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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六食货上一(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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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周武王战胜商朝后,向箕子询问治国之道,箕子为他陈述了《洪范》九种大法,其中五行、五事的顺序之后,就说到“农用八政”,八政的条目,就是把食货放在首位。五行,是天道;五事,是人道。天人之道治理好了,国家的政事就能兴盛。因此食货以下,五卿的职责都完备地体现在这里了:宗伯掌管邦礼,祭祀必须有食货然后礼仪器物才能完备,宾客必须有食货然后馈赠储备才能丰厚;司空掌管邦土,百姓必须有食货然后才能安居在住所;司徒掌管邦教,百姓必须有食货然后才能兴起礼义;司寇掌管邦禁,百姓必须有食货然后才能远离刑罚;司马掌管邦政,军队必须有食货然后才能用于征伐。它说“农用八政”,农,是食货的根本。唐代杜佑撰写《通典》,首先讲食货并先讲田制,这大概能推究《洪范》八政的本意吧。
宋朝承接唐朝、五代之后,太祖兴起,削平各国,废除了藩镇留州之法,于是粟帛钱币都聚集到京城;严格遵守县令劝农的条例,稻、粱、桑、枲都尽力利用土地资源。到了太宗时期,国家用度殷实,轻赋薄敛的制度,每天与群臣研究施行。传到真宗,对内举行封禅告成之事,对外和戎安边的事情增多,从此关于食货的议论,一天比一天兴盛。仁宗时期,契丹增加岁币,夏国增加赏赐,在西部边境养兵,费用累计百万;但仁宗性情恭俭寡欲,所以取民的制度不至搜刮太甚。神宗想伸张中国的威势,革除前代的弊病,王安石之流进献他们的强兵富国之术,于是青苗、保甲的法令推行,百姓开始遭受祸害。哲宗元祐年间更化,百姓稍稍希望休养生息;绍圣以后,章惇倡导绍述之谋,弊政再次发生。徽宗即位后,蔡京说些丰亨豫大的话,苛征暴敛,以助长多欲,自招祸败。高宗南渡,虽然失去了旧有疆土的一半,但还凭借东南物产的富饶,足以富国。然而一百五十年之间,公私仅是勉强够用罢了。
考察宋朝祖宗立国的本意,是以忠厚仁恕为基础,如果能够推行他们的作为,努力进于王道,又有谁能抵御呢?但整个宋朝,享国时间不算不长,它的租税征榷,规章条目,繁琐简略疏密,与前世相比没有太大差异,为什么呢?对内受制于繁文缛节,对外受扰于强敌,供给已经很多,调度接济不上,形势不得不然,于是向百姓征取;谋国者处在其中,又多攻击异己而结党营私,容易变动而轻率更改。殊不知大国使用财货,如同大商人理财,不追求眼前效果而看重长远利益。宋朝大臣对于一件事的施行,起初议论不慎审,施行不久,就斤斤计较得失,随即商议废止。后来的议论没有比以前更好,后面几个人,又像前面那样诋毁它。使得上位的君主无所适从,下位的百姓没有固定遵守,变更纷纭,是非混乱,而事情弊端日益严重。世人说儒者议论多于事功,像宋人谈论食货,大致就是这样。又说汉文帝、景帝时的殷富,得益于黄老清静之术,学习黄老的人,非常忌讳纷繁更改,宋朝的法度果然能这样吗?时代有古今,世道有升降,天地生财,数量有限,国家用财,头绪无穷,归结到一点,就是“生产的人多,消费的人少,做事的人勤快,使用的人舒缓”之外,没有其他办法了。
宋朝旧史记载食货之法,有的仓促试行就停止了,有的反复说却没有实行。沿袭它则只是增加篇幅,精简它则看不到始末,姑且去掉那些太过分的,而保存那些可以作为借鉴的。篇次分为上下:一是农田,二是方田,三是赋税,四是布帛,五是和籴,六是漕运,七是屯田,八是常平义仓,九是课役,十是振恤。这些或支出或收入,都关系到民生;国家以民为本,所以列在上篇。一是会计,二是铜铁钱,三是会子,四是盐,五是茶,六是酒,七是坑冶,八是矾,九是商税,十是市易,十一是均输,十二是互市舶法。这些或减损或增益,关系到国体;国家不以利为利,所以列在下篇。各自记述其事,共二十二目,合为十四卷。
农田制度:自从五代以战争为要务,法规多有缺失,周世宗开始派使臣平均丈量各州民田。宋太祖即位后,沿袭使用其方法,建隆以来,命官分赴各道均田,苛刻暴虐、失实不公的就贬谪罢黜。申明周显德三年的法令,督促百姓种树,将民户定为五等,第一等种杂树一百棵,每等递减二十棵,桑枣半之;男女十岁以上种韭菜一畦,宽一步,长十步;缺乏水井的,邻里共同凿井;县令、县佐春秋巡视,记录其数目,任期届满,考核其成绩优劣。又诏令各地长官晓谕百姓,有能广泛种植桑枣、开垦荒田的,只缴纳原有租税;县令、县佐能招徕劝课,致使户口增加、田野没有荒地的,商议赏赐。各州根据当地风土适宜,度量土地广狭,土壤贫瘠不宜种植的,不必要求课税。遇到丰年,则晓谕百姓谨慎储藏,节约费用,以备不测。百姓砍伐桑枣作柴火的治罪:剥桑三工以上的,为首者处死,随从流放三千里;不满三工的减死发配服役,随从徒刑三年。
太宗太平兴国年间,两京、各路允许百姓共同推举一名熟悉土地适宜、懂得种植方法的人,县里补为农师,令其察视田亩肥瘠及五谷所宜,某家有种子,某户有丁男,某人有耕牛;即同乡三老、里胥召集余夫,划分空旷土地,劝令种植,等到收获后共同取利。担任农师的蠲免税役。百姓有饮酒赌博怠于农务的,农师谨慎察验,报告州县定罪,以警戒游手好闲之人。所垦田即为永业田,官府不收取租税。后来因烦扰而停止。起初,农忙时节,太宗曾令人取京畿青苗察看,听政之余,出示给近臣。这一年,京畿豆粟苗都长到数尺。太宗对左右说:“朕每念及耕稼的勤劳,如果不是军队粮食所需,本当全部免除租税。”
端拱初年,太宗亲自耕种籍田,以劝农事。但京畿百姓苦于税重,兄弟成年后便分家,田亩聚税于一家,就弃田逃走;县里每年按所弃之地免除其租,不久又藏匿到别人家,冒名佃种。太宗听说后想革除此弊,适逢知封丘县窦玭上言,于是下诏赐绯鱼袋、绢百匹;提升为太子中允、知开封府司录事,令他察视京畿各县田租。窦玭专门以苛刻求取考核最优,百姓实际逃亡的,也到邻里亲戚家搜索,另外制作新籍,很是劳扰,数月后停止。当时州县官吏多不称职,土地之利不能完全产出,租税减耗,赋役不均,上下相蒙,积久成弊。于是下诏:“各知州、通判要提出如何均平赋税,招集流亡,抚恤孤贫,堵塞奸邪,凡民间不便之事,限一个月内通过紧急驿站上报。”但连年庄稼歉收,富家操纵奇赢之资,贫民借取成倍利息,一旦稍有收成,富家催债更急,税调未交完,家资储备已空。于是命令州县告诫里胥、乡老察看,若有取用富民谷麦资财,利息不得超过一倍,未交税之前不得先偿还私人债务,违者治罪。
言官说江北百姓杂种各种谷物,江南专种粳稻,虽然各地风土适宜,但参杂种植以防备水旱,也是古代的制度。于是诏令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各州长官,劝勉百姓多种各种谷物,百姓缺乏粟、麦、黍、豆种子的,由淮北州郡供给;江北各州,也令其利用水源广种粳稻,并免除其租税。淳化五年,宋、亳数州发生牛疫,死亡过半,官府借钱令百姓到江、淮购买耕牛。尚未到达,恰逢雨水充足,太宗担心百姓耽误耕种,太子中允武允成进献踏犁,用人力操作,即令秘书丞、直史馆陈尧叟等到其州按式样制造发给百姓。
凡是州县旷土,允许百姓请佃作为永业田,免除三年租税,三年之外,缴纳三分之一。官吏劝民垦田,全部记在印纸上,以待表彰赏赐。至道二年,太常博士、直史馆陈靖上书说:
“先王想使百姓富裕,没有比积谷务农更重要的了,盐铁专卖是末节。考察天下土地,除江淮、湖湘、两浙、陇蜀、河东各路距离遥远,虽加以劝督,未必立即获利。如今京畿周围二十三州,幅员数千里,土地垦种的才十分之二三,税收入库的又十无五六。还有隐匿在乡里而称逃亡,放弃农耕而从事游惰的,赋额逐年减少,国用不充足。
