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兵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明史》
作者：张廷玉等
时代：清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兵四

## 本章概览

明太祖起于布衣，定垛集令以充军伍，然逃亡日增，追捕之法愈严。追捕令下，小旗亡则三军降，总旗、千户皆受连坐。其后勾军之制渐成苛政，株连数十家，勾摄经数十年，丁口已尽而文移不休。嘉靖时胡世宁建言豁免，然终难尽革。操练方面，洪武定教练律，骑步弓弩各有标准，然日久懈弛，徒具形式。赏功之制，初分奇功、首功、次功，后冒滥丛生，胡世宁痛陈割取首级之弊。火器自永乐得神机枪炮法，设神机营，然朝廷慎惜，不肯轻授。后佛郎机、红夷炮传入，制造渐多，然将帅不职，城守不坚，竟资敌用。战车之议自正统始，屡有创制，然实战无效。战船则东南倭患起后，福船、苍山船等日备。马政初设太仆寺、苑马寺，草场广阔，马匹蕃息。然庄田日增，草场锐减，民牧困苦。弘治后种马折银，库藏耗竭，万历间张居正尽卖种马，马政遂不可问。凡此种种，可见明代军事制度之演变，由初兴至衰败，实为制度僵化与内外危机交织之结果。

本章记述明朝兵役、军籍、训练、赏功、火器、车船、马政等军事制度。

明代的兵役制度、军籍管理、军事训练、赏功、火器、车战、战船及马政的沿革与弊病。

## 正文

明初，实行垛集令，百姓每户出一丁为军，卫所没有缺员，还有多余丁口。不久，大都督府上奏，从吴元年十月到洪武三年十一月，军士逃亡的有四万七千九百多人。于是下追捕令，立法惩戒。小旗逃亡，所辖三人降为军士。上至总旗、百户、千户，都根据逃亡军士多少，扣发俸禄、降职或革职。那些跟随出征在外的，惩罚尤其严厉。十六年，命令五军都督府发文给外卫所，迅速逮捕缺伍士卒，给事中潘庸等人分头清理。第二年，听从兵部尚书俞纶的建议，京卫军户绝后的，不准冒取同姓及同姓的亲戚，令有关部门核实后发补，府卫不得擅自派人。二十一年，下诏卫所核实军伍，有隐藏自己儿子而用养子代替的，不允许。那年秋天，令卫所登记军士姓名、籍贯为军籍，详细记载丁口以便取补。又设置军籍勘合，分发给内外，军士遇到点阅时作为凭证。

成祖即位后，派遣给事等官分头检阅天下军队，重新制定垛集军更代法。当初，三丁以上，垛集正军一名，另有贴户，正军死后，贴户丁补。到这时，令正军、贴户更代，贴户是独子的免除；当军之家免除一丁徭役。

洪熙元年，兴州左屯卫军范济极力陈述勾军的骚扰。富峪卫百户钱兴上奏说：“祖父本是涿鹿卫军，死后，父亲继任，因功授百户。臣已袭父职，而本卫仍以祖父为逃军，多次行文勾取。”皇帝对尚书张本说：“军伍不清，弊病多像这样。”不久宣宗即位，军弊更加滋长，狡猾的人往往隐藏军籍，或诬陷抢夺良民充军。皇帝告谕兵部说：“朝廷对于军民，如同舟车装载，不可偏重。有关部门应审实不要混淆。”于是分派吏部侍郎黄宗载等人清理天下军卫。三年敕令给事、御史清军，制定十一条例，张榜告示天下。第二年又增为二十二条。五年，听从尚书张本请求，令天下官吏、军旗公同勘验自洪武、永乐以来勾军无踪迹的，豁免。六年，令勾军中有父母年老生病、独子的，编入近地，余丁赴工逃亡的按规定发往口外，改为罚工一年，以示优恤。八年，免除苏州卫强迫配军一百五十九人，已食粮只令其终身的，一千二百三十九人。此前，苏、常军户绝后的，牵连族党，动辄上千人，知府况钟向朝廷报告，又常州百姓诉说被强迫为军的七百多人，所以特敕巡抚侍郎周忱清理。

正统初年，令勾军家丁已尽的，除籍；逃军死亡及事故的，或家本属军籍，而偶然同姓名，里胥挟仇妄报冒名顶替，或已解送而赴部喊冤的，都予豁免。定例，补伍都发往极边，而南北人互换。大学士杨士奇说风土不宜，容易夭折，请按适宜地点发配戍守。署兵部侍郎邝埜认为扰乱祖制，搁置了。成化二年，山西巡抚李侃又请求补近卫，才开始商议实行。十一年，命御史十一人分道清军，以十分为率，达到三分的为最优，不及的为最差。当时因罪贬谪者逃亡或死亡，也勾取其家丁。御史江昂说这不合“罚不波及后代”之义，于是禁止。

嘉靖初年，捕亡令更加苛刻，有株连数十家，勾摄经数十年的，丁口已尽，仍移文纷纭不止。兵部尚书胡世宁请求“屡次清理上报者免勾。又避役之人必在紧急时难以依靠，急改编回原籍。卫所有缺伍，则另选舍余及犯罪者充补。犯重罪发边卫的，责令变卖家产，全家迁发，使其断绝顾念。这样卫卒都是土著，而逃亡更少”。皇帝赞同他的话。后来，采用主事王学益的建议，制作勾单，立法详细妥善。时间久了，停止差遣清军御史，放宽管解逃军及军士赴卫违限的处罚。清军官日益怠惰，文卷磨灭，议论者又请求申饬。

万历三年，给事中徐贞明上言：“勾军东南，资装出于户丁，解送出于里递，每军不下百金。大大困窘东南之民，终究无补于军政。应仿照班匠例，免其解补，而加重征收班银，以资助招募，使东南永远没有勾补的骚扰，而西北的军队也充实。”郧阳巡抚王世贞因而说有四便：应勾之户，乐于就近，不图逃避隐匿，一便；各安水土，不至于困绝，二便；靠近则不逃，逃也容易追捕，三便；解送之户不至于破家，四便。而兵部最终阻止徐贞明的建议，没有实行。后十三年，南京兵部尚书郭应聘又请求各就近地，南北改编。又说“应勾之军，南直隶至六万六千余，株连至二三十万人，请从天顺以前全部释放免除”。批复同意，远近都高兴。然而改编令下，请求改隶者相继。第二年，兵部说“队伍逐渐消耗，边镇军人且希图脱伍”。有旨恢复旧制，而郭应聘的建议又不行了。

