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八十九职官一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史稿》
作者：赵尔巽等
时代：民国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八十九职官一

## 本章概览

清朝官制经历从简到繁、从满专到满汉参用的深刻演变。太祖初建八旗总管、议政五大臣，以亲贵掌军国。太宗设三馆、八承政，制度初具。世祖入关后沿明制，设内阁、六部，满汉官员参用，但实权多归满臣。康熙、雍正年间，军机处兴起，内阁渐成虚职，军国大政由军机大臣秉承，六部长官数人而无所专事。乾隆时期裁汰冗员，官制趋于整齐。嘉道以后，日渐废弛。光绪变法、宣统议制，品目繁多，职掌纷乱。中叶以前，西北督抚及领兵重任多由满臣担任，中叶以后，内忧外患频仍，汉臣渐掌实权，如同治中兴、光绪还都皆赖督抚之力。晚期亲贵当权，权力集中于中央，地方督抚难以支撑，终致崩解。制度上，宗人府掌皇族属籍，内阁大学士为文臣极选，军机处密掌机要，六部分理庶政，但职权重叠、兼管纷杂，实权屡有转移。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之设，满、汉、蒙、汉军官缺各有定例，后渐趋融合。盛京五部则专理东三省事务。这部职官志既梳理了清朝两百余年官制沿革，也折射出皇权与臣权、中央与地方、满汉势力消长的历史轨迹，是理解清朝政治运作的关键文献。

清朝中央官制沿革与各部门职掌，从太祖八旗到清末改制。

本文详述清初至清末六部、内阁、军机处等中央机构演变及职官设置，包括宗人府、太师太傅太保、内阁、军机处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等。

## 正文

太祖在东北建立基业，国家风俗淳朴统一，事务简单职责专一，设置八旗总管大臣、佐管大臣统率军队，设置议政五大臣、理事十大臣治理政务刑法，任用的只是亲近显贵的几个大臣，官职因职责而设立，人员因官职而任用，兴起得很迅速。太宗励精图治，设立三馆，设置八承政，论功行赏，勤劳治理，达到大治。世祖进入山海关，沿袭明朝的旧制，内部从内阁、部到各个部门，增减适当。藩部创建，名称与七卿并列，外省的督抚，杜绝他们随意更改，著为法令。绿营提督、总兵以下，全部改变差遣为官职，旗营御前领卫，年资老地位重，信任深厚。都统旗长，军民合治，职责如同专管一方的驻防，分守京城以外的地方，模仿京城的制度。西北边疆，用重臣守护，安抚蒙古、番部，与都护并驾齐驱，这些都是顺应习俗而治理，得到适宜的做法。世宗综合考核，罢免尚宝、行人、佥都等官职。高宗明智，减少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衔，淘汰虚职冗员，奉职严肃。嘉庆、道光以后，整顿如旧。时间久了颓废松弛，精意逐渐丧失，每日变革每月改易，各种职务互相侵犯。光绪变法，宣统议制，品目繁多，职掌纷乱，想要以此安定国家，岂不是更加喧嚣吗！一个国家的权力，掌握在枢垣，汇集于六部，分别寄托于地方疆吏。自从改内三院为内阁，台辅拱手。等到军机处设立，题本废除，内阁更加像闲散的官职，六部长官有数人，各自没有专事。甚至早晨掌握铨选，傍晚兼管财政，刚主持军事，又统领礼部，一个职位几个官员，一个官员几个职位，曲折地保存禀承，哪里还谈得上建树。当时军机处的权力，独自高高在上，国家兴起大规模战争，特别任命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亲自寄托军事要务。吏部协助用人，户部协助巨额军饷，因此能凭借这个重要职位，成就大功。从此权力又转移到经略，督抚的仪制品级虽然与他相等，但不过承受号令、准备策应而已。后来海疆战事爆发，经略的才能声望稍有差失，权力渐渐微弱。粤匪之乱纷繁，首相继任督师，多次失败。朝廷间或用督抚统率军队，大多不辱使命，还不以文法约束，所以能充分施展魄力，从此权力又转移到督抚。同治中兴，光绪还都，都是他们的力量。到了末世，亲贵当权，权力削减四方，集中中央，边疆事务于是不能支撑。初制内外群僚，满、汉参用，蒙古、汉军，依次分布。康熙、雍正两朝，西北督抚，权定满缺，领队、办事大臣，专任满员，历代担任统兵在外重任的，满臣居多。等到文宗兼用汉人，功勋于是显著。大抵中叶以前，开疆拓土，功绩多由满人完成。中叶以后，处理繁杂混乱，功绩多由汉人完成。末世厘定官制，起初未尝不想混合地域界限，以巩固根本。但弊风相沿，一物自为鸿乙，徒然导致惊疑，虽然是危亡的政治，无关典要，也必须辑录排列，以著明一时的旧事，治乱的轨迹，或许清楚如同观看。

宗人府、太师太傅太保、内阁、稽查钦奉上谕事件处、中书科、军机处、内翻书房、方略馆

吏部、户部、三库、仓场、关税各差、礼部、会同四译馆、乐部、兵部、刑部、工部、火药局、河道沟渠、盛京五部

宗人府宗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各一人。由宗室王、公担任。府丞，汉人一人。正三品。其属官：堂主事，汉主事，经历司经历，都是正六品。左、右二司理事官，正五品。副理事官，从五品。主事，委署主事，各二人；笔帖式，效力笔帖式，各二十四人。都由宗室担任。

宗令掌管皇族属籍，显祖宣皇帝本支为宗室，系金黄带。旁支称觉罗，系红带。革除爵位的，系紫带。按时修撰玉牒，确定昭穆，排定爵禄，宗室封爵有十二等：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嫡子受封者二等：世子、长子。福晋、夫人的称号，各自按照丈夫的爵位等差。公主二等：固伦公主、和硕公主。格格五等：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不入五等的称宗女。额驸品级，各自按照公主、格格的等级等差。分别支派，申明教诫，议定赏罚，承办陵庙祭祀事务。宗正、宗人辅佐他。府丞掌管校勘汉文册籍。左、右二司分别掌管左、右翼宗室、觉罗的谱牒，顺序记录子女嫡庶、生卒、婚嫁，官爵、名谥；并核查承袭次序，秩俸等差，以及养给优恤等事务。堂主事掌管清文奏稿。汉主事掌管汉文典籍。经历掌管收发文件。笔帖式掌管翻译文书。各部相同。笔帖式是满员进身的途径。国初，大学士达海、额尔德尼、索尼等人，都出身武臣，因熟悉国语，特恩赐号“巴克什”，就是后来的笔帖式。后来各署候补者纷繁不可记录。其兼领的：左、右翼宗学，总理学务王二人，稽察京堂官三人，都请旨选派。总管四人，食七品俸。副管十六人，食八品俸。都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清书教习、骑射教习各六人，汉书教习八人。所辖银库，以本府堂官及满洲大臣各一人领之，请旨选派。司官二人，由府引见补授。笔帖式四人。空房，司官、笔帖式也如此。黄档房，司官、笔帖式无员额限制。

初制，列署于笃恭殿前，置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各置官属。顺治九年，设宗人府，置宗令一人；亲王、郡王担任。左、右宗正，贝勒、贝子兼摄。宗人，镇国公、辅国公及将军兼摄。后择贤，不以爵位限制。各二人。启心郎，觉罗一人，汉军二人，初制，品级视理事官。九年，改视侍郎。始因满臣不谙汉语，议事令坐其中。后多借此为奸，康熙十二年省。与府丞并为正官。其郎中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二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以觉罗为之，嗣改觉罗、满洲参用。堂主事二人，经历三人，宗室、满洲二人，汉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汉缺。乾隆二十九年改用宗室。笔帖式二十四人。后增减无常。初为他赤哈哈番、笔帖式哈番，寻改六、七、八品及无顶戴笔帖式。各部同。康熙十二年，省启心郎，增满洲主事一人，分隶左、右二司。雍正元年，增汉主事二人。用进士出身者。明年，改郎中为理事官，员外郎为副理事官，并定为宗室、满洲参用。乾隆二十九年，允府丞储麟趾奏，始专用宗室人员。五十三年，增置委署主事四人。笔帖式改。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都是东宫大臣，无员额限制，无专职。

