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浯溪留题第一百六十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容斋随笔》
作者：洪迈
时代：南宋
类别：笔记 · 白话译文
卷目：卷八
章节：浯溪留题第一百六十七

## 本章概览

大中二年，太仆卿分司东都韦瓘途经永州浯溪，题刻详述十六年来仕途变迁：大和年间由中书舍人贬康州，后任楚州刺史、桂管观察使，最终分司东都。然而《新唐书》记载韦瓘卒于桂管观察使任，且贬谪与李德裕罢相相关。洪迈以题刻为证，直指史书记载之误，并质疑韦瓘离朝的真实原因，展现了历史考据的严谨与文献互证的价值。

本章通过考证永州浯溪的一则唐代题刻，指出《新唐书》关于韦瓘官职贬谪记载的错误。

展示韦瓘题刻原文，并与《新唐书》对照，发现史书记载有误。

## 正文

永州浯溪一带，唐朝人留下的题刻很多，其中有一条写道：“太仆卿分司东都韦瓘，于大中二年经过此地。我在大和年间以中书舍人的身份被贬谪到康州任职，至今已过十六年。去年冬天被免去楚州刺史之职，今年二月又接到调任桂林的命令，才过了几个月，又承蒙被替换，走到灵州时，听说改任这个官职，分司东都悠闲无事，实在是惭愧又庆幸。”查考《新唐书》：“韦瓘多次升官做到中书舍人，与李德裕交好，李宗闵厌恶他。德裕被罢免宰相后，韦瓘被贬为明州长史，最终官至桂管观察使。”用题刻来验证，却是从中书舍人被贬到康州，又没有在桂管观察使任上去世，史书的错误竟然如此严重。韦瓘所说的十六年前，正好是大和七年，当时李德裕正任宰相，大和八年十一月才被罢免，那么韦瓘离开朝廷，究竟是因为什么罪名呢？

## 关键人物

- **韦瓘**：太仆卿分司东都，曾为中书舍人，被贬康州，后任楚州刺史、桂林刺史等职；题刻作者，其题刻内容被引用以考证史书记载

## 时间线

- **本章中段**：作者查考《新唐书》记载，发现与韦瓘题刻内容不符；指出史书错误严重

## 地点

- **永州浯溪**：唐朝人题刻集中之地，韦瓘题刻所在

## 为什么值得读

揭示了史书记载与实物题刻的矛盾，强调考证的重要性。

## 标签

- 浯溪
- 题刻
- 韦瓘
- 新唐书
- 永州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rongzhai-suibi-baihuawen-full/volume-8/chapter-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