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百九十九土司一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史稿》
作者：赵尔巽等
时代：民国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列传
章节：卷二百九十九土司一

## 本章概览

清初沿明制，西南各省土司各自为政，根基深厚，互为姻亲，常因叛乱耗费国家兵力。雍正四年，鄂尔泰出任云南巡抚兼总督，上疏力陈改土归流之必要，指出土司横征暴敛、残害百姓，而流官治下亦多弊端。他主张计擒为上、兵剿次之，令土司自首或勒令交出土地。雍正帝深以为然，将东川、乌蒙、镇雄三土府改属云南，并命鄂尔泰兼管广西。自雍正四年至九年，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等地蛮人纷纷改流，苗人归化，其间虽有叛逆随即平定。鄂尔泰在奏疏中详述云南、贵州、广西边境形势，提议江内宜流官、江外宜土官，打通清江、都江以通粤楚，并严明赏罚，选将练兵。改流后，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省土司或纳土或改流，施南、永顺、保靖、桑植等著名土司相继交出土地，清廷设置府县，彻底改变了西南土司割据局面。土司制度虽存，但权力大为削弱，而苗疆隐患依然存在，后续古州、金川、瞻对等事件分别见于各篇。这篇记载是理解清代边疆政策与民族关系的关键，展现了鄂尔泰的经世之才与雍正帝的果断改革。

本章记载清初西南土司概况及雍正年间改土归流的过程与结果。

清初沿明制，土司众多。康熙三年吴三桂讨水西安坤。雍正四年鄂尔泰奏请改流，东川、乌蒙、镇雄改属云南，继而广西、贵州等地改流。施南、容美、永顺、保靖、桑植等湖广土司相继纳土改流。

## 正文

西南各省，河流交错山峦重叠，草木茂密昏暗，云雾晦暗不明，人们生活在其中，如同丛生的虱子一般杂乱，语言饮食与中原风俗迥异，被称为苗、蛮，史书上多次记载，但略有区别。没有君长、互不统属的叫做苗，各自统治自己部族、割据一方的叫做蛮。像广东的僮人、黎人，贵州、湖南的瑶人，四川的倮儸、生番，云南的野人，都属于苗这一类。如同《汉书》所说：“南夷的君长有数十个，夜郎最大。它的西面，靡莫之类有数十个，滇最大。从滇往北，君长有数十个，邛都最大。”在宋代是羁縻州。在元代是宣慰、宣抚、招讨、安抚、长官等土司。湖广的田氏、彭氏，四川的谢氏、向氏、冉氏，广西的岑氏、韦氏，贵州的安氏、杨氏，云南的刀氏、思氏，远的从汉唐开始，近的也从宋元开始，各自统治自己的领地，各自养育自己的子民，根基深厚牢固，宗族姻亲相互联结。借朝廷的爵禄，以名号宠信他们，就容易统辖管束，所以他们奔走听命，都属于蛮这一类。

明代播州、蔺州、水西、麓川，都动用了数十万大军，耗尽全国力量后才铲平他们。所以云南、贵州、四川、广东经常以土司情况来判断治乱。

清初沿袭明朝制度，归属平西王、定南王等藩王镇守安抚。康熙三年，吴三桂督率云南、贵州军队两路讨伐水西宣慰使安坤的叛乱，平定其地，设置黔西、平远、大定、威宁四府。三藩之乱时，用重利诱使土司出兵相助。等到叛乱藩王被平定，余威震慑了边远地区。

