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九十职官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史稿》
作者：赵尔巽等
时代：民国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九十职官二

## 本章概览

《清史稿·职官二》系统梳理了清朝中央多个重要衙门的官职设置与演变。理藩院专管蒙古、回部等藩部事务，尚书、侍郎多由满洲、蒙古人担任，下设六清吏司，各司其职，体现了清朝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精细管理。都察院掌监察，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满汉并用，十五道监察御史分省稽察，巡视五城御史与兵马司配合维持京城治安，巡按、巡漕等御史则不定期派遣，乾隆以后逐渐裁撤。六科给事中原为独立衙门，雍正后隶属都察院，台省合一。通政使司接收题本，光绪末因改题本为奏本而裁撤。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为三法司，平反重案。翰林院掌文史顾问，侍读、侍讲等官无定员，庶吉士由进士选用。文渊阁、国史馆各有职掌。詹事府本为东宫官属，后仅作为词臣升转之阶，光绪间并入翰林院。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分管祭祀、宴享、朝会礼仪，清末多并入礼部。国子监管理国学，八旗官学、算法馆等附之。衍圣公及五经博士世袭奉祀。钦天监用西洋人修订历法，太医院掌医疗。各陵寝设内务府、礼部、工部官员守护。僧道录司管理宗教。整个官制体系在顺治至光绪年间不断调整，满汉员缺时有增减，反映出清朝统治者在维护满洲特权与吸纳汉人士绅之间的平衡，以及应对时局变迁的制度改革。

本章详细记载了清代中央各主要机构（理藩院、都察院、六科、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国史馆、詹事府、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衍圣公、钦天监、太医院、坛庙官、陵寝官、僧道录司等）的官制、职掌及沿革。

本章按机构分节，先列官名品级，后述职掌，再记沿革。理藩院、都察院、翰林院等篇幅较大，重点介绍了各机构职能和历史变迁。

## 正文

理藩院、都察院、五城兵马司、六科给事中、通政使司、大理寺、翰林院、文渊阁、国史馆、经筵讲官、起居注、詹事府、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衍圣公、五经博士、钦天监、太医院、坛庙官、陵寝官、僧道录司。

理藩院管理院务大臣，满洲一人。由皇帝特简大学士担任。尚书、左侍郎、右侍郎，各设满洲一人。也有蒙古人担任的。额外侍郎一人。由蒙古贝勒、贝子中贤能者担任。其属官有：堂主事，满档房满洲二人、蒙古三人，汉档房汉军一人。领办处，员外郎、主事，满、蒙各一人。司务厅司务，满、蒙各一人。笔帖式，满洲三十六人，蒙古五十五人，汉军六人。旗籍、王会、柔远、典属、理刑、徕远六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置于柔远司。满洲三人，旗籍、王会、典属司各一人。蒙古八人。旗籍、王会、理刑司各二人。典属、徕远司各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置于旗籍司。满洲十人，王会、柔远、典属、理刑司各二人。旗籍、徕远司各一人。蒙古二十四人。旗籍二人，王会三人，柔远五人，典属六人，理刑、徕远司各一人。主事，满洲二人，旗籍、典属司各一人。蒙古七人。柔远、典属、理刑司各一人。王会、徕远司各二人。笔帖式，满洲三十六人，蒙古五十五人，汉军六人。银库，司官二人，由司官内奏委。司库一人，正七品。库使、笔帖式各二人。以上都是满洲缺额。

尚书掌管内外藩蒙古、回部及各番部，制定爵位俸禄，确定朝会礼仪，执掌刑罚，控制安抚，以巩固国家边防。侍郎辅助尚书。旗籍司掌管考核内札萨克的疆域，大漠以南叫内蒙古，有二十四部：科尔沁、札赉特、杜尔伯特、郭尔罗斯、敖汉、奈曼、巴林、札鲁特、阿鲁科尔沁、翁牛特、克什克腾、喀尔喀左翼、喀喇沁、土默特、乌珠穆沁、浩齐特、苏尼特、阿巴噶、阿巴哈纳尔、四子部落、茂明安、乌喇特、喀尔喀右翼、鄂尔多斯，共四十九旗。区分封爵，共六等：一亲王、二郡王、三贝勒、四贝子、五镇国公、六辅国公。不入六等的叫台吉、塔布囊，也分四等。辨别谱系。所有官属、札萨克的辅佐叫协理台吉。其属官叫管旗章京、副章京、参领、佐领、骁骑校。部众会盟，盟地有六处：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尔察布、伊克昭。设盟长、副盟长各一人，由札萨克奏请简派。军队、邮传都归它治理；同时稽查游牧内属的人。归化城土默特、黑龙江布特哈都是这样。王会司掌管内札萨克的宾礼，主管朝觐、贡献的仪式。所有宴飨赏赐、馆舍供应，按等级差别对待。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部旗的封爵，大漠以北叫外蒙古，有四部：土谢图汗、赛音诺颜、车臣汗、札萨克图汗，共八十六旗。还有杜尔伯特部、土尔扈特部、和硕特部、辉特部、绰罗斯部、额鲁特部。与蒙古不同的有和托辉特、哈柳沁、托斯、奢集努特、古罗格沁，都属管辖。外札萨克封爵有汗，位列王、贝勒、贝子、公之上。无塔布囊，有台吉。治理盟会。喀尔喀四盟：汗阿林、齐齐尔里克、克鲁伦巴尔和屯、札克毕拉色钦毕都尔诺尔。杜尔伯特二盟：赛因济雅哈图左翼、赛因济雅哈图右翼。土尔扈特五盟：南乌讷恩素珠克图、北乌讷恩素珠克图、东乌讷恩素珠克图、西乌讷恩素珠克图、青塞特奇勒图。和硕特一盟：巴图塞特奇勒。各盟设盟长、副盟长一人，在同盟札萨克内选任。只有青海之盟没有盟长。设置邮驿，颁布屯田、互市政令；同时稽查游牧内属的人。一是察哈尔，二是巴尔呼，三是额鲁特，四是札哈沁，五是明阿特，六是乌梁海，七是达木，八是哈萨克。柔远司掌管治理外札萨克各部，所有喇嘛、番僧的俸禄粮食、朝贡，并掌管其礼仪制度。徕远司掌管回部札萨克、伯克的年贡和年班，番子、土司也是这样；同时掌管外藩的职责进贡。附牧在回城卡伦之外的叫布鲁特。内附的分别授予官衔，每年派使者进献马匹。其他如哈萨克、浩罕、博罗尔、巴达克山、爱乌罕，各自进献其贡品。理刑司掌管蒙古、番、回的刑狱诉讼。领办处掌管总领各项事务。银库掌管银钱出纳。

其兼管的机构有：蒙古翻译房，设员外郎、主事各一人，由司官内奏委。校正汉文官二人，由满、蒙内阁侍读学士、侍读、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内奏派。主管奏章文书。内、外馆监督各一人，由六部司员内充补。光绪三十三年裁省。主管宾馆的修缮清洁。乌兰哈达、三座塔、八沟司官各一人，分驻塔子沟笔帖式一人，嘉庆十五年撤回，四处司员都改为理事官，隶属热河都统，仍由本院司员内简放。分别主管蒙古部落百姓的诉讼。察哈尔游牧处理事员外郎十六人，由在京蒙古各旗与察哈尔各旗官员内挑选。由护军、骁骑校选用的授员外郎。由中书、笔帖式选用的，先授主事，三年称职，升员外郎。分别主管游牧察哈尔百姓的诉讼。张家口、喜峰口、独石口、杀虎口、古北口等关口管理驿站员外郎、司员内奏委。笔帖式各一人，主管蒙古邮驿政令。围场总管一人，康熙四十五年设置。乾隆十四年才开始隶属。嘉庆七年以后，改隶热河都统。左、右翼长各一人，章京八人，初制六品。乾隆十八年升五品。骁骑校八人，主管守卫木兰围场，专门负责巡察。

