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一十七职官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时代：元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一百一十七职官四

## 本章概览

宋代中央官制在元丰改制前后经历了深刻调整。御史台作为监察机构，其职能和官员任命屡有变革。熙宁年间，邓绾以龙图阁待制代理中丞，打破以往中丞须由谏议大夫升任的惯例；而后李定以选人充任监察御史里行，引发知制诰宋敏求等人封还词头，相继被罢，这反映了新旧党争在台谏官选拔上的角力。元丰五年正官名，废除了御史台五使等名目，凡祭祀、朝会纠仪之事则由殿中侍御史等专职负责。南渡后，台谏官逐渐参与经筵，庆元以后司谏以上无不兼侍讲，显示出监察与议政职能的融合。秘书省掌古今经籍图籍、国史实录，宋初三馆藏书于崇文院，元丰后立为定员，设著作郎、秘书郎等职。南渡后重建，设日历所修纂实录，国史实录院与秘书省时分时合，至孝宗时馆职成为储才之地。太史局掌测验天文、考定历法，算学几经置废，最终并入太史局。殿中省掌管天子膳食医药等，六尚局在崇宁年间复置后又于靖康废罢。宗正寺与大宗正司管理皇族事务，南外、西外宗正司的设立是为了安置疏远宗室，体现了对宗室管理的制度化。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等机构各掌祭祀、仪卫、车马之政，元丰后职能逐渐明确。整体而言，宋代职官体系在继承唐制基础上，因应现实需要不断调整，制度设计既追求规范化，又因政治斗争而时有变异，呈现出动态平衡的特点。

本章记述宋代御史台、秘书省、殿中省、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群牧司等机构的职掌、沿革及官员设置。

本章详述宋代中央机构如御史台、秘书省等的官职设置与历史变迁，包括职掌、员额、沿革等。

## 正文

御史台掌管纠察官员邪僻，整肃法纪。重大事件在朝廷上辩论，小事则上奏弹劾。其下属有三院：第一叫台院，由侍御史隶属；第二叫殿院，由殿中侍御史隶属；第三叫察院，由监察御史隶属。凡是祭祀、朝会，就率领所属官员整肃百官的班位次序。咸平四年，任命两名御史担任左右巡使；分别纠举不合礼仪的人。文官由右巡使主管，武官由左巡使主管；分别掌管其职责，纠举其过失，常参官员的班簿、俸禄、请假等事务都由他们主管。祭祀时则兼任监祭使，负责接受誓戒、致斋，检视纠劾。还有廊下使，专门掌管入阁监食；还有监香使，掌管国忌日行香，这两使是临时充任。通称为五使。元丰年间厘正官职名称，于是这些使名全部废除。

御史大夫在宋初不设正员，只作为加官。检校官兼带御史衔，有达到检校御史大夫的。元丰官制实行后，也一并除去。

中丞一人，是御史台长官，旧时兼理检使。凡是任命中丞而官阶未达到的，都任命为右谏议大夫代理。熙宁五年，以知杂御史邓绾为中丞，起初任命为谏议大夫，王安石说此与近制抵触，只以邓绾为龙图阁待制代理，御史中丞不升任谏议大夫从邓绾开始。熙宁九年，邓润甫从正言知制诰升任中丞，因宰相属官不可担任宪府长官，于是又升为右谏议大夫代理。元丰五年，以承议郎徐禧为知制诰代理中丞。徐禧说：“中丞是纠弹的职责，到舍人院起草制词，似乎不妥。”恰逢官制实行，罢免知制诰职务，于是以本官试任中丞。南渡初期任命的中丞最多，隆兴以后被提拔的逐渐减少。淳熙十年，才任命黄洽，又过三年再任命蒋继周。台谏官按例不兼任讲读，神宗命令吕正献，也只命他按时赴讲筵。中兴后兼任的有两人，万俟禼、罗汝楫都是按秦桧的意思。庆元以后，司谏以上官员没有不参与经筵的了。

侍御史一人，掌管辅佐御史台政务。

殿中侍御史两人，掌管用法度礼仪纠举百官的过失。凡是大朝会以及朔望、六参，就东西对立，弹劾那些失仪的官员。

监察御史六人，掌管分别监察六曹及百官的事务，纠举其谬误，大事则上奏弹劾，小事则纠正。轮流监察祭祀。每年到三省、枢密院以下依次巡视处理。凡是六察的事务，考核其多少适当与否，年终逐条列出优劣，以诏令决定升降。百官应赴御史台参谢辞的，通过拜跪、书札来体察其年老疾病。凡是经过郡县、监司、省曹不能申冤的，直接送文阁门，上殿论奏。官阶低而进入殿中监察御史的，称为“里行”。治平四年，中丞王陶说：“奉诏举荐台官，而才能品行可举荐的多因资历浅不符合资格。”于是诏令举荐三任以上知县为里行。熙宁二年诏令：“御史空缺，委任中丞奏举，不受官职高下兼代限制。”熙宁三年，孙觉推荐秀州军事推官李定，回答合意，被任命为太子中允代理监察御史里行，从选人升为御史从李定开始。于是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因李定资历浅，封还词头，不草拟制书，相继被罢免。

元丰八年，裁减察官两员，其余的允许全部兼管言事。（绍圣二年重新设置。）元祐元年，诏令台谏官允许两人同上殿。又命令六曹差遣更改事务，画黄到达后，立即报告御史台。又改六察旬报为季报。元祐四年，诏令：“凡是台察事务已经弹举而拖延超过一个月的，遇到赦免不得减免。”元符二年诏令吏部：“守令考核成绩最优的，送御史台考察，不实的从重贬责。”崇宁二年，都省申明：“台官的职责是纠正过失，从宰相到百官，三省到百司，不遵守法令，有罪应当弹劾的，都得纠正。”政和六年，诏令在京职事官与外任按察官，虽未升朝，一并赴御史台参谢辞。政和七年，中丞王安石上奏：“将本台觉察弹奏的事务编成一书，殿中侍御史以上抄录副本发给。”皇帝听从。

