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零六舆服五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时代：元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一百零六舆服五

## 本章概览

宋代官服制度以颜色、腰带、鱼袋等区分品级，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元丰改制后去青，四品紫、六品绯、九品绿。腰带等级森严，玉带限于三品以上，金带四品以上，犀带、银带等各有等差，通犀、金、玉带非恩赐不得服用。皇帝常通过赐服、借服调控官员荣宠，如太宗时朝官出任要职可借紫、借绯，真宗后京朝官按资历叙赐。鱼袋用作身份标识，紫服配金鱼袋，绯服配银鱼袋，武臣、内侍不佩。笏板五品以上用象牙，以下用木。靴履、簪戴、重戴等也体现等级。时服每年按品赐予，锦袍纹样各有区别。士人平民服饰亦有严格限制，不得僭越。中兴后大体沿袭，但紫衫、凉衫等便服流行，朱熹曾定深衣等礼服。整套制度旨在维护等级秩序，强化皇权对官僚及社会的控制。

本章详细记载了宋代舆服制度，包括公服颜色、腰带等级、鱼袋佩法等，以及士人平民的服饰禁令。

公服分紫、朱、绿、青，按品级穿着；腰带、鱼袋、笏、靴各有定制；时服按季节赐予；士民服饰有严格禁令，违者治罪。

## 正文

公服。凡是朝服称为具服，公服从简，现在称为常服。宋朝沿袭唐朝制度，三品以上官员穿紫色，五品以上穿朱红色，七品以上穿绿色，九品以上穿青色。其式样是曲领大袖，下摆加横襕，用革带束腰，戴幞头，穿乌皮靴。从王公到最低一级的官员，都穿这种服装。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下诏朝官出任节度使、观察使以及转运使、副使，原来穿绯色、绿色的都借穿紫色。出任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州的知州，穿绿色的借穿绯色，穿绯色的借穿紫色；担任通判、知军监的，只借穿绯色。此后，江淮发运使与转运使相同，提点刑狱与知刺史州相同。雍熙初年，郊祀典礼完成，才允许升朝官穿绯色、绿色满二十年的，按等级赐予绯色或紫色。

真宗即位，京朝官也允许按资历叙赐，到了东封泰山、西祀后土的大赦诏书，京朝官都以十五年为期。以后每次皇帝即位，也照此例。景德三年，下诏内诸司使以下出入内庭，不得穿黑衣，违者治罪；内职官员也允许穿窄袍。

仁宗景祐元年，下诏军使曾任通判的借穿绯色，曾任知州的借穿紫色。庆历元年，龙图阁直学士任布上言：“希望从今以后赠官到正郎的，其画像允许穿绯色，到卿监的允许穿紫色。”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嘉祐三年，下诏三路转运使在朝辞上殿之日，赐予章服；各路转运使等到任满十年，就赐予章服。

神宗熙宁元年，中书门下上奏：“六品以上官员犯贪赃枉法或私罪被判徒刑情节严重的，不得因本品级改换章服。”朝廷听从。元丰元年，去掉青色不用，阶官到四品穿紫色，到六品穿绯色，都持象牙笏板、佩鱼袋，九品以上穿绿色，笏板用木制。武臣、内侍都穿紫色，不佩鱼袋。代理官以及伎术官、公人中入品级的，都允许穿绿色。官阶应当穿某色而服色未换，以及官阶未到而已换服的，有的按年资，有的因特恩。元丰五年，下诏六曹尚书依照翰林学士的惯例，六曹侍郎、给事中依照直学士的惯例，朝谢之日不论行、守、试都赐予章服并佩鱼袋；罢职改任他官时，不再带“行”字。

徽宗重和元年，下诏礼制局将冠服制度讨论后上报，现在穿着的靴，先改为履。礼制局上奏：“履有絇、繶、纯、綦四种装饰，古时舄履各随裳的颜色，有赤舄、白舄、黑舄。现在履想用黑皮革制作，其絇、繶、纯、綦都随服色使用，以仿效古时随裳色的意思。”下诏在明年正旦改用。礼制局又说：“履随其服色。武臣服色相同，应当商议差别。”下诏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备四种装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掉繶，都称为履；从义郎、宣教郎以下到将校、伎术官去掉繶和纯，都称为履。当时议论者认为靴不应当在中国使用，实际上是废除释教的开端。

南宋中兴后，仍采用元丰制度，四品以上穿紫，六品以上穿绯，九品以上穿绿。穿绯、紫的必须佩鱼袋，称为章服。不是官阶达到本品级，不借给别人。如果官位低而职务高，则特许的有三种情况：从普通官员升任六部侍郎，从普通官员担任待制，或者出使奉差。又有因年劳而赐予的，有品级未到而借穿的。升朝官穿绿，大夫以上穿绯，任职到今日以前满二十年且历任无过错的，允许考核改授章服，这是赐予的。有的担任通判，允许借穿绯；担任知州、监司，允许借穿紫；任满回朝，仍穿本品服色，这是借予的。又有出于恩赐的。绍兴十二年九月，因皇太后回銮，下诏承务郎以上穿绯、绿，任职到今日以前满十七年的，都改换服色。

