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澶渊誓书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契丹国志》
作者：叶隆礼
时代：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二十
章节：澶渊誓书

## 本章概览

本章收录宋真宗和契丹圣宗的誓书全文。宋真宗誓书首先重申两国诚信守盟，约定每年输送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由三司送至雄州交割。随后规定沿边州军各守疆界，禁止侵扰，处理盗贼逃犯，保护农田，城池维持现状，不得新建城壕或开掘河道。誓书之外无所求，并誓言子孙共守，违约者将受天罚。契丹圣宗的誓书内容基本相同，但以契丹视角复述，并额外强调若违背盟约，神明诛罚。这两份誓书共同构成澶渊之盟的核心法律文本，体现当时辽宋和平共处的政治格局。

宋真宗与契丹圣宗互致誓书，确立澶渊之盟，规定岁币、疆界和守约条款。

## 正文

【宋真宗誓书】

在景德元年，岁次甲辰，十二月庚辰朔，七日丙戌，大宋皇帝谨致誓书于契丹皇帝阙下：共同遵守诚信，虔诚维护和盟，以风土之宜，资助军旅之费，每年以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不再派遣使臣专门前往北朝，只令三司派人搬运送到雄州交割。沿边州、军，各自守卫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互相侵犯。如有盗贼逃犯，彼此不得让停留藏匿。至于田亩庄稼，南北不得纵容骚扰。所有两朝城池，可依旧存守，淘濠修葺，一切如常，不得创建城壕，开掘河道。誓书之外，各无所求。必须协力同心，以求长久。自此保护黎民，谨守边疆，质于天地神祇，告于宗庙社稷，子孙共同遵守，传之无穷，有违此盟，不能享有国家。昭昭天鉴，当共同诛罚。远具陈述，专待答复，不宣。

【契丹圣宗誓书】

在统和二十二年，岁次甲辰，十二月庚辰朔，十二日辛卯，大契丹皇帝谨致书于大宋皇帝阙下：共同议定息兵，再论通好，兼承惠顾，特示誓书：“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每年以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更不派遣使臣专门前往北朝，只令三司派人搬运送到雄州交割。沿边州、军，各自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相侵犯。如有盗贼逃犯，彼此不得让停留藏匿。至于田亩庄稼，南北不得纵容骚扰。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存守，淘濠修葺，一切如常，不得创建城壕，开掘河道。誓书之外，各无所求，必须协力同心，以求长久。自此保护黎民，谨守边疆，质于天地神祇，告于宗庙社稷，子孙共同遵守，传之无穷，有违此盟，不能享有国家。昭昭天鉴，当共同诛罚。”我虽不才，敢遵此约，谨告于天地，誓于子孙，如果违背此盟，神明诛罚。专具陈述，不宣。

## 关键人物

- **宋真宗**：大宋皇帝；发布誓书，确立澶渊之盟的宋朝一方
- **契丹圣宗**：大契丹皇帝；发布誓书，确立澶渊之盟的契丹一方

## 时间线

- **景德元年十二月七日**：宋真宗发布誓书；规定岁币、疆界等条款
- **统和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契丹圣宗发布誓书；复述并确认盟约条款

## 地点

- **雄州**：岁币交割地点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通过誓书原文展示澶渊之盟的具体条款，包括岁币数额、交割方式、边境管理规则和违约惩罚，反映当时宋辽政治关系。

## 标签

- 誓书
- 疆界
- 盗贼逋逃
- 垅亩稼穑
- 城池
- 天鉴
- 子孙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qidan-guozhi-baihuawen-full/volume-21/chapter-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