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咸撮要五第三百二十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三命通会》
作者：万民英
时代：明
类别：命理术数 · 白话译文
卷目：卷十
章节：巫咸撮要五第三百二十三

## 本章概览

《巫咸撮要五第三百二十三》层层推演天元、日主与五行生克的运程得失。开篇指出天元衰弱且失时令者难获长寿，而日主强旺能克鬼煞者承受厚福。日主旺而无依，则离祖迁居或客死他乡，并损财伤妻。正官被合则名利虚幻，七煞被合则转凶为吉；七煞旺而身弱奔波衣食，官弱遭煞埋没无成。财旺身强者积财累帛，如甲辰甲戌遇寅亥主金帛满屋。六甲逢庚辛金重则招灾，六丙居亥子水无制则为寒儒。行运得失需详察地利时令：得地失时如田得雨水而季节不对，得时失地如车轴陷泥泞。火到南方荣，水到北方旺，土东病，木西衰，金北沉。岁运伤日主则命危，运克岁招刑，岁克运惹官非。五行煞气各应灾祸，金主刀伤溺水，木主悬梁虎咬，火主夜压蛇伤，土主墙倒土陷。末论化聚合秀之机：当化未化损贵，当聚未聚损财，当合未合损官，当秀未秀损福；反之，不当化而化则权贵，不当聚而聚则富足，不当合而合则升高，不当秀而秀则享禄。全篇以五行生克与时令得失为纲，对举吉凶、辅以实例，揭示命理中‘得时得地’与‘失时失地’的辩证关系，为研习八字者提供精要指南。

本章论述八字命理中天元旺衰、官杀财星、五行方位吉凶以及合化聚秀的种种情形与对应吉凶祸福。

本章为八字命理歌诀，讲解身强身弱、官杀财星、五行方位旺衰对命运的影响，以及合化聚秀的得失。

## 正文

天元衰弱且失去时令，难以获得长寿。日主强旺且能克制鬼煞，应当承受厚福。

日主旺盛却没有依靠，就会离开祖业迁居他乡。如果不迁居，就会死在外地。

日主旺盛却没有依靠，会损失钱财伤害妻子。如果不伤害妻子，妻子娘家也会衰败零落。

正官被合化，一生中的名利都是虚幻。

七煞被合化，处世反而能转凶为吉。

七煞旺盛而又身弱，就会为衣食奔波。

正官柔弱又遇到七煞侵扰，行事就会埋没无成。

财星旺盛身强，钱财就会不断积累。例如：甲辰、甲戌落入寅亥，就会金帛满屋。

丁亥、丁卯到酉亥，就会珍宝满室。

六甲日遇到庚辛金，如果金多且重，必定会招来灾祸。

六丙日身居亥子水位，如果没有制伏，一定是贫困的读书人。

行运的得失，应当详细考察。

得到地利却失去时令，就像田地得到雨水（但季节不对）。得到时令却失去地利，就像车轴损坏在泥泞中。

得到时令的也能有所发展，失去地利的难以升迁。

所以火到南方就会荣显，水到北方就会旺盛。

土到东方就会生病，木到西方就会衰败，金到北方就会沉没。

在旺处生发，在死处灭亡；在死处生发，在旺处脱去。

岁运都伤害日主，遇到这种情况命运必定危险亏损。

气运与祖上之气互相伤残，门户与父母都会受损。

运神克制岁神，刑罚诉讼就会来临。岁神克制运神，官非灾祸就会竞相兴起。

金主刀剑刑伤，水主江河溺水。木则主悬梁自缢，或者被虎咬龙怒。

火则主夜晚睡觉被压倒，或者被烧死、蛇伤。土则主墙倒土陷。五行煞气重，应当这样详细推断。

又说：有应该化而未能化的情况，应该聚而未能聚的机缘，应该合而未能合之类，应该秀而未能秀的实际。

应该化而未能化会损害贵气，应该聚而未能聚会损害钱财，应该合而未能合会损害官运，应该秀而未能秀会损害福气。

又有不该化而化了的因由，不该聚而聚了的机缘，不该合而合了的道理，不该秀而秀了的功用。

不该化而化了的，必定位居权贵。不该聚而聚了的，最终会富足。

不该合而合了的，一定会升迁高职。不该秀而秀了的，须能享受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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