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零八裘曰修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史稿》
作者：赵尔巽等
时代：民国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列传
章节：卷一百零八裘曰修等

## 本章概览

裘曰修历任侍郎、尚书，多次奉命治理黄河、淮河等水患，亲赴安徽、河南、山东勘察，提出疏浚河道、筑堤蓄水等方案，并因治水有功受褒奖。其因泄露胡中藻案被降职，后复起。吴绍诗以明习法律著称，历任刑部郎中、侍郎，厘定《大清律例》纲目，其子吴垣、吴坛亦精法律，父子相继任职刑部。曹文埴在南书房行走，曾复审海升杀妻案，不徇私情，公正处理，因此得罪和珅，后以母老乞归。王际华、曹秀先、周煌等皆以谨慎受知，遍历各部。王士棻在刑部多年，屡次平反冤案，曾审办和珅奴仆侵占车行案。金简以内务府大臣监制武英殿刻书，任四库全书副总裁，后管理工部，疏浚卢沟桥水道。诸臣或治水惠民，或明法慎刑，或守正不阿，皆乾隆朝名臣之典型，其事迹载于史册，足为后世法。

本章以裘曰修治水为主线，兼及吴绍诗父子明习法律、曹文埴不阿附权臣、王士棻明察刑狱等，展现了乾隆朝多位能臣的仕宦生涯。

## 正文

裘曰修，字叔度，江西新建人。乾隆四年考中进士，改为庶吉士。从编修五次升迁到侍郎，历任兵部、吏部、户部等部。胡中藻因作诗诽谤皇上被判死罪，事情尚未暴露时，裘曰修向同乡泄露了消息。皇上责问裘曰修，他不敢承认，于是逮捕了与他交谈的人核实，皇上说“裘曰修当面欺骗”。二十年五月，交付部议革职，降为右中允。十二月，升任吏部侍郎。二十一年，命他在军机处行走。军队征讨准噶尔，命他去巴里坤督办军需储备。二十二年，上疏说：“西部边疆回民有几十个部落，厄鲁特人夹杂其中。在策妄阿喇布坦时期恣意杀戮掠夺，回民早就恨之入骨。请命令伯克额敏和卓，如果厄鲁特人逃入境内应当擒拿处死，给予赏赐，不要被煽动产生疑惧。”不久回到京城。

黄河多次在山东、河南、安徽境内决口，积水长期不退。这一年皇上南巡亲临视察，返回后，命裘曰修会同山东、河南、安徽各巡抚巡视积水的各州县，筹划疏浚的办法。裘曰修到了安徽，与巡抚高晋上疏说：“安徽宿州、灵璧、虹县三州县连年遭受水灾，上游承接河南虞城、夏邑、商丘、永城四县的积水，下游汇合后都流入宿州。宿州有睢河，虹县有潼河，泗州与宿迁、桃源接壤处有安河，都是境内的大河，与灵璧、虹县各支流应当依次疏浚，使水流入洪泽湖。洪泽湖以清口为出水口，皇上命令拆除草坝使水流畅通，江南百姓，仰颂圣明，应下令每年按期开放。”

裘曰修到了河南，与巡抚胡宝瑔上疏陈述：“黄河南岸，从荥泽以下各条河流，向东流入睢河，向东南流入淮河，都浅窄堵塞不能宣泄。东部的干河，在商丘的是丰乐河，在夏邑的是响河，在永城的是巴河，实际上是一条河，其次是贾鲁河，再其次是惠济河、涡河，都应当疏浚。从永城到汝宁府的支河应当施工的共有十二条，引导积水从支河流入干河。那些不能流入干河的，或者多开沟渠，或者蓄积为湖泽，使地面积水和野水，有所约束而不成为灾害。”

裘曰修到了山东，与巡抚鹤年上疏请求培修馆陶、临清沿运河各州县的民埝，官府提供夫役和粮食，命令切实修补。又与巡抚蒋洲上疏说：“山东应当疏浚的各条河流，以兖州为重点，曹州其次。兖州应当治理的有九条河，曹州西南境应当疏浚顺堤河，东北境应当在八里庙修建水坝，使沙河、赵王河的水流入运河，以便调节控制。”裘曰修的各项建议都符合皇上心意，命令及时修筑。

