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四十七兵八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时代：元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一百四十七兵八

## 本章概览

建隆初年，太祖下令各州招募士兵由部署护送进京，经军头司复核等级后，皇帝在便殿引见对答，分别隶属各军。厢军升禁军、禁军升上军、上军升班直，均需皇帝亲临检阅，非勇猛卓绝者不得应募。咸平五年，在环庆等州厢军中选拔骁勇四千五百人替代禁军屯防。景德二年，真宗趁停战时机下令精选禁军，枢密使王继英等赞同，但皇帝顾虑军中议论，先在下级军中选拔壮勇者依次补充上军，老弱者待秋冬淘汰。大中祥符年间，多次下诏拣选厢军升隶上军，并规定各军兵额标准，如捧日上三军须满三百人，龙卫上四军各二百五十人。天圣年间，枢密院编订选补法，明确弓弩斗力标准。景祐元年选拔教骏填补拱圣，庆历三年田况指出天下兵冗，建议降弱为厢军。皇祐元年淘汰老弱，嘉祐二年定拣选年限。治平年间检阅亲从官，下诏三路拣选年五十以上者以子弟替代。熙宁二年，神宗与王安石力主合并军营，裁减将校三千余人，年省钱四十五万贯、米四十万石，但遭苏轼、文彦博等反对。此后每年省并，至元丰年间仍持续。元祐年间枢密院言在京军额多缺，而就粮禁军超额，遂差官拣选发遣。大观元年诏东南各郡整顿训练教头。南宋建炎后，兵制渐衰，绍兴年间仍有挑选，但咸淳时虚立名额冒领粮饷，军费枯竭而宋亡。

本章记述宋朝拣选、省并、廩给等兵制法规。

详细介绍了禁军、厢军的拣选标准、升迁途径、合并裁撤、俸禄发放等，重点在熙宁年间合并军营和司马光等人的争议。

## 正文

建隆初年，下令各州招募士兵由部署护送进京，到达后由军头司复核等级，在便殿引见对答，然后分别隶属各军。那些从厢军升为禁军、从禁军升为上军、从上军升为班直的，都要皇帝亲临检阅，不是才能勇猛卓绝的不应募，其余都是从下级选拔补充。

咸平五年，在环州、庆州等地的厢军马步军六千余人中选拔才能勇猛的四千五百人，交付各营寨屯防，以替代禁军。

景德二年，宣示：“殿前司、侍卫司各禁军中老弱病残者众多，大概是因为长期征战戍守，缺乏拣选训练，每次替换到京，虽然稍加检阅，也只能剔除其中最差的。如今多已抽还，应当趁此停战时机，精心选拔，虽然议论者担心惊动众人，也应果断施行。当年太祖也曾忧虑此事，于是全面检阅，当时人情深感恐惧，其后果然成为精兵。”枢密使王继英等说：“如今战事平息，不趁此时挑选，实在担心冗兵白白浪费粮饷。”皇帝说：“对。近来契丹请求结盟，西夏归顺，恐怕军中会说国家打算裁减军队节省费用。”于是命令先在下级军中选拔勇猛强壮者依次补充上军。那些老弱病残的，等到秋冬季节谨慎选择将臣令其淘汰。

三年正月，下诏派遣枢密都承旨韩崇训等与殿前司、侍卫马步军司检阅各军士兵，供备库使、带御器械綦政敏等分往京东路、京西路检阅。八月，下诏效顺第一军赴京检阅，以补充虎翼军缺额。该军都是河东人，皇帝念其累次戍守劳苦，所以提升奖励。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下诏说：“江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流配之人，都是自己触犯法令，长期从属配隶，念其远离本土，每每关怀。适逢泰山增封，遍及普天同庆，不拘常例，特示宽恩。江南路应派内殿崇班段守伦前往升州、洪州，广南东路、西路派殿直、阁门祗候彭麟前往桂州，与本路转运使一同抽调各州杂犯配军，挑选移配淮南州军牢城及本城。有少壮能披甲带兵者，即押送赴京，将商议安排近上军分。如不愿迁移及赴京者，也听其便。若地理遥远之处，即与转运使一同乘传车前往当地，依照此法挑选。”

五年正月，皇帝告知知枢密院王钦若等：“在京军校差充外地人员，军人数不足，有碍训练，可下诏殿前司、侍卫马步军司简选补充。禁军各指挥兵士内，捧日上三军要达到三百人，龙卫上四军各二百五十人，拱圣、骁骑、骁胜、宁朔、神骑、云武骑各三百五十人，并于下次军营升填，必须达到本额标准，并令军头司在各处招拣到的人内选填。营在京城的引见分配，在外地的照此办理，仍委托各司谋划开列上报。在京城差出的，等替换回京后挑选。”

九年十一月，下诏河北、河东、陕西各州军拣选本城兵，五百人以上升为一指挥，在当地设置营地教练武艺，升为禁军。

天禧元年二月，派遣使者分往各州军挑选厢军骁勇壮健达到标准者升隶上军。六月，征召挑选天下厢兵迁隶禁军的，共五千余人。

天圣年间，曾下诏枢密院编排禁军选补法：

凡进入上四军的，捧日、天武弓以九斗，龙卫、神卫弓以七斗，天武弩以二石七斗，神卫弩以二石三斗为中格。恩州、冀州员僚直、骁捷军士选中四军的，则不再考试。其余招拣中者，都引见对答。凡员僚直缺额，则以选中上军及龙卫等标准、弓射七斗合格者充任，仍允许按龙卫例选补班直。