到雍正初年，就有了改土归流的议论。雍正四年春天，任命鄂尔泰为云南巡抚兼总督事务，他上奏说：“云南贵州的大患，没有比苗蛮更严重的。想要安定百姓必须先制服夷人，想要制服夷人必须改土归流。而苗疆大多与邻省犬牙交错，又必须归并事权，才能一劳永逸。比如东川、乌蒙、镇雄，都是四川的土府。东川与云南只隔一座山岭，距离云南省城四百多里，而距离四川成都有一千八百里。去年冬天，乌蒙土府攻掠东川，云南军队击退他们，而四川省的令箭才到。乌蒙到云南省城也只有六百多里。自从康熙五十三年土官禄鼎乾不法，钦差、总督、巡抚在毕节会审，以流官作为人质才让他出来，从此更加肆无忌惮。他们的钱粮不过三百多两，而向下征收的却是百倍。一年四次小派，三年一次大派。小派按钱计算，大派按两计算。土司一旦娶儿媳，土民三年不敢结婚。土民有罪被杀，他的亲族还要出几十两垫刀钱，终身没有见到天日的机会。东川已经改流三十年，仍然被土目盘踞，文武官员长期住在省城，四百里的肥沃土地，无人敢开垦。如果东川、乌蒙、镇雄改属云南，使我能够相机改流，可以设置三府一镇，永远平定边境氛围。这件事牵连四川。广西土府州县峒寨等司五十多个，分别隶属于南宁、太平、思恩、庆远四府，大多是狄青征讨侬智高、王守仁征讨田州时所留设的。边境的祸患，除了泗城土府外，其余都是土目，比土司还要横暴。而且贵州、广西向来以牂牁江为界，而广西的西隆州与贵州的普安州跨江互相交错，苗寨空旷，文武官员动辄推诿。应该把江北归贵州，江南归广西，增设州和营，形成制约之势。这件事牵连广西。云南边境西南以澜沧江为界，江外是车里、缅甸、老挝等土司。江内的滇沅、威远、元江、新平、普洱、茶山等夷人，巢穴深邃，出没于鲁魁、哀牢之间，无事时接近心腹之地，有事时远通外国，从元代到明代，世代成为边患。议论的人认为江外适合土官不适合流官，江内适合流官不适合土官。这是云南应该治理的边境夷人。贵州土司向来没有约束群苗的责任，苗患比土司更严重。而苗疆四周几乎三千多里，有一千三百多个寨子，古州位于其中，群寨环绕其外。左边有清江可以北达楚地，右边有都江可以南通广东，都被顽劣的苗人盘踞，阻隔三省，成为化外之地。如果想要开通江路以通贵州、广东，非勒兵深入，遍加剿抚不可。这是贵州应该治理的边境夷人。臣思前明流官土官之分，原因在于烟瘴新开辟之地，不熟悉风土，所以因地制宜，让他们担任向导和弹压。如今经历数百年，相沿成习以夷治夷，以至于以盗治盗，苗、倮没有追赃抵命的忧虑，土司没有革职削地的惩罚，直到事情大了上报，行贿了结，上司也不深究，认为这是镇静边民，百姓无处控诉；如果不铲除蔓草堵塞源头，即使兵刑财赋事事整顿，都是治标而不是治本。改流的方法，计擒为上，兵剿次之。令其自首为上，勒令献出次之。制夷必须先练兵，练兵必须先选将。如果真能做到赏罚严明，将士用命，先治内，后攘外，必能所向奏效，这实在是云贵边防百世之利。”

雍正皇帝知道鄂尔泰的才能，一定能处理寇患，就下诏将东川、乌蒙、镇雄三个土府改属云南。六年，又铸造三省总督印，命令鄂尔泰兼管广西。

于是从雍正四年到九年，蛮人都改流，苗人也归化，偶尔有叛逆，随即平定。其间如雍正朝古州苗疆的荡平，乾隆朝四川大小金川的诛锄，光绪朝西藏瞻对的征伐，都是重大事件，分别见于各篇。

那些土官的衔号，有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根据劳绩多少，分尊卑等级，而府、州、县的名称也往往有。

现在尚未改流的土司，四川有宣抚使二人：邛部、沙马。宣慰司五人：木坪、明正、巴底、巴旺、德尔格忒。安抚使二十一人：长宁、沃日、瓦寺、梭磨、瓜别、木里、革布什札、巴底、绰斯甲布、喇衮、瓦述馀科、霍耳竹窝、霍耳章谷、霍耳孔撒、霍耳咱、林葱、霍耳甘孜麻书、霍耳东科、春科、下瞻对、上纳夺。长官司二十九人：静州、陇木、岳希、松冈、卓克基、威龙州、阳地隘口、党坝、河东、阿都正、普济州、昌州、沈边、冷边、瓦述啯陇、瓦述毛丫、瓦述曲登、瓦述色他、瓦述更平、霍耳纳林冲、霍耳白利、春科高日、上瞻对、蒙葛结、泥溪、平夷、蛮夷、沐川、九姓。

云南宣慰使一人：车里。宣抚使五人：耿马、陇川、干厓、南甸、孟连。副宣抚使二人：遮放、盏达。安抚使三人：路江、芒市、猛卯。副长官司三人：纳楼、亏容甸、十二关。土府四人：蒙化、景东、孟定、永宁。土州四人：富州、湾甸、镇康、北胜。