三十二年六月，孝宗即位，下诏承务郎以上穿绯、绿满十五年的，都允许改换服色。但是计年之法，也不轻易允许。没有出身的人从年满二十出任官职穿绿服之日起计算，穿绯服的人也从前二十岁穿绯服之日起计算，有出身的人从赐出身之日起计算；其中扣除丁忧的年月日不计外，历任无过错的才允许。在此之前，殿中侍御史张震上奏：“今日的弊病在于人们心存侥幸。能够革除此俗，然后天下可治。况且改换服色，通常赦令规定从升朝官以上穿绿，大夫以上穿绯，任职满二十年才能改赐。现在赦令规定承务郎以上穿绯、绿满十五年，就给予改换。与通常赦令相比，不但年限已减，而且官品悬殊，已经是特殊恩典了。如今我听说省、部想要从补官之日开始计算年月，那就是婴儿受命，年仅十五岁的人现在就能穿绯；而贵近之子，有的早年赐绯，年才二十岁现在就能赐紫。朱紫纷纷，不是太滥了吗？况且靖康、建炎时的恩赦，也不曾以补官日为始。如果从出官之日开始，比较折中，因为比任职已减很多，而比初补稍微有节制。”皇帝听从了他的话，所以有了这个命令。

又有出于特赐的，表彰直臣就赐予，勉励循吏就赐予，推广孝治就赐予，优待老臣就赐予，这些都不是常制。内官品级未到而赐服和借服的，都在官衔内带上“赐”及“借”字。

幞头。一名折上巾，起源于后周，但只用软帛垂脚，隋朝开始用桐木制作，唐朝开始用罗代替缯。只有皇帝戴的脚向上弯曲，臣子戴的脚下垂。五代时逐渐变得平直。本朝的制度，君臣都戴平脚，皇帝有时戴向上弯曲的。起初用藤编织的草巾子做里，纱做面，并涂上漆。后来只用漆使其坚固，去掉藤里，前面折成一道，平伸出两脚，用铁制成。

腰带。古代只用皮革，从曹魏以来，开始有金、银、铜的装饰。宋朝的制度尤其详细，有玉、金、银、犀角，以下还有铜、铁、角、石、墨玉之类，各有等级。玉带不许用在公服上。犀角带不是品官、通犀带不是特旨都禁止使用。铜、铁、角、石、墨玉之类，平民以及郡县吏员、伎术等人，都可以使用。

其样式有金球路、荔枝、师蛮、海捷、宝藏（方团二十五两；荔枝从二十五两到七两，有四等；师蛮二十五两；海捷十五两；宝藏三十两。只有球路是方团胯，其余都是方胯。荔枝或称为御仙花，束带也相同）。金涂天王、八仙、犀牛、宝瓶、荔枝、师蛮、海捷、双鹿、行虎、洼面（天王、八仙二十五两；犀牛、宝瓶从二十五两到十五两，有两等；荔枝从二十两到十两，有三等；师蛮从二十两到十八两，有两等；海捷从十五两到十两，有三等；双鹿从二十两到四两，有九等；行虎七两；洼面从十五两到十二两，有两等）。束带则有金荔枝、师蛮、戏童、海捷、犀牛、胡荽、凤子、宝相花（荔枝从二十五两到十五两，有三等；师蛮、戏童二十五两；海捷从二十两到十两，有两等；犀牛二十两；凤子、宝相花十五两）。金涂犀牛、双鹿、野马、胡荽（犀牛、野马十五两；双鹿从二十两起，有三等；胡荽从十五两到十两，有三等）。犀角有上等、次等，以公牛母牛区分（出产于黔南的，在南海之下）。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正月，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等上奏说：“奉诏详细制定车服制度，请求三品以上佩玉带，四品以上佩金带，以下升朝官、虽未升朝但已赐紫绯的、内职诸军将校，都佩红鞓金涂银排方带。虽然升朝但穿绿色的，公服上不得系银带，其余官员佩黑银方团胯带及犀角带。贡士及胥吏、工商、百姓佩铁角带，恩赐的不在此限。荔枝带本是宫内用以赐给将相的，对于普通官员，怎能僭越服用？希望不是恩赐的，官至三品才能服用。”景德三年，下诏通犀、金、玉带，除官品合服及恩赐外，其余人不得服用。大中祥符五年，下诏说：“方团金带，是优宠辅臣的，如今文武百官及伎术之流，都仿效用金银，很乱常制。从今以后除恩赐外，全部禁止。”端拱年间，下诏制作瑞草地球路文方团胯带，配以金鱼，赐给中书、枢密院文臣。