诏书多次下达,允许百姓复业,免除其租调,放宽时间。但乡县骚扰,每一户归业,就刺报缘由。早晨耕种尺寸之田,晚上就编入差徭之籍,追索官吏责问,接踵而来,虽然蒙受免除常租,实际上无补于贫弱。况且百姓流徙,始于贫困,或逃避私债,或逃避公税。既然逃亡,乡里就检点其资财,至于房屋、器具、桑枣、材木,全部估价,有的乡官用以抵税,有的债主取以偿债;生计荡然,回来无处可去,因此浮荡,绝意归耕。
如果授予他们空闲的田地,广泛招募游惰之人,诱使耕垦,不计赋租,允许另设版籍,便宜从事;斟酌民力丰寡、农田肥瘠,均配督课,令其不懈。那些逃民归业,按丁口授田,烦碎之事,都由大司农裁决。耕桑之外,令其多种杂木蔬果,繁殖牲畜羊犬鸡豚。授予桑土,暗合井田制度,营造房屋,使立保伍;养生送死之物,庆吊问遗之资,都制定条规。等到三五年间,生计成立,就按户定征,量田输税。若民力不足,官府借给籴钱,或用来买干粮,或用来置办耕具。凡此给予,委托司农,等到秋收,令其偿还,按时价折纳,将完成数报告户部。”
太宗看了很高兴,令陈靖逐条上奏。
陈靖又说:“逃民复业及流民请佃的,委托农官勘验后授予田土,收入版籍,州县不得定其差役;缺乏粮种、耕牛的,令司农用官钱借给。田制分为三等:以肥沃而无水旱之患的为上等;虽肥沃而有水旱之患、贫瘠而无水旱之虑的为中等;既贫瘠又有水旱之患的为下等。上等田每人授百亩,中等田一百五十亩,下等田二百亩,都在五年后收其租,也只按百亩计算,收取十分之三。一家有三丁的,请求加授田,如丁数五丁者按三丁之制,七丁者给五丁,十丁给七丁;到二十、三十丁者,以十丁为限。若宽乡田多,即委托农官裁度授予。其房屋、蔬菜及桑枣、榆柳种植之地,每户十丁者给一百五十亩,七丁者百亩,五丁者七十亩,三丁者五十亩,不及三丁者三十亩。除桑树五年后计其租,其余全部免除课税。”
宰相吕端说陈靖所立田制,多改旧法,又花费资材,将其奏状下交有关部门。诏盐铁使陈恕等共同商议,请求按陈靖所奏施行。于是任命陈靖为京西劝农使,巡行陈、许、蔡、颍、襄、邓、唐、汝等州,劝民垦田,以大理寺丞皇甫选、光禄寺丞何亮为副使。皇甫选、何亮上言此事难以成功,希望停止。太宗志在劝农,仍下诏令陈靖规划。不久,三司认为花费官钱太多,万一水旱,恐怕散失,事情于是搁置。
真宗景德初年,下诏各州不能放牧军马的闲田,依照职田条例招募主户和客户多方耕种,根据土地肥沃贫瘠分为三等缴纳租税。河朔地区遭受战乱之后,耕具十分缺乏,牛多瘦弱死亡。景德二年,朝廷拿出踏犁的式样,下诏河北转运使询问民间意见,如果可用,就由官府制造给予百姓;并且命令有关部门商议买牛送到河北。又因为战事停止,百姓开始务农制造农具,于是暂时解除了生铁熟铁渡河的禁令。这一年,命令权三司使丁谓取用户税条敕以及臣民所陈述的农田利害,与盐铁判官张若谷、户部判官王曾等参考审阅删定,编成《景德农田敕》五卷,景德三年正月进呈。丁谓等人又采取唐开元年间宇文融请求设置劝农判田,检查户口、田土虚假泛滥的做法;但担心另外设置官员烦扰,而各州长官除了应当劝农之外,于是请求少卿、监担任刺史、合门使以上知州的,都兼任管内劝农事,以及通判都兼任劝农事,各路转运使、副使兼任本路劝农使。诏令许可。
大中祥符四年,下诏说:"放火烧山的禁令,记载在《礼经》中,山林之间,应该顺应时令。如果昆虫还没有蛰伏,草木还很茂盛,就随意放火烧山,则会伤害生灵。各州县百姓的畬田,都依照当地旧例,其余焚烧野草,必须到十月以后才能放火。那些行路野宿的人,所在地方要检查,不要让火蔓延。"皇帝因为江、淮、两浙地区稍微干旱水田就歉收,派遣使者到福建取来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作为种子,选择百姓田中地势高的地方种植,这是早稻。朝廷拿出种植方法,命令转运使张贴告示告知百姓。后来又在玉宸殿种植,皇帝与近臣一起观看;收割完毕后,又派内侍拿到朝堂给百官看。这种稻比中原的稻穗长而没有芒,颗粒稍小,不择地而生。大中祥符六年,免除各路农具的税。第二年,各州发生牛疫,又下诏百姓买卖耕牛不征税;接着命令群牧司挑选治疗牛病的古方,颁布天下。
天禧初年,下诏各路从现在起等到收成成熟时才上奏丰收,如果已经上奏丰收而遇到不时灾害的,必须立即上报,违者从重治罪。在此之前,百姓申诉水旱灾害的,夏季在四月,秋季在七月,荆湖、淮南、江浙、川峡、广南的水田不得过期,过期的官吏不受理;县令、县佐受理后,立即分头去实地检视,报告州里派官复核,三司确定减免租税的分数;也有朝廷圣旨特别增加免除数量以及应该缴纳的允许其延期,京畿则特地派官复核。太祖时,也偶尔派官到外州检视,不是常制;灾害严重的,有免除复核的。到这时,又因为复核烦扰,只派官到田地所在阅视,立即确定减免数量。当时长期停止田猎游玩,命令开封府告知百姓,京城四面禁止围猎的草城,允许百姓耕种放牧。天禧三年,下诏百姓有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努力耕田、积蓄足够一年用度的,地方长官要加倍体恤他们。
当初,朝廷商议设置劝农官的名义,但没有职局。天禧四年,才下诏各路提点刑狱朝臣担任劝农使、使臣担任副使,所到之处,取来民籍查看其等级,不符合规定的惩罚改革;劝勉体恤农民,按时耕种开垦,招集流亡逃散的人,检查核实漏税,凡是农田事务都负责。设置局案,铸造印信给予他们。凡是上奏举荐亲民之官,都让他们逐条分析劝农的成绩,以此作为考核优劣升降的依据。
从景德以来,四方无事,百姓安乐,户口繁多,田地日益开辟。仁宗继位后,更加致力于约束自己爱护百姓。即位之初,下诏说:"如今冬小麦已经收获,秋种正在茂盛,命令州县告知百姓,务必谨慎储藏,不要随意浪费。"上书的人说赋役不均,田制不立,于是下诏限田:公卿以下不得超过三十顷,衙前将吏应该服役的不得超过十五顷,只限于一州之内,超过这个数目的按违制律论处,把田地赏给告发的人。不久三司说:限田只限于一州,而占卜葬地的人被阴阳之说牵制,以至于不敢行事。又允许在限额之外设置墓田五顷。而主事的人最终认为限田不便,不久就废除了。
当时又禁止近臣在京城购置别业以及寺观不得购买田地。当初,真宗驾崩,宫内派人拿着金子赐给玉泉山僧寺购买田地,说是为先帝求福,以后不得以此为范例。从此寺观逐渐购买田地。明道二年,殿中侍御史段少连说:"近年来宦官到涟水军,声称奉诏购买民田给僧寺,这不是旧制。"下诏归还民田,收取其价钱入官。后来太平日久,权势官宦富豪之家,占田没有限制,兼并冒伪,习以为常,严厉的禁令也不能阻止。
仁宗重视农业,多次下诏劝勉,在郊外视察庄稼,每年出去一两次;又亲自耕种籍田,以表率天下。景祐初年,担心百姓多离开农业当兵,下诏大臣逐条上奏兵农得失,商议更改其法。派遣尚书职方员外郎沈厚载到怀、卫、磁、相、邢、洺、镇、赵等州,教百姓种植水田。京东转运司也说:"济、兖之间有很多闲田,而青州兵马都监郝仁禹熟悉农田事务,请求命令他规划水利,招募百姓耕种开垦。"听从了。这年秋天,下诏说:"连年饥荒歉收,百姓多失其职。如今秋庄稼刚刚成熟,正在收获,州县不得追扰,以妨碍农时。刑狱需要取证逮捕的迅速判决。"
仁帝常常因为水旱担忧,宝元初年,下诏各州每十天上报雨雪情况,著为法令。庆历三年,下诏百姓犯法可以怜悯的另外制定赎罪令,乡民用谷麦,市人用钱帛。认为百姓重视谷帛,免于刑罚,则农桑自然得到劝勉,但最终没有实行。参知政事范仲淹说:"古代三公兼任六卿的职务,唐朝任命宰相判尚书六曹,或者兼管诸道盐铁、转运使。请求在职务中选择重要的,让辅臣兼管。"于是让贾昌朝兼管农田,还没有实施而范仲淹被罢免,事情就停止了。皇祐年间,在苑中建造宝岐殿,每年召集辅臣观看收割谷麦,从此很少再出郊了。