贵州长官司六十二个：中曹、白纳、养龙、虎坠、程番、上马、小程、卢番、方番、违番、罗番、卧龙、小龙、大龙、金石、大平、小平、大谷龙、小谷龙、木瓜、麻乡、新添、平伐、羊场、慕役、顶营、沙营、杨义、都匀、邦水、思南、丰宁上、丰宁下、烂土、平定、乐平、工卩水、偏桥、蛮夷、沿河、郎溪、都坪、黄道、都素、施溪、潭溪、新化、欧阳、亮寨、湖耳、中林、八舟、龙里、古州、洪州、省溪、提溪、乌罗、平头、垂西、抵寨、岩门。副长官司三个：西堡、康庄、石门。

广西土州二十六个：忠州、归德、果化、下雷、下石西、思陵、凭祥、江州、思州、万承、太平、安平、龙英、都结、结安、上下冻、佶伦、茗州、茗盈、镇远、那地、南舟、田州、向武、都康、上映。土县四个：罗阳、上林、罗白、忻城。长官司三个：迁隆峒、永定、永顺。

凡是宣慰、宣抚、安抚、长官等司的承袭隶属于兵部，土府、土州的承袭隶属于吏部。凡是土司的贡赋，有的两年一贡，有的三年一贡，各根据当地土产，谷米、牛马、皮、布，都折算成银子，由户部管理核算。

雍正七年，川陕总督岳钟琪上奏四川巴塘、里塘等处，请求授予宣抚司三人、安抚司九人、长官司十二人，给予印信和号纸，副土官四人、千户三人、百户二十四人，给予职衔，以划分职责。其中巴塘、里塘的正副土官原本没有世代头目承袭，请求按照流官的例子。如果有事故，开缺题补，与其他土司不同。

湖广的西南角，战国时是巫郡、黔中地。湖北的施南、容美，湖南的永顺、保靖、桑植，境地毗连，介于岳州、辰州、常德、宜昌之间，与川东的巴、夔接壤，南通贵州，西通四川。元代所设置的宣慰、安抚、长官司等，明代沿袭。向来推举永顺、保靖等宣慰，世代享有富强，士兵也果敢，每逢征伐，扛着戈矛冲锋在前，国家倚重他们。清朝拥有天下后，仅有施南、散毛、容美三个宣抚使，永顺、保靖两个宣慰使而已。雍正年间，施南、容美、永顺、保靖先后纳土归流，特设施南一府，隶属北布政使，永顺一府，隶属南布政使。两府设置后，全境没有土司名目。后来有苗寇，分别见于各传，不收入此篇。

施南：古代巴地。秦汉时是南郡蛮。唐代施州。元代设置施南宣抚司、忠孝安抚司。明玉珍时，又设置忠路宣抚司。明宣德三年，又设置剑南长官司，设立施州卫，管辖一个所、四个宣抚司、九个安抚司、十三个长官司、五个蛮夷官司。清康熙三年，施州开始归顺。四年，改沙溪宣慰司为宣抚司，改剑南长官司为建南长官司，而施南宣抚司、忠孝安抚司、忠路安抚司照旧。雍正六年，听从湖广总督迈柱的请求，裁撤施州卫，设置恩施县，改归州为直隶州，原来管辖的十五个土司都隶属恩施县。十二年，忠孝安抚司田璋纳土，其地并入恩施县。十三年，施南宣抚司覃禹鼎因罪改流，于是忠峒土司田光祖等一起请求归流，就以十五土司加上原设的恩施县，特设施南府，管辖六个县。容美改为鹤峰州，另外隶属宜昌府，由巡荆道管辖。

明代制度，施州卫管辖三里、五所、三十一土司：市郭里、都亭里、崇宁里，附郭左、右、中三所，大田军民千户所，支罗镇守百户所。

大田所，元代是散毛峒。明洪武五年平定其地，二十三年归属千户所，仍名散毛。不久改为大田军民千户所，管辖一个百户所、十个土官百户所、剌惹等三峒。

支罗所，旧属龙潭司。明嘉靖四十四年，因为峒长黄中叛乱，讨伐平定后，就割其一半设置所并立屯，用两名百户世袭镇守，而让峒司归属它。

施南宣抚司，元代是施南道宣慰使。明代洪武四年，覃大富入朝，洪武七年，升为宣抚司。清代沿袭明朝。雍正年间，覃禹鼎承袭职位。覃禹鼎是容美土司田明如的女婿，有罪时就躲到容美。当政者因为田明如之前跟随征讨红苗有功，搁置不追究。雍正十三年，田明如被逮捕，上吊自杀。覃禹鼎因为淫恶、抗拒提审，被定罪改为流放，其地设置利川县。

