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百五十兵十一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宋史》
作者：脱脱等
时代：元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一百五十兵十一

## 本章概览

宋代兵器制造制度经历从作坊分散管理到军器监统一统领的转变。太祖时南北作坊每年造甲三万二千件，弓弩院造角弝弓等一千六百五十余万件，各州造黄桦弓等六百二十余万件，兵器精良。仁宗时久不兴兵，天圣四年减造兵器一半，但景祐后因边患复增。神臂弓于熙宁元年由李宏献上，以檿木为身、檀木为梢，射程三百四十余步，深得神宗赞赏，此后成为宋军利器。熙宁六年设立军器监，以判一人、同判一人总管内外军器，罢三司旧领。王雱批评武库积弊，主张聚数州之作于一处，募良工为匠师，朝廷置工官总制。元丰年间西边用兵，陕西转运使李稷请造军器，沈括选劈阵大斧配给西将。哲宗以后督察稍弛，靖康初兵器尽缺，张旂奏收弃甲四千余件。南宋偏安，甲胄弓箭更精，绍兴三年定全装甲每副四十九斤十二两，隆兴元年制木羽弩箭百万支。开庆元年寿春府造突火枪及筒木弩，咸淳九年沿边造回回炮并创护陴篱索。兵器之利虽备，然军政不修，终无补于国势。

本章记载宋代从太祖至度宗时期兵器制造、禁令、进献、试验等制度与沿革，包括南北作坊、弓弩院及各州作院的产量，以及各类新式兵器的创制与使用。

本章按时间顺序记录了宋代兵器制造与管理制度，包括作坊产量、私藏禁令、进献试验及军器监设立等，重点介绍了神臂弓、木羽弩箭、克敌弓等新式武器，以及王雱、吕惠卿等人对军器改革的建言。

## 正文

武器装备制度

其工署设有南北作坊及弓弩院，各州均设作院，均征用工匠并限定日常课业。南北作坊每年制造涂金脊铁甲等共三万二千件，弓弩院每年制造角弝弓等共一千六百五十余万件，各州每年制造黄桦弓、黑漆弓弩等共六百二十余万件。此外，南北作坊及各州还另造兵幕、甲袋、梭衫等杂物，以备军队行军使用。京师制造的兵器每十天进献一次，称为“旬课”。皇帝亲自检视，设五库储存。曾下令在郊外试射床子弩，箭矢射程达七百步；又令另造步弩进行试验。兵器精良锋利，近代未有。

开宝三年五月，下诏：“京师官员百姓之家，不得私藏兵器。军士向来能自行准备技击器械的，交由本军司掌管；待出征时，则提交文书申请。品级官员可依法准予携带随身器械。”当时兵部令史冯继升等人进献火箭法，命试验，并赐予衣物、束帛。

淳化二年，重申不得私藏兵器的禁令。

至道二年二月，下诏：先前制造的光明细钢甲配发给士卒，原本没有衬里，应用丝绸作衬里，使穿戴者不被磨伤肌肤。

咸平元年六月，御前忠佐石归宋献上木羽弩箭，箭长仅一尺多，但射程极远，击中铠甲时箭杆脱落而箭头留存，牢固不可拔。下诏增加石归宋月俸，并补任其子为东西班侍。

三年四月，神骑副兵马使焦偓献上盘铁槊，重十五斤，令焦偓试演，在马上往返如飞，命升任本军使。八月，神卫水军队长唐福献上自制的火箭、火球、火蒺藜，造船务匠人项绾等献上海战船样式，各赐予缗钱。此前，相国寺僧法山，本是洺州人，姓强，其家族百口人全被戎人掳掠。至此，愿还俗从军以效死力，并献上铁轮拨，总重三十三斤，首尾有刃，作为马上格斗兵器。下诏补任外殿直。

五年，知宁化军刘永锡制造手炮献上，下诏令沿边制造以充军用。

六年十月，发给军中传信牌。其制为：漆木制成牌，长六寸，宽三寸，腹背刻字而从中剖开，设榫卯可相合；又凿两个孔以放笔墨，上附纸札。每临阵则分持，若传令，则写上命令系于军吏颈上，到达后合符验证，再书写复命。这是因冀州团练使石普的请求而设。