仁宗听说天下废弃的田地还很多,百姓很少定居,有的放弃田地流徙成为闲民。天圣初年,下诏百姓流亡十年以上的,其田地允许他人耕种,三年之后才收租,减少旧额的一半;后来又下诏流亡百姓能够自己回来的,赋税也这样。不久又给流民限定期限,百日之内恢复产业,免除赋役,五年内减少旧赋的十分之八;期限到了还不回来的,允许他人耕种。到这时,每次下赦令,总是以招集流亡、招募人耕种开垦为内容。百姓受灾而流亡的,又免除其赋税,放宽期限招抚他们。下诏各州长吏、令、佐能够劝勉百姓修筑长期废弃的陂池、沟洫,以及开垦荒田、增加税收二十万以上的,议赏;监司能够督促下属官吏经营规划的,赏赐也如此。
久而久之,天下人口更加繁衍,开垦田地更加广大。只有京西唐、邓之间还有很多荒地,长满杂草的占十分之八九,有人请求迁徙民户充实那里,有人建议设置屯田,有人想干脆废唐州为县。嘉祐年间,唐州知州赵尚宽说土地空旷可以开垦,百姓稀少可以招徕,而州不可废。找到汉代邵信臣旧陂渠的遗迹并修复,借给牛犁、种粮食物以吸引耕作者,劝勉奖励招徕。一年多,流民自己回来以及淮南、湖北的百姓到来的有二十多户;引水灌溉田地将近几万顷,把贫瘠土地变为肥沃。监司上报其情况,三司使包拯也为此进言,于是留任再任。治平年间,任期届满应当离开。英宗嘉奖其勤劳,并且依靠他兴修水利,特进一官,赐钱二十万,再次留任。当时担心守令频繁更换,下诏考察有实际政绩的增秩再任,而赵尚宽应诏为天下表率。后来太守高赋继任,也因能劝勉课税被奖励,留任再任。
天下的垦田:景德年间,丁谓撰《会计录》说,总共得到一百八十六万余顷。以当年七百二十二万余户计算,是四户耕种一顷田,由此可知天下隐瞒的田地很多了。又川峡、广南的田地,顷亩不完整,只以五赋约计。到天圣年间,国史则说:开宝末年,垦田二百九十五万二千三百二十顷六十亩;至道二年,三百一十二万五千二百五十一顷二十五亩;天禧五年,五百二十四万七千五百八十四顷三十二亩。而开宝的数目是景德的两倍,那么丁谓所记录的,本来就没有得到实际情况。皇祐、治平年间,三司都有《会计录》,而皇祐中垦田二百二十八万余顷,治平中四百四十万余顷,其间相距不到二十年,而垦田数目增加一倍。以治平数目比天禧则还赶不上,而撰写《治平录》的人认为这只是计算赋租来知道顷亩数目,而赋租所不包括的占十分之七。大致计算,则天下垦田不少于三千余万顷。这时,累朝相承,重视不扰民,从未彻底清查,所以得不到实际情况,而废弃的田地记载在册的还有四十八万顷。
治平四年,下诏说:"连年收成不好,今年春天雨水及时,农民种桑养蚕、种谷种麦,各种劳作勤劳,一年的成果,都在此时。委托安抚司、转运司告诫州县官吏,减省事务让百姓休息,不要耽误农时。""各路逃田三十年以上的免除其税十分之四,四十年以上免除十分之五,五十年以上十分之六,百年以上十分之七;佃种到十年的缴纳五分,二十年的缴纳七分,著为法令。"
神宗熙宁元年,襄州宜城县令朱纮重新修治水渠,灌溉田地六千顷,下诏升迁一级官职。权京西转运使谢景温说:"按照法律,请田户五年内科役都免除。贬斥汝州四县的客户,不到一二年便被旧户纠举,与他们同样服役,因此又逃窜,田地荒芜。请求设置垦田务,差派官员专门管理,登记四县荒田,招募人请射。不再将这些人的隶属关系归入各县版籍,必须五年才拨附,则五年内自然没有差科。如果招募达到一千户以上的,优厚奖励。"下诏不设置垦田务,其余听从所请。
第二年,分派各路常平官,让他们专门管理农田水利。官吏百姓能知道土地种植的方法,以及陂塘、圩垾、堤堰、沟洫利害的,都可以自己陈述;实行有效的,根据功利大小酬赏。百姓占有荒田逃田或者归业的,责令互相担保,逃税的由保任人代为缴纳。已经实行新法的县份,田土顷亩、川港陂塘之类,令、佐在任期交替时,要详细开列垦辟开修的数量交给继任者,令其对照籍簿属实才交接。
中书省建议劝勉百姓栽桑。神宗说:"农桑,是衣食的根本。百姓不敢自尽全力的原因,正是由于州县把它折合为资产,提升其户等罢了。应该申明条禁。"于是司农寺诸立法,先在开封推行,看可行,颁布天下。百姓种植桑柘不得增加赋税。安肃、广信、顺安军、保州,命令百姓就地种植桑榆或者适宜的树木,因可以限制阻隔骑兵。官府根据树木成活茂盛的数量,可以酌情减少其户租数;成活不够数的处罚,责令补种。
兴修水利田,从熙宁三年到九年,开封府界及各路共有一万零七百九十三处,为田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七十八顷有余。神宗元丰元年,下诏开垦废田,兴修水利,百姓人力不能供给服役的,用常平钱谷借贷,京西南路流民购买耕牛的免征。元丰五年,都水使者范三渊上奏:"从大名到乾宁,跨越十五州,黄河迁徙留下的地共七千顷,请求招募人耕种。"听从。
哲宗即位,宣仁太后临朝,首先起用司马光为门下侍郎,把政事委托给他。下诏天下臣民都可以用封事反映民间疾苦。司马光上疏说:"士农工商四民之中,只有农民最苦,寒冬耕田,盛夏耘草,身体沾湿泥土,顶着太阳劳作,披星戴月休息;养蚕妇女治茧、绩麻、纺纬,一丝一缕地积累,一寸一寸地织成,其勤劳到了极点。而又加上水旱、霜雹、蝗蜮等灾间或为害,侥幸收成,公私债务,交相争夺。谷子还没离开场地,绢帛还没下织机,已经不属于自己,所吃的是糠麸还不足,所穿的是粗布衣还不完整。只是因为世代从事农耕,不知道除此外还有什么可以谋生的道路罢了。更何况聚敛的臣子,在租税之外,巧取百端,以求邀功请赏。青苗法则强行发放重利回收,给付陈米收取新粮;免役法则剥削穷民,收养游手好闲的人;保甲法则使百姓为不是本业的事务劳苦;保马法则使百姓为无益的费用所困,怎能不念及啊!如今皇上发布德音,让田间百姓能够上呈封事。虽然他们的言辞鄙陋混杂,都是亲身遭受的实际祸患,直率表达其诚心,不可忽视。"
最初,熙宁六年,朝廷立法鼓励百姓种桑树,有不遵从命令的,就仿照屋粟、里布的规定进行处罚。但管理百姓的官员不能完全传达朝廷的恩德,百姓认为这是祸害。到这时,楚丘县百姓胡昌等人说这不方便,于是下诏废止,并免除所欠的罚金。兴平县强迫百姓的田地作为牧地,百姓也自己申诉,下诏全部归还。元祐四年,下诏:“靠近黄河的州县,积水淹没田地。在任官员能替百姓谋划疏导沟渠,退出良田从一百顷到一千顷的,按等级赏赐。”
崇宁年间,广东南路转运判官王觉,因为开辟荒田将近万顷,下诏升官一级。之后,知州、部使者因为能督促百姓种植桑树枣树的,通常都优待他们的官阶等级。政和六年,设立管理圩岸、围岸的官员法,在任三年,没有毁坏堵塞的给予赏赐。京畿提点刑狱王本说:“前任提举常平,搜括各县天荒瘠卤地一万二千多顷并入稻田务,已经佃种的五千三百多顷,还担心县令、佐官不肯尽心。”下诏比照开垦碱地的标准推赏。平江府兴修围田二千多顷,县令、佐官以下按等级减少磨勘年数。
八年,权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任谅上奏:“高邮军有逃田四百四十六顷,楚州九百七十四顷,泰州五百七十二顷,平江府四百九十七顷,以六路计算,哪里数得过来。希望各县专门选派官员按照登记簿搜括。”下诏没有县丞的地方委派其他官员,其余都听从。
宣和二年,臣僚上言:“监司、守令带有劝农的官职,没有人能符合皇上的意图,想立四项证据来验证:考察田地荒芜治理的痕迹,比较农户产业增减的登记簿,检验米谷贵贱的价格,考核租赋盈亏的数目。四项证据具备,那么实际情况就清楚了。”命令中书审定取旨。五年,下诏:“江东转运司搜括到逃田一百六十顷一十六亩,两浙搜括到四百五十六顷,招募人出租,专门充当今年增加屯戍士兵的衣服粮食。”最初,政和年间,品官限田,一品一百顷,按等级递减,到九品为十亩;限外之数,一同编户差科。七年,又下诏:“内外宫观设置田地,在京城不得超过五十顷,在外不得超过三十顷,不免除科差、徭役、支移。即使奉御笔,允许执奏不行。”