东乡安抚司，明玉珍设置东乡五路宣抚司。明代洪武六年改为安抚司，任命覃起喇担任。清初归附。雍正十年，覃寿椿因为长子犯罪被正法，改为流放，其地并入恩施县。

忠建宣抚司，明代洪武四年，任命田恩俊担任。洪武六年，改为宣抚司。清初归附。雍正十一年，田兴爵因为横暴不法被定罪流放，其地设为恩施县。

金峒安抚司，明代洪武四年，任命覃耳毛担任。清初归附。康熙四十三年，覃世英承袭。其子覃邦舜，请求改为流官，其地设为咸丰县。

忠峒安抚司，元代设置湖南镇边宣慰司。明代洪武四年，任命田玺玉为宣抚司。永乐四年，改为安抚司。清初田楚珍归附，因调征播州有功，仍准承袭职位。雍正十二年，田光祖纠集十五个土司呈请交出土地改为流官，其地并入宣恩县。

散毛宣抚司，元代是散毛府。至正六年，改为宣抚司。明代洪武四年，任命覃野旺为宣抚司，划出一半为大田所。清初覃勋麟归附，仍准承袭职位。雍正十三年，覃烜交出土地，其地并入来凤县。

忠路安抚司，明代洪武四年，任命覃英为安抚司。清代康熙元年，覃承国归附，因征讨谭逆之功承袭原职。雍正十三年，覃楚梓交出土地，其地改为利川县。

忠孝安抚司，元代至正十一年，改为军民府。明代洪武四年，任命田墨施为安抚司。清代沿袭。康熙八年，田京承袭，累次授予总兵。康熙十九年，告老退休。雍正十三年，田璋交出土地，其地设为恩施县。

高罗安抚司，元代是高罗寨长官司。明代洪武六年，改为安抚司，任命田大名担任。清顺治初年，田飞龙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十三年，田昭交出土地，其地并入宣恩县。

木册长官司，元代设置安抚司。明代永乐六年，改为长官司，任命田谷佐为长官司。清初，田经国归附，仍给予世袭。雍正十三年，田应鼎交出土地，其地并入宣恩县。

大旺安抚司，元代至正年间设置。明代洪武四年，任命田驴蹄为安抚司。清代康熙初年，田永封归附，仍准承袭职位。雍正十三年，田正元交出土地，其地并入来凤县。

临壁长官司，原附属大旺。清代康熙元年，颁给田琦印信，仍给予世袭。雍正十三年，田封疆交出土地，其地并入来凤县。东流安抚司，原附属大旺。

唐崖长官司，元代设置千户所。明代洪武七年，改为长官司。清初覃宗禹归附，仍给予世袭。雍正十三年，覃梓桂交出土地，其地并入咸丰县。

龙潭安抚司，明代洪武四年，任命田应虎为安抚司。清初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十三年，田贵龙交出土地，其地并入咸丰县。

沙溪安抚司，明代设置。清初归附。康熙四年，黄天奇承袭安抚司。黄天奇之子黄楚昌。起初，黄楚昌进入施州卫学成为生员。当时各土司争相吞并，百姓很少懂得礼教，黄楚昌降低身份努力学习，当时很有名声。等到承袭职位，设立官学，公务之余与众多学子讲学研习，培养了很多人才。黄楚昌去世，其子黄正爵承袭。雍正十三年，改为流官，其地并入利川县。