凡选禁军，自俸钱三百以上、弓射一石五斗、弩蹠三石五斗、标准及龙卫者，都亲自检阅，以隶龙卫、神卫。凡骑御马直缺小底，则检阅拱圣、骁骑少壮善射者充任。凡弓手，内殿直以下选补殿前指挥使，射一石五斗；御龙弓箭直选补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东西班带甲殿侍选补长入祗候，御龙诸直将虞候选补十将，射皆一石四斗；东西班、散直选补内殿直，捧日、员僚直、天武、龙卫、神卫亲从选补诸班直，御龙骨朵子直、弓箭直将虞候选补十将，御龙直长行选补将虞候，射皆一石三斗；员僚、龙御、骑御马直小底选补散直，射皆一石二斗。凡弩手，东西班带甲殿侍选补长骑祗候，射四石；御龙弩直将虞候选补十将，射三石八斗；长行选补将虞候，射三石五斗。其捧日、天武、龙卫亲从选补弩手班、御龙弩直的，也照此办理。其次另为一等，减二斗。其余殿前指挥使、诸班直因年久或上名出补外职者，所试弓弩斗力都立即减少，弓自一石三斗至八斗，弩自三石二斗至五斗各有差别。

凡班直经皇帝亲自检阅登录名册者，有关部门不再复查考试。其升军额的，或取少壮拳勇，或表彰边地有劳绩者。至于河清卒的立即补充，牢城配军也间或下诏选补，大概是为了使服役者有时机晋升，负罪者不终被废弃。其淘汰老弱病残，则在岁首，或军队回师时；转员都挑选淘汰，上军以三年为期。河北遇大检阅也如此。景祐元年，下诏选拔教骏填补拱圣各军，淘汰其老弱病残为剩员，不能服役的免为民。

三年，下诏选拔骁骑、云骑、骁胜填补拱圣，武骑、宁朔、神骑填补骁骑。

康定元年，选御辇官为禁军。辇官二十六人拦阻辅臣喧哗申诉，斩其首二人，其余黥面发配岭南，最终仍按原计划选拔。

庆历三年，下诏韩琦、田况选拔京城俸钱五百以上禁军武技精捷者，每营取五人，枢密院登记姓名，以备驱使。田况因而说：“如今天下兵超过百万，比先朝几乎多三倍，自古以来养兵之冗，没有像这样的。而且各路宣毅、广勇等军孱弱甚多，大不能战，小不能役。应分派官员选不能战者降为厢军，不能役者释放。”皇上赞同其言。

皇祐元年，挑选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禁军厢军各军，淘汰其老弱为半分，更甚者给粮遣还乡里。系化外之人或因罪隶军或曾立战功者，都按剩员处置。

三年，韩琦上奏：“河北就粮各军愿就上军的，允许趁大检阅时自行陈说。若等试合格，旧无罪恶，即押送进京，量材升补。”于是下诏四路都总管司：“从今春秋检阅，委托主管选长五尺六寸以上、弓一石五斗、弩三石五斗者，连同家属押送进京。

嘉祐二年，下诏神卫水军等以五年为期，各司库务役兵以三年为期一拣。五年，选京东西、陕西、河北、河东本城、牢城、河清、装御、马递铺卒长五尺三寸能披甲者，补禁军。其曾犯盗窃罪被黥面者，配外州军归远、壮勇。

八年，右正言王陶上奏：“天下厢军以岁首拣选，至于禁军虽有驻防回日拣选法，有时却不执行。臣私下以为调发禁军本依靠精锐，军队出发之时尤其应当拣选训练。请下有关部门，凡调发禁军，委托当职官淘汰年六十以上，将校年六十五以上衰老者，如此则兵精而费用省了。”下达其奏章。殿前司、马步军司上奏：“旧制，遣戍陕西、河北、河东、广南被边各军全部拣选淘汰，其余路则无此令。请从今各军调发，全部依从拣选法。”下诏许可。又下诏：“凡选本城、牢城军士以补龙猛等军者，都按案籍取曾给俸钱五百及龙猛等者，以配龙猛；其不及等与曾给俸钱四百以下者，若百姓被黥面隶军及龙骑等者，以配龙骑；其龙骑军士戍还，即选填龙猛。从今本城、牢城全部三年一拣，著为令。”

治平元年，检阅亲从官武技，得一百二十人以补各班直。于是下诏：从今亲从官，限年三十五以下者充任。又下诏：“听说三路就粮兵，多老弱病残不能披甲者，可不必拘泥时间，拣选年五十以上有子弟或异姓亲属等应标准者代替。如无，听召外人。”当年，下诏京畿及各路挑选龙骑、壮勇、归远、本城、牢城、宣效六军；河清、车营、致远、窑务、铸钱监、屯田务隶属籍三十年能披甲者，押送京师填补龙猛等军；其从广南挑选中者，就填补江西、荆湖归远缺额。仍下诏每三年以龙猛等军缺额数上报。又下诏各路，有步射引弓两石、彍弩四石五斗以上者，上奏遣送赴京。