建炎元年五月,高宗即位,命令有关部门招诱农民,回归本业的人赈济借贷他们,免除欠租,免除耕牛税。五年,广州州学教授林勋进献《本政书》十三篇,大致说:“本朝兵农之政,大抵沿袭唐末的旧制。现在农民贫穷而多失职,士兵骄横而不可用,因此饥民逃兵,大多成为盗贼。应该仿照古代井田制度,让百姓一个成年男子占有田五十亩,那些有多余田地的家庭不得买田;那些没有田地和游手好闲从事末业的人,都让他们成为农民,来耕种多余的田地。综合折算钱谷,作为什一之税。本朝二税之数,比唐朝增加了七倍。现在本政之制,每十六夫为一井,封地百里,为三千四百井,平均收税米五万一千斛,钱一万二千缗。每井赋两个兵一匹马,平均有兵六千八百人,马三千四百匹。(这是方圆百里之县所出赋税之数。)每年取五分之一作为上番的定额,来供给征役;无事时就分为四番,来值勤官府,来供给守卫。这样百姓总共三十五年,才服役一遍。全部上番则每年食用米一万九千多斛,钱三千六百多缗,无事时则减少四分之三,都用一地的租税来供应。每个妇女的贡赋,绢三尺,绵一两,百里之县,每年收绢四千多匹,绵二千四百斤;不是蚕乡则布六尺,麻二两,所收比绵绢加倍。实行十年,那么百姓的人口税,官府的酒专卖,以及所有茶、盐、香、矾的专卖,都可以放宽给予百姓。”他的说法很完备。不久任命林勋为桂州节度掌书记。
建炎以来,内外用兵,所在多有逃绝之田。绍兴二年四月,下诏两浙路收买牛具,借贷给淮东人户。七月,下诏:知兴国军王綯、知永兴县陈升率先奉诏诱民垦田,各升一级。三年九月,户部说:“百姓弃产,已下诏二年外许人请射,十年内虽已请射及充职田者,并听归业。孤儿幼子及亲属应得财产者,守令验实给还,冒占者论如律。州县奉行不虔,监司按劾。”听从。(此前,臣僚说:“近诏州县拘籍被虏百姓税赋,而苛酷之吏不考其实,其间有父母被虏儿女存者,有中道脱者,有全家被虏而亲属偶归者,一概籍没,人情皇皇。”故有是命。)十月,招募佃种江东、西闲田,三等定租:上田亩输米一斗五升,中田一斗,下田七升。四年,借贷庐州民钱万缗,以买耕牛。
五年五月,设立《守令垦田殿最格》,(残破州县垦田增及一分,郡守升三季名次,增及九分,迁一官;亏及一分,降三季名次,亏及九分,镌一官。县令差减之。增亏各及十分者,取旨赏罚。其后以两淮、荆湖等路民稍复业,而旷土尚多,户部复立格上之:每州增垦田千顷,县半之,守宰各进一秩;州亏五百顷,县亏五之一,皆展磨勘年。诏颁之诸路。增,谓荒田开垦者;亏,谓熟田不因灾伤而致荒者。)又令县具归业民数及垦田多寡,月上之州,州季上转运,转运岁上户部,户部置籍以考之。七月,都督行府说:“潭、鼎、岳、澧、荆南归业之民,其田已佃者,以附近闲田与之,免三年租税;无产愿受闲田者,亦与之。”上谕辅臣说:“淮北之民襁负而至,亦可给田,以广招徕之意。”
六年,减少江东诸路逃田税额。知平江府章谊说:“百姓所非常痛苦的,是催科无法,税役不均。强宗巨室阡陌相望,而多无税之田,使下户为之破产。乞委通判一员均平赋役。”九年,宗正少卿方庭实说:“中原士民奔逃南州,十有四年,出违十年之限及流徙僻远卒未能归者,望诏有司别立限年。”户部议:“自复降赦日为始,再期五年,如期满无理认者,见佃人依旧承佃。中原士民流寓东南,往往有坟墓,或官拘籍,或民冒占,便行给还。”听从。十一年,复买牛贷淮南农户。
十二年,左司员外郎李椿年说经界不正十害,并且说:“平江岁入昔七十万有奇,今按籍虽三十九万斛,然实入才二十万耳。询之土人,皆欺隐也。望考按核实,自平江始,然后施之天下,则经界正而仁政行矣。”上对宰执说:“椿年之论,颇有条理。”秦桧亦言其说简易可行。程克俊说:“比年百姓避役,正缘经界不正。行之,乃公私之利。”以椿年为两浙路转运副使,措置经界。椿年请先往平江诸县,俟就绪即往诸州,要在均平,为民除害,不增税额。十三年,以提举洪州玉隆观胡思、直显谟阁徐林议沮经界,停官远徙。以民田不上税簿者没官,税簿不谨书者罪官吏。时量田不实者,罪至徒、流,江山尉汪大猷白椿年曰:“法峻,民未喻,固有田少而供多者,愿许陈首追正。”椿年为之轻刑、省费甚众。
十四年,以椿年权户部侍郎,措置经界。寻以母忧去,以两浙转运副使王鈇权户部侍郎措置。十五年,诏户部及所遣官委曲措置,务使赋税均而无扰。又因兴国军守臣宋时言,诏诸州县违期归业者,其田已佃及官卖者,即以官田之可耕者给还。十六年,王鈇以疾罢。十七年,复以李椿年权户部侍郎,措置经界。先是,真州兵烬之余,疮痍未复,洪兴祖为守,请复租二年,明年又复请之,自是流民浸归。十八年,垦荒田至七万余亩。
十九年,诏敕令所删定官郑克行四川经界法。克颇峻责州县,所谓“省庄田”者,虽蔬果、桑柘莫不有征,而邛、蜀民田至什税其伍。通判嘉州杨承说:“仁政而虐行之,非法意也。上不违令,下不扰民,则仁政得矣。”召诸邑令谓曰:“平易近民,美成在久,其谨行之。无愧于心,何畏焉?”事迄成,为列郡最。其后,民有诉不均者,殿中侍御史曹筠劾椿年,罢之。上对秦桧说:“如果下田受重税,将无以输。”秦桧说:“臣已谕户部侍郎宋贶,有未均处亟与改正。”二十年,诏:两淮沃壤宜谷,置力田科,募民就耕,以广官庄。知资州杨师锡言:有司奉行失当,田亩不分腴瘠,市居丈尺隙田,亦充税产。于是降诏说:“椿年乞行经界,去民十害,今闻浸失本意。凡便民者依已行,害民者与追正。”二十一年四月,宋贶罢。二十六年正月,上对辅臣说:“经界事李椿年主之,若推行就绪,不为不善。今诸路往往中辍,愿得一通晓经界者款曲议之。”会潼川府转运判官王之望上书,言蜀中经界利害甚悉。明年,以之望提点刑狱,毕经界事。
三月,户部说:“蜀地狭人夥,而京西、淮南膏腴官田尚多,许人承佃,官贷牛、种,八年仍偿。并边免租十年,次边半之,满三年与其业。愿往者给据津发。”上曰:“善。但贫民乍请荒田,安能便得牛、种?若不从官贷,未免为虚文,可令相度支给。”四月,通判安丰军王时升说:“淮南土皆膏腴,然地未尽辟、民不加多者,缘豪强虚占良田,而无遍耕之力;流民襁负而至,而无开耕之地。望凡荒闲田许人刬佃。”户部议:期以二年,未垦者即如所请;京西路如之。诏以时升为司农寺丞。十月,用御史中丞汤鹏举言,离军添差之人,授以江、淮、湖南荒田,人一顷,为世业。所在郡以一岁奉充牛、种费,仍免租税十年,丁役二十年。
二十八年,王之望说:“去年分遣官诣经界不均县裁正,今已迄事。此后吏民尚敢扇摇以疑百姓者,乞重置于法。”听从。二十九年,知潭州魏良臣说:“本州归业之民,以熟田为荒,不输租。今令给甲输税,自明年始,不实,许人告,以为田赏之。”户部议:“期逾百日,依匿税法。”诏可。三十年,初令纯州平江县民实田输税,亩输米二升四合。
孝宗隆兴元年,下诏说:"凡是百姓逃亡抛弃的田宅,超过三十年没有人回来认领的,按照绝户的法令处理。"乾道元年正月,都省上奏说:"淮河地区的百姓恢复生产,应当先鼓励农耕蚕桑。县令、县丞种植桑树三万株到六万株,知州、通判在辖区内种植二十万株以上的,都按照等级给予奖赏。"二月,三省、枢密院上奏说:"归正人中贫困的分散居住在两淮,去年冬天淮民种麦很广,但逃亡未归的人很多,没有人收获。"下诏各州郡按人口平均分配,已经恢复生产的人不要按常规打扰他们。四年,鄂州知州李椿上奏说:"鄂州虽然在江南,但荒田很多,请求佃种的人开垦没多久,就开始征收毛税,丈量田地追呼不已,他们受不了这种骚扰,随即又逃走。现在想要招募人申请垦荒,免税三年;三年之后作为永业田,以三分为率,缴纳一分苗税,再过三年增加一分,又过三年全额缴纳。回来恢复生产的人另外给荒田。"又下诏楚州给归正人田地以及牛具、种粮钱五万缗。
六年二月,下诏说:"朕深切思考治理没有进步,想要从根本上加以匡正。现在想要均衡役法,严格限制田产,抑制游手好闲的人,致力于农桑。这几件事,你们几位大臣为朕负责。"十二月,监进奏院李结献上《治田三议》:一是务本,二是协力,三是因时。大致是说:"浙西的低田依靠堤防才能稳固,如果堤岸高厚,那么水就不能进入。请求在苏州、湖州、常州、秀州等州的水田塘浦关键地方,官府用钱米借给田主,趁这个农闲时节,筑堰使堤增高加宽,那么堤坝建成后水就不会造成祸患。正值饥荒,让他们自食其力,利用他们的利益来使他们获利。秋冬干旱,泾浜断流,用水车引水修筑,尤其省力。"下诏让胡坚常考察后上报。之后,户部认为三议切合实际,但工程浩大,想要通知有田的人家,各自按照乡里原来的亩数出钱米给租田的人,互相修筑,希望官府没有花费,百姓也不叫苦。朝廷听从了。
