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十王弘祚姚文然魏象枢朱之弼赵申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清史稿》
作者：赵尔巽等
时代：民国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列传
章节：卷五十王弘祚姚文然魏象枢朱之弼赵申乔

## 本章概览

王弘祚在顺治年间主持编纂《赋役全书》，以万历旧制为准，清除明末苛政，奠定清朝赋税基础。他先后担任户部、刑部尚书，多次上疏建言善后，如开设乡试、安抚土司等，晚年因鳌拜排挤被革职，后复起。姚文然历任给事中、刑部尚书，主张宽平执法，废除锁系、廷杖等酷刑，修订律例时强调‘条例杀人是万世’，务求平允，与魏象枢并称‘姚魏’。魏象枢以直言敢谏闻名，弹劾安徽巡抚王懩、山西巡抚王克善等，在地震时上疏指责大臣受贿，引发康熙整顿朝纲，后以刑部尚书留任左都御史，荐举陆陇其等廉吏。朱之弼在顺康年间多次上疏抨击赋役不均、官吏推诿，反对‘十两流放’严法，主张甄别督抚、存留地方经费，其论漕粮、灾赈等切中时弊。赵申乔由知县升至左都御史、户部尚书，以清廉刚直著称，在浙江布政使任上革除火耗，在湖南平定红苗之乱后整顿吏治，弹劾提督俞益谟，晚年因子赵凤诏贪赃被牵连，仍受康熙保全。五人或创制立法，或匡正纲纪，皆为清初由乱入治之重要人物。

本卷为清初五位名臣王弘祚、姚文然、魏象枢、朱之弼、赵申乔的合传，记述其仕宦经历、政绩与品格。

## 正文

王弘祚，字懋自，云南永昌人。明朝崇祯三年考中举人。从蓟州知州升任户部郎中，在大同督管粮饷。顺治元年，被任命为岢岚兵备道。总督吴孳昌因为王弘祚筹划军饷，请求仍将他留在大同。顺治二年，因总督李鉴推荐，仍被任命为户部郎中。中原刚刚平定，图书典籍散失。王弘祚聪明强记，熟悉典章制度，户部上疏请求编修《赋役全书》，让王弘祚主持这件事。王弘祚说：“百姓不苦于正常的赋税，而苦于额外的摊派；法令不确立，官吏就不畏惧；官吏不畏惧，百姓就不安定。民间缴纳的布帛粮食，朝廷全部知道，就可以因艰难而养成节俭。户籍田赋税收之事，百姓全部知道，就可以清楚洞察而杜绝侵吞。”裁定赋税徭役，一律以万历年间的法规条例为标准，明末的那些苛刻繁琐、巧取豪夺的措施，全部予以清除，以此作为一代的典范。顺治三年，加官太仆寺少卿。顺治六年，升任太仆寺卿，仍然兼任郎中。

顺治十年，升任户部侍郎。当时云南、贵州还被明朝据守，孙可望占据辰州。王弘祚请求在江南、江西、湖广这些丰收的地方，采购米谷、储备粮饷，作为进取的打算。又说：“黔国公沐天波世代镇守云南，深得民心，他的僚属中有散居在江宁的，应当让他们前去招抚沐天波作为内应。贵州的九股黑苗，从都匀、黎平远到庆远、靖州，近来被孙可望蹂躏，应当多加安抚，使他们归顺。冠带服饰制度不同，不要骤然变更。”皇上认为他的建议有助于安抚和剿灭，交给经略大学士洪承畴采纳施行。

顺治十一年，给事中郭一鹗弹劾王弘祚编修《赋役全书》拖延很久没有完成，王弘祚上疏辩解，郭一鹗又弹劾他巧言掩饰。交给部里审议，因为各省的册报拖延，王弘祚没有检举弹劾，被判罚俸。顺治十二年，上疏请求禁止有关部门私自摊派祸害百姓、将领冒名领取粮饷，都交给部里议定施行。顺治十三年，因为河西务钞关员外郎朱世德征税没有达到定额，援引赦免条例请求免予处分，王弘祚被牵连降三级，命令留任。顺治十五年，《赋役全书》编成，评定功劳，恢复了所降的级别。考核期满，荫庇儿子。不久升任尚书，加太子少保。奉命同大学士巴哈纳等人校订法律条例。顺治十六年，晋升太子太保。

云南平定后，他接连上疏陈述善后各项事务，请求开设乡试，谨慎选派官员，设置重镇，核查人口田亩，体恤士绅，安抚土司，放宽新政。之后，又上疏说，司道官员应当久任，州县官员应当由部选，归降的人应当解散，荒残的地方应当怜悯抚恤，炼铁炉座应当多设。王弘祚听到父母去世的消息，上疏请求辞官奔丧，命令他在任守制。过了一个月，命他出来理事。顺治十八年，圣祖即位，上疏请求回乡安葬父母，得到批准。不久又催促他回朝。