二年，下诏京东教阅补禁军。此前，京东教阅本城，自初置即轮流隶属本路巡检，长期不选补。皇上听说该军多勇壮可用者，想表示激励，故有该诏。

治平四年五月，挑选拱圣、神勇以下勇分，以补捧日、天武、龙卫、神卫缺额。

元丰三年六月，权主管马步军司燕达说：“内外就粮退军二十一指挥八千余人，因禁军小病故拣退及武艺浅弱人配填，既不训练，又免屯戍，安居冗食，损耗军储。若从今更不增补，希望逐渐消减，等有缺额，依禁军选募，教习武艺，不数年，退军可尽变锐士。内中俸钱七百者减为五百，依五百俸钱军等杖招拣。”从之。仍下诏：“上四军退军改作五百俸钱军额。”八月，殿前司、步军司虎翼十指挥出戍归营，悯其劳苦，下诏一并升补为神勇指挥。广西路经略司说：“雄略、澄海指挥缺额，请以各路配送隶属牢城卒所犯稍轻，及少壮可披带者选补。”从之。

四年四月，提举河北义勇保甲狄谘说：“旧制，各指挥兵士内有老弱病残年五十五以上、有弟侄子孙及等杖者，令承替名粮，其间也有不堪征役者，请年四十以上许令承替。”下诏河北马步各军依此。十二月，下诏各班直、上四军，不得简选常有罪改配人。

元祐二年七月，下诏各路每年于八月后解发试武艺人到京，殿前司限次年正月，军头司限二月以前试验推恩。呈试武艺人相同。

三年闰十二月，枢密院说：“在京各军兵额多缺，而京东路、京西路就粮禁军往往超额。”下诏差官往各路同长吏挑选发遣，以补其数。

大观元年四月，下诏说：“东南各郡军队之事，久失训练齐整，百姓虽浮弱，而依山带江，容易动摇。居安思危，确实不可忽视。其各军武艺生疏精熟不同，非独见将官训练优劣，实亦系教头能否。”枢密院请求委托各路提举训练官精选精熟教头，二年一替，若能训练精熟，然后推赏。从之。

至于省并之法，凡军各有营，营各有额。皇祐年间，马军以四百、步军以五百人为一营。承平既久，额存而兵缺，马一营或止数十骑，兵一营或不满一二百。而将校冗多，赐予廪给十倍士卒，递迁如额不少损。皇帝忧虑此事，熙宁二年，开始议定合并裁撤。陕西马步军营三百二十七，并为二百七十，马军额以三百人，步军以四百人。其后凡拨并者，马步军营五百四十五并为三百五十五，而京师、府界、各路及厢军都会总零数，各足其常额。

凡是合并军营，先要修缮他们的新住房，发给搬迁费用。军校人员超额，就用来补充其他军队的缺额，或者跟随合并的士兵进入各指挥，按照职务高低共同统领。皇帝曾对辅政大臣说："天下的财力，朝廷稍微用心，节省下来的就不可计数。近来裁减合并军营，统计减少军校、十将以下三千多人，除去两节的赏赐和随从的粮饷供给外，计算一年节省下来的，有钱四十五万贯，米四十万石，绢二十万匹，布三万端，马草二百万束。各种事务如果都能这样，国家的财用怎么会不够用呢！"

起初议论合并军营时，大臣们都认为士兵骄横已久，骤然合并一定会招致变乱，不可行。皇帝不听从，只有王安石赞同并决断实行。当时苏轼进言说："近来合并军营、裁减士兵的命令突然轻率地发布，比前些日子更厉害，虽陛下不顾及人们的议论，坚持得更坚决，但形势窘迫事情受阻，最终也必定会变化。将来即使有好的法令和政务，陛下还能再自信吗？"枢密使文彦博说："近来多有更改变动，人心动荡不安。"王安石说："事情应当更改，难道还怕这些人议论纷纷吗！"皇帝采用王安石的意见，最终合并了军营。从熙宁到元丰年间，每年都有合并和废除。

元符二年，枢密院上奏："已经下诏各路合并废除堡寨，裁减罢除兵将，鄜延、秦凤路已经裁减合并，其余各路未见施行。"下诏泾原、熙河兰会、环庆、河东路迅速商议上报。

三年，废除都护府，安抚使隶属于河州、兰州，以节省粮草运输。下诏边境将帅裁减额外戍守的士兵。

建中靖国元年，裁减放还秦凤路的地方士兵。

大观三年，下诏："先前下达的处分，筹划处置东南的利害，深恐事情力量尚未办理，耗费巨大。那些帅府、望郡增设的禁军，各县设置的弓手，全部罢除；那些壮城兵士，命令帅府设置一百人，其余望郡设置五十人，原来人数多的依旧维持。沿边州军除原有之外，停止增招壮城兵。帅府、望郡养马以及步兵选拔充任马军指挥，以及支用常平钱收购储存粮食的指挥，全部停止。已经增设的路分钤辖、路分都监，允许他们任职期满。江南东西、两浙各共同差派走马承受内臣一员，帅府增设的机宜文字官署，全部罢除。"

四年，下诏："四辅州各减少一个将，他们的军兵仰仗京畿转运司将未足额以及尚未有人的，崇锐、崇威、崇捷、崇武内合并废除四十四指挥已挑选到的人，按照等杖拨填四辅州现有的禁军缺额。仍将各辅系将、不系将军兵，根据驻扎营地的远近斟酌，重新分别隶属排定，以及八将训练驻扎的地方，迅速开具上报。河北、河东的崇锐、崇威，河东十八指挥，河北不隶属将的十三指挥全部废除，现有管兵令总管司拨填本路禁军缺额。河北路拨不尽的人发送到京城，分别填补充当在京禁军缺额。河东拨不尽的人，都在本路禁军额外收管。"

宣和五年，下诏："两浙盗贼平定，越州设置的捕盗指挥，可均匀填补江东、淮东三路州军的缺额。"

