及各牛羊等房厂监工没有固定员额，掌管御膳以及宫内食用和筵宴等事务。）尚宝监，（掌印一员，佥书、掌司没有固定员额，掌管宝玺、敕符、将军印信。凡是使用宝玺，外尚宝司用揭帖到监请旨，到女官尚宝司领取，监视外司用完，保存号簿，缴进。）印绶监，（官员数额与尚宝监相同，掌管古今通集库，以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等事务。）直殿监，（官员数额同上，掌管各殿以及廊庑的扫除事务。）尚衣监，（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没有固定员额，掌管御用冠冕、袍服以及鞋子、靴袜等事务。）都知监。（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没有固定员额，原先掌管各监行移、关知、勘合事务，后来只负责随驾前导清道戒严。）

四司。（旧制每司各设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后来逐渐变更，详见下文。）惜薪司，（掌印太监一员，总理、佥书、掌道、掌司、写字、监工以及外厂、北厂、南厂、新南厂、新西厂各设佥书、监工，都没有固定员额，掌管所用薪炭事务。）钟鼓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司房、学艺官没有固定员额，掌管出朝钟鼓，以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各种杂戏。）宝钞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理、监工没有固定员额，掌管制造粗细草纸。）混堂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没有固定员额，掌管沐浴事务。）

八局。（旧制每局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兵仗局，（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军器库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没有固定员额，掌管制造军器。火药司隶属于它。）银作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写字、监工没有固定员额，掌管打造金银器饰。）浣衣局，（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没有固定员额。凡是宫人年老以及被罢退废弃的，发配到该局居住。只有这个局不在皇城内。）巾帽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没有固定员额，掌管宫内使臣的帽靴，驸马的冠靴以及藩王前往封国时各旗尉的帽靴。）针工局，（官员数额与巾帽局相同，掌管制造宫中衣服。）内织染局，（官员数额同上，掌管染造御用以及宫内应用的缎匹。城西的蓝靛厂是这个局的外署。）酒醋面局，（官员数额同上，掌管宫内食用的酒醋、糖酱、面豆等物品。与御酒房不相统属。）司苑局。（官员数额同上，掌管蔬菜、瓜果。）