仁宗庆历八年，彰信军节度使兼侍中李用和上言：“臣见张耆被授予兼侍中时，特赐笏头金带作为荣宠，希望正谢之日，按例特赐。”下诏照张耆例。

神宗熙宁六年，熙河路奏捷，宰臣王安石率群臣在紫宸殿庆贺，神宗解下自己所佩的白玉带赐给他。八年，岐王赵颢、嘉王赵頵说：“蒙赐方团玉带，著为朝仪，请求珍藏在家中，不敢服用。”神宗不许，命工匠另琢玉带赐给他们。赵颢等坚决推辞，皇帝不听；请求加佩金鱼以避嫌，下诏赐玉鱼给他们。亲王佩玉鱼从此开始。宗旦、宗谔都因使相身份遇郊恩告谢，特赐球文方团金带、佩鱼，从此宗室节度使带同平章事的，著为例。宣徽使张方平、郭逵、王拱辰都曾特赐。元丰五年，下诏：“三师、三公、宰相、执政官、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曾任宰相的、观文殿大学士以上，佩金球文方团带，佩鱼袋。观文殿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节度使、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书、侍郎、散骑常侍佩御仙花带，其中御史大夫、六曹尚书、翰林学士以上以及资政殿学士特旨班在翰林学士之上的，仍然佩鱼袋。”六年，下诏：“北使经过之处，守臣曾借朝议大夫的，令权且服紫，不系金带。那些押赐御筵的官员仍互相借，先借朝议大夫的，就借中散大夫，都允许系金带，不佩鱼袋。”哲宗元祐五年，下诏：臣僚曾赐金带后来到不该系的情况，在外面允许系。

徽宗崇宁二年，下诏：六尚局奉御，今后允许佩金带。四年，中书省检会哲宗《元符仪制令》：“各种带，三师、三公、宰相、执政官、使相、节度使、观文殿大学士佩球文带，佩鱼袋。节度使不是曾任宰相的佩御仙花带，佩鱼袋。观文殿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书、侍郎、散骑常侍都佩御仙花带，权侍郎不同；其中御史大夫、六曹尚书、观文殿学士至翰林学士仍然佩鱼袋，资政殿学士特旨班在翰林学士之上的同，权尚书不同。那些官职未到而特赐的，不受此令限制。因任职事官曾赐金带的，即使后任不该赐，也允许佩带。”详看：如果说因任六曹侍郎曾赐带，后来任知开封府之类，既不是职事官，又不在外，都不许系，似乎不是原立法的意思。大概立文概括未尽，那些特赐的既不因官职，自然没有什么时候不许系在外；因任职事官赐金带，后任不该的也允许佩带，那么在外和在京非职事官，都可以使用。下诏申明行下。大观二年，下诏中书舍人、谏议大夫、待制、殿中少监允许系红鞓犀带，不佩鱼袋。

中兴沿袭了它，等级也有玉、金、银、金涂银、犀、通犀、角。它的形制，球纹的是四方五团，御仙花的是排方。凡金带：三公、左右丞相、三少、使相、执政官、观文殿大学士、节度使用球纹，佩鱼；观文殿学士至华文阁直学士、御史大夫、中丞、六曹尚书、侍郎、散骑常侍、开封尹、给事中都用御仙花，其中御史大夫、六曹尚书、观文殿学士至翰林学士仍然佩鱼；中书舍人、左右谏议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焕章华文阁待制、权侍郎穿红鞓排方黑犀带，仍然佩鱼；权侍郎以上罢任不带职的，也允许穿它。

鱼袋。它的形制从唐代开始，原本是作为符契。最初叫鱼符，左一个，右一个。左边的呈交宫内，左边的随身携带，刻有官员姓名，出入时合对。因为用袋子盛装，所以叫鱼袋。宋代沿用它，其形制用金银装饰成鱼形，公服就系在带上垂在后面，以表明贵贱，不再像唐代那样是符契了。

太宗雍熙元年，南郊祭祀后，宫内拿出赐给近臣，从此朝廷内外升朝的文武官员都佩鱼。凡是穿紫色官服的，用金装饰；穿绯色官服的，用银装饰。朝廷赐紫的，就给予金涂银的；赐绯的，也有特别给予的。京官、幕职州县官赐绯紫的，也佩鱼。亲王、武官、内职将校都不佩鱼。真宗大中祥符六年，下诏说伎术官没有升朝而赐绯紫的，不得佩鱼。

仁宗天圣二年，翰林待诏、太子中舍同正王文度因刻碑赐紫章服，因旧佩银鱼，请求佩金鱼。仁宗说：“先朝不允许伎术人随意佩鱼，以区别士类，不让混淆，应该拒绝他的请求。”景祐三年，下诏殿中省尚药奉御赐紫徐安仁，特别允许佩鱼。至和元年，下诏：中书提点五房公事，从今以后即使没有出身，也听任佩鱼。旧制，从选人入为堂后官，转至五房提点，才得佩鱼。提点五房吕惟不是选人入，援引司天监五官正例请求佩鱼，特别允许。

