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零九选举二（科目下举遗逸附）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时代：元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一百零九选举二（科目下举遗逸附）

## 本章概览

宋高宗建炎初年，因战乱调整科举，恢复诗赋经义取士，废除禁令。此后，考试时间、科目、推恩等制度反复变更，如绍兴年间分经义诗赋两科，后又合科。权臣如秦桧干预廷试，其孙秦埙本为第一，后因秦桧死而被降。孝宗时重视射艺，殿试后试射，中者升官。宁宗时韩侂胄禁道学，科场文章涉道学者不取。理宗时弊病丛生，考官割裂经义，举人传义、换卷、代笔等五弊泛滥，虽多次下令整治，效果有限。制科、宏词科等亦时设时废，童子科选拔神童。遗逸方面，朝廷多次征召隐士，如谯定、尹焞等，但后期应诏多失实。整个宋代科举制度在变与不变中，既选拔人才，又暴露权力干预与制度漏洞，其得失为后世镜鉴。

本章记载宋代选举科目（进士科）及举遗逸的沿革，包括高宗至度宗时期的科举考试制度、牒试、制科、词科、学官、童子科等。

本章详细叙述宋代科举制度变迁，涵盖高宗建炎至度宗咸淳年间进士科考试规则、省试、殿试、牒试、类试、制科、词科、学官、童子科以及搜访遗逸等。

## 正文

高宗建炎初年，朝廷临时驻扎在扬州，当时正值用兵之时，皇帝顾虑士人不能到达行在，下诏说：“各路提刑司选拔官员，在转运司设置州、军的地方进行引试，由副使或判官一人监督。河东路附属于京西转运司。国子监、开封府的士人在留守司参加考试，命御史一人监督。国子监的人愿意在本路考试的听便。”二年，确定以诗赋、经义取士，第一场诗赋各一首，学习经义的人考本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第二场都考论一道；第三场都考策三道。殿试的策问也是如此。自从绍圣年间以后，举人不学习诗赋，到这时才恢复，于是废除《政和令》中关于官员私下相互传授学习诗赋的禁令。又下诏说：“落第的进士，年龄四十岁以上、参加过六次殿试、八次省试，五十岁以上、参加过四次殿试、五次省试的，河北、河东、陕西特别各减少一次；元符年间以前到省，两次参加省试的不限年龄，一次参加省试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上的；各路转运司、开封府全部把他们的名字上报，允许直接参加殿试。”

这年秋天，四方士人聚集在行在，皇帝亲自在集英殿策试，分为五等，赐给正奏名李易以下四百五十一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学究出身、同出身。第一名任左宣教郎，第二、第三名左宣义郎，第四、第五名左儒林郎。第一甲第六名以下都任左文林郎，第二甲都任左从事郎，第三甲以下都任左迪功郎。特奏名第一名附在第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第三名赐同进士出身，其余赐同学究出身。登仕郎、京府助教、上中下州文学、诸州助教列入五等的，也参与调官。四川、陕西、河北、京东正奏名不赴殿试的有一百零三人，因龙飞特恩，在家里赐给及第。旧例，殿试前十名，内侍先把试卷进奏确定高下。皇帝说：“取士应当力求最公正，岂能容许以自己的意思升降？从今以后不要先进卷。”

三年，下诏说：“通过省试的进士未能参加殿试的，令漕臣根据原举送状申报尚书省，发给敕令赐同进士出身。那些计举的，赐下州文学，并脱去布衣授予官职。”左司谏唐煇进言：“旧制度，省试任用六曹尚书、翰林学士主持贡举，侍郎、给事中共同主持贡举，卿监、郎官参详，馆职、学官点检，御史监视，所以能够极其公正而使人信服。现在各路类试，专门委托宪臣，奸弊滋生，有才无才混乱，士人议论纷纷，很不符合更改制度设科取士的意图，请全部归还礼部。”于是停止各路类试。四年，恢复四川、陕西的考试如旧。

绍兴元年，应当举行明堂祭祀，又下诏各路类试，选择宪臣、漕臣或帅守中擅长文学的人总负责这件事，让他们精选考官。于是四川宣抚处置使张浚开始根据方便行事，让川陕举人就在设置司州的州进行考试。适逢侯延庆进言：“战事兴起，太学已经停办，学生们解散，行在的职事官以及厘务官随行的有服亲属及门客，往往乡贡隔绝，请制定应举之法，以国子监进士为名。”令转运司附试。又下诏说：“京畿、京东西、河北、陕西、淮南的士人转徙到东南的，令他们在寓居的州军附试，另外编号取放。”

当时各路贡举的簿籍多毁于战火，于是下诏转运司令举人详细陈述元符以后得解、升贡、户籍贯、三代、治经情况，在礼部设置簿籍，以便稽考。那些应该蒙恩免解试的举人，遇到战火毁失公据的，召来两名京官担保，所在州军发给公据，仍然申报礼部注籍。侍御史曾统请求取士只用词赋，不必兼考经义，高宗也认为古今治乱大多记载于史书，经义登科的人大抵不通晓史书，打算听从他的意见。左仆射吕颐浩说：“经义、词赋都是以言辞取人，应当如旧。”于是作罢。

二年，廷试，皇帝亲笔诏书告谕考官，应当崇尚直言，抑制谄媚。录取张九成以下二百五十九人，凌景夏第二。吕颐浩说景夏文词胜过九成，请求改置为第一。皇帝说：“士人初进，就必须分别其忠佞，九成的对策，无所畏避，应当擢升为首选。”张九成因类试、廷策都是第一，命令特进一官。当时进士卷中有触犯皇帝名讳的，皇帝说：“岂能因为我的名字妨碍人进取？”命令置于本等。又命所有及第人各晋升一阶。旧制，潜藩州郡的举人，必须曾经请求举送两次到省以上才能参加考试。皇帝曾经被封为蜀国公，这一年，蜀州举人因皇帝登极恩典，直接赴类省试，从此成为惯例。

五年，初次在南省考试进士，告诫有关官员说：“商量去取，不要以雕琢章句为工，应当以渊源学问为尚。事关教化、有益治体的，不要因为切直而嫌忌。言论没有根柢、肆意蔓衍的，不在采录之列。”“举人的程文，允许通用古今诸儒之说，以及出于自己的见解，文理优长的为合格。”三月，御试奏名，汪应辰第一。起初，考官以有官人黄中为第一，皇帝询问沈应求，沈应求用沈遘与冯京的旧例回答，于是改擢汪应辰为第一名，于是成为定制。

旧制。御试初次考定后已经分出等第，加盖印信封送覆考官再定，详定所或者听从初考，或者听从覆考，不许另外设立等第。嘉祐年间废除。到这时，知制诰孙近上奏说：“如果遵守旧制，那么高下升黜全出于详定官，初考、覆考成为虚设。请从今以后初考、覆考都不恰当，才允许奏请另外设立等第。”谏议大夫赵霈请求采用《崇宁令》，凡是相隔二等、累积达到五人允许奏请，听从。这一年，川、陕进士只在宣抚司考试，特奏名则设置考试院差官，考时务策一道，礼部制定取放分数、推恩等第颁布给他们。