十二监、四司、八局，就是所谓的二十四衙门。

内府供用库（设掌印太监一名，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名额不定。负责宫内及皇陵等处宦官的口粮，以及皇帝御用的黄蜡、白蜡、沉香等香料。所有油蜡等库房都归其管辖。按旧制，各库官员设置与八局相同）。司钥库（官员设置同上，负责收存制钱以供赏赐）。内承运库（设掌印太监一名，近侍、佥书太监十名，掌司、写字、监工名额不定。掌管皇宫内库，所有金银及各类珍宝财物都归其统管）。十库：甲字库（负责储存银朱、黄丹、乌梅、藤黄、水银等物品）；乙字库（负责储存奏本用纸及各省解送的胖袄）；丙字库（负责储存丝绵、布匹）；丁字库（负责储存生漆、桐油等物）；戊字库（负责储存地方解送的弓箭、盔甲等物）；承运库（负责储存黄白生绢）；广盈库（负责储存纱罗等各类帛匹）；广惠库（负责制作和储存巾帕、梳笼、刷抿、钱贯、钞锭等物）；赃罚库（负责储存没收的官物）。以上各库各设掌库一名，贴库、佥书名额不定。御酒房（设提督太监一名，佥书名额定。负责酿造御用酒）。御药房（设提督太监正、副各一名，分两班。近侍、医官名额不定。职责是掌管皇帝用药，与太医院官员相互配合）。御茶房（设提督太监正、副各一名，分两班。近侍名额不定。职责是供奉茶酒、瓜果及进献御膳）。牲口房（设提督太监一名，佥书名额定。负责收养珍奇异兽）。刻漏房（设掌房一名，佥书名额定。掌管每日时刻，每到一时辰便命直殿监官入宫更换时辰牌，夜间报告更次和刻漏）。更鼓房（由有罪的宦官负责值守）。甜食房（设掌房一名，协同名额不定。负责制作虎眼糖、窝丝糖等各种糖类及甜食，隶属御用监）。弹子房（设掌房一名，佥书数名。专门准备泥弹）。灵台（设掌印太监一名，佥书近侍、看时近侍名额不定。负责观测星象、云气、物候，预测灾祸吉祥）。条作（设掌作一名，协同名额不定。负责制作各类兜罗绒及各种绦带，隶属御用监）。盔甲厂（即原鞍辔局，负责制造军器）。安民厂（原名王恭厂，各设掌厂太监一名，贴厂、佥书名额定。负责制造火铳、火炮、火药等物）。午门、东华门、西华门、奉天门、玄武门、左顺门、右顺门、左红门、右红门、皇宫门、坤宁门、宫左门、宫右门。东宫春和门、后门、左门、右门。皇城及京城内外各门（各设门正一名，管事名额不定。负责早晚开关城门，检查出入人员。旧制设门正、门副各一名）。提督东厂（设掌印太监一名，掌班、领班、司房名额不定。贴刑二名，负责刺探缉捕刑狱之事。旧时从各监中选一人提督，后专门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中第二或第三人担任。贴刑官则由锦衣卫千户、百户担任。凡内官中司礼监掌印者，权力如同外廷首辅；掌东厂者，权力如同都察院左都御史。秉笔、随堂太监相当于众辅臣。各设私臣如掌家、掌班、司房等员）。提督西厂（不常设，只有汪直、谷大用时设置过。刘瑾又设西内厂，不久都废除）。提督京营（设提督太监、坐营太监、监枪、掌司、佥书，名额不定。始于景泰元年）。文书房（设掌房十名。负责接收通政司每日封进的本章，以及会极门京官和各藩王所上的封本，外廷的阁票、内廷的搭票，所有圣谕、旨意、御批，都由文书房登记底簿后下发。凡升任司礼监者，必先出自文书房，如同外廷的詹事府、翰林院）。礼仪房（设提督太监一名，由司礼监掌印或秉笔太监兼任，掌司、写字、管事、长随名额不定。负责所有选婚、选驸马、皇子公主诞生、选择乳母等吉礼）。中书房（设掌房一名，散官名额不定。掌管文华殿中书所写的书籍、对联、扇柄等物，奉旨发写，完成后进呈）。御前近侍：乾清宫管事（负责督理皇帝用度诸事）、打卯牌子（负责随朝捧剑），地位仅次于司礼监、东厂提督守备。还有御前牌子、暖殿、管柜子、赞礼、答应长随、当差听事、拿马、尚冠、尚衣、尚履，这些都是近侍。南京守备（设正、副守备太监各一名，关防一颗，护卫留都，属司礼监外派）。天寿山守备（设太监一名，管辖各陵守陵太监，负责护卫）。湖广承天府守备（设太监一名，管辖承德、荆、襄地方，护卫兴宁）。织造（设提督太监：南京一名，苏州一名，杭州一名。负责织造御用龙衣）。镇守（镇守太监始于洪熙年间，正统年间普遍设置，各省各镇无不有镇守太监，至嘉靖八年后才废除）。市舶（广东、福建、浙江三市舶司各设太监提督，后罢浙江、福建二司，只保留广东司）。监督仓场（各仓、各场都设监督太监）。诸陵神宫监（各陵都设神宫监太监守陵）。此外的监军、采办、粮税、矿关等使，不常设的，不可胜记。