神宗元丰二年，蒲宗孟被任命为翰林学士，神宗说：“学士职位清要，地近内廷，不是其他官可比，而官仪不够尊宠，从今以后应该加佩鱼。”于是写入命令。三年，下诏：从今以后中书堂后官，都带赐绯鱼袋，其余依旧例。徽宗政和元年，尚书兵部侍郎王诏上奏：“现在监司、守、倅等，都允许借服色而不允许佩鱼，就是有服而无章，几乎与吏没有区别。请求今后应借绯、紫的臣僚，都允许随服色佩鱼，仍然各自允许写入官衔，等回到原日依旧服色。”听从了。中兴后，都沿用旧制。

笏。唐代制度五品以上用象牙。上圆下方；六品以下用竹、木，上挫下方。宋代文散官五品以上用象牙，九品以上用木。武臣、内职都用象牙，千牛穿绿衣也用象牙，朝廷赐绯、绿的给他们。中兴相同。

靴。宋初沿袭旧制，朝鞋用靴。政和年间更改礼制，改靴用履。中兴沿袭。乾道七年，又改用靴，用黑革制作，大致参用履的制度，只加靴筒。它的装饰也有絇、繶、纯、綦，大夫以上具备四种装饰，朝请、武功郎以下去掉繶，从义、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都去掉纯。底用麻两层，革一层。里用素衲毡，高八寸。各文武官通用，只以四种装饰为区别。穿绿官服的饰以绿，穿绯、紫官服的饰也像这样，仿效古代随裳色的意思。

簪戴。幞头上簪花，叫做簪戴。中兴，郊祀、明堂礼毕回宫，臣僚及扈从都簪花，恭谢日也这样。大罗花用红、黄、银红三色，栾枝用杂色罗，大绢花用红、银红二色。罗花用来赐给百官，栾枝，卿监以上有；绢花用来赐给将校以下。太上两宫上寿完毕，及圣节、及赐宴、及赐新进士闻喜宴，都这样。

重戴。唐代士人大多崇尚它，大概是古代大裁帽的遗制，本来是野夫岩叟的服装。用皂罗制作，方形而垂檐，紫里，两条紫丝组做缨，垂下来在颔下打结。所谓重戴，就是折上巾又加上帽子。宋初，御史台都重戴，其余官员或戴或不戴。后来新进士也戴，到脱去布衣就停止。太宗淳化二年，御史台上言：“旧仪，三院御史在御史台及出使，都重戴，事情已经长久废弃。那些御史出台任省职及在京管理事务的，请求依旧仪，违者罚俸一月。”听从了。又下诏两省及尚书省五品以上都重戴，枢密三司使、副则不。中兴后，御史、两制、知贡举官、新进士上三人，允许服它。

时服。宋初沿袭五代旧制，每年所有臣下都赐时服，但只赐给将相、学士、禁军大校。建隆三年，太祖对侍臣说：“百官不赐，很没有道理。”于是普遍赐给。每年遇到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将校都给。这一年十月，近臣、军校增给锦衬袍，中书门下、枢密、宣徽院、节度使及侍卫步军都虞候以上，皇亲大将军以上，天下乐晕锦；三司使、学士、中丞、内客省使、驸马、留后、观察使，皇亲将军、诸司使、厢主以上，簇四盘雕细锦；三司副使、宫观判官，黄师子大锦；防御团练使、刺史、皇亲诸司副使，翠毛细锦；权中丞、知开封府、银台司、审刑院及待制以上，知检院鼓院、同三司副使、六统军、金吾大将军，红锦。诸班及诸军将校，也赐窄锦袍。有翠毛、宜男、云雁细锦，师子、练鹊、宝照大锦，宝照中锦，共七等。

应给锦袍的人，都五事；（公服、锦宽袍，绫汗衫、袴，勒帛，丞郎、给舍、大卿监以上不给锦袍的人，加黄绫绣抱肚。）大将军、少卿监、郎中以上，枢密诸房副承旨以上，诸司使，皇亲承制、崇班，都四事；（无锦袍。）将军至副率、知杂御史至大理正、入内都知、内侍都知、皇亲殿直以上，都三事；（无袴。）通事舍人、承制、崇班、入内押班、内侍副都知押班、内常侍、六尚奉御以下，京官充馆阁、宗正寺、刑法官的人，都二事；（无勒帛，内职汗衫用绫，文臣用绢。）阁门祗候、内供奉官至殿直，京官编修、校勘，只给公服。端午，也给。应给锦袍的人，汗衫用黄縠，另外加绣抱肚、小扇。诞圣节所给，如时服。（京师禁厢军校、卫士、内诸司胥史、工巧人，都给服有差。）

