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货一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明史》
作者：张廷玉等
时代：清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食货一

## 本章概览

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沿袭元制并加以革新，建立以黄册和鱼鳞图册为核心的户籍田赋制度。黄册以户为单位，记载丁粮变动，十年一编；鱼鳞图册以田为主，详列土地形状、肥瘠、归属，两者互为经纬，有效管理人口与赋税。同时，大规模推行军屯、民屯和商屯，边境屯田尤其发达，三分守城、七分屯种，每军授田五十亩，收获除自用外余粮充饷，一度使府库充盈，军粮不依赖朝廷。然而，英宗正统以后，屯田逐渐被内监、军官、豪强侵占掠夺，制度败坏，屯粮锐减，至嘉靖年间实际收入不足原先十分之一。更甚的是，庄田制度成为民生大患。宪宗时设皇庄，此后王公、勋戚、中官竞相奏请或强占民田，庄田遍布郡县。弘治年间，仅京畿皇庄及勋戚庄田即达四万多顷，管庄人员横行霸道，百姓苦不堪言。世宗、神宗虽曾清查，但奏请不绝，福王庄田达四万顷，熹宗时魏忠贤一家赏赐无度。庄田与明朝相始终，成为财政崩溃、社会动荡的重要根源。张居正丈量田亩虽一度增加田数，但苛求溢额，小民虚粮负担反重。明代财政由盛转衰，根本在于土地兼并失控与制度败坏。

本章从户口、田制、屯田、庄田等方面论述明代财政经济的演变及其利弊。

先讲户口登记制度（黄册、逃户流民），次讲田制（官民田、鱼鳞图册），再讲屯田（军屯、民屯、商屯）及其败坏，最后讲庄田（皇庄、王庄）泛滥成祸。

## 正文

《礼记》说：“从大地获取财物，效法上天运行规律。使国家富足的根本，在于农桑。”明朝初年，沿袭元朝旧制，钱币无法流通而使用宝钞，又禁止民间用白银交易，似乎对百姓不便。但在洪武、永乐、熙、宣时期，百姓富足，府库储备充盈。这是因为当时鼓励农耕，致力开垦荒地，土地没有荒芜，人们安于本业，又开设屯田、食盐开中法来供应边防军队，军饷不依赖朝廷，所以上下都富足，军民都宽裕。此后，屯田被豪强兼并破坏，财政官员改变了盐法。于是边防军队全部依赖太仓供应，运输往往接济不上。世宗以后，耗费钱财的途径增多，府库空虚匮乏。神宗于是增加赋税、加重征收，矿税四处派出，挪用正常赋税来充实宫廷仓库。宦官小人，横征暴敛侵吞财物。百姓多追逐末业，田地最终荒芜。官吏不能安抚百姓，反而更加苛刻剥削。天下困顿疲敝，而储备积蓄更加空虚。不明事理的人多说恢复通行宝钞可以富国，却不知国家初期富裕在于勤于农桑，而不在于推行宝钞法。加强根本、节约用度，是理财的关键。明代一代理财之道，开始时如何成功，最终如何失败，列举其本末，记载于篇中。

户口田制（屯田 庄田）

太祖统计天下户口，设置户帖、户籍，详细记载姓名、年龄、居住地。户籍上交户部，户帖发给百姓。有关部门每年统计户口增减上报。到郊祀时，中书省将户籍陈列在祭坛下，进献给上天，祭祀完毕收藏起来。洪武十四年，诏令天下编制赋役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举丁粮多的十户为里长，其余一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人。每年由一名里长、一名甲首服役，管理一里一甲的事务。先后以丁粮多少为顺序，每十年一轮，称为排年。在城中的称为坊，靠近城的称为厢，乡村的称为里。里编成册，册首总为一图。鳏寡孤独不能承担徭役的，附在十甲之后作为畸零户。僧道发给度牒，有田地的编入册中按民户标准征税，无田地的也作为畸零户。每十年有关部门重新编定册籍，根据丁粮增减升降其等级。册籍共四份：一份上缴户部，其余三份分别由布政司、府、县各保存一份。上缴户部的册子，封面用黄纸，所以称为黄册。年终进呈，送到后湖东西二库收藏。每年命户科给事中一人、御史二人、户部主事四人核对校正错误。此后黄册只成空文，有关部门征税、编派徭役，则自己另编一册，称为白册。

