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卷九十职官二
本文永久链接:https://shishuguan.com/books/qingshi-gao-baihuawen-full/volume-2/chapter-90
理藩院、都察院、五城兵马司、六科给事中、通政使司、大理寺、翰林院、文渊阁、国史馆、经筵讲官、起居注、詹事府、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衍圣公、五经博士、钦天监、太医院、坛庙官、陵寝官、僧道录司。
理藩院管理院务大臣,满洲一人。由皇帝特简大学士担任。尚书、左侍郎、右侍郎,各设满洲一人。也有蒙古人担任的。额外侍郎一人。由蒙古贝勒、贝子中贤能者担任。其属官有:堂主事,满档房满洲二人、蒙古三人,汉档房汉军一人。领办处,员外郎、主事,满、蒙各一人。司务厅司务,满、蒙各一人。笔帖式,满洲三十六人,蒙古五十五人,汉军六人。旗籍、王会、柔远、典属、理刑、徕远六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置于柔远司。满洲三人,旗籍、王会、典属司各一人。蒙古八人。旗籍、王会、理刑司各二人。典属、徕远司各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置于旗籍司。满洲十人,王会、柔远、典属、理刑司各二人。旗籍、徕远司各一人。蒙古二十四人。旗籍二人,王会三人,柔远五人,典属六人,理刑、徕远司各一人。主事,满洲二人,旗籍、典属司各一人。蒙古七人。柔远、典属、理刑司各一人。王会、徕远司各二人。笔帖式,满洲三十六人,蒙古五十五人,汉军六人。银库,司官二人,由司官内奏委。司库一人,正七品。库使、笔帖式各二人。以上都是满洲缺额。
尚书掌管内外藩蒙古、回部及各番部,制定爵位俸禄,确定朝会礼仪,执掌刑罚,控制安抚,以巩固国家边防。侍郎辅助尚书。旗籍司掌管考核内札萨克的疆域,大漠以南叫内蒙古,有二十四部:科尔沁、札赉特、杜尔伯特、郭尔罗斯、敖汉、奈曼、巴林、札鲁特、阿鲁科尔沁、翁牛特、克什克腾、喀尔喀左翼、喀喇沁、土默特、乌珠穆沁、浩齐特、苏尼特、阿巴噶、阿巴哈纳尔、四子部落、茂明安、乌喇特、喀尔喀右翼、鄂尔多斯,共四十九旗。区分封爵,共六等:一亲王、二郡王、三贝勒、四贝子、五镇国公、六辅国公。不入六等的叫台吉、塔布囊,也分四等。辨别谱系。所有官属、札萨克的辅佐叫协理台吉。其属官叫管旗章京、副章京、参领、佐领、骁骑校。部众会盟,盟地有六处: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尔察布、伊克昭。设盟长、副盟长各一人,由札萨克奏请简派。军队、邮传都归它治理;同时稽查游牧内属的人。归化城土默特、黑龙江布特哈都是这样。王会司掌管内札萨克的宾礼,主管朝觐、贡献的仪式。所有宴飨赏赐、馆舍供应,按等级差别对待。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部旗的封爵,大漠以北叫外蒙古,有四部:土谢图汗、赛音诺颜、车臣汗、札萨克图汗,共八十六旗。还有杜尔伯特部、土尔扈特部、和硕特部、辉特部、绰罗斯部、额鲁特部。与蒙古不同的有和托辉特、哈柳沁、托斯、奢集努特、古罗格沁,都属管辖。外札萨克封爵有汗,位列王、贝勒、贝子、公之上。无塔布囊,有台吉。治理盟会。喀尔喀四盟:汗阿林、齐齐尔里克、克鲁伦巴尔和屯、札克毕拉色钦毕都尔诺尔。杜尔伯特二盟:赛因济雅哈图左翼、赛因济雅哈图右翼。土尔扈特五盟:南乌讷恩素珠克图、北乌讷恩素珠克图、东乌讷恩素珠克图、西乌讷恩素珠克图、青塞特奇勒图。和硕特一盟:巴图塞特奇勒。各盟设盟长、副盟长一人,在同盟札萨克内选任。只有青海之盟没有盟长。设置邮驿,颁布屯田、互市政令;同时稽查游牧内属的人。一是察哈尔,二是巴尔呼,三是额鲁特,四是札哈沁,五是明阿特,六是乌梁海,七是达木,八是哈萨克。柔远司掌管治理外札萨克各部,所有喇嘛、番僧的俸禄粮食、朝贡,并掌管其礼仪制度。徕远司掌管回部札萨克、伯克的年贡和年班,番子、土司也是这样;同时掌管外藩的职责进贡。附牧在回城卡伦之外的叫布鲁特。内附的分别授予官衔,每年派使者进献马匹。其他如哈萨克、浩罕、博罗尔、巴达克山、爱乌罕,各自进献其贡品。理刑司掌管蒙古、番、回的刑狱诉讼。领办处掌管总领各项事务。银库掌管银钱出纳。
其兼管的机构有:蒙古翻译房,设员外郎、主事各一人,由司官内奏委。校正汉文官二人,由满、蒙内阁侍读学士、侍读、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内奏派。主管奏章文书。内、外馆监督各一人,由六部司员内充补。光绪三十三年裁省。主管宾馆的修缮清洁。乌兰哈达、三座塔、八沟司官各一人,分驻塔子沟笔帖式一人,嘉庆十五年撤回,四处司员都改为理事官,隶属热河都统,仍由本院司员内简放。分别主管蒙古部落百姓的诉讼。察哈尔游牧处理事员外郎十六人,由在京蒙古各旗与察哈尔各旗官员内挑选。由护军、骁骑校选用的授员外郎。由中书、笔帖式选用的,先授主事,三年称职,升员外郎。分别主管游牧察哈尔百姓的诉讼。张家口、喜峰口、独石口、杀虎口、古北口等关口管理驿站员外郎、司员内奏委。笔帖式各一人,主管蒙古邮驿政令。围场总管一人,康熙四十五年设置。乾隆十四年才开始隶属。嘉庆七年以后,改隶热河都统。左、右翼长各一人,章京八人,初制六品。乾隆十八年升五品。骁骑校八人,主管守卫木兰围场,专门负责巡察。
最初,崇德元年,设置蒙古衙门,设承政、参政各官。三年,改名为理藩院,定承政、左右参政各一人,副理事官八人,启心郎一人。顺治元年,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满、蒙参用。副理事官为员外郎,设二十一人,康熙二十年增满、蒙八人。乾隆四十二年省蒙古一人,四十九年改满洲二人为蒙缺。后来满、蒙司官增减不一。启心郎三人,满洲一人,汉军二人。十五年省。堂主事二人,康熙二十八年增汉文一人。司务二人,满、蒙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雍正十年恢复原制。汉副使一人。从八品。五年,增置汉院判,正六品。知事正八品。自副使以下,都于康熙三十八年裁省。各一人。四年,设置唐古忒学教习一人。给六品俸。后来改为司业。其助教由其他官兼任。乾隆五年定为正式员缺,不久裁省。十六年,定以礼部尚书衔掌管院事,侍郎衔协理院事。过了两年,认为隶属礼部不合旧制,停止兼衔,依照六部例,令入议政,班次排在工部之后。并设置录勋、宾客、柔远、理刑四司,设满、蒙郎中共十一人,乾隆四十二年增蒙古一人。四十九年改满洲二人为蒙缺。员外郎二十一人,康熙二十年增满、蒙八人。乾隆四十二年省蒙古一人。四十九年改满洲六人为蒙缺。主事满、汉各四人。康熙二十八年省汉缺。乾隆四十九年改满洲二人为蒙缺。康熙二十年,增蒙古文主事二人。三十八年,分柔远司为二,叫前司、后司。四十六年,设银库,初制,蒙古王、台吉等入朝,由户、工二部及光禄寺备办器物,提供粮食和廪饩。到这时才创设。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由司员内奏派。司库一人,库使四人。雍正元年,开始命王、公、大学士领院事,省库使二人。乾隆二十二年,改录勋司为典属,宾客司为王会,柔远后司为旗籍,前司仍为柔远。二十六年,合旗籍、柔远为一,增设徕远一司。第二年,仍分旗籍、柔远为二。二十九年,改典属司为旗籍,旧旗籍为典属。嘉庆四年,改满洲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咸丰五年,制定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开始掌管外交职务。见第十七款。十年,制定中俄续约,以军机处及本院主管外交文书。见第九款。后来归外部。光绪三十二年,改院为部,拟设殖产、边卫二司。嗣后先设编纂、调查二局,隶属领办处,由汉档房、俸档房、督催所改并。汉档房主事缺未裁省。不久设员外郎、主事各一人。由蒙古房改。都是蒙缺。宣统三年,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额外侍郎如旧。
理藩一职,自古未有专官,只有《周官·大行人》稍微接近。秦汉以后,略存规制。远方荒漠,由朝廷官员统治,是有清一代的创制。自从译署设立,职权逐渐衰落。