旧法，随侍现任的知州、通判等官，在本贯二千里以外的，称为“满里子弟”。试官内外有服亲属及姻亲家，称为“避亲”。寄居在现任长官门下的，称为“门客”。这三等允许牒试，否则不能参加。间或有背弃本宗而窜改他谱，飞速行贿而移试他路的，议论者以此为弊病。六年，下诏牒试应当避嫌的，令本司长官、州守、通判、县令担保，欺诈假冒的连坐。

七年，命行在的职事官、厘务官以及宗子应举、取应及有官人，都在行在赴国子监考试，开始命令各差词赋、经义考官。八年，因为平江府四次经过巡幸，其得解举人援引临安、建康驻跸的旧例，各免一次文解。当时听闻徽宗驾崩，未到大祥，礼部说：旧例，因皇帝守丧罢殿试，则省试第一人为榜首，补两使职官。皇帝特命为左承事郎，自此成为常例。九年，因陕西举人长久陷于北境，按理应当优异，不是四川可比，令礼部另外编号取放。川、陕分类试额从此开始。这一年，因科举考试、明堂都在同一年，省司的财计难以办给，又忧虑初仕待阙往往四五年，若使进士、荫人同时差遣注授，都不方便，延长一年，则符合旧制。十年，于是下诏诸州依条发解，十二年正月省试，三月御试，以后都照此标准。

十三年，国子司业高闶进言：“取士应当先重经术。请求参合三场，以本经、《论语》、《孟子》义各一道为首，诗赋各一道为次，子史论一道、时务策一道又次之，差不多如同古代的考试法。另外《春秋》义应当在正经出题。”都听从了。初次设立同文馆试，凡是居住行在距离本贯及千里以上的，允许在国子监附试。十五年，凡特奏名赐同学究出身的，旧京府助教现在改为将仕郎。这一年，开始确定依照汴京旧制，正奏及特恩分两日唱名。十七年，重申禁止程文完全使用本朝人文集或歌颂以及佛书全句的。

十八年，因浙漕举人有势家行贿、请人代笔滥名的，告谕有关官员设立赏格，听人捕捉告发。十九年，下诏说：“从今以后乡贡，前一年，州军属县长官登记确定应当应举的人，在次年春天县里上报给州，州里下达到学，核实引保，参加乡饮酒礼，然后送试院。到时间投状射保的不接受。”自从神宗朝程颢、程颐以道学在洛阳倡导，四方师从，中兴后在东南兴盛，科举的文章稍用程颐的学说。谏官陈公辅上疏诋毁程颐之学，乞求加以禁绝；秦桧入相，甚至指程颐为“专门”，侍御史汪勃请求告诫有关官员，凡是专门曲说，一定加以黜落；中丞曹筠也请求淘汰用程说的人：都听从了。二十一年，御试录取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中兴以来，得人开始兴盛。

二十二年，因士人学习《周礼》、《礼记》，比起其他经书不到十分之一二，恐怕这些学问逐渐废弃，于是命州郡招揽延请通晓《二礼》的人，让他们设立讲说来表明学校，并令考官优加诱导进用。旧例各州都在八月选日考试举人，有赶赴数州取解的人。二十四年，开始确定考试时间都采用中秋日，四川则用季春（三月），而仲秋（八月）进行类省试。起初，秦桧专权，其子秦熺廷试第一，秦桧假装引退降为第二名。这一年，秦桧的孙子秦埙举进士，省试、廷对都是首选，姻亲党羽曹冠等都居高等甲科，后来降秦埙为第三名。二十五年，秦桧死，皇帝鉴其弊端，于是命贡院遵守旧例，凡合格举人有权要亲族的，都令覆试。仍然剥夺秦埙的出身，改曹冠等七人的阶官并带“右”字，其余全部驳斥放还。程颐、王安石的学说，数年以来，宰相执论不一，赵鼎主张程颐，秦桧主张王安石。到这时，下诏从今以后不要拘泥于一家之说，务求最恰当的论说。道学之禁稍有解除。

自从经义、诗赋分科，声律日益兴盛，皇帝曾说：“从前士人不读史，于是用诗赋。现在则不读经，不出数年，经学就废了。”二十七年，下诏恢复兼考经义，如同十三年的制度。其中第一场大小经义各减一道，如研治《二礼》文义优长，允许借用诸经的分数。当时号称四科。

旧例蜀地士人赴廷试来不及的，都赐同进士出身。皇帝想到其中有俊秀能考取高第的人，不宜一概置于下等，到这时，于是告谕都省放宽试期以等待他们。等到唱名，阎安中第二，梁介第三，都是蜀士，皇帝非常高兴。二十九年，孙道夫在经筵，极力论述四川类试请托的弊端，请求全部令他们赴礼部考试。皇帝说：“后一次科举只当派遣御史监督。”孙道夫坚持更力，事情下到国子监，祭酒杨椿说：“蜀地距离行在万里，可让士子涉三峡、冒重湖吗？想要革除其弊，一个监试官得人就足够了。”于是下诏监司，守倅宾客力可行者赴省，其余不在派遣中。这一年，四川类省试开始由朝廷差官。

起初，类试第一人恩典优厚，相当于殿试第三人，赐进士及第；后来因何耕对策触犯秦桧，于是改为礼部类试蜀士第一等人，都赐进士出身，从此没有不赴御试的人。只有遇到皇帝不亲临策试，则类省试第一人恩典如旧，第二、第三人都附在第一甲，九名以上附在第二甲。这一年下诏说：“四川等处进士，路远归乡考试来不及的，特准在转运司附试一次，仍旧另外进行考校，取旨立额。”

三十一年，礼部侍郎金安节进言：“熙宁、元丰以来，经义诗赋，废兴离合，随时更改，最初没有定制。近来合科以来，通经者苦于赋体雕刻，习赋者苦于经旨渊深微妙，内心不能专精，智力难以兼顾。更有甚者，论既并场，策问太少，议论器识，无法尽显人才。士人死守传注，史学尽废，因此后进往往得志，而老生宿儒多困顿。请求重新设立两科，永为成法。”听从了。于是士人开始有定向，得以专攻所习。不久建议者认为两科既分，解额未定，应当以国学及各州解额三分作为比率，二分取经义，一分取诗赋。若省试，则以累举通过省试的中数立为定额而分取。下诏听取其建议，然而最终没有实行。

孝宗初年，下诏令在行都的川、广进士，允许他们附试于两浙转运司。隆兴元年，殿试第一名授承事郎、签书诸州节度判官，第二、第三名授文林郎、两使职官，第四、第五名授从事郎、初等职官，第六名到第四甲都授迪功郎、诸州司户簿尉，第五甲守选。乾道元年，下诏四川特奏名第一等第一名赐同学究出身，第二名到本等末尾补将仕郎，第二等到第四等赐下州文学，第五等诸州助教。二年，殿试，开始推恩登极，第一名授宣义郎，第二名与第一名恩例相同，第三名授承事郎；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并文林郎，第二甲赐进士及第并从事郎，第三、第四甲赐进士出身，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特奏名第一名赐进士出身，第二、第三名赐同进士出身。