康熙三年，被任命为刑部尚书，不久又调回户部。康熙四年，出现星变和地震，皇上下诏征求直言。王弘祚上疏说：“异星出现，是天失去了常道；地震，是地失去了常道。挽回天地变异的方法，首先在于遵循人事的常道。”漕粮从通州运到京师，有人建议在水边支取发放，可以节省转运的费用。王弘祚坚持认为不可，说：“在水边支取发放，领取的人搬运困难。必定会减价出售，那么粮食就会在外散失。京仓发放的粮食即使有人出售，每粒粮食都在京城之内。这是根本大计，不应该因为小利而骤然改变。”又有人提议全部裁减州县留存以及将漕粮官运改为商运，他坚持反对但未能阻止，于是写成奏疏呈上，最终还是按照王弘祚的建议执行。

康熙六年，采用辅政大臣鳌拜的提议，户部增设满人尚书，任命玛尔赛担任，与王弘祚意见不合。康熙七年，户部未能察知书吏伪造印信盗窃库银，大学士班布尔善独独归罪于王弘祚，王弘祚被定罪革职。康熙八年，鳌拜获罪，起用王弘祚为兵部尚书。康熙九年，因年老请求退休，命他乘驿车回乡，享受原俸禄。王弘祚在途中发病，暂居江宁。想到未能送终父母，编辑《永思录》，自号思斋。康熙十一年，上疏辞去俸禄，皇上下诏说：“你在官任上著有劳绩，年老退休，赐予俸禄养老，不要坚决推辞。”康熙十三年去世，赐予祭葬，谥号端简。

姚文然，字弱侯，江南桐城人。明朝崇祯十六年考中进士，改任庶吉士。顺治三年，因安庆巡抚李犹龙推荐，被任命为国史院庶吉士。顺治五年，改任礼科给事中。顺治六年，上疏请求“敕令巡抚、巡按、道员按照恩诏清理刑狱，不要任由有关部门拖延轻慢。条例赦免之外，有可怜悯、可疑、可原谅的，允许专门上疏陈述”。又请求重新制定会试落第举人的选用条例，以扩大任用范围。又说：“直隶与山东、河南接壤，盗贼出没，东西逃窜，难以越境追捕。请将保定巡抚改为总督，管辖直隶、山东以及河南的怀庆、卫辉、彰德三府。”又请求敕令各省督抚不要滥派私人代理州县官。这些奏疏都交给部里议定施行。不久转任工科。

顺治八年，世祖亲政，姚文然上疏请求命令都察院甄别各省巡按，交给部院会议，按六等考核，升降各有不同。这一年，江南、浙江发生水灾，姚文然请求将灾区的漕米改折成银两，根据灾情轻重确定折征多少。之后，又说：“折征漕粮的条例刚刚制定，百姓还不完全了解。官吏有的在折征之外又加重征收耗银，有的已经征收了米却又改收折色，有的折征重而运粮轻，弊端不一。请敕令漕运官员秘密察访严加弹劾。”皇上都采纳了。顺治十年，上疏说大臣犯罪不应当锁禁，得到圣旨允许执行。升任兵科都给事中，请求回乡奉养父母。

康熙五年，起用补任户科给事中。康熙六年，上疏说：“四川、湖广等省的官吏，借宫殿工程采办木材，搜刮民间房屋的木材、墓地的树木，应当申饬禁止。”又说：“采购官物，由官方发价的，如果有驳减下来的余银，按例应存入司库。如果价钱出于百姓，余银应当还给民间。”又说：“案卷文书繁琐冗长容易滋生弊病，一部可以直接了结的事，就应该由一部直接了结；一份奏疏可以通盘了结的事，就应该由一份奏疏通盘了结。如果各省钱粮考成已经上报完成的，部臣应当在审议回复时就予以开复。”都按照他所请求的办理。康熙九年，考核期满应内升，命他以正四品顶戴食俸任事。按旧例，给事中内升，要回原籍等候补缺。留任是从姚文然开始的。姚文然与魏象枢都因担任给事中敢于直言而负有清望，号称“姚魏”。康熙十年，两江总督麻勒吉因事被逮捕到京师，仍然使用锁系的旧例。姚文然又上疏议论此事，皇上谕令：“此后命官前去受审，一概免于锁系，著为法令。”