靖康元年，监察御史胡舜陟说：“监察御史从唐朝到本朝，都议论政事、弹击官员邪僻，元丰、绍圣年间记载于甲令，崇宁时大臣想要方便自己，于是更改成法。请求令本台增入监察御史言事的条文。”诏令依照祖宗法度。又诏令宰执不得荐举台谏官。旧《台令》，御史上下半年分别到三省、枢密院检查各房文书，轮流到尚书六曹按察；执行稽留违误，交付接受差错，都可弹纠。渡江后，渐渐松弛不执行。绍兴三年，才恢复旧制。同年十一月，殿中侍御史常同说：“元丰开始设置六察，上自各部、寺监，下至粮仓、场务，无不分别隶属，以诏令决定废置。但有人因缘申请，请求不隶属台察的，恐怕不是法令本意，应遵守旧制。”皇帝听从。乾道二年诏令：“从今以后未经两任县令的，不得任命监察御史。”庆元二年，侍御史黄黼说：“监察御史高宗时曾设六员，孝宗时设三员，现在分按的职责只有两人，请求增加设置一员。”此后常设三员。

检法一人，掌管检阅详细法律。主簿一人，掌管接收文书、记录时辰，勾稽簿册。宋初设置推直官两人，专门处理狱事。凡是推直有四：叫台一推、台二推、殿一推、殿二推。咸平年间，设置推勘官十员。元丰官制实行后，定员分职，里行、推直等官全部罢免。绍兴初年，诏令检法、主簿特令殿中侍御史奏请辟举。绍熙年间，侍御史林大中因议论事情不合离去，所奏请辟举的检法官李谦、主簿彭龟年也请求一同罢免。嘉定元年，刘矩任检法官，范之柔任主簿，此后两职都空缺。乾道年间并省吏额，前司主管班次两人，正副引赞官两人，入品知班三人，知班五人，书令史四人，驱使官四人，法司两人，六察书吏九人，贴司五人，通引官三人。

三京留司御史台管勾台事各一人，旧称判台。由朝官以上充任。掌管拜表行香，纠举违失。令史两人，知班、驱使官、书吏各一人，中兴以后不设置。

秘书省监、少监各一人。监掌管古今经籍图书、国史实录、天文历数等事务，少监作为副职，丞参与领导。其下属有五：著作郎一人，著作佐郎两人，掌管修纂日历；秘书郎两人，掌管集贤院、史馆、昭文馆、秘阁的图籍，按甲、乙、丙、丁分部，各自分类；校书郎四人，正字两人，掌管校勘典籍，订正讹谬，各按职责隶属于长官副职。只有日历非编修官不参与。每年仲夏晒书，则供给酒食费用，尚书、学士、侍郎、待制、两省谏官、御史都参加。遇到庚伏，则提前派中使传达旨意，允许早归。大典礼，则长官副职参与集议。所以优待儒臣，不是其他部门可比。宴请赏赐，都遵循旧例。

宋初，设置三馆于长庆门北，称为西馆。太平兴国初年，在升龙门东北创立三馆书院。太平兴国三年，赐名崇文院，将西馆图书迁藏于此。东廊为集贤书库，西廊分四部，为史馆书库。大中祥符八年，在右掖门外创建外院。天禧初年，令以三馆为额，设置检讨、校勘等官员。检讨由京朝官充任，校勘从京朝官、幕职到选人都可备选。以内侍两人为勾当官，通管三馆图籍事务，孔目官、表奏官、掌舍各一人。又有监书库内侍一人。兼监秘阁图籍孔目官一人。

秘阁是端拱元年就崇文院中堂建阁，将三馆书籍真本以及内府所出古画墨迹等收藏其中。淳化元年，诏令按三馆等级设置直阁（由朝官充任）、校理（由京朝官充任）。以诸司三品、两省五品以上官一人判阁事。直阁、校理通掌阁事，掌管缮写秘阁所藏。供御人、装裁匠十二人。元丰五年，职事官贴职全部罢免，以崇文院为秘书省官署，开始立为定员，分案四，设置吏八人。崇文院，太平兴国三年设置。端拱元年，在院中建秘阁。昭文馆、史馆、集贤院都沿袭唐制立名，但只有书库寄寓在崇文院廊下。三馆、秘阁、崇文院各设置贴职官。又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校勘，通称为馆职。当初，英宗对辅臣说：“馆阁是用来培育杰出人才的，近来选数人出使，没有可胜任的，难道是缺乏人才吗？”欧阳修说：“现在取才路径狭窄，馆阁只用选人编校书籍，所以晋升较慢。”皇上说：“你们各举荐数人，虽是亲戚世家也不要回避。”于是宰相韩琦、曾公亮，参知政事欧阳修、赵概各荐五人，未及考试，神宗登极，先召十人试以诗赋，而开封府界提点陈汝义另因奏封符合旨意参与考试。于是御史吴申说：“试馆职的请用经史及世务策问，不用辞赋。”于是诏令：“从今以后试馆职专用策论。”熙宁二年，设置崇文校书，开始任命河南府永安主簿邢恕。于是诏令从今以后应选举可用人都任命为校书，等候两年后取旨任命馆职官。熙宁五年，将崇文校书隶属秘书省。

元祐初年，重新设置直集贤院、校理。从校理以上，职位有六等，内外官都允许兼带，恩数依旧。又建立考试入馆职法，选人任命为正字，京官任命为校书郎。（校书郎供职两年，任命为集贤校理。秘书郎、著作佐郎比照集贤校理。著作郎比照直集贤院、直秘阁。丞及三年任命为秘阁校理。）元祐三年二月，诏令御试唱名日，秘书丞至正字升殿侍立。九月，在阁下复试贤良。元祐五年，设置集贤院学士并校对黄本书籍官员。（绍圣初年，罢免校对，将编修日历选任本省，改集贤院学士为殿修撰，直院为直秘阁，集贤校理为秘书校理。）十二月，诏令礼部，本省长官副职制定校勘考核，月终上奏。（入伏午时减半，过渡伏依旧，这是采纳苏轼的请求。）又罢免本省官任满升任馆职的法令。元符二年，诏令职事官罢带馆职，全部恢复元丰官制。崇宁五年，诏令馆阁全部任命进士出身的人。政和五年四月，诏令秘书省殿以右文为名，改集贤殿修撰为右文殿修撰。当月，皇帝驾临景灵宫朝献，回程临幸秘书省。诏令说：“延见众多士人，遍览藏书之所，祖宗遗文在此，屋室浅狭，很不符合太平右文的盛况，应该重新修建扩展。”八月，诏令秘书省迁到新左藏库，以其地作为殿堂。政和七年，诏令分类汇集所访求的遗书，名为《秘书总目》。宣和二年，确定秘书省员额：监、少监、丞都依元丰旧制，著作郎以四员为额，校书郎二员，正字四员。