初沿明制，大臣有授公、孤者。嗣定为兼官、加官及赠官。

内阁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初制，满员一品，汉员二品。顺治十五年，改与汉同。雍正八年，并定正一品。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尚书内特简。正一品。学士，满洲六人，汉四人。初制，满员二品，汉员三品。顺治十五年，并改正五品，兼礼部侍郎者正三品。雍正八年，定从二品。后皆兼礼部侍郎衔。典籍厅典籍，满、汉、汉军各二人。正七品。侍读学士，满洲四人，蒙、汉各二人。初兼太常寺卿衔，寻罢。雍正三年，定从四品。中书，正七品。满洲七十人，蒙古十有六人，汉军八人。贴写中书，满洲四十人，蒙古六人。

大学士掌管国政，辅佐诏命，厘定宪典，议论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协办辅佐。修实录、史、志，充监修总裁官。经筵领讲官。会试充考试官。殿试充读卷官。春秋释奠，代理祭祀。学士掌管敷奏。侍读学士掌管典校。侍读掌管勘对。典籍掌管收发文件。内阁是典掌诏令之地，自大学士以下，都不置印，只有典籍置之，以钤盖往来文书。中书掌管撰拟、翻译。分办本章处共五：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本房、满签票处、汉签票处。又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副本处、饭银库，都由大学士委派侍读以下官掌管。只有批本处额置满洲翰林官一人，请旨简派。中书七人。由满中书内补授。

初，天聪二年，建文馆，命儒臣分直。十年，更名内三院。曰国史、秘书、弘文。始亦沿承政名，后各置大学士一人。顺治元年，置满、汉大学士，不备官，兼各部尚书衔。学士，满洲、康熙九年改置二人，十年增四人，通旧为六人。汉军康熙十年改置二人，十二年并入汉缺。各三人，汉学士无员限。康熙十年改置二人，明年增二人，十二年省汉军入汉缺，通旧为四人。典籍，满、汉、汉军各三人。康熙九年改置二人。侍读，满洲十一人，清文五人，清汉文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清文一人，清汉文二人。寻复增二人，通旧为十人。蒙古、汉军、康熙九年各置二人。汉康熙九年省。雍正四年置二人。各三人。中书，满洲七十五人，蒙古十九人，汉军十三人，汉三十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满洲、汉军各五人，蒙古三人，汉四人。乾隆十三年复省汉三人。二年，定为正二品衙门，以翰林官分隶之。三院上并系“内翰林”字。八年，置侍读学士，满、蒙、汉军各三人。十八年增满洲二人，蒙古三人。康熙九年增满洲四人，馀改置二人。乾隆十七年省汉军入汉缺。十年，置三院汉大学士各二人。十五年，更名内阁，别置翰林院官，以大学士分兼。殿阁曰中和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仍兼尚书，学士亦如之。十八年，复三院旧制。康熙九年，仍别置翰林院，改三院为内阁，置满、汉大学士四人。雍正九年，礼部尚书陈元龙、左都御史尹泰特授额外大学士。置协办自此始。厥后多至六人，少或一二人。乾隆十三年，始定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员限，省中和殿，增体仁阁，以三殿、三阁为定制，唯保和殿不常置。嗣后授保和者止傅恒一人。凡遇岁时庆节朝会，汉员列满员下。自光绪间李鸿章系文华殿衔，而宝鋆时系武英殿，班转居其右。五十八年，停兼尚书衔。宣统三年，改组内阁，别令大学士序次翰林院。

起初世祖亲自处理政务，每天到票本房，大学士负责票拟，信任很重。康熙时期，改为内阁，分出职能设立翰林院。雍正时期，青海报警，又分出职能设立军机处，议论的人说与内三院没有区别。但南书房翰林虽然掌管内廷书诏，而军国机要事务都归属内阁，仍然是重要职责。到了奏章归内阁，大政由枢臣秉承旨意，权力和职责渐渐变轻了。

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兼理大臣没有名额限制。由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内特简。掌管监察各部门对谕旨特别交办的事件，按照规定期限督查。委署主事，满洲一人。行走司官，汉四人。并从吏、兵、刑、工四部选补。笔帖式四十人。额外笔帖式八人。

中书科，稽察科事内阁学士，满、汉各一人，由内阁学士内特简。掌管稽核颁发册轴。掌印中书，满洲一人。掌科中书，汉一人。中书，都是从七品。满洲一人，汉三人，掌管缮写诰敕。笔帖式十人。

最初制度，设置满洲中书舍人一人，乾隆十四年增加一人。汉中书舍人八人。雍正十三年派兼内阁行走。乾隆十三年裁减四人。顺治九年，设置满洲记事官，一同掌管科事。康熙九年，改记事官为中书舍人。乾隆三十六年，设置管中书科事汉内阁学士一人。第二年，改管科事为稽察科事；增置满洲内阁学士一人；改中书舍人为中书科，设置掌印中书，满、汉各一人。宣统三年裁撤。

军机处的军机大臣，没有固定人数，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旨召入。区分名称为大臣，称为大臣上行走。最初进入的加“学习”二字。掌管军国大政，以协助机要事务。日常侍奉值班，应对并献可替否，皇帝巡幸也如此。明降谕旨，述交内阁。谕旨本处执行的，封寄给有关部门。并册藏存记人员，按时题奏。其属官叫章京，满洲十六人，汉二十人，称为行走，分头班、二班。最初没有定额，嘉庆四年定每班八人。后来增减不固定。光绪三十二年定三十六人，又定领班品级视同三品，帮领班品级视同四品，其余都以原官充补。三十四年，改领班为从三品，帮领班为从四品。分别掌管满文和汉字。

最初设置议政处，命令巩阿岱等人为议政大臣，参与谋划军事要务。雍正十年，对西北用兵，担心值班官员泄露机密，开始设置军机房，后来改为军机处，而满洲大学士还有兼任议政衔的。乾隆五十六年停止。高宗在位时，改名为总理处，不久恢复如初。当时入值的人都是重臣。旧例，亲王不赋予事权。到嘉庆四年，才命令成亲王入值，不久又让他退出。咸丰年间，又命令恭亲王入值，经历三朝领班如故。此后醇贤亲王、礼亲王、庆亲王等相继接替。光绪二十七年，设置政务处，以军机大臣领督办事。参预大臣没有固定人数。提调、帮提调、总办、帮总办，都是各二人，章京八人，并以本处官员司员兼充。二十八年，附设财政处，不久撤销。三十二年改名为会议政务处，隶属内阁。宣统三年撤销。三十一年，规定署名制度。过了两年，设置宪政编查馆，又命令军机大臣领导它。之前设置考察政治馆，命令度支部尚书载泽等人考察各国政治，到此时改名。设置提调四人；总核、参议各二人；庶务处总办一人；一、二等谘议官，没有固定名额。设置编制、统计、官报三局，局长、副局长各一人，科员视事务酌量设置。又考核科总办一人，帮办正科员各二人，副科员八人，调京官和外官兼充。宣统三年撤销。宣统三年，改为责任内阁，以军机大臣为总协理大臣。

内翻书房管理大臣，由满洲军机大臣兼充，掌管翻译谕旨、御论、册祝文字。提调、协办提调，各二人。收掌官、掌档官，都是各四人。并从本房行走官内酌量选派。翻译四十人。宣统初年，改属于翰林院。

方略馆总裁，由军机大臣兼充。掌管编纂方略。提调、收掌，都是满、汉各二人。纂修，满洲三人，汉六人。都由军机章京内派充。汉纂修缺内由翰林院咨送充补一人。校对，没有人数限制。由六部司员、内阁中书兼充。有事时暂时设置，事毕就撤销。

吏部尚书，最初制度，满洲一品，汉人二品。顺治十六年改满尚书为二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仍改正为二品。雍正八年都定为从一品。各部相同。左、右侍郎，最初制度，满洲、汉军二品，汉员三品。顺治十六年改满侍郎为三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仍改正为三品。雍正八年都定为从二品。各部相同。都是满、汉各一人。其属官：堂主事，最初制度四品。顺治十六年改六品。康熙六年升五品，九年定为正六品。各部相同。清档房满洲二人，汉本房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司务厅司务，最初制度从九品。乾隆三十年定正八品。各部相同。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十二人。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司：郎中，最初制度三品。顺治十六年改五品，不久升四品。康熙六年仍改三品，九年定正五品。各部相同。满洲九人（文选四人，考功三人，验封、稽勋司各一人），蒙古一人（文选司置），汉五人（文选二人，其余各一人）。员外郎，最初制度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五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定从五品。各部相同。宗室一人（稽勋司置），满洲八人（文选三人，考功、验封各二人，稽勋一人），蒙古一人（考功司置），汉六人（文选三人，其余各一人）。主事，宗室一人（稽勋司置），满洲四人（每司各一人），蒙古一人（验封司置），汉七人（文选三人，考功二人，其余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五十七人，蒙古四人，汉军十二人。学习行走的，有额外司员、七品小京官。各部相同。