朝官、京官、内职出任外任通判、监押、巡检以上的人，（大藩府监务的人，有时也给。）每年十月时服，开宝中，都赐窄锦袍。太平兴国以后，文官知制诰、武官上将军、内职诸司使以上，都赐锦。（藩镇观察使以上，天下乐晕锦；尚书及步军都虞候以上及知益州、并州，次晕锦，都五事。学士、丞郎，簇四盘雕锦；刺史以上及知广州，翠毛锦，都三件。待制以上、横班诸司使，翠毛锦；知代州，御仙花锦；诸司使领郡，宜男锦；诸司使，云雁锦。驸马，锦如丞郎，增至四事。益州钤辖，锦从本官，增绫袴。）朝官供奉官以上，都赐紫地皂花欹正。京官殿直以下，都赐紫大绫。在外禁军将校，也赐窄锦袍，次赐紫绫色绢。景德元年，开始下诏河北、河东、陕西三路转运使、副，都给方胜练鹊锦。校猎从官兼赐紫罗锦、旋襕、暖靴。

雍熙四年，令节度使给皂地金线盘云凤鹿胎旋襕，侍卫步军都虞候以上给皂地金线盘花鸳鸯。

亲王、宰相、使相生日，并赐衣五事，锦彩百匹，金花银器百两，马二匹，金涂银鞍勒一。宰相、枢密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宣徽使初拜、加恩中谢日，并赐衣五事，金带一，（旧荔支带，淳化后，宰相、参知政事、文臣任枢密副使，改赐方团胯球路金带，加以金鱼。）涂金银鞍勒马一。三司使、学士、御史中丞初拜中谢日，赐衣五事，荔支金带一，涂金银鞍勒马一。（文明学士以下，初赐金装犀带，后改赐金带。）中书舍人，赐袭衣、犀带。宰相以下对御抬赐；枢密直学士、中书舍人谢讫，中使押赐，再入谢于别殿。中书舍人或告谢日已改赐章服，则罢中使押赐。

郊禋礼毕，亲王、宰相至龙图阁直学士、禁军将校，各赐袭衣、金带，（亲王、中书门下、枢密、宣徽、三司使、四厢都指挥使以上，加鞍勒马一。其后宫观副使、天书扶侍使，并同学士。）同中谢日。雍熙元年，两省五品以上，御史台、尚书省四品以上，各赐袭衣、犀带、鱼袋。其为五使，则皆赐金带，仍各加器币。（文武行事官，各赐金帛。牧伯在外者，遇大礼，不赐。大中祥符元年，诏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因东封为诸州部署钤辖者，并特赐焉。）

使相、节度使自镇来朝入见日，赐衣五事，金带，鞍马；朝辞日，赐窄衣六事，金束带，鞍勒马一，散马二；（节度使减散马。）为都部署者，别赐带甲鞍勒马一。观察使为都部署、副都部署赴本任、知州，赐窄衣三事，金束带，鞍勒马。防御团练使、刺史为部署、钤辖，赐窄衣三事，金束带；赴本任，赐窄衣三事，涂金银腰带；为知州、都监，赐窄衣三事，绢三十匹。诸司为钤辖者，赐窄衣、金束带。文武官内职出为知州军、通判、发运、转运使副、提点刑狱、都监、巡检、砦主、军使及任使繁要者，仆射赐窄衣三事，绢五十匹；尚书、丞郎、学士、谏舍、待制、大卿监及统军、上将军、诸司使，减绢二十匹；少卿监至五官正、大将军至副率、诸司副使，减绢一十匹；中郎将、京官内殿承制至借职、内常侍，减衣二事，又减绢一十匹。窄衣，起二月给紫罗衫；起十月给紫欹正锦袄。（给公服者，单夹亦然。）诸道衙内指挥使、都虞候入贡辞日，赐紫罗窄衫，金涂银带。

士人和平民的车马服饰制度。太宗太平兴国七年，下诏说："士人和平民之间，车马服饰的制度，直到丧葬，各有等级差别。近年来，很是形成僭越的风气。应当命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详细制定后上报。"李昉上奏："今后富商大贾骑马，使用漆素鞍的不要禁止。近年品官穿绿袍以及举子穿白襕下面都穿紫色，也请求禁止。他们的私第便服，允许穿紫皂衣、白袍。旧制度，平民穿白色，现在请求流外官以及贡举人、平民都允许穿黑色。工匠、商人和平民家庭乘檐子，有的用四人、八人，请求禁止，允许乘车；兜子，抬的人数不得超过二人。"一切都听从了他的建议。端拱二年，下诏县镇场务各种公人以及平民、商人、工匠技艺人、不属官籍的伶人，只允许穿黑色、白色衣服，用铁、角带，不得穿紫色。文武升朝官以及诸司副使、禁军指挥使、厢军都虞候的家中子弟，不受此限制。幞头巾子，从今以后高不得超过二寸五分。妇女的假髻应当一并禁止，仍然不得做高髻以及高冠。那些销金、泥金、真珠装缀的衣服，除命妇允许穿外，其余人全部禁止。至道元年，又允许平民穿紫色。