最初，崇德元年，设置蒙古衙门，设承政、参政各官。三年，改名为理藩院，定承政、左右参政各一人，副理事官八人，启心郎一人。顺治元年，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满、蒙参用。副理事官为员外郎，设二十一人，康熙二十年增满、蒙八人。乾隆四十二年省蒙古一人，四十九年改满洲二人为蒙缺。后来满、蒙司官增减不一。启心郎三人，满洲一人，汉军二人。十五年省。堂主事二人，康熙二十八年增汉文一人。司务二人，满、蒙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雍正十年恢复原制。汉副使一人。从八品。五年，增置汉院判，正六品。知事正八品。自副使以下，都于康熙三十八年裁省。各一人。四年，设置唐古忒学教习一人。给六品俸。后来改为司业。其助教由其他官兼任。乾隆五年定为正式员缺，不久裁省。十六年，定以礼部尚书衔掌管院事，侍郎衔协理院事。过了两年，认为隶属礼部不合旧制，停止兼衔，依照六部例，令入议政，班次排在工部之后。并设置录勋、宾客、柔远、理刑四司，设满、蒙郎中共十一人，乾隆四十二年增蒙古一人。四十九年改满洲二人为蒙缺。员外郎二十一人，康熙二十年增满、蒙八人。乾隆四十二年省蒙古一人。四十九年改满洲六人为蒙缺。主事满、汉各四人。康熙二十八年省汉缺。乾隆四十九年改满洲二人为蒙缺。康熙二十年，增蒙古文主事二人。三十八年，分柔远司为二，叫前司、后司。四十六年，设银库，初制，蒙古王、台吉等入朝，由户、工二部及光禄寺备办器物，提供粮食和廪饩。到这时才创设。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由司员内奏派。司库一人，库使四人。雍正元年，开始命王、公、大学士领院事，省库使二人。乾隆二十二年，改录勋司为典属，宾客司为王会，柔远后司为旗籍，前司仍为柔远。二十六年，合旗籍、柔远为一，增设徕远一司。第二年，仍分旗籍、柔远为二。二十九年，改典属司为旗籍，旧旗籍为典属。嘉庆四年，改满洲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咸丰五年，制定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开始掌管外交职务。见第十七款。十年，制定中俄续约，以军机处及本院主管外交文书。见第九款。后来归外部。光绪三十二年，改院为部，拟设殖产、边卫二司。嗣后先设编纂、调查二局，隶属领办处，由汉档房、俸档房、督催所改并。汉档房主事缺未裁省。不久设员外郎、主事各一人。由蒙古房改。都是蒙缺。宣统三年，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额外侍郎如旧。

理藩一职，自古未有专官，只有《周官·大行人》稍微接近。秦汉以后，略存规制。远方荒漠，由朝廷官员统治，是有清一代的创制。自从译署设立，职权逐渐衰落。

都察院左都御史，初制，满员一品，汉员二品。顺治十六年并改为二品。康熙六年仍升满员为一品，九年并定为正二品。雍正八年升从一品。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俱满、汉各二人。其属官：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厅都事，正六品。俱满、汉各一人。笔帖式四十二人。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初制，满洲、汉军三品，顺治十六年改七品。康熙六年升四品，九年复为七品。雍正七年，改由编修、检讨、郎中、员外授者正五品。由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授者正六品。乾隆十七年并定为从五品。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广、河南、山西、陕西八道，满、汉各一人，江南道满、汉各三人，山东道满、汉各二人。

左都御史掌管考察官员的职守，协助维护纲纪。率领科道官履行进言的职责，率领京畿道纠察过失、检举奸邪，并参与朝廷的重大决策。凡是死刑重案，会同刑部、大理寺审定判决。祭祀、朝会、经筵、临雍等场合，执法纠举不符合礼仪的人。左副都御史辅佐他。十五道掌管弹劾检举官员的奸邪，陈述治国之道，各自核查本省的刑名案件。京畿道分管都察院的事务，以及直隶、盛京的刑名案件，稽察内阁、顺天府、大兴县、宛平县。河南道审阅各部院的卷宗，稽察吏部、詹事府、步军统领衙门、五城。江南道稽察户部、宝泉局、左右翼监督、京仓、总督漕运，审核三库的奏销。浙江道稽察礼部和本院。山西道稽察兵部、翰林院、六科、中书科、总督仓场、坐粮厅、大通桥监督、通州二仓。山东道稽察刑部、太医院、总督河道，催办五城命案盗案的案卷缉捕事宜。陕西道稽察工部、宝源局，复核在京工程。湖广道稽察通政使司、国子监。江西道稽察光禄寺。福建道稽察太常寺。四川道稽察銮仪卫。广东道稽察大理寺。广西道稽察太仆寺。云南道稽察理藩院、钦天监。贵州道稽察鸿胪寺。祭祀、监礼、侍班纠仪等事务，科道官相同。经历掌管督察吏胥。都事掌管缮写奏章。其分管的官员：巡视五城御史，满、汉各一人，从科道官中选拔任用。一年轮换。掌管安定地方，清除奸弊。兵马司指挥，正六品。副指挥，正七品。吏目，未入流。从正指挥以下都是汉员。五城各一人，掌管巡逻缉捕盗贼，平整道路，稽察囚犯，火禁区分为十坊管辖。

最初沿袭明朝制度，设立都察院。天聪十年，谕旨说：“凡是有政事错误，以及贝勒、大臣骄横放肆轻慢皇上者，允许直言无隐。”崇德元年，设置承政、参政等官。第二年确定承政一人，左、右参政满、蒙、汉理事官各二人。后来裁省。顺治元年，改左都御史掌管院事，满、汉各一人。左副都御史协助管理院事，各二人。汉左佥都御史一人。起初用汉军，后来参用汉人。乾隆十三年裁省。外省总督、巡抚，都加右衔。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为总督、巡抚的坐衔。乾隆十三年停止右都御史衔。司务，后来改称经历。满、汉各一人。都事，满洲二人，乾隆十七年改为满、汉各一人。汉军一人。康熙三十九年裁省。设置十五道。河南道参预管理院事，设置监察御史，满洲六人，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西、陕西掌印各一人。五年后增加十七人。康熙二十八年增加一人，后来恢复裁省四人。乾隆十四年确定江南、山东道各三人，京畿、河南、浙江、山西、陕西、湖广、福建道各二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道各一人。汉军八人；协理河南道一人，其余隶属江南等五道。康熙三十九年裁省并入汉员缺额。汉员，江南道五人，内掌印一人。十八年裁省一人。康熙七年裁省二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增加一人。浙江道六人，内掌印一人。九年裁省一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江西道六人，十六年裁省一人，十八年裁省三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福建道五人，十年裁省一人。康熙七年裁省二人。湖广道六人，八年、九年、十五年都裁省一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又裁省一人。河南道六人，内掌印一人。十年、十八年都裁省一人。康熙七年裁省二人。乾隆六年增加一人，十四年又裁省一人。山东道五人，内掌印一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乾隆十四年增加一人。山西道五人，内掌印一人。十年裁省一人，十八年裁省二人。乾隆六年增加一人，十四年裁省一人。陕西道四人，内掌印一人。十八年裁省二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四川道四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广东道五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裁省二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广西道、云南道各四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各裁省二人。乾隆十四年各裁省二人。贵州道四人。十八年裁省二人。康熙七年裁省一人。雍正四年增加一人。乾隆十四年裁省一人。京畿道没有专职官员。乾隆十四年确定满、汉各一人。启心郎，满洲、汉军各一人，十五年都裁省。蒙古章京二人。康熙元年裁省。笔帖式，满洲五十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省十六人。汉军七人。康熙三十八年裁省二人。雍正十二年设置蒙古二人。光绪三十三年，满、蒙、汉军共酌情留用三十人。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二人，康熙十一年裁省五城各一人。乾隆三十一年改东、西、南、北四城副指挥分驻朝阳、永定、阜成、德胜诸门外，管辖关厢，中城照旧。吏目各一人。这一年确定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监察御史允许根据传闻进言。给事中相同。二年，裁省京畿道。三年，确定左副都御史满、汉各一人。九年，重新设置京畿道，专门负责审阅各衙门的卷宗。乾隆十四年改归河南道。光绪三十二年停止审阅卷宗。并设置五城汉军理事官，这是巡城的开始。十年，确定满洲、汉军、汉五城御史各一人。十八年各增加满员一人。雍正元年确定满、汉各一人。乾隆三十九年汉军停止开列。康熙二十九年，命令左都御史马齐与理藩院尚书阿喇尼列席议政大臣。旧例，两院的长官都不参与议政，参与议政从这时开始。五十七年，增设蒙古监察御史二人。由满洲缺额改设。雍正二年，设置内务府御史四人。十三年裁省。乾隆三年重新设置二人，从本院御史内奏派。光绪三十二年停止。五年，增设宗室御史二人。由满洲缺额改设。乾隆十四年又改二人，合计共四人。七年，设置五城铺司巡检各一人。乾隆初年裁省。乾隆十四年，诏令按道定额。在此之前设置十五道，只有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西、陕西六道授予印信，掌印者称为掌道，其余称为协道，京畿道也给予印信，但未设专职官员。湖广等八道分隶于各道，称为坐道，不处理事务。掌河南道兼管福建道，掌江南道兼管江西、四川道，掌浙江道兼管云南道，掌山东道兼管广西道，掌山西道兼管广东、贵州道，掌陕西道兼管湖广道。到这时各道都给予印信，规制才完备。二十年，又命令京畿道列在河南道之前，互换所掌管的事务，京畿道于是成为要职。光绪三十二年，改定都御史一人、副都御史二人，按省分道。增设辽沈道，仿照京畿道的例子，设置掌道、协道各二人；拆分江南道为江苏、安徽二道，湖广道为湖北、湖南二道；并增设甘肃、新疆二道，设置满、汉御史各一人。共为二十道。命令访求利弊，专门负责纠察，后来设立的外务部、农工商部、民政部等部的事件，多不报告。旧制，各部及各衙门分道稽察，到这时停止。其制度已经涣散不是旧制了。

