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仕之失第二百一十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容斋随笔》
作者：洪迈
时代：南宋
类别：笔记 · 白话译文
卷目：卷十
章节：致仕之失第二百一十三

## 本章概览

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论及退休制度的败坏。汉朝时，大夫七十退休称为“得谢”，受朝廷尊崇，如韦贤、疏广等人皆引以为荣。宋朝本也重视，大臣告老多授东宫官职。但南渡后旧制散失，朝奉郎以上官员不论高低大都死后才请致仕。最过分的是，宰相辅臣在职寿终，丧事已毕数日，朝廷才下诏准其退休，诏书中还假惺惺地提到“亲医药”“祝寿康”等套话，秦桧、万俟卨等皆如此。在外任官者不到弥留之际不敢申请，偶有例外则引起惊骇。洪迈在绍兴二十九年任吏部郎时，趁轮对建议：今后去世官员应书面上报，考察无过失则给其后人官职；若真能告老知止，当加厚礼遇以激励风俗。宋高宗欣然采纳，令三省讨论，众官多赞同，但首相汤思退独以为难，此事遂搁置。洪迈叹息此制再难纠正。文中对比古今，揭露制度虚伪与大臣私心，展现南宋官场积弊。

本章揭露宋代官员致仕制度的弊端，尤其批评南渡后大臣死后方请致休的恶习，并记述作者洪迈上奏建议被汤思退阻挠未果。

宋代致仕制度之失，尤其是死后乞休之弊，并记作者建言被搁置。

## 正文

大夫七十岁退休，称为“得谢”，是个美名。汉朝的韦贤、薛广德、疏广、疏受，有人悬挂安车向子孙展示，有人卖掉黄金来炫耀君王的赏赐，认为这是极大的荣耀。至于龚胜、郑弘这些人，也得到诏书褒扬表彰，郡县派人慰问，符合三代敬老的义理。本朝尤其重视此事。大臣告老退休，必定用东宫师傅、侍从等官职来尊崇他们。年高德劭如晁迥、孙奭、李柬之等人也是如此。宣和年间以前，大概没有已经死了才请求退休的。南渡之后，旧制散失，于是朝奉郎、武翼郎以上官员，不论内外官职高低，大都这样做。其中最过分而无理的是，即使是宰相辅臣，在职寿终，他家发丧服丧，朝廷降旨敲钟给予赙赠，已经过了几天，才为他向朝廷报告颁发命令，诏书中不免有“亲自医药”“祝寿安康”之类的话。如秦太师（秦桧）、万俟丞相（万俟卨）、陈鲁公（陈康伯）、沈必先（沈该）、王时亨（王纶）、郑仲益（郑亿年）就是如此。那些在外任职的，不到临终换床单、弥留之际，不再提出申请。偶尔千百人中有一两个这样做的，那么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惊骇惋惜他的死。子弟在远方做官，往往哭泣不安，急忙请假奔命，所以在无事之日，不敢这样做。绍兴二十九年，我任吏部郎，趁着轮对，上奏说：“请求让吏部立法，从今以后，那些应当得到退休恩泽的人去世了，就告知所在州，州上报到省部，然后考察他平生，如果没有贪污私利等过错对规定有妨碍的，就给他后人官职。如果真能陈述道义告老，或者辞去荣华知道止步的，请求加厚他的礼节，以激励风俗，这比引导天下人作假要好。”太上皇（宋高宗）看了奏章，高兴地采纳说：“我记得这件事废止，才四十年，应当像你说的那样。”已经下到三省，各位官员大多认为对，但首相汤岐公（汤思退）独自认为难办，这个建议于是搁置了，现在不能再纠正了。

## 关键人物

- **洪迈**：吏部郎，作者；上奏建议改革致仕制度
- **宋高宗**：太上皇；采纳洪迈的建议
- **汤思退**：首相汤岐公；反对洪迈的建议，导致搁置
- **秦桧**：秦太师，宰相；例子，死后乞休的宰相之一

## 时间线

- **古代**：大夫七十岁退休，称为‘得谢’；美名
- **汉朝**：韦贤、薛广德、疏广、疏受等人退休荣耀；被认为是极大荣耀
- **南渡之后**：旧制散失，官员大都死后才请致仕；制度败坏
- **南渡后**：宰相辅臣在职寿终，死后数日方请致仕；诏书中有‘亲自医药’等虚假之词
- **南渡后**：列举秦桧、万俟卨、陈康伯、沈该、王纶、郑亿年等例子；证实上述现象
- **绍兴二十九年**：洪迈任吏部郎，上奏建议吏部立法改变死后请致仕的陋习；太上皇高兴采纳
- **时间不明**：下到三省，多数官员赞同，但首相汤思退独以为难；建议搁置，至今未能纠正

## 为什么值得读

本文真实反映了南宋初期官场制度的腐败现象，以及改革呼声被压制的现实，为后世提供历史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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