仁宗时，天下久不兴兵。天圣四年，下诏减少各路每年制造兵器的一半。同年，下诏作坊制造铁枪一万五千支，供给秦州、渭州、环州、庆州、延州、镇戎军。

六年，下诏：外来兵器铠甲久未修缮，先派使者分赴各路检视修治。

景祐二年，停止秦州制造输送京师弓弩三年。下诏：“广南民家不得置办博刀，违犯者与锻造者均按私有禁兵律论处。”此前，岭南为盗者多持博刀，杖刑罪轻，不能禁止，转运使上奏此事，故颁布此令。

四年，下诏作坊制造栓子枪、觚枪各五万支。

康定元年四月，下诏江南、淮南州军造纸甲三万副，供给陕西防城弓手。又下诏河东强壮习弩者听任自行置办，四等以下户由官府供给。八月，下诏陕西制造柳木旁牌。

庆历元年，知并州杨偕派遣阳曲县主簿杨拯进献《龙虎八阵图》及所制神盾、劈阵刀、手刀、铁连槌、铁简，并进言《龙虎八阵图》有奇有正，有进有止，远则射箭，近则用刀盾攻击。彼蕃骑虽多，见神盾之奇异，必会溃逃，然后以骁骑夹击，无不取胜。历代用兵，未有思虑如此者。皇帝在崇政殿检阅，下诏褒奖。此后，有人议论说其器械重大，紧急时难以使用。

二年，下诏鄜延、环庆、泾原、秦凤路各设都作院，赐给河北义勇兵弓弩箭材各一百万。

四年，赐给鄜延路总管风羽子弩箭三十万支。

五年，下诏各路所储兵器全部上报三司，三司每年具报须知事项，并立为程式预先颁布。

八年，下诏：“士庶之家所藏兵器，非法律允许的，限一月内送交官府。敢藏匿者，听任他人告发捕获。”

皇祐元年，皇帝驾临崇政殿，检阅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所献的冲阵无敌流星弩、拒马皮竹牌、火鎌石火纲三刃、黑漆顺水山字铁甲、野战拒马刀弩、砦脚车、冲阵剑轮无敌车、大风翎弩箭八种。

四年，河北、河东、陕西都总管司上奏：“郭谘所造的独辕冲阵无敌流星弩，可备军阵使用。”下诏弓弩院按样制造。任命郭谘为鄜延路钤辖，允许置弩五百张，招募本地民众教授。制成后，经略夏安期上奏称便，下诏设立独辕弩军。

五年，荆南兵马钤辖王遂进献临阵枴枪。

至和元年，下诏河北、河东、陕西路每年夏季曝晒兵器铠甲，有损坏断裂的，全部令其完备。如再检视有不耐用的，知州、通判及主兵官均降职。

嘉祐四年，下诏京师所造军器多不锋利，选朝臣、使臣各一员拣选试验。

七年，下诏江西制置贼盗司，所在地有私造兵甲的工匠全部登记姓名，若再犯，连同妻子儿女迁徙淮南。

熙宁元年，开始命入内副都知张若水、西上阁门使李评拣选弓弩并增修。张若水进献所造神臂弓，实为李宏所献，属弩类。以檿木为弓身，檀木为弓梢，铁为镫子枪头，铜为马面牙发，麻绳扎丝为弦。弓身长三尺二寸，弦长二尺五寸，箭木羽长数寸，射程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箭杆。皇帝检阅后称善。于是神臂弓开始使用，其他兵器未能及。

二年，命河北州军将兵器分三等上报，又下诏内库将兵器铠甲择优良者若干条上。

四年，下诏各路派官员赴州，分库藏甲兵器为三等如沿边三路，而川峡不在内。

五年，皇帝将斩马刀装入匣中展示给蔡挺，蔡挺认为制作精良且操击便捷，于是命中人领工匠造数万口赐给边臣。刀镡长一尺余，刃长三尺余，首为大环。同年，下诏权三司度支副使沈起详定军器制度。沈起认为一人之见有限，应令在京及三路主兵官、监官、工匠审度法度所宜，方可传之久远。下诏听从。