不久升任副都御史，又升任刑部侍郎。康熙十二年，调任兵部督捕侍郎。京口副都统张所养弹劾将军柯永蓁徇私放肆，命令姚文然前往查办，柯永蓁被罢官。升任左都御史。康熙十三年，上疏说：“福建耿精忠、广西孙延龄都反叛响应吴三桂，中间有阻隔，全靠广东。耿精忠的将士原先驻扎在那里，熟悉山川地形，如果与孙延龄合谋相互策应，那么广东的形势就危险了。江西与福建、广东接壤，如果敌军侵占赣州、南安，驿道中断，粮饷和文书就会受阻。应当驻扎重兵以沟通声援。”皇上赞许并采纳了。陕西提督王辅臣反叛，河南巡抚佟凤彩因病辞职，皇上已经批准；姚文然说河南靠近陕西，流言正盛，佟凤彩得民心，应当让他带病理事，皇上为此留下了佟凤彩。

姚文然多次发表议论，尤其推本于君主自身，请求节制谨慎起居。孝诚皇后去世，暂时停灵在巩华城，皇上多次亲临视察，姚文然秘密上疏劝谏，并且引用唐太宗建台望昭陵、因魏徵进谏而毁台的事例相比拟，皇上也接受了，没有不高兴。康熙十五年，被任命为刑部尚书。当时正在重新修订条例，姚文然说：“刀杀人是一时的，条例杀人是万世的，能不慎重吗？”于是推究阐明律意，钩稽研究，务求宽大公平，判决案件有所平反，回家就面有喜色。曾经怀疑案件有冤屈，力争而没有结果，退朝后，长跪自责。又因为明代用刑惨酷，奏请废除廷杖以及镇抚司的各种非刑。康熙十七年去世，赐予祭葬，谥号端恪。

姚文然清正耿介，居家时几乎不能自给，在官任上拒绝馈赠，晚年更加深入研究性命之学。儿子姚士基，任湖广罗田知县；姚士苾，任陕西朝邑知县：都有政绩。

魏象枢，字环极，山西蔚州人。顺治三年考中进士，选为庶吉士。顺治四年，被任命为刑科给事中。上疏说：“明朝末年的大弊病没有禁止革除的，是督、抚、巡按所使用的官役太杂，道、府、州、县的胥吏太滥，请求严加清理。”批复同意。顺治五年，弹劾安徽巡抚王懩受贿包庇贪官，王懩被罢官。转任工科右给事中。当时因为满、汉杂居不便，命令商民迁居南城。魏象枢上疏说：“南城地方狭窄，商民租赁购买没有房屋，拆盖没有地方。请求下部察核官地官房，让百姓出钱承买。”又上疏请求重新修定《会典》。都交给部里议定施行。顺治七年，转任刑科左给事中。

顺治八年，世祖亲政，有官员因私自征税侵吞库银获罪，魏象枢上疏陈述其弊端，请求敕令州县按照易知单制作格眼册，注明人户姓名、粮银、款目以及蠲免赈济的清楚数目，上报大吏核查，盖印发给开征；又请求制定布政使的会计之法，以杜绝欺瞒隐漏，确立内外各官办理事务的期限，以清理拖延积压：都得以施行。又上疏说：“圣政刚刚更新，政务繁多，朝廷内外都期望太平，不同于往日。皇上最近巡视京畿，辅政大臣应当陪侍随从，尽到忠诚辅佐的责任。如果远行巡幸，也应该谏止车驾，尽到保傅的职责。”又因灾变上言，说天地之变，是人事反常所致。话语中触犯权贵尤其急切。顺治九年，转任吏科都给事中。顺治十年，大计考核，上疏请求恢复纠举拾遗的旧制，言官纠举不当，不应当反坐，交给有关部门，著为法令。接着又上疏说顺治四年吏科左给事刘楗因纠举被贬谪，应当予以昭雪，皇上为此恢复了刘楗的官职。

总兵任珍失职心怀不满，并擅自杀死家人，交给九卿科道议罪，大学士陈名夏等二十八人，另作一种议罪，魏象枢参与其中。皇上责备他们徇私结党辜负皇恩，交给部里议罪，罪应流放，从宽处理，命他留任。顺治十一年，大学士宁完我弹劾陈名夏，供词牵连魏象枢，说魏象枢与陈名夏的姻亲牛射斗有牵连，魏象枢纠举弹劾有误，吏部议降级，陈名夏更改票拟为罚俸，命令逮捕审讯。魏象枢自己陈述向来不认识牛射斗，得以免予议处。不久因陈名夏父子作恶，言官没有事先弹劾，各科都给事中都被降职，魏象枢降补詹事府主簿，逐渐升迁为光禄寺丞。顺治十六年，因母亲年老请求辞官奉养。