都察院左都御史,初制,满员一品,汉员二品。顺治十六年并改为二品。康熙六年仍升满员为一品,九年并定为正二品。雍正八年升从一品。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俱满、汉各二人。其属官: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厅都事,正六品。俱满、汉各一人。笔帖式四十二人。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初制,满洲、汉军三品,顺治十六年改七品。康熙六年升四品,九年复为七品。雍正七年,改由编修、检讨、郎中、员外授者正五品。由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授者正六品。乾隆十七年并定为从五品。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广、河南、山西、陕西八道,满、汉各一人,江南道满、汉各三人,山东道满、汉各二人。
左都御史掌管考察官员的职守,协助维护纲纪。率领科道官履行进言的职责,率领京畿道纠察过失、检举奸邪,并参与朝廷的重大决策。凡是死刑重案,会同刑部、大理寺审定判决。祭祀、朝会、经筵、临雍等场合,执法纠举不符合礼仪的人。左副都御史辅佐他。十五道掌管弹劾检举官员的奸邪,陈述治国之道,各自核查本省的刑名案件。京畿道分管都察院的事务,以及直隶、盛京的刑名案件,稽察内阁、顺天府、大兴县、宛平县。河南道审阅各部院的卷宗,稽察吏部、詹事府、步军统领衙门、五城。江南道稽察户部、宝泉局、左右翼监督、京仓、总督漕运,审核三库的奏销。浙江道稽察礼部和本院。山西道稽察兵部、翰林院、六科、中书科、总督仓场、坐粮厅、大通桥监督、通州二仓。山东道稽察刑部、太医院、总督河道,催办五城命案盗案的案卷缉捕事宜。陕西道稽察工部、宝源局,复核在京工程。湖广道稽察通政使司、国子监。江西道稽察光禄寺。福建道稽察太常寺。四川道稽察銮仪卫。广东道稽察大理寺。广西道稽察太仆寺。云南道稽察理藩院、钦天监。贵州道稽察鸿胪寺。祭祀、监礼、侍班纠仪等事务,科道官相同。经历掌管督察吏胥。都事掌管缮写奏章。其分管的官员:巡视五城御史,满、汉各一人,从科道官中选拔任用。一年轮换。掌管安定地方,清除奸弊。兵马司指挥,正六品。副指挥,正七品。吏目,未入流。从正指挥以下都是汉员。五城各一人,掌管巡逻缉捕盗贼,平整道路,稽察囚犯,火禁区分为十坊管辖。
最初沿袭明朝制度,设立都察院。天聪十年,谕旨说:“凡是有政事错误,以及贝勒、大臣骄横放肆轻慢皇上者,允许直言无隐。”崇德元年,设置承政、参政等官。第二年确定承政一人,左、右参政满、蒙、汉理事官各二人。后来裁省。顺治元年,改左都御史掌管院事,满、汉各一人。左副都御史协助管理院事,各二人。汉左佥都御史一人。起初用汉军,后来参用汉人。乾隆十三年裁省。外省总督、巡抚,都加右衔。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为总督、巡抚的坐衔。乾隆十三年停止右都御史衔。司务,后来改称经历。满、汉各一人。都事,满洲二人,乾隆十七年改为满、汉各一人。汉军一人。康熙三十九年裁省。设置十五道。河南道参预管理院事,设置监察御史,满洲六人,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西、陕西掌印各一人。五年后增加十七人。康熙二十八年增加一人,后来恢复裁省四人。乾隆十四年确定江南、山东道各三人,京畿、河南、浙江、山西、陕西、湖广、福建道各二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道各一人。汉军八人;协理河南道一人,其余隶属江南等五道。康熙三十九年裁省并入汉员缺额。汉员,江南道五人,内掌印一人。十八年裁省一人。康熙七年裁省二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增加一人。浙江道六人,内掌印一人。九年裁省一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江西道六人,十六年裁省一人,十八年裁省三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福建道五人,十年裁省一人。康熙七年裁省二人。湖广道六人,八年、九年、十五年都裁省一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又裁省一人。河南道六人,内掌印一人。十年、十八年都裁省一人。康熙七年裁省二人。乾隆六年增加一人,十四年又裁省一人。山东道五人,内掌印一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乾隆十四年增加一人。山西道五人,内掌印一人。十年裁省一人,十八年裁省二人。乾隆六年增加一人,十四年裁省一人。陕西道四人,内掌印一人。十八年裁省二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四川道四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广东道五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裁省二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广西道、云南道各四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各裁省二人。乾隆十四年各裁省二人。贵州道四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京畿道没有专职官员。乾隆十四年确定满、汉各一人。启心郎,满洲、汉军各一人,十五年都裁省。蒙古章京二人。康熙元年裁省。笔帖式,满洲五十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省十六人。汉军七人。康熙三十八年裁省二人。雍正十二年设置蒙古二人。光绪三十三年,满、蒙、汉军共酌情留用三十人。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二人,康熙十一年裁省五城各一人。乾隆三十一年改东、西、南、北四城副指挥分驻朝阳、永定、阜成、德胜诸门外,管辖关厢,中城照旧。吏目各一人。这一年确定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监察御史允许根据传闻进言。给事中相同。二年,裁省京畿道。三年,确定左副都御史满、汉各一人。九年,重新设置京畿道,专门负责审阅各衙门的卷宗。乾隆十四年改归河南道。光绪三十二年停止审阅卷宗。并设置五城汉军理事官,这是巡城的开始。十年,确定满洲、汉军、汉五城御史各一人。十八年各增加满员一人。雍正元年确定满、汉各一人。乾隆三十九年汉军停止开列。康熙二十九年,命令左都御史马齐与理藩院尚书阿喇尼列席议政大臣。旧例,两院的长官都不参与议政,参与议政从这时开始。五十七年,增设蒙古监察御史二人。由满洲缺额改设。雍正二年,设置内务府御史四人。十三年裁省。乾隆三年重新设置二人,从本院御史内奏派。光绪三十二年停止。五年,增设宗室御史二人。由满洲缺额改设。乾隆十四年又改二人,合计共四人。七年,设置五城铺司巡检各一人。乾隆初年裁省。乾隆十四年,诏令按道定额。在此之前设置十五道,只有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西、陕西六道授予印信,掌印者称为掌道,其余称为协道,京畿道也给予印信,但未设专职官员。湖广等八道分隶于各道,称为坐道,不处理事务。掌河南道兼管福建道,掌江南道兼管江西、四川道,掌浙江道兼管云南道,掌山东道兼管广西道,掌山西道兼管广东、贵州道,掌陕西道兼管湖广道。到这时各道都给予印信,规制才完备。二十年,又命令京畿道列在河南道之前,互换所掌管的事务,京畿道于是成为要职。光绪三十二年,改定都御史一人、副都御史二人,按省分道。增设辽沈道,仿照京畿道的例子,设置掌道、协道各二人;拆分江南道为江苏、安徽二道,湖广道为湖北、湖南二道;并增设甘肃、新疆二道,设置满、汉御史各一人。共为二十道。命令访求利弊,专门负责纠察,后来设立的外务部、农工商部、民政部等部的事件,多不报告。旧制,各部及各衙门分道稽察,到这时停止。其制度已经涣散不是旧制了。
