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鲤鱼第一百四十六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食疗本草》
作者：孟诜
时代：唐
类别：食疗本草 · 白话译文
卷目：卷中
章节：鲤鱼第一百四十六

## 本章概览

《食疗本草》中鲤鱼条目详细记载了其药用价值与食用禁忌。胆可点眼消赤止痛；肉煮熟治水肿脚满，但腹有旧结者或久服天门冬者忌食；鱼刺入肉引发肿痛时，烧鲤鱼眼灰敷疮口；血可治小儿丹毒；鳞烧灰酒送下，助产妇破瘀；脂治诸痫；肠疗小儿腹疮。书中强调修治时需去脊上两条筋及骨内黑血以去毒，烤鱼忌烟熏目，患传染病后忌食。另指出砂石中生长的鲤鱼脑髓有毒，不可食头。这些记载反映了古代对食材药性及安全性的细致观察。

本文详述鲤鱼各部位（胆、肉、眼、血、鳞、脂肪、肠）的药用功效及多种食用禁忌。

本文汇总鲤鱼的药用价值与禁忌，适用于食疗参考。

## 正文

（一）胆：主治消除眼睛红赤以及热毒引起的疼痛，点眼使用效果好。〔证〕

（二）肉：用清水煮熟后食用，治疗水肿、脚部胀满，能降气。腹中有陈旧结块的人不能吃，否则有害。长期服用天门冬的人，也不能吃。〔嘉·证〕

（三）鱼刺扎在肉中，引起中风、水肿疼痛的，将鲤鱼眼睛烧成灰，放入疮口中，脓水流出即可。〔证〕

（四）谨按：鱼血主治小儿丹毒，涂上即愈。〔证〕

（五）鱼鳞：烧成灰，直到烟气消散，研成末。用酒送下一方寸匕，能破除产妇体内的瘀血停滞。〔证〕

（六）脂肪：主治各种痫症，食用效果好。〔证〕

（七）肠：主治小儿腹部生疮。〔证〕

（八）鲤鱼：不能和豆藿叶一同食用，否则会使人消瘦。〔证〕

（九）它的鱼子，不能和猪肝一同食用。〔证〕

（十）又，凡是修治时，每次都要去掉脊背上的两条筋以及脊骨内的黑血，这是因为有毒的缘故。〔心·嘉·证〕

（十一）烤鲤鱼时切忌冒烟，不能让烟熏到眼睛，会损伤视力。三天之内必定会应验。〔证〕

（十二）又，患了传染病之后不能吃，如果再次发作就会致死。〔心·嘉·证〕

（十三）又，在砂石中生长的鲤鱼有毒，毒素多在脑髓中，不能吃它的头。〔心·嘉·证〕

## 标签

- 鲤鱼
- 胆
- 肉
- 鱼鳞
- 脂肪
- 肠
- 鱼子
- 丹毒
- 痫症
- 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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