凡军卫事务掌于职方司，而勾军清理则由武库司主管。有所勾摄，自卫所开报，先核实乡贯居址，内府给批文，下有关部门提本军，叫做跟捕；提家丁，叫做勾捕。间或有恩恤免除军伍的。洪武二十三年，令应补军役的生员，遣归完成学业。宣德四年，上虞人李志道充楚雄卫军，死后，有孙子李宗皋应继。当时已中乡试，尚书张本对皇帝说，得以免除。像这样的事极少。户有军籍，必须做到兵部尚书才能除去。军士应起解的，都佥配妻子；有津给军装、解军行粮、军丁口粮的费用。其册单编造都有固定格式。当初定户口、收军、勾清三册。嘉靖三十一年，又编四册，叫军贯、兜底、类卫、类姓。其勾军另给军单。整个明朝，对军籍最严。然而弊政逐渐丛生，扰民日益严重。

明太祖起于布衣，策动群力，夺取天下。即位后，多次命元勋宿将分道练兵，但其制度未定。洪武六年，命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六部议定教练军士律：“骑兵必须善于驰射枪刀，步兵必须善于弓弩枪。射箭以十二箭中的一半，远能到、近能中为标准。远能到，将官百六十步、军士百二十步；近能中，五十步。拉弩以十二弩中的五支，远能到，蹶张弩八十步，划车弩一百五十步；近能中，蹶张弩四十步，划车弩六十步。枪必须进退熟练。在京卫所，以五千人为单位，取五分之一，指挥以下官领赴御前验试，其余依次轮番测试。在外都司卫所，每卫五千人，取五分之一，千户以下官领赴京验试。其余依次轮番测试。军士步骑都善，将领各以其能受赏，否则受罚。军士给钱六百为路费。将领自指挥使以下，所统军士三分至六分不合格的，依次扣发俸禄；七分以上，依次降官直至为军士。都指挥军士四分以上不合格，扣发俸禄一年；六分以上罢职。”后十六年，令天下卫所善射者十选一，于农闲时分批赴京比较，以优劣作为千百户赏罚，边军在本卫比较射箭。二十年，命卫士在午门丹墀习射。二十一年又令：“天下卫所马步军士，各分十班，将官按资历叙用升迁统领，冬至到京阅试。指挥、千百户中资历深、曾征战及屯田者免。仍先下操练法，使其遵行。不依法及不熟练的，罚。”第二年，诏五军都督府：“比试军士分三等赏钞，又各给钞三锭为路费，不合格的也给予。明年再试不合式，军士移戍云南，官贬谪从征，总小旗降为军士。武臣子弟袭职，试骑步射不合格，令回卫署事，给半俸，二年后仍试不合格的，也降为军士。”

文皇（成祖）即位，五次北征，六军曾亲自检阅。又曾敕秦、晋、周、肃诸王，各选护卫军五千，命官督赴真定操练，陕西、甘肃、宁夏、大同、辽东诸守将，及中都留守、河南等都司，徐、宿等卫，派将统率马步军分驻真定、德州操练，等候赴京检阅。

景泰初年，设立十团营。给事中邓林进献《轩辕图》，就是古代八阵法，于是用以教军。成化年间，增团营为十二，命令每月二次会操，从仲春十五日开始，到仲夏十五日止，秋、冬也一样。弘治九年，兵部尚书马文升申明洪武、永乐操法，五天内，二天走阵下营，三天演武。武宗好武勇，常令提督坐营官操练，又亲自执金鼓演四镇士兵。但大体上是为了纵情驰骋、供嬉戏，并非实际。

嘉靖六年定，下营布阵，只用三叠阵及四门方营。又令每营选枪刀箭牌铳手各一二人为教师，转相教习。及更改营制，分兵三十枝，设将三十员，各统三千人训练，挑选精锐的叫选锋，厚赏其校艺之奖。总督大臣一月会操四次，其余日子营将分练。协理大臣及巡视给事、御史随意入一营，校阅赏罚，因而挑选选锋。皇帝又在内教场设置内营，训练内使。

隆庆初年，命各营将领以教练军士分数多少为升降。全营教练的加都督佥事，依次递减；全不教练的降祖职一级，革任回卫。三年内教练有成，操协大臣奖励恩赐；无功绩的议罚。规制虽立，但将卒大都偷懒，操演徒具形式。

此前，浙江参将戚继光以善于教士闻名，曾调士兵，制鸳鸯阵破倭。到这时已官至总兵。穆宗听从给事中吴时来请求，命戚继光在蓟门练兵。蓟兵精整达数十年。戚继光曾著《练兵实纪》以训士。一叫练伍，先骑兵，次步兵，次车兵，次辎重；先选伍，次比试技艺，总体合并为营。二叫练胆气，使其明白作止进退及上下统属、相友相助之义。三叫练耳目，使其明白号令。四叫练手足，使其熟练技艺。五叫练营阵，详细布阵起行、结营及交锋的正变。最后以练将结束。后来多遵行使用。

赏功之制，太祖时，大赏平定中原、征南诸将及云南、越州之功。赏格虽具，但不预先定令。只有二十九年命沿海卫所指挥千百户俘获倭船及贼的，升一级，赏银五十两，钞五十锭，军士水陆擒杀贼，赏银有差别。

永乐初年，因将士长期劳苦，命礼部依照太祖升赏例，参酌施行。于是分奇功、首功、次功三等，其赏赐轻重次序，大都临时取旨，也不预先定令。十二年定：“凡交锋之际，突然出现在敌后杀败贼众的，勇敢入阵斩将拔旗的，本队已胜、别队胜负未决而能救援克敌的，受命能任事、出奇破贼成功的，都为奇功。齐力前进、首先败贼的，前队交锋未决、后队向前败贼的，都为首功。行军及营中擒获奸细的，也准作首功。其余都为次功。”又立功赏勘合，定四十字，即：“神威精勇猛，强壮毅英雄。克胜兼超捷，奇功奋锐锋。智谋宣妙略，刚烈效忠诚。果敢能安定，扬名显大勋。”编号用宝玺，贮存在内府印绶监。当时，考核功劳之法很严。

