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四十四兵五（乡兵二）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时代：元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一百四十四兵五（乡兵二）

## 本章概览

庆历年间，宋廷在河北、河东、陕西招募义勇，以三丁或六丁抽一的方式组建，刺字于手背，每五百人为一指挥，设指挥使等军官，每年分番训练。治平以后，义勇规模扩大，三路总数达四十二万余人。熙宁初，枢密使吕公弼请求精选义勇上番，王安石则力主以义勇逐步取代募兵，与文彦博等展开激烈辩论。皇帝支持王安石，推行义勇分番戍边与保甲法结合，引发司马光等反对。蔡挺在泾原路试行义勇五番教阅，将义勇与正兵同等待遇。同时，陕西、河东等地的蕃兵、土丁、枪手等地方武装也纳入编制，蕃部以族为单位，设军主、指挥使等职，并记录强人、壮马数目。熙宁年间，王韶开拓熙河，招纳蕃部三十余万，设置蕃兵弓箭手，刺字为别。元丰后，义勇改为保甲，蕃汉官序位问题争议不断。本章详尽记载了宋代乡兵制度的演变，反映了北宋中期军事改革中民兵与募兵、汉法与蕃俗的冲突与调和。

本章记述宋代河北、河东、陕西等地义勇、蕃兵等乡兵制度的设置、教阅、上番、改编等沿革。

详细记载了河北河东陕西义勇、陕西护塞、川峡土丁、荆湖路义军土丁弩手、夔州路义军土丁壮丁、广南西路土丁、广南东路枪手、邕钦溪洞壮丁、福建路枪仗手、江南西路枪仗手、蕃兵等乡兵制度。

## 正文

河北、河东、陕西义勇 庆历二年，挑选河北、河东的强壮百姓并登记民丁在手背上刺字组成。家产在三等以上的每户配备一张弩，抵当税钱二千，三等以下的由官府供给。各自在本州组建营队，每年分两番训练，上番的发给俸禄粮饷，犯罪处罚比照厢军，下番的比照强壮。

治平元年，下诏陕西除商、虢二州外，其余全部登记为义勇。凡是主户三丁选一丁，六丁选二丁，九丁选三丁，年龄二十到三十岁有才能勇力的充任，只刺手背。以五百人为一指挥，设置指挥使、副指挥使两人，正都头三人，十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五人，每年十月轮流上番，训练一个月后结束。又下诏秦州成纪等六县，有税户弓箭手、寨户以及四路正充保毅的人家，家中有六丁刺一丁，九丁刺二丁；有购买保毅田继承名额的，三丁刺一丁，六丁刺二丁，九丁刺三丁，全部作为义勇。这一年，下诏秦、陇、仪、渭、泾、原、邠、宁、环、庆、鄜、延十二州义勇，遇到召集防守，每天给米二升，每月给酱菜钱三百。大约庆历初年，河北路总共十八万九千三十一人，河东路总共七万七千七十九人，陕西路治平初年总共十五万六千八百七十三人。

熙宁初年，枢密使吕公弼请求将河北义勇每指挥挑选年轻力壮技艺精良的一百人作为上等，在手背额外刺"上等"字样，分别标记进行教阅，以及名额之外技艺优秀的也登记在册，等有缺额时递补。皇帝听从了。十二月，下诏河北义勇，由各县每年检阅；应当在州里检阅的，应分番，每年以一番为限；遇到灾伤应当停止的听候旨意。那些按指挥分番的，大名府五十三指挥分为四番，真定、瀛、洺、邢、沧、定、冀、恩、赵、深、磁、相、博从三十九到十二指挥分为三番，德、祁、澶、棣、霸、滨、永静、永宁、怀、卫、乾宁、莫、保、通利从十一到四指挥分为二番。九指挥以上的再分本番为三，训练从十月开始，十二月结束。六指挥以上的再分本番为二，训练从十月开始，十一月结束，满一个月后遣散。

皇帝曾问陈升之："侯叔献说义勇上番怎么样？"王安石说："这件事似乎可行，但需要稍等几年再商议。"陈升之说："如今招募士兵没有停止，而且供养上番的义勇，调度更加不容易。"王安石说："说招募士兵的害处虽然很多，但等到使用时却担心人数不足，这是因为百姓和士兵分为两条途径的缘故。"十二月，皇帝说："义勇可以让他们分为四番外出戍守。"吕公弼说："必须先裁减招募的士兵，才可以商议这事。"王安石说："计算每年招募士兵死亡的人数，用义勇补充就可以了。"陈升之想使义勇逐渐到附近州戍守，王安石说："陛下如果想改变几百年招募士兵的弊端，就应当果断，详细制定法令制度。否则，没有益处。"皇帝认为对，说："必须预先制定好条法，不要宣布，逐渐推行就可以了。"两府商议上番，有人认为一个月，有人认为一季，并且命令就近戍守，文彦博等人又说难以让他们到远处戍守，王安石极力辩论。

这个月，兵部上报陕西、河北、河东义勇数目：陕西路二十六郡原登记十五万三千四百，加上环、庆、延州保毅、弓箭手三千八百，总共十五万六千八百，编为三百二十一指挥；河北三十三郡原登记十八万九千二百，现在登记十八万六千四百，编为四百三十指挥；河东二十郡，从庆历以后总共七万七千，编为一百五十九指挥。三路义勇兵士，总共四十二万三千五百人。

熙宁三年七月，王安石呈报蔡挺请求将义勇分为五番教阅的事，皇帝担忧枢密院不肯处置，王安石说："陛下果真想要推行，谁能阻止？这在于陛下。"泾、渭、仪、原四州义勇一万五千人，以前只负责戍守，经略使蔡挺开始命令他们上番时按照各军结队，分别隶属各位将领。挑选技艺精良的升迁补充，发给官马，月粮、按时赏赐布帛、郊祀赏赐与正兵相同，于是与正兵一起作战防守。当时土兵有缺额，招募了三千人。蔡挺上奏说义勇经过多年点刺，虽然按时训练，但没有用于征防，意思是可以按照府兵遗留的方法，让他们轮流戍守，以补充土兵缺额。皇帝下诏再次询问安排远近番的方法。蔡挺随即逐条上奏，将四州义勇分为五番，每番三千人，防秋从八月十五日上番，十月结束；防春从正月十五日上番，三月结束，周而复始。下诏听从，在各路推行。九月，秦凤经略安抚司说："保毅人数不曾拣选充义勇，而他们的子孙转卖田土，分家析产，很少有正身。请求命令保毅军已经在丁数内拣选刺充义勇的，免除承认保毅。"听从。十月，韩绛请求差遣著作佐郎吕大忠等人赶赴宣抚司，以备提举义勇，听从。这个月，韩绛说："现在将义勇分为七路，延、丹、坊为一路，邠、宁、环、庆为一路，泾、原、仪、渭为一路，秦、陇为一路，陕、解、同、河中府为一路，阶、成、凤州、凤翔府为一路，乾、耀、华、永兴军为一路。逐年将一州的数目分为四番，沿边四路十四州，每年秋冬用一番屯戍；近里三路十二州军，即令依照此立定番次，未得逐年差发，遇到本处缺少正兵，即得调发或派往次边守戍。"听从。十一月，判延州郭逵说："陕西调发义勇赴沿边作战防守，今后并令自带一月干粮，折算本户税赋。如果不能自备，就在所发州军预先请领一月口食。"听从。