卯峒长官司，清代雍正十三年，长官司向舜交出土地，其地并入来凤县。

漫水宣抚司，清初，宣抚司向国泰归附，仍准世袭。雍正十三年，向庭官交出土地，其地并入来凤县。

西萍长官司，雍正十三年裁撤，其地并入咸丰县。

建南长官司，明代宣德五年设置。清代雍正十三年裁撤，其地并入利川县。

容美土司，唐代元和元年，田行皋跟随高崇文讨平刘辟，被授予施溱溶万招讨把截使，仍然管理四州事务。宋代有田思政。元代有田乾亨。明代洪武三年，田光宝拿着元代授予的诰敕到皇帝驻地请求换发，于是命田光宝仍为宣慰使。传到田既霖，清代顺治年间归附，仍授予宣慰使。其子田甘霖承袭。田甘霖字特云，著有《合浦集》。田甘霖之子田舜年，字九峰，接受吴三桂伪承恩伯的敕命，后来缴还。奉檄文出征有功绩，颇招揽名流学习文史，刻有《廿一史纂》。每天自己规定功课，某日读某经、阅某史到某处，刻在书的空白处，用小印标记。著有《白鹿堂集》《容阳世述录》。其子田明如承袭职位。因为放肆被赵申乔弹劾，奉旨原谅宽恕。雍正十一年，再次被迈柱严厉参奏，田明如移驻平山寨准备抗拒，被石梁长官司张彤砫催逼，田明如自杀。改土归流，改土司为鹤峰州，隶属宜昌府。

永顺：汉代武陵郡，隋代辰州，唐代溪州地。宋代为永顺州。元代时，彭万潜自行改为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明代洪武五年，改为宣慰使。清代顺治四年，恭顺王孔有德到达辰州，宣慰使彭宏澎率领三个知州、六个长官、三百八十峒苗蛮归附。顺治十四年，颁给宣慰使印，并设置流官经历一员。康熙十年，吴三桂叛变占据辰龙关，授予永顺宣慰使彭廷椿伪印，彭廷椿缴还。奉旨赏赐其子彭宏海总兵衔，命令率领土兵协同征剿，有功，授予宣慰司印。雍正六年，宣慰使彭肇槐交出土地，请求回到江西祖籍，有旨嘉奖，授予参将，并世袭拖沙喇哈番之职，赐银一万两，听任他在江西祖籍购置产业安家，改永顺司为府，附郭为永顺县，分永顺白崖峒地为龙山县。

南渭州土知州，属永顺司。元代至元年间，设置安抚司。明代洪武二年，任命彭万金为土知州。传到彭应麟，清代顺治四年，归附。雍正五年，彭宗国交出土地，其地并入永顺县。

施溶州土知州，在永顺司东南。元代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明代洪武二年，改为州，任命田建霸为土知州。传到田茂年，清代顺治四年，归附。雍正五年，田永丰交出土地。

上溪州土知州，属永顺司。明代洪武二年，任命张义保为土知州。传到张汉卿，清代顺治四年，归附。雍正五年，张汉儒交出土地。

腊惹峒长官司，元代属思州，任命向孛烁为总管。明代洪武五年，改属永顺司，任命田世贵为长官司。传到田仕朝，清代顺治四年，归附。雍正五年，田中和交出土地。

麦著黄峒长官司，元代叫麦著土村，属思州。明代洪武五年，改属永顺司，任命黄谷踵为长官司。传到黄甲，清代顺治四年，归附。雍正五年，黄正乾交出土地。

驴迟峒长官司，元代属思州。明代洪武五年，改属永顺司，任命向迪踵为长官司。传到向光胄，清代顺治四年，归附。雍正五年，向锡爵交出土地。

施溶溪长官司，元代属思州。明初，改属永顺司，任命汪良为长官司。传到汪世忠，清代顺治四年，归附。雍正五年，汪文珂交出土地。

白岩峒长官司，元代属葛蛮安抚司。明初，改属永顺司，任命张那律为长官司。传到张四教，清代顺治四年，归附。雍正五年，张宗略交出土地。

田家峒长官司，明代洪武三年，任命田胜祖为长官司。传到田兴禄，清代顺治四年，归附。雍正五年，田荩臣交出土地。

保靖宣慰司，也是唐代溪州地。宋代叫保静州。元代为保靖州安抚司。明代仍为安抚使。清代顺治四年，明代宣慰司彭象乾之子彭朝柱归附。彭象乾曾孙彭泽虹因病废弛，其妻彭氏掌权。汉奸高伦、张为任二人勾结其舍把长官彭泽蛟、彭祖裕等人，相互结党，以劫掠杀人为事。雍正元年，彭泽虹死，其子彭御彬年幼，彭泽蛟想夺其职位，被彭御彬阻止。等到彭御彬承袭职位，肆意淫乱凶残，彭泽蛟与其弟彭泽䖵合谋，互相劫杀。雍正二年，彭御彬以追捕彭泽蛟为名，暗中勾结容美土司田旻如、桑植土司向国栋，率领土兵抢掠保靖百姓财物。雍正七年，彭御彬被安置辽阳，其地设为保靖县。