正统十四年，制作赏功牌，分为奇功、头功、齐力三等，由大臣主管。凡是挺身冲入敌阵、斩将夺旗的人，授予奇功牌。活捉瓦剌人或斩杀一人，授予头功牌。虽然没有战功但受伤的人，授予齐力牌。这是专门为瓦剌入侵而设立的。此后，将士的功赏根据立功地点，依照标准上奏执行。北方边境为最高，东北边境次之，西番和苗蛮地区又次之，内地反贼最低。世宗时，倭寇祸患严重，所以海上战功比北方边境还要高。

北方边境，从甘肃以东，直到山海关。成化十四年的标准：“一人斩杀一个敌人首级的，晋升一级，最多到三级为止。两人共同斩杀的，为首者晋升相同。壮年男子给予实授职务，幼弱和妇女给予代理职务。随从人员以及功劳达到四级以上的，都给予赏赐。领军军官部下五百人的，获得五级首级，晋升一级。领一千人的，加倍。”正德十年重新规定：“独自斩杀一个敌人首级的，晋升一级。三人共同斩杀的，为首者晋升代理一级，随从人员给予赏赐。四、五、六人共同斩杀的，为首者给予赏赐，随从人员酌情赏赐。两人共同斩杀一个年幼敌人的，为首者按照三人共同斩杀的标准，随从人员酌情赏赐。不愿升官的，每实授一级，赏银五十两，代理职务二十两。”嘉靖十五年规定，领军军官千总、把总，加官到三级为止，都指挥以上，只升代理二级，其余加赏。

东北边境，最初规定三级相当于北方边境的一级。万历年间，改为与北方边境相同。

番寇苗蛮，也是三级晋升一级，实授或代理职务，参照北方边境。十级以上以及不够数目的给予赏赐。万历三年，命令陕西番寇战功，参照成化年间的标准，军官千总领五百人的，部下斩杀三十级，领一千人的六十级，把总领五百人的十级，领一千人的三十级，都晋升一级，到三级为止。南方蛮贼，宣德九年的标准，三级以上以及斩杀或俘获首贼的，都晋升一级，其余加赏。正德十六年，规定军官部下斩杀一百级的，升代理一级，三百级的实授一级，四百级的升一级，其余功劳加赏。

倭贼，嘉靖三十五年规定：“斩杀倭寇头目一级，升实授三级，不愿升的赏银一百五十两。斩杀从贼一级，授予一级。汉人被迫从贼的一级，授予代理一级。阵亡的，本兵及其儿子实授一级。在海上遇见贼寇有功的，都按奇功论赏。”万历十二年重新规定，比旧例稍有变化，以贼寇人数和船只多少，作为功赏的等级。又规定海上作战，无论是倭寇还是海贼，查明确是奇功，给予世袭。云南夷贼，擒斩功劳参照倭功。

内地反贼，成化十四年的标准，六级升一级，到三级为止，幼男妇女以及十九级以上和不够数目的给予赏赐。正德七年，规定流贼标准：“斩杀有名贼寇一级，授予一级，世袭，随从者给予赏赐。斩杀次要贼寇一级，授予代理一级。斩杀从贼三级以及阵亡的，都授予一级，世袭。重伤回营后死亡的，授予代理一级。”又根据割耳多少论功，最多的升到二级，世袭。在此之前，正德五年宁夏战功，后来嘉靖元年江西战功，都参照流贼标准。崇祯年间，悬赏万金购求李自成、张献忠，爵位封侯，其余贼寇各有差等，因为贼势严重，所以改变了常规。

至于俘获的人畜、器械，成化年间的标准，都归俘获者所有。论功升官，成化十四年标准，军士升一级成为小旗，舍人升一级给予冠带，以上类推。嘉靖四十三年规定，都督等官没有官阶可升的，其应袭的儿子给予冠带。万历十三年规定，都指挥使升官的，不授都督，赏银五十两，升俸禄的减半。有关司民兵，隆庆六年规定，参照军人标准。

从洪武、宣德以后，赏格都根据斩杀首级多少预先规定。条例逐渐增多，侥幸作弊的弊端也日益出现。正德年间，副使胡世宁说：“两军格斗，手眼瞬息之间，不能有差错，哪有时间割取首级？那些获得首级的人，有的是杀已投降的人，有的是杀良民，有的是偶然遇到单独行动的贼寇、被掠逃出的人，不是真正的功劳。应该选拔强干明察刚正的人员，担任纪功官，严厉惩治这一弊端。”当时未能实行。按照旧例，镇守官上奏携带人员，规定只有五名。后来领兵官上奏的有时达到三四百名，这些人员不在斩杀之列，另外设立名目，叫做运送神枪、赍执旗牌、冲锋破敌、三次当先、军前效劳。冒名滥用的弊端，到了极点。

古时所说的炮，都是用机括发射石头。元朝初年得到西域炮，攻打金朝蔡州城时，开始使用火药。但制造方法没有流传下来，后来也很少使用。

到明成祖平定交阯时，得到神机枪炮的制造方法，特地设置神机营进行练习。制造时用生铜和熟铜相间，用铁制造的，以建铁最柔软，西铁次之。大小不等，大的用车辆发射，次一等的和小的用架子、木桩、托架。大的利于防守，小的利于作战。根据情况使用，是行军的重要武器。永乐十年，下诏从开平到怀来、宣府、万全、兴和各山顶，都设置五炮架。二十年，听从张辅的请求，在山西大同、天城、阳和、朔州等卫增置以御敌。但利器不可向人显示，朝廷也谨慎珍惜。