尚书掌管选拔官员、权衡人才，以布置国家官职。侍郎作为副职。堂主事掌管文书案卷和奏章。司务掌管文书收发。以上二员各部相同。文选司掌管官员品级、升迁调补，平衡铨选之法。官员分为九品，各系正从，共十八级，不及九品的称为未入流。选人都登记在资簿上，依序平级晋升，遵循旧档案按顺序迁转。考功司掌管考核，三年考绩一次。京察、大计各由长官考察，记录在考核簿上。凡是论劾、释免、引年、称疾，都审核功过处分。交议的，辨公私轻重，分条议奏上报。稽勋司掌管勋级、名籍、丧葬、养恤，兼管京朝官的俸禄，稽俸厅隶属其下。汉司官员数，八旗世职继承袭封。验封司掌管荫叙：正一品之子按正五品叙用，从一品之子按从五品叙用，以下以此等差。封赠，阶官有十八级：正一品授光禄大夫，从一品授荣禄大夫，正二品授资政大夫，从二品授奉政大夫，正三品授通议大夫，从三品授中议大夫，正四品授中宪大夫，从四品授朝议大夫，正五品授奉政大夫，从五品授奉直大夫，都授给诰命。正六品授承德郎，从六品授儒林郎，吏员出身的授宣德郎，正七品授文林郎，吏员出身的授宣义郎，从七品授徵仕郎，正八品授修职郎，从八品授修职佐郎，正九品授登仕郎，从九品授登仕佐郎，都授给敕命。命妇的称号有九：一品叫一品夫人，二品也叫夫人，三品叫淑人，四品叫恭人，五品叫宜人，六品叫安人，七品叫孺人，八品叫八品孺人，九品叫九品孺人，不分正从。因子孙封赠的加“太”字，丈夫在世的则不加。一品封赠三代，二、三品封赠两代，四品至七品封赠一代，以下只封赠本身。一品四轴用玉，二品三轴用犀牛角，三品三轴、四品二轴用抹金，五品以下二轴用角。凡是嫡母在时，生母不能同时封赠。又有两子当封的，从其中品级大的。酬庸、奖忠。审核赠、荫死难官员，有赠、有荫。是否恰当。袭封则辨别分合，区别宗支等。其世袭流官降除，勘定土官世职，移送文选司注拟。推恩外戚，加荣圣裔，优恤前朝，都按典制奏闻。另外设置督催所，催促各司交议之事，按例限督察。当月处，主管受事、付事，兼监堂印。遴选司员分司掌管。各部相同。

起初，天聪五年，诏令群臣议定官制，建立六部，各以贝勒一人统领。顺治元年废除。八年又以亲王、郡王兼摄，九年废除。设置承政四人，满人二人，蒙人、汉人各一人。只有工部满人一人，汉人二人。参政八人，只有工部设置蒙人、汉人各二人。共十二人。启心郎一人。工部设置汉人二人。顺治九年定品级视同侍郎。崇德三年，六部定承政一人，左参政二人，右参政三人，户部四人。启心郎三人，满人一人，汉人二人。理事官四十三人，吏部、礼部各四人，户部、兵部各十人，刑部六人，工部九人。副理事官六十五人，吏部六人，户部、兵部各十六人，礼部七人，刑部八人，工部十二人。额哲库二人。

顺治元年，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最初设置增减不固定。当时满洲尚书，满、汉左、右侍郎，也没有名额限制。汉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衔。非翰林出身的不兼。不久废除。本部郎中，满洲四人，十二年增加四人。光绪十三年增文选一人。汉军二人，雍正五年裁减。满、蒙员外郎八人，十二年裁减蒙古缺。十八年复置蒙古八人，康熙元年裁减，五十七年复置一人。汉军六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四人。雍正五年一并裁减。满洲堂主事、清文、清汉文各二人。司主事光绪十三年增文选一人。各四人，汉军一人，汉司务二人。四年裁减一人。十五年定满、汉各一人。各部相同。文选司，汉郎中、员外郎各一人，雍正五年增员外郎一人。光绪十三年各增一人。主事二人。光绪十三年增一人。考功、稽勋、验封三司，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雍正五年增考功主事一人。并设置笔帖式，分属堂司。各部相同。五年，定满、汉尚书各一人。七年增满洲一人，十年裁减。十五年，裁减启心郎，定满、汉左、右侍郎各一人。康熙五十七年，增置蒙古郎中、主事各一人。雍正元年，以大学士领部事。嘉庆四年，更命亲王统管，不久废除。改满洲员外郎、主事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六年，复以大学士管部，从此成为定制。光绪二十三年，淘汰书吏，增文选、考功二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满、汉参用。三十二年，定尚书，左、右侍郎，左、右丞、参各一人。丞、参品级，详见新官制外务部。

最初的规定，满、蒙、汉军的司官，在六部中都是统一员额，不设置专门的曹司，后来才开始像汉人一样分司确定品级。清朝末年，下诏消除满、汉之间的界限，各部又参用满汉官员。吏部的班次以往在六部之上。各司的郎官，如果不是科举出身的人，不能授予官职。礼部、宗人府、起居注的主事也是如此。自从外务部设立后，班次稍有变动，改组内阁后，设立了铨叙、制诰等局，吏部于是被废除。

户部尚书，左、右侍郎，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堂主事，南档房满洲二人，北档房满洲、汉军各二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二十人。江南、江西、浙江、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四个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江西司设置）。满洲十七人（江南、浙江、河南、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贵州司各一人，福建、湖广、山东、云南司各二人）。蒙古一人（山西司设置）。汉人十四人（每司各一人）。员外郎，宗室二人（广东、广西司设置）。满洲三十六人（山西司一人，浙江、江西、河南、四川、广东、湖广司各二人，江南、陕西、广西、山东、云南、贵州司各三人，福建司五人）。汉人十四人。主事，宗室一人（浙江司设置）。蒙古一人（福建司设置）。满、汉各十四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一百人，蒙古四人，汉军十六人。

尚书掌管军国收支，以充足国家用度。侍郎辅佐尚书。右侍郎兼管宝泉局的鼓铸事务。十四司各掌管其分管省份的百姓赋税，以及八旗各司的俸禄，军士的粮饷，各粮仓，盐税，钞关，杂税。江南司兼管稽查江宁、苏州织造的开支核销，江宁、京口驻防军的俸饷，各省平余地丁银两逾期未结的案件。江西司兼管稽查各省的协饷。浙江司兼管稽查杭州织造的开支核销，杭州、乍浦驻防军的俸饷，以及各省的人口数、粮食数。福建司兼管稽查直隶的百姓赋税，天津的海税，东西陵、热河、密云驻防军的俸饷，管理乳牛牧马政令，文武乡试、会试的供应开支，五城的赈济粮米。湖广司兼管稽查奉天省的厂课，荆州驻防军的俸饷，各省地丁银两的耗羡数额。河南司兼管稽查开封驻防军的俸饷，察哈尔的俸饷，以及报销未结的案件。山东司兼管稽查青州、德州驻防军的俸饷，东三省的兵粮收支，参票、畜税，并核查发放八旗官员的养廉银，长芦等处的盐课。山西司兼管稽查游牧察哈尔的地亩，土默特的地粮，喀尔喀、回部定边左副将军办事官属，张家口、赛尔乌苏台站的俸饷，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屯田官兵的轮换，以及各省每年的收入和支出数额。陕西司兼管稽查甘肃的百姓赋税，盐引的行销，西安、宁夏、凉州、庄浪各驻防军的俸饷，并汇总核查在京城的支出款项，新疆的经费。四川司兼管稽查本省的关税，两金川等处、新疆的屯务，成都驻防军的俸饷，以及京城草厂的收支，各部院的纸朱支费，入官户口，赃罚银两，凡是各省郡县丰收歉收、水旱灾害，每年将具体数字上报。广东司兼管稽查广州驻防军的俸饷，八旗继承、户产更代，凡是长寿老人、孝子、节妇受到旌表的，给予牌坊费用。广西司兼管稽查本省的矿政厂税，以及京城的钱法，内仓的收支。云南司兼管稽查本省的厂课，山东、河南、江南、江西、浙江、湖广的漕政，京城、通州的仓储，以及江宁水次六仓的考核。贵州司兼管稽查各关的税课，并核查貂皮贡品。所管辖的内仓监督，满洲二人（由司员内委派）。宝泉局监督（由各部司员内保送补用）。主事（由本部司员内委派）。都是满、汉各一人；局大使，东、西、南、北四厂大使，都是满洲一人（由笔帖式充任）。最初设置汉人一人，雍正四年增设四人，雍正七年改为满洲员缺。各省钱局监铸官，十八人（由外官兼任，并接受法式法部的管辖）。其另外管辖的有三个：称为井田科，掌管八旗的田地、内府的庄户；称为俸饷处，核查八旗的俸饷人口册；称为现审处，审理八旗户口、田地、房屋的纠纷诉讼。还有饭银处、减平处、捐纳房、监印处、则例馆，都派司属官员分别管理其事。