起初，吴元年设置内史监，设监令（正四品）、丞（正五品）、奉御（从五品）、内史（正七品）、典簿（正八品）。皇门官设皇门使（正五品）、副使（从五品）。后来改为内使监、御用监，各设令一人（正三品）、丞二人（从三品）、奉御（正六品）、典簿（正七品）。皇门官设门正（正四品）、副使（从四品）。春宫门官设正（正五品）、副（从五品）。御马司设司正（正五品）、副（从五品）。尚宝兼守殿、尚冠、尚衣、尚佩、尚履、尚药、纪事等奉御（俱正六品）。洪武二年，确定设置内使监奉御六十人，尚宝一人，尚冠七人，尚衣十人，尚佩九人，尚药七人，纪事二人，执膳四人，司脯二人，司香四人，太庙司香四人，涓洁二人。设置尚酒、尚醋、尚面、尚染四局，每局设正一人、副二人。设置御马、御用二司，每司设正一人、副二人。内府库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内仓监设令一人、丞二人。并设置东宫典玺、典翰、典膳、典服、典药、典乘兵六局，每局设局郎一人、丞一人。又设置门官，午门等十三门，各设门正一人、副一人。东宫门官，春和门等四门，各设门正一人、副一人。三年，设置王府承奉司（设承奉一人、承奉副二人，典宝、典服、典膳三所，各设正一人、副一人，门官设门正一人、副一人）。改内使监、御用监，品级均为从三品（令从三品，丞正四品），皇门官品级为从四品（门正从四品，副正五品，春宫门官正、副同）。四年，又全部区分其品级，授予散官。于是改内使监为正五品，皇门官为正六品（洪武四年，规定内官散官：正四品中正大夫，从四品中侍大夫，正五品中卫大夫，从五品侍直大夫，正六品内侍郎，从六品内直郎，正七品正奉郎，从七品正卫郎，正八品司奉郎，从八品司直郎。不久确定内使监令正五品，授中卫大夫；丞从五品，授侍直大夫。皇门正、局正、司正、东宫门正、局正，俱正六品，授内侍郎。尚宝、奉御、皇门副、局副、司副、东宫门副、局丞，王府承奉、门正、所正，俱从六品，授内直郎。尚冠等奉御、内府库大使、内仓监令、王府承奉副、门副、所副，俱正七品，授正奉郎。库副使、仓丞，俱从七品，授正卫郎）。六年，改御用监为供奉司（品级从七品，设官五人），内仓监为内府仓（以监令为大使，监丞为副使），内府库为承运库（仍设大使、副使）。不久设置纪事司，以宦官张翊为司正（品级正七品）。又考察前代纠察弹劾内官的方法，设置内正司，设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一人（从七品），专门纠察内官失仪及不法行为。不久改为典礼司，又改为典礼纪察司，提升其品级（司正升为正六品，司副升为从六品）。十年，设置神宫内使监，设监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天地坛、神坛各祠祭署，设署令（正七品）、丞（从七品）、司香奉御（正八品）。甲、乙、丙、丁、戊五库，各设大使（正七品）、副使（从七品），以及皇城门官端门等十六门，各设门正（正七品）、副（从七品）。十二年，另行设置尚衣、尚冠、尚履三监，针工、皮作、巾帽三局。改尚佩局为尚佩监。十六年，设置内府宝钞广源、广惠二库，职掌出纳纸币，收入由广源库掌管，支出由广惠库掌管（宝钞广源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用流官；副使一人，正九品，用内官。宝钞广惠库设大使二人，从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俱流官、内官兼任）。十七年，重新规定内官各监、库、局的品级职务。内官监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典簿一人（正九品）。神宫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尚宝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尚衣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尚膳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司设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司礼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御马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直殿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宫门承制设奉御五人（正八品）。宫门守门官设门正一人（正八品）、副四人（从八品）。内承运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司钥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四人（从九品）。巾帽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针工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织染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颜料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司苑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司牧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都在内官中选用。二十八年，重新规定内官监、司、库、局与各门官，以及东宫六局、王府承奉等官职品级。共内官监十一：神宫监、尚宝监、孝陵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司设监、内官监、司礼监、御马监、印绶监、直殿监，都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随、奉御（正六品）。各门官七：午门、东华门、西华门、玄武门、奉天门、左顺门、右顺门，都设门正一人（正四品）、门副一人（从四品）。司二：钟鼓司、惜薪司，都设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局库九：兵仗局、内织染局、针工局、巾帽局、司苑局、酒醋面局、内承运库、司钥库、内府供用库。每局库都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东宫典玺、典药、典膳、典服、典兵、典乘六局，各设局郎一人（正五品）、局丞二人（从五品），只有典玺局增设纪事、奉御（正六品）。亲王府承奉司设承奉正（正六品）、承奉副（从六品）。所三：典宝所，设典宝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从六品）；典膳所，设典膳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从六品）；典服所，设典服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从六品）。门官设门正一人（正六品）、门副一人（从六品）。又设内使十人（司冠一人、司衣三人、司佩一人、司履一人、司药二人、司矢二人）。各公主位下设中使司，司正、司副各一人。三十年，设置都知监，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置银作局，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副使一人（从五品）。