宣德五年，敕令宣府总兵官谭广：“神铳，是国家所重视的，在边境墩堡，酌量给予以壮军威，不要轻易给予。”正统六年，边将黄真、杨洪在宣府独石设立神铳局。皇帝因为火器在外地制造，恐怕流传学习而泄露，下敕命令停止。正统末年，边境防备日益紧急，御史杨善请求铸造两头铜铳。景泰元年，巡关侍郎江潮说：“真定收藏着都督平安的火伞，上面用铁枪头，环绕响铃，放置三个火药筒，发射后可冲溃敌马。应州百姓师翱制造了一种铳，有机关，顷刻间可发射三次，射程达三百步以外。”都进行了试验。天顺八年，延绥参将房能说麓川破贼时，使用了九龙筒，一根引线点燃后九箭齐发，请求颁样式给各边镇。

到嘉靖八年，才听从右都御史汪鋐的建议，制造佛郎机炮，称为大将军，发给各边镇。佛郎机，是一个国名。正德末年，该国船只来到广东。白沙巡检何儒得到其制造方法，用铜制造。长五六尺，大的重一千多斤，小的重一百五十斤，大肚子长脖子，腹部有长孔。用五个子铳，装药放入腹中，发射可达一百多丈，最利于水战。用蜈蚣船装载，所击中的目标都会粉碎。二十五年，总督军务翁万达奏报所制造的火器。兵部试验后，说：“三出连珠、百出先锋、铁捧雷飞，都便于使用。母子火兽、布地雷炮，只可用于夜间劫营。”御史张铎也进献十眼铜炮，大弹射程达七百步，小弹一百步；四眼铁枪，射程四百步。下诏命工部制造。

万历年间，通判华光大奏报他父亲所制造的神异火器，命令下到兵部。此后，大西洋船只来到，又得到巨炮，叫做红夷炮。长二丈多，重的达三千斤，能穿透石城，震动数十里。天启年间，赐给大将军的称号，派遣官员祭祀。

崇祯年间，大学士徐光启请求命令西洋人制造，发给各镇。但将帅大多不称职，城守不坚固，有丢弃火器逃跑的。等到流寇进犯京师，三大营的士兵不战而溃，枪炮都被贼寇获得，反而用来攻城。城上也发炮击贼。当时宦官已多有异心，都用空炮装药，只求声音震响而已。

明朝设置兵仗局、军器局，分别制造火器。称为将军的从大到小有五号。又有夺门将军大小两种、神机炮、襄阳炮、盏口炮、碗口炮、旋风炮、流星炮、虎尾炮、石榴炮、龙虎炮、毒火飞炮、连珠佛郎机炮、信炮、神炮、炮里炮、十眼铜炮、三出连珠炮、百出先锋炮、铁捧雷飞炮、火兽布地雷炮、碗口铜铁铳、手把铜铁铳、神铳、斩马铳、一窝锋神机箭铳、大中小佛郎机铜铳、佛郎机铁铳、木厢铜铳、筋缴桦皮铁铳、无敌手铳、鸟嘴铳、七眼铜铳、千里铳、四眼铁枪、各号双头铁枪、夹把铁手枪、快枪以及火车、火伞、九龙筒之类，共几十种。正德、嘉靖年间制造最多。又有各边镇自行制造的，从正统十四年四川开始。其他刀牌、弓箭、枪弩、狼筅、蒺藜、甲胄、战袄，在内有兵仗局、军器局、针工局、鞍辔局等，属于内库，由宦官掌管；在外有盔甲厂，属于兵部，由郎官掌管。京省各司卫所，又都有杂造局。军资器械名目繁多，不详细记载，只有火器是前代所缺少的，所以特别详细记载。

中原地区使用车战，而东南地区利用舟船，这两者对军事最为重要。自从骑兵兴起，车制逐渐废弃。

洪武五年，制造独辕车，北平、山东一千辆，山西、河南八百辆。永乐八年北征，使用武刚车三万辆，都只用于运输粮饷。

到正统十二年，才听从总兵官朱冕的建议，使用火车备战。从此谈论车战的人接连不断。十四年，给事中李侃请求用驘车一千辆，用铁索连接，骑兵处在中间，每车配以刀牌手五人，贼寇进犯阵地时，刀牌手攻击，贼退就解开铁索放骑兵出击。皇帝命令造好车后祭祀然后使用。将车式下发到边境，用七匹马驾辕。宁夏多沟壑，总兵官张泰请求使用独马小车，当时认为方便。箭工周四章说，神机枪一次发射后难以连续，请求用车装载枪二十支，箭六百支，车首设置五枪架，一人推，两人扶，一人执炊。试验可行，于是制造。

景泰元年，定襄伯郭登请求仿照古制制造偏箱车。车辕长一丈三尺，宽九尺，高七尺五寸，箱用薄板，放置火铳。出行时左右相连，前后相接，用钩环互相牵拉。车上装载衣粮、器械和两副鹿角。驻扎时，在十五步外用这些设置成藩篱。每车配枪炮、弓弩、刀牌甲士共十人，无事时轮流推挽。外面用长车二十辆，装载大小将军铳，每方五辆，转运输送砍柴，都在围中。又用四轮车一辆，排列五色旗，根据敌人情况指挥。朝廷讨论认为这种车可以防守，难以攻战，命令郭登斟酌施行。兰州守备李进请求制造独轮小车，上面设置皮屋，前面用木板，画上兽面，凿开孔口，放置碗口铳四支，枪四支，神机箭十四支，树旗一面。行进时成阵，停下时成营。二年，吏部郎中李贤请求制造战车，长一丈五尺，高六尺四寸，四周有箱板，开孔放置火铳，上面开小窗，每车前后占地五步。按一千辆计算，四方可占十六里，粮草、器械辎重都能供给。皇帝命令赶快施行。

成化二年，听从郭登的建议，制造军队小车。每队六辆，每辆九人，两人拉车，七人轮换，车前放置画有猊首的牌，远望像城垒一样。八年，宁都生员何京进献御敌车式，上面设置铁网，网眼处发射枪弩，行进时收起。五十辆车为一队，用士兵三百七十五人。十二年，左都御史李宾请求制造偏箱车，与鹿角参杂使用。兵部尚书项忠请求检验，因为登高涉险不便，于是停止。十三年，听从甘肃总兵官王玺的奏请，制造雷火车，中间立有枢轴，可旋转发射炮。二十年，宣大总督余子俊以五百辆车为一军，每车士兵十人，车隙用鹿角填补。制成后，沉重迟缓不可用，当时人称它为鹧鸪军。