当时皇帝想使兵器精良，但担心有关部门苟且简略。王雱上疏说：“汉宣帝号称中兴贤主，而史称技巧工匠独精于元、成之时。这虽是有关部门之事，却上系朝廷之政。如今外御边患，内防盗贼，而天下每年课征弓弩、甲胄入充武库者数以千万计，竟无一坚固精良实用堪备者。臣曾观各州作院兵匠缺乏，甚至拘市人以充役，所造器械，仅具形质而已。武库之吏，只计数量而收藏，未尝责其实用，故所积虽多，大抵敝恶。为政如此，而欲抗威决胜，外攘内修，未见其可。若欲松弛武备，示天下以无事，则金木、丝枲、筋胶、角羽之材，皆民力也，无故聚工毁之，甚为可惜。不如更制法度，聚数州之作于一地，如现在钱监之比，择知工事之臣专司其职；且募天下良工散为匠师，朝廷内置工官总制其事，察其精粗而赏罚之，则人人务胜，不加责而皆精矣。闻今武库太祖时弓尚有如新者，而近世所造往往不可用，此可见法禁之张弛了。”大抵王雱此言为迎合上意，欲妄改旧制。

六年，开始设置军器监，总管内外军器事务。设判一人、同判一人。属官有丞、主簿、管当公事。此前，军器领于三司，至是罢之，一概由军器监总管。凡产材州，设都作院。凡知晓军器利害者，听其赴监陈述，于是吏民献器械法式者甚众。同年，又设置内弓箭南库。军器监奏请将利器颁给各路作院为样式。当年冬，因骑兵据大鞍不便野战，开始制造小鞍，皮鞚木镫，便于回旋，马射得以驰骋，且选边人习骑者分隶诸军。

当时周士隆上书论广西、交阯事，请求用战车抵御象阵，文彦博非议之。王安石认为自前代至本朝，南方多次以象战胜中原，周士隆之策宜可用，进而论述自古车战法甚为明晰，请求以车骑相当试验，以观其利。皇帝也认为北边地平，可用车为营，于是下诏试验车法，令沿河采车材三千两，军器监定法式，造战车进献。

七年，判监吕惠卿上言：“臣所上弓式及其他兵器制度，下发殿前、马、步三司令定夺去取。而逐司不过取责军校文状上报，非特持其旧说不肯更张，且其智虑未必能知作器之意。臣于朝廷已行之令，不敢言改，乞就一司同议。”皇帝于是派管军郝质赴监定夺，皆称“便”。当时军器监制器不一，材用消耗增加。于是下诏不以常制选官驰往州县根括牛皮角筋，能使数目超出者，依次加奖。同年，开始造箭四种：狼牙、鸭觜、出尖四楞、一插刃凿子，推行使用。

八年，下诏：“河北拒马，多有用竹制成者，不足以御敌。令军器监造三万具送往北京、澶定州。”又令计算河北所缺兵器制造，其不急者不得妄费材力。又下诏民户马死，旧有未报官者一并上报，交纳皮筋以充用。

皇帝担心设监未见实效，而虚用材役，下诏中书、枢密院核实此事，令条画上报。军器监上奏，设监以来，增造兵器若干，用工若干，比起从前兵器增多而用工节省。皇帝再追问，且令与御前工作所比较用工谁省，验证兵器谁良。王韶说：“如此，恐内外相互倾轧成风。且往年军器监检视内臣折剥弓弩，嫌隙由此产生。如今令内臣比较按察军器监，又如往日倾轧无休。”皇帝说：“近来屡屡谈及军器监事，若不比较见事实，即中外便以为听小臣谗诉。今令得实行法，所以明曲直。”王安石说：“诚当如此。若每事分别曲直，明其信假，使功罪不掩，则天下治久矣。”王韶说：“军器监事不须比较。”皇帝说：“事不比较，无由见枉直。”王安石说：“朝廷治事，唯欲直而已。”其后，王安石最终以辩口解除皇帝之疑，而军器监得免欺冒之罪。冬十月，军器监欲下河东等路采买曲木为鞍桥，皇帝因劳民费财，不许。当时，河东、陕西、广南帅臣邀功不已，请求增给兵器，皇帝各令给与。至此，有请求以耕牛交换兵器铠甲者。

