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部院大臣年表一上

清朝部院大臣年表:七卿与理藩院并重,侍郎职责不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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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概要

《清史稿》的部院大臣年表第一之上,延续《汉书》《明史》的传统,但清朝增设理藩院,使其与七卿并列,边疆事务由此统摄。侍郎虽为副职,却与尚书在题本画押、赏罚上权责对等,且常升任内廷枢密或地方督抚,是人才汇聚之途。光绪时官制革新,年表按时序编排,力求无遗漏。至于管理部院的大臣,因非正式官制,不予记载。

《汉书》九卿卿尹《明史》七卿

部院大臣年表 第一之上

《汉书》的年表,遍及九卿和卿尹。《明史》所列表格,只限于七卿。清朝增设了理藩院,蒙古、西藏、回部等各部,所有重要事务,都汇集到这里,治理民众、安抚边疆,所担负的职责特别重大,与七卿同等。侍郎这类官职,虽然说是副职,但与尚书都是对等的,题本奏章的草稿,如果有一人没有画押,按规定就不能上报,奖赏功劳、惩罚过失,他们都共同参与;而且在内作为枢密辅臣,在外担任总督巡抚,常常从这一职位选拔,是人才荟萃的地方,不可空缺。光绪末年,增设新机构、裁汰旧机构,并且官职名称也有很多更改,按照时间顺序编排成表,希望没有差错遗漏。管理部院的大臣,权力责任也很重大,但因为不是正式官制,所以一概不记载。写作部院大臣年表。

表格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