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使第二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商君书》
作者：商鞅及后学
时代：战国至秦汉
类别：法家著作 · 白话译文
卷目：禁使第二十四
章节：禁使第二十四

## 本章概览

《禁使》篇中，商君围绕君主如何有效禁止和驱使臣民展开论述。他认为，赏罚是基本手段，但关键在于掌握权势和办法，而非依赖个人才能或多设官吏。古代圣王不靠自身强大，而靠权势；不靠诚信，而靠办法。就像飞蓬乘风而行千里，测深者借悬绳而知渊深，君主只要拥有权势和办法，即使遥远也能掌控，深奥也能明察。当时社会常设丞、监等众多官吏来防止私利，但商君指出，这些官吏利益相同，互相监督难以有效，因为利益相同者会相互包庇。相反，利益不同、害处不同的人反而能相互制约，这就是古代圣王保持安定的关键。他主张通过制度使百姓无法逃避罪过，就像眼睛不能隐藏所见。最理想的治理是夫妻朋友间虽不伤亲情，但不能相互包庇罪行；君主与官吏事合而利不同，才能有效监督。例如驺和虞若利益相同则无法监督，但若马与狗能言，则驺虞的罪过无所遁形，因为利益不同。因此，商君认为治理之道在于抛弃对贤能、智慧的依赖，纯粹依靠权势和制度设计，使利益冲突者相互牵制，从而达到不依赖众多官吏也能政治清明的效果。他强调，权势若能使隐藏罪过变得困难，即使恶人也不敢为非。这一思想深刻揭示了法家重视制度、权势而非人治的核心理念。

君主应依靠权势和办法，而非仅仅依靠众多官吏或个人的贤智，通过使利益不同来相互监督，从而实现有效治理。

本章强调君主治理应依靠权势和办法，使臣民无法逃避罪过，并利用利益不同者相互监督，而非依赖众多官吏或贤智。

## 正文

君主用来禁止和驱使臣民的手段，是赏赐和刑罚。赏赐根据功劳，刑罚根据罪过。所以评定功劳、考察罪过，不能不审慎。如果赏赐高贵者、刑罚卑贱者，但君主并不真正了解其中的道理，那就和没有道理一样。所谓掌握道理，指的是权势和办法。所以古代圣王不依靠自己的强大，而依靠权势；不依靠自己的诚信，而依靠办法。如今飞蓬遇到旋风能行千里，是凭借风势；探测深渊的人知道千仞的深度，是依靠悬绳的办法。所以凭借权势的，即使遥远也一定能到达；掌握办法的，即使深奥也一定能得到。如今在黑夜，高大的山陵，连离娄也看不见；在清朗的早晨阳光下，向上能分辨飞鸟，向下能明察秋毫。所以眼睛能看见，是借助太阳的光势。得到权势的极致，不必设置许多官吏就能使政务清明；摆出办法就能使事物恰当。如今依靠众多官吏，官府设立丞和监。设立丞和监，是用来禁止人们谋取私利的；但丞和监也想谋取私利，那么靠什么来相互禁止呢？所以依靠丞和监来治理，只能算勉强维持的治理。通晓办法的人不是这样。他们区分权势，使谋私的途径变得困难。所以说：如果权势难以隐藏罪过，即使像盗跖那样的人也不敢做坏事。所以古代圣王重视权势。

有人说：“君主掌握虚静、迟缓的原则来应对事物，事物就会受到检验；经过检验，奸邪就能被发现。”我认为不是这样。官吏在千里之外专制决断事务，十二月的计簿已经确定，事务按一年分别结算，而君主只凭一次听断，看到可疑之处，不能彻底查清，因为证据不足。事物到了眼前，眼睛不能不看见；声音逼近耳朵，耳朵不能不听到。所以事物到来就会发生变化，言论到来就会得到论定。所以治理国家的制度，使百姓无法逃避罪过，就像眼睛不能对看到的事物隐瞒内心一样。如今混乱的国家不是这样，依靠众多官吏。官吏虽然多，但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利益一致的人相互禁止是不可能的。况且利益不同、害处也不相同的人，才是古代圣王用来保持安定的因素。所以最完善的治理，夫妻、朋友之间不能相互包庇罪恶、掩盖过错，但不伤害亲情，百姓不能相互隐瞒。君主和官吏，事情相合但利益不同。如今让驺和虞相互监督，是不行的，因为事情相合但利益不同。如果马和狗能说话，那么驺和虞就无法逃避他们的罪过了，因为利益不同。如果利益相同、罪恶也相同，父亲不能过问儿子，君主不能过问臣子。官吏与官吏之间，就是利益相同、罪恶也相同。事情相合而利益不同，这是古代圣王用来端正法度的依据。百姓蒙蔽君主，但不妨碍掩盖过错。贤能的人不能增加什么，不贤的人不能减少什么。所以抛弃贤能、不用智慧，是治理的办法。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提出了法家核心的治理思想，强调君主应依靠制度性权势和办法，而非个人贤智，为后世法治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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