元丰元年冬，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请求供给新样刀，军器监欲下江、浙、福建路制造，皇帝不许，发给内南库短刃刀五万五千口。

二年，御批说：“河东路现在运输物材于边境制造军器，明显为迂费张皇，可令军器监速罢之。”

三年，吉州上奏：“奉诏采购箭杆三十万，非本地所产，且民间不素蓄，请求预先给与缗钱，限一年内和买。”批准。

当时西边用兵久不解。四年春，陕西转运使李稷上奏：“本道九军，什物之外，一无所有，请求在永兴军库以余财立法营办。”七月，泾原路上奏修渭州城完毕，但防城战具少，请求供给三弓八牛床子弩、一枪三剑箭，各欲依法式制造。下诏给与图样。

五年七月，鄜延路计议边事所奏请拨钱百万贯、工匠千人、生熟铁五万斤、牛马皮一万张制造军器，朝廷全部拨给了他们。八月，下诏命令沈括将五千把劈阵大斧挑选配给西边各将。十一月，陕西转运使李察上言："本路有五所都作院，应分别委派监司掌管。"朝廷听从了他的意见。

六年二月，下诏：熙河路防守器具短缺，拨给毡三千领、牛皮一万张，运送过去。八月，应环庆路赵禼的请求，拨给神臂弓一千张、箭十万支。不久，又赐给兰会路药箭二十五万支。

七年，陕西转运副使叶康直上言："秦凤路的军用器械现短缺的名目共计四百三十余万件，如果一一制造，非十多年不能完成，请求从京城拨给赏赐。"朝廷下诏酌情拨给。

皇帝生性节俭。有关部门制造将官用的皮甲，想用生丝染红来代替牦牛尾作沥水，皇帝爱惜它，改用其他毛料。对于一张弓、一支箭、一副甲、一块盾牌的用途，没有不尽心考虑的。弓称作阔闪促张弓，废除了长弰的旧法。箭称作减指箭。盾牌用栾竹穿皮制成，以替换桐木盾牌。将素铁甲改为编挨甲。这些方法精密，是刘昌祚、尹抃、阎守勤等人所制定的制度。

八年十月，下诏：内外所制造的军器，用现有的剩余物料和工匠制造，兵匠和民工即行罢免遣散。

元祐元年，下诏：三路既已停止保甲团练教习，他们的武器铠甲各自送交官府收存，不得以破损为由拘押百姓整治。八月，下诏命太仆少卿高遵惠会同工部及军器监内外作坊及各州都作院工匠器械的数量，将紧要的军器定为每年课额，务求适中，其他不紧要的，暂时停止制造。于是几年之间，督察责罚稍有放松。

绍圣三年，有关部门上言："州郡的军备，全是空文，恐怕紧急时不足以防御。请求稍微推行熙宁年间的诏令，经常令封存堆垛，依照杂队法。"朝廷听从了。

元符元年，下诏命江、湖、淮、浙六路合造神臂弓三千张、箭三十万支。

二年，臣僚上奏请求增造神臂弓，于是军器监每年增造一千多张弓。这一年，下诏命河北沿边州城墙壁、望楼、器械，各自务必修整治理，有治理不力的治罪。

在此之前，二广路的土丁命令依照熙宁指挥修整购置器械。三年，端州知州萧刓上疏，极力陈说伤财害民，弊端不止一个，请求停止购买枪手器械。疏奏呈上后没有答复。

崇宁初年，臣僚争相进言元祐以来因循守旧、松弛废弛，兵器不锋利。下诏又命令各路都作院创造修治，官吏考察全部如同熙宁时一样。当时有诏命制造五十将的器械，根据工部的请求，命令内外共同制造，从此都大提举内外制造军器所的名称确立了。