南渡之后，各项制作无暇顾及。绍兴元年，才开始下诏设置秘书省，暂时以一名秘书监或少监，丞、著作郎、著作佐郎各一名，校书郎、正字各两名作为定员。随后又参考旧制，校书郎、正字须在学士院考试后再任命。从此搜求缺失文献，补充遗漏，四库书籍大致完备。又在秘书省重建史馆，用以修撰《神宗实录》《哲宗实录》，挑选本省官员兼任检讨、校勘，以侍从官担任修撰。绍兴五年，仿照唐代十八学士的制度，监、少监、丞之外，设置著作郎、著作佐郎、秘书郎各两人，校书郎、正字共十二人。又将史馆迁到秘书省旁，另设一处，以加重其事。绍兴九年，下诏著作局只编修日历，遇到修撰国史则开设国史院，遇到修撰实录则开设实录院，以明确名称和实际。绍兴十三年，下诏恢复每年一次的曝书会。这年冬天，新的秘书省建成，少监游操援引政和年间的旧例，请求设置提举官，于是将此职授予礼部侍郎秦熺，令他掌管搜求散佚书籍，并铸印赐予他。设置编定书籍官两人，由校书郎、正字充任。

孝宗即位后，下诏馆职是储备培养人才的地方，不可限定人数。乾道九年，正字只有六员；淳熙二年，监、少监同时设置，这都是前所未有的。除少监、丞外，以七员为定额，不久又下诏不设立定额。绍熙二年，馆职缺人，皇上命令召试两人，谨慎加以审察选择，选取学问议论平正的人。从此，监、少监、丞之外，大多只任命两人，这时，陈傅良上奏说："请求将右文殿修撰、秘阁修撰以及旧有的馆阁校勘三等官职作为史官。从校勘供职开始，逐渐升迁为秘阁修撰，再升迁为右文殿修撰。在史院三五年，如有功劳成绩，就升迁为待制，这样或许能有专官之效，没有冷衙门的嫌疑。"当时舆论认为说得对，但最终没有实行。中兴后分为四个案：经籍案、祝版案、知杂案、太史案。吏员定额：都孔目官、副孔目官各两人，四库书直官两人，表奏官、书库官各一人，守当官两人，正名楷书五人，守阙一人，正贴司及守阙各六人，监门官一人由武臣充任，专知官一人。

【日历所】隶属于秘书省，由著作郎、著作佐郎掌管。以宰相执政的时政记、左右史的起居注所记载的内容会集修撰，成为一代的典章。以前在门下省设置编修院，专门掌管国史、实录，修纂日历。元丰元年下诏："宣徽院等供报修注事项，从今以后不再供给起居院，直接供给编修院日历所。"元丰四年十一月，废除编修院，将其职责归入史馆。官制实行后，隶属秘书省国史案。元丰六年，下诏秘书省长官、副长官不得参与著作修纂日历的事务，进书时只在书后署名，以防泄漏，如同旧编修院法。元丰八年，下诏吏部郎中曾肇、礼部郎中林希兼任著作郎。职事官兼任职务从此开始。元祐五年，将国史案移到别处设局，专门掌管国史、实录，编修日历，以国史院为名，隶属门下省，不再隶属秘书省。绍圣二年，下诏将日历所归还秘书省。宣和二年，下诏撤销在京城的修书各局，只有秘书省日历所是元丰年间的国史案，除著作郎官专门负责修纂日历之事没有定员外，其分案编修日历的书库官吏，都依照元丰法。绍兴元年，开始修撰皇帝日历，下诏以修日历所为名，本省长官、副长官共同修纂。绍兴三年，下诏由宰相提举，侍从官修撰，十一月，下诏以修国史日历所为名。绍兴四年，下诏以史馆为名。绍兴十年，下诏依照旧制全部归并到秘书省国史案，由著作郎、著作佐郎修纂，旧史馆的官吏罢免回归原官。不久又下诏以国史日历所为名，接着合并修撰《神宗宝训》《哲宗宝训》。隆兴元年，下诏将编类圣政所归并到日历所，依旧由宰相提领，仍令日历所的吏员充任行遣。

【会要所】由秘书省官员共同担任其事。绍兴九年，下诏秘书省官员校对《国朝会要》，每位官员添给茶汤钱。乾道四年，下诏尚书右仆射陈俊卿兼任提举编修《国朝会要》，每当提举官开院过局时，就在本省的道山堂聚集呈递文字，提举诸司官、承受官、主管诸司官，都命令由国史日历所官员兼任。乾道五年，命令本省再加删定，以续修《国朝会要》为名。乾道九年，秘书少监陈骙上言："编类建炎以后的会要成书，以《中兴会要》为名。"都听从了他。此后接连修纂，都隶属秘书省。

【国史实录院】提举国史、监修国史、提举实录院、修国史、同修国史、史馆修撰、同修撰、实录院修撰、同修撰、直史馆、编修官、检讨官、校勘、检阅、校正、编校官。起初，绍兴三年，下诏设置国史院，重修《神宗实录》《哲宗实录》，以侍从官充任修撰，接着以左仆射吕颐浩提举国史，右仆射朱胜非监修国史。绍兴四年，设置直史馆以及检讨、校勘各一名。绍兴五年，设置修撰官两名，校勘官没有定员。这时，国史、实录都寄设在史馆，没有设置此废彼的区别。绍兴九年，修撰《徽宗实录》，下诏以实录院为名，仍以宰相提举，以侍从官充任修撰、同修撰，其余官员充任检讨，没有定员。第二年，因未修正史，下诏罢免史馆官吏全部归并到实录院。绍兴二十八年，实录完成，下诏修撰《三朝正史》，重新设置国史院，以宰相监修，侍从官兼任同修，其余官员充任编修。第二年，下诏国史院以宰相提举，设置修国史、同修国史共两人。编修官两人，又设置都大提举诸司官、承受官、诸司官各一名。由内侍省官员充任。隆兴元年，将编类圣政所归并到国史院，命令起居郎胡铨同修国史。隆兴二年，参政钱端礼暂代监修国史；乾道元年，参政虞允文暂代提举国史：这都是前所未有的。乾道二年，下诏设置实录院，修撰《钦宗实录》，其修撰、检讨官由史院官员兼任。乾道四年，实录完成，下诏修撰《钦宗正史》。以右仆射蒋芾提举《四朝国史》，下诏增加设置编修官两名，接着又增加设置三名。淳熙三年，特命李焘以秘书监身份暂代同修国史、暂代实录院同修撰。淳熙四年，罢免实录院，专门设置史院。淳熙十五年，《四朝国史》成书，下诏罢免史院，重新开设实录院修撰《高宗实录》。庆元元年，开设实录院修纂《孝宗实录》。庆元六年，下诏实录院同修撰以四员、检讨官以六员为定额。嘉泰元年，开设实录院修纂《光宗实录》。嘉泰二年，重新开设国史院，从此国史院与实录院同时设置。实录院的吏员兼任国史院的事务，点检文字一人，书库官八人，楷书四人。