七年二月,扬州知州晁公武上奏说:"朝廷因为沿淮地区荒废太久,没有征收租税,百姓恢复生产和新立户的人,虽然田地相连,但向官府报告的只有十分之二三,都担心以后税重。过去晚唐时百姓努力耕种就增加他们的租税,所以播种少;吴越百姓开垦荒田而不增加赋税,所以没有荒地。希望下诏两淮地区不再增加赋税,这样百姓就知道劝勉了。"下诏同意。十月,司马伋请求鼓励百姓种麦,为来年春天考虑。于是下诏江南东路、江南西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淮南东路、淮南西路的帅臣和漕臣,官府借给种子并晓谕大户借给农民广泛种植,按照赈济的标准推赏,仍然上报已种植的顷亩数,议定赏罚。九年,王之奇上奏增定力田的赏格,招募人开耕荒田,给予官告绫纸以备填写,以及官会十万缗充作农具等用。因为种粮不足,又下诏淮东总领所借给稻谷三万石。
淳熙五年,下诏说:"湖北的佃户开垦荒田,只缴纳原来的赋税。如果包占的顷亩没有全部开耕,下诏之日,限期两年,不能全部耕种的就拘收作为营田,增税和削佃的命令不要执行。"六年五月,提举浙西常平茶盐颜师鲁上奏说:"设立劝课的方法,想要重视农桑、扩大种植。现在乡民在自己田地连接的空闲贫瘠之地,开垦成田园,用力很勤。有时因为没有陈报起税,被人诉讼,就以盗耕罪处罚他们,凭什么劝勉力田呢?只应该按实有田地起税,不仅能够平息告讦的风气,也能体现盛世重农的意思。"下诏同意。十一月,臣僚上奏说:"近来命令各路帅臣、漕臣督促守令劝谕种麦,每年上报增加的顷亩数。然而土地有适宜与否,湖南一路只有衡州、永州等几个州郡适宜种麦,其余都是空文。希望只晓谕百姓按时播种,免去他们每年上报增加种植的数量,这样才能得到劝课的实际效果。"
七年,又下诏两浙、江淮、湖南、京西路帅臣、漕臣督促守令劝民种麦,务必要增加扩大。从此每年都这样。八年五月,下诏说:"近来得到天时,蚕麦已经丰收,等到命令近郊取来看,却是穗短茧薄,难道是种植鼓励的功夫还没有做到吗?朕将考察勤惰而实行赏罚。"这一年连续下雨,低田被淹,下诏两浙各州军与常平司处置,再借种粮给下户播种,不要耽误农时。十一月,辅臣上奏说:"田世雄说,百姓有麦田,虽然垦种但没有种子,如果借给贫民,还可以种春麦。臣僚也说,江、浙的旱田虽然已经耕过,也没有麦种。"于是下诏各路帅臣、漕臣、常平司,用常平仓的麦子借给他们。
在此之前,扬州知州郑良嗣说:"两淮的民田,包占很广,大多没有起税。朝廷多次限期展延首报,现在限满正好遇到干旱,请求再展延一年。"下诏同意他的请求。九年,著作郎袁枢巡视两淮回来,上奏说:"百姓占田不知道数量,二税既然免除,只缴纳谷帛的课税。能力不能开垦,就废弃为荒地;别人请求佃种,就以疆界为借口,官府无法稽查。因此荒野不加开辟,户口不加增多,而郡县的财政更加窘迫。希望下诏州县画定疆界立契券,占田多而纳税少的人,按亩增加;其余闲田,给与佃人,这样流民就有可耕之地,而田地不至于多荒。"
绍熙元年,起初,朱熹任泉州同安县主簿时,就知道两郡经界不行的害处。到这时,他任漳州知州。正逢臣僚请求在闽中推行经界,下诏监司详细陈述,事情下到州郡。朱熹访问研究,细致周到。于是上奏说:"经界是民间最大的利益,绍兴年间已经推行的地方,公私两利,只有泉州、漳州、汀州没有推行。臣不敢先考虑自身的劳逸,而后考虑一州的利病,私下独自认为它一定可行。但必须推选官吏,委任责成;丈量亩步,计算精确;画图造账,费用由官府供给;随产均税,允许过乡通县平均分摊,这样百里之内,轻重齐平。现在想要每亩按照九等高低确定产钱,而合计一州租税钱米的数目,以产钱为母,每文缴纳米多少,钱多少,只在一个仓一个库接受缴纳。缴纳之后,再按照原额分隶为省计、职田、学粮、常平,各自拨入各仓库。版图一旦确定,那么民业就有定规了。但这个方法推行,贫民下户固然深喜,但不能自己表达实情;豪家猾吏实在不乐意,都善于说辞来迷惑众人;贤士大夫中喜欢安静、厌恶纷扰的,又或者不深入考察而望风阻挠,这不能没有忧虑。"辅臣请求在漳州推行。第二年春天,下诏漕臣陈公亮同朱熹协力推行。正逢农事正忙,朱熹更加讲究,希望来年推行。小民知道不扰而有利于自己,无不鼓舞,而贵家豪右占田隐税、侵渔贫弱的,都制造异论来动摇,前面的诏书于是搁置。朱熹请求奉祠离任。五年,免除庐州旱伤百姓借贷的稻种三万二千一百石。
庆元元年二月,皇上因为年成不好,百姓饥饿病困,下诏说:"朕德行菲薄,饥荒接连到来,使百姓面临死亡,日夜忧伤,怎敢推诿过失于下呢?只是使者、守令是与朕分担忧虑的人,但入春以来,听说一二个郡县老幼缺乏粮食,离开田地,弃于沟壑,过失在哪里呢?难道是赈济没有完全到达百姓吗?得到粮食的人未必饥饿,饥饿的人未必得到吗?偏聚在附近,不能均匀救济吗?官吏只看成事而不自己反省吗?你们各自用心筹划,务必使实惠不阻塞,不要以空文欺骗上级,那么朕就嘉奖你们。"
宁宗开禧元年,夔州路转运判官范荪说:"本路施州、黔州等州荒远,绵延山谷,地旷人稀,其中占田多的人需要人耕垦,富豪之家引诱客户全家迁去。请求将皇祐年间官庄客户逃移的法令校定:凡是作为客户的,允许役使本人,不要牵连其家属;凡是典卖田宅,听凭其离业,不要就近租佃来充当客户;凡是借贷钱,只凭文约交还,不要强制作为地客;凡是客户身故、其妻改嫁的,听其自便,女儿听其自嫁。这样使深山穷谷的百姓,能够安于生计。"刑部认为皇祐年间逃移旧法轻重适中,可以经久,淳熙年间比附略人之法太重,今后凡是理诉官庄客户,一律用皇祐旧法。朝廷听从了。
嘉定八年,左司谏黄序上奏说:"雨水延误时期,土地多荒白。余杭县知县赵师恕请求劝民杂种麻、粟、豆、麦之类,大概种稻则费少利多,杂种则劳多获少。担心收成的时候,田主想要分,官课责输,那就不仅无益;如果让他们从便杂种,多寡都归自己,那么不用劝勉就勤快,百姓可以无饥。希望按照所陈,下两浙、两淮、江东西等路,凡是耕种失时的都命令杂种,田主不要分其地利,官府不要取秋苗,这样农民可以接续粮食,官府免去赈救的费用。"朝廷听从了。
婺州知州赵与{上"与"下"心"}在婺州推行经界,整饬得有条理,但赵与{上"与"下"心"}被罢官。士民相继向朝廷请求,于是命令赵师岩继续。之后两年,魏豹文代替赵师岩任知州,推行更加用力。于是先前上户分化为贫下户,实田隐匿为逃绝田的,清楚地可以查考。共结甲册、户产簿、丁口簿、鱼鳞图、类姓簿二十三万九千多,创库匮来收藏,历经三年而后将此事上报朝廷。
淳祐二年九月,敕令说:"四川多次经历兵火,百姓弃业避难,官府将其旷土临时耕种屯田来供给军食,等到百姓回来,占据不还。从今以后凡是百姓有契券,界至分明,分在州县屯官随即归还。如有违戾,允许百姓越诉,从重治罪。"
六年,殿中侍御史兼侍讲谢方叔说:
"豪强兼并的祸患,到现在到了极点,不限制百姓占田是不行的,这也是拯救世道的权宜之计。本朝驻跸钱塘,一百二十多年了。外境的土地日益荒废,内部的人口日益增多,权势之家日益强盛,兼并的风气日益滋长,百姓日益贫困,经制日益败坏,上下煎熬逼迫,好像有不可为的形势。所谓富贵的权柄,好像不是人主所能专有,有识之士为此恐惧。百万生灵的生存养息之具,都本于谷粟,而谷粟的产出,都出于田地。现在百姓的肥沃土地都归于权贵势家,租米有达到百万石的;小民百亩之田,连年充当保役,官吏百般勒索,不得已,就把自己的田产献给巨室,以图免役。小民田地日益减少而保役不停,大官田地日益增多而保役不及。这样弱肉强食,兼并逐渐严重,百姓无法生存。在这个时候,能不严格确立经制来作为防范吗?