顺治初年，还有巡按御史，每省各一人。十七年裁省。巡盐御史，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各一人。十年暂停，十二年恢复。康熙十一年暂停，不久重新设置。三十年又差遣福建、两广各一人。五十九年停止两广盐差。雍正元年停止福建盐差。第二年停止长芦、河东盐差。四年停止两浙盐差。巡漕御史一人。十四年暂停。雍正七年确定差遣淮安、通州各二人。乾隆二十年改差遣淮安、济宁、天津、通州各一人。十七年增差通州四人。二十三年停差天津一人。二十六年复差天津一人。嘉庆十三年确定科、道并差。道光二年全部停止。巡视京仓、通仓御史一人。七年暂停，八年恢复。康熙七年又暂停。二十年确定差遣满、汉各一人，二十六年再次暂停。雍正元年设置巡察御史一人，总查仓弊。五年改为京仓、通仓各差遣一人。乾隆十七年确定科、道并差。四十三年增差内仓一人。五十九年改令科、道监督发放，停止差遣查仓官。嘉庆四年恢复。光绪二十八年又暂停。巡视江南上下两江御史二人。六年裁省。巡视屯田御史一人。四年裁省。督理陕甘洮宣等处茶马御史一人。康熙七年裁省，三十四年恢复，四十二年又裁省。雍正年间，设置巡察各省御史，江宁、安徽一人，湖北、湖南一人，山东、河南一人。巡视吉林、黑龙江科道，满洲二人。稽察奉天文武衙门御史一人。巡视山东、河南工务御史一人。直隶巡查御史：顺天、永平、宣化二人，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巡农御史一人。先后都裁省。

六科给事中，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最初制度，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二年改满员七品，六年恢复四品。九年都定为七品。雍正七年升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升为正四品。给事中，满、汉各一人。最初七品。雍正七年升为正五品。笔帖式八十人。吏、户、兵、刑各十五人，礼、工各十人。光绪三十二年酌情留用三十人。掌管进言职责，传达皇帝旨意，审理官府公事，并注销文卷；吏科分管考核官员，注销吏部、顺天府文卷。户科分管财赋，注销户部文卷。礼科分管典礼，注销礼部、宗人府、理藩院、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文卷。兵科分管军政，注销兵部、銮仪卫、太仆寺文卷。刑科分管刑名，注销刑部文卷。工科分管工程，注销工部文卷。有封驳之事即行上报。

最初沿袭明朝制度，六科自成一个衙门，给事中没有员额限制，并设置汉军副理事官。顺治十八年，确定满、汉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各一人，都给事中由左给事中转任，左给事中由右给事中转任。汉给事中二人，裁省副理事官。康熙三年，六科只留满、汉各一人。五年，改都给事中为掌印。雍正初年，因为六科内升外转，开始隶属都察院。凡是城、仓、漕、盐等差事与御史一并差遣，从此台省合而为一。光绪三十二年，裁省六科名称，另外铸造给事中印信，定额二十人。

通政使司通政使，最初制度，满员二品，汉员三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三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仍改定为正三品。副使，最初制度，满员三品，汉员四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四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仍改定为正四品。参议，最初制度，满员四品，汉员五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正五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属官：经历司经历，正七品。知事，最初制度四品，后来改为正七品。满、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六人，汉军二人。

通政使掌管接收各省题本，校阅后送交内阁，稽核时限，不合格式的弹劾。重大疑难案件，会同刑部、都察院预先商议。副使、参议协助。经历、知事，分别掌管文书收发。其兼管的：登闻鼓厅，由一名参议轮流值班，知事率领差役巡察。笔帖式，满洲、汉军各一人，负责陈述冤情、平反积案，诬告和越级上告的依法论处。

起初，顺治元年，下诏：“从今以后内外章奏，都由通政司封呈进奏。”设置满、汉通政使各一人，左通政使各一人。汉右通政使二人。乾隆十年裁减一人，十三年全部裁减。左参议，满、汉各二人。康熙五十三年裁减汉人一人。乾隆十三年各裁减一人。右参议，汉人二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一人。乾隆十三年全部裁减。满、汉司务各一人。后来改为经历。知事，满洲二人、汉军一人。乾隆十七年改为满、汉各一人。康熙六十一年，将登闻鼓厅笔帖式划归管辖。旧例，通状由通政司处理，鼓状由登闻院处理。纷争不止。自从控诉者前往都察院，由给事中或御史一人主管受理诉讼，至此停止科道官差遣，改隶属本司。乾隆十三年，改左通政使为副使，去掉左、右衔；参议也如此。光绪二十四年，并入内阁，不久恢复原状。二十八年，因改题本为奏本，职责无专门管辖，再次裁撤。

大理寺卿，最初制度，满员二品，汉员三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三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仍改定为正三品。少卿，最初制度，满员三品，汉员四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四品。康熙六年恢复原状，九年仍改定为正四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属官：堂评事，最初制度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七品。康熙六年升为五品，九年定为正七品。满洲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左、右寺丞，最初制度，满员四品，汉员六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六品。康熙六年升为五品。九年仍改定为正六品。满洲、汉军、汉都是各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四人，汉军二人。

大理寺卿掌管平反死刑案件，以辅助国家刑法。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凡是审录案件，刑部判定疑难案件，都察院纠察审核。案件办结，交大理寺公平裁决。意见不一致，允许两种意见上奏，由皇帝裁决。并参与朝廷重大政事。少卿协助。寺丞掌管审核内外刑名案件，向长官汇报，参与纠察刑部判决。评事掌管缮写左、右两寺的奏章。

顺治元年，确定满、汉卿各一人。少卿满洲一人、汉二人。乾隆十三年裁减一人。满寺丞一人。正五品。康熙三十八年裁减。汉司务二人。十五年确定满、汉各一人。左、右寺正，正六品。满洲、汉军、汉各一人；左、右寺副，从六品。汉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堂评事，满、汉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汉军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十一年，差遣寺正、寺副各一人充任各省恤刑官。刑部差遣郎中、员外郎十三人。不久裁减。乾隆十七年，改左、右寺正为寺丞。光绪二十四年，并入刑部，不久恢复原状。三十二年，改大理寺为大理院。

翰林院掌院学士，最初制度正五品。顺治元年升为正三品。雍正八年升为从二品。从大学士、尚书中特简。满、汉各一人。侍读学士，最初制度从四品。光绪二十九年升为正四品。侍讲学士，最初制度从四品。宣统元年升为正四品。满洲各二人，汉各三人。侍读，最初制度正六品。雍正三年升为从五品。光绪二十九年升为正五品。宣统元年升为从四品。侍讲，最初制度正六品。雍正三年升为从五品。宣统元年升为从四品。满洲各三人，汉各四人。修撰，最初制度从六品。编修，最初制度正七品。检讨，最初制度从七品。从修撰以下，宣统元年一并改为从五品。庶吉士，由新进士改用。参加博学鸿词科考试合格，或奉特旨改为馆职的，有时得以授予。光绪末停止科举，改为由外国留学毕业及本国大学毕业者，廷试后授予，享受七品俸禄。有时直接授予编修、检讨，与旧制不同。都没有固定员额。其属官：主事，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典簿厅典簿，从八品。孔目，满员从九品，汉员未入流。都是满、汉各一人。待诏厅待诏，从九品。满、汉各二人。笔帖式，满洲四十人，汉军四人。