凡户分为三等：民户、军户、匠户。民户中有儒户、医户、阴阳户。军户中有校尉、力士、弓兵、铺兵。匠户中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沿海有盐灶户。寺庙有僧户，道观有道士户。全都按其职业登记户籍。人户以户籍为准，禁止数姓合为一户附籍。漏报人口、脱漏户籍的，允许自行陈报。里中设置老人，选年高且为众人信服的人，引导百姓为善，平息乡里争讼。那些躲避徭役的人户称为逃户。因饥荒或躲避战乱迁徙到别处的称为流民。因故外出侨居在外的称为附籍。朝廷强制迁移的称为移徙。

凡逃户，明初督令返回本籍恢复产业，免除一年赋役。年老体弱不能返回及不愿返回的，令其在所在地登记户籍，授予田地缴纳赋税。正统年间，编制逃户周知册，核实其丁粮。

凡流民，英宗命令核查户籍，编制甲互相担保，归属所在地里长管辖。设置抚民佐贰官。返回本籍的，加以安抚慰劳，供给牛、种、口粮。又采纳河南、山西巡抚于谦的建议，免除流民复业者的赋税。成化初年，荆州、襄阳寇乱，流民达百万。项忠、杨璇任湖广巡抚，下令驱逐他们，不服从的充军边疆，死亡无数。祭酒周洪谟著《流民说》，引用东晋时侨置郡县的方法，使近处的附籍，远处设立州县加以安抚。都御史李宾上报其说法。宪宗命原杰出面安抚，招抚流民十二万户，给予闲田，设置郧阳府，设立上津等县管辖。河南巡抚张瑄也请求安抚西北流民。皇帝听从其请求。

凡附籍的，正统年间，年老患病退休故去官员的家属，离开本籍千里的允许收附，不到千里的遣回原籍。景泰年间，令民籍的允许收附，军、匠、灶户冒充民籍的遣回原籍。

关于移徙，明初，应当迁移苏州、松江、嘉兴、湖州、杭州无田百姓四千余户，前往临濠耕种，供给牛、种、车、粮作为资助，三年不征收其税。徐达平定沙漠，迁移北平山后百姓三万五千八百余户，分散安置在各府卫，登记为军户的供给衣粮，民户给予田地。又用沙漠遗民三万二千八百余户在北平屯田，设置屯田二百五十四处，开垦土地一千三百四十三顷。又迁移江南百姓十四万到凤阳。户部郎中刘九皋说：“古代地少人多的百姓，允许迁到地广人稀的地方，希望土地没有荒废，百姓没有失业。”太祖采纳其建议，迁移山西泽州、潞州百姓到河北。多次迁移浙西及山西百姓到滁州、和州、北平、山东、河南。又迁移登州、莱州、青州百姓到东昌、兖州。又迁移直隶、浙江百姓二万户到京师，充当仓脚夫。太祖时迁移百姓最多，其中有因罪迁移的。建文帝命武康伯徐理前往北平丈量土地安置。成祖核实太原、平阳、泽州、潞州、辽州、沁州、汾州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充实北平。从此以后，迁移的少了。

