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货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明史》
作者：张廷玉等
时代：清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食货四

## 本章概览

明代盐法历经多次变革。洪武初年推行开中法，商人纳米边仓换取盐引，既省转运又实边储。后因守支困顿，弘治时叶淇变法，改纳银运司，太仓银骤增，但边地商屯废弃，粮价飞涨。盐法遂有常股、存积之分，权贵奏讨盛行，余盐、工本盐、河盐等名目迭出，正盐积压，私贩横行。嘉靖间鄢懋卿总理盐政，苛敛至百万，盐法大坏。隆庆后庞尚鹏等整顿，稍复旧制，然积弊已深。万历年间鲁保开中存积盐，又增税监扰商，盐引壅滞。崇祯时兵饷匮乏，改革无果。茶马制度同样兴衰。明初设茶马司，以金牌信符约束番族，严禁私茶，岁得马万匹。永乐后金牌渐废，私茶出境，马贵茶贱。弘治时开放商茶，官收其半，引致奸商夹带。嘉靖间刘良卿重定茶禁，然湖茶泛滥，番马多入私贩。万历后茶法益弛，茶司积茶腐烂，换马日少。盐茶二政本为固边足饷，终因权贵侵渔、私贩横行与财政短视，沦为病民害国之政，加速了明朝边防的崩溃。

本章详述明代盐法与茶法的制度、演变及管理。

先述盐法：各盐司设置、开中法、常股存积、余盐、权贵占中等；后述茶法：茶马贸易、金牌信符、禁私茶等。

## 正文

煮海产盐的利益，历代都由官府掌管。太祖刚刚起兵时，就设立了盐法，设置机构任命官员，允许商人贩卖，征收二十分之一的税，用来资助军饷。不久后加倍征收，采用胡深的建议，又恢复了最初的制度。丙午年，开始设置两淮盐官。吴元年设置两浙盐官。洪武初年，各个产盐地依次设官。设有六个都转运盐使司：两淮、两浙、长芦、山东、福建、河东。设有七个盐课提举司：广东、海北、四川、云南；云南提举司共有四个：黑盐井、白盐井、安宁盐井、五井。另外还有陕西灵州盐课司一个。

两淮管辖三个分司：泰州、淮安、通州；两个批验所：仪真、淮安；三十个盐场，各设一个盐课司。洪武年间，每年办理大引盐三十五万二千多引。弘治年间，改为办理小引盐，数量增加一倍。万历年间相同。盐销售到直隶的应天、宁国、太平、扬州、凤阳、庐州、安庆、池州、淮安九府，滁州、和州二州，江西、湖广两个布政司，河南的河南府、汝宁府、南阳府三府以及陈州。正统年间，贵州也食用淮盐。成化十八年，湖广的衡州、永州改行海北盐。正德二年，江西的赣州、南安、吉安改行广东盐。输送到边地的有：甘肃、延绥、宁夏、宣府、大同、辽东、固原、山西神池各堡。上供的有：光禄寺、神宫监、内官监。每年进入太仓的馀盐银六十万两。

两浙管辖四个分司：嘉兴、松江、宁绍、温台；四个批验所：杭州、绍兴、嘉兴、温州；三十五个盐场，各设一个盐课司。洪武年间，每年办理大引盐二十二万零四百多引。弘治年间，改为办理小引盐，数量增加一倍。万历年间相同。盐销售到浙江，直隶的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徽州五府以及广德州，江西的广信府。输送到边地的有：甘肃、延绥、宁夏、固原、山西神池各堡。每年进入太仓的馀盐银十四万两。

明朝初年，设置北平河间盐运司，后来改称为河间长芦。管辖两个分司：沧州、青州；两个批验所：长芦、小直沽；二十四个盐场，各设一个盐课司。洪武年间，每年办理大引盐六万三千一百多引。弘治年间，改为办理小引盐十八万零八百多引。万历年间相同。盐销售到北直隶，河南的彰德府、卫辉府二府。输送到边地的有：宣府、大同、蓟州。上供的有：郊庙百神祭祀、内府膳食以及供给百官衙门。每年进入太仓的馀盐银十二万两。

山东管辖两个分司：胶莱、滨乐；一个批验所：泺口；十九个盐场，各设一个盐课司。洪武年间，每年办理大引盐十四万三千三百多引。弘治年间，改为办理小引盐，数量增加一倍。万历年间，九万六千一百多引。盐销售到山东，直隶的徐州、邳州、宿州三州，河南的开封府，后来开封改食河东盐。输送到边地的有：辽东以及山西神池各堡。每年进入太仓的馀盐银五万两。

福建管辖七个盐场，各设一个盐课司。洪武年间，每年办理大引盐十万四千五百多引。弘治年间，增加七百多引。万历年间，减少一千引。引盐分为依山、附海两类。依山盐缴纳折色银。附海盐缴纳本色实物，神宗时也改为折色。盐销售在境内。每年进入太仓银二万二千多两。

河东管辖解盐，最初在安邑设置东场分司，成祖时，在解州增设西场，不久又合并到东场。正统六年重新设置西场分司。弘治二年增设中场分司。洪武年间，每年办理小引盐三十万零四千引。弘治年间，增加八万引。万历年间，又增加二十万引。盐销售到陕西的西安、汉中、延安、凤翔四府，河南的归德、怀庆、河南、汝宁、南阳五府以及汝州，山西的平阳、潞安二府，泽州、沁州、辽州三州。地方有重复出现的，盐可以同时销售。隆庆年间，延安改食灵州池盐。崇祯年间，凤翔、汉中二府也改食灵州盐。每年进入太仓银四千多两，供给宣府镇以及大同代府禄粮，抵补山西民粮银，共十九万多两。

陕西灵州有大、小盐池，还有漳县盐井、西和盐井。洪武年间，每年办盐：西和十三万一千五百多斤，漳县五十一万五千六百多斤，灵州二百八十六万七千四百多斤。弘治年间相同。万历年间，三处共办一千二百五十三万七千六百多斤。盐销售到陕西的巩昌、临洮二府以及河州。每年解送宁夏、延绥、固原饷银三万六千多两。