康熙十一年，为母亲守丧期满，因大学士冯溥推荐，被任命为贵州道御史。入朝应对，退朝后高兴地说：“圣明的君主在上，太平之业刚刚开始。不应该用姑且修补的话进言。”于是分条上疏，说：“王道以教化为首，满、汉臣僚应当重视家庭教育。”“督抚责任最重，有不能不尽的本职，不能不去除的因循，应当责成他们互相检举。”“制定俸禄是为了养廉，如今罚俸的条例太严密，应当用记过表示惩罚，增加俸禄表示恩典。”“治理黄河正急迫，应当储备人才以备任用。”“戒除奢侈放荡应当端正人心，激励风俗应当修明礼制。”圣祖多予褒奖采纳。又上疏检举湖南布政使刘显贵侵吞公款不应内升，给事中余司仁欺罔不法，都被罢黜。康熙十二年，因任职期满加四品卿衔，不久升任左佥都御史。

康熙十三年，一年三次升迁，做到户部侍郎。正值西南用兵，筹划兵饷，核查库藏，多有规划。上疏议论筹饷，请求准确估价，严格核查关税，慎重任用各省布政使。康熙十七年，被任命为左都御史。上疏说：“国家的根本在百姓，百姓的安危在督抚。希望各位大臣为百姓保留膏血，为国家培植元气。我不敢不为朝廷整肃纲纪，为臣子勉励名节。”于是上奏申明宪纲十件事，皇上嘉许他切中时弊。各省举荐弹劾属吏多有不适当，江苏嘉定知县陆陇其有清名却被弹劾罢官，魏象枢上疏推荐他。镇江知府刘鼎渎职，却被题请升任粮道；山西绛州知州曹廷俞劣迹显著，却未受纠察：魏象枢上疏弹劾他们。复核顺天乡试卷，趁机陈述科场各种弊端，请求设置内帘监试御史；考核各省学道，举荐劳之辨、邵嘉，弹劾卢元培、程汝璞，皇上按照他的建议予以升降。

十八年，升任刑部尚书。魏象枢上疏说：“臣愧居监察之职，职责多有未尽，斗胆援引汉臣汲黯自请担任郎中的旧例，请求留在御史台，为朝廷整肃纲纪。”皇上批准了他的奏请，让他以刑部尚书的身份留任左都御史。他分别上疏弹劾山西巡抚王克善、在芜湖征收关税的主事刘源等人的不法行为，这些人全都被罢免。七月，发生地震，魏象枢与副都御史施维翰上疏说：“地道属臣道。臣失职，大地因此不安宁，请治臣的罪以挽回天变。”皇上召魏象枢入宫面谈，谈了很久，直到他流泪。第二天，皇上在左翼门召集廷臣，下诏严厉指责大臣受贿徇私、会推官员不考察操守；将帅克敌后焚烧房屋、俘虏子女、抢夺财物；地方官不关心民生疾苦；案件不及时审理结案；诸王、贝勒、大臣的家人牟取市利、干预诉讼：这些行为上干天和，严令整饬反省。当时索额图干预朝政且贪污奢侈，皇上的诏令大多针对索额图而发，评论者认为实际上是魏象枢引发了这些。

不久，皇上命令推举廉洁的官吏，魏象枢推举了原侍郎雷虎、班迪、达哈塔、高珩，大理寺卿瑚密色，郎中宋文运，侍讲萧维豫，布政使毕振姬，知县陆陇其、张沐，共十人。皇上告谕说：“雷虎朕也听说他清廉，但因他怠惰而罢黜，既然经魏象枢特别推荐，就授任内阁学士。班迪清廉谨慎，因派往江西查案，未能查明，问他民间苦乐，又推说不知，因此降职。其余人令吏部议奏录用。”十九年，仍授刑部尚书。不久命他与侍郎科尔坤巡察京畿地区，惩治豪强奸猾之徒，回京复奏符合皇上旨意。

魏象枢有病，皇上赐给他人参和参膏，命内侍问他饮食情况。二十三年，他在乾清门奏事时跌倒，当天上疏请求退休，再次上奏，才被允许，命他入宫面见，赐给御书“寒松堂”匾额，让他乘驿车回乡。二十五年，去世，享年七十一岁，赐予祭葬，谥号敏果。

魏象枢因冯溥的推荐再次被起用。魏象枢见到冯溥，问他凭什么了解自己。冯溥说：“以前我任祭酒时，按旧例，丁祭不能陪祀的人，应当在前一天瞻拜。您每次到祭期必定前来，恭敬地完成礼仪。有一年正逢大雨，您仍然到来，肃穆瞻拜后离去，此外没有一个人来。我因此知道您的诚笃。”他的儿子魏学诚，考中进士，授官中书。皇上推恩魏象枢，改任魏学诚为编修，官至谕德。嘉庆年间，收录贤良祠各位大臣的后裔，赐给魏象枢的四世孙魏煜举人身份。