四年，裁定牒试法：文武臣添差官除亲子孙外全部罢免，其行在职事官除监察御史以上，其余不许牒试。六年，下诏各路试官都隔一郡选差，后来又下令经过三郡符合文书才准入院，以防止私弊。

皇帝想使文士能射箭骑马，武臣知晓诗书，命令讨论考核优劣的办法。淳熙二年殿试，唱名后二日，皇帝到殿上，带领文士詹骙以下一百三十九人表演射艺。第二天，又带领文士第五甲及特奏名一百五十二人。当天，进士穿着襕笏入殿行礼，更换戎服，每人给箭六支，弓不限斗力，射手没有不振奋自励表现自己的，大多命中。天子非常高兴。凡三箭中靶为上等，正奏第一人升一官，授通判，其余循一资；二箭中为中等，减少二年磨勘；一箭中靶及一箭上垛为下等，一任满回朝不按次序注官；上四甲能全中者取旨；第五甲射入上等注黄甲，其余升名次而已。特奏名五等人射艺合格授文学，不中的也赐帛。

四年，废除同文馆试。又命令省试帘外官同姓异姓亲属及门客，也依照帘内官避亲之法，发送文书到别院。五年，将阶、成、西和、凤州正奏名比照特奏名五路人例，特升一甲。六年，下诏特奏名自今以三取一，安置在第四等以前，其余都并入第五等，其末等缴还敕命的只许一次，潜藩及五路旧升甲者现在只升名次。后来又允许缴还敕命三次，成为定制。

十一年，进士廷试不许见烛，其交卷最后者降黜。旧制，廷试到天黑允许赐烛，但殿中深远容易昏暗，太阳偏西就已经点烛了。凡赐烛，正奏名降一甲，第五甲降充本甲末名；特奏名降一等，第五等授摄助教。凡在省闱及国子监、两浙转运司考试艺业的，都禁止烛火，其他郡国，往往到天亮才出。十月，太常博士倪思说：“举人轻视史学，如今论史的人只取汉、唐统一之事，三国、六朝、五代被认为非盛世而耻于谈论，然而它们进取的得失，守御的当否，筹策的疏密，处置兵民的方法，形势成败的痕迹，如能加以讨究，对国家有补益。请晓谕春官：凡考试命题，杂出各史，没有拘束忌讳；考核之际，稍微以论策为重，不要只以初场决定去留。”皇帝听从了。

十四年，殿试正奏名王容第一。当时皇帝策试士子，不完全经由主管部门，这次王容本是第三名，皇帝亲自提拔为榜首。翰林学士洪迈说：“《贡举令》：赋限三百六十字，论限五百字。如今经义、论、策一道有到三千字，赋一篇几乎六百字，短时间之内，只求贪多，连篇累牍，怎能精妙？应让他们各自遵守格式，以回到浑朴淳厚。”

当时朱熹曾想废除诗赋，而分诸经、子、史、时务之年。他的《私议》说：“古时大学的教育，以格物致知为先，而其考核之法，又以九年知类通达、强立不反为大成。如今《乐经》亡佚而《礼经》缺失，二戴之《礼》已非正经，而又废其一。经作为教育已不能完备，而治经的人大都舍弃其难而就易，仅窥其一而不及其余。至于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诸史则包括古今兴亡治乱得失之变，都不可缺。而学者一时岂能尽通？如果合应当读的书而分以年，使他们各以三年而共通其中的三四分之一。凡《易》、《诗》、《书》为一科，而子年、午年考试；《周礼》、《仪礼》及二《戴记》为一科，而卯年考试；《春秋》及《三传》为一科，而酉年考试。经义各二道，诸经都兼《大学》、《论语》、《中庸》、《孟子》义一道。论则分诸子为四科，而分年以附之。诸史则《左传》、《国语》、《史记》、《两汉》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新旧唐书》、《五代史》为一科。时务则律历、地理为一科，依次分年如经、子之法，试策各二道。又使治经者各守家法，答义者必通贯经文，条举众说而断以己意，主管部门命题必依章句，如此则士人没有不通的经、史，而都可适用于世了。”他的议论虽然没有上奏，但天下传诵。

光宗初年，因为省试春季较浅，天气尚寒，于是延展到二月初一占卜日期，殿试在四月上旬。绍熙元年，仍按射艺，不合格者罢赐帛。旧制命官锁厅及避亲举人同场考试。三年，开始令分场，以革除请人代考之弊，于是四蜀都这样。

宁宗庆元二年，韩侂胄继承秦桧余论，指道学为伪学，台臣附和，上章论列。刘德秀在省闱，奏请毁除语录。不久知贡举吏部尚书叶翥上言：“士人习惯于伪学，专门学习语录诡诞之说、《中庸》《大学》之书，以文饰其非。有叶适《进卷》、陈傅良《待遇集》，士人传诵其文，每用就有效。请令太学及州军学，各以月试合格前三名程文，上御史台考察，太学以月，各路以季。其有旧习不改，则追究学官、提学司之罪。”这次考试，言语涉及道学的，都不入选。四年，因为经义多用套类，父子兄弟互相传授，致使天下士子不务实学。于是命令主管部门：六经出题，各在本经中摘出两段文意相类的，合为一题，以杜绝挟带册子酬对伪作之计。

嘉泰元年，起居舍人章良能陈说主考官三种弊端：一是过分压抑词赋，既暗削分数，又多置下等。二是过分假借《春秋》，各处解榜，多置首选。三是国史、实录等书禁止民间私藏，只有公卿子弟因父兄得以偷看，冒禁传写，而主管部门却取本朝故事，藏匿本末，发为策问，寒门士子无从尽知。命令自今诗赋纯正者置于前列，《春秋》只有卓异者置于高等，其余当杂定，策题则必须明白指问。四年，下诏：“自今碍格、不碍格人试于漕司者，分院不同题目，永为定制。”

开禧元年，下诏：“礼部考试，以三场都优为上，二场优次之，一场优又次之，都劣为下。不要以片言只字取人。编排已定，听从知举审定高下，永为通考之法。”二年，因为举人奸弊增多，命令各路漕司、州府、军监，凡发解举人，合格试卷姓名，类申礼部。等省试中选，发文到御史台，同礼部长贰参对字画，关御药院内侍照应，廷试字画不同的，另榜驳放。

旧制，秋贡春试，都设别头场，以待举人避亲者。从緦麻以上亲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都发文送达。只有临轩亲试，称为天子门生，即使父兄为考官，也不避。嘉定元年，开始因议臣有请，命令朝官有亲属赴廷对者，免差充考校。十二年，命令国子监牒试，禁止假托宗枝、迁就服属，违者必置于罚。十五年，秘书郎何淡说：“主管部门出题，强行割裂句读，专门断章，离绝旨意，破碎经文。希望令革去旧习，使士子考注疏而辨异同，明纲领而识体要。”皇帝听从。