当初，太祖设置养济院收养无依靠的人，每月供给粮食。设置漏泽园埋葬贫民。天下府州县设立义冢。又施行养老政策，百姓八十岁以上赐予爵位。又下诏优恤遭战难的军民。但鉴于元末豪强欺侮贫弱，立法多偏向贫民抑制富豪。曾命户部登记浙江等九布政司、应天十八府州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依次召见，迁移其家以充实京师，称为富户。成祖时，又挑选应天、浙江富民三千户，充任北京宛平、大兴二县厢长，附籍京师，仍应本籍徭役。供给日久，贫乏逃窜，则挑选其本籍殷实户佥补。宣德年间定下制度，逃亡者发配边疆充军，官府邻里隐匿者都治罪。弘治五年才免除押解在逃富户，每户征收银三两，与厢民一起助役。嘉靖中减为二两，用来充边饷。太祖立法的本意，本是仿效汉朝迁移富民充实关中的制度，其后时间久了弊病发生，便成为祸端。

户口数量，增减不一，其中可以查考的，洪武二十六年，天下户一千零六十五万二千八百七十，人口六千零五十四万五千八百一十二。弘治四年，户九百一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六，人口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万历六年，户一千零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人口六千零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太祖在战乱之后，户口却非常兴盛。其后太平日子久了，反而赶不上。靖难之役起兵，淮河以北成为茂草荒地，那时人口数量反而比以前增加。以后逐渐减少，到天顺年间最为衰落。成化、弘治年间又兴盛，正德以后又减少。户口减少的原因，周忱认为：“投靠豪门，或冒充匠户逃往两京，或冒充引客商游走四方，全家船居，无法追踪踪迹。”但总的来说，户口增减，在于政令的松弛与严格。所以宣宗曾与群臣讨论历代户口，认为“其兴盛，源于休养生息；其衰落，由大兴土木和战争”，大概是确论。

明朝田土制度，共分二等：官田、民田。当初，官田都是宋、元时期没入官府的田地。以后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城墙边的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空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予乞请的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屯民屯商屯田，统称为官田。其余为民田。

元末丧乱，户籍大多散失，田赋没有标准。明太祖即帝位后，派遣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核实浙西田亩，确定其赋税。又命户部核实天下田土。而两浙富民害怕逃避徭役，大多将田产寄在他人户下，称为铁脚诡寄。洪武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赴各州县，根据税粮确定区域。每区设粮长四人，丈量田亩方圆，按字号排列，全部书写田主姓名及田地丈尺，分类编成册，形状像鱼鳞，称为鱼鳞图册。在此之前，诏令天下编黄册，以户为主，详细记载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项数字作为四柱格式。而鱼鳞图册以田土为主，各种平原、高地、低洼、肥沃贫瘠、沙碱等区别都完备。鱼鳞册为经，土地纠纷据此裁决。黄册为纬，赋役制度据此确定。凡买卖田土，详细记载税粮科则，官府登记在册，不让出现产去税存的情况危害百姓。又因中原田地多荒芜，命省臣商议，按人口授予田地。设置司农司，治理河南，掌管此事。临濠的田地，核实其丁力，按亩给予，不许兼并。北方靠近城的土地大多不耕种，召民耕种，每人给十五亩，蔬菜地二亩，免租三年。每年中书省上奏天下垦田数目，少的以千亩计，多的达二十余万亩。官府供给牛及农具的，则征收其税，额外垦荒的永远不征税。二十六年核实天下田土，总计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差不多没有荒废的土地了。