十二月，司马光上疏说：

臣以不才，兼领长安一路十州兵民大权。到任以来，看到朝廷及宣抚等司指挥，将义勇分为四番，想让他们依次在沿边戍守，挑选各军骁勇精锐以及招募乡里恶少作为奇兵，制造干粮、炒饭、布囊、力车以备运输，全部取用每年赐给赵秉常的财物分给沿边各路，又竭尽内地府库的甲兵财物来资助。且以永兴一路来说，所调发的人马，甲八千副，钱九万贯，银二万三千两，银碗六千枚，其余细碎物品，不可胜数。行动都迫于军期，上下催逼，急如星火。官吏狼狈，百姓惊疑，都说国家将在来年春天大举发兵，长驱深入，以讨伐赵秉常的罪行。

臣以疏远卑贱，不得预闻朝廷的议论，不知道这件事是虚是实。近来亲承德音，认为当前边防之计，只应谨慎严守防备。敌人入侵，就坚壁清野，使他们来无所获，兵疲食尽，可以坐收其弊。臣退而思考，圣谋高远，深得王者怀柔远人之道，实在是天下的福气。等到关中，才见到所有处置，都是为出征调度。臣不知是有关官员在外，不理解圣意，以致如此张皇，还是陛下默运神算不让愚贱之臣得知实情？臣不胜惶恐疑惑，私下为陛下感到危险。况且关中饥荒，十室九空，做强盗的已经很多。县官仓库的积蓄，所余无几，却想轻举大兵，横挑猛兽，这是臣非常恐惧的。

希望陛下深察安危的机要，消弭于未萌，杜绝于未形。速下明诏安抚晓谕关中的百姓，说明朝廷不作出征的打算，那些义勇更不分番在沿边戍守，也不选募奇兵。所有调发为运输之具的全部下令停罢，爱惜内地仓库的积蓄，以备春深时救济饥穷的人。如此，岂止是百姓之幸，也是社稷之福。恳请陛下裁察。

再次进言非常有力，于是永兴一路得以单独免除。

熙宁四年，下诏免除陕西路义勇的差役。又下诏撤销陕西各路提举义勇官，委托本属州县依旧分番教阅。

熙宁五年七月，任命崇文院校书王安礼专门编修三路义勇条规。这个月，皇帝问王安石义勇的事怎么样，王安石说："应先了结河东一路。河东旧制，每年教一月，现在让他们上番巡检下半月或十天，人情无不喜悦。又用东兵一万人的费用钱粮，取一半或三分之二，依照保甲养恤那些人，人情无不欣然愿意的。"闰七月，执政一同进呈河东保甲的事，枢密院只想像义勇、强壮那样，不另称为保甲。王安石说："这不是王安礼最初的意见。"皇帝说："现在以三丁为义勇，两丁为强壮，三丁到远处戍守，两丁在本州县巡检上番，这就是王安礼所上奏的，只是改保丁为强壮。人们习惯强壮已久，恐怕改名可能使人心不安。"王安石说："义勇除非单丁不得替换，强壮都是第五等户担任。又自行置办弓弩及箭寄存在官库，必须上教才发给。现在将府界保甲法推行到河东，其实是宽厚有利，不是苦害他们。"皇帝说："河东义勇、强壮，已有了次序。现在想派遣官员修订义勇强壮法，又另外令人编组保甲怎么样？"王安石说："义勇要见丁数，就必须核查，趁编组保甲，就一动而两事都完成。现在既差官核查义勇，又另差官编组保甲，就将一事分为两事，恐怕百姓不能不受干扰。"皇帝最终听从王安石的意见。文彦博请求让王安石在中书省一边施行此事。王安石说："本来是为了保甲，所以中书省参与商议。如果只想作义勇、强壮，就应让枢密院取旨施行。"皇帝说："这是大事，必须共同商议才可以。"这个月，秦凤路经略吕公弼请求从本司选差官，从十月初，选择各州上番义勇中有才能武力的作为"上义勇"，免除运送粮草的徭役。招募养马的人作为"有马上义勇"，并免除其本户的支移。听从。

熙宁六年九月，下诏义勇人员、节级的名额空缺，必须因教阅排连迁补。十月，熙河路经略司说：请求允许人投换义勇，给与田地，建立税额。下诏用官地招募弓箭手，仍允许近里百姓中强壮勇猛的占田射箭，依照内地起征田税，编排保甲；如果义勇愿意投充以及民户愿意接受蕃部土地的听任。其田亩数目令经略司按肥瘠确定。十一月，下诏永兴军、河中府、陕、解、同、华、鄜、延、丹、坊、邠、宁、环、庆、耀十五州军各依原来刺义勇外，商、虢州、保安军只编组保甲。熙宁七年，下诏义勇正身不许应募充刺，已应募的召人对换替代。

熙宁八年四月，下诏韩琦等人说："河朔义勇民兵，设置已久，耳目已熟，将校很整齐，教习也很好。然而编组保甲，一路纷乱。义勇旧人十去其七，有的拨入保甲，有的放归务农，得到增加数目的虚名，破坏可用的成法，这又白白引起契丹的猜疑。"七月，下诏应义勇家人投军后，本户余丁数少，应免义勇，并允许投军。十月，下诏："五路义勇每年赴州教阅，保甲赴县教阅，都从十月到次年正月结束。义勇不到十指挥、保甲不到十都的，从十二月开始教阅，各据人数分定番次，教阅一个月，不许拆开指挥、都保。人数少的地方，只作一番、两番，不须满所教月份。那些当年已上番的，只教半月。"十二月，下诏五路义勇与保丁轮流充任及检察盗贼，有违犯的，依照保丁法。

九年正月，下诏命令义勇、保甲每年在阅兵日比试所学的武艺，五路每州以二十分为比例选取一人，分为五等，第一等解送京师。四月，下诏：“河北西路的义勇、保甲分为三十六番，按照就近的村庄，在巡检、县尉手下轮流服役，半月轮换一次。每年在农闲月份，连同轮休的人员一起命令所辖巡检、县尉选择宽广的地方聚集训练五天。”这个月，兵部上言：“旧条例，义勇、保甲所学的武艺以十分为比例，弓箭不能超过二分，枪刀合计不能超过二分，其余都学习弓弩。”下诏枪手依旧专门练习外，刀牌手命令兼学弓弩，并颁布样式下发给五路施行。九月，下诏永兴、秦凤等路的义勇，以主户有三丁以上的人家充任，不限户等。这一年，各路所管的义勇：河北东路三万六千二百一十八人，河北西路四万五千七百六十六人，永兴军路八万七千九百七十八人，秦凤路三万九千九百八十人，河东路三千五百九十五人，总共二十四万七千五百三十七人。

元丰二年，中书省、枢密院请求河北、陕西的义勇、保甲都像各军一样诵读教阅法。皇帝听从了。三年，下诏五路转运使、提举官巡视所到之处，检查教阅现有的义勇、保甲，不符合法规的，行文给提点刑狱司处理。四年，蒲宗孟进言，请求开封府、五路的义勇都改为保甲。从此依次推行到各路。（此后义勇改为义勇保甲，记载在《保甲篇》。）