到神宗时期，又有精简淘汰退役士兵的命令。治平四年，下诏挑选拱圣、神勇以下各军补充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士兵的缺额。

熙宁元年，下诏各路监司检察州兵招募挑选不合法的予以查办，不能胜任禁军的降为厢军，不能胜任厢军的免为平民。

二年，采纳陈升之的建议，酌情减少年龄四十岁以上、稍不中程的卫兵的请受。吕公弼及龙图阁直学士陈荐都说退役士兵不便。三年二月，司马光也说：

我私下听说朝廷想要挑选在京禁军四十五岁以上稍微有疾病的人，全部减少供给，连同他们的妻子儿女迁徙安置到淮南，以就食粮食。如果确实有此议论，我认为不合适。为什么呢？在京禁军及其家属，都生长在京师，姻亲遍布，安居乐业，由官府供应衣食，已经很久了。年龄四十五岁还未衰老，稍微有疾病，还能担任征役，一旦没有罪过，减少他们的供给，迁徙到淮南，这是横遭降职发配。

况且国家耗尽天下的财富供养长征士兵，本来是想防备边境。如今淮南不是用武之地，却大量驻扎禁军，白费衣食，这是供养无用的士兵，安置在无用的地方。另外边境常无事还好，将来如果稍有紧急情况，主兵的臣子必定争相要求增兵。京师的士兵既然少了，必须派出使者四处招募，大加召募，广泛挑选，人数将比今日所退的士兵多几倍。这是抛弃已经训练经历战事的士兵，而招募市井田间的百姓，本想减少冗兵却更增多，本想节省大花费却更扩大，不是好计策。

我愚昧地希望朝廷暂且依照旧法，每年挑选禁军中不能胜任征战的减充小分，小分又不能担任劳役的，放令他们在京师自行居住，只是不要让老病者还占着名额，虚耗衣粮。人情既安于习惯，国家又能得到他们的力量，冗兵既除去，大花费自然节省，这是国家安危所系，不敢不说。

右正言李常也这样说。皇帝听从了。这一年，下诏："陕西就粮禁军定额十万人，正用兵之初，令陕西、河东迅速招募士兵补充缺额。"

四年，下诏："近来挑选各路配军为陕西强猛，把他们作为禁军，赏赐比照壮勇从优，隶属步军司，在各路都监、总管司服役。"下诏广东、福建、江西挑选本路配军中强壮勇猛的，加上所招募的士兵共一万人，以准备征戍。三月，下诏广东路挑选杂犯配军中的壮丁，每五百人为一指挥，驻扎广州，号称新澄海，依照广西的方法。七月，亲笔下诏："挑选各路小分年龄四十五岁以下能披甲的，升为大分，五十岁以上愿意为民的听其自便。"旧制，士兵到六十一岁才免役，还不立即允许。到这时免为平民的很多，冗兵因此大大减少。

十年，派遣官员会同畿内、京东西、陕西、荆湖的长官挑选招募军士，以补充禁军的缺额。

元丰元年，下诏：以马军选拔上军，上军选拔各班，都要能马射弓一石力。各班直枪弩手缺额，选拔亲从、亲事官，八并选拔捧日、龙卫弓箭手。

二年，云骑军缺二千一百人，用云捷等军补充。

六年，骑兵年龄五十岁以下，学习武技不成而才能可以训练的，都改为步兵。

元祐四年，下诏："今后每年挑选禁军节级，筋力未衰的，年六十五才减充剩员。"

八年，泾原路经略司上奏："挑选各将下剩员，年六十以下精力不衰的，仍然充军，以补充缺额。"皇帝听从。陕西各路也这样。

绍圣四年，枢密院上奏："龙骑属于杂犯军额，缺数还很多。现在想要将禁军中犯罪服徒刑及经判决的人，每年挑选来填补缺额。"皇帝听从。

元符元年又上奏："就粮禁军缺额，在厢军内挑选年龄四十岁以下的填补。"皇帝听从。

宣和七年，下诏京东西、淮南、两浙帅司精选各军的骁锐，发送到京畿辅郡兵马制置使司。

靖康元年，下诏："军兵长久失去训练，应当淘汰冗滥，精心加以挑选。"然而不能精挑细选。正当兵力强盛时，年龄五十岁以上的都淘汰为民，等到裁减合并久了，军额废缺，则六十岁以上的又收为兵，时政得失由此可见。

中兴以后，士兵不常训练。自从军校转补之法实行，挑选更加精细。大体有疾病的就挑选，有老弱的就挑选，技艺不精的就挑选，或者由中军挑选补充外军，或者挑选外边精锐以升入禁卫。考《军防令》，各军招募挑选的等杖：天武第一军五尺八寸，捧日、天武第二军、神卫五尺七寸三分，龙卫五尺七寸，拱圣、神勇、胜捷、骁捷、龙猛、精朔五尺六寸五分，骁骑、云骑、骁胜、宣武、殿前司虎翼、殿前司龙翼水军五尺六寸，武骑、宁朔、步军司虎翼水军、拣中龙卫、神骑、广勇、龙骑、骁猛、雄勇、吐浑、擒戎、新立骁捷、骁武、广锐、云翼、有马劲勇、步武、威捷、武卫、床子弩雄武、飞山雄武、神锐、振武、新招振武、新置振武、振华军、雄武弩手、上威猛、厅子、无敌、上招收、冀州雄胜、澄海水军弩手五尺五寸，广捷、威胜、广德、克胜、陕府雄胜、骁雄、雄威、神虎、保捷、清边弩手、制胜、清涧、平海、雄武、龙德宫清卫、宁远、安远五尺四寸五分，克戎、万捷、云捷、横塞、捉生、有马雄略、效忠、宣毅、建安、威果、全捷、川效忠、拣中雄勇、怀顺、忠勇、教阅忠节、神威、雄略、下威猛五尺四寸，亳州雄胜、飞骑、威远、蕃落、怀恩、勇捷、上威武、下威武、忠节、靖安、川忠节、归远、壮勇、宣效五尺三寸五分，济州雄胜、骑射、桥道、清塞、奉先、奉国、武宁、威勇、忠果、劲勇、下招收、壮武、雄节、靖江、武雄、广节、澄海、怀远、宁海、刀牌手、必胜五尺三寸，拣中广效、武和、武肃、忠靖、三路厢军五尺二寸。