大喇司，在龙山县，属保靖司。明代正德十五年，以土舍彭惠协理巡检事务。传到彭御佶，雍正十三年，交出土地。

桑植宣慰司，本是慈利县地。元代有上桑植、下桑植宣慰司。明代设置安抚司。清代顺治四年，宣慰司向鼎归附，授予原职。向鼎之子向长庚调镇古州八万。向长庚之子向国栋残暴肆虐，与容美、永顺、茅冈各土司相互仇杀，百姓无法生活。雍正四年，土经历唐宗圣与向国栋之弟向国柄等人相继赴诉，总督傅敏入奏，于是追缴印信，向国栋被安置河南，其地设为桑植县。

上下峒长官司，明代设置宣抚司，又改为长官司，而将其地分为二。清代康熙二年，向九鸾、向日葵归附。康熙二十一年，给向九鸾上峒长官司印，向日葵下峒长官司印。雍正十三年，上峒司向玉衡、下峒司向良佐交出土地，其地属桑植县。

茅冈长官司，明代改为天平千户所。清代顺治四年，石门天平所千户覃祚昌、茅冈长官覃荫祚等相继归附，给予印信。雍正十二年，茅冈土司覃纯一交出土地，石门天平所、慈利麻寮所相继请求设置流官，分其地属石门、慈利、安福三县。

## 关键人物

- **鄂尔泰**：云南巡抚兼总督事务；上奏改流，主持云贵广西改土归流
- **雍正皇帝**：皇帝；下诏改属东川等，支持改流
- **吴三桂**：平西王；督率军队讨伐水西安坤叛乱
- **安坤**：水西宣慰使；叛乱被讨伐
- **岳钟琪**：川陕总督；上奏四川土司事宜
- **田明如**：容美土司；被参奏后自杀，改土归流
- **彭肇槐**：永顺宣慰使；交出土地请求归流
- **迈柱**：湖广总督；请求裁撤施州卫等
- **覃禹鼎**：施南宣抚司；因罪改流
- **向国栋**：桑植宣慰司；残暴肆虐，被安置河南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清初沿袭明朝制度，归属平西王等藩王镇守安抚
- **康熙三年**：吴三桂督率云南、贵州军队两路讨伐水西宣慰使安坤的叛乱；平定其地，设置黔西、平远、大定、威宁四府
- **本章中段**：三藩之乱时，用重利诱使土司出兵相助；等到叛乱藩王被平定，余威震慑了边远地区
- **雍正初年**：有了改土归流的议论
- **雍正四年**：任命鄂尔泰为云南巡抚兼总督事务，他上奏改流
- **本章中段**：雍正皇帝下诏将东川、乌蒙、镇雄三个土府改属云南
- **雍正六年**：铸造三省总督印，命令鄂尔泰兼管广西
- **雍正四年到九年**：蛮人都改流，苗人也归化
- **雍正七年**：川陕总督岳钟琪上奏四川巴塘、里塘等处，请求授予宣抚司三人、安抚司九人、长官司十二人
- **雍正六年**：湖广总督迈柱请求裁撤施州卫，设置恩施县；设置恩施县
- **雍正十三年**：施南宣抚司覃禹鼎因罪改流，忠峒土司田光祖等一起请求归流；设施南府，管辖六县
- **雍正十三年**：容美土司田明如自杀，改土归流；改土司为鹤峰州，隶属宜昌府

## 地点

- **东川**：四川土府，改属云南，设置府县
- **乌蒙**：四川土府，改属云南
- **镇雄**：四川土府，改属云南
- **水西**：水西宣慰使安坤叛乱被讨伐
- **施南**：施南宣抚司，后改流设府
- **容美**：容美土司，改土归流为鹤峰州
- **永顺**：永顺宣慰使彭肇槐交出土地，改府
- **保靖**：保靖宣慰司，改流设县
- **桑植**：桑植宣慰司，改流设县
- **云南**：鄂尔泰管辖，改流重点区域

## 为什么值得读

云南、贵州、四川、广东经常以土司情况来判断治乱，改土归流是清朝治理西南的关键举措。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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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慰司
- 安抚司
- 长官司
- 施南
- 容美
- 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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