弘治十五年，陕西总制秦纮请求使用只轮车，名为全胜车，长一丈四尺，上下共六人，可冲敌阵。十六年，闲住知府范吉进献先锋霹雳车。

嘉靖十一年，南京给事中王希文请求仿照郭固、韩琦的制度制造战车，车前尖锐后方正，车上设置七支长枪，分为三层盾牌，每层都安装九牛神弩，两侧有士兵护卫。行军时装载盔甲兵器，驻扎时形成营阵。朝廷命令边境各镇斟酌执行。十五年，总制刘天和又提出全胜车的便利之处，并稍作增减，用四人推挽，所装载的火器、弓弩、刀牌以一百五十斤为标准。车箱前画有狻猊图案，旁边排列虎盾以保护骑兵。朝廷命令按照他的设计制造。四十三年，有关部门奏准，京营教练演练兵车，共四千辆，每辆配步兵五人，神枪、夹靶枪各两枝。从正统以来，谈论车战的人都是这样，但从未真正与敌人交锋。

到隆庆年间，戚继光镇守蓟门，奏请训练兵车七营：以东西路副总兵及抚督标共四营，分别驻守建昌、遵化、石匣、密云；蓟州、辽东总兵两营，驻守三屯；昌平总兵一营，驻守昌平。每营有重车一百五十六辆，轻车增加一百辆，步兵四千人，骑兵三千人。在十二路两千里之间，车骑互相配合，可以抵御数万敌人。穆宗认为正确，下令拨给制造费用。但这只是用来阻挡敌人冲击、施放火器，并未真正用于作战。此后，辽东巡抚魏学曾请求设立战车营，仿照偏箱车的形制，车上安装佛郎机两门，下面设置雷飞炮、快枪六支，每车配步兵二十五人。万历末年，经略熊廷弼请求制造双轮战车，每车配备火炮两门，两侧有十名士兵，都手持火枪。天启年间，直隶巡按御史易应昌进献户部主事曹履吉制造的钢轮车、小冲车等样式，用来抵御敌人，但都很少发挥作用。大约边境地区地势险阻，不利于车战。而船只的使用，则适宜于东南地区。

船只的形制，江河与海上各不相同。太祖在新江口设置船只四百艘。永乐初年，命令福建都司建造海船一百三十七艘，又命令江西、湖广、两浙及镇江各府卫所建造海风船。成化初年，济川卫杨渠进献《桨舟图》，这些都是江船。

海船以舟山的乌槽船为首。福船能抵御风浪，且能防火。浙江的十装标号软风、苍山船，也利于追逐。广东船用铁栗木制造，比福船更大更坚固。它有两种便利的用途，可以发射佛郎机炮，可以投掷火球。大福船也是如此，能容纳一百人。船底尖、上面宽阔，船首高昂、船尾高耸，舵楼有三层，帆和桅杆各两根，旁边用木板防护，上面设置木制女墙和炮床。中间分为四层：最下层填土石；次层是休息处所；再次层左右有六个门，中间放置水柜，扬帆做饭都在这里；最上层像露台，通过梯子攀登上去，旁边设置翼板，可以凭靠作战。箭、石、火器都向下发射，可以顺风行驶。海苍船比福船稍小。开浪船能容纳三五十人，船头尖锐，有四桨一橹，行驶如飞，不受风潮顺逆的影响。艟〈舟乔〉船比海苍船更小。苍山船首尾都宽阔，帆和橹同时使用。橹安装在船靠近后部的地方，每侧有五枝，每枝有五跳，每跳两人，用木板闸在跳上，身体露在船外，船体分上下三层，下层填土石，上层是战场，中层是休息处所。张帆下锚都在上层。戚继光说：“倭寇的船很小，一旦进入里海，大福船、海苍船都无法进入，必须用苍船追击，冲击敌人非常便捷，温州人称之为苍山铁。”沙船和鹰船互相配合使用。沙船可以接舷作战，但没有翼蔽。鹰船两端尖锐，进退如飞。船旁钉有大茅竹，竹间有窗可以发射铳箭，窗内船舷外隐藏人员划桨。先驾驶这种船冲入敌阵，沙船随后跟进，短兵相接作战，没有不胜利的。渔船非常小，每条船三人，一人掌布帆，一人划桨，一人持鸟嘴铳。随波上下，可以偷袭敌人不备。网梭船，定海、临海、象山都有，形状像梭子。竹桅布帆，仅能容纳二三人，遇到风浪就抬到山麓，可以用来侦察。蜈蚣船，是象形船，能装载佛朗机铳，船底尖、船面宽阔，两侧有数十支桨，行驶如飞。两头船，旋转依靠船舵，随风向四处疾驰，所有船都没有它快。自嘉靖以来，东南地区日益防备倭寇，所以海船的形制特别详细完备。

明朝的制度，马匹属于内厩的称为御马监，由宦官掌管，在犬坝放牧，大概模仿《周礼》十二闲的意思。由官方放牧的，属于太仆寺、行太仆寺、苑马寺及各军卫，就是唐代四十八监的意思。由民间放牧的，南方则直隶应天等府，北方则直隶及山东、河南等府，就是宋代保马的意思。那些称为备养马的，始于正统末年，挑选马匹供给边镇，边镇马匹充足后，就寄养在京师附近地区。官方放牧供给边镇，民间放牧供给京军，都有生育的马驹。官方放牧的地方称为草场，有的被军民佃种称为熟地，每年征收地租用来补助牧人购买马匹。放牧的人称为恩军、队军、改编军、充发军、抽发军。苑马分为三等，上苑一万匹，中苑七千匹，下苑四千匹。一人牧马十匹，五十人设一名圉长。所有马匹的肥瘦增减，都登记其毛色和年龄并按时检查。每三年，寺卿与御史一起烙印，卖掉瘦弱低劣的马匹以换取新的。边卫、营堡、府州县的军民壮骑操马，则由行寺卿掌管。边防马匹不足时，又用茶叶与番人交换，或用货物在边境购买。民间放牧都根据人丁和土地分配马匹，开始称为户马，后来称为种马，按年征收马驹。种马死了，生育的马驹达不到数量，就要求赔偿。这就是大概情况。