最初，天聪五年，设立户部。顺治元年，设置尚书、侍郎。右侍郎管理钱法堂事务。郎中，满洲十八人，蒙古四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五十七年又恢复一人），汉军二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员外郎，满洲三十八人，蒙古五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五十七年又恢复一人），汉军六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满洲堂主事四人，主事十四人，汉军堂主事二人。十四司，汉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顺治六年，每司各增加一人，顺治十一年裁减增加的员额。康熙六年裁减江南、浙江、江西、湖广、福建、河南、陕西、广西、四川、贵州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山东、山西、广东、云南各一人。顺治五年，确定满、汉尚书各一人。顺治七年增设满洲一人，顺治十年裁减。康熙六年又恢复，康熙八年又裁减。康熙五十七年，增设福建司蒙古主事一人。雍正初年，开始让亲王、大学士兼任户部事务。嘉庆四年，因四川用兵，报销核算事务繁重，又让亲王永瑆总揽其事，不久停止。并改满洲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为宗室员缺。嘉庆十一年，仍让大学士管理户部。光绪六年，增设浙江司宗室主事一人。光绪三十二年，改名为度支部。最初制度，按省分设职司，十三司之外，增设江南一司，凡是铜、关、盐、漕，以及后来建立的省份，另以事务较简的司来兼管。

管理三库大臣，满、汉各一人，每三年请求皇帝旨意更换。掌管库藏的收入和支出，每月汇总、每年总计，核实后上报。其下属：档房主事一人，银库、缎疋库、颜料库三库郎中各自一人，员外郎各自二人，司库五人（正七品，银库一人，其余各二人），大使四人（银库二人，其余各一人，由各部司员内补授），笔帖式四人，库使十一人（未入流）。以上都是满缺。

顺治初年，设置后库，在部署内。设置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康熙二十九年确定三库各有一人。雍正二年增设员外郎各一人。雍正十三年，分建三库，改后库为银库。缎疋库在东华门外，即旧里新库。颜料库在西安门内，即旧甲字库。设置理事官总揽其事。雍正元年，改命王公大臣管理。雍正二年，设置大使各一人，乾隆三年增设银库一人。并增设主事一人，稽查档案。光绪二十八年裁减。

总督仓场侍郎，满、汉各一人，分别驻守在通州新城。掌管粮谷的积储，北河的运输事务。其下属：笔帖式四人。所管辖的坐粮厅，满、汉各一人（满员由六部、理藩院的郎官、员外郎，汉员由六部的郎官、员外郎内挑选任用）。掌管转运粮食入仓，以及通济库的收支。大通桥监督，满、汉各一人（由十一仓监督内补用）。掌管大通桥的陆路运输。十一仓监督：称为禄米仓、南新仓、旧太仓、富新仓、兴平仓、海运仓、北新仓、太平仓，都是清初建立；本裕仓，康熙四十五年建立；储济仓，雍正六年建立；丰益仓，雍正七年建立。旧有万安仓、裕丰仓，后来裁减。恩丰仓，乾隆二十六年建立，隶属于内府。都是满、汉各一人（由各部院保送补用）。掌管分管京仓。中仓、西仓监督，沿袭明朝制度建立。旧有南仓，后来裁减。满、汉各一人（由十一仓监督内调补）。掌管分管通仓。

顺治元年，设置汉人侍郎一人。康熙八年裁减，康熙十八年恢复。京仓、通仓，由户部官员分别管理。通州坐粮厅，顺治十二年设置京粮厅，顺治十五年并入大通桥。康熙二年设置满、汉监督各一人，不久裁减。康熙四十七年恢复。由户部官员一人承办其事。顺治九年，设置满洲、汉军侍郎各一人，不久裁减汉军缺额。顺治十五年，确定满、汉各一人。康熙五十年，确定京仓、通仓监督满、汉各一人。雍正二年设置副监督，不久裁减。其缺额由内阁中书、部院监寺官轮选。又最初有总理，满洲侍郎一人，与总漕共同管理漕务。顺治八年裁减，顺治十二年恢复，顺治十八年又裁减。

京师崇文门，正监督、副监督，左翼、右翼各一人（由内府大臣及尚书、侍郎兼任）。其他各常关，有的由部臣题请皇帝特简，有的由京城选派部司官，有的改为由外官兼辖。天津关，由长芦盐政兼管。通州，由坐粮厅兼管。张家口、杀虎口，由部院司员兼任。潘桃口，由多伦诺尔同知兼理。龙泉、紫荆、喜峰、五虎、固关、白石、倒马、茨沟、插箭岭、马水口，由提督兼管，委派参将、都司、守备、把总监管收税。三座塔、八沟、乌兰哈达，由理藩院司员兼任。奉天牛马税，由部院司员兼任。中江，由盛京将军衙门章京及五部司员轮选，后来归兴凤道兼理。临清，由巡抚兼管，委派知州监收。归化城，由巡抚兼管，委派道员监收。潼关，由道员兼理。浒墅关，由苏州织造监理。淮安关兼庙湾口，由内府司员兼任。扬关，由巡抚兼管，委派淮扬海道兼收。西新关，由江宁织造兼理，后来改归巡抚。凤阳关，由皖北道兼理。赣关，由巡抚兼管，委派吉南赣宁道监收。闽安关，由巡抚兼管，后来改归总督，委派福州府同知监收。北新关，由杭州织造兼管，后来改归巡抚。武昌厂、荆关，由巡抚兼管，后来改归总督委派委员监收。夔关，由总督兼管，委派知府监收。打箭炉，由同知兼理。太平关，由巡抚兼管，委派南韶连道监收。梧厂、浔厂，由巡抚兼管，委派梧州、浔州二知府监收。

最初制度，征收百货税的称为户关，征收竹木船钞的称为工关，是户、工二部分司，后来改为现在的制度。宣统三年，工关多改称常关，只有直隶等省名称依旧。都隶属于度支部。以往惯例由内府官员简选充任。乾隆年间，改为由内务府大臣担任。后来部院大臣也都可以简选充任，定为满洲员缺。

礼部尚书，左、右侍郎，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二人，汉本房满洲、汉军各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三十四人，蒙古二人，汉军四人。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个清吏司：郎中，满洲六人（典制、祠祭司各二人，其余各一人），蒙古一人（主客司设置），汉人四人（每司各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主客司设置），满洲八人（典制、祠祭司各三人，其余各一人），蒙古一人（祠祭司设置），汉人二人（典制、祠祭司各一人）。主事，宗室、蒙古各一人（精膳司设置），满洲三人（典制、祠祭、精膳司各一人），汉人四人（每司各一人）。印铸局，汉员外郎、满洲署主事、汉大使（未入流）各一人。堂子尉，满洲八人（七品二人，八品六人）。