去年,谏官曾以限田为说,朝廷置之不理。不知今日国用边饷,都依靠和籴。然而权势多田之家,和籴不能加于他们,保役不能及于他们。外有敌人窥伺,内有盗贼觊觎,在此时,与其多田厚资不可长保,何不捐金助国共同缓解眼前?在于转移劝导而已。请求晓谕二三大臣,采取臣僚的论奏而实行,使经制确定,兼并堵塞,以此尊朝廷,以此裕国计。陛下不要牵于贵近之言而动摇初衷,大臣不要躲避仇怨之多而废弃良策,那么天下就非常幸运了。"朝廷听从了。
十一年九月,敕令说:"监司、州县不许非法估籍民产,禁令不是不严,但贪官暴吏,往往不问所犯轻重,不顾同居有分财产,一律估籍,殃及平民。或者户绝之家不给命继;或者已经陈诉答应给还,却辄借他名支破,最终竟被吞没;或者有典业不让收赎,遂使产主无辜失业。违戾的官吏,从重按典宪处置。"这一年,信州、常州、饶州、嘉兴府举行经界。
景定元年九月,敕令说:"州县检校孤幼财产,往往便行侵用,等到年长陈乞,多称前官用过,不立即给还。从今以后如还有违戾,以吏业估偿,官论以违制,不以去官、赦、降原减。"
咸淳元年,监察御史赵顺孙上奏说:“土地经界本来是为了方便百姓,即使是穷乡僻壤的普通人家也非常愿意,但未必是豪强大族所完全乐意的。如果不能让他们内心信服,又怎么能使他们的心意全部认同呢?况且现在的所谓‘推排’,并不是过去的所谓‘自实’。推排,是委托给乡都负责,这样直接简便且容易推行;自实,是责令各家各户自己申报,这样分散而难以集中。嘉定年间以来的经界,时间离现在很近,官府有正式簿籍,乡都有副本簿籍,条目清晰分明,没有不详细记录的,乡都负责人不过是按照现成簿册更改业主的姓名。至于绍兴年间的经界,时间就久远了,保存的簿籍很少。按照这种像鱼鳞般密集排列的登记去查找,从一到百,从百到千,从千到万,核查田亩步数,确定地主和佃户,也没有比乡都更方便的办法了。朱熹之所以主张经界而反对自实,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州县能够遵守朝廷乡都负责的命令,又根据各州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处理,必定能使人心完全信服,不用下令就能推行了。”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三年,司农卿兼户部侍郎李镛进言:“经界曾经商议过要修订完善,但修订完善最终没有施行;曾经下令让百姓自报田产,但自报最终没有完成。难道不是因为上面负责此事的人常常想逃避理财的名声,下面不希望此事成功的人又常常倡导扰民的说法吗?所以宁可坐视地方政务的败坏,也不敢追究狡猾官吏和奸诈百姓的欺骗行为;宁可忍受对下等户的苛刻征收,也不敢承受豪强大族的怨恨。大概经界的方法,必须多派官吏,必须全部集中都保人员,必须走遍田间地头,必须全面丈量田亩步数,必须审定土地等级,必须折算等第,奸诈舞弊之事不断发生,长期不能完成。至于推排的方法,不过是以县统辖都,以都统辖保,选拔任用有才德、富有、公平的人,核定田亩和赋税等级,记载在版图册籍上,让百姓有固定的产业,产业有固定的赋税,赋税有固定的簿籍而已。我镇守吴门时,曾经见到过实施推行。现在听说绍兴也逐渐就绪,湖南转运使也以一省范围完成了这项工作。我私下认为东南各郡,都恭敬地执行办理。其中如果有田亩不实的,就责令乡局纠正;图册不完整的,就责令县局督促完成。又必须由郡守检察县的拖延违反,监司检察郡的懈怠松弛,严格法令,信守赏罚,限定在秋冬完成此事,责成一年之内考核其成效,如同《周官》所说的日成、月要、岁会来综合考核。”于是下诏各路转运司、安抚司施行。
大体上,南宋渡江以后,水田的收益比中原地区丰富,所以水利事业大兴。而那些没收的官田招募百姓耕种的,都仍按私人租田的旧有租额,往往失之过重,在缴纳租税时,公家和私家的规定完全不同。私田租额重但实际缴纳轻,承佃还可以承受;公田租额重而实际缴纳也重,那么佃农就活不下去了。州县的小吏和仓库的各类办事人员,都有侵夺盘剥耕田百姓的办法。南宋末期,金人时和时战,战事一起军需浩繁,和议一成岁币数目巨大,国家财政常常苦于不能接续,于是趁百姓苦于官租沉重之机,命令有关部门括卖官田以供应国家用度。开始时放宽劳役来引诱百姓,最终不免强制摊派,这就是官田的弊端。嘉定以后,又有所谓的安边所田,征收其田租来补贴岁币。到宋朝将要灭亡时,又限制百姓占有田地限额,购买他们超出限额的部分,称之为公田。起初商议想减少和籴来缓解民力,但其弊端极多,其田租尤其沉重;宋朝灭亡后,留下的祸患仍然没有停止。凡是水田、官田的法令,以及见于史书的公田,汇集其始末而全部记载在本篇,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绍兴元年,下诏宣州、太平州守臣修筑圩田。二年,因为修筑圩田所需的钱米以及借贷给百姓的种粮,都从宣州的常平仓、义仓米中拨借。三年,确定州县的圩田租额充作军粮储备。建康府永丰圩的租米,每年以三万石为定额。圩田四至相距都是五六十里,有田九百五十多顷,近年垦田不到三分之一。到此时才确定租额。
五年,江东帅臣李光进言:“明州、越州境内,都有陂湖,大体上湖面高于田地,田地又高于江、海。干旱时就放湖水灌溉田地,水涝时就排田水入海,所以没有水旱灾害。本朝庆历、嘉祐年间,开始有偷盗湖面改造成田的人,禁令非常严厉。政和以来,开创应奉局,开始废湖为田。从此两州的百姓,每年遭受水旱祸患。余姚、上虞每县收租不过几千斛,但损失的民田常赋,动不动就以万计。不如先废除两县的湖田。”其中会稽的鉴湖、鄞县的广德湖、萧山的湘湖等处还有很多,希望下诏让漕臣全部废除。江东、江西的圩田,苏州、秀州的围田,命令监司、守令分条上报。”于是下诏各路漕臣商议。此后议论的人虽然声称应当废除,但最终仍维持原状。
当初,五代时马氏在潭州东二十里,凭借各山的泉水,筑堤蓄水,名为龟塘,灌溉田地万顷。后来堤坝毁坏,每年干旱,百姓都遭受饥荒。七年,守臣吕颐浩才开始招募百姓修复,以扩大耕种面积。十六年,知袁州张成己进言:“江西的良田,多占据山冈,希望委托守令讲求陂塘灌溉的效益。”此后,比部员外郎李咏进言,淮西高原地区旧有陂塘,请求拨给钱米,按时维修疏浚。知江阴军蒋及祖也请求疏浚本军五卸沟以泄水,修复横河支渠以灌溉旱地。于是一并下诏各路常平司施行,每季度将施行情况上报。
二十三年,谏议大夫史才进言:“浙西百姓的田地最广,而平时没有大害,是因为有太湖的便利。近年来濒湖的地方,大多被兵卒侵占占据,堆积泥土增高,长堤一望无际,名叫坝田。干旱时就据有湖水灌溉,而民田得不到其利;水涝时远近泛滥,积水不能进入太湖,而民田全部淹没。希望完全恢复太湖旧迹,使军民各安其位,田亩均匀受益。”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二十四年,大理寺丞周环进言:“临安、平江、湖州、秀州四州的低洼田地,大多被积水浸淹。因为溪山各处的水都归入太湖,从太湖分为两支:东南一支由松江入海,东北一支由各浦注入江。松江泄水,只有白茅一浦最大。现在泥沙淤塞,应当疏通白茅浦的故道,使水势分派流畅,实在是四州无穷的利益。”下诏两浙漕臣视察。
二十八年,两浙转运副使赵子潚、知平江府蒋璨进言:“太湖是几个州的大湖,却只靠松江一条河泄水,自然气势有所不及。因此前人曾在常熟之北开凿二十四条浦,疏导引水入江;又在昆山之东开凿十二条浦,分流导入大海。三十六条浦后来被潮汐带来的泥沙淤积,而开江的士卒也废弛了,于是民田有淹没的祸患。天圣年间,漕臣张纶曾在常熟、昆山各开通多条浦;景祐年间,郡守范仲淹也曾亲临海边浦口,疏浚开通五条河;政和年间,提举官赵霖又曾开浚。现在各浦湮塞,又非以前可比,估计用工三百三十多万,钱三十三万多缗,米十多万斛。”于是下诏监察御史任古再次前往视察。不久,任古到平江说:“常熟五条浦通江确实便利,如果按照所请求的,用五千工,一个多月可以完成。”下诏将激赏库钱、平江府上供米如数拨给。二十九年,赵子潚又进言:“父老称福山塘与丁泾地势相同,如果不疏浚福山塘,那么水必然倒灌入丁泾。”于是命令一并疏浚。