广东管辖十四个盐场，海北管辖十五个盐场，各设一个盐课司。洪武年间，每年办理大引盐：广东四万六千八百多引，海北二万七千多引。弘治年间，广东数量不变，海北一万九千四百多引。万历年间，广东小引生盐三万零二百多引，小引熟盐三万四千六百多引；海北小引正耗盐一万二千四百多引。盐有生盐和熟盐之分，熟盐贵，生盐贱。广东盐销售到广州、肇庆、惠州、韶州、南雄、潮州六府。海北盐销售到广东的雷州、高州、廉州、琼州四府，湖广的桂阳、郴二州，广西的桂林、柳州、梧州、浔州、庆远、南宁、平乐、太平、思明、镇安十府，田州、龙州、泗城州、奉议州、利州五州。每年进入太仓的盐课银一万一千多两。

四川盐井管辖十七个盐课司。洪武年间，每年办盐一千零一十二万七千多斤。弘治年间，办盐二千零一十七万六千多斤。万历年间，九百八十六万一千多斤。盐销售到四川的成都、叙州、顺庆、保宁、夔州五府，潼川、嘉定、广安、雅、广元五州县。每年解送陕西镇盐课银七万一千多两。

云南黑盐井管辖三个盐课司，白盐井、安宁盐井各管辖一个盐课司，五井管辖七个盐课司。洪武年间，每年办理大引盐一万七千八百多引。弘治年间，各井数量多少不一。万历年间与洪武年间相同。盐销售在境内。每年进入太仓的盐课银三万五千多两。

成祖时，曾经设置交阯提举司，后来交阯失守，于是撤销。辽东盐场不设官员，由军余煎办，招募商人换取粮食供给军队。大引四百斤，小引二百斤。

盐的产地不同：解州的盐是风水凝结而成，宁夏的盐是刮地得到的，淮、浙的盐是熬煮海水，川、滇的盐是汲取井水，闽、粤的盐是积聚卤水，淮南的盐是煎制，淮北的盐是晾晒，山东的盐有煎制和晾晒两种，这是大致的区别。

有明一代的盐法，没有比开中更好的。洪武三年，山西行省上奏说：“大同的粮食储备，从陵县运到太和岭，路途遥远费用繁重。请允许商人在大同仓交纳一石米，在太原仓交纳一石三斗米，发给淮盐一小引。商人卖完盐后，拿着原给的引目到当地官府缴销。这样转运费用节省而边地储备充足。”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招募商人输送粮食然后给他们盐，称为开中。此后各行省边境，大多招募商人中盐作为军储。盐法与边防计划，相辅相成。

洪武四年制定中盐条例，输米到临濠、开封、陈桥、襄阳、安陆、荆州、归州、大同、太原、孟津、北平、河南府、陈州、北通州各仓，根据路途远近，从五石到一石不等。先后增减，则例不一，大抵根据当时的缓急、米价高低、中纳者是否有利。道路遥远地形险要，就减轻标准。编制勘合和底簿，发给各布政司以及都司、卫所。商人交纳粮食完毕后，记录所纳粮食和应支盐的数量，拿着凭证到各转运提举司照数支盐。转运各司也有底簿比对，勘合相符，就按数发给。卖盐有固定地点，刻在铜版上，犯私盐罪的人处死，伪造引目的人同样处理，盐与引分离，就按私盐论处。

成祖即位后，因为北京各卫粮食缺乏，全部停止天下中盐，专门在京卫开中。只有云南金齿卫、楚雄府，四川盐井卫，陕西甘州卫，开中照旧。没过几年，京卫粮米充足，但大军征讨安南花费很多，甘肃军粮不够，百姓疲于转运。等到安南新近归附，粮饷更难接续，于是各处又招募商人中盐，其他边地也依次推行。

仁宗即位后，因为纸币流通不畅，商议收敛纸币的办法。户部尚书夏原吉请求让有纸币的人家中盐，于是制定各盐司中盐则例，沧州每引三百贯，河东、山东减半，福建、广东一百贯。宣德元年停止中钞条例。宣德三年，夏原吉因为北京官吏、军人、工匠粮饷不够，逐条上奏预备策略，说：“中盐旧则例太重，商人很少到来，请重新制定。”于是规定每引从二斗五升到一斗五升不等，招募商人纳米到北京。户部尚书郭敦说：“中盐则例已经减少，但前来的商人仍然很少，请以十分为率，六分给纳米到京仓的商人，四分给已在辽东、永平、山海、甘肃、大同、宣府、万全纳米的人。其他处中纳全部停止。”又说：“洪武年间，中盐的客商年久去世，后代支取的人很多虚冒，请按引发给钞十锭。”皇帝都听从了，并命令加倍给钞。甘肃、宁夏、大同、宣府、独石、永平道路险远，前去中盐的人少，允许寄居的官员以及有粮的军余家属纳米豆中盐。

正统三年，宁夏总兵官史昭因为边防军队缺马，而延庆、平凉的官吏军民多养马，于是上奏请求纳马中盐。上等马一匹给盐一百引，次等马八十引。后来定边各卫依次增加二十引。其后河州中纳的，上等马二十五引，中等减少五引；松潘中纳的，上等马三十五引，中等减少五引。过了很久，又恢复最初制度。纳马中盐开始时，验马后才支盐，后来改为在官府纳银买马，银两进入布政司，宗室俸禄、屯粮、修边、赈济辗转支销，银两用完而马没有买到，边地储备从此匮乏。于是招募商人中纳淮、浙、长芦盐，命令甘肃中盐的，淮盐占十分之七，浙盐占十分之三。淮盐只收纳米麦，浙盐兼收豌豆、青稞。因为淮盐价格贵，商人多趋之若鹜，所以命令淮、浙兼中。

明初沿袭宋、元旧制，优待灶户非常丰厚，拨给草场供砍柴，能耕种的土地允许开垦，并免除杂役，又发给工本米，每引一石。在盐场设置仓库，每年拨附近州县仓储及兑军余米等待供给，同时支付钱钞，以米价为准。不久确定钞数，淮、浙每引二贯五百文，河间、广东、海北、山东、福建、四川每引二贯。灶户犯死罪以上的只处以杖刑，计算天数煎盐来赎罪。后来设置总催，很多人剥削灶户。到正统年间，灶户贫困，逃亡的人多，松江所欠盐课六十多万。百姓向朝廷申诉，命令直隶巡抚周忱兼管盐课。周忱逐条上奏铸造铁釜、体恤卤丁、选择总催、严禁私贩四件事，并请求在每年正课外，带征欠课。皇帝听从了他的请求。命令将欠课分为六份，在六年内全部征完。