当初，太祖定都金陵，命令应天、太平、镇江、庐州、凤阳、扬州六府，滁州、和州二州百姓养马。洪武六年，在滁州设置太仆寺，隶属于兵部。后来增设滁阳五牧监，管辖四十八群。不久，改为四十监，很快又撤销，只保留天长、大兴、舒城三监。在汤泉、滁州等地设置草场。又命令飞熊、广武、英武三卫，每五军养一匹马，马每年生马驹，一岁时解送到京城。不久将监牧事务交给有关部门，专门让百姓养马。江南每十一户，江北每五户养马一匹，免除他们的徭役。太仆官员监督管理，每年正月至六月报告定驹，七月至十月报告显驹，十一、十二月报告重驹。年终考核马政，依法惩处府州县官吏。公马称为儿，母马称为骒。一匹公马、四匹母马为一群，设群头一人。五群，设群长一人。三十年，设置北平、辽东、山西、陕西、甘肃行太仆寺，确定牧马草场。

永乐初年，在北京设置太仆寺，掌管顺天、山东、河南。原来设置的称为南太仆寺，掌管应天等六府二州。四年，在陕西、甘肃设置苑马寺，统辖六监，每监统辖四苑。又设置北京、辽东二苑马寺，所统辖的与陕西、甘肃相同。十二年，命令北直隶百姓按人丁养马，选拔闲散官员教导他们畜牧。百姓十五丁以下养马一匹，十六丁以上养马两匹，因事被发配的每七户养马一匹，可以免除罪责。不久，根据寺卿杨砥的建议，北方人户每五丁养马一匹，免除其一半田租，蓟州以东至南海等卫，除戍守的军士外，每名军士饲养种马一匹。又制定南方养马条例：凤阳、庐州、扬州、滁州、和州每五丁养马一匹，应天、太平、镇江每十丁养马一匹。淮安、徐州开始养马，也按人丁比例。十八年，撤销北京苑马寺，全部由百姓放牧。

洪熙元年，命令百姓养马每两年征收一匹小马驹，免除一半草料粮。自此，马匹日益繁衍，逐渐分散到邻省。济南、兖州、东昌百姓养马，从宣德四年开始。彰德、卫辉、开封百姓养马，从正统十一年开始。后来也先入侵，取用马匹二万匹，寄养在京城附近，充实团营骑操，并将原来所有的种马拨给永平等府。景泰三年，规定公马十八岁、母马二十岁以上的，免除计算马驹。

成化二年，因为南方不产马匹，改征银两。四年，开始建立太仆寺常盈库，储存备用马价。这时，百姓渐渐苦于养马。六年，吏部侍郎叶盛说：“以前每年征收一匹马驹，而百姓不感到困扰，是因为牧草场地广阔，百姓能够以此为生。自从豪强大户的庄田逐渐增多，养马逐渐不足。洪熙初年，改为两年征收一匹马驹，成化初年，改为三年征收一匹马驹。马匹越来越少，百姓越来越贫困。然而马匹终究不能减少，于是又恢复两年征收一匹马驹的制度，百姓更加难以承受。请命令边境各镇根据当地习俗，凡是能够买马充实边防、对军民都有利的，可以灵活处置。”当时马文升巡抚陕西，又极力论述边境军队赔偿马匹的负担，请求命令屯田兵卒田多丁少而不领马匹的，每年缴纳银一钱，以帮助赔偿。虽然都批准执行，但百姓的困苦不能缓解。继马文升之后巡抚陕西的萧祯，请求撤销行太仆寺。兵部回复说：“洪熙、永乐年间，设置行太仆寺和苑马寺，凡是茶马、番人进贡的马匹，全部收入寺、苑放牧，常常达到数万匹，足以满足边防需要。正统以后，北方敌人多次入侵抢掠，马匹于是日益损耗。议论的人常常请求裁撤，这是吝惜小利而忘记大计。”于是皇帝下诏告谕萧祯，只让他加强督察。而北直隶自永乐以来，马匹日益增多，就责令百姓放牧，百姓年满十五岁就要养马。太仆少卿彭礼认为人户和丁口有限，而征收的马驹无穷，请求规定种马的定额。恰逢马文升担任兵部尚书，上奏批准他的请求，于是规定两京太仆寺的种马，公马二万五千匹，母马四倍于此，每两年缴纳马驹，著为法令。这是弘治六年的事。

十五年冬，尚书刘大夏推荐南京太常卿杨一清担任副都御史，督理陕西马政。杨一清上奏说：“我朝因为陕右适宜放牧，设置监苑，绵延二千余里。后来都废弃了，只保留长乐、灵武二监。现在牧地只有数百里，然而用来供给西边尚不缺乏，只苦于监牧官不得其人，牧养不得法。两监六苑中，开城、安定水泉便利，适宜作为上苑，放牧万匹马；广宁、万安作为中苑；黑水草场狭窄，清平地小土瘠，作为下苑。万安可放牧五千匹，广宁四千匹，清平二千匹，黑水一千五百匹。六苑每年供给军队之外，可以常牧马三万二千五百匹，足以供应三边使用。然而想要繁殖增多，必须多蓄养种马，应当增加到一万匹，每两年生一驹，五年可以达到前述数目。请求支取太仆寺马价银四万二千两，在平凉、庆阳、临洮、巩昌购买种马七千匹。又养马的恩军、队军不足，请求编入流亡百姓及问罪遣送回籍的人，并且参照恩军的条例，凡是发配边卫充军的，改令他们到各苑牧马，增加到三千人。又请求勘察地势，修筑城池，开通贸易，种植榆树柳树，春夏放牧，秋冬回厩，马匹既得安稳，敌人来了也可以收拢保护。”孝宗正重视边防，刘大夏掌管兵部，杨一清的奏请都得到执行。提升他为总制并兼督马政。