【太史局】掌管测验天文，考定历法。凡是日月、星辰、风云、气候、祥瑞灾异之事，每天记录所占卜的结果上报。每年向天下颁布历法，则预先制作进呈。祭祀、冠礼、婚礼以及重大典礼，则选择所用日期。其官员有令、有正、有春官正、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有丞、有直长、有灵台郎、有保章正。其判局及同判，则选拔五官正以上学业优秀、资历深厚的人充任。保章正五年、直长至令十年升迁一次，只有灵台郎考试通过才升迁，而挈壶正没有升迁之法。其别局有天文院、测验浑仪刻漏所，掌管浑仪台昼夜测验星辰天象。

钟鼓院，掌管文德殿钟鼓楼刻漏进牌之事。

印历所，掌管雕刻印刷历书。南渡后，都一同隶属于秘书省，长官、副长官、丞、郎轮流按季度点检。

【算学】元丰七年，下诏四选命官中通晓算学的人，允许在吏部参加考试，合格的人，上等授予博士，中等、次等为学谕。元祐元年初期，议论的人说："本监虽按朝廷旨意建造算学，但尚未动工，考试选拔学官也没有符合标准的人。私下担心徒有烦费，请求停止修建。"崇宁三年，于是将元丰年间的算学条制修成敕令。崇宁五年，罢免算学，命令附属于国子监。十一月，听从薛昂的请求，重新设置算学。大观三年，太常寺考究，以黄帝为先师，从常先、力牧到周王朴以上从祀，共七十人。大观四年，将算学生并入太史局。宣和二年，下诏全部罢免官吏。

【殿中省】监、少监、丞各一人。监掌管供奉天子膳食、医药、服饰、帷帐、车辇、住所的政令，少监为副职，丞参预管理。总共统领六局：尚食局，掌管膳食之事；尚药局，掌管调剂药剂和诊候之事；尚酝局，掌管酒醴之事；尚衣局，掌管衣服冠冕之事；尚舍局，掌管住所帷帐之事；尚辇局，掌管车辇之事。（六尚各设有典御二人，奉御六人或四人，监门二人或一人。又尚食局有膳工，尚药局有医师，尚酝局有酒工，尚衣局有衣徒，尚舍局有幕士，尚辇局有正供等，都分别隶属于该局。）又设置提举六尚局及管干官一名。旧制殿中省判省事一人，由无职事的朝官充任。虽有六尚局，名称不同而事务存在，各官随局迁移，不隶属于本省。所掌管的只有郊祀、元旦、冬至天子御殿，以及禘袷后庙、神主赴太庙时，供具伞扇；而殿中监如同秘书监，只是寄禄官罢了。元丰年间，神宗想恢复设置此官，但考虑禁中没有合适地方，只下诏御辇院不隶属省寺，令其直接上报。起初，权太府卿林颜因巡视内藏库，看到皇帝车驾服饰杂物混在百物中，于是请求恢复殿中省六尚，以严肃供奉至尊。于是徽宗拿出先朝所制定的《殿中省图》，命令三省实行，而其法规都由左正言姚祐裁定，这一年是崇宁二年。崇宁三年，蔡京上奏修成的《殿中省六尚局供奉库务敕令格式》以及《看详》共六十卷，仍以"崇宁"为名。政和元年，殿中省高伸上奏编定的《六尚供奉式》。靖康元年，下诏六尚局全部依照祖宗法度。又下诏："六尚局既然罢免。格式内每年进贡的物品数以万计，仍为百姓祸害，不是祖宗旧制，全部废除。"

【御药院】勾当官没有固定员额，由入内内侍充任。掌管检验秘方，按时调剂药品，进献给皇帝以及供奉宫中使用。（旧制，勾当御药院升官至遥领团练使、防御使的，称为暗转，冒滥恩泽，逐渐不可制止。嘉祐五年，下诏御药院内臣如应当转出而特别留任的，等其外任时，计算所留岁月优厚升迁，不许再累计所升迁的资序。不是勾当御药院而留任的，其外任时不再推恩。）典八人，药童十一人，匠七人。崇宁二年，并入殿中省。

【尚衣库使、副使】旧称内衣库，大中祥符三年改称。监官二人，由内侍、三班充任，掌管车驾头服、御伞扇等名物。凡皇帝御殿、大礼前一天，请求皇帝衮冕、镇圭、袍服于宫中以待进御，事情完毕后，再归还内库。典一人，匠四人，掌库十人。

内衣物库（在文德殿后，太平兴国二年设置受纳匹段库，受纳绫、锦，西川鹿胎、绫、罗、绢、匹段。大中祥符元年并入。）监官二人，由京朝官以及内侍充任，（旧制三人，由诸司使、副使以及三班、内侍充任。）掌管受纳锦绮、绫罗、色帛、银器、腰束带料。制作每年支用，准备衣服，以待颁赐各王、宗室、文武近臣、禁军将校的时服，并供给宰臣、亲王、皇亲、使相生日的器物钱币，两府臣僚、百官、皇亲转官中谢、朝辞的特赐，以及大辽等外国使臣辞见时的银器、射弓、衣带。典八人，掌库三十一人。