起初，听从邢恕的建议，下令制造兵车数十辆，买牛来驾。不久蔡硕又请求在河北设置五十将的兵器，并且制造兵车一万辆。蔡京支持他的说法，奸吏依附从而给百姓造成的危害很深了。

崇宁三年，河北、陕西都转运司上言："兵车的式样，如果采用许彦圭所定的，那么车大而费用加倍。如果依照往年二十将的旧式样，则轻小易用，并且可以节省费用。"下诏最终以许彦圭的式样施行。当时熙河转运副使李复先上奏说："现在的用兵，与古代不同。古代征战有礼仪，不搞诡诈，多由正路，所以车可行而敌人不敢轻易侵犯。现在的用兵，全在极边之地，下寨驻军，各自以据守险要为有利，车不能上去。又战阵交锋时，一进一退，车跟不上，一旦被追击袭击，就不再属于自己。我多次观察战马之间，即使粮食、衣服、器械都不能使用，何况于车呢？我听说这车的制造，是许彦圭通过姚麟进献他的说法。朝廷因为姚麟熟悉边事，而不知许彦圭轻率妄为、姚麟树立私恩而贻误国家大计。这车比通常的宽六七寸，运行不合车辙，东来的兵夫牵拉不行，以至于典卖衣物，自己租赁牛具，一整天前进六七里，弃车而逃的到处都是。未制造则有摊派购买物料、雇差夫匠的骚扰；制成之后，又难以运送，则成为各路祸患说不完。许彦圭只图得一官职，不知有误国家，这样的人不杀，用什么惩戒后人！现在请求立即停止制造，已造的不再运来，以宽舒民力。"后来，许彦圭终于获罪。

元丰年间，河北、河东路的军器，每季度末委托各路职司更番互相考察。元祐时废除了。四年，因工部请求，又施行了。

大观二年，亲手诏书说："先前东南备御的指挥，深虑监郡县官吏中急切者倚法害民，废职者怠慢命令误事，如筑城壁、造军器、收战马、习水战之类，都可以估量工力，按年月计算，逐渐兴作，不得急遽科敛及差雇百姓，使紧急时不扰民，宽松时不废事，然后才算称职。"不久下诏限十年全部完工。四月，停止在黎、雅等州市买牦牛尾，担心成为民害。八月，提举御前军器所上奏，请求依照崇宁五年指挥，下各路买牛角四十万只、筋十万斤。朝廷听从。

政和二年二月，下诏各路州郡造军器有不采用熙宁法式的，有关部门议定处罚，写成法令。六月，又下诏全部采用御前军器所颁发的法式，前二月的指挥不再施行。

三年，下诏："马甲以前用黑漆，现在改为朱漆。"这一年，姚古上奏更定军器，以前甲二副，现在拆造三副；以前手刀太重，现在都令轻便易用；以前神臂弓拉力二石三斗，现在拉力一石四斗。朝廷听从，全部下发各路改造。

六年，军器少监邓之纲上奏："国家各路设将一百三十一名，训练士卒，各自供给军器，以防备不测。只有河北诸将军器是熙宁、元丰时制造的，精利牢固细密，在各路中最好。我担心年久因循，多致损坏破弊。请求从河北、陕西路开始，命令各路更新兵器，以符合陛下追述先人志向、储备兵器、壮国家威风的意图。"朝廷听从。

七年，邓之纲三次上奏，一说修武库，二说整军器，大大节省国用。下诏升邓之纲为大监，又升迁一官。当时宇文粹中被赐对崇政殿，上奏武库事务，于是上奏："武库有祖宗所用军器十余种，请求编入《卤簿图志》，遇到郊祀大礼，陈列在仪仗物品之首，以记录武功，并且表示不忘创业艰难之意。"这一年，御笔因为武库应当修理的军器近一亿件，其中箭镞五千多万，用平时的工料，需要七十多年然后才能完成。于是命令邓之纲分给沿流作坊，限三年修完，而暂时停止三年上供军器。