各监的草场，原定额为十三万三千七百余顷，保存的已不到一半。杨一清查核，得到荒地十二万八千余顷，又开垦武安苑地二千九百余顷。正德二年报告朝廷。等到杨一清离任，不久又荒废。当时御史王济说：“百姓苦于养马。有一只生育的马驹，往往就杀害它。偶尔有定驹，就贿赂兽医隐瞒；有显驹，就让它流产。马匹亏损不过缴纳银二两，已经生育并报告官府后，又死亡，不过缴纳银三两，生育而不死则因饥饿而变瘦。马匹日益瘦弱，无济于实用。如今种马、地亩、人丁，每年都有定额，请求按照定额让百姓买马，而种马生育之事，县官不要参与。”兵部认为他的话正确。从此以后，每次有奏报，就引用王济说的县官不参与种马之事，只是向百姓征收马驹，这是遗弃母马而求取马驹的做法。

当初，边臣请求马匹，太仆寺以现有马匹拨给。自从改征银两，马匹日益减少，而请求的人接连不断，拨给价银十万两，买马万匹。边臣不能买到良马，马匹多死亡，太仆卿储巏提出这个问题，请求仍然拨给马匹。又指出各地边镇种马被盗卖、私自借用等弊病。话说得很恳切，但不能被采纳。而边镇拨发的马匹日益繁多。延绥三十六营堡，从弘治十一年开始，十年间，拨发太仆寺银二十八万两有余，买补马匹四万九千余匹，宁夏、大同、居庸关等处还不包括在内。到正德七年，于是开纳马条例，共十二条。九年，又拨发太仆寺银在山东、辽东、河南及凤阳、保定各府购买马匹一万五千匹。

嘉靖元年，陕西苑马少卿卢璧上书陈说马政，请求追缴拖欠的马匹、明确印烙标记、推广兽医医药、均衡各地差役，以解救当前困境，同时开辟草场扩大蓄养作为长久之计。皇帝赞许并采纳了他的建议。此后谈论马政的人很多，大抵都是就事论事提出主张，用来补救一时罢了。二十九年，俺答入侵，太仆寺的马匹短缺，又恢复了正德年间的纳马授例。不久，略微加以增减。到四十一年，竟然开例到捐献马匹即可授予官职。

隆庆二年，提督四夷馆太常少卿武金上奏说：“种马的设置，专门用于繁殖以备用。备用马既然已经另外购买，那么种马就可以省去了。如今备用马已经足有三万匹，应当命令每匹种马折银三十两，解送太仆寺。种马全部卖掉，所得银两交给兵部，每匹马十两，那么直隶、山东、河南十二万匹种马，可得银一百二十万两，并且还能收取草料豆料银二十四万两。”御史谢廷杰说：“这是祖宗制度所规定的，关系到军机大事，不可废除。”兵部赞同谢廷杰的意见。但当时内库匮乏，正分派使者搜刮天下拖欠的赋税。穆宗批准了武金的奏请，交给户部讨论。户部请求养马和卖马各占一半，皇帝同意了。

太仆寺拥有银两，是从成化年间开始的，但只有三万余两。等到种马卖掉，银两日益增多。这时，通过朝贡和互市所积蓄的银两也不多。等到张居正担任首辅，极力主张全部卖掉种马。从万历九年开始，上等马八两，下等马五两，又折征收草料豆料地租，银两更加增多，用来供应团营买马以及各边镇的请求。然而一匹骟马往往发放三十两银子，但州县用劣马进献，价值只有几两。并且仍然寄养在马户家中，害民程度不亚于从前。再加上国家有工程、赏赐，常常借支太仆寺的银两，太仆寺的库藏更加耗尽。十五年，太仆寺卿罗应鹤请求禁止借支。二十四年，诏令太仆寺拨给陕西赏功银两。太仆寺官员说：“往年库存有四百多万两，自从东西两场战事兴起，只剩下四分之一。朝鲜用兵，百万积蓄全部用空。如今所存的，只有十多万两。何况本寺寄养的马每年定额两万匹，如今每年征收折色银，那么马匹的派征很少，而东征调拨兑换尤其多。突然有警情，马匹和银两都枯竭，用什么来应付？”奏章下发到兵部，未能有所改革。

崇祯初年，核查户部、兵部、工部，借支太仆寺马价银高达一千三百多万两。大概从万历以来，马政严重败坏，而边境牧养废弛，更加不可过问。不久辽东督师袁崇焕因为缺马，请求在两京州县寄养的马匹内，折价三千匹，到西边购买。太仆寺卿涂国鼎说：“祖宗让百姓养马，专门供应京营骑兵操练骑乘，防护都城，不是为边境准备的。后来改为折银，没有战事就卖马换银，有警情就出银买马，仍然是护卫京师的用意。如今折银已经大量拨给各镇，如果连这些马也全部折银，万一发生变故，怎么办？”皇帝认为他说得对，拒绝了袁崇焕的请求。

考察明代马政，实行时间长了弊端丛生。它开始兴盛最终衰败的原因，大致由草场的兴废决定。太祖既在大江南北设立草场，又划定北方边境的牧地：从东胜以西到宁夏、河西、察罕脑儿，以东到大同、宣府、开平，又东南到大宁、辽东，抵达鸭绿江又向北千里，向南到各卫分守的地界，又从雁门关向西抵达黄河外，向东经过紫荆、居庸、古北抵达山海卫。荒芜闲置的平野，不是军民屯田耕种的地方，允许诸王、驸马以至边境附近的军民砍柴放牧，但边境的藩王府不得擅自占用。永乐年间，又在京畿设置草场。不久因为顺圣川到桑乾河一百三十多里，水草丰美，命令用太仆寺的一千匹马，让怀来卫的百名士兵分别放牧，后来增加到一万二千匹。宣德初年，又在保安州设置九处马坊。于是兵部上奏，马匹大量繁殖，按颜色区分并命名，毛色有二十五等，品种有三百六十种。此后庄田日益增多，草场日益减少，军民都因繁殖饲养而困窘。弘治初年，兵部主事汤冕、太仆寺卿王霁、给事中韩祐、周旋、御史张淳，都请求清查核实。而周旋说：“香河等县的土地被权势之家侵占，霸州等地都有仁寿宫的皇庄，请求废除这些皇庄，以增加牧地。”虽然批准执行，但被侵占的田地租种已久，最终无法清理。南京各卫的牧场也早已废弃，兵部尚书张蓥请求恢复。御史胡海说恐怕会失去地利，于是停止。京师团营的官马一万匹，与旗手等卫值班的官马，都分别安置在草场。每年春末，不是听候使用的马匹，由坐营官带领到草场放牧，草料豆料停止供应，秋末返回。给事中、御史检查马匹死亡、士兵逃亡的情况上报。后来值班的马匹不再出牧，而骑兵操练的马匹仍然每年按例出牧。嘉靖六年，武定侯郭勋以边境警情为借口，奏请免除出牧，征收各草场的地租以充公费，剩余贮存在太仆寺用于买马。于是营马专门依靠司农寺喂养，每年费用达到十八万两，户部因此拮据，而草场更加废弛。议论者争相以出租草场获取收益，逐渐发展，到神宗时期，弊端败坏到了极点。