新衣库（在太平坊。）设监官二人，由诸司使副、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掌管接收锦绮、各种布帛、衣服等物品，用以预备赏赐及国家礼仪制度之用，并接收收纳衣服来赏赐各司工匠、各军。设监门二人，由三班使臣充任。设典十人，掌库五十五人。

朝服、法物库（太平兴国二年设置，后来分为三库：一在天安殿后，一在右掖门内北廊，一在正阳门外。）设监官二人，由诸司使、副使及三班使臣、内侍充任，掌管百官朝服、各司仪仗的名义与实物。设典三人，掌库三十人。以上在崇宁二年并入殿中省。（原有裁造院、针线院、杂卖场，后来省并了。）

【太常寺 卿 少卿 丞各一人 博士四人】主簿、协律郎、奉礼郎、太祝各一人。卿掌管礼乐、郊庙、社稷、坛壝、陵寝的事务，少卿作为副职，丞参与管理。礼的名称有五种：吉礼、宾礼、军礼、嘉礼、凶礼，都掌管其制度和仪式。祭祀有大祠、小祠。其中的牺牲、币玉、酒醴、荐献、器服各辨别其等级。掌管乐律、乐舞、乐章来确定宫架、特架的规制，祭祀享宴时分乐并按顺序排列。凡是皇帝亲自主持的祭祀以及四孟月朝献景灵宫、郊祀时告享太庙，掌管赞导礼仪升降的节度。每年按时朝拜陵寝，则按照法式辨别准备器具交给祠官。凡是祭祀事务，差派官员、占卜日期、斋戒等都检举上报。初献用执政官，则卿为终献；如果用卿，则少卿为亚献；博士为终献；空缺则按次序互相代理。郊祀结束后，颁布御札则撰写礼仪进呈。宫架、鼓吹、警场，大抵在前期按阅演习。其余的祭祀以及朝会、宴享、上寿、封册的仪物也如此。如果礼乐有所增减，以及祭祀典礼、神祇祭祀、爵号与封袭、继嗣之事应当考定者，拟写呈上礼部。凡是太医的政令，按时颁布施行。

宋初，旧制设判寺没有固定员额，由两制以上官员充任；设丞一人，由长期任职的高品级礼官充任。另外设置太常礼院，虽然隶属本寺，实际上直接向上通达。有判院、同知院四人，寺与礼院事务不相兼管。康定元年，设判寺、同判寺，开始兼管礼院事务。元丰年间正名，才开始专任其职。设公案五，置吏十一人。元祐三年，诏令太常寺设长官和副职，其他寺监则互相设置。绍圣年间，恢复旧制。大观元年，太常寺所接受的圣旨及施行的典礼事务，每季度轮派博士编次成册，以备讨论。政和四年下令，祭祀事务中监察御史空缺时，由六曹郎官及馆职代理充任。宣和三年，下令本寺的因革礼每五年检视一次，举荐接续编修。建炎初年，合并裁减冗职，只有太常、大理不合并。诏令太常少卿一员兼宗正少卿，罢免丞、簿，只设博士一员。绍兴三年，又设丞。九年，臣僚进言：“元丰正名时，太常主持议论的有博士四人，请求参照旧典，添置博士，以符合朝廷搜补缺失、发扬文治之意。”诏令添置博士一员。十年，设主簿一员。十五年，诏令太常讨论设置籍田令，接着设置太社令。隆兴元年，合并裁减博士一员、主簿一员，又将光禄寺并入太常，罢免丞。第二年，诏令丞、簿都依旧制恢复。

分案九：称为礼仪案，掌管讨论大庆典礼、神祠道释、袭封定谥、检举忌辰。称为祠祭案，掌管大中小祠祭祀差派行事官并酒齐、币帛、蜡烛、礼料。称为坛庙案，掌管行室坛、庙域、陵寝。称为大乐案，掌管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称为法物案，掌管发放收纳朝服、祭服。称为廪牺案，掌管每年祠祭的牺牲牛、羊、猪及洗涤牲室。称为太医案，掌管臣僚陈请医人、补充太医助教等。称为掌法案，称为知杂案，都掌管本寺条制杂务。裁减吏额，设赞引使二人，正礼直官二人，副礼直官二人，正名赞者七人，守阙赞者七人，私名赞者七人，胥吏一人，胥佐四人，贴司一人，书表司一人，祠祭局供官十二人，祭器司供官十人，乐正三人，鼓吹令一人，本寺天乐祭器库专知官一人、库子二人，圆坛大乐礼器库专知官一人、库子一人。

博士掌管讲定五礼仪式，如有改革则依据经书审议。凡是依法应给予谥号者，考察其行状，撰写定谥文。有祭祀事务，则监视仪物，掌管所有赞导之事。

主簿掌管稽考核查簿书。

协律郎掌管律、吕来调和阴阳之声，确定宫架、特架乐舞的位置。大祭祀享宴用乐时，则执麾来指示奏乐停止的节度，举麾、击柷而乐起；倒麾、戛敔而乐止。凡是乐事，掌管其顺序事务。

奉礼郎掌管奉授币帛给初献官，大礼时则设置亲祠板位。

太祝掌管读册辞，授抟黍行嘏告，饮福时则进爵，酌酒并接受空爵。

郊社令掌管巡视四郊及社稷坛。

坛壝掌管所有扫除之事，祭祀时则省视牺牲。

太庙令掌管宗庙荐新七祀及功臣从享之礼。

籍田令掌管帝籍耕种、除草、出纳之事，种植五谷蔬果，藏冰以备使用。

宫闱令率领其下属洒扫庙庭，所有修治清洁之事。

【提点管干郊庙祭器所 南郊太庙祭器库 提点朝服法物库所 朝服法物库南郊什物库 太庙什物库】掌管收藏其器物服装，以备祭祀、朝会使用。凡是冠服，依其等级颁布给执事之臣。