到理宗朝，奸弊更加滋长。主管部门命题苟且简略，或持偏见臆说，互相背驰，或发策用事差错，因此士子迷惑，不知何从，有才者反被遗漏。所取之士已不精，数年之后，又让他们主持文衡，是非颠倒更甚，当时称为谬种流传。又容情任意，不学之徒，往往中第。而举人之弊共有五种：传义、换卷、易号、卷子出外、誊录马虎。到宝庆二年，左谏议大夫朱端常奏防止之策，说：“试院监大门、中门官，是一院咽喉要害之处，请求差有威力者。入试之日，一切不许传递。门禁既严，则数弊自清。士人夜晚交卷，容易散失。应令封弥官亲自封缄卷柜，士人亲写幕历投入柜中。等举人全部出院，然后启封，分类抄上，即付誊录所。次日早晨，申报每场名数到御史台检核。其撰号法，上一字允许相同，下二字各不相同，以杜绝讹易之弊。誊录人选择书手充任，不许代名，具姓名字样，申报覆写检实。传义置窝之人，委托临安府严捕。其考官容情任意者，允许台谏风闻弹奏，重加典宪。并出官钱，立赏格，允许告捉怀挟、传题、传稿、全身代名入试之人。”皇帝全部听从，并且命令精择考官，不要沿袭旧习。旧制，凡即位就下一科诏，及大比之年，二月一日下一诏，允许发解，然后礼部遍牒各路及四川州军。到这时，因为四川锁院改用二月二十一日，与降诏日相近，于是改用正月十五日奏裁降诏。

绍定元年，有人说举人程文雷同，或一字不差。其弊有二：一是考官受贿，或授暗记，或给全篇，一家分传誊写；一是老儒卖文场屋，一人传十，十人传百，考官无暇参稽。于是命令礼部诫饬，前申号三日，监试会聚考官，将应取卷参验互考，稍涉雷同，即予黜落。若仍前弊，以致觉察，则考官、监试一例黜退。起初，省试奉敕差知贡举一员，同知二员，内差台谏官一员；参详官若干员，内差监察御史一员。使之会聚考校，微寓弹压纠察之意。韩侂胄当权，想钳制士人，于是在三知举之外，另差同知一员，以谏官充任，专门主管试事，不再干预考校，参详官也不差察官。于是约束严峻急切，气焰灼人。嘉泰年间，改名监试，其失更甚，制造簿历，严立程限。到这时，恢复旧制，三知举内差一台谏，十参详内差一御史，仍诫饬试官，精加考校，如时间不够，即展期限。

二年，臣僚言考官之弊：词赋命题不明，致士子上请烦乱；经义不分房别考，致士子多悖经旨。于是饬令考官明示词赋题意，各房分经考校。凡廷试，只有蜀士到杭最迟，常展日以待。适逢有人说：“蜀士嗜利，多带商货押船，致留滞关津。”从此，定以四月上旬廷试，不再移展。三年，臣僚请求：“学校、场屋，并禁断章截句，破坏义理，及《春秋经》越年牵合。其程文，本古注、用先儒说者取之，穿凿撰说者黜落。”

四年，朝臣们极力陈述科举考场的弊端，请求告诫约束漕臣严格选拔考官。如果某地经学盛行，就广泛选拔通晓经学的人；如果某地辞赋盛行，就大量招揽擅长辞赋的人。主考官必须同时精通经学和辞赋，才能胜任其职。监试官或副职如果无法胜任，必须另选他人。同时命令有关部门适当延长试卷揭封的日期，以便详细审阅考核，不致遗漏人才。于是下令普通告示国子监及各州郡，严格遵守执行规定，违反者予以弹劾治罪。起初，四川的类试，虽然隶属于制置司，但监试官、考官共十人，只有大院、别院的监试官、主考官各一人由朝廷任命，其余由制置司选任。自从安丙差遣四名考官之后，暂时委托成都的军政长官在临考前就近选调补充。这一年，开始恢复由朝廷任命四名考官，其余由制置司分别选调。

当时考场考生日益增多，试卷堆积如山。有关部门无法全部审阅，受限于时间限制，录取与否不能完全恰当。因为考生既用本名提交试卷，有时另用别名，有时改用字号，一人提交两三份试卷。不禁止携带书籍，又允许使用蜡烛照明，福建、浙江等州郡还隔天进行考试，中间有一天的空闲，甚至到第二天中午才出场。因此经义可以作两三道，诗赋可以写成五六篇。举人文章不精，考官疲于审阅。侥幸都考中的，就以兄弟之名顶替，或者转售给同族，奸诈百出，真假难辨。于是命令各州郡严加防范，在投递试卷之初，要求乡邻核实，严厉惩治弄虚作假的罪行和纵容包庇的处罚，这些弊端才稍有平息。

命官锁厅及避亲举人，从绍熙年间分场各自考试，贫寒士子对此感到畏惧。因为避亲人每七人录取一人，名额太窄，大家都觉得窘迫；而朝中官员被差遣担任大院考官的，担心妨碍自己的亲戚，也不愿意接受差遣。贫寒士子在乡试中千百人中取一人，得以参加秋试，从数千里之外，辛苦赶到省城；而省试考官，竟然要相互回避。于是有人隐姓埋名不认亲戚以求避免，有人愤懑忧愁狼狈地住在旅店，彼此相互怨恨，视同仇敌。至此，进言的人说：“除大院收试外，以漕举和待补国子生到省的，与避亲人同到别院考试，也将不下数百人。人数既然多，名额自然放宽，贫寒士子可以不怨恨他们的亲戚，朝中官员可以不害怕被差遣。”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不久因为各路转运司的牒试，多有营求假冒的弊端，于是废除了牒试。确实有妨碍嫌疑的人收试，每百人终场取一人，在各路州军解额窄的地方酌情均匀增加，以便士子各自安心在乡里，不再欺诈竞争。于是临安、绍兴、温州、台州、福州、婺州、庆元、处州、池州、袁州、潮州、兴化及四川各州府，共增加解额一百七十名。不久，又命令只许牒送满里亲子孙及门客，召见在任官员二人担保，与有官碍格的人各自在当地收试，五十人取一人。应牒送的亲子孙另外隔开收试，不到五十人也取一人。凡是涉及欺诈假冒的，一并追究牒送官和保官的责任。

当初，唐州、邓州曾被金国占领，金国灭亡后，收复了这些地方，命令依旧在襄阳进行类试，只是另外编号考核，以优待新归附的士子。旧制，光州解额七名，渡江后成为极边地区，士子稀少，暂时到邻州参加考试，淳熙年间，本州自行设置科场，暂时放宽为三名。至此，已有五六十年，举人数量比从前增加了十倍，于是下令恢复旧额。

端平元年，因为牒试已经废除，解额已经增加，命令增加解额的州郡采取措施防范，每人只交一卷，并开设贡院增派考官。当时有人进言：门客及随侍亲子孙五十人取一人，临安府学三年类申人漕试七十取一，又命令别试院分项不同地方收试，已经烦琐细碎；加上这两项士子学习辞赋和学习《尚书》之外，学习其他经书的较少，难以取舍。于是命令将两项混同收试考核，平均按六十取一；京学现有食职事生员二百二十四名，另项发号考核，不限经赋，取一人。