八年，因邓之纲上奏，各路每年起运上供料买分数，特别免除三年纲发。然而从这以后，申明郡县牛皮角筋的禁令，纷纷成为祸害，是邓之纲的请求。

宣和元年，权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公事郑济上奏："本路只有潭、邵二州，各有年额制造军器。今年制造已足，亲自试验，都依法式，不误使用。"下诏加以表彰赏赐，以为各路劝勉。然而从此每年督责军器率用御笔处分，工匠不停地制造而比较数量常常不足，修缮没有虚年而经常称弊坏。大抵内外相应，一概以空文上下相蒙蔽，而逐渐导致靖康之祸了。

靖康初年，兵器都缺，诏书屡次下达，严立赏罚，但最终也无补于事。当时通判河阳、权州事张旂上奏说："河阳自从今年春天以来，多次有军马经过，军士举起随身军器如马甲、神臂弓、箭枪牌之类，在市肆交换熟食，名为寄顿，其实抛弃，逃避征役。拘收三天之间，得到器械四千二百余件。这是太原的援军，尚且抛弃器甲，则他路军马事势可知。应该晓谕百姓首告收纳，以免留其他祸患。"皇帝认为张旂的奏章好，赏给他一官。

起初，御前军器监、军器所万全军匠以三千七百人为定额，东、西作坊工匠以五千人为定额。绍兴初年，役兵只有千人，久而久之，增加到五千六百余人，又在各道增加二千九百余人，本券之外又增加每日钱一百七十、每月米七斗半。于是内库多年兵器堆积如山，而各军全部除备兵器。二十六年，下诏："工匠应减免，江、浙、福建各州物料全部免除。"有关部门上奏物料减三分之一，工匠二千人、杂役兵五百人为定额。

过去，军器所得以直接上达。建炎年间，曾用宦官董悫提举，不久罢免。绍兴五年，隶属工部，后来又以宦官掌管。三十年，工部上言不是祖宗建官之意，下诏依照条例检察。孝宗即位，增设提点官一员，御史极力论说不可，又隶属工部。

造车的制度。渡江以后，东南地区多低湿险隘之地，不以车为主。宗泽、李纲有战车法，王大智献上车式，都不再使用，而专注于甲胄、弓箭之利了。建炎初年，皇上告诉宰执说："如今战士不下三十万，如果都披坚执锐，加上弓箭之利，即使强敌，也不足畏惧。造弓必须用良工好价钱。"绍兴三年，提举制造军器所上言："用七十工造全装甲一副。又长齐头甲每副用工一百四十一，短齐头甲用工七十四。请求以本所全装甲为定式。"席益上言："各州造马蝗弩，不如令造弓。"下诏一并改造弓弩，其中马蝗弩改为手射弓。

绍兴四年，军器所上言："得旨，依照御降式样造甲。因甲式样有四等，甲叶一千八百二十五片，表里磨光。内披膊叶五百四片，每片重二钱六分；又甲身叶三百三十二片，每片重四钱七分；又腿裙鹘尾叶六百七十九片，每片重四钱五分；又兜鍪帘叶三百一十片，每片重二钱五分。并兜鍪一顶，杯子、眉子共一斤一两，皮线结头等重五斤十二两五钱有余。每副甲重四十九斤十二两。如果甲叶一一依照原领分量，如轻重有差，即弃不用，虚费工料。请求以新式甲叶分量轻重通融，全装共四十五斤至五十斤为止。"下诏不要超过五十斤。三十二年，下诏江东安抚司造木弩五千张、箭五十万支。