当时，有商人从永乐年间就开始等候支盐，祖孙相继都得不到盐。于是商议仿照洪武年间旧例，并加发钞锭作为补偿，愿意继续等候支盐的听便。又因为商人等候支盐年久，即使减轻开中标准，也很少有人交纳，商议其他盐司照旧制，而淮、浙、长芦以十分为率，八分给等候支盐的商人，称为常股，二分由官府收贮，称为存积，遇到边境警报，才招募商人中纳。常股、存积的名称从此开始。凡是中常股的价格轻，中存积的价格重，但人们苦于等候支盐，争相趋赴存积，而常股就积压了。景帝时，边境多事，存积增加到六分。中纳边粮，同时收纳谷草、秋青草，秋青草三当谷草二。

广东的食盐，按惯例不允许出境，商人通常贿赂守关的官吏，越境到广西贩卖。巡抚叶盛认为放任就会废弛法令，禁止又会损害商人利益，请求准许商人运米到边境充饷，然后才允许出境，这样公私都得到利益。成化初年，连年受灾，京城储备不足，便召集商人在淮安、徐州、德州水次仓中盐。

旧例中盐，由户部出榜召集商人，没有直接上奏的。富人吕铭等人托关系上奏请求在两淮的存积盐中中盐，内宫直接批准。户部尚书马昂不能坚持正确做法，盐法的败坏从此开始。权贵豪门多插手中盐，商人失去利益，江南北的军民于是制造遮洋大船，配备武器贩卖私盐。于是制定严刑重法，私贩、窝藏隐瞒的都判处死刑，家属流放边卫，夹带越境的充军。但也不能遏止。十九年，稍微减少存积盐的数量，常股盐占七分，存积盐占三分。然而商人喜欢有现盐，争相申报存积盐，于是又增加到六分。淮、浙的盐还不能供应，便搭配支取长芦、山东的盐来供给。一个人同时支取几处盐，路途遥远不能亲自前往，边商便把盐引贱价卖给近地的富人。从此有了边商、内商之分。内商的盐不能很快获得，边商的盐引又不肯低价出售，申报中盐渐渐懈怠，存积盐的积滞就和常股盐一样了。宪宗末年，宦官窃取权势，奏请讨取淮、浙盐不计其数，两淮积欠达到五百多万引，商人的盐引积压。

到孝宗时，买补余盐的提议兴起了。余盐，是灶户在正课之外剩余的盐。

洪武初年的制度，商人支取盐有固定的盐场，不许越场买补；勤劳的灶户有馀盐送到盐场司，二百斤为一引，给米一石。这些盐召集商人开中，不拘泥于先后顺序给予。成化以后，命令商人收买，并劝借米麦来赈济贫苦灶户。到这时清理两淮盐法，侍郎李嗣请求命令商人买余盐来补官引，并免除劝借，而且停止各边的开中，等到欠课缴完之日，由官府卖盐，三分价钱，二分充作边储，一分留给商人补未交的盐价。从此用余盐补充正课，盐法有了一次小变化。

明初，各边开中的商人，招募百姓垦荒种植，修筑台堡互相保卫聚居，边境地区的粮食没有很贵的时候。成化年间，开始有折纳银两的，但未曾著为法令。弘治五年，商人苦于守支，户部尚书叶淇请求召集商人在运司纳银，分类解送太仓，分给各边。每引输银三四钱不等，比明初纳米的价值加倍，而商人没有守支的苦处，一时间太仓银积累到一百多万两。然而赴边开中的法令废除了，商屯撤除，粮食价格飞涨，边境储备日益空虚。

武宗初年，因为盐法日益败坏，命令大臣王琼、张宪等人分道清理，而庆云侯周寿、寿宁侯张鹤各自让家人奏请购买长芦、两淮盐引。户部尚书韩文坚持不同意，内宫批准了。织造太监崔杲又奏请讨要长芦盐一万二千引，户部给了一半。皇帝想要全给，大学士刘健等人竭力谏争，李东阳的话尤其恳切。皇帝不高兴。刘健等人又上疏争辩，才听从了户部的意见。权贵要人称中盐已经很多，又允许购买余盐，一引有用到十多年的。正德二年才颁布截断旧引角的命令，设立期限追缴，而每引增收纸价及赈济米麦。引价加重而课税积压如故。

在此之前成化初年，都御史韩雍在肇庆、梧州、清远、南雄设立抽盐厂，官盐一引，抽银五分，允许附带余盐四引，每引抽银一钱。都御史秦纮允许增带余盐六引，抽银六钱。到这时增加到九钱，而不再抽官引。引目积压，私盐通行，于是采纳户部郎中丁致祥的请求，恢复秦纮的旧法。而其他地方商人夹带余盐，掣割纳价，只有多到三百斤的才治罪。

淮、浙、长芦的引盐，常股盐占四分，用来供给各边镇的主兵以及工役赈济的需要；存积盐占六分，不是国家大事、边境有警，未曾轻易开中。开中必定是边臣奏请，经过部覆批准，没有商人擅自请求以及专请淮盐的。弘治年间，存积盐很多。正德时，权臣幸臣于是奏请开放残盐，改存积、常股都为正课，而且都折银。边臣在缓急之时没有准备，而势要之人占中卖窝，价格增加数倍。商人引纳银八钱，无利可图，多不愿中盐，课税日益耗减。奸猾的人夹带影射，弊端百出。盐臣秉承中官意旨，又列出零盐、所盐等名目来给他们。世宗登基诏书，首先命令裁革。不久，商人逯俊等人攀附近幸，以增价为名，奏请购买残馀等盐。户部尚书秦金坚持不同意，皇帝特令他们在宣府中两淮额盐三十万引。秦金说：“奸人占中淮盐，卖窝谋利，使得山东、长芦等盐没有别的搭配，积存无用。亏损国用，贻误边储，没有比这更严重的。”御史高世魁也谏争。诏令减少淮引十万，分两浙、长芦盐供给他们。秦金又说：“宣府、大同都是重镇，不宜让奸商自择便利，只中宣府。”皇帝同意了。不久逯俊等人请求让十六人中宣府，十一人中大同，最终听从了他们的请求。