建炎三年，下诏："江南、江东、两浙各州军的正兵、土兵，除镇江、越州外，委派守臣兵官巡检，六分中选一分，部辖人年龄四十五岁以下，长行年龄三十五岁以下，合用器甲，等候旨意选择赴行在。有软弱不堪，年龄不合，或占庇不如数选发的，该当职官有刑罚。"

四年，下诏："神武义军统制王燮下检阅到第三等军兵一千六百六十人，填补厢禁军，其中不能披带的，分别填补严州新禁军。"

绍兴二年，皇帝对辅政大臣说："邵青、单德忠、李捧三个盗贼，招安到临安已经很久，你们要极力挑选淘汰。"吕颐浩、秦桧领旨与张俊共同检阅，堪留的近七千人。下诏命令张俊挑选精锐，得兵五千人到行在。

二十年，枢密院说都统吴玠挑选中护卫西兵千人，下诏隶属殿前司。又统制杨政挑选西兵三百二十五人，填补步军司。

二十四年，下诏："御龙直现有缺额，可以在殿前司、步军司二司挑选拍试填补各班。"

乾道二年，下诏王琪挑选三百人充任马军。

庆元三年，殿前司上奏："正额效用一万一千五百九十二人，缺二百五十九人，在雄效内及效用带甲拍试一石力弓、三石力弩合格的人填补缺额。"下诏："崇政殿祗候、亲从填补班直人数，特与免除。其三衙旧司官兵及御马直应挑选班的人，照缺额补。"

嘉定十一年，臣僚说："如今军政所先，莫过于淘汰士兵。"说："如一千士兵中有百人老弱，遇敌先逃，那么一千人都废了。请求严令中外将帅，务必核实。"

省并法从咸平年间开始。建炎以后，臣僚屡次进言，军额有缺，则合并隶属一等军分，补足旧额，以便训练，而指挥、制领、将佐之类有时也罢免或省并，全部听从他们的请求。大概正当多事之秋，担忧兵力不足，希望增补以壮军容；事情平息后，担忧兵力有余，必须合并省并以核军实，意思在于稍微缓解民力。

嘉熙初年，臣僚上奏说："如今士兵贫困到这种地步，要想办法改变并通融。在士卒中挑选强健勇猛的人，单独登记他们的户籍并增加他们的粮饷。比如一百人中挑选十人、二十人或三十人，那么一万人中就有三千精兵了。时常考核他们的弓弩技术，训练他们的武艺，闲暇时让他们骑马击球作为娱乐，秋冬时节让他们进行校猎。对于才能体力精悍强壮的人，给予丰厚赏赐。再从其中选拔特别优秀的，人数越少粮饷越厚，对待他们像子弟一样，倚重他们像心腹一样，紧急时可以使用。苏辙说过：'天子必定有自己偏爱的将领，将领必定有自己偏爱的士兵。'还必须命令主帅、制领，激励并精心选择，授予他们统御的权力，严格等级法度。将领乐于与士兵亲近，士兵乐于为将领所用，那么就可以行动自如，不必另外调动一军，另外招募新军了。"

咸淳年间，无日不招兵，下拨的招兵钱数以万计。无奈任用非人，白白抓捕平民当兵，招募没有法度，还谈什么挑选呢！

关于粮饷俸禄的制度：农民缴纳租税来供养士兵，士兵从事征伐守卫来保护百姓，这是必然的趋势。唐朝把天下的军队分别设置藩镇，天子的府卫、内外的军校士卒不过十多万人，而国家开支并不显得有余。宋朝吸取五代的弊端，收缴天下数十万军队，全部集中到京城，而国家开支并不显得不足，是因为经营制度有办法，支出收入有节制。建国初期，太仓储存的粮食只能支应两三年。太平盛世久了，每年从江淮漕运六百万石粮食，而缣帛、货币、象牙皮革等各种物品的储备不可胜用。后来军用储备充足，常有盈余。内外安定，不是偶然的。

凡是上军都校，从捧日、天武到龙卫、神卫左右厢都指挥使遥领团练使的，月俸钱一百千，粟五十斛；各班直都虞候、各军都指挥使遥领刺史的减半。其余各班直将校，从三十千到二千，共十二等；各军将校，从三十千到三百，共二十三等，高级的有随从；厢军将校，从十五千到三百五十，共十七等，有食盐；各班直从五千到七百，各军从一千到三百，共五等；厢兵中参加检阅训练的，月俸钱五百到三百，共三等，最低等的给酱菜钱或食盐而已。从班直以下，将士每月给粮，大致按等级差别；春冬赐衣有绢和绵，有时加布和钱。凡是边境的军士，都分给口券，有的折合月粮，有的另外给予。支付军粮时，粮料院先送样品，三司确定仓库界限，再按年月顺序安排。建国初期，各仓分给各营，营在城西的，到城东领粮，南北也是这样。相距有四十里的，大概是担心士卒习惯懒散，让他们知道搬运的辛苦。时间长了，有关部门就根据接收输纳的年月界限，按军队等级高低给予。