太祖曾对侍臣说：“我看《周礼》，宦官不到百人。后世增加到数千人，因而导致祸乱。这些人只可供洒扫，供驱使，不能另有委任，不要让他们过多。”又说：“这些人中好的千百个里没有一二个，坏的常常千百个。如果用作耳目，耳目就被蒙蔽；用作心腹，心腹就有病。驾驭他们的方法，在于让他们畏惧法律，不要让他们有功。畏惧法律就会约束自己，有功就会骄纵。”有个内侍侍奉皇帝最久，稍微谈到政事，立即被斥退，终身不再召见。因而制定制度，内侍不许识字。洪武十七年铸造铁牌，文字是：“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放置在宫门中。又敕令各司不得与内官监公文往来。然而二十五年命聂庆童前往河州敕谕茶马，中官奉命出使办事从此开始。成祖也曾说：“我一遵太祖训，没有御宝文书，即使一军一民，中官不得擅自调发。”有私自役使应天工匠的，立即命锦衣卫逮捕治罪。但中官四出，实际开始于永乐时期。元年，李兴等带着敕书慰劳暹罗国王，这是奉命出使外国的开始。三年，命郑和等率兵二万，前往西洋古里、满剌加等国行赏，这是统兵的开始。八年，敕命王安等监督都督谭青等军队，马靖巡视甘肃，这是监军、巡视的开始。到洪熙元年，以郑和率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于是相沿不改。敕命王安镇守甘肃，而各省镇都设置镇守了。宣德四年，特设内书堂，命大学士陈山专门教授小内使读书，而太祖不许识字读书的制度，由此废弛。赐王瑾、金英印记，则与诸参与机密的太臣相同。赐金英、范弘等免死诏，则又无异于勋臣的铁券。英宗时的王振，宪宗时的汪直，武宗时的刘瑾，熹宗时的魏忠贤，大权倒握，威福下移。神宗时的矿税使，没有一个地方不受其害。其他依仗权势气焰嚣张的，不可胜数。而荫庇弟弟、荫庇侄子、封伯、封公，则是扰乱官制的大问题。庄烈帝初年剪除大奸，中外称颂圣明。不久镇守、出征、督饷、坐营等事，没有一个不命中官去做，而明朝也就灭亡了。

女官。六局。尚宫局，（尚宫二人，正五品。六尚官职相同。尚宫负责引导中宫。凡六局收发的文书典籍，都要盖章签署。如果向外面征调办理，就替他们请旨，发文书给内官监。内官监接收文书后，向外发送。）下辖四个司：司记，（司记二人，正六品；典记二人，正七品；掌记二人，正八品。负责宫内各司的簿册文书，出入记录目录，轮流署名盖章，然后交付执行。女史六人，负责执掌文书，所有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品级相同。）司言，（司言二人，典言二人，掌言二人，女史四人，负责传达宣示启奏。凡逢节令外命妇朝贺中宫，由司言传达旨意。）司簿，（司簿二人，典簿二人，掌簿二人，女史六人，负责宫人名册和俸禄赏赐事务。）司闱。（司闱六人，典闱六人，掌闱六人，女史四人，负责宫闱门锁钥匙事务。）尚仪局，（尚仪二人，负责礼仪起居事务。）下辖四个司：司籍，（司籍二人，典籍二人，掌籍二人，女史十人，负责经籍、图书、笔墨文具、桌案事务。）司乐，（司乐四人，典乐四人，掌乐四人，女史二人，负责音乐事务。）司宾，（司宾二人，典宾二人，掌宾二人，女史二人，负责朝见、宴会、赏赐事务。）司赞，（司赞二人，典赞二人，掌赞二人，女史二人，负责朝见、宴会、赞礼事务。）彤史。（彤史二人，正六品，负责皇帝宴见进御的事务，凡后妃、众妾在皇帝处侍寝，彤史认真记录年月日。）尚服局，（尚服二人，负责供应服饰和采章的数量。）下辖四个司：司宝，（司宝二人，典宝二人，掌宝二人，女史四人，负责宝玺、符节。）司衣，（司衣二人，典衣二人，掌衣二人，女史四人，负责衣服、首饰事务。）司饰，（司饰二人，典饰二人，掌饰二人，女史二人，负责梳洗用具、润发油的事务。）司仗，（司仗二人，典仗二人，掌仗二人，女史二人，凡朝贺时，率领女官执持仪仗。）尚食局，（尚食二人，负责膳食种类和调配数量。凡进献饮食给皇帝，尚食先尝。）下辖四个司：司膳，（司膳四人，典膳四人，掌膳四人，女史四人，负责切割烹煮煎炸调味事务。）司酝，（司酝二人，典酝二人，掌酝二人，女史二人，负责酒类、甜酒、饮料事务。）司药，（司药二人，典药二人，掌药二人，女史四人，负责医方药物。）司饎。（司饎二人，典饎二人，掌饎二人，负责粮饷柴炭事务。）尚寝局，（尚寝二人，负责皇帝就寝事务。）下辖四个司：司设，（司设二人，典设二人，掌设二人，女史四人，负责床帷、褥垫、洒扫、铺设事务。）司舆，（司舆二人，典舆二人，掌舆二人，女史二人，负责车辇、伞扇事务。）司苑，（司苑二人，典苑二人，掌苑二人，女史四人，负责园林种植花果。）司灯。（司灯二人，典灯二人，掌灯二人，女史二人，负责灯烛事务。）尚功局，（尚功二人，负责监督女红功课程。）下辖四个司：司制，（司制二人，典制二人，掌制二人，女史四人，负责衣服裁剪缝纫事务。）司珍，（司珍二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六人，负责金玉珠宝。）司彩，（司彩二人，典彩二人，掌彩二人，女史六人，负责绘画丝绸棉絮事务。）司计，（司计二人，典计二人，掌计二人，女史四人，负责核算衣服、饮食、柴炭事务。）宫正司。（宫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负责纠察宫闱、戒令、惩罚事务。大事则上奏皇帝。女史四人，记录功过。）