裘曰修再次到安徽，建议疏浚颍州府境内与河南交界处的六条河，在府境内的四条河，并加深疏浚宿州境内的睢河，同时放宽清口坝的缺口。皇上嘉奖他的建议很合时宜。回到河南，各干河工程完工，建议继续疏浚商丘、遂平、上蔡、新蔡等地的五条支流，并修筑各堤堰。调任户部侍郎。二十三年，各条河流都治理完毕，皇上写诗褒奖他。他上疏说：“各省局部受灾，米豆照例免税。但因为免税，稽查很繁琐。本想便利商人反而成为商人的负担，使他们犹豫不前。请按正常情况收税。”交付九卿商议后施行。京城平价卖粮，裘曰修说卖价过低，正好让商人乘机囤积，请求每石减价一百钱，几天后市场价稍微平稳，再逐渐减价。适逢天津百姓控告盐商牛兆泰，牛兆泰与裘曰修有姻亲关系，裘曰修曾给他写信，皇上命他不必在军机处行走。二十五年，授任仓场侍郎。

二十六年，黄河在杨桥决口，命他去河南勘察灾情赈济，并商议疏浚排泄。裘曰修请求广泛设置粥厂，饥民方便就食；适当提高料价，物料容易征集，工程可以快速完成。皇上都批准了他的奏章。皇上派大学士刘统勋、兆惠监督堵塞决口。裘曰修勘察下游，上疏说：“黄河水全部流入贾鲁河、惠济河，这两条河如果不能容纳，造成的祸患更大。应当察看堤埝被河水冲入的地方，全部堵住防御，使中流不至于再次决口。”裘曰修回到杨桥，上疏说河流逼近北岸，应当引导河水走河道中间；又请求培修沁水堤坝，并赈济流民。得到皇上嘉许批准。裘曰修的儿子编修裘麟，在京城去世。皇上考虑到裘曰修负责的工程即将完成，又遭遇丧子之痛，母亲年老，便召他回京。工程完工后，皇上写了《中州治河碑》，褒奖裘曰修和胡宝瑔不惜工本，不吝惜国库，不劳苦百姓，上游下游，依次得到治理。不久他为母亲守丧，回家。

二十八年，皇上因为直隶连年遭受水灾，裘曰修守丧将满，召他来京督办直隶水利。代理吏部侍郎。河渠工程完工，裘曰修请求迎接生母来奉养。皇上命他会同高晋筹划疏浚睢河，裘曰修说应当多蓄清水来冲刷淤泥，秋冬水小时，南北筑坝堵截，到四月水涨时，开坝分泄，皇上采纳了他的建议。二十九年，福建提督黄仕简上疏弹劾总督、巡抚收受厦门洋行每年馈赠，命裘曰修与尚书舒赫德前往查办，并命裘曰修暂时代理福建巡抚。案件审结后，回到京城，代理仓场侍郎。三十年，授任户部侍郎。

三十一年，皇上因为江南淮河、徐州等河堤先前命裘曰修等人经营修筑，时间已久；又命裘曰修与高恒前往勘察山东、河南交界处，并命他巡视。裘曰修等人上疏说：“各条河流自从二十二年大治之后，每年在农闲时疏浚，堤岸也按时培修，现在没有淤积残缺。”上报后得到答复。升任尚书，历任礼部、工部、刑部。三十三年，遭生母之丧，回家守孝。三十四年，召入授任刑部尚书。起初，江南、山东发生蝗灾，命裘曰修捕治。这一年京城南部蝗灾，又命他捕治。裘曰修到武清，命顺天府尹窦光鼐查找蝗虫发生的地方。皇上责备裘曰修不亲自勘察，降为顺天府府尹。不久升任工部侍郎。

三十六年，命他去沧州勘察运河，上疏请求降低坝基以减弱水势，疏浚下游引河，迁移捷地闸，裁弯取直，疏浚减河使顺流直达大海，皇上听从了。升任工部尚书，命在南书房行走。命他督办疏浚北运河。三十七年，又命他督办疏浚永定河、北运河等河，上疏说：“治理河流不外乎疏浚和筑堤，但筑堤不如疏浚。直隶各省近水居民与水争地，水退后就占地耕种，报税筑埝。官员们目光短浅，认为粮地自然应当防护，逼水筑堤埝，水于是横流决堤造成灾害。请命令有关部门，湖泊水淀不得报垦升科，随意加筑堤埝，使水有所归。”皇上下旨严加禁止。

三十八年四月，裘曰修患噎病请求回乡，皇上认为“钱陈群曾患此病，因年老允许他回乡；现在裘曰修刚六十岁，不应像钱陈群那样引退。”赐诗安慰他，多次派人慰问，御医看病。不久加太子少傅。去世后，谥号文达。他的儿子裘行简，自有传记。