凡是三年一次的大祭祀，有赏赐，有优待赏赐。每年寒食、端午、冬至，有特支，特支有大小差别，也有非定期给予的。边境戍守的每季度加给银子和鞋，邠、宁、环、庆沿边地区难取水做饭的，每两个月给一次薪水钱，严寒时有的赐给棉袄裤。役兵劳苦的，每季度给钱。戍守岭南的，增加月俸。从川、广戍守回来的，另外给装钱。川、广递铺的士兵有的给时令衣服、钱和鞋。屯兵的州军，官府赐钱宴请犒劳将校，称为旬设，原先只针对屯驻的禁军，后来扩大到本城军。

天圣七年，法寺裁定各军衣装，骑兵春冬衣各七件，步兵春衣七件、冬衣六件，敢典卖的重则依法处置。

景祐元年，三司使程琳上疏，论述："兵贵精不贵多。河北、陕西军需储备多次匮乏，而招募不止，况且驻营一个士兵的费用，可以供给屯驻三个士兵，过去养一万兵的费用现在养了三万兵。河北每年耗费草料粮食一千零二十万，其赋税收入只能支付十分之三；陕西每年耗费一千五百万，其赋税收入只能支付十分之五。其余都依赖京师供给。从咸平年间到现在，两边界共增加马步军指挥一百六十个。计算一个骑兵指挥的费用，每年约花费四万三千缗钱，一个步兵指挥的费用，每年约花费三万二千缗钱，其他赏赐不算。新旧军队的费用合计，不少于千万缗。天地生财有限，而使用没有节制，这是国家费用日益枯竭的原因。如今同、华沿河州军，囤积的粮食直到红腐而不知使用；沿边入中的粮食，价格常常高涨而从未充足。真心希望停止河北、陕西招募驻营兵，不再增设，遇有缺额就调迁厢军精锐补充，并逐渐把营地内移到内地州郡，以便于粮饷供应。无事时轮番戍守边境，紧急时就近调发。严格告诫边疆大臣，不得侵犯挑衅生事以图恩赏，违令者重法处置。这样，边疆无事，而国家费用就有余了。"皇帝嘉奖并采纳了他的意见。

康定元年，诏令战场上的士卒终身给俸。宰相张士逊等说禁军长期戍守边境。那些家在京师的，有的不能自给。皇帝召来内侍在殿角按军校以下分为几等，特别拿出内藏库钱十万缗赐给他们。

庆历五年，诏令："湖南路派兵征讨蛮族，凡是已经发给装钱的，不再给予带甲钱。"

七年，皇帝检阅军粮，告谕仓官说："从今以后应当足额发放。"起初，有关部门把粮食从江淮漕运来，积压多年才发放，只有上军所给的数量勉强足够，中军、下军一般只得到十分之八九。

嘉祐八年，殿前各班领粮，对比进呈的样品不同，就拒绝接受散去。御史中丞王畴说了这事。诏令："提点仓官从今以后前去检查，如有不符合样品，一同治罪。军士不按时领取及有喧哗的，全部按军法处置。"

皇祐二年，诏令："在外地的禁军，凡是郊祭赏赐折合现钱，一律按实际估价给钱。"

五年，诏令："广南捕蛮各军服役期满回营，每人赐钱二千，每月增俸钱二百。度过岭嶂阵亡及因瘴气病死者的子孙或弟侄，不论等级收一人隶属本营的，给一半衣服粮食。"

治平二年，诏令："泾原勇毅军挑选为三等，按等级给俸钱一千到五百共三等，不再设置营地，每季度在渭州集中检阅。"

熙宁三年，皇帝亲笔诏书："仓使发放军粮，照例有克扣减少，出征士兵的家庭，侵吞更加厉害，这难道是我爱惜将士的本意吗！从今以后给粮不得减少数量，三司制定法令。"于是严厉惩治河仓乞取减克的事情。

四年，诏令交付赵禼："听说鄜延路各军多次出战，以至于卖掉衣服装备来自给，可以秘密调查救济。"在此之前，王安石说："如今士兵非常窘迫，甚至有穿纸衣而披甲的，这是最大的忧患，但历来将帅不敢说救济士兵，恐怕养成姑息，导致士兵骄纵。我愚见认为爱护士兵如同爱子，才可以与他们一起赴死；爱而不能使唤，就像骄纵的孩子不可用。先前陛下说郭进的事，我查《郭进传》，说郭进知道百姓疾苦，所到之处百姓为他立碑纪德；士兵稍有违令，就杀掉他。正因为他能犒赏抚恤，然后才能杀违令者而无人怨恨。现在应当稍微放宽对将帅的约束，使他们能够用封桩钱物相机救济，然后才能要求将帅得到士兵的死力效忠。"