嘉靖五年，听从给事中管律的奏请，才恢复常股、存积四六分的制度。然而这时余盐盛行，正盐守支时间日久，愿意中盐的人少；余盐只要领了勘合，立即支卖，愿意中的人多。自从弘治时用余盐补正课，起初用来偿还欠课，后来命令商人纳价输部济边。到嘉靖时，延绥用兵，辽左缺饷，全部调拨两淮余盐七万九千余引到二边开中。从此余盐盛行。起初还没有定额，不久，两淮增引一百四十余万，每引增余盐二百六十五斤。引价，淮南纳银一两九钱，淮北一两五钱，又设置处置、科罚名目，来苛敛商人财物。于是正盐还未分派，先估计余盐，商人和灶户都困苦。奸猾的人借口官买余盐，夹带贩卖私煎。禁令无法施行，盐法大坏。

十三年，给事中管怀理说：“盐法的败坏，其弊端有六个。开中不按时，米价腾贵，召籴困难。势豪大家，专擅利权，报中困难。官府科罚，吏胥侵索，输纳困难。下场挨掣，动辄数年，守支困难。定价太高，利不抵本，取赢困难。私盐四出，官盐不行，市易困难。有这六难，正课积压了，而掌管财计的人于是设余盐来辅助。余盐利厚，商人固然乐意跟从，但不用于开边而用于解部，虽然岁入巨万，无益军需。曾考察祖宗时，商人中盐纳价很轻，而灶户煎盐工本很厚，现在盐价十倍于前，而工本不到十分之一，怎么能禁止私盐不流行呢？所以想要畅通盐法，必须先处理余盐，想要处理余盐，必须多减正价。大体上正盐贱，则私贩自然止息。现在应当定价，每引正盐银五钱，余盐二钱五分，不必解送太仓，都令开中关支，余盐以收尽为度。正盐价轻，既有利于商人；余盐收尽，又有利于灶户。没有商人灶户都获利，而国家课税不充实的。”此事交下所司，户部复议，认为余盐银仍像以前一样解送太仓，而边饷更加空虚了。到二十年，皇帝认为变乱盐法是由于余盐，下敕罢除。淮、浙、长芦全部恢复旧法，夹带者割没入官，应变卖的按时价为准。御史吴琼又请求各边中盐的都输本色。然而命令刚下，吏部尚书许讃就请求再开余盐以足边用。户部复议听从，余盐又恢复了。

在此之前，十六年命令两浙偏僻的县邑，官商不行的地方，山商每百斤纳银八分，给票行盐。其后多侵夺正引，官商课税缺额，引积压二百万，等候掣盐必定五六年。于是有预徵、执抵、季掣之法。预徵，是提前输课，不得私自去留。执抵，是拿着现在运盐的水程，再持一引以抵一引。季掣，是以纳课先后为序，春不得迟于夏，夏不得超于春。然而票商纳税后就掣卖，预徵诸法只是苦了引商罢了。灵州盐池，自从史昭中马之议施行，边饷亏缺，甘肃米价每石银五两，户部于是奏请停止中马，召集商人纳米中盐。

二十七年命令开中的只纳本色粮草。三十二年命令河东以六十二万引为额，合正盐余盐为一，革去余盐名目。当时都御史王绅、御史黄国用商议：两淮灶户余盐，每引官府给银二钱，以充工本，增收三十五万引，名为工本盐。命令商人中额盐二引，带中工本盐一引，抵主兵年例十七万六千两有余。听从了他们的请求。

起初，淮盐每年课税七十万五千引，开边报中为正盐，后来增加余盐纳银解部。到这时加上以前的定额共一百零五万引，定额增加三分之一。实行了几年，积滞卖不出去，盐法壅塞不行。言事的人屡次陈说工本盐是盐的赘疣。户部因为国用正窘，年例没有出处，因此不变。江西原来行淮盐三十九万引，后来南安、赣州、吉安改行广盐，只有南昌各府行淮盐二十七万引。不久私贩盛行，袁州、临江、瑞州则私食广盐，抚州、建昌私食福盐。于是淮盐只行十六万引。几年之间，国家财政大困。巡抚马森上疏陈述其害，请求在峡江县建桥设关，扼守闽、广要道，全部恢复淮盐定额，稍微增加到四十七万引。不久桥毁，增加的二十万引又被取消了。

三十九年，皇帝想要整顿盐法，于是命副都御史鄢懋卿总理淮、浙、山东、长芦盐法。鄢懋卿是严嵩的党羽，贿赂不断。两淮额盐银六十一万有余，自从设工本盐，增加到九十万，鄢懋卿又增加，于是达到百万。半年一解。又搜刮四司残盐，共得银近二百万，一时夸为奇功。于是设立克限法，每个士卒一人，每季限获私盐有定数；不及数，就削减其雇役钱。巡逻士卒终年有得不到一支钱的，于是共同私贩，来谋取大利，甚至劫掠商船，诬陷为盐盗而抓捕，流毒遍及海滨。严嵩失势，巡盐御史徐爌说：“两淮盐法，叫常股，叫存积，叫水乡，共七十万引有余。引二百斤，纳银八分。永乐以后，引纳粟二斗五升，下场关支，四散发卖，商人的利润也有十分之五。近年，正盐之外，加上余盐；余盐之外，又加工本；工本不足，乃有添单；添单不足，又加添引。鄢懋卿趋利目前，不顾其后，是误国乱政中最严重的。如今灾荒不断报告，盐场淹没，如果想要取足百万，必定导致逃亡。弦急欲绝，没有比这更急迫的。”于是全部罢除鄢懋卿所增加的。