顺治初年,还有巡按御史,每省各一人。十七年裁省。巡盐御史,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各一人。十年暂停,十二年恢复。康熙十一年暂停,不久重新设置。三十年又差遣福建、两广各一人。五十九年停止两广盐差。雍正元年停止福建盐差。第二年停止长芦、河东盐差。四年停止两浙盐差。巡漕御史一人。十四年暂停。雍正七年确定差遣淮安、通州各二人。乾隆二十年改差遣淮安、济宁、天津、通州各一人。十七年增差通州四人。二十三年停差天津一人。二十六年复差天津一人。嘉庆十三年确定科、道并差。道光二年全部停止。巡视京仓、通仓御史一人。七年暂停,八年恢复。康熙七年又暂停。二十年确定差遣满、汉各一人,二十六年再次暂停。雍正元年设置巡察御史一人,总查仓弊。五年改为京仓、通仓各差遣一人。乾隆十七年确定科、道并差。四十三年增差内仓一人。五十九年改令科、道监督发放,停止差遣查仓官。嘉庆四年恢复。光绪二十八年又暂停。巡视江南上下两江御史二人。六年裁省。巡视屯田御史一人。四年裁省。督理陕甘洮宣等处茶马御史一人。康熙七年裁省,三十四年恢复,四十二年又裁省。雍正年间,设置巡察各省御史,江宁、安徽一人,湖北、湖南一人,山东、河南一人。巡视吉林、黑龙江科道,满洲二人。稽察奉天文武衙门御史一人。巡视山东、河南工务御史一人。直隶巡查御史:顺天、永平、宣化二人,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巡农御史一人。先后都裁省。
六科给事中,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最初制度,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二年改满员七品,六年恢复四品。九年都定为七品。雍正七年升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升为正四品。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最初七品。雍正七年升为正五品。笔帖式八十人。吏、户、兵、刑各十五人,礼、工各十人。光绪三十二年酌情留用三十人。掌管进言职责,传达皇帝旨意,审理官府公事,并注销文卷;吏科分管考核官员,注销吏部、顺天府文卷。户科分管财赋,注销户部文卷。礼科分管典礼,注销礼部、宗人府、理藩院、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文卷。兵科分管军政,注销兵部、銮仪卫、太仆寺文卷。刑科分管刑名,注销刑部文卷。工科分管工程,注销工部文卷。有封驳之事即行上报。
最初沿袭明朝制度,六科自成一个衙门,给事中没有员额限制,并设置汉军副理事官。顺治十八年,确定满、汉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各一人,都给事中由左给事中转任,左给事中由右给事中转任。汉给事中二人,裁省副理事官。康熙三年,六科只留满、汉各一人。五年,改都给事中为掌印。雍正初年,因为六科内升外转,开始隶属都察院。凡是城、仓、漕、盐等差事与御史一并差遣,从此台省合而为一。光绪三十二年,裁省六科名称,另外铸造给事中印信,定额二十人。
通政使司通政使,最初制度,满员二品,汉员三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三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仍改定为正三品。副使,最初制度,满员三品,汉员四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四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仍改定为正四品。参议,最初制度,满员四品,汉员五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正五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属官:经历司经历,正七品。知事,最初制度四品,后来改为正七品。满、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六人,汉军二人。
通政使掌管接收各省题本,校阅后送交内阁,稽核时限,不合格式的弹劾。重大疑难案件,会同刑部、都察院预先商议。副使、参议协助。经历、知事,分别掌管文书收发。其兼管的:登闻鼓厅,由一名参议轮流值班,知事率领差役巡察。笔帖式,满洲、汉军各一人,负责陈述冤情、平反积案,诬告和越级上告的依法论处。
起初,顺治元年,下诏:“从今以后内外章奏,都由通政司封呈进奏。”设置满、汉通政使各一人,左通政使各一人。汉右通政使二人。乾隆十年裁减一人,十三年全部裁减。左参议,满、汉各二人。康熙五十三年裁减汉人一人。乾隆十三年各裁减一人。右参议,汉人二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一人。乾隆十三年全部裁减。满、汉司务各一人。后来改为经历。知事,满洲二人、汉军一人。乾隆十七年改为满、汉各一人。康熙六十一年,将登闻鼓厅笔帖式划归管辖。旧例,通状由通政司处理,鼓状由登闻院处理。纷争不止。自从控诉者前往都察院,由给事中或御史一人主管受理诉讼,至此停止科道官差遣,改隶属本司。乾隆十三年,改左通政使为副使,去掉左、右衔;参议也如此。光绪二十四年,并入内阁,不久恢复原状。二十八年,因改题本为奏本,职责无专门管辖,再次裁撤。
大理寺卿,最初制度,满员二品,汉员三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三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仍改定为正三品。少卿,最初制度,满员三品,汉员四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四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仍改定为正四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属官:堂评事,最初制度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七品。康熙六年升为五品,九年定为正七品。满洲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左、右寺丞,最初制度,满员四品,汉员六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六品。康熙六年升为五品。九年仍改定为正六品。满洲、汉军、汉都是各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四人,汉军二人。
大理寺卿掌管平反死刑案件,以辅助国家刑法。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凡是审录案件,刑部判定疑难案件,都察院纠察审核。案件办结,交大理寺公平裁决。意见不一致,允许两种意见上奏,由皇帝裁决。并参与朝廷重大政事。少卿协助。寺丞掌管审核内外刑名案件,向长官汇报,参与纠察刑部判决。评事掌管缮写左、右两寺的奏章。
顺治元年,确定满、汉卿各一人。少卿满洲一人、汉二人。乾隆十三年裁减一人。满寺丞一人。正五品。康熙三十八年裁减。汉司务二人。十五年确定满、汉各一人。左、右寺正,正六品。满洲、汉军、汉各一人;左、右寺副,从六品。汉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堂评事,满、汉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汉军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十一年,差遣寺正、寺副各一人充任各省恤刑官。刑部差遣郎中、员外郎十三人。不久裁减。乾隆十七年,改左、右寺正为寺丞。光绪二十四年,并入刑部,不久恢复原状。三十二年,改大理寺为大理院。