掌院掌管国史笔翰，备皇帝左右顾问。侍读学士以下掌管撰著记载。祭祀天地神灵，撰写祝文。恭上徽号、册立、册封，撰写册文、宝文，以及赐予内外文武官员的祭文、碑文。南书房侍直，尚书房教习，都参与选拔。修实录、史、志，充任提调、总纂、纂修、协修等官。庶吉士入馆，分习清文、汉文，吏部上疏请求简派大臣二人领教习事。最初以内院学士担任，侍读等官也有参与。后来令掌院兼其职。康熙六年，开始以工部尚书陈元龙领其事，从此尚书、侍郎、内阁学士都能充任。这是大教习。其小教习由掌院选派，始于康熙三十三年。雍正间停止，高宗恢复旧制。侍读、侍讲掌管训导考核，派编修、检讨二人提调馆内廪给。三年考试，分别散馆或留馆。办事翰林，满、汉各二人，雍正元年，命资历浅的编修、检讨主持定稿、呈堂，这是清秘堂办事翰林的开端。此后人数稍增，有奏办、协办的名目。侍读、侍讲有时也担任。掌管率领厅官处理事务。主事、典簿、孔目，掌管奏章文书，督察管理吏役。待诏掌管缮写校勘。

起初，翰林院职责隶属于内三院。顺治元年，设立翰林院，确定掌院学士为专官，设置汉员一人，兼礼部侍郎衔。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各二人。十五年各增加二人。侍读、侍讲各二人。十五年各增加一人。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无固定员额。典簿二人，十五年改一人为满缺。孔目一人，十五年增加满洲一人。都由汉人担任。第二年，并入内三院。十五年，恢复旧制，增加满洲掌院学士一人，兼衔如旧。乾隆五十八年停止。设置待诏六人。满员四人，汉员二人。十八年，又归内三院。康熙九年，确定满、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各三人；乾隆五十年裁减满洲各一人。光绪二十九年增加侍读、侍讲满、汉各二人。典簿、孔目各一人，待诏各二人。康熙九年确定满、汉各一人。十六年，命侍讲学士张英等入值南书房。此前诏册词命多由翰林院拟写，至此开始成为西清专职。后来改归军机处。二十八年，因院务废弛，命大学士徐元文兼掌院事，重臣兼领从此开始。第二年确定尚书、侍郎、左都御史都能兼摄。光绪二十九年，增设堂主事，满洲二人、汉一人。这一年裁撤詹事府，因词臣升迁无阶梯，增设满、汉学士正三品。各一人，撰文正六品。宣统元年升为正五品。各二人。三十三年，增设秘书郎，从六品。宣统元年升为正五品。满、汉各二人。并设立讲习馆，令翰林官研习学科，备各部丞、参选任。宣统元年，又提高侍讲学士以下品级，停止外班升用。最初制度，翰林、詹事出缺，编修、检讨不够升转，以部、院科甲出身的司员升用，这是外班。最初制度，进士按甲第排名，修撰、编修、检讨不分升降。顺治间，授编修程芳朝等为修撰，检讨李霨等为编修，姜元衡以编修降为检讨，不是固定制度。又内三院编修等官不一定都由科举出身，靳辅、刘兆麟等都以官学生授编修，这也是创举。庶吉士旧属内弘文院，后设本院，才来归属。雍正十三年，建立庶常馆。旧例，散馆后才授职，但也有未选庶常而直接授予的，都是特例。

文渊阁领阁事三人，掌管总领典籍。由大学士、协办大学士、掌院学士兼任。直阁事六人，掌管典守整理。由内阁学士、少詹事、讲读学士兼任。校理十六人，掌管注册点验。由庶子、讲、读、编、检兼任。检阅八人。由内阁中书派充。内务府司员、笔帖式各四人。由提举阁事大臣轮选奏充。

国史馆总裁，特简，无固定员额。掌管修国史。清文总校一人。从满洲侍郎内特简。提调，满洲由内阁侍读学士或侍读派充。蒙古由内阁蒙古堂或理藩院官员派充。汉由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官派充。各二人。总纂，满洲四人，蒙古二人，汉六人。纂修、协修，无固定员额。蒙古由理藩院司官充任。满、汉由编修、检讨充任。校对，满、蒙、汉都是各八人。由内阁中书充任。光绪间，增设笔削员十人。

经筵讲官，满、汉各八人，掌管进读讲章，陈述训典。每年仲春、仲秋举行两次。满员由大学士以下、都察院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兼任。汉员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掌院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詹事府詹事、少詹事、国子监祭酒等官，由翰林出身的兼任。讲官满、汉各二人。由翰林院请旨简派。

最初制度以大学士知经筵事。后确定经筵讲官满、汉各六人，阁臣于是不进讲。自从徐元文、熊赐履等人相继以尚书升任大学士，仍然兼任，从此成为常例。宣统初，各部丞、参也有参与。

起居注馆，日讲起居注官，满洲十人，汉十二人。由翰、詹各官简选任用。只有满、汉掌院学士按例各兼一缺。主事，满洲二人，汉一人。由科甲出身者充任。笔帖式，满洲十四人，汉军二人。日讲官掌管侍从皇帝起居，记言记动。经筵讲论、临幸辟雍、御门听政、祭祀耕耤、朝会宴飨、勾决重囚，都派二人侍班。凡谒陵、校猎、巡视四方，请旨、扈从、侍直，恭敬聆听圣旨，退下后谨慎书写。每月汇总，每年总结，贮藏在铁柜中，送内阁尊藏。主事掌管文书收发，校勘典籍。

起初，天聪二年，命令儒臣分为两班，巴克什达海等人翻译汉文书籍，这就是日讲官的开始；巴克什库尔缠等人记录政事，这就是起居注官的开始。顺治十二年，开始设置日讲官。康熙九年，开始设立起居注馆，位于太和门西侧厢房。设置满洲记注官四人，汉人八人，由日讲官兼任。康熙十二年增加满洲一人，汉人二人。康熙十六年又增加满洲一人。康熙二十年增加汉人八人。康熙三十年确定汉员为十二人。当时日讲与起居注各自为独立职务，并设置满洲主事二人，汉军一人。康熙五十七年裁撤。雍正元年设置满洲二人。雍正十二年增加汉人一人。乾隆二十五年停止日讲，但起居注官仍保留“日讲”二字衔名。乾隆五十七年，裁撤起居注馆，改隶属内阁，遇到处理政务的日子，派翰林官五人侍班。雍正元年，重新设置日讲起居注官，满洲六人，汉人十二人。乾隆元年，增加满洲官员二人。嘉庆八年，又增加满洲官员二人。从此日讲、起居注合并为一职。

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少詹事，正四品。左春坊左庶子，正五品。左中允，正六品。左赞善，从六品。右春坊右庶子、右中允、右赞善，品级与左春坊相同。司经局洗马，从五品。以上各职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主簿厅主簿，从七品。满、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六人。

詹事、少詹事负责文学侍从。在经筵中担任日讲官。编纂书籍、主持考试、提督学政，如同翰林。并参与秋季会审大典。左、右春坊各官负责记录注记和撰写文章。洗马负责图书经籍。主簿负责文书案卷。