四十四年，巡盐御史朱炳如奏请罢除两淮工本盐。自从叶淇变法，边储多缺。嘉靖八年以后，稍稍恢复开中，边商中引，内商守支。末年，工本盐施行，内商有数年不能掣盐的，于是不乐意买引，而边商困苦，因此营求告掣河盐。河盐，是不上仓廪，在河边直接掣盐，容易支取而获利快捷。河盐行，则守支存积的更加长久，而内商也困苦，引价更加低贱。于是奸人专门以收买边引为事，名叫囤户，告掣河盐，坐取厚利。当时又商议在正盐外附带余盐，以抵工本之数，囤户因此得以贱买余盐而贵卖，边商与内商更加困苦了。隆庆二年，屯盐都御史庞尚鹏上疏说：“边商报中，内商守支，事情本是相互依赖。但内商安坐，边商远输，劳逸不均，所以掣河盐是为了惠及边商。然而河盐既行，淮盐必定滞销，内商无利可得，则边商的盐引卖不出去。如今应当停止掣河盐，只另外规定边商引价，从现引起到起纸关引到司勘合，另外分为三等，定银若干。边商仓钞已到，内商不得留难。大概河盐停则淮盐快速流通，引价定则开中自然增多，边商内商各得其所愿。”皇帝听从。四年，御史李学诗建议罢除官买余盐。批复同意。

这时广西古田被平定，巡抚都御史殷正茂请求官府出资购买广东盐，运到桂林发售，七万多包可获利二万二千多两。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自从嘉靖初年，恢复了常股四分、存积六分的制度。后来因为各边境多有变故，常股和存积同时开中，淮盐定额每年七十万五千多引，又增加各边境新引每年二十万引。万历时，因为大工程搜刮远年违禁没收的废引六十多万，都在课税定额之外，没有正盐，只让商人购买补足余盐。余盐早已用尽，只能按引重征税，加价煎盐飞派而已。当时两淮引价剩余银两一百二十多万增加到一百四十五万，新引日益增加，正引日益积压。千户尹英请求配卖没收的官盐，可得银六万两。大学士张位等人反对。万历二十六年，因为鸿胪寺主簿田应璧上奏，命令宦官鲁保出售两淮没收的余盐。给事中包见捷极力陈述利弊。皇帝不听。鲁保到任后，就建议开中存积盐。户部尚书杨俊民说：“圣旨核查没收官盐，但存积盐不是没收的。额外增加，必然亏损正课。鲁保的奏请不可听从。”御史马从骋也反对。都不被采纳。鲁保于是开中存积盐八万引，每引重五百七十斤，越级超量提取，压制正盐无法流通。商民大受扰乱，奸人蜂拥而起。董琏、吴应麒等人争相谈论盐利。山西、福建各税监都兼管盐课了。百户高时夏上奏说浙江、福建余盐每年可变卖银三十万两，巡抚金学曾查核上奏说都是虚妄。奏疏呈入不被理会。于是福建解送银一万三千多两，浙江解送银三万七千多两，借名苛刻征收，商人困顿，盐引积压。户部尚书赵世卿指出祸害源于鲁保，于是说：“额外多取一分，则正课少一分，而国家财政更加困窘，请求全部停罢无名的额外课税。”没有回复。万历三十四年夏天到第二年春天，正额拖欠一百多万，鲁保也惶恐害怕，请求停罢存积引盐。鲁保不久死去。有旨停罢，但引盐的重量不能减少了。

李太后去世，皇帝用遗诏免除各运司的额外课税，商人困顿稍有缓解，但旧引积压停滞。户部上呈盐法十项建议，正常发行现行盐引，附带销售积压盐引，以疏通盐路。巡盐御史龙遇奇设立盐政纲法，将旧引附在现行盐引中销售，淮南编为十纲，淮北编为十四纲，大约十几年，旧引就能全部售完。朝廷听从了。天启时，谈论利益的人肆意搜刮，务求增加盐引超量提取。魏忠贤的党羽郭兴治、崔呈秀等人，巧立名目来索取，收入无数。评论者比作断流捕鱼。崇祯年间，给事中黄承昊逐条上奏盐政，很想有所改革。这时兵饷正极度匮乏，不能实行。

当初，各王府就近地支取食盐，官民户口食盐都按人口交钞，自行支取。而官吏食盐多虚报增加人口数，有一个官支取二千多斤，一个吏支取五百多斤的。于是限制吏典不得超过十口，文武官不得超过三十口；大口交钞十二贯支盐十二斤，小口减半。景泰三年开始用盐折算发给官吏俸粮，以一百四十斤当米一石。京官每年派吏员下场，肆意谋取奸利。锦衣吏更加暴虐，率领巨大船只私贩，有关部门不能查问。巡盐御史于是规定各官署食盐数量，捆扎好发给吏员，禁止下场。交钞、雇船运输，费用无处支出，吏员多逃亡。嘉靖年间，吏部郎中陆光祖对尚书严讷说，上疏请求革除。此后各官署停止支取食盐，只有户部及十三道御史每年照旧支取。军民按人口交钞的，浙江每月纳米三升，卖盐一斤，而商人持盐到官府，官府收敛分发，追征税款的急迫超过租赋。正统时，听从给事中鲍辉的建议，命令百姓自行向商人买盐，停止纳米令，并且卖十斤以下的不要以私盐论处，但盐钞不废除。后来一条鞭法实行，就编入正赋。

巡盐的官员，洪武、永乐时，曾一次任命御史视察盐课。正统元年开始命令侍郎何文渊、王佐，副都御史朱与言提督两淮、长芦、两浙盐课，命令宦官御史一同前往。不久，因为盐法已经清理，下诏召回。后来就命令御史视察盐务，依照巡按的惯例，每年更换作为常例。正统十一年将山东各盐场隶属长芦巡盐御史。正统十四年命令副都御史耿九畴清理两淮盐法。成化年间，特派宦官王允中、佥都御史高明整治两淮盐法。高明请求增设副使一人，判官二人。孝宗初年，盐法败坏，户部尚书李敏请求选拔风纪大臣清理，于是命令户部侍郎李嗣到两淮，刑部侍郎彭韶到两浙，都兼都御史，赐予敕书派遣。弘治十四年，佥都御史王璟督理两淮盐法。正德二年，两淮则是佥都御史王琼，福建、浙江则是佥都御史张宪。后来只有两淮赋税繁重，时常派遣大臣。正德十年，则是刑部侍郎蓝章。嘉靖七年，则是副都御史黄臣。嘉靖三十二年，则是副都御史王绅。到嘉靖三十九年，特命副都御史鄢懋卿总理四运司，事权尤其重大。自隆庆二年，副都御史庞尚鹏总理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后，就没有特遣大臣的事了。