翰林院掌院学士,最初制度正五品。顺治元年升为正三品。雍正八年升为从二品。从大学士、尚书中特简。满、汉各一人。侍读学士,最初制度从四品。光绪二十九年升为正四品。侍讲学士,最初制度从四品。宣统元年升为正四品。满洲各二人,汉各三人。侍读,最初制度正六品。雍正三年升为从五品。光绪二十九年升为正五品。宣统元年升为从四品。侍讲,最初制度正六品。雍正三年升为从五品。宣统元年升为从四品。满洲各三人,汉各四人。修撰,最初制度从六品。编修,最初制度正七品。检讨,最初制度从七品。从修撰以下,宣统元年一并改为从五品。庶吉士,由新进士改用。参加博学鸿词科考试合格,或奉特旨改为馆职的,有时得以授予。光绪末停止科举,改为由外国留学毕业及本国大学毕业者,廷试后授予,享受七品俸禄。有时直接授予编修、检讨,与旧制不同。都没有固定员额。其属官:主事,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典簿厅典簿,从八品。孔目,满员从九品,汉员未入流。都是满、汉各一人。待诏厅待诏,从九品。满、汉各二人。笔帖式,满洲四十人,汉军四人。
掌院掌管国史笔翰,备皇帝左右顾问。侍读学士以下掌管撰著记载。祭祀天地神灵,撰写祝文。恭上徽号、册立、册封,撰写册文、宝文,以及赐予内外文武官员的祭文、碑文。南书房侍直,尚书房教习,都参与选拔。修实录、史、志,充任提调、总纂、纂修、协修等官。庶吉士入馆,分习清文、汉文,吏部上疏请求简派大臣二人领教习事。最初以内院学士担任,侍读等官也有参与。后来令掌院兼其职。康熙六年,开始以工部尚书陈元龙领其事,从此尚书、侍郎、内阁学士都能充任。这是大教习。其小教习由掌院选派,始于康熙三十三年。雍正间停止,高宗恢复旧制。侍读、侍讲掌管训导考核,派编修、检讨二人提调馆内廪给。三年考试,分别散馆或留馆。办事翰林,满、汉各二人,雍正元年,命资历浅的编修、检讨主持定稿、呈堂,这是清秘堂办事翰林的开端。此后人数稍增,有奏办、协办的名目。侍读、侍讲有时也担任。掌管率领厅官处理事务。主事、典簿、孔目,掌管奏章文书,督察管理吏役。待诏掌管缮写校勘。
起初,翰林院职责隶属于内三院。顺治元年,设立翰林院,确定掌院学士为专官,设置汉员一人,兼礼部侍郎衔。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各二人。十五年各增加二人。侍读、侍讲各二人。十五年各增加一人。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无固定员额。典簿二人,十五年改一人为满缺。孔目一人,十五年增加满洲一人。都由汉人担任。第二年,并入内三院。十五年,恢复旧制,增加满洲掌院学士一人,兼衔如旧。乾隆五十八年停止。设置待诏六人。满员四人,汉员二人。十八年,又归内三院。康熙九年,确定满、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各三人;乾隆五十年裁减满洲各一人。光绪二十九年增加侍读、侍讲满、汉各二人。典簿、孔目各一人,待诏各二人。康熙九年确定满、汉各一人。十六年,命侍讲学士张英等入值南书房。此前诏册词命多由翰林院拟写,至此开始成为西清专职。后来改归军机处。二十八年,因院务废弛,命大学士徐元文兼掌院事,重臣兼领从此开始。第二年确定尚书、侍郎、左都御史都能兼摄。光绪二十九年,增设堂主事,满洲二人、汉一人。这一年裁撤詹事府,因词臣升迁无阶梯,增设满、汉学士正三品。各一人,撰文正六品。宣统元年升为正五品。各二人。三十三年,增设秘书郎,从六品。宣统元年升为正五品。满、汉各二人。并设立讲习馆,令翰林官研习学科,备各部丞、参选任。宣统元年,又提高侍讲学士以下品级,停止外班升用。最初制度,翰林、詹事出缺,编修、检讨不够升转,以部、院科甲出身的司员升用,这是外班。最初制度,进士按甲第排名,修撰、编修、检讨不分升降。顺治间,授编修程芳朝等为修撰,检讨李霨等为编修,姜元衡以编修降为检讨,不是固定制度。又内三院编修等官不一定都由科举出身,靳辅、刘兆麟等都以官学生授编修,这也是创举。庶吉士旧属内弘文院,后设本院,才来归属。雍正十三年,建立庶常馆。旧例,散馆后才授职,但也有未选庶常而直接授予的,都是特例。
文渊阁领阁事三人,掌管总领典籍。由大学士、协办大学士、掌院学士兼任。直阁事六人,掌管典守整理。由内阁学士、少詹事、讲读学士兼任。校理十六人,掌管注册点验。由庶子、讲、读、编、检兼任。检阅八人。由内阁中书派充。内务府司员、笔帖式各四人。由提举阁事大臣轮选奏充。
国史馆总裁,特简,无固定员额。掌管修国史。清文总校一人。从满洲侍郎内特简。提调,满洲由内阁侍读学士或侍读派充。蒙古由内阁蒙古堂或理藩院官员派充。汉由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官派充。各二人。总纂,满洲四人,蒙古二人,汉六人。纂修、协修,无固定员额。蒙古由理藩院司官充任。满、汉由编修、检讨充任。校对,满、蒙、汉都是各八人。由内阁中书充任。光绪间,增设笔削员十人。
经筵讲官,满、汉各八人,掌管进读讲章,陈述训典。每年仲春、仲秋举行两次。满员由大学士以下、都察院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兼任。汉员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掌院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詹事府詹事、少詹事、国子监祭酒等官,由翰林出身的兼任。讲官满、汉各二人。由翰林院请旨简派。
最初制度以大学士知经筵事。后确定经筵讲官满、汉各六人,阁臣于是不进讲。自从徐元文、熊赐履等人相继以尚书升任大学士,仍然兼任,从此成为常例。宣统初,各部丞、参也有参与。
起居注馆,日讲起居注官,满洲十人,汉十二人。由翰、詹各官简选任用。只有满、汉掌院学士按例各兼一缺。主事,满洲二人,汉一人。由科甲出身者充任。笔帖式,满洲十四人,汉军二人。日讲官掌管侍从皇帝起居,记言记动。经筵讲论、临幸辟雍、御门听政、祭祀耕耤、朝会宴飨、勾决重囚,都派二人侍班。凡谒陵、校猎、巡视四方,请旨、扈从、侍直,恭敬聆听圣旨,退下后谨慎书写。每月汇总,每年总结,贮藏在铁柜中,送内阁尊藏。主事掌管文书收发,校勘典籍。
起初,天聪二年,命令儒臣分为两班,巴克什达海等人翻译汉文书籍,这就是日讲官的开始;巴克什库尔缠等人记录政事,这就是起居注官的开始。顺治十二年,开始设置日讲官。康熙九年,开始设立起居注馆,位于太和门西侧厢房。设置满洲记注官四人,汉人八人,由日讲官兼任。康熙十二年增加满洲一人,汉人二人。康熙十六年又增加满洲一人。康熙二十年增加汉人八人。康熙三十年确定汉员为十二人。当时日讲与起居注各自为独立职务,并设置满洲主事二人,汉军一人。康熙五十七年裁撤。雍正元年设置满洲二人。雍正十二年增加汉人一人。乾隆二十五年停止日讲,但起居注官仍保留“日讲”二字衔名。乾隆五十七年,裁撤起居注馆,改隶属内阁,遇到处理政务的日子,派翰林官五人侍班。雍正元年,重新设置日讲起居注官,满洲六人,汉人十二人。乾隆元年,增加满洲官员二人。嘉庆八年,又增加满洲官员二人。从此日讲、起居注合并为一职。
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少詹事,正四品。左春坊左庶子,正五品。左中允,正六品。左赞善,从六品。右春坊右庶子、右中允、右赞善,品级与左春坊相同。司经局洗马,从五品。以上各职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主簿厅主簿,从七品。满、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六人。
詹事、少詹事负责文学侍从。在经筵中担任日讲官。编纂书籍、主持考试、提督学政,如同翰林。并参与秋季会审大典。左、右春坊各官负责记录注记和撰写文章。洗马负责图书经籍。主簿负责文书案卷。
