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涉大川第二百三十八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容斋随笔》
作者：洪迈
时代：南宋
类别：笔记 · 白话译文
卷目：卷十二
章节：利涉大川第二百三十八

## 本章概览

《容斋随笔》此篇专论《易经》卦爻辞中‘利涉大川’的象征意义。作者指出，卦辞言利涉者七、不利者一，爻辞言利涉者二等，其象多取自坎水为河、巽木为舟。如《需》《讼》《未济》因坎体，《益》《中孚》因巽体；《涣》兼坎巽，故彖辞言乘木有功。又分析《谦》《蛊》等卦中爻位含坎，以及《颐》卦爻变导致渡河吉凶的转化，揭示了易象的精密对应。

《易经》中关于“利涉大川”的卦辞爻辞统计及卦象解释

本章列举了《易经》中言及“利涉大川”的卦象，并解释其象征意义，指出坎为水、巽为木，木可造船渡河。

## 正文

《易经》的卦辞中，称“利于渡过大河”的有七处，称“不利于渡过大河”的有一处。爻辞中称“利于渡河”的有两处，称“用来渡河”的有一处，称“不可以渡河”的有一处。《需卦》、《讼卦》、《未济卦》，是指《坎卦》的卦体而言。《益卦》、《中孚卦》，是指《巽卦》的卦体而言。《涣卦》是指《坎卦》和《巽卦》而言。因为《坎卦》代表水，有大河的象征；而《巽卦》代表木，木可以制成船和桨用来渡河。所以《益卦》的彖辞说：“木道于是通行”，《中孚卦》的彖辞说：“乘坐木舟中空”，《涣卦》的彖辞说：“乘坐木舟有功效”。另外，船桨的便利，实际上取自《涣卦》，正是结合了坎和巽两个卦体来取象。《谦卦》、《蛊卦》则是中间爻位有《坎卦》，《同人卦》、《大畜卦》则是中间爻位有《巽卦》。《颐卦》的卦象反过来，对应《大过卦》，才有《巽卦》的卦体，第五爻离它很远，所以爻辞说“不可以渡河”，上爻则变化而成为它的对卦，所以说“利于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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