四年，枢密院说："不参加训练的厢军合并，各自带着旧有的俸禄外，今后招到的，一律请求按照本指挥新定的待遇。河北崇胜、河东雄猛、陕西保宁、京东奉化、京西壮武、淮南宁淮各酱菜钱一百文，月粮二石，春衣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冬衣绢二匹、布半匹、钱一千文、绵十二两。两浙崇节、江东西效勇、荆南北宣节、福建保节、广东西清化除酱菜钱不支付外，其余如六路。川四路克宁以上各小铁钱一千文，粮二石，春衣绢一匹、小铁钱十千文，冬衣绢一匹、布一匹、绵八两、小铁钱五千文。"都同意了。

七年，增加桥道、清塞、雄胜各军俸满三百文。又诏令："今后招募禁军等赏给，一律减少旧兵的一半。"

十年，诏令："安南道作战死亡的，所借的衣服俸禄全部免除。弓箭手、民兵、义勇等有向官府借贷的，延期一年偿还。又内外禁军有定额，而三司及各路每年给各军也有常数。那些缺额未补的，汇集其每年给费并封存，枢密承旨司登记剩余数目，擅自挪用的，依法论处。"

元丰二年，诏令："荆南雄略军十二营南戍，因瘴气死亡众多，商议优抚他们。军校子孙降级授予职务。有病及不愿当兵或无子孙的，加赐钱；军士子孙弟侄收为兵，都给丧葬费，除籍后仍给粮两个月；如果父母年七十以上无子孙的，给一半衣服粮食，直到去世。"

哲宗即位，全部照旧制。

徽宗崇宁四年，诏令："各军料钱不多，近来听说支付当十钱，恐怕难以分用，从今以后只给小平钱。"起初，蔡京图谋驱逐王恩，计谋不成，想暗中结交环卫及诸士卒，就上奏皇城辅兵每月食钱五百文的，每天给一百五十文。从此，每月突然增加四贯五百文。想借此收买私恩。

五年，枢密院说："从熙宁以来，封桩钱隶属枢密院，近来因新招广勇、崇捷、崇武十万人，暂时拨封桩钱入尚书省。因禁军现有缺额很多，如果专责户部及转运司应付，恐怕误事。"诏令："尚书省等招足十万人后，理当拨还。从今以后禁军缺额封桩钱，仍隶属枢密院。"

宣和七年，诏令："国家养兵，衣食丰足。近年以来，官吏不守法，侵夺的人很多；如军司索取及因事聚敛，克扣分数，反而导致不足。又官吏冗多滥占，修造役使，违法借调。杂役之兵，伙食超过禁旅，借调之卒，劳役重于厢军。近来整顿军政，深骇听闻。从今以后有像以前那样违法的，重法处置。"

靖康元年，诏令："各路州军二税课利，先办理军兵应支的每月粮料、春衣、冬赐数额足够，才许另外支散官吏请给等。禁军月粮，一律免去坐仓。"

从建国初年以来，内有三司，外有漕台，都把军需储备作为急务，所以钱粮支赐，每年有定数。至于征戍调发的特支，将士功劳的犒赏，以及各军缺额而收取其俸禄作为上供的封桩钱，虽然没有定数，但也未尝没有权衡在其中。封桩钱历朝都有，而熙宁年间最盛。其后虽然有"今后再不封桩"的诏令，但军司告缺，就暂时听从其请求，稍或充足，就封桩如旧。大概宰相得人，缺额就用于朝廷；枢密使权势重，缺额就归枢密院。这正是政和年间军政不如崇宁、大观年间的缘故，因为两府势力互有轻重，而不能恪守祖宗的法度。

中兴以后，多遵循旧制。绍兴四年，御前军器所说："万全杂役定额五百人，户部供给有常法。近来申明裁减，全部逃跑。如果按户部所定每月米五斗五升，每天不到二升；麦四斗八升，每斗折钱二百文，每天餐钱一百文，实在不够养赡。"诏令户部裁定，每月米一石七斗，增加为一石九斗。

五年，诏令："效用入资旧法，内公据、甲头名称不正，改公据为守阙进勇副尉，每天餐钱二百五十文、米二升；甲头为进勇副尉，每天餐钱二百文、米二升。非带甲入队的人依旧法。"宣抚使韩世忠说："本军调发，老幼随行，因效用内有不调月粮、不增加日给的，军兵米二升半、钱一百文，效用米二升、钱二百文，请求每天增给赡米一升半，希望战士没有家累后顾之忧，齐心效命。"诏令分屯时即行陈请。

十三年，朝廷下诏："殿司各统领将官没有其他供给的职田，日常赡养不足，差遣士兵营运，逐渐败坏军政。可以按月支给供给：统制、副统制每月一百五十千，统领官一百千，正将、同正将五十千，副将四十千，准备将三十千，都按月发给。既然满足了他们的家用，就可以责成他们日后效力。如果仍然像以前那样差遣士兵挑担贩卖，按照私役禁军法论处，所贩卖的货物按赃物计算定罪，一定惩罚不赦免。州县知情而不举报，同罪论处。"主管步军司赵密进言："近来制定各军五等请给标准，招募填补空缺名额，主要目的是屏除奸邪弊端。只是在数额内招收白身效用，填补马步军使臣缺额。其中五等请给例内，马军效用依照五人衙官例，步军效用依照三人衙官例。因为旧效用曾经披甲出入，每天只有餐钱二百、米二升；有年轻健壮善于射箭的，看到新招收的效用俸禄供给稍优厚，就逃往其他军队以求厚给。现在拟议五等招收白身效用与旧效用，不论马军步军，一概增加他们的供给，每人每天支钱二百、米二升，填补使臣缺额。"