陕西护塞：庆历元年，招募本地人熟悉山川道路和蕃人情况、善于骑马射箭的人在手臂上刺字充当。二百人为一指挥，自行准备兵器，在乡间练习武艺，每季度一次集中到州府检阅训练。无事时放归务农，每月供给盐和茶。有警报时召集防守，就供给粮饷，不超出本路。

川峡土丁：熙宁七年，经制泸州夷事熊本招募土丁五千人，进入夷人地界捕杀水路大小四十六个村寨，荡平其地二百四十里，招募民众开垦耕种，联合其夷人部属组成保甲。元祐二年，泸南沿边安抚使司上言：“请求凡是泸州人因边防事务补授班行职衔，自行准备土丁子弟在本家地界防守巡逻的人，不再给予粮饷酬赏。如果遇到贼寇，临时请示旨意。那些敢于邀功生事的人，从重依法处置。”皇帝听从了。

政和六年，泸南安抚使孙羲叟上奏：“边境百姓违犯法令购买夷人田地，依法全部没收归官，招募设置土丁子弟。现已招募到二千四百余人，想让他们轮流服役。”皇帝听从了。

宣和四年，下诏：“茂州、石泉军原来管辖的土丁子弟，轮流守卫把守，不熟悉射箭技艺。选择施州、黔州善于射箭的士兵各五十人，分别担任教练，等他们精通熟练后遣回。”

荆湖路义军土丁、弩手：不记载最初设置的时间，北路辰州、澧州两州，南路全州、邵州、道州、永州四州都设置。大概溪洞各蛮族，据守险要岩洞，叛服无常，控制他们需要本地人，所以设置这支军队。都从户籍中挑选，免除徭役赋税，轮流戍守寨栅。大致上适应当地风土，就很少感染瘴毒。知道他们的部落区域，就可以制服狡猾的人。他们的军官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军头、头首、采斫招安头首、十将、节级，都按功绩升迁补充，让他们相互统领。用于西南地区，实际上代替朝廷军队，有抵御外侮的准备，而没有运送粮饷的劳苦。后来，荆南、归州、陕州、鼎州、郴州、衡州、桂阳也设置。

庆历二年，北路总共一万九千四百人，南路总共五千一百五十人。轮流戍守各个寨栅，有的以年计，有的以季度计，有的以月计。服役的人发给口粮，有功绩的升迁补充。从都副指挥使每年给绵袍、每月给食钱，指挥使给食钱，副指挥使给紫大绫绵袍，都头以上都有粮饷供给。

熙宁元年，登记荆湖南、北路义军总共一万五千人，军政按旧制度。六年，各路推行保甲，司农寺请求命令全州、邵州两州的土丁、弩手、弩团与本村本地人共同组成保甲，以正指挥使、副指挥使兼任都保正、副都保正，以都头、将虞候、头首、都甲头兼任保长，以左右节级、甲头兼任小保长。轮流服役时，本铺的土丁、弩手、弩团等同为一保，那些隔山岭达不到五大保的，也各自设置都保正一人。

元祐七年，挑选差遣邵州邵阳、武冈、新化等县中等以下户充当土丁、弩手，免除科差徭役，七年轮换一次。排补将级，不拘泥于轮换年份，分成两番在边境寨堡防守巡逻，不得招募他人。凡是上番，依照禁军条例教阅武艺并且专门学习木弩。如果有私自役使的，都按照《私役禁军敕》论处。

绍圣二年，枢密院上言：“荆湖南路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常平司上奏请求，邵州管辖下的沿边堡寨设置弩手一千四百人，请求依照元丰六年诏令，在五等户中轮流差派，并且半年轮换一次。那些上番的人如果有事故，允许其家中年轻有武艺的人代替充任。”皇帝听从了。

崇宁二年，荆湖南路安抚使、钤辖李闳上言：“收复绥宁县上堡里、临口寨，需要防守巡逻的弩手一千人，请求在邵州邵阳、武冈两县中等以下户中选差，半年轮换一次；遇有上番，每月支给钱米；排补阶级，从正副指挥使以下到左右甲头，依旧为七阶；分为两番统辖，命令邵州发给凭证。”皇帝听从了。

政和七年，因为辰州、沅州、澧州等州轮换戍守的土丁与营田土丁名称重复，将兵马都钤辖司招募补充的土丁改为鼎州、澧州路营田刀弩手。

重和元年，辰州招募到刀弩手二千一百人，其官吏各自升官，减少磨勘年限不等。

宣和四年，靖州通道县有边境警报，下诏添置刀弩手二千人。

夔州路义军土丁、壮丁：州县登记纳税户充当，或者从溪洞归附投靠。分别隶属于边境寨堡，熟悉山川道路，遇到蛮人入侵，派他们袭击征讨，官军只占据险要策应他们。他们的军官名称，随州县补充设置，各处不一。职级以上，冬季赐给绵袍，每月供给食盐、米麦、铁钱；其次给紫绫绵袍，每月给盐米；其次每月只给米盐而已，有功绩的依次升迁。

施州、黔州、思州三州的义军土丁，总隶属于都巡检司。施州各寨有义军指挥使、把截将、寨将，连同土丁总共一千二百八十一人，壮丁六百六十九人。又有西路巡防殿侍兼义军都指挥使、指挥使、都头、十将、押番、寨将。黔州各寨有义军正副指挥使、兵马使、都头、寨将、把截将，连同壮丁总共一千六百二十五人。思州、洪杜县、彭水县有义军指挥使、巡检将、寨将、科理、旁头、把截、部辖将，连同壮丁总共一千四百二十二人。

渝州怀化军。溱州、江津县、巴县的巡遏将，都由州县调补。他们户下通常有子弟、客丁，遇到寇盗警报，一切责成主户办理。巡遏将、把截将每年支给料盐，袄子须三年内其地无寇盗警报才给，有功劳的增加。州县登记土丁子弟及器械的数量，让他们分地戍守。

嘉祐年间，补任涪州宾化县的夷人为义军正都头、副都头、把截将、十将、小节级，每月给盐，有功依次升迁，到三年没有夷贼警报骚扰，就给予正副都头紫色小绫绵旋襕一件。涪陵、武龙二县的巡遏将，每寨一人，以有物力的人户充任，免除其徭役。他们的义军土丁，每年将名册上报枢密院。

广南西路土丁：嘉祐七年，登记纳税户中除了应服常役外，每五丁抽一丁充当。总共得到三万九千八百人。分队伍行列阵势，学习枪、镖排，冬初集中到州府检阅。后来逐年由州县轮流教习，检查兵器。因为防备收割，改用十一月教习，一个月结束。

熙宁七年，知桂州刘彝上言：“旧制度，宜州、融州、桂州、邕州、钦州五郡的土丁，成丁以上的都登记在册。他们接近蛮人边境，自己害怕寇掠，守御应援，不待驱使。而近来制度主户从第四等以上，三丁抽一作为土丁。但边塞地区很多不是四等以上，如果三丁抽一，就减少旧丁的十分之七。剩下的三分作为保丁，保丁大多在内地，又等他们更加熟习武事，就应当免除土丁的登记。恐怕边防有缺失，请求按旧制度方便。”奏议被批准。