顺治元年,设置少詹事一人,掌管府内事务。当年冬天裁撤并入内三院。顺治九年,重新设置詹事一人,少詹事二人,主簿一人,录事、通事舍人各二人。都从九品。左、右春坊庶子、谕德各一人,中允、赞善各二人,司经局洗马一人,正字二人,从九品。都由汉人担任,命令内三院官员兼任。专门设置满洲詹事一人,掌管府印。顺治十五年,裁撤詹事府官员。康熙十四年,重新设置满、汉詹事各一人,汉员兼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衔。少詹事各二人,汉员兼任翰林院侍讲学士衔。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洲官员一人。乾隆十三年裁撤汉人官员一人。主簿各一人,录事各二人。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洲缺额,留下汉人一人。康熙五十二年全部裁撤。左、右春坊设置满、汉左、右庶子各一人,满员按四品冠带领取五品俸禄,左右相同。汉左庶子兼任翰林院侍读衔,右庶子兼任翰林院侍讲衔。左、右谕德各一人,汉员兼任翰林院修撰衔。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洲右谕德一人。康熙五十七年裁撤汉人右谕德一人。乾隆十三年全部裁撤。左、右中允各二人,满员按五品冠带领取六品俸禄。汉员兼任翰林院编修衔。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员各一人。次年,裁撤汉人右中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裁撤汉人左中允一人。左、右赞善各二人。汉员兼任翰林院检讨衔。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员各一人。次年,裁撤汉人右赞善一人。康熙五十二年裁撤汉人左赞善一人。司经局满、汉洗马各一人,汉员兼任翰林院修撰衔。以上各兼职衔,都在乾隆五十四年停止。正字各二人。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洲缺额。次年,裁撤汉人一人。按规定由应选内阁中书的人授官,于是成为中书的兼衔。乾隆三十六年全部裁撤。乾隆二十五年,命令詹事汤斌、少詹事耿介等人担任皇太子的讲官,仍然沿袭东宫官僚的旧制。乾隆三十一年,命令徐元梦入值上书房,皇子在上书房读书,挑选翰林官分别侍从讲读,选拔大臣担任总师傅。总师傅的称呼,从乾隆二十二年以介福、观保等人为总师傅开始,以前都称为入值。此后本府、春坊、司经局只作为词臣升迁的阶梯。嘉庆二年,将府事改隶属翰林院。嘉庆五年,恢复旧制。光绪二十四年,再次裁撤并入翰林院,不久恢复原状。光绪二十八年,再次裁撤并入。
太常寺管理寺事大臣一人。由满洲礼部尚书兼任。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寺丞,正六品。满、汉各二人。赞礼郎,宗室二人,满、汉二十八人;最初制度,满员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九品。康熙四年升为六品,康熙六年升为五品,康熙九年仍改为九品。不久规定由护军校、骁骑校选授的给予六品职衔,八品笔帖式、库监生选授的给予八品职衔,无品笔帖式、库使、前锋护军选授的给予九品职衔。乾隆元年改为按六品冠带领取七品俸禄。学习人员,宗室四人,满洲五人,汉人十四人。正九品。读祝官,宗室一人,满洲十一人;最初制度五品。康熙九年改为正九品。不久规定品级与赞礼郎相同,视出身而有差别。乾隆元年改为按六品冠带领取七品俸禄。学习人员,宗室三人,满洲五人。正九品。博士厅博士,满洲、汉军、汉各一人。典簿厅典簿,满、汉各一人。满洲司库一人,博士以下都是正七品。库使二人。正九品。笔帖式,满洲九人,汉军一人。
卿掌管守护坛庙社稷,按季节顺序举行祭祀,宣布礼节,供应祭品,辨别器物种类。祭祀前奉上祝版,检查百官斋戒情况,祭祀当天率领下属供职。少卿协助。寺丞掌管祭祀的品级规格,辨别职事以告知有关部门,并挑选补充吏员,审核俸禄粮饷。赞礼郎、读祝官分别掌管礼仪引导和宣读祝文,准备物品、清洁器物,并练习行礼步伐和宣读祝文,祭祀时各自充当执事人员。博士考核祝文礼节,记录成书作为规范,坛庙陈列结束后,引导礼部侍郎检查祭品,并每年核算祭祀赋税。典簿掌管检查祭品,陈列牲牢,管理吏员差役。库使掌管看守库藏。
顺治元年,设置太常寺,隶属礼部。设置卿、少卿,满、汉各一人。满洲寺丞一人,光绪十二年增加一人。汉人左、右丞各一人。典簿、博士,满、汉各一人。读祝官,满洲四人。康熙十年,礼部改隶属二人,不久增加额外二人。雍正十一年改为正式定额。嘉庆四年增加一人。道光元年增加一人。咸丰二年增加一人。赞礼郎,满洲雍正十一年增加八人。乾隆三十七年将二人改隶属銮仪卫补鸣赞鞭官。嘉庆四年增加二人。道光元年增加二人。咸丰二年增加二人。汉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二人。雍正元年恢复原状。乾隆二年增加二人,乾隆九年裁减四人。各十六人。牺牲所正千户、康熙五年改名为所牧。副千户,康熙五年改名为所副。汉各一人。从七品。乾隆二十四年改为满缺。乾隆二十六年改隶属内务府。满洲司库一人。乾隆十一年裁撤。康熙十六年,改归本寺。康熙二年,重新隶属礼部。康熙十年,仍归本寺。康熙十五年,命令各官员学习雅乐。雍正元年,特简大臣总领寺事,并增加库使二人。乾隆十三年,改寺丞为属官。此前沿袭明朝旧制,丞为正官,议论者认为多余,至此体制才协调。次年,确定礼部满洲尚书兼管太常职衔。乾隆四十年,增加学习赞礼郎、乾隆四十六年增加三人。嘉庆十六年增加三人。读祝官,乾隆四十六年增加三人。嘉庆十六年增加三人。满洲各二人。光绪二十四年,增加宗室学习赞礼郎四人、读祝官三人。不久裁撤并入礼部,随即恢复原状。光绪三十二年,仍裁撤并入。
光禄寺管理寺事大臣一人。特简。卿,从三品。少卿,最初制度,满员、汉军四品,汉员五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正五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典簿厅典簿,从七品。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署正,最初制度,满员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六品。康熙六年升为五品,康熙九年定为从六品。汉员相同。也是如此。署丞,最初制度六品。康熙九年定为从七品。满洲各二人。银库司库,满洲二人。笔帖式,满洲十八人。
卿掌管宴享慰劳、祭品进献,辨别品级格式,审核经费。凡是祭祀,与太常卿一起检视牺牲,礼仪结束后,进献祭肉给天子,分赐祭肉给百官。外国使臣的粮饷,按等级供应。少卿协助。大官掌管供应猪肉等物,准备器具,核查市场价格,征收菜地赋税定额后送交各库。珍羞掌管供应禽兔鱼类等物,大祭祀时供应龙壶、龙爵,辨别宴享等级。良酝掌管供应酒类,辨别水源,衡量酒曲,并供应皇宫牛乳。掌醢掌管供应酱醋等调料,宴席和粮饷都供应所需物品,征收果园赋税定额后送交各库。典簿掌管奏章公文。司库掌管库银出纳。另外设置督催所、当月处,都派员分别管理事务。
顺治元年,设置光禄寺,设置满、汉卿各一人。少卿,满洲一人,汉人二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一人。汉人寺丞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撤。满、汉典簿各一人。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满、汉署正各一人;满洲署丞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各增加一人。汉人署丞、顺治十五年裁撤。监事,顺治十二年裁撤。都各一人。满洲司库二人。司牲司,汉人大使一人。顺治十五年裁撤。所有事务都由礼部题请,发文书到寺遵照执行。顺治十年,规定各省定额解送银两米粮直接送到礼部,并纳入司、府、州、县的考核。顺治十五年,仍归本寺。顺治十八年,重新隶属礼部。钱粮由光禄寺奏销,考核仍归礼部。康熙三年,因礼部清理无法,改为储存在户部。康熙十年,仍将礼部精膳司所掌事务改归本寺。乾隆十三年,开始命令大臣兼管寺事。光绪二十四年,裁撤并入礼部,不久恢复原状。光绪三十二年,仍裁撤并入。
鸿胪寺管理寺事大臣各一人。满洲礼部尚书兼任。卿,最初制度,满员从三品,汉员正四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正四品。少卿,从五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鸣赞,从九品。满洲十四人,汉人二人;学习人员,满洲四人。序班,从九品。汉人四人;学习人员,八人。主簿,从八品。满、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四人。
卿掌管朝会、宴享宾客时的礼仪赞导,如有违反仪式的,依法弹劾。少卿协助。鸣赞负责引导和赞唱。序班负责百官班次。主簿的职责与太仆寺相同。