顺治元年，设置少詹事一人，掌管府内事务。当年冬天裁撤并入内三院。顺治九年，重新设置詹事一人，少詹事二人，主簿一人，录事、通事舍人各二人。都从九品。左、右春坊庶子、谕德各一人，中允、赞善各二人，司经局洗马一人，正字二人，从九品。都由汉人担任，命令内三院官员兼任。专门设置满洲詹事一人，掌管府印。顺治十五年，裁撤詹事府官员。康熙十四年，重新设置满、汉詹事各一人，汉员兼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衔。少詹事各二人，汉员兼任翰林院侍讲学士衔。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洲官员一人。乾隆十三年裁撤汉人官员一人。主簿各一人，录事各二人。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洲缺额，留下汉人一人。康熙五十二年全部裁撤。左、右春坊设置满、汉左、右庶子各一人，满员按四品冠带领取五品俸禄，左右相同。汉左庶子兼任翰林院侍读衔，右庶子兼任翰林院侍讲衔。左、右谕德各一人，汉员兼任翰林院修撰衔。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洲右谕德一人。康熙五十七年裁撤汉人右谕德一人。乾隆十三年全部裁撤。左、右中允各二人，满员按五品冠带领取六品俸禄。汉员兼任翰林院编修衔。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员各一人。次年，裁撤汉人右中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裁撤汉人左中允一人。左、右赞善各二人。汉员兼任翰林院检讨衔。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员各一人。次年，裁撤汉人右赞善一人。康熙五十二年裁撤汉人左赞善一人。司经局满、汉洗马各一人，汉员兼任翰林院修撰衔。以上各兼职衔，都在乾隆五十四年停止。正字各二人。康熙三十七年裁撤满洲缺额。次年，裁撤汉人一人。按规定由应选内阁中书的人授官，于是成为中书的兼衔。乾隆三十六年全部裁撤。乾隆二十五年，命令詹事汤斌、少詹事耿介等人担任皇太子的讲官，仍然沿袭东宫官僚的旧制。乾隆三十一年，命令徐元梦入值上书房，皇子在上书房读书，挑选翰林官分别侍从讲读，选拔大臣担任总师傅。总师傅的称呼，从乾隆二十二年以介福、观保等人为总师傅开始，以前都称为入值。此后本府、春坊、司经局只作为词臣升迁的阶梯。嘉庆二年，将府事改隶属翰林院。嘉庆五年，恢复旧制。光绪二十四年，再次裁撤并入翰林院，不久恢复原状。光绪二十八年，再次裁撤并入。

太常寺管理寺事大臣一人。由满洲礼部尚书兼任。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寺丞，正六品。满、汉各二人。赞礼郎，宗室二人，满、汉二十八人；最初制度，满员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九品。康熙四年升为六品，康熙六年升为五品，康熙九年仍改为九品。不久规定由护军校、骁骑校选授的给予六品职衔，八品笔帖式、库监生选授的给予八品职衔，无品笔帖式、库使、前锋护军选授的给予九品职衔。乾隆元年改为按六品冠带领取七品俸禄。学习人员，宗室四人，满洲五人，汉人十四人。正九品。读祝官，宗室一人，满洲十一人；最初制度五品。康熙九年改为正九品。不久规定品级与赞礼郎相同，视出身而有差别。乾隆元年改为按六品冠带领取七品俸禄。学习人员，宗室三人，满洲五人。正九品。博士厅博士，满洲、汉军、汉各一人。典簿厅典簿，满、汉各一人。满洲司库一人，博士以下都是正七品。库使二人。正九品。笔帖式，满洲九人，汉军一人。

卿掌管守护坛庙社稷，按季节顺序举行祭祀，宣布礼节，供应祭品，辨别器物种类。祭祀前奉上祝版，检查百官斋戒情况，祭祀当天率领下属供职。少卿协助。寺丞掌管祭祀的品级规格，辨别职事以告知有关部门，并挑选补充吏员，审核俸禄粮饷。赞礼郎、读祝官分别掌管礼仪引导和宣读祝文，准备物品、清洁器物，并练习行礼步伐和宣读祝文，祭祀时各自充当执事人员。博士考核祝文礼节，记录成书作为规范，坛庙陈列结束后，引导礼部侍郎检查祭品，并每年核算祭祀赋税。典簿掌管检查祭品，陈列牲牢，管理吏员差役。库使掌管看守库藏。

顺治元年，设置太常寺，隶属礼部。设置卿、少卿，满、汉各一人。满洲寺丞一人，光绪十二年增加一人。汉人左、右丞各一人。典簿、博士，满、汉各一人。读祝官，满洲四人。康熙十年，礼部改隶属二人，不久增加额外二人。雍正十一年改为正式定额。嘉庆四年增加一人。道光元年增加一人。咸丰二年增加一人。赞礼郎，满洲雍正十一年增加八人。乾隆三十七年将二人改隶属銮仪卫补鸣赞鞭官。嘉庆四年增加二人。道光元年增加二人。咸丰二年增加二人。汉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二人。雍正元年恢复原状。乾隆二年增加二人，乾隆九年裁减四人。各十六人。牺牲所正千户、康熙五年改名为所牧。副千户，康熙五年改名为所副。汉各一人。从七品。乾隆二十四年改为满缺。乾隆二十六年改隶属内务府。满洲司库一人。乾隆十一年裁撤。康熙十六年，改归本寺。康熙二年，重新隶属礼部。康熙十年，仍归本寺。康熙十五年，命令各官员学习雅乐。雍正元年，特简大臣总领寺事，并增加库使二人。乾隆十三年，改寺丞为属官。此前沿袭明朝旧制，丞为正官，议论者认为多余，至此体制才协调。次年，确定礼部满洲尚书兼管太常职衔。乾隆四十年，增加学习赞礼郎、乾隆四十六年增加三人。嘉庆十六年增加三人。读祝官，乾隆四十六年增加三人。嘉庆十六年增加三人。满洲各二人。光绪二十四年，增加宗室学习赞礼郎四人、读祝官三人。不久裁撤并入礼部，随即恢复原状。光绪三十二年，仍裁撤并入。

光禄寺管理寺事大臣一人。特简。卿，从三品。少卿，最初制度，满员、汉军四品，汉员五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正五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典簿厅典簿，从七品。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署正，最初制度，满员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六品。康熙六年升为五品，康熙九年定为从六品。汉员相同。也是如此。署丞，最初制度六品。康熙九年定为从七品。满洲各二人。银库司库，满洲二人。笔帖式，满洲十八人。

卿掌管宴享慰劳、祭品进献，辨别品级格式，审核经费。凡是祭祀，与太常卿一起检视牺牲，礼仪结束后，进献祭肉给天子，分赐祭肉给百官。外国使臣的粮饷，按等级供应。少卿协助。大官掌管供应猪肉等物，准备器具，核查市场价格，征收菜地赋税定额后送交各库。珍羞掌管供应禽兔鱼类等物，大祭祀时供应龙壶、龙爵，辨别宴享等级。良酝掌管供应酒类，辨别水源，衡量酒曲，并供应皇宫牛乳。掌醢掌管供应酱醋等调料，宴席和粮饷都供应所需物品，征收果园赋税定额后送交各库。典簿掌管奏章公文。司库掌管库银出纳。另外设置督催所、当月处，都派员分别管理事务。

顺治元年，设置光禄寺，设置满、汉卿各一人。少卿，满洲一人，汉人二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一人。汉人寺丞一人。康熙三十八年裁撤。满、汉典簿各一人。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满、汉署正各一人；满洲署丞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各增加一人。汉人署丞、顺治十五年裁撤。监事，顺治十二年裁撤。都各一人。满洲司库二人。司牲司，汉人大使一人。顺治十五年裁撤。所有事务都由礼部题请，发文书到寺遵照执行。顺治十年，规定各省定额解送银两米粮直接送到礼部，并纳入司、府、州、县的考核。顺治十五年，仍归本寺。顺治十八年，重新隶属礼部。钱粮由光禄寺奏销，考核仍归礼部。康熙三年，因礼部清理无法，改为储存在户部。康熙十年，仍将礼部精膳司所掌事务改归本寺。乾隆十三年，开始命令大臣兼管寺事。光绪二十四年，裁撤并入礼部，不久恢复原状。光绪三十二年，仍裁撤并入。

鸿胪寺管理寺事大臣各一人。满洲礼部尚书兼任。卿，最初制度，满员从三品，汉员正四品。顺治十六年一并定为正四品。少卿，从五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鸣赞，从九品。满洲十四人，汉人二人；学习人员，满洲四人。序班，从九品。汉人四人；学习人员，八人。主簿，从八品。满、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四人。

卿掌管朝会、宴享宾客时的礼仪赞导，如有违反仪式的，依法弹劾。少卿协助。鸣赞负责引导和赞唱。序班负责百官班次。主簿的职责与太仆寺相同。

顺治元年，设置鸿胪寺，设置满、汉卿各一人。满洲少卿一人，汉人左、右少卿各一人。顺治十五年裁减一人。汉人左、右寺丞各一人。正六品。顺治十五年裁减一人。康熙五十二年裁减一人。满、汉主簿各一人。鸣赞，满洲十六人，乾隆三十七年将二人改隶属銮仪卫。汉人八人。顺治二年裁减一人，顺治十二年裁减一人，顺治十三年裁减二人。乾隆七年裁减二人。序班二十二人，顺治十五年裁减十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六人。乾隆七年裁减二人。司宾序班二人，乾隆二年裁撤。学习序班没有固定名额。雍正六年规定从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的儒学生员中考取。乾隆九年定为十二人。乾隆十七年规定直隶六人，其余各省各二人。乾隆十七年裁减山东等省四人。所有事务由礼部题请，顺治十六年改归本寺，顺治十八年仍隶属礼部。康熙十年恢复原状，雍正四年重新归礼部统辖。乾隆十四年，开始以满洲尚书领寺事。乾隆五十九年，增加满洲学习鸣赞四人。光绪二十四年，裁撤并入礼部，不久恢复原状。光绪三十二年，仍裁撤并入。