尚书掌管五礼的等级次序，负责管理学校及科举考试，以此推行国家教化。侍郎作为副手协助尚书。典制司掌管嘉礼和军礼，核查典章制度，辨别名位等级，向各部门颁布规范。每三年举行一次大比（科举考试），管理考生名册。各地忠孝贞节的人物，经查访核实后予以表彰立牌坊。祠祭司掌管吉礼和凶礼，所有大祀、中祀、群祀，按季节区分礼仪次序和用品等级。日食月食时，内外各机构要负责救护；发生灾异立即奏报皇帝。丧葬祭祀依身份贵贱分等级，均制定规范并颁布执行。功臣贵戚、文武大臣请求葬祭和追赠谥号，必须移送主管部门核实办理。同时管理史官、祝官、医巫、乐师、僧道，执行相关禁令，有妖言惑众者严惩不贷。主客司掌管宾礼，接待外国使臣朝贡，安排馆舍、供给、赏赐，根据贡道远近、使臣人数、贡物多少来确定标准。负责颁发实录、玉牒完成后的褒奖赏赐，核查每年霍山茶叶的定额。精膳司掌管五礼中的宴享和祭祀用的牲畜，赏赐百官礼食，按品级高低分级，由光禄寺供应膳食，核算数量并监督收支，汇总审核各部门。铸印局负责奏请铸造官印，铸造皇帝玺印，同时铸造内外各衙门的印信。印信材质为银质、直钮、三台的有：宗人府、衍圣公，用满汉文尚方大篆，边长三寸三分，厚一寸；六部、户部盐茶、都察院、行在部院，用满汉蒙三体字，满汉文尚方大篆，蒙文不篆，边长三寸三分，厚九分。直钮二台的有：盛京五部、户部三库，满汉文尚方大篆，边长三寸三分，厚八分；军机处、内务府、盛京内务府、翰林院、銮仪卫，满汉文尚方大篆，边长三寸二分，厚八分。虎钮三台的有：提督、总兵。虎钮二台的有：侯、伯、领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步军统领、总管火器营神机营、圆明园总营八旗包衣三旗官兵、经略大臣、大将军、镇守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镇守挂印总兵，用满汉文柳叶篆；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臣，用满汉回三体字；伊犁将军，用满汉回托忒四体字；定边参赞大臣，用满汉托忒三体字，满汉文柳叶篆；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用满文托忒二体字，满文柳叶篆；库伦办事大臣，用满汉蒙三体字，满汉文柳叶篆；外藩札萨克各盟长，用满蒙二体字，不篆，边长均为三寸三分，厚九分；向导总领、驻防副都统，用满汉文柳叶篆，边长三寸二分，厚八分。直钮的有：布政使司，满汉文小篆，边长三寸一分，厚八分；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顺天府、奉天府，满汉文小篆，边长二寸九分，厚六分五厘。铜质直钮的有：詹事府、按察使司，满汉文小篆；额鲁特总管，满汉蒙三体字，满文殳篆；宣慰使司、指挥使司，满汉文殳篆，边长均为一寸七分，厚九分；光禄寺、太仆寺、武备院、上驷院、奉宸苑，满汉文小篆；盐运使司，满汉文钟鼎篆；旗手卫、城守尉，满汉文殳篆；卫守备，满汉文悬针篆；察哈尔总管，满蒙二体字，满文殳篆，边长皆为二寸六分，厚六分五厘；府，满汉文垂露篆，边长二寸五分，厚六分；宗人府左右司、左右春坊、司经局、六部理藩院各司、銮仪卫各所、钦天监、太医院、盛京五部各司，满汉文钟鼎篆；宗人府经历、盐课提举司，满汉文垂露篆，边长均为二寸四分，厚五分；宣抚使司副使、安抚使司、领运千总，满汉文悬针篆，边长二寸四分，厚五分五厘；州，满汉文垂露篆，边长二寸三分，厚四分五厘；土千户，满汉文悬针篆，边长厚度与州相同；内务府各司、銮仪卫驯象等所，满汉文钟鼎篆；吏部户部稽俸厅、都察院经历、大理寺太仆寺左右司、光禄寺四署、乐部和声署、五城兵马司、大兴宛平二县、盛京承德县、布政使司经历、理问，满汉文垂露篆；旗手卫左右司、九姓长官司、指挥佥事，满汉文悬针篆，边长均为二寸二分，厚四分五厘；六科、钦天监时宪书，满汉文钟鼎篆；中书科、太常寺、光禄寺典簿、詹事府、太仆寺主簿、部寺司务、銮仪卫、通政使司、按察使司、盐运使司、各卫、宣慰使司诸经历，边长两寸一分，厚四分四厘；国子监三厅、鸿胪寺、钦天监各主簿、京府儒学、坛庙祠祭署、布政使司照磨、府经历，满汉文垂露篆，边长两寸，厚四分二厘；刑部司狱、国子监典簿、神乐观牺牲所、光禄寺银库、太医院药库、宝泉宝源二局，满汉文垂露篆，边长一寸九分，厚四分二厘；京府照磨、司狱、布政使司司库、按察使司照磨、司狱、府照磨、司狱、库大使、府卫儒学、巡检司、都税司、税课司、茶马司，满汉文垂露篆，边长均为一寸九分，厚四分。直钮有孔的有：监察御史、稽察宗人府内务府御史，满汉文钟鼎篆，边长一寸五分，厚三分。喇嘛、呼图克图，用金质或银质，札萨克大喇嘛用铜质，皆为云钮，使用满文、蒙古文、唐古特文三体字，不篆；或满汉文转宿篆；正一真人，铜质直钮，满汉文钟鼎篆，边长二寸六分，厚六分五厘。僧录司、道录司，铜质直钮，满汉文垂露篆，边长二寸二分，厚四分五厘。其余使用关防、图记或条记。另外设置书籍库、板片库、南库、养廉处、地租处，均挑选官员分别管理事务。

天聪五年，设立礼部。顺治元年，设置尚书、侍郎各官。十五年裁撤汉军侍郎。郎中，满洲四人，十八年增加二人。员外郎六人，十二年增加四人。堂主事二人，司主事四人；蒙古章京二人；康熙九年改为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三十八年裁撤。汉军郎中八人，康熙九年裁撤七人。雍正五年全部裁撤。员外郎五人，康熙三十八年裁撤二人。雍正五年全部裁撤。堂主事一人。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二年裁撤主客、精膳员外郎各一人。满洲读祝官六人。九年裁撤四人。康熙十年改属太常寺。皇史宬尉，正七品。满洲三人。司牲官，正七品。蒙古二人。铸印局，满洲员外郎一人，以上三员不久裁撤。汉大使一人。五年，确定满、汉尚书各一人。康熙五十七年，增设蒙古郎中于主客司，员外郎于祠祭司，主事于精膳司，各一人。雍正元年，以亲王、郡王、大学士兼管部务，随时选任，不作为常设官职。乾隆三年，增设铸印局汉员外郎、笔帖式、署主事各一人。十三年，将行人司并入礼部。嘉庆四年，将满洲员外郎、主事各一人改为宗室员缺。光绪二十四年，将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不久恢复原状。三十一年，下诏废除科举，各省学政改属学务大臣，从此整顿士风的责任不再归属本部。三十二年，将光禄寺、太常寺、鸿胪寺这三个同为掌管礼仪的机构并入礼部。将精膳司改为光禄司，主客司改为太常司，各设置郎中、员外郎、主事一人。鸿胪寺事务较少，归入典制司，增设员外郎一人，同时满、汉官员混用。这一年确定尚书、侍郎、左右丞、参议员额与吏部相同。设置礼器库，设置郎中、员外郎各一人，赞礼官、读祝官也相同，均为六品，由太常寺丞改任。簿正由光禄寺署正改任，典簿由太常寺博士改任者三人，由光禄寺典簿改任者一人，各四人，司库二人，由太常寺、光禄寺司库改任，以上品级均照旧。笔帖式十四人，从三寺内挑选酌留。宣统元年，为避讳皇帝名字，将仪制司改为典制司。

最初制度，礼部设马馆，设置正、副监督各一人。正监督由本部司员充任，副监督由理藩院司员充任。乾隆二十七年，并入理藩院。又最初设置满洲宣表官四人，后减为二人，不久并入太常寺。

会同四译馆，满洲稽察大臣二人，由部院司寺堂官内选派。提督馆事兼鸿胪寺少卿一人，由礼部郎中内选补。负责接待宾客，指导语言。汉大使一人，正九品。正教、序班汉人二人，朝鲜通事官八人，其中六品、七品各二人，八品四人。

顺治元年，会同馆和四译馆分设两馆。会同馆隶属礼部，由主客司满、汉主事各一人管理。四译馆隶属翰林院，由太常寺汉少卿一人管理。分设回回、缅甸、百夷、西番、高昌、西天、八百、暹罗八馆，负责翻译远方朝贡文字。设置序班二十人，十五年确定正教、协教各八人。康熙年间减至九人，以一人管理典务厅事务。乾隆十三年，裁撤典务一人，序班六人，额定为二人。朝鲜通事官六人，后增为十人，共六品十人、七品六人。乾隆二十三年裁撤六品四人、七品二人，增设八品二人，后全部裁撤。十四年，设置员外郎品级通事一人，掌管会同馆印，不久裁撤。乾隆十三年，将四译馆并入礼部，改名为会同四译馆，将八馆改为二馆，称为西域馆和百夷馆，由礼部郎中兼鸿胪寺少卿衔一人管理。光绪二十九年裁撤。

