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偏官格附弃命从杀格第十三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神峰通考》
作者：张楠
时代：明
类别：命理术数 · 白话译文
卷目：正文
章节：偏官格附弃命从杀格第十三

## 本章概览

《神峰通考》偏官格一章中，张楠深入探讨了七杀的运用原则。偏官即阳见阳、阴见阴，本非阴阳配合，但若得食神、伤官制伏其凶性，则凶神反为奴仆。然而制伏需把握分寸，过分则奴仆衰弱无用，不及则奴仆欺主。七杀又称偏官，无制则称七杀，如刀剑伤身，须制伏但亦畏惧太过与不及。张楠强调，看命先看七杀，处理好杀方能论其他。杀星乃势力凶恶之象征，用得恰当多显赫富贵，甚至胜过正官。官仅管束自身，而杀可为我所用，故用杀者多富贵。子平书多含糊其辞，张楠则明示此理。此外，章中附弃命从杀格，指日主全无生气，四柱纯杀，只得顺从杀星，如遇强盗舍命跟随。此格局须有财星生杀，走财杀运，最忌八字有根或制伏之运，如随盗思归则招厌恶。此理甚验，六阴日干有顺从之理，六阳日干杀重无气亦作弃命，但忌根与死地。最后引《喜忌篇》论去留官杀，四柱纯杀有制可至尊，若夹杂正官无制则反贱。张楠的论述条理分明，为后世研习八字命理者揭示了偏官与弃命从杀的关键法门。

本章论述偏官（七杀）格的制伏之道及弃命从杀格的条件与忌讳。

看命先论七杀，制伏要恰当，不可太过或不及；弃命从杀则要无根无制。

## 正文

楠说：偏官是指阳见阳、阴见阴，本来不是阴阳配合的关系。如果得到食神、伤官来制服它的凶暴锐气，虽然它原本是克制我的凶神，但现在却制伏了它的凶性，反而成为我的奴仆了。使用偏官，就像人畜养奴仆，如果擒拿制服得太过分，就会变成执法过度而没有民众，那么奴仆的力气就会衰弱，不能为我所用。如果擒拿制服得不够，那奴仆就会欺压主人了。偏官也就是七杀，比如甲日干，数到第七个字遇到庚字，就称为七杀，就像克制自身的刀剑一样，偏官没有制服就叫七杀，所以应该制伏它，但也要畏惧太过分，也畏惧不够。凡是看命理要先看七杀，如果有七杀，就要把这个七杀处置好，才能用其他的东西。如果不能制伏这个七杀，那么杀星就能伤害我的性命。好比人虽然有金银田产，但没有性命，这些其实都是无用的东西。原书上说："有杀须论杀，无杀方论用。"大概前人留下了这句话，只是没有明白清楚地说出来，所以使学者心里模糊。但杀是势力凶恶、权贵、奸邪小人的象征。所以用杀用得恰当，大多会显赫荣耀，宦臣之类的人与其讨好尊贵的人，不如讨好灶神的意思。月上遇到正官没有可用的道理，因为官只能管束我的自身，怎么肯为我所用呢？但如果官星衰弱，就生助它，官星太旺盛，就克制它，根据这个来判定祸福。我也没见过月上有正官就是贵命的，只见用杀星的人，大多富贵。子平书都含含糊糊地说着隐晦的意思，而不揭示真正的道理。所以杀是杀我的，是杀身的对手。官是管我的，是约束自身的绳法。这是造化的正理，不能不知道啊。

又说：弃命从杀格，是因为日主完全没有一点生气，四柱纯粹都是官杀，那么不得已就只得顺从杀星了。比如遇到强盗，本身没有主见，只得舍命跟随他，就要有财星来生起这个杀星，走财杀运，来生助使用这个杀星。畏惧见到八字中有根的地方，以及制伏杀星的运，就像跟随强盗，又思念回到父母兄弟的家乡，那么强盗一定会厌恶你。这个格局符合正理，非常灵验。但六阴日干有顺从的道理，比如妇人属阴，也有顺从他人的道理。如果六阳日干，见到杀星多，只能当作杀重身轻来看，如果日主完全没有气，也当作弃命来看，也畏惧见到根和死地。

《喜忌篇》说：五行遇到月支偏官，岁时中也应该制伏，类似有去官留杀，也有去杀留官。四柱纯粹杂乱而有制伏，必定定居在一品之尊，略微见到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而低贱。

补充说：四柱纯粹杂乱而有制伏，是说四柱中纯粹是杀而没有官。有食神制伏得恰当，必定定居在一品之尊。这就是上文所说的"五行遇到月支偏官，岁时中也应该制伏"的意思。如果杀是用神，夹杂了正官，有伤官来克制；或者官是用神，夹杂了七杀，有食神来制伏，也必定定居在一品之尊。这就是上文所说的"类似有去官留杀，也有去杀留官"的意思。略微见到一位正官，官杀混杂反而低贱，是说没有制伏，没有去留的意思。有的人改"纯杂有制"为"纯杀有制"，是错误的。

## 为什么值得读

理解偏官的制伏与从杀格局是断命关键。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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