茶马司，洪武年间设立在川、陕，听任西番纳马换茶，赐给金牌信符，以防止欺诈伪造。每三年，派遣朝廷大臣召集各番部合符交易，上等马换茶一百二十斤，中等马七十斤，下等马五十斤。私自贩卖茶叶的人处死，即使是功臣贵戚也不宽恕。末年，换马达到一万三千五百多匹。永乐年间，禁令逐渐松弛，换马减少。于是命令严加边关的茶禁，派遣御史巡视督察。正统末年，废除金牌，每年派遣行人巡察，边境百姓违禁私自贩卖的很多。成化年间，规定差遣一名御史，领受敕命专门管理。弘治年间，大学士李东阳说：“金牌制度废除，私茶盛行，有关部门又屡次用劣质茶叶欺骗番族，番人怀恨在心，往往用瘦弱马匹应付。应当严令陕西官府张贴告示招抚晓谕，恢复金牌制度，严格收取好茶，适当提高马价，那么得到的马匹必定会增多。”等到杨一清督理苑马寺，于是命令他兼管盐政和茶政。杨一清申明旧制，禁止私贩，种植官茶。四年间换马九千多匹，而茶叶还积存四十多万斤。灵州盐池增加课税五万九千两，储存在庆阳、固原的仓库，用来买马供应边境。又担心以后没有专职官员，制度终究会废弛，在正德初年，请求让巡茶御史兼管马政，行太仆寺、苑马寺的官员听从其提调，得到批准。御史翟唐每年收茶七十八万多斤，换马九千多匹。后来法令再次松弛。嘉靖初年，户部请求张贴告示禁止私茶，所有茶引都由南户部印发，府州县不得擅自印刷。三十年，诏令发给番族勘合，但最初的制度终究无法恢复。

马市，开始于永乐年间。辽东设立三处马市，两处在开原，一处在广宁，各自距离城池四十里。成化年间，巡抚陈钺再次上奏施行。此后到万历初年没有废除。嘉靖年间，在大同开设马市，陕西边境、宣府镇相继实行。隆庆五年，俺答上表称臣纳贡。总督王崇古买马七千多匹，价值九万六千多两。其价格，辽东用米、布、绢支付，宣府、大同、山西用银支付。马市交易之外，有进贡马匹的，用钞票布币额外赏赐。

当初，太祖在江左起兵，急缺的就是马匹，屡次派人在各地购买。正旦、冬至、皇帝生日等节日，内外藩王、将帅都用马作为贡礼。外国、土司、番部按时入贡，朝廷每每厚加赏赐，用来招徕安抚的手段非常周到。文帝致力于远方征略，派遣使者到极远地区；外国前来朝贡的很多，但所急需的不在马匹。此后因长期太平而习以为常，驾驭控制之权丧失，马匹没有外部增加，只依赖每年繁殖的数额。再加上官吏侵吞渔利，牧政荒废，军民都陷入困窘。大概明朝从宣德以后，祖宗制度逐渐废弃，军队尤其严重，而马政就是其中之一。

## 关键人物

- **戚继光**：蓟门总兵；练兵、著《练兵实纪》、训练兵车
- **杨一清**：副都御史督理陕西马政；督理马政，恢复牧监，增加种马
- **胡世宁**：兵部尚书；建议勾军免勾，批评赏功弊端
- **马文升**：兵部尚书；申明洪武永乐操法，奏请种马定额
- **张本**：尚书；处理军务，奏请清军、勾军等
- **郭登**：定襄伯；制造偏箱车
- **徐贞明**：给事中；建议勾军东南改征银，以资招募
- **汪鋐**：右都御史；建议制造佛郎机炮
- **武金**：提督四夷馆太常少卿；建议卖掉种马折银
- **王济**：御史；指出百姓苦于养马，建议县官不参与种马

## 时间线

- **明初**：实行垛集令，每户出一丁为军；卫所没有缺员，还有多余丁口
- **洪武年间**：军士逃亡，下追捕令立法惩戒；小旗逃亡降为军士，上至千户扣俸降职
- **时间不明**：令卫所登记军籍，设置军籍勘合；军士点阅时作为凭证
- **成祖即位**：重新制定垛集军更代法；正军、贴户更代，贴户独子免除
- **宣德年间**：清军弊病滋长，分派官员清理；定条例，豁免部分勾军
- **正统初年**：制定勾军豁免条例；家丁已尽者除籍，同姓名者豁免
- **嘉靖初年**：捕亡令苛刻，胡世宁建议免勾、改编；皇帝赞同胡世宁的建议
- **洪武六年**：议定教练军士律；规定骑射、弓弩、枪的考核标准
- **成祖即位**：五次北征，曾亲自检阅六军；敕诸王选护卫军操练
- **隆庆初年**：戚继光在蓟门练兵；蓟兵精整达数十年
- **嘉靖八年**：制造佛郎机炮，发给各边镇；佛郎机炮用于水战
- **弘治六年**：规定种马定额，每两年纳驹；著为法令

## 地点

- **蓟门**：戚继光练兵之处
- **陕西**：设置苑马寺，牧马之地
- **广东**：佛郎机炮来源
- **大同**：开设马市
- **辽东**：设立马市
- **应天**：百姓养马地区
- **开平**：设置五炮架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记载明代军事制度的多方面内容，是研究明代军事史的重要史料。

## 标签

- 垛集令
- 勾军
- 军籍
- 赏功
- 火器
- 车战
- 马政
- 茶马
- 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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