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一人。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中特选。祭酒，从四品。最初满员为三品。顺治十六年都定为从四品。满、汉各一人。司业，正六品。满、蒙古、汉各一人。下属：绳愆厅监丞，最初满员五品，汉员八品。后来都改为正七品。博士厅博士，从七品。最初汉员八品。乾隆元年改为与满员相同。典簿厅典簿，从八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典籍厅典籍，从九品。汉一人。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助教，最初从八品。乾隆元年升为从七品。学正、学录，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四堂称学正，崇志、广业二堂称学录。最初学正为正九品，学录为从九品。乾隆元年都升为正八品。各一人。八旗官学助教，都是满洲二人，蒙古一人。教习，都是满洲一人，蒙古二人，汉四人。从恩贡、拔贡、副贡、优贡生中选充。笔帖式，满洲四人，蒙古、汉军各二人。

祭酒、司业掌管国子监的法则。凡是国子生和俊选按时在太学授课，考核成绩优劣。每年仲春、仲秋的上丁日，举行释奠、释菜礼，总掌礼仪。天子临幸辟雍，手执经书进讲，率领诸生在圜桥边观看聆听。新进士脱去布衣，在彝伦堂行拜谒簪花礼。监丞掌管颁布规章制度，稽查勤惰，平均廪膳银米，核销开支，并记录八旗教习的功过。博士掌管分经教授，考核课业文章，协同助教、学正、学经理南学事务。典簿掌管奏章公文。典籍掌管书籍碑版。其兼管的：算法馆，汉助教二人，特选满洲文臣一人管理。俄罗斯馆，满、汉助教各一人。琉球学，汉教习一人。从肄业贡生中选充。后来都裁省。又有档子房、钱粮处，都派厅员负责其事。

最初，顺治元年，定满、汉祭酒各一人，兼太常寺少卿衔。满洲司业二人，乾隆十三年裁省一人。蒙古、汉各一人，兼太常寺寺丞衔。后来停止兼衔。满、汉监丞、典簿都各一人，汉博士三人。顺治十年裁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裁省一人。建立八旗官学，设置满洲助教十六人，康熙五十七年裁省四人。雍正三年恢复原数。蒙古八人。顺治十八年裁省四人。雍正三年恢复原数。分设六堂，设置满、汉助教，顺治十五年裁省六人。康熙五十七年裁省四人。雍正三年又增加四人。学正，康熙三十八年裁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裁省二人。各十二人；学录六人，顺治十五年裁省四人。典籍一人。隶属礼部。顺治十五年恢复原制。顺治十八年，设置满洲博士一人。康熙二年，又隶属礼部。康熙十年，仍归国子监。雍正元年，诏令监丞等官停止用捐纳。第二年，特选大臣管理监事。雍正九年，建立南学。在学肄业的称为南学，在外肄业到学考试的称为北学。高宗在位，多用儒术，让大学士赵国麟、尚书杨时、孙嘉淦领太学事，官献瑶、庄亨阳等人总领六堂，世人称为“四贤五君子”。乾隆四十八年，在集贤门建造辟雍，国学规制至此隆盛完备。道光三年，以国子监激励中外，诏令监臣不要荒废职守。光绪三十三年，裁撤并入学部。后来因为文庙、辟雍典礼隆重，特设置国子丞及以下各官，分别管理其事。

最初规定，诏令各省选拔诸生中文行兼优者，与乡试副榜贡生，入监肄业。圣祖初年，给事中晏楚澜上疏停止乡试副榜贡生，于是不再举行。康熙五年，徐元文任祭酒，才请求学政间年选拔一次优生，乡试仍取副榜，从此成为常制。光绪年间，并推广举人入监，一时风气稍有振作。不久科举废除，此制就废止了。

衍圣公孔氏世袭。正一品。顺治元年，授予孔子六十五世孙孔允植袭封。其下属：司乐、典籍、屯田管勾，都由衍圣公保举题授。管勾的下属，屯官八人，分掌钜野、郓城、平阳、东阿、独山五屯。林庙守卫司百户，品级视同卫守备。以上为兵、农、礼、乐四司。知印、掌书、书写、奏差、启事，各一人。随朝伴官六人。最初一人。乾隆十五年定为六人。从司乐以下，都是正七品，由衍圣公保举题授或题补。圣庙执事官四十人。三品二人，四品四人，五品六人，七品八人，八品、九品各十人，由衍圣公会同山东学政拣选孔氏族人充补。翰林院世袭五经博士，正八品。孔氏北宗一人，顺治元年，授予孔子六十五世孙孔允钰，奉祀子思庙。南宗一人。自明彦绳授职后，数世未袭。康熙四十一年，才授予孔子六十六世孙孔兴醽主衢州庙祀。东野氏，康熙二十三年，授予元圣周公七十三世孙东野沛然。姬氏，乾隆四十三年，授予周公七十七世孙姬肇勋，主咸阳庙祀。颜氏，顺治元年，授予复圣颜子渊六十八世孙颜绍绪。曾氏，顺治元年，授予宗圣曾子舆六十四世孙曾文达。孟氏，顺治元年，授予亚圣孟子子舆六十三世孙孟贞仁。仲氏，顺治二年，授予先贤仲子路六十一世孙仲于升。闵氏，康熙三十八年，授予先贤闵子骞六十五世孙闵衍籀。冉氏，雍正二年，授予先贤冉子伯牛六十五世孙冉士朴。冉氏，雍正二年，授予先贤冉子仲弓六十七世孙冉天琳。端木氏，康熙三十八年，授予先贤端木子贡七十世孙端木谦。卜氏，康熙五十九年，授予先贤卜子夏六十四世孙卜尊贤。言氏，康熙五十一年，授予先贤言子游七十三世孙言德坚。颛孙氏，雍正二年，授予先贤颛孙子张六十六世孙颛孙诚道，道光四年，改归嫡长颛孙树勋。有氏，乾隆五十三年，授予先贤有子若七十二世孙有守业。伏氏，嘉庆十年，授予先儒伏子胜六十五世孙伏敬祖。韩氏，乾隆三年，授予先儒韩子愈三十世孙韩法祖。张氏，康熙二十六年，授予先儒张子载二十八世孙张守先，主凤翔庙祀。邵氏，康熙四十一年，授予先儒邵子雍三十世孙邵延祀。都各一人。朱氏二人。顺治十二年，授予先儒朱子熹徽派十五世孙朱煌，奉婺源庙祀。康熙二十九年，授予闽派十八世孙朱溁，主建安庙祀。关氏三人。康熙五十八年，授予关公羽五十七世孙关霨，主洛阳庙祀。雍正四年，授予五十二世孙关居斌，奉解州庙祀。雍正十三年，授予五十二世孙关朝泰，主当阳庙祀。其属于孔氏的，又有太常寺世袭博士一人；正七品。顺治九年，以孔允铭暂主圣泽书院祀。康熙二十六年，授予六十七世孙孔毓琮。国子监学正一人；正八品。顺治八年，授予六十五世孙孔允齐，由衍圣公保举。尼山书院学录，正八品。顺治元年，授予六十二世孙孔闻然，由衍圣公咨送弟侄题补。洙泗书院学录，顺治元年，授予六十四世孙孔尚澄。世袭六品官，由衍圣公拣选族人充补。各一人；孔、颜、曾、孟四氏教授，正七品。学录历俸六年升补。学录，由衍圣公咨送孔氏生员题补。后来改为移送巡抚验看，送部具题。各一人。

衍圣公掌管奉至圣孔子阙里庙祀。圣贤后裔翰林博士各掌管奉其先世祀事。圣裔太常博士掌管奉圣泽书院祀。国子监学正掌管奉仪封圣庙祀。学录分掌尼山、洙泗两书院祀。世袭六品官掌管分献崇圣祠。四氏教授、学录掌管训课四氏生徒。执事官掌管祭祀分献，并司爵帛香祝。司乐掌管乐章、乐器。典籍掌管书籍及礼生。管勾掌管祀田钱谷出入。百户掌管陵庙户籍，典守乐器，祭祀则司洗涤。知印、掌书、书写掌管文书印信。奏差掌管赍送表笺章疏。随朝伴官掌管随从朝觐办事。