番人喜爱乳酪，没有茶，就会因此生病。所以唐、宋以来，实行用茶换马的方法，用来控制羌、戎，而明朝的制度尤其严密。有官茶，有商茶，都贮藏在边境换马。官茶有时征收课钞，商茶纳税大致与盐制相同。

当初，太祖命令商人在产茶地买茶，交钱请领茶引。每引茶一百斤，交钱二百，不足一引的叫做畸零，另外发给由帖。没有由帖、茶引或茶引分离的，人们可以告发捕捉。设置茶局批验所，称量比较茶引不相符，就是私茶。凡是犯私茶的，与私盐同罪。私茶出境，与关卡不稽查的，一起处死。后来又规定茶引一道，交钱一千，对应茶一百斤；茶由一道，交钱六百，对应茶六十斤。不久，又命令交钞，每引由一道，交钞一贯。

洪武初年，规定命令：凡是卖茶的地方，命令宣课司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洪武四年，户部说：“陕西汉中、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各县，茶园四十五顷，茶叶八十六万多株。四川巴茶三百十五户，茶叶二百三十八万多株。应该规定每十株官府取其一。无主茶园，命令军士采摘，十取其八，用来换番马。”朝廷听从了。于是在各产茶地设置茶课司，规定税额，陕西二万六千多斤，四川一百万斤。在秦、洮、河、雅各州设置茶马司，从碉门、黎、雅到朵甘、乌思藏，行茶之地五千多里。山后归德各州，西方各部落，没有不卖马的。

碉门、永宁、筠、连所产的茶，名叫剪刀粗叶，只有西番使用，而商贩未曾出境。四川茶盐都转运使说：“应该另外设立茶局，征收其税，交换红缨、毡衫、米、布、椒、蜡以资助国家开支。而居民所收的茶，依照江南给引贩卖法，公私两便。”于是永宁、成都、筠、连都设立了茶局。

四川人原来用茶交换毛布、毛缨等物来抵偿茶课。自从规定课额，设立仓库收贮，专门用来买马，百姓不敢私自采摘，课额常常亏损，百姓多赔纳。四川布政司以此上报，于是听任百姓采摘，与番人交换货物。又诏令天全六番司百姓，免除其徭役，专门命令蒸乌茶换马。

初制，长河西等番商以马进入雅州换茶，由四川严州卫进入黎州才到达。茶马司定价，马一匹，茶一千八百斤，在碉门茶课司给付。番商往返迂回遥远，而给茶太多。严州卫以此上报，请求在严州设置茶马司，而将碉门茶改贮在此地，并且检验马的高低来决定茶的数量。诏令茶马司依旧，而定上马一匹，给茶一百二十斤，中马七十斤，马驹五十斤。

洪武三十年改设秦州茶马司于西宁，敕令右军都督说：“近来私茶出境，互市的人少，马日益贵而茶日益贱，引发番人玩弄轻侮之心。檄文传秦、蜀二府，调发都司官军到松潘、碉门、黎、雅、河州、临洮及进入西番关口外，巡查禁止私茶出境。”又派遣驸马都尉谢达告谕蜀王朱椿说：“国家专卖茶，本来是为了换马。边境官吏失于稽查，私贩出境，只换红缨杂物。使番人坐收其利，而马进入中国的少，怎么能控制戎狄呢！你告谕布政司、都司，严加防范禁止，不要导致失利。”

在这个时候，皇帝筹划边防，用茶换马，稳固番人之心，并且以此强盛中国。曾经对户部尚书郁新说：“用陕西汉中茶三百万斤，可得马三万匹，四川松、茂茶也是如此。贩卖的禁令，不可不严。”因此派遣佥都御史邓文铿等检查川、陕私茶；驸马都尉欧阳伦因私茶被处死。又制作金牌信符，命令曹国公李景隆携带进入番地，与各番约定，篆文上面是“皇帝圣旨”，左边是“合当差发”，右边是“不信者斩”。共四十一面：洮州火把藏思囊日等族，牌四面，纳马三千零五十匹；河州必里卫西番二十九族，牌二十一面，纳马七千七百零五匹；西宁曲先、阿端、罕东、安定四卫，巴哇、申中、申藏等族，牌十六面，纳马三千零五十匹。下号金牌降给各番，上号藏在内府作为契约，三年一次派遣官员合符。其通道有二，一条出河州，一条出碉门，运茶五十多万斤，获得马一万三千八百匹。太祖驾驭番人如此。

永乐年间，皇帝怀柔远方之人，逐渐增加茶叶斤两。因此买马的人多，而茶不足。茶禁也逐渐松弛，多私自出境。碉门茶马司甚至用茶八万多斤，仅换马七十匹，又多瘦弱损伤。于是申明严禁茶禁，设置洮州茶马司，又在陕西行都司地设置甘肃茶马司。永乐十三年特派三御史巡视督察陕西茶马。

太祖禁止私茶，从三月到九月，每月派遣行人四员，巡视河州、临洮、碉门、黎、雅。半年以内，派遣二十四员，往来纷繁。宣德十年，才定为三月一遣。自从永乐时停止金牌信符，到这时又发给。不久，番人被北狄侵掠，迁居内地，金牌散失。而茶司也因为茶少，只用汉中茶换马，并且不给金牌，听任他们以马入贡而已。

在此之前，洪武末年，设置成都、重庆、保宁、播州茶仓四所，命令商人纳米中茶。宣德年间，规定官茶一百斤，加耗十分之一。中茶的商人，自己派人前往甘州、西宁，而在淮、浙支取盐来补偿费用。商人依仗文凭肆意私贩，官课数年不完成。正统初年，都御史罗亨信说其弊端，于是罢除运茶支盐例，命令官运照旧，以京官总管其事。