凡田地以靠近城郭为上等，偏远为中等、下等。五尺为一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一百亩为一顷。太祖沿袭元朝里社制度，河北各州县土著居民以社分里甲，迁民分屯之地以屯分里甲。社民先占田亩广，屯民新占田亩狭，所以屯地称为小亩，社地称为广亩。到宣德年间，垦荒田永远不征税及低洼盐碱地无粮的，都核入赋额，数目超过旧额。有关部门于是以大亩充作小亩来符合旧额，有几亩抵一亩的。步尺参差不齐，人们得以随意增减，土地不均，没有比北方更严重的。贵州田地没有顷亩户籍凭证，全部向土官征收。而各处田地，时间久了颇混乱，与黄册不符。弘治十五年，天下田土只有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零五十八顷，官田是民田的七分之一。嘉靖八年，霍韫奉命修《会典》，说：“自洪武至弘治一百四十年，天下额定田亩已减少大半，而湖广、河南、广东失额尤其多。不是拨给王府，就是被奸猾百姓欺骗隐瞒。广东没有藩王府，不是欺隐就是被寇贼丢弃了。掌管国家财政的人，能不究心吗？”这时，桂萼、郭弘化、唐能、简霄先后上疏请求核实田亩，而顾鼎臣请求按亩丈量，丈量的议论由此开始。江西安福、河南裕州首先实行，但方法不详细，人们多疑虑害怕。其后福建各州县，编制经、纬二册，方法颇详细。但大致以地为主，田多的还能上下其手。神宗初年，建昌知府许孚远编制归户册，则以田从人，方法简便而周密。万历六年，皇帝采纳大学士张居正的建议，天下田亩统一丈量，限三年完成。采用开方法，以径围乘除，零头截补。于是豪强奸猾不能欺隐，里甲免赔累，而小民无虚粮。总计田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多三百万顷。但张居正崇尚综核，颇以溢额为功劳。有关部门争着改小弓以求田多，或克扣现有田亩来充虚额。北直隶、湖广、大同、宣府，便先后按溢额田增加赋税。

屯田的制度：一种叫军屯，一种叫民屯。太祖初期，设立民兵万户府，把军队和农业结合起来，这个办法最好。又命令各位将领在龙江等地屯兵，只有康茂才的业绩最突出，于是下令褒奖他，并借此告诫将士。洪武三年，中书省请求对太原、朔州的屯田士兵征税，太祖下令不要征收。第二年，中书省说：“河南、山东、北平、陕西、山西以及直隶淮安等府的屯田，凡是官府提供牛和种子的，收成按十分之五纳税，自己准备的按十分之三纳税。”太祖下诏暂且不征税，三年后每亩收租一斗。洪武六年，太仆丞梁埜仙帖木尔说：“宁夏境内以及四川西南到船城，东北到塔滩，相距八百里，土地肥沃，应该招集流亡的人屯田。”太祖同意了。这时，派遣邓愈、汤和等将领在陕西、彰德、汝宁、北平、永平屯田，迁移山西真定的百姓到凤阳屯田。又因为从海路运粮供给辽东有淹死的人，于是更加重视屯田政策，天下卫所州县的军民都从事开垦荒地了。

屯田的制度是：把移民迁到地广人稀的地方，或者招募流民，或者把罪犯迁去，称为民屯，都由地方官府管理；而军屯则由卫所管理。边境地区，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人授予五十亩田作为一份，供给耕牛、农具，教他们种植树木，免除租赋，派遣官员鼓励督促，惩罚侵占百姓的官吏。起初每亩征税一斗。建文四年确定征收标准：军田一份，征收正粮十二石，存放在屯仓，听凭本军自己支取，剩余的粮食作为本卫所官员军人的俸粮。永乐初年，制定屯田官军的赏罚条例：每年食用米十二石以外，剩余六石作为标准，多的赏钱，少的罚俸。又因为田地肥瘠不同，办法应该有所区别，命令官军各自种植样田，根据每年的收成来考核比较。太原左卫千户陈淮所种的样田，每名军人剩余粮食二十三石，皇帝命令重赏他。宁夏总兵何福积累的粮食特别多，皇帝赐敕书褒奖赞美他。户部尚书郁新说：“湖广各卫所征收的粮食种类不一，请求以米为标准。凡是粟谷、穈、黍、大麦、荞、穄二石，稻谷、薥秫二石五斗，穇、稗三石，都折合一石米。小麦、芝麻、豆子与米等同。”皇帝同意了，并写进法令。