侍御史李鸣复等人逐条列举建议，说：“台谏官担任知举、参详，既然留心考核，就不能检查防止奸弊，请求依旧差遣台谏官担任监试。携带夹带的禁令不严，都成为空文，请求悬赏招募人告发捉拿，精选强干机敏的巡按官及八厢等人，严密巡逻，有违犯的，则降职罢免官员。考核不精，多因点检官不及时提供试卷，以及开院日期临近，试卷纷至沓来，知举仓促来不及，于是导致遗漏人才，请求在试院各房设置历程督促，点检官记录所供试卷数量，逐日押历考核。试卷不遵照旧有格式，力求简便，点检、参详串通合一，请求必须按照旧制，三场试卷分送三点检、三参详、三知举，以求详细审慎。试官互相考核经义和辞赋，未必精通熟练，请求提前估算试卷，经义、辞赋各有多少，则分别差派试官若干，不至于偏重。”朝廷全部听从。

嘉熙元年，废除各种牒试，凡是郎官以上监司、守倅的门客及姑姨同宗的子弟，与游学之士不便回乡就试的，一并混同到转运司考试，各自从所居住的县取得凭证，直接到转运司缴卷，一如乡试之法。家状各写本籍，不问其来源，而确定名称叫“寓试”，以四十名为限额，参加考试如果满五十人，则临时取旨增加名额。又废除各路转运司及各州军府所取的待补国子生，从明年起一并允许到国子监混同考试。因士子人数多，命令在礼部及临安转运司两试院之外，绍兴、安吉各设一院，由朝廷差官前往，同日考试，分各路士子就试。同在京城，不许点蜡烛。这一年，已经失去京西各州军，士子多流寓到江陵、鄂州，命令京湖制置司在江陵另设贡院，取德安府、荆门军、归州、峡州、复州三州及随州、郢州、均州、房州等京西七郡士人，另差官混同考试，用十二郡原额混同录取以优待他们。

牒试既已废除，又有人冒充谋求国子生，士大夫为子弟打算的，就牒送外方他族，靠考场相互资助，或者公然接受价钱出卖。命令普通告知百官各知杂司等：如果已由朝廷辨验，批书印纸，批下国子监收试，即通知赴试人亲自到监。一姓结为一保，每保不超过十人，立下罪罚，当官签名画押，互相担保，各给告示，才允许投纳试卷。冒用牒送的官员降官罢任，如果一时失于参照，误牒他族，允许自己陈述悔牒一次。冒用牒送考中的人，限主保官、举人一个月内自首，举人取消资格，主保官免罪；超出期限不自首的，仍照前条治罪。凡是类试卷，封弥作弊不一。至此，命令提前在两浙转运司、临安府选现任吏胥共三十人，差近上一名部辖入院，十名专管诗赋，其余分管各经。各随所管编号，在考试当晚，分别查找试卷，各置簿册封弥，不许混乱；却另差一吏将编号置历，发过誊录所书写。其簿册、历书，封弥官收掌，不经吏手，不许誊录人干预，以革除弊端。

二年，省试落第及游学之人，一并到临安府取得凭证，赴两浙转运司混同考试等待补选太学生。朝臣进言：“国子牒试的弊端，假冒泛滥更加严重。在朝官员，有硬认疏远之亲为近亲的，有各自偏私亲故交换而互相牒送的，有为权势所迫、人情所牵应命而滥及的，有自料子弟无才、牒送同姓优秀之人以利用其代笔的，有文艺向来缺乏、执格法以求牒转售同姓以谋利的。今后命令牒送官各从本职长官具朝典状保明，提前取得本官知委状，仍立赏格，允许人据实陈告。冒用牒送的官员，按劾降职；接受牒送的人，驳放殿举；保官也连坐。专门命令御史台觉察，都省勘会。类申门客、满里子孙仍前漕试，六十人取一，较之他处虽然很优待，但取无定额，士子有疑心，参加考试的人少。应当使名额宽松而应试者多，途径统一而选取精良。”于是依照前例放行寓试，以四十名为定额，仍前待补；其类申门客、满里子孙及附试一并废除。

淳祐元年，朝臣进言：“既已恢复各路漕试，加上国子试、两项科举及免举人，不下千数。应当恢复拨漕举、胄举同避亲人一起到别院考试，使大院没有试卷冗多的忧虑，小院没有名额狭窄的弊端。”朝廷听从。当时淮南各州郡每年有兵祸，士子不能按时参加乡试，而且漕司分派试官，道路阻隔不能直接到达。三年，命令淮东州郡附镇江府秋试，淮西州郡附建康府考试，蕲州、黄州、光州三州、安庆府附江州考试。三试所各增派试官二员，另项考核，按照各州原额录取。这一年，两浙转运司寓试终场满五千人，特命增放二名，后来即使人数多也不再增加，如不满五千人，只依原额。别院之试，大都是士子与试官确实有亲嫌的，绍定年间，因漕试、胄试无亲可避的也允许考试，有人说是当时宰相屈从于权要子弟的缘故；端平初年，拨归大院，贫寒才俊感到方便；淳祐元年，又恢复赴别院，这是使不应避亲的人压抑而就于此，使天下士子无故分而为二，完全失去别试的初衷。至此，依照端平年间厘正，恢复归入大院。

九年，因朝臣进言：“士子又有免解伪冒入试的，有父兄去世而窃代其名的，有同族死亡而填其籍贯的。”于是命令从本籍保明给据，类聚其姓名先申报礼部，各州张贴示众，违犯的允许告发捉拿，依贩卖举人法治罪。十二年，广南西路进言：“所辖二十五郡，到春官科选的仅有一二，因为山林质朴，不能与中原士子同样工巧，请援引两淮、荆襄之例另考。”朝廷听从其请求。从此，广南分东、西两路。

宝祐二年，监察御史陈大方进言：“士风日益浅薄，文场多弊端。请求将发解士人初次请举的，从所司给帖赴省，另给一历，如命官印纸之法，批书发解之年及本名、年岁、籍贯、保官姓名，持赴礼部，又批赴省之年，长官副职印署。赴监试的相同。如将来免解、免省，到殿批书也如此。如无历则不收试。等候出官日赴吏部缴纳，换给印纸。应合免解、免省的人，也先从发解处照此给历。如省试、殿试中选，将原历发下御史台考察，以凭注阙给告。士子得到历，可为据证；有关部门因历，可加稽核检验。从前伪冒之人，可不却而自遁。”于是从明年开始施行。

乡贡、监补、省试都有复试，然而铨选仍未精审，其间滥名充贡的，不能欺骗同举之人，冒选桥门的，逃不过本斋的职事。于是命令今后本州审察，必须责成同举之人联保，监学帘引，必须责成长谕证实，并使结罪，才予放行。中书复试，凡涉及再引，若非杂犯，并先札报各处漕司，每遇诏举，必加稽验。凡复试，命令宰执出题，不许都司干预，仍每日轮派台谏一员，帘外监试。四年，命令在朝之臣，除宰执、侍从、台谏外，自卿监、郎官以下至厘务官，各具三代宗支图三本，结立罪状，申报尚书省、御史台及礼部，所属各置簿籍，存留照应。遇有子孙登科、发解、入学、奏补事故，并具申报凿入。后由外任登朝，也于供职日后，具图籍记如上法。遇胄试之年，照朝廷限员，于内牒能应举人就试，以革除胄牒冒滥之弊。