吴绍诗，字二南，山东海丰人。秀才。雍正二年，世宗命京官主事以上、外官知县以上，举荐品行才能兼备可担任重任的人，即使是亲戚子弟也不必回避。当时吴绍诗的伯父吴象宽任湖北黄梅知县，于是以吴绍诗应诏，引见后，分派到刑部学习。十二年，授任七品小京官。乾隆初年，多次升迁至郎中。外放为甘肃巩昌知府，升任陕西督粮道。总督永常弹劾吴绍诗采购兵米侵吞国库，被革职，交付巡抚钟音审讯治罪。吴绍诗因买米贵贱不等，按中等价上报，并非侵吞国库。情况上报后，被发往军台效力，因母亲生病允许赎罪。

二十二年，高宗南巡，吴绍诗迎接御驾。被起用为贵州督粮道。升任云南按察使。调任甘肃按察使，就地升任布政使。上疏说宁夏驻防将军以下官员的俸禄应给粳米，请求改为向百姓征收应纳的粟米一石，改为交粳米七斗，皇上命宁夏驻防官员俸禄按照凉州、庄浪的惯例，改为折价。又上疏说镇番县柳林湖招垦土地，请求按照安西瓜州屯田的惯例，升科纳税，比此前征收的租税每年有盈余，而且民户世业，可使他们尽心耕种，交付总督杨应琚等商议施行。甘州、凉州各县干旱，吴绍诗又上疏说张掖、永昌、镇番、碾伯、高台五县原来没有城，抚彝厅、隆德、泾州城已损坏，请求及时修筑，使饥民做工换取食物，交付巡抚常钧商议施行。不久因丧事回家，三十一年，守丧期满，升任刑部侍郎。

外放为江西巡抚。因南昌、九江二卫屯田租税过重，赣州、袁州、铅山三卫所租税重而田地不足，上疏请求减租，交付总督高晋详细勘察酌量减少。上犹出产铁砂，百姓争相开采滋事，上疏请求招募百姓淘采，招募商人设厂收购熔炼，并制定条例。九江关监督舒善、建昌府知府黄肇隆都因不称职被皇上听说，责备吴绍诗不事先弹劾，部议革职，皇上命宽恕他。三十四年，召入为刑部尚书，未上任，调任礼部尚书。这年南昌等县遭水灾，十月，吴绍诗即将离任，才上奏请求缓征赋税。皇上告谕说：“受灾地区收成薄，百姓怎能再完纳税粮？吴绍诗拖延不过问，直到开征将近一个月，才以一道奏章塞责。现在虽传谕停征缓征，但急公的人交粮已不免拮据，疲困窘迫的人白白遭受催科的拖累。这都是吴绍诗完全不知以民事为重而造成的错误。吴绍诗多次经部议降级革职，都从宽留任。这次玩视民生疾苦，难以再曲意宽贷。”于是命革职。

三十五年，起用为刑部郎中，三十六年，升任侍郎。皇太后八十万寿，列名香山九老，赐宴赏赐。三十七年，调任吏部侍郎。三十九年，请求退休。四十一年，皇上东巡，迎接御驾，加尚书衔。去世时七十八岁，谥号恭定。儿子吴垣、吴坛。

吴垣，由举人捐资授任兵部郎中，三十五年，特命调任刑部。三十六年，吴绍诗任侍郎，皇上因吴垣本是特调，命不必回避。三十七年，弟吴坛任侍郎，于是调任吏部。升任监察御史，因丧事回家。守丧期满，补任原官。升任给事中。因弟弟吴坛任巡抚，按例不能做言官，代理吏部郎中。吴坛去世后，再次任给事中。五次升迁为吏部侍郎。四十九年，外放为广西巡抚。五十年，入京朝见，参加千叟宴。调任湖北巡抚。江夏等州县干旱，上疏请求缓征赋税、平价卖粮，招募商人到四川买米。五十一年，去世，皇上赐予抚恤，还嘉奖他实心办理灾赈。

吴坛，二十六年考中进士，授任刑部主事，两次升迁为郎中。三十一年，吴绍诗任侍郎，皇上因吴坛办事精明敏捷，不必回避。三十二年，破格授任江苏按察使，就地升任布政使。江宁、苏州两布政使所属，互支官俸兵米，吴坛上疏请求更定；江苏赋税之重在各省中居首位，每逢奏销，款目繁多复杂，吴坛上疏请求分别总案、专案，以便核查。都经商议施行。三十七年，内升为刑部侍郎。三十九年，太监高云从因泄露道府官员考语记载被处死，京朝各官中曾向他打听消息的都革职，吴坛也在其中。皇上说：“没想到吴坛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念他熟悉刑名，废弃可惜。降为刑部主事。”升任郎中。四十四年，授任江南河库道，升任江苏布政使。四十五年，升任巡抚。上疏说：“吴县原有公田一万二千五百亩，除银粮外每年交纳租息补助漕运，欠租很多。因不是正赋，遇到蠲免时不能享受。请求一并豁免，灾歉时随正赋蠲缓。”又上疏说：“江河险处设有救生船五十六只，现在裁减存留二十八只。请求增募四十只，分别停泊在京口、瓜州、金山等处。”都听从了他的建议。不久去世。