真宗咸平四年，禁止民间制造银鞍瓦、金线、盘蹙金线。大中祥符元年，三司说："私下认为山泽中的宝物，得到非常困难，倘若放任销毁熔解，实在是虚耗浪费。现在约计天下所用，每年不少于十万两，使得上等钱币被下民抛弃。从今以后金银箔线、贴金、销金、泥金、蹙金线装贴器具玩物以及土木之类，请求一并禁止，不是命妇不得用它作为首饰。冶炼工匠所用的器具，全部送交官府。各州寺观有用金箔装饰神像的，依据上报三司，允许自行携带金银工价，到文思院换取。"听从了。二年，下诏重申禁止熔金来装饰器具和服饰。又太常博士知温州李邈说："两浙的僧侣求取金银、珠玉，打碎成末和泥来制作塔像，有高达一丈多的。毁坏粉碎珠宝，逐渐形成风俗，希望严格加以禁止杜绝，违犯者从重论处。"听从了。

七年，禁止民间穿销金以及钹遮那缬的衣服。八年，下诏："内廷从皇后以下，都不得用销金、贴金、间金、戭金、圈金、解金、剔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影金、盘金、织金、金线捻丝，装饰衣服，都不得用金作为装饰。外廷臣子平民家中，全部禁止。臣民旧有这些物品的，限一个月允许变卖交换。作为神像前供养物，应当寺观装饰功德用金箔，必须列出殿堂神像确实应当增修或新造的数量，经过官府陈述核对，核实上报，才发给公凭，到三司收买。那些明金装饰的假果、花枝、乐器身之类，应当用金装饰的物品，在降诏之前已经有的，不再毁坏，其余全部禁止。违犯的人，犯人和工匠都判罪。"这一年，又禁止民间穿皂班缬衣服。

仁宗天圣三年，下诏："在京城的士人平民不得穿黑褐色底白花衣服以及蓝、黄、紫底色撮晕花样，妇女不得用白色、褐色毛段以及淡褐色布帛制造衣服，命令开封府限十天内断绝；妇女出入乘马骑行，在路上披着毛褐来挡风尘的，不在禁止之列。"七年，下诏士人平民、僧道不得用朱漆装饰床榻。九年，禁止京城制造朱红器皿。

景祐元年，下诏禁止锦背、绣背、遍地密花透背采段，那些稀花团窠、斜窠杂花不相连的不在禁止之列。二年，下诏：市场上制造镂金作为妇女首饰等物品的禁止。三年，"臣子平民家中，不得捕捉鹿胎来制造冠子。又房屋不是邸店、楼阁临街市的地方，不得做四铺作闹斗八；不是品官不得起门屋；不是宫室、寺观不得彩绘栋宇以及朱黑漆梁柱窗牖、雕镂柱础。凡器物不得表里朱漆、金漆，下面不得衬朱。不是三品以上官员以及宗室、外戚家中，不得用金棱器具，用银的不得涂金。玳瑁酒食器，不是宫禁中不得使用。纯金器具如果是经皇帝赏赐的，允许使用。凡命妇允许用金作为首饰，以及做小儿的钤鋜、钗篸、钅川缠、珥环之类；仍然不得做牙鱼、飞鱼、奇巧飞动像龙形的。不是命妇家中，不得用真珠装缀首饰、衣服，以及项珠、缨络、耳坠、头巾、抹子之类。凡帐幔、缴壁、承尘、柱衣、额道、项帕、覆旌、床裙，不得用纯锦遍绣。宗室外戚的茶檐、食合，不得用绯红覆盖。豪贵之族所乘坐的车，不得用朱漆以及五彩装绘，如果用黑色而间以五彩的允许。民间不得乘檐子，以及用银骨朵、水罐引导跟随。"

庆历八年，下诏禁止士人平民仿效契丹服装以及乘骑鞍辔、妇人穿铜绿兔褐之类。皇祐元年，下诏妇人冠高不得超过四寸，宽不得超过一尺，梳子长不得超过四寸，仍然禁止用角制作。在此之前，宫中崇尚白角冠梳，人们争相仿效，以至于称为内样。冠的名称垂肩等到肩，有长达三尺的；梳子长也超过一尺。议论的人认为是服饰妖异，于是禁止了。嘉祐七年，起初，皇亲与内臣所穿的紫色，都是再染成深黑色。后来士人平民逐渐相继仿效，谏官认为是奇异不正的服装，于是禁止天下穿黑紫色衣服的人。