元丰六年，广西经略使熊本上言：“宜州土丁七千余人，紧急时可以调用。想让他们所属编排，分作都分，除防盗外，沿边有警报，允许会合掩捕。”皇帝听从了。

元符二年，广西察访司上言：“桂州、宜州、融州等用土丁沿边防守巡逻，差派到单丁，请求差派两丁以上的人家。”皇帝听从了。

广南东路枪手：嘉祐六年，广州、惠州、梅州、潮州、循州五州按户籍设置，三等以上免除自身徭役，四等以下免除户役，每年十月初一集中到县检阅教习。治平元年，下诏各地派官员检阅，一个月结束，有缺额就招补，不足，选本乡有武技的人充任。

熙宁元年，下诏广州枪手十分之三教弓弩手。这一年，汇总六郡枪手，组成指挥四十一，总共一万四千七百有余。三年，知广州王靖上言：“东路枪手，自从至和初年设立为土丁的定额，农闲时训练一个月，这是古代寓兵于农的策略。但训练劝奖的制度不完备，请求比照三路义勇的军政教法条例上报约束。”四年，知封州邓中立请求将本路未设置枪手的州县，像广州、惠州等五郡的例子设置。奏议被批准。六年，广东驻泊杨从先上言：“本路枪手一万四千，现在改为保甲，两丁取一，得丁二十五万，三丁取一，得丁十三万。按少的计算，还十倍于枪手。希望委派路分都监二员，分别提举教阅。”下诏司农寺制定法规上报。其后，户四等以上，有三丁的以一丁充当，每百人为一都，五都为一指挥。从十一月到二月，每月轮一番检阅练习，总共三天一试，选择技艺优秀的人先派遣。七年，下诏广南东、西路旧的枪手、土丁户按照河北、陕西义勇法，三丁选一，其余州没有枪手、土丁的不要设置。九年，兵部上言：“广州、惠州、循州、潮州、南恩州五郡枪手，请求登记主户第四等以上的壮丁，不超过旧额一万四千，其余作为保甲。”奏议被批准。

元丰二年，下诏：广州、惠州、潮州、封州、康州、端州、南恩州七州都靠近边境，外面连接蛮人地界，应该依照西路保甲教习武艺。当时又下诏虔州枪仗手以一千五百人为额，抚州、建昌军乡丁、关军、枪仗手各以一千七百人为额。监司在农闲时检阅武艺，如同广东的制度。

邕州、钦州溪洞壮丁：治平二年，广南西路安抚司召集左江、右江四十五个溪洞的知州、洞将，各自占邻互相为救应，同时登记壮丁，补任军官，给予旗号。每洞以三十人为一甲，设置节级，五甲设置都头，十甲设置指挥使，五十甲设置都指挥使，总共四万四千五百人，作为定额。各自置办兵器，遇到寇盗警报就召集他们，两年一次检阅，检查兵器。有年老生病以及死亡等原因缺额的，选年轻强壮的人补充，三年上报一次。

熙宁年间，王安石进言说：“招募的士兵不能全部裁撤，民兵则可以逐渐恢复，至于广南东西两路，尤其不能拖延。如今中原招募禁军前往南方戍守，大多死亡，有害于仁政。陛下如果能将军中职务所得官位的十分之二三，用来鼓舞百姓中的豪杰，促使他们去当兵，那么事情就很容易办成。”于是，苏缄请求训练广南两路的峒丁。按照旧制，每年训练两个月。王安石说：“训练的方法，应当将他们编成什伍，选拔其中武艺才能出众的人担任什长、百长。从首领以下，各自用俸禄利益来奖励激励，使他们自己勤于检阅练习，这样武艺就可以练成，队伍就可以建立，紧急时就可使用。”熙宁六年，广南西路经略使沈起进言：“邕州五十一郡的峒丁，总共四万五千二百人。请求实行保甲法，发给兵器，教习阵队。武艺出众的人，依照府界的条例推恩补授官职。”上奏获得批准。

熙宁九年，赵禼征讨交趾，入朝辞行，皇帝告诫他说：“使用峒丁的方法，应当先用实际利益引诱他们，然后才能差遣他们。甜言蜜语、空话虚辞，怎能要求他们效命？近来鄜延路集合教练蕃兵，全靠你有办法控制他们，使他们轻罪可以判决，重罪可以诛杀。违抗西夏，灾祸很远；违抗帅臣，灾祸很快就到，这符合兵法上‘怕我们而不怕敌人’的道理，所以能够要求他们效命。朝廷大军南下，你应该挑选招募精锐士兵数千人，选择勇猛的特领率领他们，用来威胁各部峒丁，告诉他们大军即将到来，服从我的有赏，不服从的按族诛杀。军威已经振奋，先威胁右江，右江归附后，再威胁左江，两江归附后，那么各部蛮族没有不归附的。然后用来进攻交趾人刘纪的巢穴，根本不是难事。郭逵性格吝啬，你应该告诉他朝廷的军费毫不吝惜。郭逵又行事高傲，不通晓下情，将佐没有人敢说话。你到那里后，用朕的话告诫他。”

熙宁十年，枢密院请求：“邕州、钦州的峒丁，委托经略司提举，由同巡检总领训练事务，一概分别接应。年底上报武艺优秀的人，同他们的首领按等级受赏。五人编为一保，五保编为一队。分为三等：有军功且武艺出众的为上等，免除他们的徭役；人才矫健敏捷的为中等，免除他们的杂税摊派；其余为下等。边境有盗贼发生，首领就相互通报，率领族众来抵御贼寇。”十二月，下诏：邕州、钦州的丁壮自备兵器，贫穷的由官府借给钱款，金鼓旗帜由官府供给，隔年大检阅，检阅完毕就收藏起来。

元丰元年，经略司请求集中两江峒丁组成指挥，临时补授将校。上奏获准。元丰二年，广西经略司进言：“团结邕州、钦州峒丁组成指挥一百七十五个，登记武艺上等的一万三千六百零七人。”下诏让各位臣下进献建议处理峒丁事务，交付曾布参酌增减，创制规划，务必详尽，便于施行。曾布于是请求下令镇砦监押、砦主同管辖兵甲使臣与巡检等，分定州峒总制，设立赏罚以劝勉惩戒。增设都巡检使两员，分别提举。以及增加首领丁壮，每年检阅，将武艺绝伦的人上报，根据才能补授官职。下诏增设都巡检使两员，其余事项交给熊本选择可行的施行。

元丰五年，下诏：“广南保甲按照戎州、泸州的先例，自行制作裹头无刃枪、竹标排、木弓刀、蒿矢等练习武技，遇到捕盗时由官府供给器械。”

元丰六年，下诏枢密承旨司讨论广西峒丁按照开封府界保甲的集教、团教法进行训练。这一年，提点广西路刑狱彭次云进言：“邕州苦于瘴气，请求酌量留兵轮换戍守，其余用峒丁代替，按季度轮番上值，发给禁军的钱粮。”下诏让许彦先考虑，许彦先等人进言：“如果全部代替正规士兵，恐怕妨碍农事。请求计算戍守士兵的三分之一，用峒丁代替，每季度轮换二千人前往邕州操练武事。”皇帝听从了。