乐部，典乐大臣没有固定员额，由礼部满洲尚书一人兼任，后改为各部侍郎、内务府大臣兼管。另外由满洲王大臣中懂音乐者担任管理大臣。掌管考核乐律、乐律音程，配合歌声，用乐器演奏。区分祭祀、朝会、宴享时的用乐，以沟通神灵，和谐上下。神乐署，署正一人，正六品，左、右署丞各一人，从八品，协律郎五人，正八品，司乐二十五人，正九品，下属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均为汉员，同时隶属太常寺，负责郊庙、祠祭等音乐。和声署，署正、署丞，满、汉各一人，满员由内务府郎中、员外郎兼任，汉员由礼部郎中、员外郎兼任。下属供用官三十人（本署八人，礼部笔帖式兼任二人，内务府赞礼郎兼任六人，笔帖式及各项有品级者兼任十二人，鸿胪寺鸣赞官兼任二人），署史长十六人，署史一百四十八人，负责殿廷朝会、宴享等音乐。宫廷音乐由内务府掌礼司中和乐处掌管。卤簿音乐由銮仪卫、旗手卫校尉掌管，均隶属乐部。

什傍处，掇尔契达一人，兼任三等侍卫，六品衔达、七品衔达各二人，拜唐阿六十人，同时隶属侍卫处，负责演奏掇尔多密之乐，在宴享时排列使用。

顺治元年，设立教坊司，设奉銮一人，左、右韶舞，左、右司乐各一人，协同十人。以上官职都是正九品。俳长没有固定员额。属于未入流。太常寺神乐观，设汉提点一人，正六品。左、右知观各一人，正八品。汉协律郎五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雍正元年恢复原制。乾隆二年增加三人，九年裁减六人。嘉庆四年增加二人。道光元年增加二人。咸丰二年增加二人。雍正七年，改教坊司为和乐署，裁减奉銮等各官。乾隆七年，设立乐部，选拔典乐大臣统领。设置和声署官员，由内府、太常、鸿胪各官兼任，侍从、待诏作为加衔。并且下诏禁止太常乐员学习道教，不愿改行的人削除官籍。在此之前按照明朝制度，所有乐官和祀丞一概使用道教人士。第二年，改神乐观为所，知观改为知所。十三年，又改神乐所为署，将提点改为署正，知所改为署丞。

兵部尚书，左、右侍郎，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二人，汉本房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十五人。武选、车驾、职方、武库四个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由车驾司设置。满洲十一人，武选三人，职方五人，车驾一人，武库二人。蒙古一人，由武选司设置。汉五人。职方二人，其余各司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由车驾司设置。满洲九人，武选四人，职方、车驾各二人，武库一人。蒙古三人，职方、车驾、武库各一人。汉四人。武选、职方各二人。主事，满、汉各四人。每司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六十二人，蒙古、汉军各八人。

尚书掌管整治军务，审核军事实力，以整肃国家中枢。侍郎协助。武选掌管武职的选拔授予、品级，阶位有十八级：正一品授予建威将军，公、侯、伯相同；从一品授予振威将军；正二品授予武显将军；从二品授予武功将军；正三品授予武义都尉；从三品授予武翼都尉；正四品授予昭武都尉；从四品授予宣武都尉；正五品授予武德骑尉；从五品授予武德佐骑尉；正六品授予武略骑尉；从六品授予武略佐骑尉；正七品授予武信骑尉；从七品授予武信佐骑尉；正八品授予奋武校尉；从八品授予奋武佐校尉；正九品授予修武校尉；从九品授予修武佐校尉。品级高低各自与其级别相应。命妇的称号参照文职。封赠、袭荫，都与文职相同。同时掌管营制以及土司政令。职方掌管各省地图。绿营官年老每三年进行一次甄别，每五年进行一次军政考核，记录功过，以进行赏罚升降，同时掌管处分、抚恤、关禁、海禁。车驾掌管牧马政令，以充实军备。所有设置的邮驿称为驿、站、塘、台、所、铺，驰驿的人要查验邮符，泄漏、藏匿、稽留的人依法论处。武库掌管兵籍、兵器，乡试和会试的武科，以及编发、戍军等事务。有征伐时，工部提供器械，登记其数量。制敕下达到各边境征发，或派人出关，必须查验勘合。其分管机构有：会同馆管理馆所侍郎一人，由本部侍郎选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司员内补授。掌管京师驿传，以接待使命。另外捷报处司官没有固定员额。驻京提塘官十六人。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各一人，陕甘、新疆一人，云南、贵州一人，漕河一人，由督抚保送本省武进士、武举人及守备，咨文补授。后来改属邮传部。

起初，天聪五年，设立兵部。顺治元年，设置尚书、侍郎等官。郎中，满洲八人，十二年增加三人。雍正五年增加一人。蒙古四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五十七年又设置一人。汉军二人，雍正五年裁减。汉四人。雍正五年增加一人。员外郎，满洲八人，十二年增加五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三人。蒙古四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五十七年又设置三人。汉军六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四人，雍正五年全部裁减。汉四人。十一年裁减二人。雍正五年增加一人。堂主事、司主事，都是满洲四人；汉军堂主事一人，汉主事五人。会同馆大使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五年，确定满、汉尚书各一人。八年，由诸王、贝勒兼管部事。不久停止。十一年，增设督捕。满左侍郎、汉右侍郎各一人。汉协理督捕、太仆寺少卿，二人。不久改设。左、右理事官，满洲、汉军各一人。后来改为满、汉各一人。满、汉郎中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七人、汉军八人，汉一人。堂主事，满洲三人，司主事一人，十四年增加一人。汉主事六人，司狱二人。郎中以下也有兼督捕衔的。分理八司掌管捕政。三营将弁隶属。十二年，增设督捕员外郎八人。每旗一人。当时八旗武职的选授、处分，都隶属铨曹，康熙二年才开始归属。三十八年，裁减督捕侍郎以下各官，并入刑部。雍正元年，命大学士管部，此后成为常例。嘉庆四年，裁减满洲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作为宗室员缺。光绪三十二年，改名为陆军部。

刑部尚书，左、右侍郎，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二人，汉本房满洲三人，汉军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四十人。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七个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由湖广司设置。满洲十五人，除奉天、湖广两司外，每司各一人。蒙古一人，由奉天司设置。汉十九人。湖广、陕西司各二人，其余各司一人。员外郎，宗室二人，广东、云南司各一人。满洲二十三人，江苏、湖广、河南、山东、陕西、广东司各二人，其余各司一人。蒙古一人，由直隶司设置。汉十九人。直隶、浙江司二人，其余各司一人。主事，宗室一人，由广西司设置。满洲十五人，除奉天、湖广二司外，每司各一人。蒙古一人，由山西司设置。汉十七人。每司各一人。督捕清吏司：郎中，满、汉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一百零三人，蒙古四人，汉军十五人。提牢厅主事，满、汉各一人。由额外及试俸主事引见补授。司狱，从九品。满洲四人，汉军、汉各一人。赃罚库，正七品。满洲一人。库使，未入流。满洲二人。