顺治元年,设置鸿胪寺,设置满、汉卿各一人。满洲少卿一人,汉人左、右少卿各一人。顺治十五年裁减一人。汉人左、右寺丞各一人。正六品。顺治十五年裁减一人。康熙五十二年裁减一人。满、汉主簿各一人。鸣赞,满洲十六人,乾隆三十七年将二人改隶属銮仪卫。汉人八人。顺治二年裁减一人,顺治十二年裁减一人,顺治十三年裁减二人。乾隆七年裁减二人。序班二十二人,顺治十五年裁减十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六人。乾隆七年裁减二人。司宾序班二人,乾隆二年裁撤。学习序班没有固定名额。雍正六年规定从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的儒学生员中考取。乾隆九年定为十二人。乾隆十七年规定直隶六人,其余各省各二人。乾隆十七年裁减山东等省四人。所有事务由礼部题请,顺治十六年改归本寺,顺治十八年仍隶属礼部。康熙十年恢复原状,雍正四年重新归礼部统辖。乾隆十四年,开始以满洲尚书领寺事。乾隆五十九年,增加满洲学习鸣赞四人。光绪二十四年,裁撤并入礼部,不久恢复原状。光绪三十二年,仍裁撤并入。
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一人。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中特选。祭酒,从四品。最初满员为三品。顺治十六年都定为从四品。满、汉各一人。司业,正六品。满、蒙古、汉各一人。下属:绳愆厅监丞,最初满员五品,汉员八品。后来都改为正七品。博士厅博士,从七品。最初汉员八品。乾隆元年改为与满员相同。典簿厅典簿,从八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典籍厅典籍,从九品。汉一人。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助教,最初从八品。乾隆元年升为从七品。学正、学录,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四堂称学正,崇志、广业二堂称学录。最初学正为正九品,学录为从九品。乾隆元年都升为正八品。各一人。八旗官学助教,都是满洲二人,蒙古一人。教习,都是满洲一人,蒙古二人,汉四人。从恩贡、拔贡、副贡、优贡生中选充。笔帖式,满洲四人,蒙古、汉军各二人。
祭酒、司业掌管国子监的法则。凡是国子生和俊选按时在太学授课,考核成绩优劣。每年仲春、仲秋的上丁日,举行释奠、释菜礼,总掌礼仪。天子临幸辟雍,手执经书进讲,率领诸生在圜桥边观看聆听。新进士脱去布衣,在彝伦堂行拜谒簪花礼。监丞掌管颁布规章制度,稽查勤惰,平均廪膳银米,核销开支,并记录八旗教习的功过。博士掌管分经教授,考核课业文章,协同助教、学正、学经理南学事务。典簿掌管奏章公文。典籍掌管书籍碑版。其兼管的:算法馆,汉助教二人,特选满洲文臣一人管理。俄罗斯馆,满、汉助教各一人。琉球学,汉教习一人。从肄业贡生中选充。后来都裁省。又有档子房、钱粮处,都派厅员负责其事。
最初,顺治元年,定满、汉祭酒各一人,兼太常寺少卿衔。满洲司业二人,乾隆十三年裁省一人。蒙古、汉各一人,兼太常寺寺丞衔。后来停止兼衔。满、汉监丞、典簿都各一人,汉博士三人。顺治十年裁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裁省一人。建立八旗官学,设置满洲助教十六人,康熙五十七年裁省四人。雍正三年恢复原数。蒙古八人。顺治十八年裁省四人。雍正三年恢复原数。分设六堂,设置满、汉助教,顺治十五年裁省六人。康熙五十七年裁省四人。雍正三年又增加四人。学正,康熙三十八年裁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裁省二人。各十二人;学录六人,顺治十五年裁省四人。典籍一人。隶属礼部。顺治十五年恢复原制。顺治十八年,设置满洲博士一人。康熙二年,又隶属礼部。康熙十年,仍归国子监。雍正元年,诏令监丞等官停止用捐纳。第二年,特选大臣管理监事。雍正九年,建立南学。在学肄业的称为南学,在外肄业到学考试的称为北学。高宗在位,多用儒术,让大学士赵国麟、尚书杨时、孙嘉淦领太学事,官献瑶、庄亨阳等人总领六堂,世人称为“四贤五君子”。乾隆四十八年,在集贤门建造辟雍,国学规制至此隆盛完备。道光三年,以国子监激励中外,诏令监臣不要荒废职守。光绪三十三年,裁撤并入学部。后来因为文庙、辟雍典礼隆重,特设置国子丞及以下各官,分别管理其事。
最初规定,诏令各省选拔诸生中文行兼优者,与乡试副榜贡生,入监肄业。圣祖初年,给事中晏楚澜上疏停止乡试副榜贡生,于是不再举行。康熙五年,徐元文任祭酒,才请求学政间年选拔一次优生,乡试仍取副榜,从此成为常制。光绪年间,并推广举人入监,一时风气稍有振作。不久科举废除,此制就废止了。
衍圣公孔氏世袭。正一品。顺治元年,授予孔子六十五世孙孔允植袭封。其下属:司乐、典籍、屯田管勾,都由衍圣公保举题授。管勾的下属,屯官八人,分掌钜野、郓城、平阳、东阿、独山五屯。林庙守卫司百户,品级视同卫守备。以上为兵、农、礼、乐四司。知印、掌书、书写、奏差、启事,各一人。随朝伴官六人。最初一人。乾隆十五年定为六人。从司乐以下,都是正七品,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或题补。圣庙执事官四十人。三品二人,四品四人,五品六人,七品八人,八品、九品各十人,由衍圣公会同山东学政拣选孔氏族人充补。翰林院世袭五经博士,正八品。孔氏北宗一人,顺治元年,授予孔子六十五世孙孔允钰,奉祀子思庙。南宗一人。自明彦绳授职后,数世未袭。康熙四十一年,才授予孔子六十六世孙孔兴醽主衢州庙祀。东野氏,康熙二十三年,授予元圣周公七十三世孙东野沛然。姬氏,乾隆四十三年,授予周公七十七世孙姬肇勋,主咸阳庙祀。颜氏,顺治元年,授予复圣颜子渊六十八世孙颜绍绪。曾氏,顺治元年,授予宗圣曾子舆六十四世孙曾文达。孟氏,顺治元年,授予亚圣孟子子舆六十三世孙孟贞仁。仲氏,顺治二年,授予先贤仲子路六十一世孙仲于升。闵氏,康熙三十八年,授予先贤闵子骞六十五世孙闵衍籀。冉氏,雍正二年,授予先贤冉子伯牛六十五世孙冉士朴。冉氏,雍正二年,授予先贤冉子仲弓六十七世孙冉天琳。端木氏,康熙三十八年,授予先贤端木子贡七十世孙端木谦。卜氏,康熙五十九年,授予先贤卜子夏六十四世孙卜尊贤。言氏,康熙五十一年,授予先贤言子游七十三世孙言德坚。颛孙氏,雍正二年,授予先贤颛孙子张六十六世孙颛孙诚道,道光四年,改归嫡长颛孙树勋。有氏,乾隆五十三年,授予先贤有子若七十二世孙有守业。伏氏,嘉庆十年,授予先儒伏子胜六十五世孙伏敬祖。韩氏,乾隆三年,授予先儒韩子愈三十世孙韩法祖。张氏,康熙二十六年,授予先儒张子载二十八世孙张守先,主凤翔庙祀。邵氏,康熙四十一年,授予先儒邵子雍三十世孙邵延祀。都各一人。朱氏二人。顺治十二年,授予先儒朱子熹徽派十五世孙朱煌,奉婺源庙祀。康熙二十九年,授予闽派十八世孙朱溁,主建安庙祀。关氏三人。康熙五十八年,授予关公羽五十七世孙关霨,主洛阳庙祀。雍正四年,授予五十二世孙关居斌,奉解州庙祀。雍正十三年,授予五十二世孙关朝泰,主当阳庙祀。其属于孔氏的,又有太常寺世袭博士一人;正七品。顺治九年,以孔允铭暂主圣泽书院祀。康熙二十六年,授予六十七世孙孔毓琮。国子监学正一人;正八品。顺治八年,授予六十五世孙孔允齐,由衍圣公保举。尼山书院学录,正八品。顺治元年,授予六十二世孙孔闻然,由衍圣公咨送弟侄题补。洙泗书院学录,顺治元年,授予六十四世孙孔尚澄。世袭六品官,由衍圣公拣选族人充补。各一人;孔、颜、曾、孟四氏教授,正七品。学录历俸六年升补。学录,由衍圣公咨送孔氏生员题补。后来改为移送巡抚验看,送部具题。各一人。
衍圣公掌管奉至圣孔子阙里庙祀。圣贤后裔翰林博士各掌管奉其先世祀事。圣裔太常博士掌管奉圣泽书院祀。国子监学正掌管奉仪封圣庙祀。学录分掌尼山、洙泗两书院祀。世袭六品官掌管分献崇圣祠。四氏教授、学录掌管训课四氏生徒。执事官掌管祭祀分献,并司爵帛香祝。司乐掌管乐章、乐器。典籍掌管书籍及礼生。管勾掌管祀田钱谷出入。百户掌管陵庙户籍,典守乐器,祭祀则司洗涤。知印、掌书、书写掌管文书印信。奏差掌管赍送表笺章疏。随朝伴官掌管随从朝觐办事。
顺治元年,恢复衍圣公及四氏翰林博士等爵封,命孔允植入觐,班列阁臣之上。第二年,改赐三台银印。顺治十六年改为满、汉文三台银印。乾隆十四年,又改为清、汉篆文三台银印。顺治九年,世祖视学释奠,召衍圣公孔兴燮及四氏博士赴京陪祀观礼,从此成为常例。顺治十三年,依例授光禄大夫。康熙六十一年,定荫子视同正一品,荫一子五品官,著为定例。旧制,衍圣公荫子依正二品。雍正八年,因崇奉祀典,广设圣庙执事官,各按品级给予章服。乾隆二十一年,改世职知县孔传令为世袭六品官。此前曲阜知县为世职,由衍圣公选族人题授。至此改为在外拣选调补。乾隆五十年,诏令:“博士有枉法贪赃革职治罪者,停止其承袭。”定例衍圣公由长子袭,北宗博士由次子袭,太常博士由三子袭,其余都以嫡子袭。东野氏及圣门各贤裔,由衍圣公咨部上报姓名,其余各报部。