吴绍诗父子明习法律，被高宗所器重。吴绍诗两次任侍郎，吴垣、吴坛先后在郎署，特命不必回避。等到吴绍诗调任吏部侍郎，以吴坛接替他的职位。父子相互接替，更是特别的优待。乾隆初年，重修《大清律例》，吴绍诗充任纂修官，纲目二卷，实际是他所厘定。吴坛又著有《大清律例通考》三十九卷。

阎循琦，字景韩，山东昌乐人。乾隆七年考中进士，改任庶吉士。庶吉士学习期满后，被授予工部主事。三次升迁后担任广东道御史，仍然在工部兼差。他上奏说：“江南各省发生水灾，办理赈济时，应该按照户口称量银两并封好。主管官员常常交给下级官吏办理，不可能没有克扣，甚至有人私下使用轻的戥子。应该命令总督巡抚派专人监督封银，并让道员和府官随时抽查。贫民用银两换钱买米，应当禁止奸民剥削。富户积攒铜钱，也应该让他们兑换出去，以平稳市价。”皇上说：“循琦所说的，很切中情弊。但如果公开下旨，不肖的官员未必害怕；本来没有这种弊病的，或许反而因此开启舞弊之门。应当抄录循琦的奏章寄给各省总督巡抚，让他们格外留意考察。”他又上奏说八旗义学的教习大多不真心实意地督促课业，请求每年派大臣会同礼部堂官严格检查，皇上因此取消了八旗义学，命令管理各官学的大臣尽心教育。循琦升任吏科掌印给事中。

三十四年，特命他兼任吏部文选司郎中。升任内阁侍读学士，仍然在吏部兼差。京西门头沟的煤窑年久淤塞，有人建议在其他地方开采获利，皇上命循琦会同勘查。他认为旧窑产煤本来很旺，只要开凿沟渠隧道，疏导积水，淤泥清除后煤炭就会畅通；其他地方如果有可以开采的，应当按时招商。建议上报后，大学士傅恒又上奏同意循琦的说法。三十六年，破格提拔为工部侍郎。担任会试知贡举，事情完毕后入宫回答皇上问题，皇上问：“各位大臣任知贡举时常常有奏章，你唯独没有，为什么？”循琦回答说：“科场条例已经非常详备，各位大臣实力奉行自然足够，我不敢随便列举一两件事就自以为懂事。”皇上说：“你说得对。凡事都应当这样，不只是知贡举而已。”三十八年，升任工部尚书。四十年，去世，追赠太子太保，谥号恭定。

王际华，字秋瑞，浙江钱塘人。乾隆十年一甲第三名进士，授予编修。十三年，翰林詹事大考，升任侍读学士、在上书房值班。广东原来设两名学政，十五年，任命侍读程岩督管广韶学政，际华督管肇高学政，不久采用程岩的建议裁并学政，际华因守丧离职。服丧期满后，恢复原官。三次升迁至侍郎，历任工、刑、兵、户、吏各部。在兵部时，上奏说：“武乡试和会试的旧例，外场挑选双好、单好、合式三类进入内场，双好和单好列在东号，合式列在西号。不肖的人见自己列在西号，知道不能侥幸考中，纷纷请求出去。即使回到号中，也整天喧哗。请求以后武乡试和会试，只挑选双好、单好，不再挑选合式。”在吏部时，上奏请求在京文武官吏议处，以及各部会议外省文武官吏议处时，应当分别规定期限，都被采纳。三十四年，升任礼部尚书。三十八年，加太子少傅，调任户部尚书。四十一年，去世，追赠太子太保，谥号文庄。赐给他儿子朝梧内阁中书，官至山东兖沂曹道。