神宗熙宁九年，禁止朝服紫色接近黑色的；百姓只允许乘牛车，允许用黑色装饰，间以五彩作为装饰，不许喝道引导以及前列仪仗物品。哲宗绍圣二年，侍御史翟思说："京城士人与豪强大姓，出入大都用轿子载自己，四人抬轿，甚至用棕盖装饰，去掉帘子遮蔽，在两旁簇拥，纵横于大路上，很是僭越，请求实行禁止。"听从了。

徽宗大观元年，郭天信请求朝廷内外都停止使用翡翠装饰，皇帝说："先王的政治，仁爱及于草木禽兽，现在取它们的羽毛，用于不急需的地方，伤害生命，不是先王惠养万物的意思。应当命令有关部门立法禁止。"政和二年，下诏后苑制造缬帛。原来从元丰初年，设置作为行军的标志，又作为卫士的衣服，用来辨别奸诈，于是禁止民间打造。命令开封府严格申明禁令，客商不许贩卖缬板。

七年，臣僚上言："京城之下，争相奢侈，有未革除的。居室服饰以壮丽相夸耀，珠玑金玉以奇巧相争胜，不只是权贵近臣，到处纷纷，日益严重。臣曾经考察，申令法禁虽然具备，但处罚还轻，有关部门玩忽职守，以至于此。如平民家中不得乘轿，现在京城内暖轿，从命官到富民、娼妓、低贱之人，竟以此为常。臣私下看到近日有人到内宫乘轿直到皇城门，祭祀时乘轿到宫庙，坦然无所畏惧回避。臣认为这是僭越礼制侵犯名分，禁止也不可延缓。"于是下诏，不是品官不得乘暖轿。在此之前，权发遣提举淮南东路学事丁瓘说："衣服的制度，尤其不可延缓。现在里巷的低贱之人，倡优的卑贱之人，男子佩戴犀玉带，妇女涂饰金珠，还有很多僭越奢侈，不合古制。臣担心礼官所议论的，只正大典，未暇顾及此。希望陛下明令有关部门，严格制定法度，参考古今以便于今，用义来兴起礼。使得里巷低贱之人，不得与尊贵者同享荣耀；倡优卑贱之人，不得与高贵者同样华丽。这法度一正，名分自然分明，革除浇薄偷巧而归于忠厚，岂能说是小补呢。"这一年，又下诏敢穿契丹服装如毡笠、钓墩之类的，以违抗御笔论处。钓墩，现在也称为袜袴，是妇女的服装。

中兴以后，士大夫的服装，大体沿袭东都旧制，但后来稍有变化。一是深衣，二是紫衫，三是凉衫，四是帽衫，五是襕衫。淳熙年间，朱熹又制定了祭祀、冠婚的服装，特别颁布施行。凡士大夫家祭祀、冠婚，就准备盛装。有官职的人用幞头、带、靴、笏，进士用幞头、襕衫、带，处士用幞头、皂衫、带，没有官职的人通用帽子、衫、带；如果还不能具备，就深衣或凉衫。有官职的人也通用帽子以下，但不作为盛装。妇人用假髻、大衣、长裙。未出嫁的女子用冠子、背子。众妾用假紒、背子。

冠礼，三次加冠服装，第一次加冠，用缁布冠、深衣、大带、纳履；第二次加冠，用帽子、皂衫、革带、系鞋；第三次加冠，用幞头、公服、革带、纳靴。品官的嫡子和庶子第一次加冠，用折上巾、公服；第二次加冠，用二梁冠、朝服；第三次加冠，用平冕服，如果用巾帽、折上巾作为三次加冠的，听其自便。深衣用白细布，尺寸用指尺，衣身全四幅，长度超过胁部，下面连接裳。裳交叉剪裁十二幅，上面连接衣，长度到脚踝。圆袖方领，曲裾黑边。大带、黑冠、幅巾、黑鞋。士大夫家冠婚、祭祀、闲居、交际时穿它。

紫衫。本来是军校服装。中兴以后，士大夫穿它，以便于军事行动。绍兴九年，下诏公卿、长吏穿戴冠带，但最终没有实行。二十六年，再次申明严禁，不得以军服面对百姓，从此紫衫就废弃了。士大夫都穿凉衫，作为便服。

凉衫。它的样式如同紫衫，也叫白衫。乾道初年，礼部侍郎王日严上奏："臣私下看到近日士大夫都穿凉衫，很不美观，而且用于交际、居官、面对百姓，纯素颜色可憎，如同丧服。陛下正奉养两宫，应当革除它。况且紫衫的设置是为了从军，所以禁止，但人情趋向简便，颓靡到了这种地步。文武并用，本不偏废，朝服之外，应当有便衣，仍然保留紫衫，不妨害大体。"于是禁止穿白衫，除骑马途中允许穿外，其余不得穿。如果便服，允许用紫衫。从此以后，凉衫只用作丧服了。