景定二年，国子监牒试的名额：宰执的缌麻以上亲属增加为四十人，侍从、台谏、给事中、舍人的小功以上亲属增加为二十七人，卿监、郎官、秘书省官、四总领的小功以上亲属增加为二十人，寺监丞簿、学官、二令的大功以上亲属增加为十五人，六院、四辖、省部门、史馆校勘、检阅的大功以上亲属增加为十人，临安府通判的大功以上亲属增加为八人，其余应牒送亲子孙的，一律按照旧制。

度宗初年，因为雷同和请人代笔的弊端，多是由于州郡试院点灯通宵达旦，有时到第二天辰时、巳时还没有出院，这种隔日考试的办法，不仅不能照顾那些不会写文章的人，反而恰恰有害于能写文章的人，于是完全遵循旧制，连续考试三天。当时各州郡因为乡贡参加考试的人多而原定名额少，从咸淳九年开始，根据参加考试人数的多少，每二百人录取一名。因为士子人数多，增加参详官二员，点检试卷官六员。又因为臣僚上条陈指出科场的弊端，由大院和别院的参详官、点检试卷官兼管雷同试卷，又让监试官专门负责详定雷同试卷，不参与考校。于是撤销了帘外点检雷同官，国子监解试的雷同官也撤销了。

在此之前，州郡的乡贡没有复试。适逢有人进言说冒滥的弊端，主要在乡贡，于是命令漕臣和帅守，在解试揭晓之前，点名差派有出身的通判或幕官专门负责复试。用一整天命题考校，录取名额多的，斟酌情况分配日期。只要行文不错、说理通畅明白、察觉不是请人代笔的就录取，没有才能、不通晓的就予以驳斥放落。如果将来省试复试不通，追究原复试的漕司、守臣以及考校官的责任。咸淳十年，省试，命令大院、别院的监试官在座位图还没有确定之前，亲自监督分布座位次序，严禁书铺等人，不许纵容士子离开座位，越过廊庑，作为传递文义、请人代笔的场所。当时成都已经归附我朝，殿试原定五月五日，因为蜀地士子到达的极少，延期到五月下旬。又因为复试特奏名到部的还少，延期到六月七日。近臣以天气酷热为由请求，又命令立秋后选择日期。七月八日，度宗去世，终究没有完成考试。嗣君即位，交付礼部讨论，援引的旧例都不恰当，既不能说是居丧期间，又不能不去参加廷对，于是仿照召试馆职的制度来执行。

新进士旧例有期集，渡江后在礼部贡院设置机构，特旨赐予餐钱，唱名后的第三天前往。前三名可以自己选择同科中的优秀者，分派职务各有等差。朝谢之后拜黄甲，仪式是在堂上铺设坐垫，东西相对，都再拜。拜完后，选择榜中年长的一人，状元拜他，再选择年纪最小的一人拜状元。这是为了扩大恩宠，重视同年情谊，明确长幼次序。

制举没有固定的科目，是用来等待天下的杰出人才，天子每次都亲自策问。但是宋朝得到人才，大多通过进士，而用这个科目应诏的人很少。只有召试馆职和后来的博学宏词科，才得到了忠诚正直有学问的人。有的从山林中起用，有的从朝廷中选拔，从州县征召，大多被重用。太祖开始设置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共三科，不限原来的资历，现任官职、平民百姓，都允许应诏，对策三千字，文辞道理都优秀的就中选。乾德初年，因为郡县没有人应诏，担心有关部门推举贤才的方法或许还没有到位，于是下诏允许士子到京城自我推荐。乾德四年，有关部门只推举了直言极谏一人，堪为师法一人，召陶谷等人出题，皇帝亲自到殿上监考，给砚台席子坐在殿的西角。等到对策，文辞道理粗疏，不符合所问的问题，赐给酒食慰劳后送走了。

开宝八年，下诏各州考察百姓中有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努力耕种、奇才异行或文武才能、年龄二十到五十可以任用的人，备文送到京城，如果没有人符合诏令，也要据实上报。开宝九年，各道推举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努力耕种和有才能武艺的共七百四十人，下诏翰林学士李昉等人在礼部考试他们的学业，没有一个人可取。而濮州以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的名义推荐的有三百七十人，皇帝惊讶人数太多，召到讲武殿对策，都不符合诏令。这些人还自称一向熟悉武事，再考他们骑马射箭，就都摔倒失序。皇帝骗他们说：“这些人应该编入兵籍。”他们都大哭乞求免除，于是全部罢去。下诏弹劾本郡滥举的罪过。

咸平四年，下诏学士、两省御史台五品、尚书省各司四品以上官员，在内外京朝幕府州县官、平民中，各举贤良方正一人，不得以现任转运使和馆阁职事人员应诏。这一年，策试秘书丞查道等七人，都进入第四等。景德二年，增置博通坟典达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武足安边、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等科，下诏中书门下考试考察他们的才能，列出姓名上奏，皇帝将亲临殿廷亲自策问。从此应诏的人渐渐增多，但考中高等的也很少。

太宗以来，凡是特旨召试的，在中书学士舍人院，或者特派官员专门考试，所考的诗、赋、论、颂、策、制诰，有的三篇，有的两篇，合格的就授予馆职。景德以后，只有将任命为知制诰的人，才考试制诰三道。（每道一百五十个字。）东封泰山和祭祀汾阴的时候，进献文章的人很多考试学业得到官职，这是特恩。当时议论的人认为：“两汉推举贤良，多是因为兵荒灾变，所以询问朝政缺失。现在国家接受祥瑞、登封泰山，没有朝政缺失，为什么要取用这个？”于是罢去这一科，只有吏部设置宏词、拔萃、平判等科像旧制一样。

仁宗初年，下诏说：“朕开设数条途径来广泛招揽天下的士人，而制举唯独长久没有设置，想来我朝的豪杰或许因此被遗漏，现在恢复设置这一科。”于是增加它的名目，叫做：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通坟典明于教化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详明吏理可使从政科，识洞韬略运筹帷幄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科，共六科，用来等待京官、朝官中被推举和应选的人。又设置书判拔萃科，用来等待选人。又设置高蹈丘园科，沉沦草泽科，茂材异等科，用来等待平民中被推举的人。他们的办法是先向有关部门呈上学业，有关部门加以比较，然后考试于秘阁，合格，然后天子亲自策问。

治平三年，命令宰执各推举馆职五人。在此之前，英宗对中书说：“水涝成灾，议论政事的人说‘罪过在于不能进用贤才’，为什么？”欧阳脩说：“近年来进用贤才的路子狭窄，过去进入馆阁有三条路，现在堵塞了两条。进士高科，是一条路；大臣荐举，是一条路；因差遣照例任命，是一条路。往年进士五人以上都可以考试，第一名及第不到十年有做到辅相的人，现在第一名两任才能考试，而第二名以下不再考试，这是高科的路子堵塞了。往年大臣荐举就立即召试，现在只让他们登记在簿上等候缺人再考试，这是荐举的路子堵塞了。只有因差遣照例任命的，一半是年老有病的。这就是臣所说的荐举路子狭窄。”英宗采纳了他的意见，所以有这道命令。韩琦、曾公亮、赵概等人推举蔡延庆以下共二十人，都命令召试，宰臣认为人数太多感到为难。英宗说：“既然委托你们推举，如果贤能，哪里怕多呢？先召试蔡延庆等十人，其余的等以后再说。”神宗因为进士考试策问，与制科没有区别，于是下诏罢去制科。考试馆职则罢去诗、赋，改用策、论。

