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纪第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史通》
作者：刘知几
时代：唐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巻二
章节：本纪第四

## 本章概览

本章论述本纪的义例与历代得失。刘知几先述本纪源流，后批评司马迁将西伯、庄襄等诸侯列入本纪，项羽未成君而称本纪。再强调本纪应如《春秋》编年，天子为主，并指责陆机《晋书》不编年、魏收《魏书》将景穆帝编入本纪、魏收与李百药帝纪杂载臣下他事等不合例之处。

本纪应只记天子编年，批评历代将非帝王列入本纪。

## 正文

从前汲冢出土的竹书名叫《纪年》，《吕氏春秋》开始设立纪的名称。大概纪是总领各种事物，包罗万象的意思。考察篇目中最宏大的，恐怕没有超过它的了。到司马迁著作《史记》时，又列举天子的事迹，用本纪作为篇名。后代沿用，遵守而不废弃。好比采用夏代的历法，遵循孔门的教义，即使地理变迁，时代改变文质，这种规范却一直通行，终究不能改变它。

然而司马迁把天子作为本纪，诸侯作为世家，这确实正确。但是区域已经确定，疆界却不分明，致使后来学习的人很少能明白其中的含义。考查姬姓从后稷到西伯，嬴姓从伯翳到庄襄，他们的爵位只是诸侯，而名字却隶属本纪。如果以西伯、庄襄以前，另外作周、秦世家，拿殷纣来与武王相对，把秦始王放在周赧王之后，使帝王传授的顺序，分明有区别，岂不好吗？如果认为西伯以前，事情简略，另外加一个篇目，不足以构成一篇。那么伯翳到庄襄，这些事迹的记载已经先行写成一卷，却不与世家同等并列，而总是与本纪一同编排，这尤其令人奇怪。项羽越分篡取并身死，未得以成为正式君主，考察于古代，就是齐国的无知、卫国的州吁一类。怎么能回避他的名字，称他为王呢？春秋时吴、楚越分称王，记载时仍按列国书写。假使项羽窃取帝名，正可以降格与群盗相同，何况他号称西楚，名分不过是霸王吗？霸王，就是当时的诸侯。诸侯而称为本纪，求名核实，实在是多次错误。

本纪的体例，犹如《春秋》的经，联结日月以形成岁时，书写君主来显示国家正统。曹武虽然名为人臣，实际等同王者，因为未登帝位，国家不建立年号。陈寿的《三国志》暂且借用汉朝的年号，编作《魏纪》，如同两《汉书》首先列举秦朝和王莽的正朔。后来的作者，应当以此为准则。而陆机的《晋书》，列举三祖为本纪，只是直接叙述他们的事迹，最终不编年。既然不编年，有什么本纪可言？如果人臣最终北面称臣，一概为人臣，倘若追加尊号，只应归入列传范围，因此韦昭的《吴史》，不将孙和编入本纪，远求旧例，并非没有先例。到魏收编写《魏书》，把景穆帝编入本纪，以戾园的谥号，混杂在武帝、昭帝之间，想让百代之中，如同鱼贯一样排列。

又本纪既然以编年为主，只记载天子一人。有大事可以记载的，就表现在年月中；事情委曲详细的，交付给列传。这是它的义例。如近代的著作者，魏收、李百药这些人，他们撰写的《魏书》、《齐书》两部史书，（魏彦渊撰写了《后魏书》，李百药撰写了《北齐书》。）在各位帝王的篇章中，有的杂载臣下事迹，有的兼言其他事情，大小全部书写，细微和宏大一并记录。（如魏彦渊的帝纪记载沙苑的胜利，李百药的帝纪叙述淮水的失败就是此类。）完全成为传记的体例，与纪的文不同，迷惑而不醒悟，岂不是太过分了吗。世上的读者，希望仔细审察这些。

## 关键人物

- **司马迁**：《史记》作者；其本纪体例被提及和批评
- **项羽**：西楚霸王；被批评列入本纪不当
- **陆机**：《晋书》作者；被批评列纪三祖不编年
- **魏收**：《魏书》作者；被批评编景穆帝于本纪及帝纪杂载
- **李百药**：《北齐书》作者；被批评帝纪兼言他事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论述本纪起源于《纪年》和《吕氏春秋》；指出纪是纲纪庶品、网罗万物
- **本章前段**：司马迁著《史记》以本纪名篇；后世因之，守而不失
- **本章中段**：批评司马迁将诸侯列入本纪；认为疆理不分，学者罕详其义
- **本章中段**：批评项羽列入本纪；称其“再三乖谬”
- **本章后段**：提出本纪体例应如《春秋》编年；以天子一人为主，大事书于年月，细节付列传
- **本章后段**：批评陆机《晋书》不编年；称“何纪之有”
- **本章后段**：批评魏收《魏书》编景穆于本纪；认为混同武帝昭帝
- **本章后段**：批评魏收李百药帝纪杂载臣下他事；称全为传体,有异纪文

## 地点

- **汲冢**：出土竹书《纪年》的地点
- **沙苑**：魏收帝纪记载的战役地点
- **淮南**：李百药帝纪记载的败绩地点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反映史书体例中本纪应记天子、编年以显国统，并对历代史家将非帝王或臣下编入本纪提出批评，显示刘知几对史书体例的严格标准。

## 标签

- 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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