顺治元年，恢复衍圣公及四氏翰林博士等爵封，命孔允植入觐，班列阁臣之上。第二年，改赐三台银印。顺治十六年改为满、汉文三台银印。乾隆十四年，又改为清、汉篆文三台银印。顺治九年，世祖视学释奠，召衍圣公孔兴燮及四氏博士赴京陪祀观礼，从此成为常例。顺治十三年，依例授光禄大夫。康熙六十一年，定荫子视同正一品，荫一子五品官，著为定例。旧制，衍圣公荫子依正二品。雍正八年，因崇奉祀典，广设圣庙执事官，各按品级给予章服。乾隆二十一年，改世职知县孔传令为世袭六品官。此前曲阜知县为世职，由衍圣公选族人题授。至此改为在外拣选调补。乾隆五十年，诏令：“博士有枉法贪赃革职治罪者，停止其承袭。”定例衍圣公由长子袭，北宗博士由次子袭，太常博士由三子袭，其余都以嫡子袭。东野氏及圣门各贤裔，由衍圣公咨部上报姓名，其余各报部。

钦天监管理监事王大臣一人。特选。监正，最初满员四品。康熙六年升三品。康熙九年，满、汉都定为正五品。左、右监副，最初五品。康熙六年升四品，康熙九年定正六品。都是满、汉各一人。其下属：主簿厅主簿，正八品。满、汉各一人。时宪科五官正，从六品。满、蒙古各二人，汉军一人。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都是从六品。汉各一人。司书，正九品。汉一人。博士，从九品。满洲四人，蒙古二人，汉军一人，汉十六人。天文科五官灵台郎，从七品。满洲二人，蒙古、汉军各一人，汉四人。监候，正九品。汉一人。博士，满洲四人，汉二人。漏刻科挈壶正，从八品。满、蒙古各一人，汉二人。司晨，从九品。汉军一人，汉七人。笔帖式，满洲十一人，蒙古四人，汉军二人。天文生，食九品俸。满、蒙古各十六人，汉军八人，汉二十四人。食粮天文生，汉五十六人。食粮阴阳生，汉十人。都给予九品冠带。助教厅助教一人，教习二人。

监正掌管推算术数，主管历象日月星辰，宿度离度不差。年终奏报新历，送礼部颁行。监副辅佐。时宪科掌管推算天行度数，检验岁差以均匀节气，编制时宪书，用国书、蒙文翻译颁布的，由满、蒙古五官正负责。推算日月交食、七政相距、冲退留伏、交宫同度，由汉五官正负责。颁布到四方。天文科掌管观测天象，记录云物吉凶；率领天文生登上观象台，凡是晴雨、风雷、云霓、晕珥、流星、异星，汇编记录成册，应奏报的送监，密疏上闻。漏刻科掌管调试壶漏，测定中星，审度纬度；祭祀、朝会、营建，选择吉日，辨别禁忌。主簿掌管奏章公文，簿籍员数。天文生分属三科，掌管观测推算。阴阳生属漏刻科，掌管谯楼值更，监官按时考核其术业而决定升降。助教掌管分教算学诸生。

起初，顺治元年设立钦天监，分设天文、时宪、漏刻、回回四科，设置监正、监副、五官正、保章正、挈壶正、灵台郎、监候、司晨、司书、博士、主簿等官员，都由汉人担任，公文奏报隶属礼部。这一年八月十五日发生日食，用西洋人汤若望推算的结果与天象完全吻合，而大统、回回两种方法的时刻都有误差。于是命他修订时宪历，并管理钦天监事。十四年，撤销回回科，将其职务改归秋官正，不久又恢复旧制。十五年，确定与礼部分管各自职责。康熙二年，仍隶属礼部。次年，增设天文科满洲官员五人，满人进入钦天监从此开始。又过一年，确定满、汉监正各一人，左、右监副各二人，主簿各一人，满、蒙五官正各二人。撤销回回科博士，仍隶属秋官正。设置汉军秋官正一人，春、夏、中、秋、冬五官正汉人各一人。满洲灵台郎三人，乾隆四十七年改一人为蒙古员额。汉军一人，汉人四人。满洲挈壶正二人，乾隆四十七年改一人为蒙古员额。汉人二人。汉人监候一人，保章正二人，正八品。十四年撤销。司书二人。十四年撤销一人。汉军司晨一人，汉人一人。十四年撤销。满洲博士六人，乾隆四十七年改一人为蒙古员额。汉军二人，汉人三十六人。不久撤销十四人，五年后恢复二人，总共二十四人。并规定监官升调不离开本署，积劳只能加升头衔，著为定例。在此之前，新安卫官学生杨光先请求诛杀邪教，罢免汤若望职务。到这时任命杨光先为监副，不久升为监正，仍用回回法。南怀仁上疏申诉冤情。八年，再次罢免杨光先，任命南怀仁充任汉监正，改名为监修，仍用西法如初。雍正三年，正式授西洋人戴进贤为监正，去掉监修名称。八年，增设西洋监副一人。乾隆四年，设置汉算学助教一人，隶属国子监。十年，规定监副由满、汉、西洋人分别任用。十八年减满、汉各一人，增加西洋二人，分左、右。四十四年，改命亲王管理钦天监。道光六年，仍规定满、汉监正各一人，左、右监副各二人。当时西洋人高拱宸等有的回去有的去世，本监已熟悉西法，于是停止外人入官。光绪三十一年，改国子监助教开始隶属钦天监。

太医院 管理院务的王大臣一人。由特旨简派。院使，最初为正五品。宣统元年升为正四品。左、右院判，最初为正六品。宣统元年升为正五品。都是汉人各一人。其下属：御医十三人，其中兼首领厅事二人。最初为正八品。雍正七年升为七品，给六品冠带。宣统元年升为正六品。吏目二十六人，其中兼首领厅事一人。最初八品、九品各十三人。宣统元年，改八品为七品，九品为八品。医士二十人，其中兼首领厅事一人，给从九品冠带。医生三十人。

院使、院判掌管考核九科的方法，率领属官供职医事。御医、吏目、医士各专一科，称为大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这就是九科。最初设十一科。后来痘疹科归入小方脉，咽喉、口齿合并为一科。掌管分班值班侍奉，在宫中供职叫宫直，在外廷供职叫六直。西苑寿乐房由本院官员二人值宿。

顺治元年，设置院使，左、右院判各一人，吏目三十人，十八年减去二十人，康熙九年恢复原数。十四年减去十人，雍正元年又恢复。预先授予吏目十人，十八年减去。康熙九年恢复原数，三十一年又减去。御医十人，康熙五十三年减去二人。雍正元年恢复原数，七年增加五人。道光二十三年减去二人。医士二十人。十八年减去二十人。康熙九年恢复原数，十四年减去十人。雍正元年增加二十人。凡药材出入隶属礼部。十六年，改归本院。十八年，生药库又隶属礼部。康熙三年，规定各省每年解送药材，以及折色钱粮，由户部收储交付药库。雍正七年，规定八品吏目十人，九品二十人。后规定各十三人。乾隆五十八年，命内府大臣管理院务。宣统元年，院使张仲元上疏请求变通旧制，特别提高院使及以下各官品级。最初制度，入院学习，考补恩粮，历时很久，军营、刑狱医士都由本院选派。光绪末年，民政部医官，陆军部军医司长，与院使、院判品级相等。到这时厘定，是为了尊崇内廷体制。又制定制度，院官升迁调转不离开本署。同治年间，曾商议吏目食俸六年，升用按察司经历、州判。后来因与平素所从事的医疗事务相违背，于是停止。

坛庙官 天坛尉，地坛尉，各八人。五品一人，六品七人。太庙尉十人。四品二人，五品八人。社稷坛尉五人。五品一人，六品四人，都隶属太常寺。堂子尉八人。七品二人，八品六人，隶属礼部。都是满员。掌管钥匙，守卫值宿，每月初一、十五捧香行礼。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各祠祭署奉祀、从七品。祀丞、从八品。各一人。日、月二坛祀丞后来裁省。历代帝王庙祠祭署没有专职官员。由汉赞礼郎、司乐内一人委派充任，都隶属乐部。都是汉员。掌管守护神库，按时巡视，监督役人洒扫；凡是修缮墙屋、种植林木，都恭敬地做好其事。四品尉由五品依次升补，其下以此类推。只有太庙尉由各坛六品尉及各部院退休的郎中、员外郎间或选授。六品等尉由吏部行文八旗挑选授职，奉祀由祀丞依次升补，祀丞由祝版生挑选授职。