大观二年，下诏：“熙宁年间集中左、右江峒丁十余万人，自广南以西依赖他们防守。如今又有二十万人来归顺。已命令张庄依照左、右江的惯例斟酌上报。还担心有关部门不知道紧要事务，处理草率，现在逐条规划下发所修定的法令，编入熙河兰湟路、秦凤路的敕令中遵照执行。”

福建路枪仗手：元丰元年，转运使蹇周辅进言：“廖恩为盗，用枪仗手捕杀，于是有人冒枪仗手之名，乘贼势惊扰村落，祸患比廖恩还严重。”下诏对违犯者特别加以刺配。蹇周辅请求核定枪仗手人数，每年集中检阅。将他的奏章下发给兵部。兵部请求按照保甲法编排，废除旧法，归属提刑司管辖。居住相近的五人为一小保，小保有长，五小保为一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副保正。制定教阅、捕盗贼、伙食补贴等法令颁布。总共一万零二百多人，在每年农闲时，部使者分别检阅，按照弓手法赏赐。元丰二年，立法，允许自行置办兵器寄存在官府，遇到捕盗时才发给，额外置办的按私有法处理。

元祐元年，御史上官均进言：“福建路往年因寇盗招募枪手，多至数百人，少不下一二百人。每年监司亲自到当地按试犒赏，等到检阅时，其中年老体弱不熟悉武技的占十分之七八。监司所到之处，大多提前召集。等他们来到，往往冒名顶替充数，冒领赏赐，白白有召集的劳累，却没有考核的实际效果。请求重新考核，不必凑满旧有数额，或许能得实效。”

靖康元年，臣僚进言：“天下步兵中的精锐，没有比得上福建路枪仗手的，出入轻快敏捷，驾驭得法，一人可当十人。请求选派官员前去招募。”皇帝听从了。

江南西路枪仗手：熙宁七年，下诏登记虔州、汀州、漳州三州的乡丁、枪手等，因为制置盗贼司进言这三州与岭外接壤，百姓喜欢贩卖私盐而且做强盗，非本地人不能制服。

元丰二年，下诏以虔州枪仗手一千五百三十六人，抚州、建昌军的乡丁、关军、枪仗手各一千七百七十八人为定额。每年农闲时，轮流派监司、提举司官员按阅武艺，以防备奸盗。这是听从了前江西转运副使蒋之奇的请求。

宣和三年，兵部进言：“近来因江西漕臣说本路枪仗手，元丰七年以八千零三十五人作为定额，到元祐年间减罢七千一百四十二人，元符年间虽然曾增加人数，但比原定额还减少十分之七。请求下诏各路监司、帅臣一并遵照熙宁旧制补足原定额。”皇帝听从了。

蕃兵，是登录在册的塞下内属各部落，团结起来作为屏障的军队。西北边境的羌戎，部落不相统一，保卫边塞的称为熟户，其余的称为生户。陕西则有秦凤、泾原、环庆、鄜延，河东则有石州、隰州、麟州、府州。其大首领为都军主，一百帐以上的为军主，其次为副军主、都虞候、指挥使、副兵马使，按功劳次序补授的为刺史、诸卫将军、诸司使、副使、承制、崇班供奉官至殿侍。其充任本族巡检的，俸禄同正员，每月添支钱十五千，米面及随从马匹各有差别。刺史、诸卫将军的请给，同蕃官惯例。首领补授军职的，每月俸钱从三千到三百，又每年供给冬服绵袍共七种，紫绫三种。十将以下都给予田土。

康定初年，赵元昊反叛，先攻破金明砦，杀死李士彬父子。蕃部溃散后，又攻破塞门、安远砦，包围延州。康定二年，陕西体量安抚使王尧臣进言：“泾原路熟户一万零四百七十余帐的首领，各有职务名称。曹玮任本路统帅时，威信法令严明，曾用他们平定西羌。此后，守将安抚驾驭不当，逐渐变得骄横狡猾。自从元昊反叛，镇戎军及渭州山外都被侵扰，附近界内的熟户也遭杀掠。蕃族性情，最看重酬报，利用他们的矛盾激怒他们，可重新得到他们的效用。请求派人招募愿意效用的首领，登记姓名及兵马数量。数量达到千人，允许他们自行推举有谋略勇力的人，授予班行及巡检的职务名号，让他们率领出境。攻破生户所获的财物牲畜，官府不检查核实。获得首级及受伤的给予赏赐，仍旧依照本族职务名号升迁补任增加俸禄。”下诏照所请执行。

庆历二年，知青涧城种世衡上奏：招募蕃兵五千人，在右手虎口刺“忠勇”二字，隶属折马山族。言事者因而请求招募熟户，发给禁军的粮饷让他们戍守边疆，全部罢免正规士兵。下交四路安抚使商议，环庆路范仲淹进言：“熟户留恋田土，保护老弱、牛羊，遇贼奋力作战，可以屏障汉户，但不可倚靠作为正规士兵。大致蕃人性情狡诈，畏惧强横欺凌弱小，常有办法控制他们就会服从可用，如果倚靠作为正规士兵必定导致骄横傲慢。又如今蕃部都虞候至副兵马使的俸钱只有七百，完全无衣粮，如果普通士兵突然得到禁军的俸给，那么蕃官必然产生非分之想。况且一年中很少遇到敌人，何必长期给予粮饷？而且钱款进入熟户，蕃部用来购买羊马、青盐转运到河西，也不是好办法。如果遇到警报，临时用金帛招募勇猛之士，较为便利。”于是这个建议被搁置。

治平二年，下诏陕西四路驻泊钤辖秦凤路梁寔、泾原路李若愚、环庆路王昭明、鄜延路韩则顺各自管理本路蕃部，团结强人、壮马，预先经营筹划，寇贼到来时老弱各有保存之处。并告知梁寔等人往来蕃帐，接受他们的诉状，伸张他们的冤屈，观察心怀反复的人加以笼络，不让他们猜疑阻挠而滋生嫌隙。梁寔等人到蕃部召集首领，称诏慰劳，用金帛赏赐；登记城砦兵马，计算部族声望大小，分派队伍，发给旗帜，让他们各自修缮堡垒，每人置办兵器铠甲，以备调发。并约定：如果命令下达而不集合，押队首领按军法处置。自治平四年以后，蕃部族帐越来越多，而安抚驾驭团结的制度更加周密，所以另外附在后面：

秦凤路：砦十三，强人四万一千一百九十四，壮马七千九百九十一。（三阳砦，十八门、三十四大部族、四十三姓、一百八十族，总兵马三千四百六十七。陇城砦，五门、五大部族、三十四小族、三十四姓，总兵马二千零五十四。弓门砦，三大门、十七部族、十七姓、十七小族，总兵马一千七百零四。治坊砦，二大门、二大部族、九姓、九小部族，总兵马三百六十。穰砦，二大门、二大部族、十一姓、十一小族，总兵马一千八百。静戎砦，门三，计大部族十、六姓、十六小族，总兵马六百二十五。定西砦，四门、四大部族、十六姓、二十八族，总兵马六百。伏羌砦，二门、二大部族、三十二姓、三十三小部族，总兵马一千九百九十二。安远砦，二十三门、二十三大部族、一百二十六姓、一百二十六小族，总兵马五千三百五十。来远砦，八门、八大部族、十九姓、十九小族，总兵马一千五百七十四。宁远砦，四门、四大部族、三十六姓、三十六小族，总兵马七千四百八十。古渭砦，一百七十二门、一百七十一姓、十二大部族、一万六千九百七十小帐，兵七千七百、马一千四百九十。）