程岩，字巨山，江西铅山人。以检讨身份督察广东肇高学政，后调任广韶学政。建议裁并学政，就任命程岩负责此事。官至礼部侍郎。

曹秀先，字恒所，江西新建人。乾隆元年，被举荐参加博学鸿词科考试，没来得及考，就考中进士，改任庶吉士，授予编修。十年，升任浙江道御史。十七年八月，举行恩科会试，秀先的侄子咏祖因科场舞弊被处死，秀先应当被革职，皇上认为秀先最初并不知情，只是失察，命令宽免他。十八年，京城附近发生蝗灾，秀先请求皇上写文章祭祀，举行蜡祭礼仪；州县招募人捕捉蝗虫，不要依靠官吏。皇上说：“蝗虫危害庄稼，只有尽力捕治，这是人力所能做到的。如果想借助文辞来期望感化，比如韩愈祭鳄鱼，鳄鱼是否远走，终究也无法查证。朕没有泰山北斗那样的文笔，好名无实，朕很不赞同。”交给部议，取消了蜡祭礼仪，其余按秀先所请。七次升迁至侍郎，历任工、户、吏各部。三十九年，升任礼部尚书、在上书房值班，任命为总师傅。四十六年，礼部商议四十七年祭祀祈谷坛时用次辛日。皇上说：“朕即位以来，遇到正月上辛日在初三之前，应当隔年斋戒，改用次辛日。其中有初四为上辛日也改次辛日的，是为了给圣母皇太后祝寿，朕率领王公大臣在东朝拜贺，礼仪不可缺失。至于明年正月上辛，则不是往年可比了。如果说不敢轻易改变朝政的正式典礼，也应当详细查考以往事例，上奏请示。却直接行文上报，为何如此糊涂！”礼部堂官全部交给部议，秀先应当被革职，又命宽免他。四十七年，罢免上书房总师傅。四十九年，去世，追赠太子太傅，谥号文恪。

秀先年幼丧父，侍奉母亲胡氏非常孝顺，曾为母亲吸吮毒疮。母亲去世后，庶母龚氏抚养他，他对待庶母如同母亲。跟兄长茂先学习，对待兄长如同严师。显贵之后，收养宗族，平息乡里水患。处理政务勤勉谨慎、廉洁节俭，几次受到吏部议处，总是被下令减免。秀先把他的堂屋题名为“知恩”，以纪念皇上的恩眷。

他的儿子师曾，从兵部郎中多次升迁至侍郎，历任礼、兵二部。嘉庆二十五年，因兵部丢失行在印信，降职为太常寺少卿。道光初年，两次升迁至太常寺卿。请求修墓，回乡。去世。

周煌，字景垣，四川涪州人。乾隆二年考中进士，改任庶吉士，学习期满后授予编修。二十年，奉命与侍讲全魁册封琉球国王尚穆。不久升任右中允，两次升迁至侍讲。二十二年，出使归来，进呈《琉球国志略》，命用武英殿聚珍板印行。因随从士兵在琉球不守约束，交给吏部议处，应当革职，皇上因周煌远行出使，且在姑米山遭遇风险，命宽免他，仍留原职。二十三年，大考列为二等，恢复官职。不久升任左庶子，命在上书房值班。多次升迁至兵部侍郎。三十八年五月，奉命到四川查办壁山百姓控告武生勒派案件；十月，又奉命到四川查办蓬溪秀才控告县吏勒派案件：都审问不实，依法判罪。四十四年，升任工部尚书。四十五年，调任兵部尚书。四十六年，皇上驾临热河，周煌到行宫入见。四川当时盗贼很多，号称“侂噜子”。总督文绶上奏报告，派将吏捕治。皇上以此询问周煌，周煌回答说：“侂噜子到处都有，每县常有一百多人，他们的头目叫‘朋头’。白天抢劫，将吏置之不问。甚至州县衙役也参与其中，大竹县衙役的儿子是盗贼头目，外号‘一只虎’。”皇上因此罢免文绶，调福康安任四川总督，命保护周煌所住的村庄。四十七年，命为上书房总师傅，不满一年，因周煌不能胜任总师傅，罢免。四十九年，调任左都御史。五十年，因病请求退休，下诏以兵部尚书加太子少傅退休。不久去世，追赠太子太傅，赐予祭葬，谥号文恭。

他的儿子兴岱，字冠三。乾隆三十六年考中进士，改任庶吉士，学习期满后授予编修。多次升迁至侍讲学士。破格授予内阁学士。升任侍郎，历任礼、吏、户各部。命在南书房值班。嘉庆四年，到四川、陕西祭祀山岳河渎。川、楚教匪叛乱正紧急，皇上命兴岱经过被贼寇侵扰的州县宣谕慰问抚恤，并传达诏令招安；又拿军中各位将领的勇怯情况询问兴岱。兴岱上奏说：“臣行至广元，百姓说总兵朱射斗在高院场战败，总督魁伦没有派兵接应，又不严守潼关。贼寇夜间抢劫太和镇，焚烧杀戮非常残酷。行至梓潼，贼寇正扰乱县境，百姓纷纷迁徙躲避。臣在县里督率严防，停留两天才出发，途中传达圣旨慰问告谕。百姓说四川军队追击贼寇，德楞泰最为奋勇，并且能在阵前广布恩德，解散胁从。但贼势正盛，一人不能兼顾。请求敕令督兵各位大臣同心协力。”皇上剥夺魁伦官职，逮捕押送成都，命兴岱会同勒保审讯。事情完毕后，返回京师。周煌曾两次出使四川查办案件，兴岱又继承此事，当时以为荣耀。六年，充任江西考官，因接受馈赠，并索取衣裘，命退出南书房，降职为侍读学士。八年，大考，因年老请求退休，皇上同意了。不久又授予编修，升任侍讲。升任内阁学士，又两次升迁至左都御史。十四年，去世。