又重新确定了屯田和守城的人数比例。靠近边境的险要之地，守城的人数多于屯田。偏僻地方以及运粮困难的地方，屯田的人数多于守城。屯兵一百名委派百户管理，三百名委派千户管理，五百名以上由指挥提督管理。屯田设立红牌，在上面列出条例。六十岁以及残疾和年幼的人，耕种自食，不受条例限制。屯田军人因公事妨碍农务的，免征粮食，并且禁止卫所差遣调拨。在这个时候，东自辽东，北到宣府、大同，西到甘肃，南到云南、四川，直到交阯，中原地区则在大河两岸，到处都在兴办屯田。宣宗时期，多次核查各屯田，因为出征戍守而停止耕种以及官豪势要侵占隐匿的，减少一半的剩余粮食。从北方归附来屯田的人，供给车、牛和农具。把辽东各卫所的屯田军人分为三等，丁壮和耕牛都有的为上等，只有其中一样的为中等，都没有的为下等。英宗免除了军田正粮上交仓库，只征收剩余粮食六石。后来又免除了沿边开垦田地的官军的粮食，分别减少各边境屯田的粮食征收数量。景帝时，边境多事，命令士兵分为两批，六天操练防守，六天耕种。成化初年，宣府巡抚叶盛购买官牛一千八百头，并置办农具，派遣军队屯田，收获粮食换成银子，用来补充官马的损耗，边境的人感到方便。

自正统以后，屯田政策逐渐松弛，但屯田的存粮还有三分之二。此后屯田多被内监、军官侵占夺取，制度完全败坏。宪宗时期曾商议整顿恢复，但比起原来的收入，不到十分之一了。弘治年间，屯粮更加轻，有每亩只收三升的。到了正德年间，辽东的屯田比永乐年间多出一万八千多顷，但粮食却减少了四万六千多石。当初，永乐时，屯田的米常常多出三分之一，常操军有十九万，用四万屯田军供应他们。而受供应的军队又可以自己耕种。边境之外的军队没有月粮，因此边境军饷常常充足。到这时，屯田军多逃亡死亡，常操军只有八万，都依靠仓库供给。而边境之外多次受到侵扰，土地被丢弃不耕种。刘瑾专权，派遣官员分头丈量田地，追收欠租。迎合刘瑾心意的人，虚报田亩数量，搜刮残酷，户部侍郎韩福尤其急刻。辽东士兵不堪忍受，胁迫众人作乱，安抚后才平定。

明初，招募盐商在各边境开中，称为商屯。到弘治年间，叶淇变法，开中制度开始败坏。各淮商全部撤业回家，西北的商人也多把家迁到淮安，边境成了空地，米每石值银五两，而边境储备空虚了。世宗时，杨一清又请求招募商人开中，又请求仿效古代招募百姓充实边塞的办法，招来陇右、关西的百姓在边境屯田。此后周泽、王崇古、林富、陈世辅、王畿、王朝用、唐顺之、吴桂芳等争相谈论屯田政策。而庞尚鹏总理江北盐屯，不久调任九边，与总督王崇古，先后规划屯田政策很详细。但这时因循日久，最终很少实际效果。给事中管怀理说：“屯田不兴办，其弊端有四个：边境戒严，第一；牛和种子不供给，第二；丁壮逃亡迁徙，第三；田地在敌境之外，第四。像这样而管理屯田的人还想按照簿籍增加赋税，不是扣月粮，就是按丁摊派补偿罢了。”