朱之弼，字右君，顺天大兴人。顺治三年考中进士，授官礼科给事中，转任工科都给事中。八年，上疏说：“国家应当重视名器。旧制，胥吏服役多年无过错的，给予议叙，选用为佐贰官。如今户部、兵部等衙门的书吏另外挂衔，不是官也不是吏，有玷官班行列。这些人出身贫寒，不出数年就家资巨万，衣食奢侈。如果不是舞文弄法、作奸犯科，怎能如此？户部、兵部的堂官、司官每年都有迁转，这些人历年长久不离去，官是客，吏是主，流弊哪有尽头。请严加察查剥夺其职衔。”奏章下到部里讨论执行。九年，因父亲去世离职。十一年，起复补任户科都给事中。

十二年，上疏说：“百姓交纳粮食本是一样，但名目有四：漕粮、白粮、军粮、恤孤粮。军粮、恤孤粮期限迟缓，没有增耗的费用，有势力的人家往往营求拨兑；单弱的人户被派纳漕粮、白粮，苦乐不均。军粮改征折色，军人得到银子就胡乱花费，产生挂欠的弊病。恤孤粮一半被豪强吞没，鳏寡孤独无处控诉。请饬令漕臣下命令给各省粮道，亲自督促州县统一编征，全部输纳，敢有拨兑的治罪。”又说：“钱粮侵欠，军食不足，是皇上所忧虑的。侵欠的大宗，是漕欠、粮欠。漕欠责成漕督亲自督促粮道，粮欠责成督抚亲自督促布政使，令本年附征。某年欠项过期不完，以渎职论处，有关官吏侵吞亏空、怠慢拖延，纠举弹劾不宽贷。如此，则每年销除当年欠款，旧欠可清。”皇上认为他的话对，并严令执行。又上疏说：“国家规章大体完备，各部大臣实心任事，利自然知道兴举，弊自然知道革除。如今却都像置身事外，遇事时，有才能的不肯决断，无才能的不能决断，稍微重大就请会议。不然，行文外察回报，拖延岁月而已；不然，听凭督抚参奏、科道指摘纠劾而已；不然，苟且塞责，不容再议而已：上下推诿，彼此相安。国家大事怎能不废弛，百姓怎能不困苦？想要达到太平，是绝无可能的事。臣愚见，今日求治，首先在于择人。皇上当面召见各位大臣亲自测试才能品性，因能授任；再考察他们任职后兴利多少，除弊多少，定功罪，信赏罚，那么法纪施行而事业可成。”皇上采纳了朱之弼的话，告谕六部去除怠惰疏忽的旧习。一年中四次升迁，授官户部侍郎。十三年，河西务钞关员外郎朱世德征税不足定额，户部援引赦令请求免予议处，皇上严加谴责部臣，朱之弼降三级调用。

十五年，授官光禄寺少卿，再次升迁左副都御史。上疏说：“巡按没有选到合适的人，应当责成都察院考核，巡按的贤与不贤，就是都察院堂上官的贤与不贤。臣与各位巡按约定，操守应当廉洁，举劾应当恰当，巡抚与巡按应当互相纠举。臣等分派差事不公，考核不当，巡按中贤能的不荐举，不贤的不纠劾，各位御史也可以论劾。至于巡方应办的各种事务，应当令掌河南道会同各位御史各自陈述见闻，奏请明确划定统一标准。”皇上听从了。

世祖憎恶贪官，命官员得赃十两、吏役得赃一两，都流放。命令既已施行，朱之弼上疏论述其不妥之处，大致说：“自从上谕传布后，抚按所纠举的，一定没有以大贪官上告的。为什么？一经提问，有关官员无不图保身命，虽然贪赃成千上百，但到结案时，希望不超过十两而止。这样未经纠参以前，只是层层向上输送大吏。被纠参之后，又层层向问官输送。簿册所记科罚，百中不到一二。即使让龚遂、黄霸来做当今的官吏，也没有不犯十两之令的。而如今普天之下，都是不敢取十两的官吏，难道果真超过古代循吏吗？实在是因为法令严酷则思逃避，徒有其名而无其实。皇上只要选择一位巡抚或巡按是大贪官的加以惩治，一位大廉官的加以奖赏，那么众贪官畏惧、众廉官振奋了。”

正值天旱求言，朱之弼上疏说：“山东巡抚耿焞、河南巡抚贾汉复因垦荒蒙赏，两省百姓却因赔熟受困，每年增加数十万赋税，大多得自鞭笞敲剥、呼天抢地的孑遗之民。怨苦之气，积为灾异。”又上疏弹劾户部赈济拖延，救荒无术。京师已得到雨，河南报告彰德、卫辉因旱成灾，户部奏称：“皇上步行祷于天坛，当时雨已降。彰德、卫辉与京畿南部接壤，为何单独请求蠲免抚恤？请覆勘。”朱之弼上疏争辩，大致说：“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雨，怎能以京师附近为例遍及天下？而且认为抚臣的疏报不可信，却又倚重他去覆勘，让抚臣照旧告灾，部臣信之不可，不信则必须换人勘问，徒然使地方增加烦扰。从夏到冬，受灾州县尚未停止征赋，等勘明已到第二年春天，即使蠲免，也只是饱了吏员私囊，饥民早已成为沟中枯骨了。”他与尚书王弘祚在朝廷上辩论，最终听从了朱之弼的意见。十八年，再次授官户部侍郎。