曹文埴，字竹虚，安徽歙县人。乾隆二十五年二甲第一名进士，改任庶吉士，授予编修。在懋勤殿当值，四次升迁至翰林院侍读学士，命在南书房值班。两次升迁至詹事府詹事。为父亲守丧，回乡。四十二年，到京师，拜谒孝圣宪皇后灵柩。服丧期满后，仍在南书房值班。授予左副都御史。升任侍郎，历任刑、兵、工、户各部，兼管顺天府府尹。军机章京、员外郎海升殴打杀死妻子，以自缢上报，他妻子的弟弟贵宁争辩说不是。命左都御史纪昀等人验尸，仍以自缢结案。贵宁又争辩说：“海升与大学士阿桂有亲戚关系，验尸不实。”又命文埴与侍郎伊龄阿重新检验，得到殴打杀害的情况，上报。皇上嘉奖文埴等人不徇私隐瞒，公正得体合大臣之道。阿桂因曾上奏并言语偏袒海升，被罚俸禄，纪昀交给吏部议处，刑部侍郎景禄、杜玉林及郎中王士棻等都被发配戍边。提升文埴为户部尚书。又命他与伊龄阿到通州督办漕运事务，漕船回空较早，命给他议级奖励。

五十一年，命到浙江检查仓库亏缺。不久又命阿桂会同文埴处理。浙江沿海修建石塘，外面堆积柴木作为屏障，这就是柴塘。柴塘外面又堆土作为斜坡防护，这就是坦水。巡抚福崧上奏请求筹划每年维修，命文埴一并查办。文埴说：“柴塘每天受潮汐冲击，往来冲刷，不可能没有下沉歪斜。现在既然修建了坦水，如果不及时补修，不足以抵挡潮势而成为石塘的保障。”得到旨意，按他所议办理。文埴返回京师。皇上因阿桂和文埴审理平阳知县黄梅案件未得实情，交给部议，降二级，命宽免。

五十二年，文埴因母亲年老请求回乡奉养，皇上批准他的请求，加太子太保，御笔题字赐给他的母亲。五十四年，皇上因明年八十万寿，命文埴不要到京师。文埴上奏说：“母亲健在，明年应当到京师祝寿。到那时如果不能远离，会自行斟酌。对上体察圣意，对下顺从亲心，所有事都从实际出发。”得到旨意：“卿如果能来，朕确实高兴，但不要勉强。”五十五年，文埴到京师祝寿，皇上赐给文埴母亲大缎、貂皮。五十六年，御试翰林詹事，文埴的儿子编修振镛列为三等。皇上认为他才可造就，又是文埴的儿子，提升为侍讲。寄赐给文埴御制文章的刻石拓本。六十年，因皇上御极周甲子，文埴到京师祝贺，皇上又赐给文埴母亲御书、文绮、貂皮。嘉庆三年，去世。高宗当时有病，恤典未行。五年，仁宗命给予抚恤，谥号文敏，并赐给文埴母亲大缎、人参。

乾隆末年，和珅专权，嫉妒阿桂功高在他之上。海升妻子一案，供词牵连阿桂。和珅妄图说文埴能持不同意见，想拉拢他作为援引。文埴持守公正，所以不附和珅，因母亲年老坚决引退，恩遇礼遇不减。儿子振镛，自有传。

杜玉林，字凝台，江苏金匮人。乾隆十九年考中进士，授予刑部主事，两次升迁至郎中。外任江西南康知府，三次升迁至四川布政使。四十四年，内升刑部侍郎。四十五年，奉命到四川审理会理州沙金凤控告其兄土司金龙侵占田地一案。审结后，金凤又到京师呈诉，复审按玉林的意见分田，只是案情没有完全查清，又得知州徐士勋应当弹劾，玉林因同乡关系搁置不问。吏部议处应当降职，皇上授予玉林工部侍郎，仍兼管刑部事务。不久又回到刑部，多次出使湖南、湖北、江南审理案件。尚书福隆安的仆人用板子打死役夫，贿赂他人代替自己，玉林未能察觉，降为三品冠服。不久命恢复原品级。五十年，因海升妻子一案，发配伊犁。第二年，被召回。授予刑部郎中。走到泾州，去世。

玉林善于审理案件，曾说：“刑罚一旦判定就不能改变。研究法律条例如同擅长医术，贵在不拘泥于药方，而要考察病人受病的实质。不这样就无法治理百姓。”