景泰年间，罢除派遣行人。成化三年命令御史巡茶陕西。番人不喜欢御史，马到之日减少。于是取回御史，仍派行人，并且命令按察司巡察。不久巡察不专，兵部说其害处，于是再派御史，一年一换，著为法令。又因饥荒等待赈济，再令商人纳米中茶，并且令茶一百斤折银五钱。商课折色从此开始。

弘治三年，御史李鸾上奏说：“茶马司积存的茶叶逐渐减少，各边境的马匹损耗，而陕西各郡粮食丰收，无事可换粮食。请求在西宁、河西、洮州三茶马司招募商人中茶，每引不超过一百斤，每名商人不超过三十引，官府收取十分之四，剩余的才让商人贩卖，可得茶四十万斤，换马四千匹，数量足够就停止。”皇帝批准了。弘治十二年，御史王宪又上奏说：“自从开放中茶禁令，私茶就无法遏制，而且换马不利。请求停止粮食换茶的条例。将来如果有兵灾或饥荒，再另行谋划。”户部复核后同意了他的请求。四川茶课司原来征收数十万斤茶叶用于换马。永乐以后，番地马匹全部由陕西道路运输，川茶很多受潮腐烂。于是下令按三分比例，一分征收实物茶，二分折收银两，粮食换茶停止两年。延绥发生饥荒，又招募商人交纳粮草，中茶四百万斤。不久因御史王绍上言，又加以禁止，并罢除正额外招募商人中茶的条例。

弘治十六年，撤回御史，由督理马政的都御史杨一清兼管此事。杨一清又建议恢复中茶，说：“招募商人买茶，官府收购其中的三分之一，每年茶五六十万斤，可得马一万匹。”皇帝同意了他的请求。正德元年，杨一清又建议，商人不愿领取茶价的，将一半茶叶给商人，让他们自行出售。于是将此定为条例永久执行。杨一清又说金牌信符的制度应当恢复，并请求恢复设置巡茶御史兼管马政。于是又派遣御史，但金牌因长期废弃，最终未能恢复。后来武宗宠信番僧，允许西域人例外携带私茶。从此茶法就败坏了。

番人买马时，不能辨别权衡，只定篦子来换马。篦子大，官府就亏损价值；篦子小，商人就嫌手续繁琐。弘治十年巡茶御史王汝舟酌情制定中等标准，每千斤茶定为三百三十篦。

嘉靖三年，御史陈讲因商茶低劣掺假，全部征收黑茶，但地产有限，于是将茶分为上品、中品两种，在篦上印烙标记，写上商人姓名并加以考核。不久确定四川茶引五万道，其中二万六千道为腹引，二万四千道为边引。芽茶每引三钱，叶茶每引二钱。中茶最多到八十万斤为止，不得过于泛滥。

嘉靖十五年，御史刘良卿上奏说：“律例规定：‘私茶出境与关隘失于觉察的，一并凌迟处死。’因为西部边疆的屏障，没有比各番族更重要的。番人依赖茶叶生活，所以用严厉的法律来禁止私茶，用换马来酬谢他们，以此控制番人的命脉，巩固中国的屏障，斩断匈奴的右臂，不能按常法论处。洪武初年的条例，民间存茶不得超过一个月用量。弘治年间，招募商人中茶，有时用于赈灾，有时用于储备边境，但未曾禁止内地百姓不让他们吃茶。如今减轻私通番族的罪名，只限于充军。禁止内地茶叶，使百姓不能食用，又让商人私下纳税的茶叶，全部集中于三茶马司。茶司与番地相邻，私贩容易通行，而禁令又严于内地郡县，这是驱赶百姓去做私贩并提供给他们资本。

因此大奸商偷运出境而漏网，小民背负少量茶叶却触犯法律。如今计算三茶马司的库存，洮河够用三年，西宁够用二年，而商人、私贩、课税茶叶又日益增加，积存日久腐烂而无所用。茶法的弊端到了这种地步。番地多马却无处交易，我们的茶叶有禁令而不得流通，其形势必然互相需求，而控制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今茶司附近的居民，私下换番马以等待商贩，没有一天停止，到官府换马时，马反而减少了。请求敕令三茶马司，只留两年的用量，每年换马应当发放若干。正茶之外，分毫不得夹带。让茶价高涨，番人受制，良马将不可胜用。并且多开商茶，通行内地，官府征收一半用于军饷，而河州、兰州、阶州、岷州等靠近番地的地方，依旧禁止贩卖，更按律例加重私通番族的刑罚。洮州、岷州、河州责成边备道，临洮、兰州责成陇右分巡，西宁责成兵备，各自选派官员防守。失于觉察的按罢软论处。”奏疏呈上，皇帝批复同意。于是茶法得到稍许整顿。

御史刘仑、总督尚书王以旂等，请求恢复给各番族金牌信符。兵部商议，番族变化多端、反复无常，北狄抢掠不止，金牌屡次给予屡次丢失，大大有损国体。番人纳马，意在得到茶叶，严厉禁止私贩，则番人自然顺从，即使不给金牌，马也能聚集。如果私贩盛行，我们无法笼络其心、控制其命，即使给金牌，马也不会来。于是决定发给勘合。

此后陕西闹饥荒，茶户没有生活来源，拖欠课额很多。嘉靖三十六年，户部因全陕西灾害地震，边境粮饷告急，国家经费严重不足，上奏说：“先前，正额茶换马之外，多开中茶以补充公家，有达到五百万斤的。近来御史刘良卿也曾开中百万斤，后来只开正额八十万斤，连同课茶、私茶总共才九十余万斤。应下交巡茶御史商议，招募商人多中茶。”御史杨美益说：“年景不好百姓贫困，即使正额还多有亏损，哪里有盈余。如今只应遵守每年九十万斤招番换马的规矩。凡是通行内地以平息私贩、增加开中以备赈荒的，全部停止罢除，不让它们与换马争夺利益。”户部因国库正空虚，请求按弘治六年事例，换马之外仍开中百万斤，招募商人交纳边镇以充军饷。皇帝下诏同意。嘉靖末年，御史潘一桂上奏说：“增加中茶商茶颇为滞销，应裁减十分之四五。”又说：“松潘与洮州、河州接近，私茶往往偷运出境，应停止松潘的茶引，严申进入番地的禁令。”都批复同意。