【教坊及钤辖教坊所】掌管宴乐演习，以备宴享使用，考核其技艺而决定升降。

【诸陵祠坟所】掌管先世后妃的坟园并按时献享。

【太医局】设有丞、教授，有九科医生，员额三百人。年终则统计其治愈与过失而定赏罚。太医局，熙宁九年设置，以知制诰熊本提举，大理寺丞单骧管干。后来诏令不隶属太常寺，设提举一人、判局二人，判局选懂得医事的人充任。每科设教授一人，选翰林医官以下与上等学生及在外良医充任。学生常于春试，取合格者三百人为员额。太学、律学、武学生、各营将士生病，轮流前往诊治。各给印纸，书写其病情，年终考核其功绩，分为三等依次补任：上等每月给钱十五千，不超过二十人；中等十千，不超过三十人；下等五千，不超过五十人。失误多的处罚黜退。收受兵校钱物者，按监临强索夺取法论处。三学生员中愿意预先参与的听任其接受，但禁止索求。又官制实行后，隶属于太常礼部，自政和以后，隶属于医学，详见《选举志》。孝宗隆兴元年，合并裁减医官而罢除局生。接着因虞允文请求，依旧存留医学科，每届附试于省试别试所，不再设局，暂时令太常寺掌管施行。绍熙二年，又设置太医局，局生以一百员为额，其余都依照未罢局前的体例，仍隶属太常寺。

【大晟府】以大司乐为长官，典乐为副职。其次为大乐令，品秩相当于丞。其次为主簿、协律郎。还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由京朝官、选人或平民中通晓乐律者充任。又以武臣监府门及大乐法物库，以侍从及内省近侍官提举。所掌六案：称大乐案、鼓吹案、宴乐案、法物案、知杂案、掌法案。本朝礼、乐由奉常掌管。崇宁初年，设局议论大乐；乐成后，置府建官来管理，礼、乐开始分为二。五年二月，因裁减冗员，并入礼官；九月，恢复旧制。大观四年，因官吏俸禄繁重，省去乐令一员、监官二员，吏禄都依照太常格。宣和二年，诏令以大晟府近年添置冗滥侥幸，罢除不再设置。

【宗正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管叙宗派属籍，以区分昭穆而确定其亲疏，少卿为副职，丞参与管理。凡是修纂牒、谱、图、籍，其类别有五：称为玉牒，以编年体叙述帝系而记录其历数，凡政令赏罚、封域户口、丰歉祥瑞之事都记载其中；称为属籍，排列同姓之亲而第其服纪的戚疏远近；称为宗藩庆系录，辨别谱系之所从出，排列其子孙而列出其名位品秩；称为仙源积庆图，考定世代分支派别而系于本宗；称为仙源类谱，排列男女宗妇族姓婚姻及官爵迁叙而著其功罪、生死。凡录每一年进呈，图每三年进呈，牒、谱、籍每十年修纂进呈。宋初，旧制设判寺事二人，由宗姓两制以上官员充任，空缺时由宗姓朝官以上担任丞事。掌管供奉各庙各陵的荐享事务，管理皇族之籍。主簿一员，由京官充任。旧制自丞、簿以上，都由宗姓担任，共同签署寺事。初设卿、少卿，通常命常参官判寺事。大中祥符八年，以兵部侍郎赵安易兼卿，判寺赵世长改为知寺事。九年，才确定丞、郎以上兼卿，给事中、舍人以下兼少卿，郎中以下兼丞，京官兼主簿。卿空缺时，则由丞以下行寺事而无知、判之名。元丰官制实行后，诏令宗正长官副职不专用国姓，这是因为自有大宗正司来统管皇族。渡江后，卿不常设，少卿一人，由太常兼任。绍兴三年，又设少卿一人。五年，又设丞；十年，设主簿；隆兴元年合并裁省。次年，诏令丞、簿恢复旧制。嘉定九年，诏令以宗学改隶宗正寺，从此寺官又参与校试之事。分案二：称为属籍案、知杂案。吏额：胥长一人，胥史一人，胥佐二人，楷书二人，贴书二人。

【大宗正司】景祐三年开始设司，以皇兄宁江军节度使濮王知大宗正事，皇侄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守节同知大宗正事。元丰正名，仍设知及同知官各一人，选宗室团练使、观察使以上有德望者充任；丞二人，以文臣京朝官以上充任。掌管纠合族属而用德行、道艺训导他们，受理其词讼而纠正其过失，有罪则先弹劾上报；法例不能决断者，同上殿取裁决。若宫邸官因事出入，每日记录于簿籍，季末分类上奏。每年记录存亡之数报告宗正寺。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及其赏罚规式，都总管。

官属有记室一人，掌管笺奏；讲书、教授十二人，分位讲授，兼领小学之事。旧制，择宗室贤者为知大宗正事，次一人为同知；其后，位高属尊者为判。熙宁三年，始以异姓朝臣二员知丞事，设局为睦亲、广亲宅。这一年省去管干睦亲、广亲宅及提举郡、县主等官，将其事归宗正。自熙宁中设丞，始以都官员外郎张稚圭担任。神宗怀疑任用异姓，王安石说：前代宗正本来有用庶姓的，于是录春秋时公侯大夫事。神宗说：“此虽无前代故事，行之何害？”安石说：“圣人创法，不必皆循前代所已行者。”于是召稚圭应对而任命之。分案五，置吏十一人。元丰五年，诏令大宗正司不隶属六曹，其丞由中书省奏差。元祐四年，诏令宗室越本司诉讼者治罪。六年，诏令宗正按熙宁敕令各院建小学，自八岁至十四岁，首检举入学。绍圣元年，诏令袒免外两世孤遗贫乏者，验实供给之。四年，诏令宗室若妇女自外还京，并报宗正。崇宁三年，诏令大宗正及外宗正司将条贯事迹送交宗正寺，修纂图牒。政和三年，诏令以知大宗正事仲忽提举宗子学事。

崇宁三年，在南京设置南外宗正司，在西京设置西外宗正司，各自设置敦宗院。当初，讲议司进言：“宗室中疏远亲属原本居住在两京辅助郡县的，各自设置敦宗院，并在两京各自设置外宗正司。”皇帝听从了。又下诏各自选择宗室中贤能的一人担任知宗，掌管外居宗室事务。下诏重新确定宗学博士、正录的员额数量。大观四年废除，政和二年恢复旧制。又下诏：敦宗院的宗室子弟中有文才武艺、品行实际为众人所知的，允许外宗正官考察后上报朝廷。