元祐二年，恢复制科。凡是廷试前一年，举奏官准备好所举之人的策、论五十篇上奏，第二年考论六篇，御试策一道，召试、除官、推恩大致按照旧制。右正言刘安世建议说：“祖宗对待馆职，把他们储存在英杰之地来磨砺他们的名节，让他们阅读古今书籍来开发他们的聪明，稍微优待他们的俸禄，不责成他们做吏事，所以培养德行器度，养成名卿贤相。近年这个选拔渐渐轻率，有的因为世袭恩赏，有的凭借军功，有的酬劳聚敛的才能，有的顺从权贵的推荐。没有经过考试，就获得贴职，多开了侥幸之门，恐怕不是祖宗的德意。希望明确诏令执政，详细访求文学行谊，审察他们确实可以培养，然后召试，没有经过考试不得就任命，这样名位贵重而贤能得以进用。”元祐三年，于是下诏：“大臣奏举馆职，都按照旧制召试、除授，只有朝廷特除，不在此令之内。”刘安世又上奏说：“祖宗时进入馆阁，很少有不通过考试的。只有那些声望实际一向显著，治绩明显，或者多次担任使节，或者移镇大藩，想要显示优恩，才让贴职。现在既然过分听信臣的话，追复旧制，又说‘朝廷特除，不在此限’。那么人才高下，资历深浅，只要不是奏举，都可以直接任命，名义上是改变，弊病的根源还在。希望仿照旧例，资序到了转运使，才可以特命除授，这样或许可以堵塞侥幸，以重视馆职的选拔。”

绍圣初年，哲宗说：“制科考试策问，对答时政得失，进士策问也可以谈论。”于是下诏罢去制科。不久三省说：“现在进士纯粹用经术。像诏诰、章表、箴铭、赋颂、赦敕、檄书、露布、诫谕，这些文章都是朝廷官府日常使用不可缺的，而且没有办法同时收罗文学渊博特异的人。”于是改置宏词科，每年允许进士及第的人到礼部请求考试，如果现任官员则等代职后请求，通常在春季与上舍生附试，不单独设院。考试章表、露布、檄书用骈俪体，颂、箴铭、诫谕、序记用古体或骈俪，只有诏诰、赦敕不作为题目。总共考试两天四道题，考试的人虽然多，录取不超过五人，合格的就上呈三省复试，分为上、中二等，推恩各有等差；词艺特别出众的，上奏听取旨意任命官职。大观四年下诏：“宏词科的格法不够详尽，不足以招致文学之士，改立词学兼茂科，每年附在贡士院考试，录取不超过三人。”政和年间增加为五人。不考试檄书，增加制诰，用历代史事借拟来做，合格就授予馆职。宰臣执政的亲属不得考试。宣和年间停止考试上舍生，于是随进士在礼部考试。

绍兴元年，开始恢复馆职考试，凡是参与召试的人，学士院考试时务策一道，天子亲自阅览。但是当时校书多不考试，而正字有的考试有的不考。绍兴二年，下诏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完全遵循旧制，从尚书两省谏议大夫以上、御史中丞、学士、待制各举一人。凡是应诏的人，先准备所著的策、论五十篇缴进，两省侍从参考，分为三等，次优以上，召赴秘阁，考试论六篇，在《九经》、《十七史》、《七书》、《国语》、《荀扬管子》、《文中子》内出题，学士两省官考校，御史监督，四通以上为合格。仍然分五等，进入四等以上的人，天子亲自策问。第三等为上，恩数比照廷试第一名，第四等为中，比照廷试第三名，都赐制科出身；第五等为下，比照廷试第四名，赐进士出身；不入等的人给主簿县尉之类的差遣，已做官的人则进官和升擢。绍兴七年，因为太阳有异常。命令内外侍从各举能直言极谏一人。这年冬天，吕祉推举选人胡铨，汪藻推举平民刘度，立即任命胡铨为枢密院编修官，而刘度最终没有被召用。从此诏书多次下达，没有人应诏。

孝宗乾道二年，苗昌言奏说：“本朝初年曾经设立三科，真宗增加到六科，仁宗时允许平民应诏，于是名贤出现。请参考前代制度，隔年下诏，暂时在正文出题，不得用冷僻书籍的注疏，追复天圣十科，广开推荐之路，振起多年委靡的士气。”于是下诏礼部召集馆职、学官共同商议，都说：“注疏确实可以省略，科目不必广泛。天下的士人，隐伏山林，滞留在偏远之地，侍从之臣，哪里能全部知道。”于是按照本朝初年的制度，只命令监司、守臣解送。

七年，下诏举行制科考试，用六篇论策，增加到五篇通达为合格，开始任命考官、糊名、誊录按照旧例。考试院上奏说："文卷大多不知道题目出处，有仅达到两篇的。"皇帝命令赐予束帛后罢免他们，举荐的官员都处罚免罪。旧例考试六道题，一道明题一道暗题。当时考官命题大多暗僻，失去了征求谏言的本意，臣僚请求遵循天圣、元祐旧例，以经书题目为第一篇，然后杂出《九经》、《论语》、《孟子》内的注疏或子史正文，以体现尊经之意。听从了。起初，制科取士必定在三年，十一年，下诏："从今以后有应该召试的，举荐的官员立即将名字上报。"第二年春天，李巘进言："贤良的选拔，本来是为了寻求直言以补益朝政阙失，没听说要求以记诵之学，假使才能品行学识如晁错、董仲舒之辈，即使注疏未能完全记住，对治国之道有什么损害？"皇帝认为正确，于是又罢除了注疏。

高宗设立博学宏词科，共十二通，制诰、诏表、露布、檄文、箴铭、记赞、颂序内杂出六道题，分为三场，每场体制一古一今。遇到科场年份，应命官除归明、流外、捐资及犯赃人外，公卿子弟中的优秀者都可以考试。先提交所作三卷，学士院考核，选拔其中优异者召试，定为三等。上等转一官，选人改官阶，无出身人赐进士及第，并免召试，授馆职。中等减三年磨勘，给予堂除，无出身人赐进士出身；下等减二年磨勘，无出身人赐同进士出身：都允许召试馆职。南渡以来所得到的人才，多至卿相、翰林院。

理宗嘉熙三年，臣僚上奏："词科实际是代皇帝立言，长久不取人，日渐废弛。大概考试太严，所以学习的人少。现在想要除博学宏词科依旧三年一试外，再降低等级立科。只考试文辞，不重记问。命题只分两场，引试须有出身人到礼部投递申请状，呈献所作，如试教官例。每一岁附铨闱引试，只取合格，不必拘泥名额，中选者给予堂除教授，已系教官资序及京官不愿就教授者，京官减磨勘，选人循一资。他时北门、西掖、南宫舍人之任，则选择文墨卓越者任用。其科目，则去掉'宏博'二字，只称词学科。"听从了。淳祐初年，罢除。景定二年，恢复嘉熙之制。

