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分第二十六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商君书》
作者：商鞅及后学
时代：战国至秦汉
类别：法家著作 · 白话译文
卷目：定分第二十六
章节：定分第二十六

## 本章概览

秦孝公问商鞅如何使天下官吏百姓一致遵守法令，商鞅提出一套系统的法令公布与执行制度：设置质朴懂法的官员主管法令，天子任命；主管法官忘职或失误则按所忘条款定罪；继任者须在规定时限内通晓法令；删改法令一字以上者死罪；官吏百姓可询问法令，法官须明确告知并制作符券存证；天子、御史、丞相及各诸侯郡县均设法官；法令副本藏于禁室，每年依此颁布。商鞅强调“定分”的根本作用：野兔未定归属则百人追，集市之兔无人抢，因归属已定。法令名分确定，则贤奸皆归于善，百姓知法而不敢犯，官吏不敢欺民。圣人设置法官为天下师，使法令明白易懂，愚智皆可理解，从而避免犯罪。此即“名分定则治，名分不定则乱”的道理，是治国之本。

通过设置法官、明确法令和确定名分，使天下官吏百姓知法守法，从而实现治理。

本章以秦孝公与公孙鞅问答形式，论述了法令的制定、公布、解释和名分的重要性，强调通过设置法官、制作符券、禁室藏法等手段，使法令明白易懂、名分确定，从而让天下人知法守法，达到治理。

## 正文

秦孝公问公孙鞅：“法令是在当时制定的，第二天早晨想让天下的官吏和百姓都清楚地了解并遵守它，做到一致而没有私心，该怎么办？”

公孙鞅说：为了推行法令，要设置官吏，挑选那些质朴足以懂得法令条文的人，让他们担任主管法令的官员，然后上报天子。天子如果同意，就让他们各自主管法令，都俯身接受任命，前去上任。各主管法令的官员，如果敢忘记执行自己主管法令中规定的条款，就各自按照他们所忘记的法令条款来定罪。主管法令的官员如果有调动或死亡，就立即让接任者学习诵读法令条文，为他们规定标准，使他们在规定天数内通晓法令内容；如果不符合标准，就按法令治罪。有人敢删改法令，增加或减少一个字以上，就处以死罪，绝不赦免。各位官吏和百姓有向主管法令的官员询问法令具体规定的，都要根据他们想要询问的法令明确告知。各自制作长一尺六寸的符券，上面写明询问的年、月、日、时以及所问法令的名称，用来告知官吏和百姓。主管法令的官员如果不告知，等到他们犯了罪，而法令又刚好符合他们所问的内容，就都按照官吏和百姓所问的法令来治主管法令官员的罪。随即把左券交给询问法令的官吏或百姓，主管法令的官员小心地把右券藏在木匣里，放在室内收藏，用法令长官的印封好。如果以后有变故，就凭券书办事。

法令都有副本，一副放在天子的殿中，专门建造一个禁室放置法令，有锁和钥匙，作为禁室并加封条，里面存放法令副本，用禁印封好。有擅自打开禁室印封，或进入禁室偷看法令，或删改一个字以上，都处死罪，绝不赦免。每年都要按照禁室中的法令来颁布执行。

天子设置三个法官：殿中设置一位法官，御史设置一位法官和属吏，丞相设置一位法官。诸侯、郡、县都各自设置一位法官和属吏，都如同秦国这样的法官设置。郡、县、诸侯一旦接到送来的法令，就学习询问法令的内容。官吏和百姓中想了解法令的，都去问法官。所以天下的官吏和百姓没有不懂法令的。官吏明确知道百姓也懂法令，所以官吏不敢用非法手段对待百姓，百姓也不敢犯法来冒犯法官。如果官吏对待百姓不遵守法令，百姓就可以去问法官，法官就把法令中规定的罪名告诉他们，百姓就用法官的话正告官吏。官吏知道这样，所以不敢用非法手段对待百姓，百姓也不敢犯法。这样，天下的官吏和百姓即使有贤良能言善辩的人，也不能说一句话来歪曲法令；即使有千金财富，也不能使用一铢来贿赂。所以奸诈贤能的人都转向行善，都致力于自我约束、奉公守法。百姓愚笨就容易治理，这是因为法令明白易懂而且必须执行。

法令是百姓的性命，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是用来保护百姓的。治理国家却舍弃法令，如同想不挨饿却不要食物，想不受冻却不要衣服，想往东却朝西走，这样显然是不行的。一只野兔跑过，上百个人去追它，不是因为兔子可以分成一百份，而是因为它的归属没有确定。市场上卖兔子的很多，但盗贼不敢拿，因为归属已经确定了。所以归属不确定时，连尧、舜、禹、汤都会像奔跑一样去追逐；归属确定后，贪心的盗贼也不敢拿。现在法令不明确，其名分不确定，天下的人就可以议论它。他们的议论，因人而异没有定论。君主在上制定法令，百姓在下议论，这样就使得法令无法确定，是以下制上。这就是所谓名分不确定。名分不确定，尧、舜尚且会歪曲而做坏事，何况普通人呢？这是导致奸恶大起、君主的威势被夺、亡国灭社稷的途径。从前圣人著书流传后世，必须由老师传授才能懂得其中的名分；如果不经师授，而人们凭自己的心意去议论，到死也不能懂得其名分和含义。所以圣人一定要为法令设置官员，设置属吏，作为天下的老师，用来确定名分。名分确定了，那么大奸之人也会变得忠贞诚信，大盗也会变得谨慎老实，而都能自我约束。所以名分确定，是走向治理的途径；名分不确定，是走向混乱的途径。所以走向治理的不可扰乱，走向混乱的不可治理。局面混乱而去治理，会更加混乱；局面治理而加以治理，就能治理好。所以圣王治理的是治理的局面，而不是混乱的局面。

那些精微深奥、蕴含意志的言论，即使上等智慧的人也难以理解。不需要法令规矩而能没有不正之行的，千万人中只有一个。所以圣人用治理千万人的办法来治理天下，因此只有智者才能理解的东西，不能作为法令，因为百姓不都是智者；只有贤者才能理解的东西，不能作为法令，因为百姓不都是贤者。所以圣人制定法令，一定要让它明白易懂，名分正确，愚笨和聪明的人都能理解；同时设置法官，设置主管法令的官吏，作为天下的老师，使万民不陷入危险。所以圣人治理天下而没有人因犯罪被处死，并非是不用刑罚杀人，而是因为推行的法令明白易懂，又设置法官官吏作为老师，引导他们知晓法令，万民都知道该避免什么、该趋向什么，避开祸患、趋向幸福，从而都自我约束。所以明君依靠治理的局面来最终实现治理，因此天下达到大治。

## 关键人物

- **秦孝公**：秦国君主，提问者；提出法令推行问题
- **公孙鞅**：秦国大臣，回答者；阐述法令推行与名分理论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是商君书的重要篇章，系统阐述了法家推行法令、确立名分的制度设计，体现了法家以法治国、明法审令的核心思想。

## 标签

- 秦孝公
- 公孙鞅
- 法令
- 名分
- 法官
- 符券
- 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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