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民第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商君书》
作者：商鞅及后学
时代：战国至秦汉
类别：法家著作 · 白话译文
卷目：说民第五
章节：说民第五

## 本章概览

商鞅在《说民第五》中系统阐述了法家治国术的核心逻辑。他首先否定儒家推崇的辩慧、礼乐、慈仁、任誉，认为这八种东西是混乱的根源，会导致百姓胜过政令、国家衰弱。相反，国家应当依靠奸邪之人相互监视，使法律胜过百姓，从而军队强大。商鞅提出“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的循环，刑罚是恩德的来源。在具体操作上，他主张“轻罪重罚”，用重刑对待轻罪，使轻罪不致发生，重罪自然消失，刑罚反而不用而事成功。同时，赏赐要轻而爵位要重，使君主爱惜百姓而百姓愿意效死。商鞅还论述了贫富转化：对穷人用刑罚迫使其富裕，对富人用赏赐使其贫穷，最终实现国家强大而无弊病。他强调决断层级决定政权强弱：决断在家庭（基层自治）则称王，决断在官府则强大，决断在君主则削弱。君主应让百姓在心中自行决断是非，通过连保制度相互告奸，使奸邪无处藏身。商鞅还提出“国家不积蓄力量，家庭不囤积粮食”，力量必须适时使用，否则内部会滋生私心而削弱。这些思想为秦国推行严刑峻法、重农抑商提供了理论依据，虽因极端功利性遭后世非议，却是战国时期富国强兵的典型路径。

论述治国应摒弃辩慧礼乐等八种弊端，以法治民，重刑轻赏，使民力聚于农战，从而实现国家富强称王。

本章强调以法治国，通过重刑、禁绝八种弊端、奖励告奸、使民力专注于农战，实现国家强大。

## 正文

辩慧，是混乱的帮凶；礼乐，是放纵的征兆；慈仁，是过失的根源；任誉，是奸邪的藏身之处。混乱有了帮凶就会蔓延，放纵有了征兆就会发展，过失有了根源就会滋生，奸邪有了藏身之处就会不止。这八种东西聚集成群，百姓就会胜过政令；国家没有这八种东西，政令就会胜过百姓。百姓胜过政令，国家就衰弱；政令胜过百姓，军队就强大。所以国家有了这八种东西，君主就没有办法驱使百姓守城作战，国家必定削弱直至灭亡。国家没有这八种东西，君主就有办法驱使百姓守城作战，国家必定兴盛直至称王。

任用善良的人，百姓就会亲近自己的亲人；任用奸邪的人，百姓就会亲近国家的法令。能够聚合而又分离的，是善良的人；相互疏远而又互相监视的，是奸邪的人。表彰善良的人，过失就会被掩盖；任用奸邪的人，罪行就会被惩处。过失被掩盖，百姓就会胜过法律；罪行被惩处，法律就会胜过百姓。百姓胜过法律，国家就混乱；法律胜过百姓，军队就强大。所以说：用良民来治理，必定混乱以至削弱；用奸民来治理，必定安定以至强大。

国家用难以攻取的方式去进攻，出动一份兵力就能取得十倍的战果；国家用容易攻取的方式去进攻，出动十份兵力就会损失百倍。国家注重实力，叫做用难以攻取的方式进攻；国家注重空谈，叫做用容易攻取的方式进攻。百姓容易空谈，难以使用。国家的法令促使百姓做难做的事，军队使用百姓做容易做的事而用实力进攻，出动一份兵力就能得到十倍的战果；国家的法令促使百姓做容易做的事，军队使用百姓做难做的事而用空谈进攻，出动十份兵力就会损失百倍。

刑罚重，爵位才尊贵；赏赐轻，刑罚才有威严。爵位尊贵，君主才爱惜百姓；刑罚有威严，百姓才为君主效死。所以兴盛的国家施行刑罚，百姓反而觉得有利；使用赏赐，君主反而显得尊贵。法令详尽，刑罚就繁多；法令简约，刑罚反而减少。百姓在安定中治理就会混乱，混乱了再去治理，又会导致混乱。所以在安定的时候治理，就能安定；在混乱的时候治理，就会混乱。百姓的本性是希望安定，但他们的行为却导致混乱。所以施行刑罚，对轻罪加重惩罚，轻罪就不会产生，重罪也就无从出现，这叫做在安定的时候治理。施行刑罚，对重罪加重惩罚，对轻罪从轻惩罚，轻罪不能禁止，重罪也就无法制止，这叫做在混乱的时候治理。所以对轻罪加重惩罚，刑罚反而不用而事情成功，国家强大；对重罪加重而轻罪从轻，刑罚就会频繁使用而事情不断产生，国家削弱。