康熙四年，调任吏部。五年，升迁左都御史，擢升工部尚书。六年，上疏说：“福建官兵每月米粮五十余万石，每年征收十万余石，其余都从市场购买，每石值银二两四钱。朝廷买米养兵，绝不压低价格以累民。臣听说延平、建宁、汀州、邵武各府百姓因买米摊赔受累，有愿意缴纳田地入官的。漳州、泉州之间，按地派米，每石必须加六斗，又迫令折价三四两不等，数倍于正供，百姓不堪其剥削。”皇上特地下谕督抚严加察查。

七年，调任刑部。八年，上疏说：“各省存留钱粮，顺治年间军需正急，有裁减的命令。去年部臣又请求酌减。存留各款，原为留备地方公用，事不容已，费用无所出，势必向民间摊派，不肖官员借此牟利。应当恢复康熙七年以前的存留旧例。”又上疏说：“八旗家丁，每年以自尽报部的不少于两千人。人虽有贵贱，均属赤子。请敕谕八旗，凡蓄养仆婢，应当及时教诲，使其衣食充足，体恤其劳苦，减少鞭笞，使各得其所。年终刑部开列一年中自尽人数，系某旗某家，造册呈览，使人知所儆惕。”又说：“世祖严惩贪官蠹役，特立严法，如非官役，不用此例。如今不论有禄无禄，一概通用重典。贪蠹事发，被证者畏同罪，刑讯不承，使大贪漏网。请此后因事纳贿，仍拟同罪。如逼迫抑勒出钱，倘非官役，许用旧律。”皇上下诏全部照准。九年，调任兵部。十四年，因母丧离职。十七年，起复授工部尚书。二十二年，会推湖北按察使，朱之弼举荐道员王垓，不合皇上之意，因所举非才，吏部议降三级调用。不久去世。

朱之弼内行修笃，事亲孝顺，与弟弟朱之佐互相友爱。朱之佐，顺治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历官侍读学士。他事奉朱之弼很严谨，虽到白头，仍执子弟礼很恭敬。

赵申乔，字慎旃，江南武进人。康熙九年进士。二十年，授河南商丘知县，有仁政。二十五年，因贤能行取，命以主事任用。二十七年，授刑部主事。三十年，升迁员外郎，因病请求回乡。四十年，因直隶巡抚李光地推荐，被召见，皇上察知赵申乔敬慎，破格提拔为浙江布政使。陛辞时，皇上告谕说：“浙江是财赋之地，自张鹏翮以后，钱粮多有蒙混，你应当秉公察核，不亏国库，不累百姓。布政使是一省表率，你清廉，属吏自然都守法。”赵申乔叩头谢恩说：“臣蒙皇上特别提拔，不努力做好官，请置重典。”赵申乔上任，不带幕客，事务都亲力亲为，按例可得火耗，全部摒弃不取。四十一年，皇上告谕表彰赵申乔居官清廉，能实践其言，便升迁他为巡抚。布政使原有贴解费，每年支出不过十分之五，赵申乔积存二千余两，封好交给接任者，说：“我奏销时不名一钱，以后难以接续，有这些足以办理一年事务，不要因此扰民。”钱塘江潮水侵蚀堤岸，赵申乔令熔铁贯石，筑子堤防护。

湖南镇筸红苗杀掠为民害，百姓到京师叩阍陈述情状，给事中宋骏业因此弹劾总督郭琇、巡抚金玺、提督林本植隐瞒不报、不为民除害，皇上命侍郎傅继祖、甘国枢及赵申乔前往查办，全部查清红苗杀掠害民的情状，郭琇等人都因此被罢免。调任赵申乔为偏沅巡抚。四十二年，上疏说与总督喻成龙檄令衡永道张士可进入苗洞宣抚，已听命的有二十余寨，并与提督俞益谟发兵讨伐那些不服从命令的。皇上命尚书席尔达等率领荆州驻防满洲兵，并檄调广东、贵州、湖北三省提督，会合喻成龙等进攻。从龙椒洞到天星寨，分道搜剿，斩杀强悍苗人千余，三百余寨都听命受约束，苗疆全部平定。赵申乔上疏陈述善后诸事，将辰沅道移驻其地。皇上奖励征苗诸将，贵州提督李芳述功劳最大，并褒奖赵申乔刚毅。