鄜延路：有十个军、城、堡、砦，蕃兵一万四千五百九十五人，官马二千三百八十二匹，强人六千五百四十八人，壮马八百一十匹。（永平砦，东路都巡检所管辖的八族，兵一千七百五十四人、马四百零九匹。 青涧城，两族，兵四千五百一十人、马七百三十四匹。陇安砦，鬼魁等九族，兵五百九十九人、马一百二十九匹。 西路德靖砦，西路同都巡检所管辖的揭家等八族，兵一千一百一十四人、马一百五十匹。 安定堡，东路都巡检所管辖的十六族，兵一千九百八十九人、马四百六十匹。 保安军，两族，兵三百六十一人、马五十匹。 德靖砦，西路同都巡检所管辖的二十族，兵七千八百零五人、马八百七十七匹。又有小胡等十九族，兵六千九百五十六人、马七百二十五匹。 保安军，北都巡检所管辖的厥七等九族，兵一千四百四十一人、马一百六十七匹。 园林堡，两族，兵八百二十二人、马九十三匹。 肃戎军，卞移等八族，兵七百四十八人、马一百二十三匹。）

泾原路：有二十一个镇、砦、城、堡，强人一万二千四百六十六人，壮马四千五百八十六匹，组成一百一十甲，总计五百零五队。（新城镇，四族，总计兵马三百四十一，为十六队。 截原砦，六族，总计兵马五百九十六，为六甲二十队。 平安砦，十一族，总计兵马二千三百八十四，为十甲四十六队。 开边砦，十八族，总计兵马一千二百五十四，为九甲四十四队。 新门砦，十二族，总计兵马一千零七十三，为三甲二十八队。 西壕砦，三族，总计兵马四百五十四，为四甲二十队。柳泉镇，十二族，总计兵马九百八十六，为七甲三十一队。 绥宁、海宁砦，四族，总计兵马七百八十八，为四十甲三十二队。 靖安砦，四族，总计兵马一千九百八十二，为四甲五十九队。 瓦亭砦，四族，总计兵马五百九十一，为四甲十九队。 安国镇，五族，总计兵马六百三十四，为五甲二十二队。 耀武镇，一族，总计兵马三十二，为一队。新砦，两族，总计兵马一百零九。 东山砦，四族，总计兵马二百零二，为四甲九队。彭阳城，三族，总计兵马一百八十四，为六甲十二队。 德顺军，强人三千六百七十六人，壮马二千四百八十五匹，为三十六甲一百三十五队。本军二十一族，总计兵马二千五百零二，为三十六队。 隆德砦，七族，总计兵马二百五十六，为一十七甲十九队。 静边砦，二十四族，总计兵马一千八百零七，为三十六队。 水洛城，十九族，总计兵马一千三百五十四，为十九甲三十八队。 通边砦，五族，总计兵马一百七十六，为三队。）

环庆路：有二十八个镇、砦，强人三万一千七百二十三人，壮马三千四百九十五匹，总计一千一百八十二队。（安塞砦，四族，强人三百五十一人，壮马三十匹，为十六队。洪德砦，二族，强人二百七十三人，壮马五十三匹，为十队。 肃远砦，三族，强人一千五百五十九人，壮马二百六十三匹，为六十队。 乌仑砦，一族，强人六百八十四人，壮马一百一十八匹，为二十六队。 永和砦，旁家一族共计六标，强人一千二百五十五人，壮马二百零二匹，为四十四队。 平远砦，六族，强人五百四十人，壮马八十七匹，为二十七队。 安远砦，六族，强人七百四十八人，壮马一百一十六匹，为三十队。 合道镇，十四族，强人一千五百六十五人，壮马一百八十三匹，为五十七队。木波镇，十四族，强人二千一百六十九人，壮马一百九十五匹，为六十一队。 石昌镇，二族，强人四百六十二人，壮马三十四匹，为十七队。 马领镇，四族，强人一千零一十六人，壮马八十匹，为二十四队。 团堡砦，二族，强人一千零二十二人，壮马一百一十一匹，为二十四队。 荔原堡，十三族，强人二千二百二十一人，壮马三百九十四匹，为八十二队。 大顺城，二十三族，强人三千四百九十一人，壮马三百一十四匹，为一百四十一队。 柔远砦，十二族，强人三千三百八十一人，壮马一千匹，为九十队。 东谷砦，十六族，强人四百五十九人，壮马五十六匹，为十四队。 西谷砦，十族，强人一千七百九十四人，壮马一百四十匹，为六十五队。 淮安镇，二十七族，强人四千三百六十八人，壮马三百二十一匹，为一百七十队。 平戎镇，八族，强人一千零八十五人，壮马一百七十一匹，为四十一队。 五交镇，十族，强人一千一百零七人，壮马七十三匹，为四十九队。 合水镇，四族，强人六百三十一人，壮马九十五匹，为二十四队。 凤川镇，二十三族，强人八百七十五人，壮马一百四十三匹，为二十队。华池镇，三族，强人二百六十二人，壮马三十八匹，为十二队。 业乐镇，十七族，强人一千一百七十二人，壮马六十四匹，为四十六队。 府城砦，一族，强人二百三十三人，壮马五匹，为七队。）

治平四年，郭逵说：“秦州青鸡川的蕃部愿意献出土地，请求在川南牟谷口设置城堡，招募弓箭手，以便打通秦州、德顺二州的援军，切断贼寇入侵的道路。”闰三月，接收原州九个砦的蕃官三百八十一人，总计二百二十九族，七千七百三十六帐，蕃兵一万人，马一千匹。这一年，撤销了四路内臣主管蕃部的职务，改选各路上朝使臣中熟悉蕃部情况的人担任。

熙宁元年，议论的人说：

熟羌是唐朝设置三使所统辖的党项部族。自从西夏不臣服，部落叛离分散，分别居住在南北。作为首领的人，父亲死了儿子继承，哥哥死了弟弟继承，家中没有直系亲属，就推举旁系亲属中强者作为族首，有的族多达数百人。即使族首年幼，只要其本门中妇女的命令也都信服。所以国家根据他们的习俗作为法规。其大首领，上自刺史，下至殿侍，都补为本族巡检，次首领补为军主、指挥使，下至十将，依次接受俸禄供给。时间久了，主家和客家的族帐，混淆不清无法登记。康定年间，曾派蒋偕登记它们。如今超过三十年，主家有的因多次降级失去先辈的职位和族首名号，而客户有的因功劳成为使臣，军班待遇超出主家之上。军事行动调发时，有关部门只看职位名号，让他们号令其部属，但众人因为不是主家，不肯被使用。

请求从今以后，蕃官去世，级别高的子孙按例降等担任本族巡检，那些在靠近边境能抵御贼寇的给予俸禄，在远边的按旧例限制时间；那些已经降等或三班差使、殿侍去世没有等级可降的，子孙不降级，充任军主、指挥使的就任命为殿侍。这样，本族蕃官的名号品级就常在。如果其部属立功应当任职的，不是正亲不得担任本族巡检，只增加其俸禄；从军主到十将，祖父、父亲有族帐兵骑的，子孙就继承其旧职，按年限接受俸禄供给；能自己立功的不受此令限制。这样，熟羌的心都知道将来子孙不失旧职，世代为我们所用。