王士棻，字兰圃，陕西华州人。乾隆十九年考中进士，改任庶吉士，后授官刑部主事。又升任郎中。和珅担任步军统领时，宠信他的下属，这个下属强占了通州的车行。州民到刑部告状，王士棻审理定案，将该下属发配到黑龙江充军。皇上到碧云寺礼佛，惊讶池水干涸，询问原因。僧人说寺庙后面开煤矿，引水改道。皇上发怒，逮捕主事者交给刑部，发现是和珅的奴仆。各部官员畏惧和珅，不想追究此案，王士棻再次审理定案。皇上斥责和珅并诛杀其奴仆。五十年四月，海升妻子的案子中，刑部侍郎杜玉林因验尸不实获罪，应当被贬谪。皇上想用王士棻代替，但王士棻也参与了验尸。皇上谕令说：“王士棻在刑部多年，之前召见问对时，观察他尚有才能，正打算酌情提拔任用。但他复查验尸时回护包庇，逢迎阿桂，罪责难逃。”于是与杜玉林一同被发配伊犁。第二年，被召回。授官刑部员外郎。五十二年六月，破格提拔为江苏按察使。五十五年，高州州吏用假印征收赋税，事情败露，巡抚闵鹗元以下都受到重罚。皇上认为按察使有奏事之责，王士棻见到巡抚以下互相包庇隐瞒，却置若罔闻，王士棻本是起用罢黜官员，尤其辜负皇恩，命令革职；总督书麟等请求发配充军，皇上允许他缴纳赎金。不久又授官刑部员外郎。五十七年，因病请求退休。嘉庆元年去世。

王士棻审理案件，虚怀公正周密，经常有平反。章丘百姓辛存义向屠户讨债，死在路上，旁边放着屠刀。县吏判决屠户杀人。王士棻奉命前往审问，亲自询问村女，另外找到了凶手，屠户才得以昭雪。旗丁有兄弟异母而同居，哥哥鳏居，弟弟有妻子，夜里被人杀害，母亲控告长子奸杀。王士棻到场查看，长子伏地哭泣，一言不发。旁边指手画脚的，是母亲的侄子。王士棻仔细审视良久，呵斥其侄子说：“杀人者就是你！”侄子两腿发抖全部招认。泰安寡妇颜氏富有但儿子年幼，丈夫的弟弟强迫她改嫁，她到部里上诉。有人送给王士棻五千两白银，王士棻拒绝，最终依法判决。邳州百姓有舅舅告外甥的，说外甥挖掘母亲的坟墓，罪该处死。王士棻怀疑此案，重新审理。原来外甥是前妻之子，舅舅是后母的哥哥。后母憎恨前妻之子，舅舅欺骗他说：“你母亲墓上有蛇迹。”外甥和妻子前去查看，舅舅躲在坟墓间，将他们抓获送到县衙。王士棻查得实情，为长子平反。王士棻曾说：“刑官的弊端，没有比成见更大的。听讼有成见，强迫人服从我，不能完全了解实情，这是意气用事。判罪有成见，或者偏于严明，因而追求能断案的名声；或者偏于宽厚，自以为是积阴德：都是私心。”高宗知道他的才能，屡次获罪，始终不让他废弃，仍然让他担任刑官。世人传说他再次起用时皇上想任命为侍郎，是和珅从中阻挠。

金简，赐姓金佳氏，满洲正黄旗人，起初隶属内务府汉军。父亲三保，任武备院卿。金简，乾隆年间授官内务府笔帖式，多次升迁至奉宸院卿。三十七年，授官总管内务府大臣。监制武英殿刻书，充任四库全书副总裁，专门负责考核督促。三十九年，授官户部侍郎，管理钱法堂，任镶黄旗汉军副都统，赐孔雀翎。四十年，上奏：“京局鼓铸，每年七十五卯，铸钱九十二万七千三百五十贯。每年余存二万多贯，加上历年余存，遇到闰月足够抵放。请求裁去闰月四卯。”皇上批准。四十三年，命他编纂四库荟要，代理工部尚书。命他前往盛京查察平允库项亏缺，关防拉萨礼等依法治罪。奏定盛京银库章程，下交部议施行。四十六年，命他总理工部。四十八年，升任工部尚书、镶黄旗汉军都统。四十九年，请求疏浚卢沟桥中泓五孔水道，并请求定为三四年疏浚一次。五十年，参加千叟宴。四库全书完成，议叙功绩。命他修葺明陵，请求加筑思陵月台，并扩建享殿、宫门。五十六年，已故安南国王黎维祁听任所属黄益晓、黎光霁等请求归国，命金简查办，黄益晓、黎光霁等都被发配。五十七年，调任吏部尚书。五十九年，去世，命皇孙绵｛勤心｝祭奠，赐予祭葬，谥号勤恪。金简的妹妹是高宗贵妃。嘉庆初年，仁宗命其家族改入满洲，赐姓。