皇上南巡时，赵申乔到行宫朝见。皇上认为湖南地处偏远，官吏私自征税、加征耗损比其他省份严重，特地下诏申饬。赵申乔返回后，在交通要道修建上谕碑亭，以此警示属官，并上疏弹劾巴陵知县李可昌等人违反规定苛刻敛财，李可昌等被革职查办。四十五年，赵申乔上疏说：“清浪、平溪二卫地处偏僻山区，请求将征收粮食改为征收银两，以便节省运费。”四十六年，又上疏说：“漕运旗丁原有耗赠、行月银米，在起运前预先发放。给事中戴嵩上奏请求等船只到达通州后再补发，意在防止亏空缺失。湖南运道比江浙更为遥远，按例原本没有耗赠，只能依靠行月银米作为转运的经费。如今既然扣留不发，贫苦的旗丁无法长途跋涉，必然导致漕运延误。请求仍按旧例预先发放。”皇上批准了他的请求，并著为法令。

四十七年，命赵申乔前往湖北审理荆州同知王侃等人侵吞木税的案件，他上疏请求裁撤港口渡口的私税，荆州关税仍由部差征收如故。赵申乔返回后，又请求将靖州所属的鸬鹚关税并入辰州关。另外上疏说：“军营发放饷银，通常在正月支领，此时地丁银尚未开征，挪移则连累官员，预征则连累百姓，请求用隔年余存的米石拨给兵饷。”这些建议都交给部议后施行。内阁学士宋大业祭告南岳回京后，弹劾赵申乔轻慢亵渎御书，皇上下诏责问赵申乔。赵申乔上疏辩解，并说：“宋大业初次出使湖南时，接受馈赠白银九千两。此次再次出使湖南，接受馈赠白银五百两，心意不满足，写信给布政使董昭祚，说南岳庙工余银不必报部。我仍然将其报部充作军饷，因此他才诬告我。”宋大业因此被革职，赵申乔被降五级留任。

四十八年，赵申乔上疏弹劾提督俞益谟侵吞兵粮三十五石，皇上下诏责问俞益谟。俞益谟反劾赵申乔苛刻，请求双双解职听候审讯。四十九年，皇上命尚书萧永藻前去审理，萧永藻查明赵申乔的奏疏属实，皇上为此罢免了俞益谟，而命赵申乔复职。不久提升为左都御史，皇上告谕说：“赵申乔非常清廉，只是性情刚烈，人们都畏惧他的耿直。朕考察他没有私心，因此爱护珍惜他。”五十年，赵申乔上疏请求刻印颁布部行则例。又弹劾编修戴名世所著《南山集》、《孑遗录》中有大逆不道之语，案件下交刑部，审理属实，戴名世被判处斩刑。五十一年，上疏请求禁止军营兵丁冒名领粮；又进言说皇上普免各省地丁钱粮，只有潼关卫、大同府征收本色粮米，不在豁免之列，请求依照奉天、台湾的先例，一体豁免：这些请求都得到了批准。

又上疏说每年农忙时节，京师应当遵循旧例停止诉讼。皇上谕示说：“农忙停讼，听起来似乎有理，实际上并无益处。百姓不只有农民，商人诉讼就会荒废生计，工匠诉讼就会荒废手艺。地方官如果不滥用批准诉状，批准后迅速结案，诉讼自然就少了。如果只在四月到七月停讼，而平日滥用批准诉状，又有什么好处？况且这四月到七月之间，如果有奸诈不法之徒陷害善良百姓，冤屈向谁申诉？八月以后，正是收获季节，也不是空闲之时。福建、广东四季都是农时，难道要全年停讼吗？读书应当明理，事情有益于百姓，朕就批准施行，否则断然不可。”五十二年，广东饥荒，命赵申乔前往督办平粜。不久授为户部尚书。

五十三年，旗丁请求圈占沧州民地，直隶巡抚赵弘燮建议用旗人退出的土地另行拨给，部议不予批准。赵申乔说沧州民地已有旨意停止圈占，应当依照赵弘燮的建议，皇上听从了他的意见。当时正在铸造大钱，商人请求交纳银两换取小钱送到宝源局改铸，命内务府会同户部商议。赵申乔说：“收兑小钱，是有关部门的职责，商人贪图利益，恐怕会借机扰民，不可允许。”但奏疏已经呈上，部议批准了赵申乔的奏请，赵申乔请求罢斥。皇上召见询问情况，赵申乔说：“司官只将文书送侍郎画题，被他们藐视，无颜再居此职。”皇上说：“君子要克制忿怒，抑制欲望，这句话应当好好思考。司官藐视你，你应当上奏弹劾。你性情苛刻急躁，不能容人。天地最大的德行是生，不仅是不杀而已。而是对万物都养育而保全。你为官确实清廉，但岂能倚仗清廉而偏激呢？”命他照常任职。最终采用了赵申乔的建议，禁止商人纳银领钱。