百姓勇敢，就用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来赏赐他们；百姓胆怯，就用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来杀戮他们。所以让胆怯的百姓受刑罚的驱使，就会变得勇敢；让勇敢的百姓受赏赐的驱使，就会拼死效力。胆怯的百姓变得勇敢，勇敢的百姓拼死效力，国家就会无敌于天下，必定称王。

百姓贫穷就会使国家衰弱，富裕就会放纵，放纵就会有虱害（弊端），有虱害国家就会衰弱。所以对贫穷的人用刑罚来促使他们富裕，对富裕的人用赏赐来使他们贫穷。治理国家的措施，贵在使贫穷的人变得富裕，富裕的人变得贫穷。贫穷的人富裕了，国家就强大；富裕的人贫穷了，农、商、官三种职业就没有虱害。国家长期强大而没有虱害，必定称王。

刑罚产生实力，实力产生强大，强大产生威严，威严产生恩德，恩德来源于刑罚。所以刑罚多，赏赐就相应重要；赏赐少，刑罚就相应重要。百姓有欲望也有厌恶，欲望有六种过度（指六种放纵行为），厌恶有四种艰难（指四种艰苦的事情）。顺从六种过度，国家就衰弱；推行四种艰难，军队就强大。所以称王的君主在九个方面施刑，而赏赐只从一个途径出。在九个方面施刑，六种过度就会停止；赏赐只从一个途径出，四种艰难就能推行。六种过度停止了，国家就没有奸邪；四种艰难推行了，军队就无敌。百姓的欲望成千上万，而利益只从一个途径出。百姓不集中到一个途径，就无法实现欲望，所以他们会集中到一个途径。集中到一个途径，力量就会凝聚，力量凝聚就强大。强大而又使用力量，就会加倍强大。所以能够产生力量，又能消耗力量，叫做进攻敌人的国家，必定强大。堵塞私人的门路来断绝他们的私欲，打开一个门路来满足他们的欲望，使百姓必须先做他们所必须做的事情，然后才能得到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所以力量就多。力量多却不使用，志向就会穷困；志向穷困，就会产生私心；有私心，就会削弱。所以能够产生力量，却不能消耗力量，叫做自己攻击自己的国家，必定削弱。所以说：称王的君主，国家不积蓄力量，家庭不囤积粮食。国家不积蓄力量，是为了让下边使用；家庭不囤积粮食，是为了让君主储存。

国家的治理：决断在家庭就能称王，决断在官府就能强大，决断在君主就会削弱。对轻罪加重惩罚，刑罚就会不用。固定官员的职责，就能治理好。减少刑罚，实行连保制度，赏赐不能失信。有奸邪必须告发，那么百姓在心里就能决断，君主的命令百姓知道如何响应。器物在家里制成，在官府使用，那么事务就在家庭中决断。所以称王的君主，刑罚和赏赐在百姓心中就能决断，器物的使用在家庭中就能决断。治理明确就一致，治理昏暗就混乱。一致就能推行，混乱就会停止，推行就能治理，停止就会混乱。治理得好，决断就在家庭；混乱，决断就在君主。治理国家贵在下层决断，所以决断在十里范围的就衰弱，决断在五里范围的就强大。决断在家庭就有余裕，所以说：当天就能治理好的称王。决断在官府就不足，所以说：夜里才能治理好的强大。决断在君主就会混乱，所以说：隔夜才能治理好的削弱。所以有道的国家，治理不听从君主，百姓不服从官吏。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是商鞅法家思想的核心篇章之一，系统阐述了以法治国、重刑轻赏、禁绝礼乐等主张，对理解中国古代法家治国理论及秦朝政治实践具有重要价值。

## 标签

- 辩慧
- 礼乐
- 慈仁
- 任誉
- 刑罚
- 赏赐
- 以刑去刑
- 贫富转化
- 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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