陵寝官 三陵总理事务大臣，由盛京将军兼充。光绪三十年改归东三省总督。承办事务衙门大臣，光绪三十一年，改盛京守护大臣设置。各一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读祝官八人。赞礼郎十六人。四品、五品、七品官各一人，六品官四人，外郎九人。旧设户部六品官二人。礼部六、七品官，工部四、五、六品官，各一人。又户、礼、工三部外郎二十人。光绪三十一年，裁省外郎十一人。从读祝以下，一并改属三陵总理事务衙门。永陵：掌关防官，四品。副关防官兼内管领，正五品。副关防官兼尚膳正，五品。尚茶副，尚膳副，副内管领，都是八品。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福陵、昭陵：掌关防官各一人，副关防官各二人。五品。尚茶正，尚膳正，都是五品。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正五品。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各二人。掌管守卫三陵。凡是值班、祭祀、洒扫，按时分别负责其事。

东陵：总管大臣一人。由泰宁镇总兵兼内务府大臣特简充任。承办事务衙门礼部主事，笔帖式，各二人。石门衙署工部郎中一人。员外郎，笔帖式，各四人。昭西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嘉庆十五年调往景陵，仍管理昭西陵事务。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都是四品。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郎中一人。孝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副内管领，正六品。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笔帖式二人。工部员外郎一人。孝东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尚膳副，都是正七品。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景陵：内务府总管，从五品。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尚膳正，笔帖式，各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景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员外郎，尚膳正，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景陵妃园寝：内务府尚茶副，尚膳副，副内管领，委署副内管领，七品衔。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笔帖式二人。裕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裕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尚茶副，尚膳副，都是七品。副内管领，委署副内管领，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二人。端慧皇太子园寝：内务府内管领，副内管领，尚茶副，尚膳副，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定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普祥峪定东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菩陀峪定东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定陵妃园寝：内务府副内管领，委署副内管领，尚茶副，尚膳副，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惠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惠陵妃园寝：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内务府不设官，暂设领催一人，閒散拜唐阿一人。

西陵：总管大臣由泰宁镇总兵兼任内务府大臣简派充任。承办事务衙门设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笔帖式四人。易州衙署设工部郎中一人，员外郎三人，主事一人，笔帖式二人。泰陵：内务府设总管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九品）、尚膳副（九品）、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读祝官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设郎中、主事各一人。泰东陵：内务府设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设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设员外郎一人。泰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设主事、副内管领各一人。礼部设主事一人，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工部设主事一人。昌陵：内务府设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尚膳正、笔帖式各二人。礼部设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设员外郎一人。昌西陵：内务府设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设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工部设员外郎一人。昌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设主事、副内管领各一人。礼部设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慕陵：内务府设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尚膳正、笔帖式各二人。礼部设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工部设员外郎一人。慕东陵：内务府设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尚茶副、尚膳副、委署副内管领、笔帖式各二人。礼部设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工部设主事一人。后来裁撤。慕东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设尚茶副、尚膳副、委署副内管领各一人。礼部设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东陵设宗室主事，昭西陵设宗室员外郎，泰陵设宗室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其余都是满洲官员的职位。

总管大臣负责统率官兵巡逻警戒，以护卫陵寝。内务府官员负责供奉祭祀、进献祭品、行礼的礼仪，掌管陵寝的打扫和门户开闭。礼部官员负责文书处理、监督礼仪、每年供应祭祀物品，按顺序安排祭祀事务。工部官员负责修缮整治，并在祭祀时供应纸钱。顺治十三年，设置福陵、昭陵的掌关防等官职。康熙二年，又设置各陵寝的内务府、礼部、工部官员。光绪三十一年，将盛京户部、礼部、工部所属的陵寝官员改归总理三陵事务衙门管辖。宣统三年，陵寝的郎中、员外郎、主事等职位全部改归内务府管辖，但仍保留礼部、工部的职衔。

僧录司设正印、副印各一人，品级未定。左右善世为正六品，阐教为从六品，讲经为正八品，觉义为从八品，各设二人。道录司设一人，品级未定。左右正一为正六品，演法为从六品，至灵为正八品，至义为从八品，各设二人。分别在各城设置僧、道协理各一人。僧官兼任善世等职衔，道官兼任正一等职衔，由礼部发给凭证。协理由僧录司、道录司发给凭证。龙虎山正一真人为正三品。设提点、提举、法箓局提举（由太清宫法官充任）各一人，副理二人，赞教四人，知事十八人。从提点以下，都由正一真人保举，上报礼部发给凭证。

当初，天聪六年，规定各寺庙的僧、道由僧录司、道录司统一管理。凡是通晓经义、遵守清规的，发给度牒。顺治二年，停止度牒缴纳银两的规定。顺治八年，授予张应京正一嗣教大真人，掌管道教事务。康熙十三年，确定僧录司、道录司的员缺名额，以及按次序递补的方法。康熙十六年，诏令僧录司、道录司稽查设立教派、聚会活动，严格规定处分条例。雍正九年，嘉奖法官娄近垣忠诚，授予四品提点，不久又封为妙正真人。雍正十年，确定提点以下各职位的员缺。乾隆元年，酌情恢复度牒制度，并授予正一真人光禄大夫、妙正真人通议大夫。乾隆五年，正一真人到京城祝贺万寿节，鸿胪寺卿梅瑴成上奏说：“道士地位卑贱，不应滥竽充数混入朝班。”于是停止朝觐和宴会的惯例。乾隆十七年，将正一真人改为正五品，不许援引旧例请求封赏。乾隆三十一年，因为法官的品级较高，又将正一真人升为正三品。乾隆三十九年，真人府的监纪司张克诚留在京城，设置协理提点二人。乾隆四十二年，授予张克诚提点职位，兼管京畿道录司，裁撤协理。

## 关键人物

- **汤若望**：西洋人；修订时宪历，管理钦天监事
- **杨光先**：新安卫官学生；请求罢免汤若望，后任监副、监正
- **南怀仁**：西洋人；充任汉监正
- **戴进贤**：西洋人；正式授为监正
- **孔允植**：孔子六十五世孙；袭封衍圣公
- **徐元文**：祭酒；请求选拔优生
- **张仲元**：太医院院使；上疏请求变通旧制
- **马齐**：左都御史；与理藩院尚书阿喇尼列席议政大臣
- **梅瑴成**：鸿胪寺卿；上奏反对正一真人入朝班
- **张英**：侍讲学士；入值南书房

## 时间线

- **崇德元年**：设置蒙古衙门；理藩院前身
- **顺治元年**：改理藩院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官制更改
- **顺治元年**：设立翰林院；确立翰林院制度
- **顺治元年**：设置太常寺；太常寺建制开始
- **顺治元年**：设置光禄寺；光禄寺建制开始
- **顺治元年**：设置鸿胪寺；鸿胪寺建制开始
- **时间不明**：定国子监满、汉祭酒各一人；国子监官制确立
- **顺治元年**：授予孔允植袭封衍圣公；衍圣公世袭延续
- **顺治元年**：设立钦天监，分天文、时宪、漏刻、回回四科；钦天监建制开始
- **顺治元年**：设置太医院院使、院判；太医院官制确立
- **康熙五年**：徐元文任国子监祭酒，请求选拔优生；优生选拔成为定制
- **雍正三年**：正式授西洋人戴进贤为钦天监监正；西洋人担任监正成为定制

## 地点

- **盛京**：三陵总理事务大臣由盛京将军兼充
- **曲阜**：衍圣公掌管奉至圣孔子阙里庙祀
- **衢州**：授予孔子六十六世孙孔兴醽主衢州庙祀
- **婺源**：授予先儒朱子熹徽派十五世孙朱煌，奉婺源庙祀
- **洛阳**：授予关公羽五十七世孙关霨，主洛阳庙祀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系统记载了清代中央官制的设置与变迁，反映了清朝对边疆民族事务、监察、文教、礼仪、天文、医疗等领域的制度化建设，是研究清朝政治制度的重要文献。

## 标签

- 理藩院
- 都察院
- 翰林院
- 太常寺
- 国子监
- 衍圣公
- 钦天监
- 太医院
- 陵寝官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qingshi-gao-baihuawen-full/volume-2/chapter-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