隆兴二年八月,下诏:“江、浙水利,长久不加修治,势家大族围田,堵塞水流。各州守臣视察后上报。”于是知湖州郑作肃、知宣州许尹、知秀州姚宪、知常州刘唐稽都请求开掘围田,疏浚港渠。下诏湖州委托朱夏卿,秀州委托曾愭,平江府委托陈弥作,常州、江阴军委派叶谦亨,宣州、太平州委派沈枢安排处理。九月,刑部侍郎吴芾进言:“过去守绍兴时,曾请求开掘鉴湖废田二百七十顷,恢复湖面原貌,水无泛滥,民田九千多顷,都获得加倍收成。现在还有低洼田二万多亩,原本也是湖面,百姓互相承租,每亩价值才两三缗。希望官府出一半价钱,全部废除这些田,免除其租税。”户部请求通知浙东常平司会同绍兴府守臣仔细标定迁界。朝廷听从了。
乾道二年四月,下诏漕臣王炎开掘浙西势家大族新近围占的田,草荡、荷荡、菱荡以及陂湖溪港岸边临时修筑田埂、围裹耕种的地方,所到之处守令共同安排处理。王炎开掘了各处围田后,凡是租户向主家借贷的种粮债务,一并奏请免除。六月,知秀州孙大雅任满还朝,进言:“州中有柘湖、淀山湖、当湖、陈湖,支流港汊相互贯通,西北可通入长江,东南可到达大海。沿海农家筑坝以抵御咸潮,虽然有利于一方,但水患实际祸害邻郡;如果疏导,则又祸害沿海的田地。如果在各港浦设置闸门启闭,不仅能够泄水,而且干旱时也能获益。但工程量稍大,想要率领大姓出钱,下等户出力,在农闲时修治。”于是任命两浙转运副使姜诜与守臣视察,姜诜不久与秀州、常州、平江府、江阴军分条上报便利之处。下诏:“秀州华亭县张泾闸以及淀山东北通陂塘港浅处,等今年十一月兴修;江阴军、常州蔡泾闸及申港,明年春天兴修;利港等停工一年后兴修;平江府暂且缓办。”三年三月,姜诜出使回朝,上奏:“开浚工程完毕,通泄积水,长久浸淹的民田露出田埂岸界。臣已告知百姓趁时耕种。恐怕下户缺少本钱,良田再次荒芜,希望命令浙西常平司借贷种粮。”又上奏安排、提督、监修等官,知江阴军徐藏等按等级减少考核升迁的年限。
四年,因彭州守臣梁介修复三县十多个堰,灌溉之利波及邻邦,下诏梁介直秘阁、利路转运判官。七年,王炎进言:“兴元府山河堰,世代相传是汉代萧何、曹参所建。本朝嘉祐年间,提举史炤进呈堰法,获得降旨敕书刻石在堰上。绍兴以来,户口凋零稀疏,堰事荒废,于是委托知兴元府吴拱修复,调发士兵万人协助工役。宣抚司及安抚司、都统司共用钱三万一千多缗,全部修好六处堰,疏浚大小渠六十五里,共灌溉南郑、褒城田地二十三万三千多亩。”下诏嘉奖吴拱。
八年,户部侍郎兼枢密都承旨叶衡进言:“奉诏核实宁国府、太平州的圩岸,其中宁国府惠民、化城旧圩四十多里,新筑九里多;太平州黄池镇福定圩周长四十多里,庭福等五十四处圩周长一百五十多里,将各圩包围在内,芜湖县圩周长二百九十多里,连同当涂县圩共四百八十多里。并且高大宽广坚固密实,濒水一侧种植榆柳,足以抵御风浪,询问农民,确实是为永久利益。”于是下诏嘉奖判宁国府魏王赵恺,诏书大略说:“长江岸边,土地广阔,使水的蓄泄不为灾害,而全部成为肥沃良田,是圩田带来的利益。然而水土互相侵蚀,自古以来容易毁坏。你勤修农业政事,巨大堤防巍然屹立,感念你的勤勉,深深赞叹嘉许。”九年八月,臣僚进言江西连年荒旱,未能预先兴修水利作为防备。于是下诏说:“朕考虑干旱、水涝的灾害,尧、汤盛世,也不能避免。百姓没有受害的原因,是防备措施预先具备。豫章各郡县,只有靠近水边的田地,庄稼秀穗结实;高亢的地方,雨水不能按时到来,庄稼就枯槁。想来是水利不修,失去了防备干旱的准备吧?唐代韦丹任江西观察使,修建陂塘五百九十八所,灌溉田地一万二千顷。这仅施行在一道,其效益尚且如此,何况天下如此广阔。农业是百姓生存的根本,泉流灌溉,是用来培育五谷的。现在各道名山,水源很多,百姓不知道其利益。那么疏通沟渠,蓄积陂塘,监司、守令难道不是他们的职责吗?替朕察看丘陵原隰的地形,鼓励农桑,尽地方之利,平均徭役、疏导水流,不使错过农时。即使有丰年凶年,而尽力种田的人不至于束手无策遭受损害,这也是天人相互作用的道理。朕将根据勤惰施加赏罚。”
淳熙二年,两浙转运判官陈岘上奏说:"前些时候奉诏走遍平江府、常州、江阴军,告谕百姓合力开浚利港等处,现已全部完工。起初打算由官府提供钱粮,每年不下数万,如今都是百姓相互出力完成的。"下诏常熟知县刘颖特别提升一级官阶,其余人按等级给予赏赐。三年,赐给皇子判明州魏王赵恺的诏书说:"陂湖川泽的利益,有的通畅有的堵塞,关键在于人。四明这个州实际上治理鄞县,鄞县的乡东西共十四个,而钱湖的水灌溉东边七个乡。官吏懈怠不勤恳,水草丛生遮蔽,利益失去旧有规模,农民因此受害。你治理这个地方,能够讲求便利而疏浚治理它,于是使沿湖七个乡的田地,不再有干旱的祸患,带来的恩泽岂能说小呢。奏章上报朝廷,我不忘赞许感叹。"
十年,大理寺丞张抑上言:"陂泽湖塘,水多时就依靠它蓄水排泄,干旱时就依靠它灌溉。近来浙西的豪强大族,每当遇到旱年,就占据湖面改造成田,修筑长堤,堤中种植榆柳,堤外护以茭白芦苇,于是原来作为田地的地方,开始被隔断水流的出入。苏州、湖州、常州、秀州过去有水患,现在多旱灾,大概就是由此而来。请求责令各县县令不要发给凭证,县尉负责警戒捕捉,监司负责觉察检察。有围湖造田的,按违制论处;发凭证和失察的,一并治罪。"不久漕臣钱冲之请求在每个围田立石碑作为标记,共一千四百八十九处,命令各郡遵守执行。
绍熙二年,下诏州守县令到任半年后,列出水源湮塞应当开修的地方上报;任期届满时,把兴修水利的图册进呈,选择其中劳绩显著的人给予赏赐。庆元二年,户部尚书袁说友等人上言:"浙西的围田相互连接,都是千百亩的规模,陂塘湖港,全部变成了农田,有水时就没有地方蓄水,有旱时就没有水可车灌。如果不严加禁止,以后会更加严重,再没有丰收的年份了。"嘉泰元年,派大理司直留佑贤、宗正寺主簿李澄负责处理,从淳熙十一年立石碑之后,凡是官方和民间围裹的田地全部开掘。又命令知县一律把"点检围田事"列入官衔,每年三四月间,同县尉检查有无奸民围裹的情况,上报州府,州府上报朝廷。三年派遣官员视察,并委托台谏官检察。二年二月,留佑贤、李澄出使回来,上奏追缴毁弃临安、平江、嘉兴、湖州、常州开掘户原先发给的佃种凭证。三月,右正言施康年上言:"近来的亲属贵戚不体谅朝廷爱民之心,只为自己一家营私打算,公然投递文书阻挠已成法令,请求告诫约束:从今以后有递呈状子的,指名弹劾,一定惩罚不赦免。"
开禧二年,因为淮河地区农民流离迁徙,没有田地可耕种,下诏两浙州县已经开掘的围田,准许原主重新围垦,专门召集淮地农民租种。嘉定三年,臣僚上言:"听说豪民巨室相互勾结为奸,加倍围裹,又影射包占水荡,妨碍农民灌溉。"于是再次下诏浙西提举司等农闲时开掘。七年,恢复临安府西湖原有界限,全部免除逐年增加的租钱。十七年,臣僚上言:"越州的鉴湖,灌溉田地几乎占会稽的一半,兴化的木兰陂,民田万顷,每年受其恩泽。现在官家豪强侵占,泥沙淤积更加狭窄。应当告诫有关部门每年视察,增加蓄水,去除壅塞,不容侵占,以妨碍灌溉。"都依次施行。
宝庆元年,因右谏议大夫朱端常上奏,免除嘉泰年间已经开掘的浙西围田的租钱,这是因为税额还存在,州县逼迫百姓白缴的缘故。宝祐元年,史馆校勘黄国当面奏对:"围田从淳熙十一年立石碑的应当保留,重新围垦的应当权衡利害轻重来决定保留或毁弃,其租税有的归总领所,有的隶属安边所,有的分属各郡。"皇上说:"安边所的田地,近来已拨归本所。"黄国又上奏:"从丁未年以来新围的田地,起初是因为殿司献纳草荡,管事的人想借此邀功,凡干旱的地方都围起来,利少害多,应当开掘以疏通水道。"皇上同意。咸淳十年,因江东地区水灾,免除九年圩田的租税,减收四分。
绍兴二十七年,赵子潚奉诏处置镇江府沙田,想要减轻设立租课,让现佃户继续耕种;如果权势人家占夺,追回以前所收的租利。下诏迅速拘收那些田地处置,免除其冒佃的租税。二十八年正月,下诏户部员外郎莫濛同浙西、江东、淮南漕臣赵子潚、邓根、孙荩视察各路沙田、芦场。在此之前,言官说江、淮之间的沙田、芦场被人冒名侵占,每年损失的官府赋税很多,所以任命莫濛等人。不久殿中侍御史叶义问上言:"执行的人不体恤百姓,名为经量,实际逼迫县官按图约估,只求增加数目,以希求升官。有势力的人家原本没有损失,贫民下户却已受害。因小利骚扰他们,必然导致流离逃移,白白损失税额。"于是极力论述。二月,下诏:"沙田、芦场只限于权势人家假名冒占,三等以下户不按此例根究查括。"六月,因孙荩处置沙田草率,罢免他。下诏:"浙西、江东的沙田、芦场,官户十顷、民户二十顷以上的都增加租税,其余照旧。设置提领官田所掌管此事,不隶属户部。"二十九年,因莫濛经量沙田、芦场失实,责罚他监饶州景德镇税,于是下诏全部免除所增加的租税。