钦天监管理监事王大臣一人。特选。监正,最初满员四品。康熙六年升三品。康熙九年,满、汉都定为正五品。左、右监副,最初五品。康熙六年升四品,康熙九年定正六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主簿厅主簿,正八品。满、汉各一人。时宪科五官正,从六品。满、蒙古各二人,汉军一人。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都是从六品。汉各一人。司书,正九品。汉一人。博士,从九品。满洲四人,蒙古二人,汉军一人,汉十六人。天文科五官灵台郎,从七品。满洲二人,蒙古、汉军各一人,汉四人。监候,正九品。汉一人。博士,满洲四人,汉二人。漏刻科挈壶正,从八品。满、蒙古各一人,汉二人。司晨,从九品。汉军一人,汉七人。笔帖式,满洲十一人,蒙古四人,汉军二人。天文生,食九品俸。满、蒙古各十六人,汉军八人,汉二十四人。食粮天文生,汉五十六人。食粮阴阳生,汉十人。都给予九品冠带。助教厅助教一人,教习二人。
监正掌管推算术数,主管历象日月星辰,宿度离度不差。年终奏报新历,送礼部颁行。监副辅佐。时宪科掌管推算天行度数,检验岁差以均匀节气,编制时宪书,用国书、蒙文翻译颁布的,由满、蒙古五官正负责。推算日月交食、七政相距、冲退留伏、交宫同度,由汉五官正负责。颁布到四方。天文科掌管观测天象,记录云物吉凶;率领天文生登上观象台,凡是晴雨、风雷、云霓、晕珥、流星、异星,汇编记录成册,应奏报的送监,密疏上闻。漏刻科掌管调试壶漏,测定中星,审度纬度;祭祀、朝会、营建,选择吉日,辨别禁忌。主簿掌管奏章公文,簿籍员数。天文生分属三科,掌管观测推算。阴阳生属漏刻科,掌管谯楼值更,监官按时考核其术业而决定升降。助教掌管分教算学诸生。
起初,顺治元年设立钦天监,分设天文、时宪、漏刻、回回四科,设置监正、监副、五官正、保章正、挈壶正、灵台郎、监候、司晨、司书、博士、主簿等官员,都由汉人担任,公文奏报隶属礼部。这一年八月十五日发生日食,用西洋人汤若望推算的结果与天象完全吻合,而大统、回回两种方法的时刻都有误差。于是命他修订时宪历,并管理钦天监事。十四年,撤销回回科,将其职务改归秋官正,不久又恢复旧制。十五年,确定与礼部分管各自职责。康熙二年,仍隶属礼部。次年,增设天文科满洲官员五人,满人进入钦天监从此开始。又过一年,确定满、汉监正各一人,左、右监副各二人,主簿各一人,满、蒙五官正各二人。撤销回回科博士,仍隶属秋官正。设置汉军秋官正一人,春、夏、中、秋、冬五官正汉人各一人。满洲灵台郎三人,乾隆四十七年改一人为蒙古员额。汉军一人,汉人四人。满洲挈壶正二人,乾隆四十七年改一人为蒙古员额。汉人二人。汉人监候一人,保章正二人,正八品。十四年撤销。司书二人。十四年撤销一人。汉军司晨一人,汉人一人。十四年撤销。满洲博士六人,乾隆四十七年改一人为蒙古员额。汉军二人,汉人三十六人。不久撤销十四人,五年后恢复二人,总共二十四人。并规定监官升调不离开本署,积劳只能加升头衔,著为定例。在此之前,新安卫官学生杨光先请求诛杀邪教,罢免汤若望职务。到这时任命杨光先为监副,不久升为监正,仍用回回法。南怀仁上疏申诉冤情。八年,再次罢免杨光先,任命南怀仁充任汉监正,改名为监修,仍用西法如初。雍正三年,正式授西洋人戴进贤为监正,去掉监修名称。八年,增设西洋监副一人。乾隆四年,设置汉算学助教一人,隶属国子监。十年,规定监副由满、汉、西洋人分别任用。十八年减满、汉各一人,增加西洋二人,分左、右。四十四年,改命亲王管理钦天监。道光六年,仍规定满、汉监正各一人,左、右监副各二人。当时西洋人高拱宸等有的回去有的去世,本监已熟悉西法,于是停止外人入官。光绪三十一年,改国子监助教开始隶属钦天监。
太医院 管理院务的王大臣一人。由特旨简派。院使,最初为正五品。宣统元年升为正四品。左、右院判,最初为正六品。宣统元年升为正五品。都是汉人各一人。其下属:御医十三人,其中兼首领厅事二人。最初为正八品。雍正七年升为七品,给六品冠带。宣统元年升为正六品。吏目二十六人,其中兼首领厅事一人。最初八品、九品各十三人。宣统元年,改八品为七品,九品为八品。医士二十人,其中兼首领厅事一人,给从九品冠带。医生三十人。
院使、院判掌管考核九科的方法,率领属官供职医事。御医、吏目、医士各专一科,称为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这就是九科。最初设十一科。后来痘疹科归入小方脉,咽喉、口齿合并为一科。掌管分班值班侍奉,在宫中供职叫宫直,在外廷供职叫六直。西苑寿乐房由本院官员二人值宿。
顺治元年,设置院使,左、右院判各一人,吏目三十人,十八年减去二十人,康熙九年恢复原数。十四年减去十人,雍正元年又恢复。预先授予吏目十人,十八年减去。康熙九年恢复原数,三十一年又减去。御医十人,康熙五十三年减去二人。雍正元年恢复原数,七年增加五人。道光二十三年减去二人。医士二十人。十八年减去二十人。康熙九年恢复原数,十四年减去十人。雍正元年增加二十人。凡药材出入隶属礼部。十六年,改归本院。十八年,生药库又隶属礼部。康熙三年,规定各省每年解送药材,以及折色钱粮,由户部收储交付药库。雍正七年,规定八品吏目十人,九品二十人。后规定各十三人。乾隆五十八年,命内府大臣管理院务。宣统元年,院使张仲元上疏请求变通旧制,特别提高院使及以下各官品级。最初制度,入院学习,考补恩粮,历时很久,军营、刑狱医士都由本院选派。光绪末年,民政部医官,陆军部军医司长,与院使、院判品级相等。到这时厘定,是为了尊崇内廷体制。又制定制度,院官升迁调转不离开本署。同治年间,曾商议吏目食俸六年,升用按察司经历、州判。后来因与平素所从事的医疗事务相违背,于是停止。
坛庙官 天坛尉,地坛尉,各八人。五品一人,六品七人。太庙尉十人。四品二人,五品八人。社稷坛尉五人。五品一人,六品四人,都隶属太常寺。堂子尉八人。七品二人,八品六人,隶属礼部。都是满员。掌管钥匙,守卫值宿,每月初一、十五捧香行礼。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各祠祭署奉祀、从七品。祀丞、从八品。各一人。日、月二坛祀丞后来裁省。历代帝王庙祠祭署没有专职官员。由汉赞礼郎、司乐内一人委派充任,都隶属乐部。都是汉员。掌管守护神库,按时巡视,监督役人洒扫;凡是修缮墙屋、种植林木,都恭敬地做好其事。四品尉由五品依次升补,其下以此类推。只有太庙尉由各坛六品尉及各部院退休的郎中、员外郎间或选授。六品等尉由吏部行文八旗挑选授职,奉祀由祀丞依次升补,祀丞由祝版生挑选授职。
陵寝官 三陵总理事务大臣,由盛京将军兼充。光绪三十年改归东三省总督。承办事务衙门大臣,光绪三十一年,改盛京守护大臣设置。各一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读祝官八人。赞礼郎十六人。四品、五品、七品官各一人,六品官四人,外郎九人。旧设户部六品官二人。礼部六、七品官,工部四、五、六品官,各一人。又户、礼、工三部外郎二十人。光绪三十一年,裁省外郎十一人。从读祝以下,一并改属三陵总理事务衙门。永陵:掌关防官,四品。副关防官兼内管领,正五品。副关防官兼尚膳正,五品。尚茶副,尚膳副,副内管领,都是八品。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福陵、昭陵:掌关防官各一人,副关防官各二人。五品。尚茶正,尚膳正,都是五品。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正五品。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各二人。掌管守卫三陵。凡是值班、祭祀、洒扫,按时分别负责其事。