枢密院于是会合河东路，蕃部继承不降资；秦凤路降两资，泾原路蕃官告老时以门内人代为继承也不降资，鄜延、环庆路蕃官使臣按类似情况授职。蕃官副兵马使以上原来没有上奏到的人员，下诏鄜延、环庆路蕃官本族首领的子孙应当继承的，如果都军主以下的子孙不降级，殿侍并差使、殿侍的子孙充任都军主，借职、奉职的子孙充任殿侍，侍禁、殿直的子孙充任差使、殿侍，供奉官的子孙补为借职，承制以下的子孙补为奉职；其诸司副使以上的子孙应当继承的，参照汉官遗表加恩二等。奏议得到批准。

二月，知青涧城刘怤说：“所辖的归明号箭手八个指挥，共三千四百余人、马九百匹，连年歉收，希望用丹州的储粮赈济抚恤。”下诏将他的奏章发到转运司执行。

二年，郭逵上奏：“蕃兵必须得到人来统领。如果一味用严刑逼迫，他们必定散逃到山谷中，正兵反而受其害。应当设置六种方法使用他们：叫做远设斥候、选择地利、顺从他们的长处、舍弃他们的短处、用利益引诱其心、作战时帮助他们出力。这是使用蕃兵的方法。”下诏听从。

三年，宣抚使韩绛说：“亲自奉承圣明旨意，因蕃部子孙继承的多幼弱，不能统率部众，应当选择其族中众人信服的人代其统领事务。圣上谋划深远，真是得到驾驭边境的要领。请下诏各路帅臣按诏书行事。”

四年，下诏：“蕃官殿侍、三班差使补职，或由殿侍升为差使已满十二年，曾充任巡检或管理本族公事，或担任蕃官指挥，或曾担任守御任务的，由总管司上报，特准升迁改任。”

五年，王韶招纳沿边蕃部，从洮州、河州、武胜军以西，到兰州、马衔山、洮州、岷州、宕州、叠州等州，共补授蕃官、首领九百三十二人，首领给予饭钱、蕃官给予俸禄的有四百七十二人，每月总计费用钱四百八十余缗，得到正兵三万人，族帐数千。

六年，皇帝对辅臣说：“洮西香子城之战，官军贪功，有斩杀巴毡角部蕃兵来报功的，人们极其愤慨。从前李靖分汉兵和蕃兵各为一队，不让共同扰乱。”王安石进言说：“李靖并非平时安抚蕃部的人，所以他训练军队应当如此。如今熙河蕃部已经为我们所用，则应当逐渐用汉法治理他们，使时间久了与汉兵一样。周武王使用微、卢、彭、濮人，只用一个法度。如今应让蕃兵逐渐与汉兵相同，与蕃贼不同，必须首先录用其中的豪杰，逐渐教化他们。这是用夏制改变夷狄的办法。”皇帝于是下诏王韶讨论这个办法。

皇帝说：“岷州、河州的蕃人部落族帐非常多，如果安抚控制得当，都能发挥作用，可以坐镇控制西夏，这也是所谓‘用蛮夷来攻击蛮夷’的策略。陕西边境最远，如果会合训练，摆出用兵的声势来震慑敌人，他们必定会跟着聚集兵力来应对我们。连续几年这样，自然会使他们疲惫困乏。这就是兵法上说的‘让安逸的敌人变得疲劳’。”

王安石回答说：“朝廷应当先做到不可被战胜，积蓄粮食、积聚财物，挑选士兵而已。对新归附的羌人，用丰厚的爵位和赏赐来接纳，收揽他们的豪杰，赐给他们坚固的铠甲和锋利的兵器，来激发他们的士气，使每个人都怀有奔赴效力的志向。等到我们实力强大、力量充实，再击鼓向西进军，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行的了。”

冯京、王珪说：“如果按照陛下的策略，用多种方法迷惑他们，他们已经被频繁征调搞得疲惫，而我们却没有实际的攻取行动，时间久了他们必定不再响应我们。然后我们趁机出兵，就像进入无人之境一样。”皇帝说：“这正是晋朝人攻取东吴的策略。想要经营四方夷族，没有比这更优先的了。”

皇帝曾说过：“蕃部未曾经历战争，恐怕只是以虚名归附，遇到事情时不能使用他们。”王安石回答说：“刚强和柔和的克制，使用时要因地制宜。王韶认为先用恩信结交他们，如果有强硬不服从的，就用杀戮来对付。大体上蕃部的情况，是看西夏和中国的强弱来决定向背。如果中国形势强大，归附中国有利，就不必依靠杀戮，他们自然会坚定归附。况且蕃部的习俗，既推崇贵族种姓，又依附强国。如今任用木征这样的贵族种姓三人，又逐渐用恩信收服蕃部，那么中国的形势会更加稳固，恐怕不必依赖杀戮，所归附的蕃部自然可以控制和使用。”皇帝认为说得对。

当时，王韶开拓熙河地区土地一千二百里，招附了三十余万人口。王安石上奏说：“如今用这三十万人口，逐步推行法令，应当就能改变他们的夷人习俗。但王韶招募的勇敢士兵九百多人，耕种田地一百顷，建立坊市三十多处。蕃部既然能够成为汉人，而他们的习俗又轻视土地、重视财物，汉人可以用财物与蕃部交换田地，蕃人得到财物，双方都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于是田地开垦，财货流通，蕃人和汉人融为一体，这种形势容易调控治理。请求命令王韶像各路一样用钱借贷来收取利息，又拿出百余万缗钱在蕃部养马，并且将人组织起来，奖励武艺，使百姓富足，士兵马匹强盛，然后激励他们使用，这样行动就能建立功勋。如今蕃部刚刚归附，如同原始时代的人，只听从我们的控制罢了。”

熙宁七年，王韶说：“讨伐平定河州叛乱的蕃人，开拓了很广阔的土地，已经设置了弓箭手，又用其余的土地招募蕃兵弓箭手，每个寨子设三个指挥，或者多达五个指挥，每个指挥二百五十人，每人给田一百亩，按等级蕃官给田二百亩，大蕃官给田三百亩，仍然招募汉人弓箭手担任队长，人数稍多就补任将校，与蕃官共同管理部族事务。那些蕃人弓箭手都在左耳刺‘蕃兵’字样，以防止汉兵盗杀蕃人并冒功请赏。”皇帝下诏同意他的请求。十一月，王中正团结熙河界洮河以西的蕃部，得到正规兵三千零八十六人，正副队将六十人，供养人员一万五千四百三十人。

熙宁八年五月，下诏李承之参与制定蕃兵法。十一月，下诏：“选拔陕西蕃兵中的丁壮户，九丁以上取五丁，六丁取四丁，五丁取三丁，三丁取二丁，二丁取一丁，年龄二十以上，在手背刺字，每户不超过五丁。每十人设置十将一人，每五十人设置副兵马使一人，每一百人设置军使一人、副兵马使一人，每二百人设置军使一人、副兵马使三人，每四百人加设军使一人、副兵马使一人，每五百人加设指挥使一人、副兵马使一人，超过五百人，每百人加设军使一人、副兵马使一人，如果同一部族有三十人以上也设置副兵马使一人，不足二十人只设置十将。每月领取俸禄，另外增加给钱，指挥使一千五百钱到十将各有差等。”

