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士科制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契丹国志》
作者：叶隆礼
时代：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之二十三
章节：试士科制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契丹国科举制度的起源与具体规定。太祖时因战事未设科考，数世后承平始设，三年一试，分乡试、府试、省试三级，中选者分别称乡荐、府解、及第。考试分诗赋、经义两科，各有魁首。考中后由贡院发喜帖，归家时击鼓十二面。殿试时第一名加授奉直大夫、翰林应奉文字，余者授从事郎。圣宗时改以词赋、法律取士，词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另述任子之令，文武皆可奏请，荫补有名额限制。

契丹国试士科制的设立与演变。

## 正文

太祖在朔漠地区崛起，忙于战事，没有设立科举制度。几代之后，天下太平久了，才开始设立科举。规定以三年为限，设有乡试、府试、省试三级考试。乡试中选称为“乡荐”，府试中选称为“府解”，省试中选称为“及第”。当时有秀才不愿赴考的，州县必定会搜索遣送他们。考试文章分为两科，一科叫诗赋，一科叫经义，各科头名分别产生。每三年考一次进士，贡院用二寸见方的纸写上及第者的姓名发给他们，称为“喜帖”。第二天，进士们举着牌子出来，奏乐，到家门口时，敲十二面鼓，以象征雷声。殿试时，临期由皇帝下旨，又对第一名特别赠予一官，授奉直大夫、翰林应奉文字。第二、第三名只授从事郎，其余都授从事郎。圣宗时，只用词赋和法律来选拔士人，词赋是正科，法律是杂科。至于任子之令，不论文武都上奏，荫补也有名额限制。

## 关键人物

- **太祖**：辽朝开国君主；因战事未设科举，为后续科举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背景
- **圣宗**：辽朝皇帝；改革科举制度，以词赋、法律取士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太祖时期因战事未设科举；没有科目
- **本章前段**：数世后承平始设科举；开始设立科举
- **本章前段**：确立三年一试，乡、府、省三级考试；制限以三岁，有乡、府、省三试之设
- **本章中段**：考中后发喜帖、击鼓等仪式；号「喜帖」，击鼓十二面以法雷震
- **本章中段**：殿试授官；第一人特赠一官，授奉直大夫、翰林应奉文字；第二、第三人授从事郎，余并授从事郎
- **本章后段**：圣宗时改革取士科目；以词赋、法律取士，分为正科和杂科

## 地点

- **朔漠**：太祖兴起之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展示了科举制度在契丹国的引入与演变，反映了其政治制度的汉化与完善过程。

## 标签

- 科目
- 喜帖
- 殿试
- 词赋
- 法律
- 任子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qidan-guozhi-baihuawen-full/volume-24/chapter-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