尚书掌管审理案件、审慎用刑，审核法律，各省的疑难案件，处理妥当后上报，以整肃国家法纪。侍郎协助。十七司各自掌管其分管省份的刑名事务。直隶司兼管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并处理京畿道御史、顺天府、东西陵、热河都统、围场总管、密云副都统、山海关副都统、古北口、张家口、独石口、喜峰口、芦峰口、塔子沟、三座塔、八沟、乌兰哈达、喀拉河屯、多伦诺尔的公文往来。奉天司兼管吉林、黑龙江所属，并处理宗人府、理藩院的公文往来。江苏司兼管各省减免的案件，凡是遇到恩赦，审理详细后上奏。并处理江南道御史、江宁将军、京口副都统、漕运总督、南河总督的公文往来。安徽司兼管镶红旗、宣武门的公文往来。江西司兼管江西道御史、中城御史、正黄旗、西直门的公文往来。浙江司兼管都察院刑科、浙江道御史、南城御史、杭州将军、乍浦副都统的公文往来。并负责条奏汇总题本，以及各司案件的驳正，汇总后每年上奏一次。福建司兼管都察院户科、仓场衙门、左右两翼监督、镶蓝旗、阜成门、福州将军的公文往来。湖广司兼管湖北、湖南所属，并处理湖广道御史、荆州将军的公文往来。河南司兼管礼部、都察院礼科、河南道御史、太常寺、光禄寺、国子监、鸿胪寺、钦天监、太医院、东城御史、正红旗、德胜门的公文往来。凡是夏季热审，颁行各省依法体恤。山东司兼管兵部、都察院兵科、山东道御史、太仆寺、青州副都统、东河总督的公文往来。凡是步军营捕获的盗贼，每年登记其数量请求叙功。山西司兼管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将军、归化城副都统、定边左副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库伦办事大臣所属，并处理军机处、内阁、翰林院、詹事府、起居注、中书科、内廷各馆、内务府、山西道御史、北城御史、镶白旗、崇文门的公文往来，以及各省每年例行咨报的案件。陕西司兼管甘肃、伊犁、乌鲁木齐、塔尔巴哈台、叶尔羌、喀什噶尔、乌什、阿克苏、库车、吐鲁番、哈喇沙尔、和阗、哈密所属，并处理陕西道御史、大理寺、西城御史、西安将军、宁夏将军、凉州副都统、伊犁将军的公文往来。囚粮按时发放。四川司兼管工部、都察院工科、四川道御史、成都将军的公文往来。凡是秋审，在朝房会集九卿、詹事以审定判决书，并收发刑具。广东司兼管銮舆卫、正白旗、广东道御史、安定门、广州将军的公文往来。广西司兼管通政司、广西道御史的公文往来。凡是朝审，准备题本稿，囚衣按时发放。云南司兼管镶黄旗、云南道御史、东直门的公文往来。并掌管堂印的开启和封存。贵州司兼管吏部、都察院吏科、正蓝旗、贵州道御史、朝阳门的公文往来。并决定各司汉员的升补。督捕司掌管八旗及各省的逃亡事务。提牢厅掌管检查监狱。司狱掌管监督狱卒。赃罚库掌管存储现审的赃款，汇总数目送交户部。另设律例馆，由尚书或侍郎充任总裁。提调一人，纂修四人，由司员兼任。校对四人，收掌二人，翻译、誊录各四人。由司员及笔帖式充任。掌管修订条例。五年汇编一次为小修，十年重编一次为大修。秋审处，主要审核秋审大典。最初由四川、广西二司分别处理。雍正十二年，开始另派满、汉司员各二人，称为总办秋审处。不久又配备协办四人。收录各省囚犯，称为秋审；收录本部囚犯，称为朝审。每年八月，会集九卿、詹事、科道共同审阅判决书，核定情实。凡是死刑，御史、大理寺官会同刑司录问，依法定罪，称为会小三法司。录问完毕，禀告长官。都御史、大理卿到刑部与尚书、侍郎共同审讯，各自依法议定刑罚，称为会大三法司。案件上报后，再召集大臣复核，然后执行死刑。最初制度，刑部会审拟定朝审，都是本部案件。外省的案件，康熙十六年开始命刑部复核，九卿会议。

最初，天聪五年，设立刑部。顺治元年，设置尚书、侍郎等官职。设立江南、浙江、福建、四川、湖广、陕西、河南、江西、山东、山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四个司，设置满洲郎中六人，五年后增加八人。员外郎八人，五年后增加十人。堂主事五人，司主事十四人；汉军郎中四人，雍正五年裁撤。员外郎十二人，康熙三十八年裁撤八人，雍正五年全部裁撤。堂主事一人；汉郎中，雍正五年，增加江南、湖广、陕西司各一人。员外郎，十五年裁撤湖广、广西、云南、广东司各一人。雍正三年恢复原状，并增加四川司一人。五年增加浙江、山东司各一人。主事，十五年裁撤河南、四川、陕西、贵州司各一人。雍正三年恢复原状。各十四人。满洲司库一人，汉司狱四人。康熙五十一年增加满洲四人。乾隆六年确定汉军、汉各二人。五年，确定满、汉尚书各一人。七年增加满洲一人，十年裁撤。十八年，设置蒙古员外郎八人。康熙元年裁撤。康熙三十八年，增设督捕前司、后司，成为十六个司。由兵部并入。五十七年，增设蒙古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雍正元年，设置现审左司、右司，主管审讯囚犯。十二年，分江南司为江苏、安徽二司，确定满、汉郎中各一人，满洲员外郎三人，江苏司二人，安徽司一人。汉员外郎二人，满、汉主事各一人，并督捕前司、后司为一个司。从此以后，亲王、郡王奉命管理部务，没有固定名额。乾隆六年，改现审左司为奉天司，右司为直隶司，确定满洲、直隶司设置。蒙古奉天司设置。郎中各一人，汉郎中各一人，满洲员外郎二人，蒙古一人，直隶司设置。汉三人，奉天司一人，直隶司二人。满、汉主事各一人，成为十七个司。嘉庆四年，以大学士统领部务，改满洲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光绪六年，增设云南司宗室员外郎一人。三十二年，更名为法部。

工部 尚书，左、右侍郎，都是满、汉各一人。下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三人，汉本房满洲、汉军各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十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个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屯田司设置。满洲十六人，营缮、虞衡各四人，都水五人，屯田三人。蒙古一人，营缮司设置。汉四人。每个司各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虞衡司设置。满洲十六人，营缮、虞衡各四人，都水五人，屯田三人。蒙古一人，营缮司设置。汉四人。每个司各一人。主事，宗室一人，屯田司设置。满洲十一人，营缮、屯田各二人，虞衡三人，都水四人。蒙古一人，营缮司设置。汉六人。营缮、都水各二人，虞衡、屯田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八十五人，蒙古二人，汉军十人。制造库，郎中，满洲二人，汉一人；司库，正七品。司匠，最初定为七品，康熙九年定为从九品。都是满洲二人；库使，未入流。满洲二十一人。节慎库，满洲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司库二人，库使十二人。硝磺库、铅子库，满洲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尚书掌管工务及器械用度，辨别物品，筹备材料，以治理国家事务。侍郎协助尚书。右侍郎兼管宝源局鼓铸钱币。营缮司掌管营建工程，凡是坛庙、宫府、城郭、仓库、官署、营房，召集工匠，筹集材料，并主管工程档案，稽查木税、苇税。虞衡司掌管山川湖泽的采集捕猎，烧制陶器、冶炼铁器。凡是军装军火，各按营队定额和规定价格，核算报销，京城军营则供给由工部制造的物品。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式样，办理东珠等事务。都水司掌管河渠、船舶、航道，道路、关隘、桥梁，以及公私水利事务。每年十二月，采伐冰块存入冰窖，仲夏时发放；并掌管坛庙、宫殿、殿堂的器物用度。屯田司掌管修缮陵寝大工程，办理王、公、百官坟茔的制度。大祭祀时供应薪炭，各衙署每年所需薪炭也照此办理；并检查监督工匠，审核海税、苇税、煤税。节慎库掌管库藏银两，管理收支。制造库掌管五种工匠：银工、镀工、皮工、绣工、甲工；凡是车驾、仪仗，陈列装饰，准备器物，会同銮仪卫以供使用。所辖宝源局，满、汉监督各一人，满员由宗人府、六部、步军统领衙门司员内保送。汉员由六部司员内保送。大使二人，正九品。从本部笔帖式内保送。最初设置笔帖式一人，雍正七年改设。职责与宝泉局相同。其皇木厂，琉璃窑，木仓，军需局，官车处，惜薪厂，冰窖，采猎库，满、汉监督各一人。炮子库，满洲监督一人。皇差销算处，满、汉司员各二人。料估所，满、汉司员各两人。黄档房没有固定人员。以上各员，都由本部司员内选用。