南宋建立后，以地位高、属辈尊贵的人担任判大宗正事，其知大宗正事及同知大宗正事仍按旧制。又设置知大宗正丞一员，由文臣充任，掌管纠合宗室并检查防范训导整饬他们。凡是南班宗室的磨勘、迁转、袭封、请给，审核其是否得当；嫁娶房奁、分析财产，斟酌厚薄多少而议定其方案。凡是宗室除应当赐名之外，都由大宗正司确定名字然后报给宗正寺。其余迁授官资、支给钱米，考核后下诏决定给予或剥夺。有不遵守教令的依法拘禁，时间久了知道悔改的，则除去其过错名目。又恢复设置南外宗正司、西外宗正司，用来安置在外地的宗室。各自按照旧制设置敦宗院，都设知宗，所在通判和职官兼任丞、簿，其纠合、检查防范、训导整饬如同大宗正司。西、南外两司缺知宗时，偶尔令大宗正司选择保举然后授予。又各自设置教授来考核他们的品行才艺。南渡初期，先将宗室迁徙到江、淮，于是大宗正司移到江宁，南外宗正司移到镇江，西外宗正司移到扬州。其后多次迁徙，后来西外宗正司最终设在福州，南外宗正司最终设在泉州；又设置绍兴府宗正司，大概是根据其寓居地而分别管辖。乾道七年，曾经想将绍兴府宗正司移到蜀地，没有实现，后来合并到行在。嘉定年间，采纳臣僚建议，请求凡是任命知宗，必须选择老成练达之人。下诏知宗正丞按照百官之例每日进入局所，以显示增加重视宗族之意。

【玉牒所】淳化六年，开始设局置官，下诏以《皇宋玉牒》为名，建造玉牒殿。咸平初年，命赵安易、梁周翰编纂属籍，开始创制规制。大中祥符六年，以知制诰刘筠、夏竦为修玉牒官，此后设置一员或二员。元丰年间官制改革，分属宗正寺官。寺丞王巩上奏：“玉牒每十年进献一次，并以学士典领。自从熙宁年间范镇进献玉牒之后，《神宗玉牒》至今未修。仙源类谱从庆历年间张方平修进之后，仅过了五十年，并无成书。请求另外立法，其修玉牒及类谱的官员，每二年起草一份草稿呈进。”皇帝听从了。绍圣三年，凡是宗室赐名，三祖以下各自按照祖宗支子往下排列，即使是兄弟人数众多，也并为一字相连。南渡后，绍兴十二年，开始建立玉牒所。提举一人或二人，由宰相执政担任，以侍从官一人兼修，宗正卿、少卿以下一同修纂。在此之前，宗正寺丞邵大受上奏：“请求访求宗正寺旧掌管的书籍，叫做皇帝玉牒、仙源积庆图、宗藩庆系录、宗支属籍。南渡后四书散失，现在重新修纂《仙源庆系属籍总要》，合并图、录、属籍三者为一，已经无愧于从前了；唯独玉牒一书未修，应当搜访讨论，以端正九族，以壮大本支。”于是开始按旧制设置官员，分案五，设置吏员十人。乾道八年，下诏玉牒殿主管香火，差遣内侍三员、武臣一员充任，并改作干办玉牒所殿。

【光禄寺】卿一人、少卿一人、丞一人、主簿一人。卿掌管祭祀、朝会、宴享、酒醴、膳羞等事，修治储备并谨慎出入政务，少卿为副手，丞参预领管。凡是祭祀，供应五齐、三酒、牲牢、郁鬯以及尊彝、笾豆、簠簋、鼎俎、铏登的实物，提前饬令有关部门备办牲镬，视察洗涤，供奉牲牢则报告肥瘦齐全，供应明水和明火。礼仪结束后，进献胙肉给天子并颁赐给百官执事人员。分案五，设置吏员十人。元祐三年，下诏卿、少卿互相设置。政和六年二月，监察御史王桓上奏：“祭祀牢醴的器具掌管于光禄寺，而寺官未曾亲临视察，请求大祀以卿、少卿，朔祭及中祀以丞、主簿监视宰割，礼仪结束后颁赐胙肉，有故及小祀，允许以其下属代理。”皇帝听从了。旧时设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光禄卿、少卿，都是寄禄官。元丰年间官制施行，开始归属本寺。南宋建立后，废除并入礼部。

【太官令】掌管膳羞割烹之事。凡是供应进献膳食，则辨别其名称物类，而看食物的适宜性，谨慎水火的比例。祭祀供应明水、明火，割牲取毛血牲体，作为鼎俎的实物。朝会宴享，则供应酒膳。凡是赏赐，视其品级而分为等次。元祐初年，罢免太官令。二年恢复设置。（崇宁三年，设置尚食局，太官令只掌管祠事。）

【法酒库 内酒坊】掌管按照式法授予酒材，看其厚薄比例，而谨慎出纳政务。若造酒以备进献及祭祀、赏赐，则由法酒库掌管；凡是祭祀，供应五齐三酒，以盛满尊罍。内酒坊只负责造酒，以备其余用途。

【太官物料库】掌管预备膳食荐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辨别其名称数量而核计出入。

【翰林司】掌管供应果实及茶茗汤药。

【牛羊司、牛羊供应所】掌管供应大中小祭祀的牺牲及太官宴享膳羞之用。

【乳酪院】掌管供应制造酥酪。

【油醋库】掌管供应油及盐肉。

【外物料库】掌管收储米、盐、杂物以备膳食之需。凡是各司颁赐的物资都从取用。

【卫尉寺】卿一人、少卿一人、丞一人、主簿一人。卿掌管仪卫兵器、甲胄的政令，少卿为副手，丞参预领管。凡是内外作坊输送兵器，则辨别其名称数量、验其好坏而归入武库，不合规格的给予惩罚。按时晾晒并封存登记其数量，若进献御用及颁赐，则按籍取出。每季委派官员检视，年终上报计帐给兵部。掌管所有帷帐之事，大礼设置帷宫，张设大次、小次，陈列卤簿仪仗。卿、少卿昼夜巡查，检察不合仪制者，押仗官则提前禀差。凡是仗卫，供应羽仪、节钺、金鼓、棨戟，朝宴也如此。宴享宾客，供应幕帐、茵席，看到破损的移交少府监、军器监修理。旧制，判寺事一人，以郎官以上充任。凡是武库、武器归内库，守宫归仪鸾司，本寺无所掌管。元丰年间官制施行，开始归属本寺。分案四，设置吏员十人。元祐三年，下诏卿、少卿互相设置。所属官司十三处：内弓箭库、南外库、军器弓枪库、军器弩剑箭库，掌管收藏兵器、器械、甲胄，以备军国之用。仪鸾司，掌管供应幕帐供帐之事。军器什物库、宣德楼什物库，掌管收贮什物，给用则按籍颁发。左右金吾街司、左右金吾仗司、六军仪仗司，掌管清道、巡查、排列，奉引仪仗以肃清禁卫。凡是仪物按时修整，选募人兵而考核其迁补之事。南宋建立后，卫尉寺废除，并入工部。