四川茶引分为边引和腹引，边茶少而容易流通，腹茶多而常常滞销。隆庆三年裁减茶引一万二千道，将三万引归属黎州、雅州，四千引归属松潘等边境，四千引留内地，税银共一万四千余两，解送户部接济边境成为常例。

隆庆五年，命令甘州仿照洮州、河州、西宁的先例，每年六月开中，两个月内中马八百匹。设立赏罚条例，商引一两年内销售完毕的按等级给予奖赏，超过三年的治罪，没收其附带茶叶。

万历五年，俺答请求开放茶市。御史李时成说：“番人视茶为命，北狄如果得到茶，将借此控制番人，番人必然服从北狄，留下不小祸患。”户部商议给百余篦茶，但不允许进行贸易。自从刘良卿放松内地禁令，杨美益认为不对，此后又加以禁止。万历十三年，因西安、凤翔、汉中不与番地相邻，开放这些地方的禁令，招募商人发给茶引，抽取十分之三入官，其余听任商人自卖。御史钟化民因私茶偷运出境的很多，请求分任责成。陕西的汉中，由关南道督管，府佐一人专门驻守鱼渡坝；四川的保宁，由川北道督管，府佐一人专门驻守鸡猴坝。率领州、县官兵防守。皇帝批准。

中茶换马，只有汉中、保宁，而湖南产茶，价格便宜，商人往往越境私贩，在汉中、保宁中茶的仅有一二十引。茶户要想完成本课，就私自贩卖出境，番族贪图私茶便宜，因此不肯纳马。万历二十三年，御史李楠请求禁止湖茶，说：“湖茶流行，茶法、马政两方面都受损害，应令巡茶御史招募商人发给茶引，愿意报汉中、兴安、保宁、夔州的，准予中茶。越境下湖南的，予以禁止。而且湖南多假茶，喝了刺口破腹，番人也受其害。”不久御史徐侨说：“汉茶少而价高，湖茶多而价低。湖茶流通，不妨碍汉中。汉茶味甜而淡，湖茶味苦，对酥酪更合适，也对番人有利。只是应立法严格核查，以遏制假茶。”户部折中两方意见，以汉茶为主，湖茶为辅。各商申领茶引，先给汉茶、川茶，完了再给湖南茶。如果汉引不足，就用湖引补充。批复同意。

万历二十九年，陕西巡按御史毕三才上奏说：“课茶征收，每年有定额。先前因茶多积存，园户解送交纳困难，因此改折银两。如今商人绝迹，五司茶叶空虚。请求命令汉中五个州县仍交纳实物茶，每年招募商人中茶五百引，可得马一万一千九百余匹。”户部商议，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甘州、庄浪六茶司共换马九千六百匹，定为条例。天启年间，增加中马二千四百匹。

明初严厉禁止私贩，时间一长奸诈弊端日益产生。到了后期，商人在正引之外，多给赏由票，使他们得以私自经营。番人的好马全部落入奸商之手，茶司所买的是其中的中下等。番人得到茶，背叛或归附随心所欲；而将吏又用私马冒充番马，冒领上等茶。茶法、马政、边防因此全部败坏。

其他产茶之地，南直隶的常州、庐州、池州、徽州，浙江的湖州、严州、衢州、绍兴，江西的南昌、饶州、南康、九江、吉安，湖广的武昌、荆州、长沙、宝庆，四川的成都、重庆、嘉定、夔州、泸州，商人申领茶引则在应天、宜兴、杭州三批验所，征收茶税则在应天的江东瓜埠。自苏州、常州、镇江、徽州、广德以及浙江、河南、广西、贵州都征收钞，云南则征收银两。

至于上供茶，天下贡额有四千多斤，福建建宁所贡最为上品，有探春、先春、次春、紫笋及荐新等名号。过去都是采摘后碾碎，用银板压制，做成大小龙团。太祖认为劳民，停止制作，只令采茶芽进献，又免除上供户五百家。凡贡茶，只按定额进贡，这里不再详细记载。

## 关键人物

- **太祖**：明朝开国皇帝；设立盐法
- **胡深**：建议者；建议恢复初制
- **叶淇**：户部尚书；建议运司纳银，改变开中法
- **鄢懋卿**：副都御史；总理四运司，增加盐课
- **鲁保**：宦官；出售两淮没收余盐
- **刘良卿**：御史；上奏整顿茶法
- **夏原吉**：户部尚书；请以钞中盐收敛纸币
- **史昭**：宁夏总兵官；奏请纳马中盐

## 时间线

- **元末明初**：太祖设立盐法；设置机构，允许商人贩卖，征二十分之一税
- **丙午年**：设置两淮盐官；开始设置两淮盐官
- **洪武四年**：制定中盐条例；输米到各仓，根据路途远近给盐
- **正统三年**：史昭奏请纳马中盐；上等马一匹给盐一百引
- **弘治五年**：叶淇请运司纳银；商人纳银解太仓，分给各边
- **嘉靖三十九年**：命鄢懋卿总理四运司；增加盐课至百万，设立克限法
- **万历二十六年**：鲁保出售两淮余盐；开中存积盐，扰乱盐法
- **洪武三十年**：改设西宁茶马司，制金牌信符；以茶换马，控制番人
- **嘉靖十五年**：刘良卿上奏整顿茶法；严私茶之禁，多开商茶
- **万历二十三年**：李楠请禁湖茶；以汉茶为主，湖茶为辅

## 地点

- **两淮**：产盐地，设都转运盐使司
- **两浙**：产盐地，设都转运盐使司
- **长芦**：产盐地，设都转运盐使司
- **山东**：产盐地，设都转运盐使司
- **福建**：产盐地，设都转运盐使司
- **河东**：产解盐，设都转运盐使司
- **河州**：茶马司所在地
- **西宁**：茶马司所在地
- **洮州**：茶马司所在地
- **甘州**：茶马司所在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明代盐法与茶法是国家财政和边防的重要支柱，其制度演变反映了明朝政治经济的变化。

## 标签

- 盐法
- 开中
- 常股
- 存积
- 余盐
- 工本盐
- 茶法
- 茶马
- 金牌信符
- 私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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