最初，天聪五年，设立工部。顺治元年，设置尚书、侍郎等官职。右侍郎兼管钱法。康熙十八年增加满洲一人兼管。郎中，满洲八人，其中一人管理节慎库。十二年增加八人。雍正五年增加一人。蒙古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撤，五十七年恢复。员外郎，满洲九人，十二年增加八人。康熙五十七年增加一人，雍正五年增加一人。道光十六年，改营缮司员外郎一人专管铅子库，都水司员外郎一人专管硝磺库。蒙古三人。康熙三十八年裁撤，五十七年恢复设置一人。满洲堂主事三人，清文二人，清汉文一人。司主事四人；康熙二十三年增加八人。汉军郎中二人，雍正五年裁撤。员外郎六人，康熙三十八年裁撤四人，雍正五年全部裁撤。堂主事一人。节慎库，满洲员外郎一人，司库二人，汉大使一人。十五年裁撤。制造库，满洲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不久裁撤。司库、司匠各二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汉郎中五人，营缮二人，其余各一人。十五年裁撤营缮一人。十六年增加虞衡一人。十八年恢复设置营缮一人。康熙元年增加名额后仍裁撤。员外郎七人，屯田一人，其余各二人。十五年裁撤营缮、都水、虞衡各一人。康熙十一年，增加都水二人。三十年，增加名额后仍裁撤。主事二十人。营缮、虞衡、屯田各三人，都水十一人。十四年增加营缮三人。十五年裁撤都水一人。第二年裁撤营缮一人。康熙元年又裁撤营缮一人。六年裁撤营缮、虞衡、屯田各一人，都水四人。十二年又裁撤都水四人。道光十六年，改营缮一人专管铅子库，都水一人专管硝磺库。营缮司所正、所副各一人。文思院，广积库，柴炭司，通州抽分竹木局，各大使各一人。十五年一并裁撤。宝源局监督三人。康熙十七年定为二人。五年，确定满、汉尚书各一人。十四年，增设营缮司所丞二人。分管清江厂、临清砖厂。十五年裁撤临清厂一人。康熙六年裁撤清江厂一人。九年恢复设置清江一人。雍正四年全部裁撤。康熙五十七年，增设蒙古主事一人。雍正元年，命亲王、郡王、大学士代理部务。不久停止。七年，增设宝源局大使二人。最初设置笔帖式一人，至此改设。嘉庆四年，改满洲员外郎、主事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十年，改令大学士管理部务。光绪六年，增设宗室郎中一人。屯田司设置。三十二年，更名为农工商部，裁撤节慎库，并将土木工程并入民政部，木税、船政并入度支部，军械、兵舰并入陆军部，内外典礼分别并入内务府与礼部。初制，设置柴薪正、副监督各一人，由本部司员充任。煤炭监督二人。一人以部员兼任，一人以内务府司员兼任。乾隆四十六年，也改隶内务府。

管理直年火药局大臣二人，钦派一人，本部侍郎一人。掌管储存火药。监督没有固定名额。由本部司员、笔帖式内派委。

直年河道沟渠大臣四人，本部堂官一人，奉宸院、颐和园、步军统领衙门堂官各一人，每年由工部奏请。掌管京师五城河道沟渠。督理街道衙门御史，满、汉各一人。由本部司员、步军统领衙门司员各一人，掌管道路沟渠。

盛京五部户部，侍郎一人，自侍郎以下，都是满缺。品级与京师相同。各部都一样。掌管盛京财赋。宗室郎中、堂主事各一人。经会、粮储、农田三司，郎中三人，农田司一人，乾隆八年增设。员外郎六人，每个司二人。主事五人。经会、粮储各二人，农田一人。经会司掌管钱币。粮储司掌管粮食。农田司掌管田地数量。管理银库，正关防郎中、副关防员外郎，各一人。管理庄园，六品官二人。管理喇嘛丁银事务，六品官一人。司库二人，库使八人。笔帖式二十二人。其中汉军二人。外郎九人。汉军六个缺，在候补笔帖式内依次递补。六年期满，授职州同、州判、县丞。

礼部，侍郎一人，掌管盛京朝祭。宗室主事一人，堂主事二人。左、右两司，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各二人。左司掌管祭品，管理关领事务。右司掌管祭品，供养僧道。读祝官最初为五品，后改为九品。八人，赞礼郎最初为四品，后改为九品。十六人。管理千丁，六、七品官各一人。管理学务，助教四人。笔帖式十人。库使八人。外郎二人。僧录、道录二司参照京师。

兵部，侍郎一人，掌管盛京军务。宗室员外郎一人，堂主事二人。左、右两司，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各一人。笔帖式十二人。外郎四人。其中汉军两个缺。左司掌管邮政，右司掌管边境禁令。

刑部，侍郎一人，掌管盛京审判案件。边外蒙古隶属于此。宗室员外郎一人，堂主事二人。汉军一人。肃纪前、后、左、右四司，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六人，前司、左司各二人，其余各一人。主事六人。右司蒙古三人，其余各一人。司狱二人。汉军一人。司库一人，库使二人。笔帖式三十一人。其中蒙古二人，汉军五人。外郎二人。汉军缺。前司、左司掌管十五城诉讼，右司掌管蒙古诉讼，后司掌管库禁令。

工部，侍郎一人，掌管盛京工务。宗室主事一人，堂主事二人。左、右两司，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各一人。左司管理木税，右司管理苇税。管理千丁，四品官一人。世袭。大政殿，六品官一人。满洲、汉军参用。黄瓦厂，五品官一人。侯姓世袭。管理工匠役务，六品官一人。司库二人，库使八人。笔帖式十七人。汉军一人。外郎九人。汉军四人。

最初，营建沈阳城，设立六部，设置承政、参政等各官职。世祖定都北京，设置官员镇守，把户、礼、兵、工四个部门隶属于其下。十五年，设立礼部；第二年，设立户部、工部两部；康熙元年，设立刑部；三十年，又设立兵部；一同设置侍郎以下各级官员，五部的建制才完备。旧制各设理事官，为正四品。每部一人，六十年时裁撤。雍正三年，规定每年派遣一名御史稽查五部。嘉庆四年停止。五年，批准御史傅色纳的请求，增设汉人郎中等官职。乾隆八年裁撤。又确定凤凰城设置迎送官三人。正五品。乾隆三十六年裁撤。八年，设置尚书统领其事。不久裁撤。光绪初年，规定由将军兼管兵部、刑部，佩带金银库的印钥，稽查核实户部事务。其余都照旧。四年，增设宗室司员。如前所列。三十一年，又命令将军赵尔巽兼管五部。不久因为政令混乱，上疏请求裁撤。得到批准。

## 关键人物

- **太祖**：清朝建立者；在东北建立基业，设置八旗官制
- **太宗**：清朝第二位皇帝；励精图治，设立三馆，设置八承政
- **世祖**：清朝入关后的第一位皇帝；进入山海关，沿袭明朝旧制
- **圣祖**：康熙皇帝；康熙两朝西北督抚权定满缺
- **世宗**：雍正皇帝；综合考核，罢免尚宝、行人、佥都等官职
- **高宗**：乾隆皇帝；明智，减少参政、参议等官衔
- **文宗**：咸丰皇帝；兼用汉人，功勋显著
- **傅恒**：大学士；唯一授保和殿大学士
- **李鸿章**：大学士；系文华殿衔，班转居右
- **恭亲王**：亲王；咸丰年间命入值军机处，经历三朝领班

## 时间线

- **太祖时期**：太祖在东北建立基业，设置八旗总管大臣等；国家风俗淳朴统一，事务简单职责专一
- **太宗时期**：太宗励精图治，设立三馆，设置八承政；达到大治
- **世祖时期**：世祖进入山海关，沿袭明朝旧制，改内三院为内阁；内部从内阁、部到各个部门，增减适当
- **雍正时期**：设置军机房，后改为军机处；军机处设立
- **乾隆时期**：高宗减参政、参议等官衔，淘汰虚职冗员；奉职严肃
- **嘉庆时期**：成亲王入值军机处，不久退出；规定亲王不赋予事权
- **咸丰时期**：文宗兼用汉人，恭亲王入值军机处；功勋显著
- **同治、光绪时期**：同治中兴，光绪还都，权力转移到督抚；都是他们的力量
- **光绪时期**：光绪变法，设政务处、宪政编查馆等；品目繁多，职掌纷乱
- **宣统时期**：宣统议制，改组内阁，以军机大臣为总协理大臣；清末官制改革

## 地点

- **京师**：清朝都城，设有崇文门等常关及各部衙署
- **盛京**：清朝旧都，设有盛京五部
- **通州**：漕运仓储重地，总督仓场侍郎驻此
- **青海**：雍正时期报警，促发军机处设立
- **新疆**：设有伊犁将军等职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梳理清朝中央官制演变，反映从八旗到内阁、军机处的权力转移，以及清末官制改革的混乱，是理解清朝政治制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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