屯粮的轻，到弘治、正德年间达到极点，嘉靖年间逐渐增加，隆庆年间又每亩收一斗。但屯田的丁壮逃亡的更加多。管粮郎中不问屯田有无，月粮只给一半。沿边屯田的土地，有的变成了盐碱地、沙地，但粮食定额不能减少。屯田御史又在定额之外增加本色和折色，屯田军人更加活不下去。万历年间，统计屯田数量为六十四万四千多顷，比洪武时少了二十四万九千多顷，田地日益减少而粮食日益增加，其弊端就是这样。当时山东巡抚郑汝璧请求开垦登州海北长山各岛的田地。福建巡抚许孚远开垦闽海坛山的田成功，又请求开垦南日山、澎湖；又说浙江沿海各山，如陈钱、金塘、补陀、玉环、南麂，都可以经营治理。天津巡抚汪应蛟则请求在天津兴办屯田。有的奏章被留在宫中不下发，有的不久就废除了。熹宗时期，巡按张慎言又提议在天津屯田。而御史左光斗命令管河通判卢观象大力兴办水田的好处，太常少卿董应举接着推行。左光斗更在河间、天津设立屯学，考试骑射，给武生每人一百亩田。李继贞巡抚天津，也致力于屯田事务，但连年旱灾蝗灾，不能取得最终成效。明朝时，草场很多，侵占百姓产业。而成为百姓祸害的，没有比皇庄以及各王、勋戚、中官的庄田更严重的。太祖赏赐勋臣公侯丞相以下庄田，多的有百顷，亲王庄田千顷。又赏赐公侯以及武臣公田，又赏赐百官公田，用其田租充当俸禄。指挥阵亡的都赏赐公田。勋臣的庄佃，多倚仗威势违犯禁令，皇帝召集各位大臣告诫他们。此后公侯又领取每年俸禄，把赏赐的田交还官府。

仁宗、宣宗时期，请求赐予的逐渐增多，大臣也能请求没收的官庄房舍。但宁王朱权请求把灌城作为他庶子的耕牧地，皇帝赐书信，援引祖制拒绝了他。到英宗时，各王、外戚、中官到处侵占官私田地，有的反而诬告百姓侵占，请求查办。等到查问属实，皇帝命令还给百姓的并非一次。于是下诏禁止抢夺民田以及奏请在京畿内的土地。但权贵宗室的庄田坟茔，有的赏赐有的请求，不计其数。御马太监刘顺的家人进献蓟州草场，进献由此开始。宦官的田地，则从尹奉、喜宁开始。当初，洪熙时，有仁寿宫庄，此后又有清宁、未央宫庄。天顺三年，因为各王尚未出阁，费用浩繁，设立东宫、德王、秀王庄田。二王到封地后，土地仍归官府。宪宗即位，把没收的曹吉祥的土地作为宫中庄田，皇庄的名称从此开始。此后庄田遍布郡县。给事中齐庄说：“天子以四海为家，何必设置庄田，与贫民争利。”皇帝不听。弘治二年，户部尚书李敏等因灾异上言：“京畿内皇庄有五处，共地一万二千八百多顷；勋戚、中官庄田有三百三十二处，共地三万三千多顷。管庄的官校招集一群小人，称作庄头、伴当，侵占土地，收敛财物，污辱妇女。稍与他们分辨，就被诬告上奏。官校捉拿捆绑，全家惊慌。民心伤痛入骨，灾异因此产生。请求革去管庄的人，交给小民耕种，每亩征收银三分，充作各宫的费用。”皇帝命令告诫约束庄户。又因御史之言，罢除仁寿宫庄，归还草场，并且命令凡是侵占牧地的，全部归还旧制。

又定下制度，向王府献地的人发配戍边。奉御赵瑄献雄县土地作为皇庄，户部尚书周经弹劾他违制，把赵瑄关进诏狱。敕令各王的辅导官，引导王奏请的治罪。但当时奏献不绝，请求也更加繁多。徽、兴、岐、衡四王，田地多到七千多顷。会昌、建昌、庆云三侯争田，皇帝就赐给他们。武宗即位，过一个月就建立了七个皇庄，此后增加到三百多处。各王、外戚请求以及抢夺民田的数不胜数。

世宗初年，命令给事中夏言等清查核实皇庄田。夏言极力陈述皇庄对百姓的危害。从此正德以来进献侵夺的土地，有不少还给百姓的，但宦官外戚之辈又从中阻挠。户部尚书孙交编造皇庄新册，数额比旧册减少。皇帝命令核实先前顷亩数量上报，改称官地，不再叫皇庄，下诏主管部门征收银两解送户部。但多被宦官中饱私囊，累积拖欠到数十万成为常事。这时，禁止勋戚奏请讨要、奸民投献，又革除王府所请求的山场湖陂。德王请求齐、汉二庶人所遗留的东昌、兖州闲田，又请求白云等湖，山东巡抚邵锡按照新令拒绝，言语很恳切。德王多次争辩，皇帝仍然听从部议，只保留藩王最初请求的庄田。此后有奏请的不听从。