东陵:总管大臣一人。由泰宁镇总兵兼内务府大臣特简充任。承办事务衙门礼部主事,笔帖式,各二人。石门衙署工部郎中一人。员外郎,笔帖式,各四人。昭西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嘉庆十五年调往景陵,仍管理昭西陵事务。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都是四品。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郎中一人。孝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副内管领,正六品。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笔帖式二人。工部员外郎一人。孝东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尚膳副,都是正七品。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景陵:内务府总管,从五品。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尚膳正,笔帖式,各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景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员外郎,尚膳正,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景陵妃园寝:内务府尚茶副,尚膳副,副内管领,委署副内管领,七品衔。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笔帖式二人。裕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裕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尚茶副,尚膳副,都是七品。副内管领,委署副内管领,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二人。端慧皇太子园寝:内务府内管领,副内管领,尚茶副,尚膳副,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定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普祥峪定东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菩陀峪定东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定陵妃园寝:内务府副内管领,委署副内管领,尚茶副,尚膳副,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惠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惠陵妃园寝: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内务府不设官,暂设领催一人,閒散拜唐阿一人。
西陵:总管大臣由泰宁镇总兵兼任内务府大臣简派充任。承办事务衙门设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笔帖式四人。易州衙署设工部郎中一人,员外郎三人,主事一人,笔帖式二人。泰陵:内务府设总管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九品)、尚膳副(九品)、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读祝官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设郎中、主事各一人。泰东陵:内务府设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设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设员外郎一人。泰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设主事、副内管领各一人。礼部设主事一人,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工部设主事一人。昌陵:内务府设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尚膳正、笔帖式各二人。礼部设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设员外郎一人。昌西陵:内务府设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设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工部设员外郎一人。昌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设主事、副内管领各一人。礼部设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慕陵:内务府设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尚膳正、笔帖式各二人。礼部设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工部设员外郎一人。慕东陵:内务府设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尚茶副、尚膳副、委署副内管领、笔帖式各二人。礼部设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工部设主事一人。后来裁撤。慕东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设尚茶副、尚膳副、委署副内管领各一人。礼部设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东陵设宗室主事,昭西陵设宗室员外郎,泰陵设宗室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其余都是满洲官员的职位。
总管大臣负责统率官兵巡逻警戒,以护卫陵寝。内务府官员负责供奉祭祀、进献祭品、行礼的礼仪,掌管陵寝的打扫和门户开闭。礼部官员负责文书处理、监督礼仪、每年供应祭祀物品,按顺序安排祭祀事务。工部官员负责修缮整治,并在祭祀时供应纸钱。顺治十三年,设置福陵、昭陵的掌关防等官职。康熙二年,又设置各陵寝的内务府、礼部、工部官员。光绪三十一年,将盛京户部、礼部、工部所属的陵寝官员改归总理三陵事务衙门管辖。宣统三年,陵寝的郎中、员外郎、主事等职位全部改归内务府管辖,但仍保留礼部、工部的职衔。
僧录司设正印、副印各一人,品级未定。左右善世为正六品,阐教为从六品,讲经为正八品,觉义为从八品,各设二人。道录司设一人,品级未定。左右正一为正六品,演法为从六品,至灵为正八品,至义为从八品,各设二人。分别在各城设置僧、道协理各一人。僧官兼任善世等职衔,道官兼任正一等职衔,由礼部发给凭证。协理由僧录司、道录司发给凭证。龙虎山正一真人为正三品。设提点、提举、法箓局提举(由太清宫法官充任)各一人,副理二人,赞教四人,知事十八人。从提点以下,都由正一真人保举,上报礼部发给凭证。
当初,天聪六年,规定各寺庙的僧、道由僧录司、道录司统一管理。凡是通晓经义、遵守清规的,发给度牒。顺治二年,停止度牒缴纳银两的规定。顺治八年,授予张应京正一嗣教大真人,掌管道教事务。康熙十三年,确定僧录司、道录司的员缺名额,以及按次序递补的方法。康熙十六年,诏令僧录司、道录司稽查设立教派、聚会活动,严格规定处分条例。雍正九年,嘉奖法官娄近垣忠诚,授予四品提点,不久又封为妙正真人。雍正十年,确定提点以下各职位的员缺。乾隆元年,酌情恢复度牒制度,并授予正一真人光禄大夫、妙正真人通议大夫。乾隆五年,正一真人到京城祝贺万寿节,鸿胪寺卿梅瑴成上奏说:“道士地位卑贱,不应滥竽充数混入朝班。”于是停止朝觐和宴会的惯例。乾隆十七年,将正一真人改为正五品,不许援引旧例请求封赏。乾隆三十一年,因为法官的品级较高,又将正一真人升为正三品。乾隆三十九年,真人府的监纪司张克诚留在京城,设置协理提点二人。乾隆四十二年,授予张克诚提点职位,兼管京畿道录司,裁撤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