赵申乔的儿子赵凤诏，官至太原知府。皇上巡幸龙泉关，赵凤诏入宫谒见，皇上因他是赵申乔的儿子而优待他。皇上问巡抚噶礼是否贤能，赵凤诏说噶礼是天下第一清廉之人，皇上因此提升噶礼为江南总督。等到噶礼因贪污败露，皇上举赵凤诏的话问尚书张鹏翮，张鹏翮说赵凤诏贪婪。五十四年，山西巡抚苏克济弹劾赵凤诏受贿达三十多万两，命革职审查。赵申乔上疏谢罪，说自己不能教子，请求罢斥，皇上责备他的措辞忿恨激烈，有失大臣体统，命他照常任职。赵凤诏因贪赃罪被判处死刑。

五十九年，赵申乔因病请求退休。皇上仍然称赞赵申乔清廉，命他在任上调治。赵凤诏的赃款尚未清缴，皇上命免予追缴，并告谕大学士，说“速速传达这道旨意，让他早知，或许服药才能见效。”不久去世，享年七十七岁，赐予祭葬，谥号恭毅。雍正元年，加赠太子太保。六年，湖广总督迈柱上疏弹劾属官亏空库银，其中有赵申乔在偏沅任内的事，按例应当分摊赔偿。世宗特地下令免除。

评论说：王弘祚制定赋役制度，姚文然修订律例，都成为一代规范，他们的功绩巨大。魏象枢廉洁正直，能直言规劝当权大臣，尤其敢说别人难说的话。朱之弼的宗旨在于爱民，凡是他的进言，都切合民事。赵申乔的名望辈分稍晚，但清正耿直远超同辈，慷慨足以担当国家重任。贞元之际，从乱世进入太平盛世，开创济世、匡扶襄助，诸臣都出了力。

## 关键人物

- **王弘祚**：户部尚书、太子太保；主持编修《赋役全书》，善后云南事务
- **姚文然**：刑部尚书；多次上疏建言，修订律例，主张宽平
- **魏象枢**：刑部尚书、左都御史；敢于直谏，弹劾贪官，廉洁正直
- **朱之弼**：工部尚书、户部侍郎；多次上疏论钱粮、吏治、民疾，切合民事
- **赵申乔**：户部尚书、偏沅巡抚；清正廉明，平定红苗，弹劾戴名世

## 时间线

- **时间不明**：王弘祚受命主持编修《赋役全书》；裁定赋税以万历年间条例为准，清除明末苛政
- **顺治十年**：王弘祚升任户部侍郎，建议在江南、江西、湖广采购米谷以备进取云南；皇上采纳，交经略洪承畴施行
- **顺治十五年**：《赋役全书》编成，王弘祚官复原级并升尚书；评定功劳，恢复了所降的级别
- **顺治六年**：姚文然上疏请求敕令巡抚、巡按清理刑狱，并重新制定会试落第举人选任条例；奏疏都交给部里议定施行
- **顺治五年**：魏象枢弹劾安徽巡抚王懩受贿包庇贪官；王懩被罢官
- **康熙十七年**：魏象枢被任命为左都御史，上疏申明宪纲十事，并推荐陆陇其等人；皇上嘉许，并采纳其建议
- **时间不明**：朱之弼上疏论钱粮侵欠，请督抚亲自督促布政使清欠；皇上认为对，并严令执行
- **康熙六年**：朱之弼上疏论福建买米累民，请敕督抚严查；皇上特地下谕督抚严加察查
- **康熙四十年**：赵申乔被破格提拔为浙江布政使，陛辞时康熙告诫其清廉；赵申乔上任后摒弃火耗，亲力亲为
- **时间不明**：赵申乔调任偏沅巡抚，与总督喻成龙等平定红苗叛乱；三百余寨听命，苗疆平定
- **时间不明**：赵申乔弹劾编修戴名世《南山集》中有大逆不道之语；戴名世被处斩
- **康熙五十九年**：赵申乔因病去世；赐祭葬，谥恭毅，雍正元年加赠太子太保

## 地点

- **云南永昌**：王弘祚的籍贯
- **大同**：王弘祚曾督管粮饷
- **江南**：姚文然的籍贯（桐城）及王弘祚建议采购米谷之地
- **湖广**：王弘祚建议采购米谷之地，姚文然论及
- **湖南**：赵申乔任偏沅巡抚，平定红苗
- **京师**：多位大臣曾在京师任职、上疏

## 为什么值得读

本卷记载了清初五位重要大臣的事迹，王弘祚、姚文然等人的制度设计对清初政治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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