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害第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人物志》
作者：刘劭
时代：三国魏
类别：品鉴人物 · 白话译文
卷目：正文
章节：利害第七

## 本章概览

三国时期刘劭所著《人物志》是鉴识人才的名著，其中“利害”篇专门剖析不同类型人才所从事事业的利弊。作者将事业分为清节、法家、术家、智意、臧否、伎俩六类。清节之士以道德品行立身，未显达时即被推举，显达后上下敬重，功效在于激浊扬清，始终显扬，故而世人看重。法家以法律制度为根本，须成功方显效，未显达时招忌惮，显达后上下畏惧，功效在于立法治国，但易遭邪曲之人仇视，故有缺陷而难善终。术家源于聪慧思虑，须谋划成功才彰显，未显达时众人不解，被用则明君珍视，功效在于运筹帷幄，但奇巧而少用，有时沉没不显。智意以揣度推原为本，顺势而为，未显达时被容纳，显达后受宠赞，功效辅佐英明，但易进退失据，有时先利后害。臧否以辨别是非为本，廉洁针砭时弊，未显达时被认识，显达后受称道，功效明察是非，但招致怨恨，严峻而不宽裕，先得认同而后脱离众人。伎俩以技能才艺为本，明辨迅速，未显达时被视为特异，显达后任官，功效处理烦难，但使百姓劳累，琐碎不宏大为治之末。刘劭的分析揭示了每种事业的本质与风险，提醒用人者要知人善任，扬长避短。这些见解对于理解古代政治运作与人才分类具有重要价值。

本章论述了清节、法家、术家、智意、臧否、伎俩六种事业的利弊得失。

分别阐述清节、法家、术家、智意、臧否、伎俩六种事业的特点、效果、利弊及世人态度，揭示每种事业在不同阶段的得失。

## 正文

人们所从事的各类事业，各有其利弊得失：

清节这类事业，表现在仪容举止上，发挥于道德品行中；尚未被任用就已显现成效，其方法顺乎自然且有教化作用。因此，在尚未显达时，就会被众人所推举；显达之后，则受到上下级的一致敬重。它的功效足以涤荡污浊、弘扬清正，成为同僚师长的典范。作为一项事业，它没有弊端且始终显扬，因此被世人所看重。

法家这类事业，以法律制度为根本，必须等到取得成功才显现效果。其方法前期严谨而后期有条理，严苛而面向众人。因此，在尚未显达时，会招致众人的忌惮；经过实践检验后，则令上下级都畏惧。它的功效足以建立法度、实现治理。它的弊端在于会被众多邪曲之人所仇视。作为一项事业，它有缺陷而不常被采用，因此即使功劳很大也难以善终。

术家这类事业，源于聪慧的思虑，必须等到谋划成功才彰显价值。其方法先隐微而后显著，精妙且深奥。在尚未显达时，不被众人所了解；一旦被任用，就会被贤明的君主所珍视。它的功效足以运筹帷幄、通达权变。在隐退时，则藏身于隐微之处。作为一项事业，它奇巧而少被任用，因此有时会沉没隐微而不彰显。

智意这类事业，以揣度推原为根本，其方法顺应时势而不违逆。因此，在尚未显达时，能被众人所容纳；显达之后，则会受到宠爱的赞许。它的功效足以辅助英明、谋划策略。它的弊端在于只知进取而不知退让，有时会偏离正道来保全自身。作为一项事业，它诡谲而难以坚守，因此有时会先得利而后受害。

臧否这类事业，以辨别是非为根本，其方法廉洁且能针砭时弊。因此，在尚未显达时，能被众人所认识；显达之后，会受到众人的称道。它的功效足以明察是非，它的弊端在于会招致诋毁指责者的怨恨。作为一项事业，它严峻而不宽裕，因此有时会先获得认同而后脱离众人。

伎俩这类事业，以技能才艺为根本，其方法明辨且迅速。在尚未显达时，会被众人视为特异；显达之后，会被官府任用。它的功效足以处理烦难、纠正邪僻。它的弊端在于使百姓劳累、下属困窘。作为一项事业，它琐碎而不宏大，因此是治理中最低等的。

## 标签

- 清节
- 法家
- 术家
- 智意
- 臧否
- 伎俩
- 事业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renwu-zhi-baihuawen-full/volume-1/chapter-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