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章轻废第七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容斋随笔》
作者：洪迈
时代：南宋
类别：笔记 · 白话译文
卷目：卷三
章节：典章轻废第七十四

## 本章概览

后周显德年间，朝廷以已有制书为由，废除了新刺史赴任时用铜鱼符验证的制度，州郡长官的任命从此失去了一个重要的防伪环节。后晋天福年间，又废除了两省官员向宰相汇报事务时的“押角”礼仪，宰相集体议事的传统程序被简化。这两项典章的轻率废除，都体现了五代时期制度建设的随意性，也使得后世难以复原这些原本严谨的规矩。

举例说明两种典章制度的轻率废除

## 正文

典章制度中，有些是一时废止后就再也不能恢复的。州郡长官所用的铜鱼符制度是：新任命的刺史，朝廷给予左鱼符，到州后取出州库中的右鱼符，两者相合验证。后周显德六年，诏令说已经特别颁下制书，何必还要用符契？于是废除了这一制度。唐代，两省官员向宰相汇报事务时，呈递文书后，四位宰相共同坐在一张榻上，各占一角，称为“押角”。后晋天福五年，敕令废除了这种做法。

## 标签

- 典章制度
- 铜鱼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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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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