缊布，金简的儿子。起初授官拜唐阿，升任蓝翎侍卫。乾隆四十八年，授官泰宁镇总兵。六十年，召入授官总管内务府大臣。嘉庆三年，授官镶红旗汉军副都统。四年，授官兵部侍郎，赐孔雀翎。上奏请求增设内务府养育兵，皇上斥责他例外乞求恩典，意在沽名钓誉。不久因清字奏折误写孝圣宪皇后徽号，被剥夺官职，给予四品顶戴，留任佐领。随即又授官正红旗蒙古副都统、总管内务府大臣。五年，授官兵部侍郎。六年，升任工部尚书、镶红旗汉军都统。九年，代理户部尚书。十四年，去世。

论曰：曰修奉命治水，恩泽施于百姓；绍诗疏理律义，崇尚平恕：都有儿子继承其事业。循琦、际华、秀先任职中枢，以笃厚谨慎受主上知遇；文埴受恩尤其深厚，不阿附当权宰相，洁身自好而离去：都是太平盛世的大臣之才。乾隆末年，百姓穷困盗贼兴起，煌父子谈论乡里民间疾苦，高宗不以为忤。金简出身外戚，所论铸钱、修葺明陵，以及黎维祁请求归国，都关系国家故实，所以并列编排。

## 关键人物

- **裘曰修**：乾隆四年进士，历任侍郎、尚书，军机处行走；治水能臣，多次奉命巡视河道、督办军需
- **吴绍诗**：秀才，历任刑部郎中、巡抚、尚书；明习法律，重修《大清律例》
- **曹文埴**：乾隆二十五年进士，历任编修、户部尚书；公正审理海升妻案，不阿附和珅
- **王士棻**：乾隆十九年进士，历任刑部主事、郎中、按察使；善于断案，多次平反冤狱
- **金简**：内务府笔帖式，历任工部尚书、吏部尚书，外戚；监制武英殿刻书，充四库全书副总裁，管理铸钱
- **周煌**：乾隆二年进士，历任编修、兵部尚书；出使琉球，关心民间疾苦
- **阎循琦**：乾隆七年进士，历任工部侍郎、尚书；奏陈赈济弊端，勘查煤窑
- **王际华**：乾隆十年一甲三名进士，历任礼部、户部尚书；奏改武乡试规则
- **曹秀先**：乾隆元年进士，历任礼部尚书；奏请捕蝗，侍母至孝
- **吴坛**：乾隆二十六年进士，历任刑部主事、江苏巡抚；著有《大清律例通考》，明习法律

## 时间线

- **乾隆四年**：裘曰修考中进士，改为庶吉士；改为庶吉士
- **二十年五月**：裘曰修因胡中藻案泄露消息，被降为右中允；降为右中允
- **二十一年**：命裘曰修在军机处行走；在军机处行走
- **二十二年**：裘曰修上疏论西部回民事宜；建议得到认可
- **时间不明**：裘曰修巡视山东、河南、安徽水利，上疏疏浚诸河；皇上命令及时修筑
- **二十三年**：各河流治理完毕，皇上写诗褒奖；皇上写诗褒奖
- **二十六年**：黄河在杨桥决口，命裘曰修勘察赈济；勘察赈济
- **三十八年**：裘曰修患噎病，加太子少傅，去世；去世，谥文达
- **三十四年**：吴绍诗因未及时奏报灾情被革职；革职
- **本章中段**：阎循琦上奏论赈济银两发放弊端；皇上批示抄录其奏章寄各省督抚
- **本章后段**：曹文埴奉命重新检验海升妻案，查出实情；上报实情，获皇上嘉奖
- **三十七年**：金简监制武英殿刻书，充四库全书副总裁；充四库全书副总裁

## 地点

- **巴里坤**：军队征讨准噶尔，命裘曰修去巴里坤督办军需储备
- **杨桥**：黄河在杨桥决口，命裘曰修勘察赈济
- **睢河**：宿州有睢河，应当疏浚
- **洪泽湖**：使水流入洪泽湖
- **清口**：洪泽湖以清口为出水口
- **琉球**：周煌奉命与全魁册封琉球国王
- **武英殿**：金简监制武英殿刻书

## 标签

- 裘曰修
- 吴绍诗
- 曹文埴
- 王士棻
- 金简
- 治水
- 法律
- 疏浚
- 四库全书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qingshi-gao-baihuawen-full/volume-4/chapter-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