又规定，凡是公主、国公的庄田，年代久远的保留十分之三。嘉靖三十九年派遣御史沈阳清查没收隐冒的庄田一万六千多顷。穆宗听从御史王廷瞻的话，又规定世代递减的限额：勋臣五世限定田二百顷，外戚七百顷到七十顷不等。当初，世宗时，承天六庄二湖地八千三百多顷，由中官管理，又听任校舍兼并，增加八百八十顷，分为十二庄。到这时才开始由官府管理，兼并的还给百姓。又下令宗室买田不交赋役的没收，皇亲的田都命令主管部门征收，如同勋臣的例子。虽然请求索取的不绝，但赏赐的数额有定，征收有制度，百姓的祸害稍微减轻停止。

神宗赏赐过于奢侈，要求没有得不到的。潞王、寿阳公主的恩宠最厚。而福王分封，搜括河南、山东、湖广的田作为王庄，达到四万顷。群臣极力谏争，才减了一半。王府官以及各宦官丈量土地征税，往来不绝，仆役厮养耗费粮食以万计，渔利盘剥惨毒不忍听闻。带着驾帖逮捕百姓，打死庄佃，各地骚动。给事中官应震、姚宗文等多次上疏劝谏，都不回复。当时又更改制定勋戚庄田世代递减法，比旧制稍宽松。此后应当议减的，总是奉诏姑且保留，不能革除。熹宗时，桂、惠、瑞三王以及遂平、宁德二公主的庄田，动辄以万计，而魏忠贤一家，横加赏赐尤其严重。大概明朝中叶以后，庄田侵占百姓产业，与明朝相始终。

## 关键人物

- **朱元璋**：太祖；创立户口、田制、屯田等基本制度
- **张居正**：大学士；主持全国田地丈量，增加田亩数
- **叶淇**：官员；变盐法，导致商屯败坏
- **周忱**：官员；分析户口减少原因
- **于谦**：河南、山西巡抚；建议免除流民复业者赋税
- **原杰**：官员；招抚流民，设立郧阳府
- **夏言**：给事中；清查皇庄，陈述皇庄危害
- **庞尚鹏**：总理江北盐屯官员；规划屯田政策

## 时间线

- **洪武十四年**：诏令天下编制赋役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里编成册，十年一轮
- **洪武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编制鱼鳞图册；根据税粮确定区域，丈量田亩，编成鱼鳞图册
- **洪武二十六年**：核实天下田土总数；总计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
- **正统年间**：编制逃户周知册；核实丁粮
- **成化初年**：流民百万在荆州、襄阳作乱；项忠驱逐流民，原杰招抚并设郧阳府
- **弘治五年**：免除押解在逃富户；每户征收银三两
- **弘治年间**：叶淇变盐法；开中制度败坏，商屯瓦解
- **正德年间**：刘瑾派员丈量田地，追收欠租；辽东士兵作乱
- **嘉靖初年**：夏言清查皇庄；改称官地，不再叫皇庄
- **万历六年**：张居正主持全国田地丈量；田数增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

## 地点

- **临濠**：明初迁移苏州等无田百姓前往临濠耕种
- **北平**：迁移山后百姓和江南百姓到北平屯田
- **凤阳**：迁移江南百姓十四万到凤阳
- **郧阳**：原杰招抚流民设置郧阳府
- **天津**：天津巡抚汪应蛟请求在天津兴办屯田
- **辽东**：辽东屯田变化及士兵作乱
- **宣府**：宣府巡抚叶盛购买牛只屯田
- **宁夏**：梁埜仙帖木尔言宁夏土地肥沃，适合屯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梳理明代财政经济制度，揭示了土地兼并、赋役不均等根本问题，是理解明朝兴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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