起初，内外学官多由朝廷特注，后来逐渐令国子监选取其旧试艺等格优异者任用。熙宁八年，开始设立教授试法，即在舍人院召试大义五道。元丰七年，命令各州没有教官，则由长吏选在任官上报其名，而监学审查其可以者使之兼任。元祐中，罢除试法，不久因论荐越来越多，于是下诏须命举才得奏报。绍圣初，三省立格，中制科及进士甲第、礼部奏名在上三人、府监广文馆第一人、从太学上舍得第，都不待考试，其余召试两经大义各一道，合格则授教官。元符中，增加试三经。政和二年，臣僚进言："元丰召试学官六十人，而所取四人，都是知名之士，所以学者信服。近来考试率三人取一人，现在想要十人始取一人，以重视其选拔。"听从了。从此有时如旧法，由中书选注。又曾员外添置八行应格人为大藩教官，不凭在职，随即废罢。有时用元丰试法，更革无常。

高宗初年，恢复教官试。绍兴中，议论者说："想要为人师，而自我进献以求进用，不合礼。"于是罢试而由朝廷选差。不久又恢复，凡有出身者允许应考，先具经义、诗、赋各三首赴礼部，然后下省闱，分两场考试。初任为各州教官，由此成为两学的选拔。十五年，从国子监丞文浩所言，在《六经》中取二经，各出两题，不拘泥义式，以贯穿该博为合格。其后，四川制置司遇类省试年，也仿礼部附试，从嘉泰元年开始。

凡童子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州升送朝廷，而天子亲自考试。其命官、免举无常格。真宗景德二年，抚州晏殊、大名府姜盖开始以童子召试诗赋，赐晏殊进士出身，姜盖同学究出身。不久又召晏殊试赋、论，皇帝嘉其敏捷博赡，授秘书正字。后来有时罢有时复。自仁宗即位，至大观末，赐出身者仅二十人。

建炎二年，明确旧制，亲试童子，召见朱虎臣，授官赐金带以宠遇。后来到者有的诵经、史、子、集，有的诵御制诗文，有的诵兵书、学习步射，其命官、免举，都临时取旨，无常格。淳熙中，王克勤开始以程文求试。内殿引见，孝宗嘉其警敏，补从事郎，令秘阁读书。适逢礼部上言："本朝童子以文著称者，杨亿、宋绶、晏殊、李淑，后来都成为贤宰相、名侍从。今郡国举贡，问其所能，不过记诵，应该稍加严格其选拔。"八年，开始分为三等：凡全诵《六经》、《孝经》、《论语》、《孟子》及能作文，如《六经》义三道、《论语》《孟子》义各一道、或赋一道、诗一首为上等，给予推恩；诵书外能通一经，为中等，免文解两次；止能诵《六经》、《论语》、《孟子》为下等，免文解一次。复试不合格者，赐予帛。宁宗嘉定十四年，命每年取三人，期以季春集于阙下。先试于国子监，而中书复试之，成为永制。理宗后罢此科，须卓绝能文者，允许诸郡荐举。

科目既设，还忧虑不能尽致天下之才，有的韬晦而不屑于就，往往命州郡搜罗，而公卿得以荐言。如治平之黄君俞，熙宁之王安国，元丰则程颐，元祐则陈师道，元符则徐积，都是卓然显著者。熙宁三年，各路搜访行义为乡里推重者，共二十九人。到京，则安置于太学，而刘蒙以下二十二人试于舍人院，赐官有差，也足以见隐逸必达，治世之盛。其后，应诏者多失实，而朝廷也厌弃轻视。

高宗留意遗逸，首先召布衣谯定，而尹焞以处士入讲筵。其后束帛之聘，如王忠民之忠节，张志行之高尚，刘勉之、胡宪之力学，则赐出身，使教授本郡，或赐处士号以宠遇。用以振清节，励颓俗。如徐庭筠之不出，苏云卿之隐迹，世尤称道。宁宗庆元间，蔡元定以高明之资，讲明一代正学，因尤袤、杨万里之荐召之，固以疾辞，竟以伪学贬死，众皆惋惜。理宗、度宗以后，国势日益迫促，贤者隐退，终无闻焉。

## 关键人物

- **高宗**：皇帝；建炎、绍兴年间科举制度的重要决策者
- **孝宗**：皇帝；隆兴、乾道、淳熙年间科举制度改革的推动者
- **张九成**：进士；绍兴二年廷试第一，因类试、廷策都是第一，特进一官
- **秦桧**：宰相；曾专权，影响科举，其子秦熺廷试第一，后其孙秦埙举进士，后秦桧死，其党被黜
- **朱熹**：学者；曾想废除诗赋，而分诸经、子、史、时务之年，其《私议》传诵天下
- **程颐**：道学家；其学被诋毁，科举文章稍用其说
- **朱熹**：学者；曾想废除诗赋，而分诸经、子、史、时务之年，其《私议》传诵天下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高宗建炎初年，朝廷临时驻扎在扬州，下诏各路提刑司选拔官员，并确定以诗赋、经义取士；恢复诗赋取士，废除《政和令》禁令
- **本章前段**：建炎二年，皇帝亲试于集英殿，赐李易等四百五十一人进士及第等；分五等，第一人任左宣教郎等
- **本章前段**：绍兴二年，廷试，皇帝亲笔诏书告谕考官，录取张九成第一；张九成特进一官
- **本章中段**：绍兴五年，初次在南省考试进士，御试汪应辰第一，成为定制；改擢汪应辰为第一名，于是成为定制
- **本章中段**：绍兴二十五年，秦桧死，皇帝鉴其弊端，命覆试，夺秦埙出身；程颐、王安石之学不再拘泥一家
- **本章中段**：孝宗淳熙二年，殿试后带领进士表演射艺，赏赐有差；凡三箭中靶为上等，正奏第一人升一官
- **本章中段**：光宗绍熙三年，开始令分场考试以革请代弊；四蜀都这样
- **本章中段**：宁宗庆元二年，韩侂胄指道学为伪学，刘德秀奏毁语录；言语涉及道学的都不入选
- **本章后段**：理宗宝庆二年，左谏议大夫朱端常奏防止之策，皇帝全部听从；下诏精择考官，革除旧习
- **本章后段**：度宗初年，因雷同请代弊，连续考试三天；完全遵循旧制
- **本章后段**：高宗设博学宏词科，南渡后所得人才多至卿相；定为三等，授馆职
- **本章后段**：理宗嘉熙三年，臣僚奏改词科，只称词学科；淳祐初罢，景定二年复

## 地点

- **扬州**：高宗建炎初年驻跸之地
- **集英殿**：策试进士的场所
- **四川**：类省试及川陕举人考试地
- **临安**：行在所，朝廷所在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是研究宋代选举制度的核心材料，详细记录了科举科目、考试规则的变化以及朝廷对遗逸的搜访，反映了宋代文官选拔的演变。

## 标签

- 制科
- 词科
- 牒试
- 类试
- 学官
- 糊名
- 誊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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