帽衫。帽子用乌纱、衫子用皂罗制作，角带，系鞋。东都时，士大夫交际常穿它。南渡后，一变成为紫衫，再变成为凉衫，从此穿帽衫的人少了。只有士大夫家冠婚、祭祀还穿它。如果是国子生，常穿它。

襕衫。用白细布制作，圆领大袖，下面加横襕作为裳，腰间有褶皱。进士以及国子生、州县学生穿它。

绍兴五年，高宗对辅臣说："金翠作为妇女服饰，不只耗费财物损害物品，而且奢侈的风气，确实关乎教化。已经告诫朝廷内外，以及下令不许进入宫门，现在没有一个人违犯。还担心士民家中未能完全革除，应当再申明严禁，并制定销金及采捕金翠的罪赏标准。"淳熙二年，孝宗展示中宫的苎麻衣服说："珠玉就用宫中旧物，花费不到五万，革除弊病应当从宫禁开始。"于是问风俗，龚茂良上奏："由于权贵近臣家中，效仿宫禁，以致流传民间。卖簪珥的人，必定说是内样。他们如果知道皇上崇尚淳朴，必定会有所感化而改变。臣又听说中宫穿洗过的衣服，多年不换。请宣示朝廷内外，仍敕令有关部门严厉禁止奢侈。"宁宗嘉泰初年，因为风俗奢侈，下诏官员和民间营建房屋，一律遵守制度，务求简朴。又因为宫中金翠，在大街上焚烧，权贵近臣家中，违犯者必定处罚。

## 关键人物

- **太宗**：宋太宗；下诏朝官借服色，赐予章服
- **真宗**：宋真宗；即位后允许京朝官按资历叙赐
- **仁宗**：宋仁宗；下诏军使借服色；接受任布建议
- **神宗**：宋神宗；去除青色，赐玉带，下诏佩鱼
- **徽宗**：宋徽宗；下诏礼制局讨论冠服，禁止民间服饰
- **高宗**：宋高宗；禁止金翠，下诏改换服色
- **孝宗**：宋孝宗；下诏改换服色，禁止白衫
- **李昉**：翰林学士承旨；奉诏详定车服制度，上奏等级
- **张震**：殿中侍御史；上奏论改服之弊
- **王日严**：礼部侍郎；上奏禁凉衫

## 时间线

- **宋朝初期**：宋朝沿袭唐朝制度，三品以上紫，五品以上朱，七品以上绿，九品以上青，式样为曲领大袖、下摆加横襕、革带、幞头、乌皮靴。；公服制度确立。
-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下诏朝官出任节度使、观察使及转运使、副使，原来穿绯、绿的借紫；出任防御使等，绿借绯，绯借紫；通判、知军监只借绯。；借服制度开始。
- **雍熙初年**：郊祀典礼完成，允许升朝官穿绯、绿满二十年者按等级赐绯或紫。；赐服制度实施。
- **真宗即位**：京朝官也允许按资历叙赐，后东封西祀大赦，京朝官以十五年为期。；叙赐年限放宽。
- **仁宗景祐元年**：下诏军使曾任通判的借绯，曾任知州的借紫。；军使借服规定明确。
- **神宗元丰元年**：去掉青色，阶官至四品紫，至六品绯，持象牙笏、佩鱼袋；九品以上绿，笏木制。武臣、内侍皆紫，不佩鱼。；服色制度改革。
- **徽宗重和元年**：下诏礼制局讨论冠服，改靴为履，后改回。；履制短暂实施。
- **南宋绍兴十二年**：因皇太后回銮，下诏承务郎以上穿绯、绿满十七年者改换服色。；服色改换年限缩减。
- **孝宗即位（三十二年）**：下诏承务郎以上穿绯、绿满十五年者改换服色；后因张震上奏，改从出官之日计算。；改服年限进一步缩减并调整计算方式。
- **乾道七年**：又改用靴，黑革制作，参用履制，加靴筒，饰有絇、繶、纯、綦。；靴制恢复。
- **太平兴国七年正月**：李昉等奏请定车服制度，三品以上佩玉带，四品以上金带，以下红鞓金涂银排方带等。；腰带等级制度细化。
- **景德三年**：下诏通犀、金、玉带除官品合服及恩赐外，不得服用。；禁僭用通犀、金、玉带。

## 地点

- **黔南**：出产犀牛角，用于制带
- **熙河路**：熙河路奏捷，神宗赐王安石玉带
- **河北、河东、陕西**：三路转运使、副赐方胜练鹊锦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是宋代舆服制度的集中记载，反映了等级森严的服饰礼仪和朝廷对服饰僭越的严格管控。

## 标签

- 公服
- 腰带
- 鱼袋
- 笏
- 靴
- 时服
- 借服
- 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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