隆兴二年，殿前司进言："各军法规，士兵年满六十，将校年满六十五，减充剩员发给请给，其中有战功的也只给一半。近来到了年龄却不予减落，请求每营设置簿册，将籍贯、年龄、招募刺字日月全部记录，一份留在本营，一份留在户部，一份留在总领所，以备开列注销。"

乾道八年，枢密院进言："从二月开始，各军七人例以上，二分钱、三分银、五分会子；五人例，三分钱、四分银、三分会子。军兵折麦餐钱，全部支钱。使臣折麦、料钱，统制、军佐供给分数依照旧例。"

淳熙三年，枢密院进言："兵部制定的请受格：效用一资守阙毅士，二资毅士，三资守阙效士，每月各钱三千，折麦钱七百二十，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绢各二匹；四资效士，钱三千，折麦钱九百七十二，米一石一斗三升有余，衣绢各二匹；五资守阙听候使唤，钱四千五百，折麦钱一千零八十，米一石二斗，绢三匹半；六资听候使唤，钱四千五百，折麦钱一千二百六十，米一石四斗七升，绢五匹；七资守阙听候差使，八资听候差使，钱四千五百，折麦钱一千四百四十，米一石六斗八升，绢各五匹；九资守阙准备使唤，十资准备差使，钱五千，折麦钱一千四百四十，米六石八升，绢各五匹。"

绍熙元年，知常德府王铢进言："沿边城寨的官员，用来防备边境不测，俸禄既已微薄，发给又不按时，孤寒的小吏，如何保持廉洁？致使他们眼看着奸猾之徒泄漏禁物，公私包庇，淡然不加过问，从而徇私受贿的也有。弓手、士军、戍卒的雇值和粮食，几个月不支付，迫于饥寒，侵夺蛮獠，小则引起诉讼争斗，大则开启边境衅端。请求严令州、军按月发给俸禄，如果没有支付，知州、通判就不得先请自己的俸禄。希望使城寨官兵能够生存，紧急之时，得到他们效力。安定边境、消除盗贼，没有比这更急迫的了。"

此后弊端日益滋长，到了咸淳年间，军将往往虚立名额来冒领粮饷。以建康来说，有神策二军，有游击五军，有亲兵二军，有制效二军，有靖安、唐湾水军，有游击采石水军，有精锐破敌军，有效用、防江军，考察其最初兴起，只有骑、戎两司的编制而已。后来各自创建军分，名额多而人员少。一个统制每月请领，以会子计算，就达到一万零五百千，推及其他各军，大致可以想见。

九年，四川制置司进言："戍边士兵的生券，每人每月给会子六千，蜀郡物价高涨，请求增加每人每月给九千。"当时财赋的支出有限，粮饷的供给无穷，搜刮民脂民膏，全部充作边防费用，金帛都归于二三大将的私库，国家财用更加枯竭，而宋朝也就灭亡了。

臣僚曾进言："古代兵与农合一，官府没有供应的烦劳，国家有守备的责任。后世兵与农分离，竭尽国力来养兵，奉养他们像骄子，使用他们像佣人。如今守边的紧急任务，非兵农合一不可。其说法有两种：一是屯田，一是民兵。川蜀地区以屯田为先，民兵次之；淮、襄地区以民兵为先，屯田次之。这是足食足兵的良策。"这些言论被权奸所阻，最终未能实行。

## 关键人物

- **韩琦**：大臣；提出拣选建议
- **田况**：大臣；参与拣选
- **王继英**：枢密使；支持拣选
- **燕达**：权主管马步军司；建议合并退军
- **王安石**：宰相；主张合并军营
- **文彦博**：枢密使；反对变法
- **苏轼**：进言者；反对合并
- **程琳**：三司使；论述兵贵精不贵多
- **司马光**：朝臣；反对裁减禁军
- **王陶**：右正言；提出淘汰老弱

## 时间线

- **建隆初年**：下令各州招募士兵由部署护送进京，分别隶属各军；分别隶属各军
- **咸平五年**：在环州、庆州等地选拔厢军马步军四千五百人替代禁军；交付各营寨屯防
- **景德二年**：宣示拣选禁军；命令先在下级军中选拔勇猛强壮者依次补充上军
- **大中祥符二年**：下诏选拔配军；挑选移配淮南州军牢城及本城
- **天禧元年**：遣使挑选厢军升隶上军；共五千余人
- **天圣年间**：下诏枢密院编排禁军选补法；制定各军选补标准
- **景祐元年**：下诏选拔教骏填补拱圣各军；淘汰老弱为剩员
- **庆历三年**：韩琦、田况选拔禁军；每营取五人
- **皇祐元年**：挑选各路禁军厢军淘汰老弱；淘汰为半分
- **治平四年**：挑选拱圣以下补充上四军；补捧日、天武、龙卫、神卫缺额
- **熙宁二年**：开始议定合并裁撤军营；陕西马步军营三百二十七并为二百七十
- **元丰三年**：燕达建议合并退军；下诏退军改作五百俸钱军额

## 地点

- **环州**：选拔厢军替代禁军
- **庆州**：选拔厢军替代禁军
- **京师**：禁军拣选和合并的中心
- **河北**：多次出现，如拣选、淘汰等
- **陕西**：多次出现，如拣选、合并等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记录了宋朝兵制中拣选、省并、廩给等制度的演变，反映了朝廷对精简军队、节省财用的努力。

## 标签

- 拣选
- 禁军
- 厢军
- 省并
- 马军
- 步军
- 班直
- 捧日
- 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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