三十二年九月,赵子潚上言:"浙西、江东、淮东的沙田,往年经量,有不尽不实的地方,被人户包占。限定在今年冬天自行陈报,给予作为自己的产业,并免除一半租税;过期准许他人告发,把全户所租的田地赏给告发人。那些芦场酌量减轻租税。"下诏令冯方处置。十一月,方滋上疏论沙田。皇上问:"沙田有人认为可取,有人认为可弃。"陈康伯等人上奏:"君子小人,各从其类。小人喜欢生事,不惜为国家招致怨恨;君子务存大体,只怕有伤仁政,所以不同。"皇上同意,命令停止前道诏书不执行。
乾道元年,臣僚上言:"浙西、淮东、江东路的沙田芦场,面积广大,应当建立租税,补助军粮。"下诏再次命令梁俊彦与张津等人处置。二年,辅臣上奏:"梁俊彦所上的沙田、芦场税,有的十取其一,有的取其二,有的取其三,都不分主户客户。"朝廷怀疑。六年,因梁俊彦所括沙田、芦场二百八十余万亩,其中有的已充作自己产业,起税不一,以及包占未起租的,请求一并估价出卖、确立租税。下诏蔡洸、梁俊彦在行在设置机构处置。八年七月,下诏提领官田所所催收的三路沙田、芦场租钱一并归户部。十月,派遣官员核实江、淮沙田、芦场的面积,全部追正。
建炎元年,登记蔡京、王黼等人的庄园作为官田,下诏现佃户继续耕种,每年减租二分。三年,凡天下官田,命令百姓按乡例自行陈报缴纳租税。绍兴元年,因军兴用度不足,下诏全部出卖各路官田。五年,下诏各官田比照邻近田地的租税,召人申请购买,佃户愿意买的听任,佃种三十年以上的减价十分之二。六年,下诏各路总领告谕百姓投买户绝、没官、以及江涨沙田、海退泥田。七年,以贼徒的田舍及逃田充官庄,其没官田依旧出卖。二十年,凡没官田、城空田、户绝房廊及田,一并拨归常平司;转运、提刑、茶盐司没入的田也照此办理。
二十一年,因大理寺主簿丁仲京上言,凡学田被势家侵占佃种的,命令提学官觉察。又命令拨僧寺常住绝产以资助办学。户部建议一并拨无敕额庵院的田地,下诏同意。当初,福建将八郡的田分为三等:肥沃的给僧寺、道院,中下等的给土著和流寓之人。自从刘夔任福州知州,开始贸易取财。到张守任福建安抚使,绍兴二年秋。皇上依靠他安抚伤残贫困,保留上等四十多座寺院以待高僧,其余全部令百姓请买,每年收入七、八万贯以助军衣,其余宽免百姓杂税,百姓都感到便利。
二十六年,以各路卖官田钱七分上供,三分充常平司籴本。当初,全部出卖官田,议论者担心佃户失业,未卖的田失去租税。侍御史叶义问上言:"如今全部出卖其田,立为正税,田既归民,税又归官,不仅杜绝欺隐之弊,又可平均力役之法。"浙东刑狱使者邵大受也请求承买官田者免物力三年至十年。一千贯以下免三年,一千贯以上五年,五千贯以上十年。于是下诏所在常平没官、户绝田,已佃未佃、已添租未添租,一并拘收出卖。二十九年,当初,两浙转运司官庄田四万二千余亩,每年收稻、麦等四万八千余斛;营田九十二万六千余亩,每年收稻、麦、杂豆等十六万七千余斛,充行在马料及籴钱。四月,下诏令出卖。七月,下诏各路提举常平官督察欺弊,申严赏罚。分水县令张升佐、宜兴县令陈辶巳因出卖田地稽留违误,各降级罢任。九月,浙东提举常平都絜因卖田最多,提升一阶。三十年,下诏承买荒田者免三年租。
乾道二年,户部侍郎曾怀上言:"江西路营田四千余顷,已佃一千九百余顷,租钱五万五百余贯,如果出卖,可得六万七千余贯;及两浙转运司所括已佃九十余万亩,合起来说,数量巨大。现在想要遵循原诏,现佃户愿买的减价二分。"下诏曾怀等人提领出卖,其钱输送左藏南库另贮。四年四月,江东路营田也命令现佃者减价承买,限期三个月卖完,八月停卖;各路未卖营田,转运司收租。七年,提举浙西常平李结请求以现管营田拨归本司,同常平田设立管庄。梁克家也上奏:"户部出卖营田,往往被有势力的人低价取得,税入很少,不如设置官庄,每年可得五十万斛。"八年,派大理寺主簿薛季宣在黄冈、麻城设立官庄二十二所。九年,派司农寺丞叶翥等人出卖浙东、西路各官田,派登闻检院张孝贲等人出卖江东、西路各官田,派郎官薛元鼎催收江、浙、闽、广卖官田钱四百余万缗。
淳熙元年,臣僚上言:"出卖官田,两年之间,三省、户部困于公文往来,监司、州郡疲于出卖。上下督促责备,不可谓不周到,起初限一季,接着限一年,已卖的才十分之三,已缴钱的才十分之二。因为卖产的人家,无不是大姓。估价之初,以上等好产,轻立价格,张榜之后,率先投状;若中下等产,无人留意,所立价格,轻重不均。不如暂且让原佃户著业输租,数目还可得到数十万斛。"听从。六年,下诏各路转运、常平司,凡没官田、营田、沙田、沙荡之类,再次括数出卖。绍熙四年,因臣僚上言停止出卖。庆元元年八月,江东转运提举司以绍熙四年停卖以后陆续没官的田,照当地价格再次召人承买,所得钱充常平籴本。十一月,余端礼、郑侨上言,福建地狭人稠,无法赡养,生子多不抚养。福建提举宋之瑞请求免卖建、剑、汀、邵的没官田,收其租助百姓抚养子女之费,下诏听从。四年,下诏各路召买不出去的田地,再核实减价,其中沙砾不可耕种的除去。
开熙三年,韩侂胄被杀后,金人议和。第二年,采纳廷臣建议,设置安边所,凡韩侂胄与其他权贵宠臣被没入的田地,以及围田、湖田在官府的都隶属它。输送米七十二万二千七百余斛,钱一百三十一万五千余贯,凭借这些供给使者的金、帛费用。等到与北方绝交,军需边防费用每每从这里支取。
景定四年,殿中侍御史陈尧道、右正言曹孝庆、监察御史虞虑、张晞颜等人上奏指出军粮供给、和籴、发行纸币的弊端,请求依照祖宗限田的提议,从两浙、江东、江西官员百姓超过限额的田地中,抽取三分之一买充公田。如果能得到一千万亩田地,每年就有六七百万斛的收入,可以供给军饷,可以免除和籴,可以提高纸币价值,可以平抑物价安定富户,一举而五利俱全。皇帝下旨采纳了他们的建议。朝中官员有不同意见的,丞相贾似道上奏说:“挽救纸币的措施,没有比停止发行纸币更迫切的;停止发行纸币,没有比免除和籴更迫切的;免除和籴,没有比购买超限田地更迫切的。”于是逐一驳斥持异议者的错误,皇帝说:“应当一心一意推行此事。”浙西安抚魏克愚进言:“收取四路百姓田地规定限额回买,是为了免除和籴而增加国家储备,议论者并非不认为这是公正和忠诚的。然而没有看到它的好处,却恰好看到了它的害处。近来给事中徐经孙呈报丞相,详细陈述了江西买田的弊端,至于浙西的弊端,则比经孙所说的更为严重。”于是逐条陈述其造成的八项危害,奏疏呈上后不被理睬。
六郡回买公田,每亩收租满一石的补偿二百贯,九斗的补偿一百八十贯,八斗的补偿一百六十贯,七斗的补偿一百四十贯,六斗的补偿一百二十贯。五千亩以上的,以银两占半成、官告占五成、度牒占二成、会子占二成半支付;五千亩以下的,以银两占半成、官告占三成、度牒占二成、会子占三成半支付;一千亩以下的,度牒、会子各占一半;五百亩到三百亩的,全部用会子支付。这一年,田事完成后,每石官价只给四十贯,而且一半是官告和度牒,百姓拿着这些东西无法换成现钱,六郡骚动不安。所派遣的刘良贵、陈时、赵与、廖邦杰、成公策等人分别获得不同等级的奖赏。廖邦杰在常州,危害百姓尤其严重,百姓甚至有本来没有田产却因归并强行购买而自缢的。分别设置庄官催收租米,州县督促庄官及时交收运发。
五年,选派官员充任官田所分司,平江、嘉兴、安吉各设一员,常州、江阴、镇江共设一员,所有公田事务都交付给他们。这年七月,彗星出现在东方。皇帝下诏征求直言,京学生萧规、叶李等三学六馆都呈上密封奏章;前秘书监高斯得也应诏通过驿传紧急上呈密封奏章,极力陈述买田失去人心、招致天变;谢枋得在江东运司主持考试,方山京在临安府主持考试,都指责陈述得失。不久,萧规等人被判处刺面流放,谢枋得、方山京相继被弹劾,高斯得虽然被授予郡职,但很快被罢免。
咸淳三年,京城粮价昂贵,强迫平江、嘉兴的上等户运米入京,鞭打囚禁,死于非命的十有七八。太常寺簿陆逵认为:买田本来是为了免除和籴,如今强迫他们运米,危害比从前更严重。贾似道大怒,将陆逵外放为台州知州,还没到任,陆逵就惊惧而死。四年,因为设置庄官弊端很大,全部废除了。命令各郡公租以三千石为一庄,允许百姓到分司承佃,私自盗换的按盗卖官田论处。公租在先前已减去二分的基础上再减一分。德祐元年三月,诏书说:“公田是百姓最大的祸害,积怨招祸,已有十多年。从今以后全部归还田主,让他们率领其佃户当兵。”而宋朝的国运也就此终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