熙宁十年，枢密院说：“陕西、河东商议制定团结蕃部法，希望按照所奏执行。”皇帝亲笔下诏说：“西夏人所依靠来强国的，不过是山界部落数万之众。按照地理图志，朝廷已占据了一半。他们使用这些部落就能兼并小族、欺凌大族，所向披靡。而在我们手中，却只能安抚供养，从未得到他们的死力效命，不仅不能使用他们，还担心他们成为祸患。所以稍有悖逆，有关部门只能用利益劝说化解，上下相习畏惧，任凭他们放纵散漫，长久失去统制。近期颁布的法令，固然不能确信一定能实行，但按道理来说，双方都拥有这些人口，而利害却相差很远。如今如果只是沿袭边人的说法，众人知道那些说法，只对旧法稍作改动，那么收效恐怕与往日没有区别。只是徒然纷扰，无补于事。可以再让吕惠卿详细参酌后上报。”

元丰六年，下诏：“蕃官虽然官至大使，仍然位于汉官小使臣之下。朝廷赏功升官，是为了激励劝勉，如此卑下压抑，那么谁知道升官的荣耀？应当确定蕃汉官的序位。”后来河东经略司说：“蕃官统领堡寨士兵出战，曾经由汉官指挥，恐怕不应当与汉官排定官序。”而兵部请求，蕃汉官不属于统辖关系的才让序官，上奏批准。熙河兰会路经略制置使李宪说：“治理蕃兵，设置将领，法规贵在简易可行，详细而难以违犯。我如今斟酌蕃情立法，凡熙河兰会五郡，各设置都同总领蕃兵将二人；本州各部落族出战，蕃兵及供养人马各设置管押蕃兵使臣十人。五郡蕃兵自成一将，出战则以正兵接续，旗帜颜色相同。蕃兵按技艺功劳分为四等，蕃官首领升迁也与此相应。”八月，李宪又说：“汉蕃兵骑混杂于一军，语言不通，居住饮食都不便利。昔日李靖让蕃落自成一法，我近来让蕃兵自为一将，区分汉、蕃为两军，相互参合号令，军事行动只听从调遣。”

元丰七年，泸南缘边安抚司说：“罗始党生界八姓，各自愿意依照七姓、十九姓刺字充任义军，团结为三十一指挥，共一万五千六百六十人。”朝廷听从了。

元祐元年，臣僚说：“泾原路蕃兵人马众多，临敌时与正兵混杂，不方便。”皇帝下诏将奏章下发四路都总管详细商议。环庆路范纯粹说：“汉、蕃兵马确实不可杂用，应当在各将中选择廉洁勇敢、通晓蕃情的一人专门充任蕃将，让其平时统领训练，遇有调发，就令他带领指挥，这样比较便利。”又说：“近来兵部提议，蕃汉官不属于统辖关系的，一律按官阶高低排列；其城寨等管辖蕃官的，仍然按旧例在本辖汉官之下。下诏同意了其请求。并且各路蕃官，不问官职高低，一律在汉官之下，这是为了尊崇中国、控制远方之人。实行已久，忽然更改制度，让不与汉官统辖的蕃官按品级序位，那么边上的使臣及京职官中十有八九会处在蕃官之下，不是人情所能忍受的。蕃部凶悍骄横，岂能轻易开启这种局面？应当全部依照旧制，都在汉官之下。”朝廷听从了。

元符二年三月，泾原经略司说：“请求将东西路蕃兵将废除，仍于便利的城寨隶属各将统领，与汉兵互相兼任差使。”秦凤路也照此办理。四月，环庆路经略安抚司说：“新修筑的定边城有大量从西夏来投奔的蕃部，希望从今以后将归顺之人，就在新城收管并给田，仍然请求选拔设置总领蕃兵正、副各二员。”朝廷听从了。

## 关键人物

- **吕公弼**：枢密使；提议将河北义勇选拔上等，参与上番讨论
- **王安石**：大臣（参与朝议）；与皇帝、吕公弼等讨论义勇上番，推行保甲，倡导蕃兵汉化
- **蔡挺**：经略使；请求将义勇分为五番教阅，并推行于泾、渭、仪、原四州
- **韩绛**：宣抚使；请求将义勇分为七路，并差官提举
- **司马光**：兼领长安一路十州兵民大权；上疏反对义勇分番戍守及出征调度
- **种世衡**：知青涧城；招募蕃兵五千人，刺'忠勇'二字
- **范仲淹**：环庆路（官员）；反对将熟户代替禁军，认为不可倚靠作为正规士兵
- **王韶**：熙河路官员（经略安抚使）；招纳沿边蕃部，开拓熙河，设置蕃兵弓箭手
- **郭逵**：判延州；建议陕西义勇自带干粮，提出使用蕃兵六法
- **文彦博**：大臣（参与朝议）；对义勇上番及保甲编制提出异议

## 时间线

- **庆历二年**：挑选河北、河东强壮百姓，在手背刺字组成义勇；河北、河东义勇成立
- **治平元年**：下诏陕西除商、虢二州外，全部登记为义勇，规定丁数比例；陕西义勇成立
- **熙宁初年**：枢密使吕公弼请求将河北义勇每指挥选上等，在手背刺'上等'字样；批准施行
- **时间不明**：王安石呈报蔡挺请求将义勇分为五番教阅；皇帝担忧枢密院不肯处置，但最终推行
- **时间不明**：韩绛请求将义勇分为七路，并差官提举；听从
- **时间不明**：司马光上疏反对义勇分番戍守及出征调度；永兴一路得以单独免除
- **熙宁四年**：下诏免除陕西路义勇差役，撤销陕西各路提举义勇官；义勇差役免除，教阅由本属州县负责
- **熙宁五年七月**：任命崇文院校书王安礼专门编修三路义勇条规；开始编修
- **熙宁六年九月**：下诏义勇人员、节级名额空缺须因教阅排连迁补；规范迁补制度
- **熙宁七年**：王韶招纳沿边蕃部，开拓熙河，设置蕃兵弓箭手；得正兵三万，族帐数千
- **元丰二年**：中书省、枢密院请求河北、陕西义勇、保甲诵读教阅法；皇帝听从
- **元丰六年**：下诏广西峒丁按照开封府界保甲法训练；开始讨论训练

## 地点

- **河北路**：义勇设置主要地区之一
- **河东路**：义勇设置主要地区之一
- **陕西路**：义勇设置主要地区之一
- **秦凤路**：蕃兵主要分布路
- **泾原路**：蕃兵主要分布路
- **环庆路**：蕃兵主要分布路
- **鄜延路**：蕃兵主要分布路
- **广南西路**：土丁、峒丁主要分布地区
- **广南东路**：枪手主要分布地区
- **熙河路**：王韶开拓的蕃兵地区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是研究宋代乡兵制度的重要史料，详细记录了各类民兵的编制、训练、上番及与禁军关系，反映了宋代兵制变革。

## 标签

- 义勇
- 保甲
- 蕃兵
- 土丁
- 枪手
- 弩手
- 陕西护塞
- 川峡土丁
- 荆湖路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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