吴元年，设置内职六尚局。洪武五年，定为六局一司。局名为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司名为宫正。（尚宫二人，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各一人，宫正二人，均为正六品。）六局分别管辖二十四司，每司或二人或四人。（司记、司言、司簿、司乐、司宝、司衣、司饰、司酝、司药、司供、司舆、司苑、司珍、司彩、司计各二人。司闱、司籍、司宾、司赞、司仗、司馔、司设、司灯、司制各四人。）女史十八人。（尚功局六人，其余五局和宫正局各二人。）十七年，重新制定品级。（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宫正各一人，都改为正五品；二十四司为正六品。增设二十四掌，正七品。宫正司增设司正，正六品。）二十二年，授予宫官敕令。辛劳多年的，或五年或六年，可以回家父母处，听任婚嫁。年老的允许回家，愿意留下的听便。现任官职的，官府发给俸禄。二十七年，又重新制定品级官职。（增设二十四典，正七品。改二十四掌为正八品。尚仪局增设彤史，正六品。宫正司增设典正，正七品。从六尚以下，人员数目都如前面所列。总共宫官一百八十七人，女史九十六人。）六局各铸官印发给。永乐以后，职权全部转移到宦官。宫官留下的，只有尚宝四司而已。

## 关键人物

- **卿**：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等主官；掌管各寺事务
- **少卿**：各寺副职；辅佐卿处理事务
- **寺丞**：各寺属官；分理具体事务
- **都给事中**：六科主官；侍从规谏，稽查六部
- **给事中**：六科属官；分科监察
- **中书舍人**：中书科属官；书写诰敕等
- **行人**：行人司属官；奉命出使
- **监正**：钦天监、上林苑监主官；掌管监务
- **院使**：太医院主官；掌管医疗
- **府尹**：顺天府主官；掌管京府政令

## 时间线

- **吴元年**：设置太常司、宣徽院、内史监；太常设卿、少卿、丞等；宣徽院设院使等；内史监设监令等。
- **洪武元年**：改宣徽院为光禄寺；改太史院为司天监；设善世院、玄教院；光禄寺设卿等；司天监管天文；僧道两院理宗教。
- **洪武三年**：设置惠民药局；府设提领，州县设官医，治病济贫。
- **洪武四年**：置群牧监于答答失里营所；置法酒库；专门牧养马匹；设内酒坊。
- **洪武六年**：置太仆寺于滁州；设给事中十二人；太仆寺掌马政；始分六科。
- **洪武九年**：改直省舍人为中书舍人；改殿庭仪礼司；中书舍人掌书写；殿庭仪礼司掌礼仪。
- **洪武十三年**：改司天监为钦天监；置行人司；钦天监管天文；行人司掌出使。
- **洪武十四年**：改钦天监为正五品；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调整品级。
- **洪武十五年**：始置僧录司、道录司；管理天下僧道。
- **洪武二十二年**：改令为监正，丞为监副；改给事中为源士；钦天监官名变动；六科给事中改名。
- **洪武三十年**：改鸿胪寺；改太仆寺下属群牧监；鸿胪寺定官制；群牧监马匹交有司牧养。
- **永乐五年**：设置四夷馆；设置上林苑监；四夷馆掌翻译；上林苑掌苑囿。

## 地点

- **天坛**：太常寺下属祠祭署之一
- **地坛**：太常寺下属祠祭署之一
- **午门**：六科办公地点及城门
- **滁州**：太仆寺最初设置地
- **南京**：南京太仆寺所在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梳理了明代中央行政、监察、礼仪、天文、医疗等机构的建置与沿革，是理解明代官制与政治运作的重要依据。

## 标签

- 太常寺
- 光禄寺
- 太仆寺
- 鸿胪寺
- 尚宝司
- 六科
- 中书科
- 行人司
- 钦天监
- 太医院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mingshi-baihuawen-full/volume-2/chapter-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