【太仆寺】卿一人、少卿一人、丞一人、主簿一人。卿掌管车辂、厩牧的政令，少卿为副手，丞参预领管。国家有大礼，供应辇辂、属车，提前戒令有关部门教阅象马。凡是仪仗陈列后，则巡视其行列。后妃、亲王、公主、执政官应供给车乘的，视其品级而颁发。总辖国家的马政，登记京都坊监、京畿牧地畜养马匹的数量，谨慎其饲养，监察其治疗，考核繁殖损耗的实情，而定其赏罚，马匹死亡则收敛其鬃尾、筋皮革入于官府。凡是检阅马匹，区分其高下等级，应当赏赐则按规定。年终钩核帐簿文籍，上报驾部。若有事于南北郊，侍中请降舆升辂，则卿授绥。旧制设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凡是邦国厩牧、车舆的政令，分属群牧司、骐骥院各坊监，本寺只掌管天子五辂、属车，后妃、王公车辂，供给大中小祭祀的羊。元丰年间官制施行，开始归属本寺。分案五，设置吏员十八人，总局十二处。元祐二年，下诏外监之事，令本寺依群牧司旧法施行；应内外马事专归太仆寺，直达枢密院，不再经尚书省及驾部。三年，下诏减省主簿一员。崇宁二年，下诏太仆寺依旧制不治理外事，归尚书驾部；应马事，上报枢密院所辖官司。

【车辂院】掌管乘舆、法物，凡大驾、法驾、小驾供应辇辂及奉引属车，辨别其名称数量与陈列先后次序。

【左、右骐骥院 左、右天驷监】掌管国家马匹，区分其劣良，以备军国之用。

【鞍辔库】供奉御马鞍勒，以及以鞯辔赏赐臣下。

【养象所】掌管调教驯象。

【驼坊 车营 致远务】掌管分养杂畜，以供负载搬运。

【牧养上下监】掌管治疗病马及申报马驹数量，有损耗丢失则送皮剥所。元丰末年，废除京畿牧马监。元祐初年，设置左、右天厩坊，听任民间承佃牧地。绍圣元年，依元丰法设置孳生监。南宋建立后，废除太仆寺，并入兵部。

【群牧司】制置使一人，景德四年设置，由枢密使、副使担任。至道三年，罢免后又设置。使一人，咸平三年设置，由两省以上官充任；副使一人，由阁门以上及内侍都知充任。都监二人，由诸司使以上充任。判官二人，由京朝官充任。掌管内外厩牧之事，全面掌握国家马政，而考察其增减情况。凡是接受宣诏、文牒，则按时下达给院、监。大事则制置使一同签署，小事则专派副使处理，都监多不备置，判官、都监每年轮流外出到各州巡视坊监，点印国家繁殖的马匹。又有左、右厢提点，隶属本司。都勾押官一人，勾押官一人，押司官一人。

【鞍辔库】使、副使、监官二人，以诸司副使及三班使臣、内侍充任。掌管御马金玉鞍勒，以及赏赐王公、群臣、外国使节并国信鞯辔的名称物类。勾管一人，典五人，掌库十四人。元丰年间并入太仆寺。

## 关键人物

- **邓绾**：知杂御史；被任命为中丞，但不升任谏议大夫
- **王安石**：宰相；反对邓绾升谏议大夫
- **邓润甫**：正言知制诰；升任中丞，因宰相属官不可担任宪府长官，又升为右谏议大夫代理
- **徐禧**：承议郎；试任中丞，并建言中丞职责
- **李定**：秀州军事推官；被选为太子中允代理监察御史里行，从选人升御史的开始
- **欧阳修**：参知政事；论馆阁选才
- **陈傅良**：（未明确）；上奏请求设置史官等级
- **熊本**：知制诰；提举太医局
- **秦熺**：礼部侍郎；提举秘书省
- **蔡京**：（崇宁三年上奏）；上奏修成《殿中省六尚局供奉库务敕令格式》

## 时间线

- **咸平四年**：任命两名御史为左右巡使；左右巡使分别纠举不合礼仪的人
- **熙宁五年**：邓绾被任命为中丞，不升谏议大夫；御史中丞不升任谏议大夫从邓绾开始
- **治平四年**：中丞王陶奏请举荐台官里行；诏令举荐三任以上知县为里行
- **熙宁三年**：李定被任命为太子中允代理监察御史里行；从选人升为御史从李定开始
- **元丰八年**：裁减察官两员；其余允许全部兼管言事
- **元祐元年**：诏令台谏官允许两人同上殿；又命令六曹差遣更改事务立即报告御史台
- **靖康元年**：监察御史胡舜陟请求增入言事条文；诏令依照祖宗法度
- **绍兴三年**：恢复旧制，殿中侍御史常同请遵守旧制；恢复旧制
- **乾道二年**：诏令未经两任县令不得任命监察御史；不得任命监察御史
- **端拱元年**：建秘阁；秘阁建成，收藏三馆书籍真本及古画墨迹
- **淳化元年**：诏令设置直阁、校理；按三馆等级设置直阁和校理
- **元丰五年**：以崇文院为秘书省官署，始立定员；职事官贴职全部罢免，秘书省开始立为定员

## 地点

- **崇文院**：三馆书院所在地
- **秘阁**：收藏三馆书籍真本及古画墨迹
- **南京**：设置南外宗正司
- **西京**：设置西外宗正司
- **福州**：西外宗正司最终设在福州
- **泉州**：南外宗正司最终设在泉州

## 标签

- 御史台
- 秘书省
- 殿中省
- 太常寺
- 宗正寺
- 光禄寺
- 卫尉寺
- 太仆寺
- 群牧司
- 玉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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