隆兴元年，御降木羽弩箭式样，每路依照式样制箭百万支。淳熙九年，衢州守臣制成木鹤觜弩二千张、箭十万支。又湖北、京西制造交纳无羽箭。皇上说："箭不用羽，可谓精巧，把它藏在屋里。"淮东总领朱佺上言："镇江一军，是韩世忠的部曲。韩世忠造克敌弓，以抵挡敌骑冲突，其发射可到百步，其劲力可穿重甲，最为利器。往年调发，弓不免损失，存者年久也逐渐松弛坏损。如今考查各军现有弩手八千八百四十二人，每人合用两张弓，一张弓每日上教，一张弓备出战，合用弓一万七千六百八十四张，仅存六千五百七十四张，其余都不能施教，请求下镇江都统司补足数额。"

十五年，工部侍郎李昌图上言："弓箭之利，贵在便捷快速。神臂弓力大及远，屡次得用。后来又造神劲弓，及远虽在神臂弓之上，军中多说它发射慢，每神臂弓射三箭而神劲弓才能发一箭，若临敌之际，便捷快速反而在神臂弓之下。"皇上说："平原旷野宜用神劲弓，西蜀崇山峻岭，不知哪种有利。"下诏金州都统司详细讨论上报。不久都统制吴挺上奏："神劲弓与弹子头箭，各军使用确实便捷快速，神臂弓不及。"下诏听其方便。楚州兵马钤辖上言："弩的力量，劲者三十石，次者十五石，箭的镞形状如锹，所发何止数百步，洞穿数人。江上各军有弩式，都废弃不修。"下诏两淮、荆襄沿边城守，各制二十枝，御前军器所也一样。绍熙以后，每日制造器械，数目堆积如山。

开庆元年，寿春府制造了（缺）筒木弩，这种弩与普通弩的明牙发不同，箭放置在筒内非常稳固，尤其便于夜间发射。又制造了突火枪，用大竹做枪筒，里面装有子弹，点火后火焰熄灭，子弹就发射出去，声音像炮声，远达一百五十多步。

咸淳九年，沿边州郡按照降式制造回回炮，有人触类旁通想出巧妙构思，另外制造了射程远超回回炮的炮。并且破炮的方法尤其奇特。这个方法是用稻草编成坚实的绳索，绳索周长四寸，长三十四尺，每二十条扎成一束，另外用麻绳将一头系在城楼的后面柱子上，搭过城楼，下垂到地面，在梁上垂四层或五层，周围遮蔽楼屋，浇上泥浆，火箭火炮都不能侵袭，即使有百钧重的炮石也无处施展了。而且这种方法轻便又不耗费财物，命名为"护陴篱索"。当时军纪不振，唯独武器铠甲比旧制更加完备。

## 关键人物

- **冯继升**：兵部令史；进献火箭法
- **石归宋**：御前忠佐；献木羽弩箭
- **焦偓**：神骑副兵马使；献盘铁槊
- **唐福**：神卫水军队长；献火箭、火球、火蒺藜
- **王雱**：上疏者；上疏论兵器制度，主张更制法度
- **吕惠卿**：判军器监；上言弓式及兵器制度，请求供给新样刀
- **王安石**：参与朝议者；讨论军器监事务及战车法
- **张若水**：入内副都知；受命拣选弓弩并增修，进献神臂弓
- **李宏**：神臂弓实际献者；所献神臂弓为张若水所进
- **邓之纲**：军器少监；上奏修武库、整军器，请求更新兵器

## 时间线

- **开宝三年五月**：颁布私藏兵器禁令及试验火箭法；赐冯继升衣物束帛
- **至道二年二月**：下诏光明细钢甲加衬里；使穿戴者不被磨伤肌肤
- **咸平元年六月**：石归宋献木羽弩箭；增石归宋月俸并补其子为侍
- **咸平六年十月**：设立传信牌制度；因石普请求而设
- **康定元年四月**：下诏造纸甲供给陕西；江南、淮南州军造纸甲三万副
- **熙宁元年**：张若水进神臂弓；神臂弓开始使用，其他兵器未能及
- **熙宁六年**：设置军器监；罢三司兼领军器，设判一人、同判一人等
- **时间不明**：判监吕惠卿上言弓式及兵器制度；派管军郝质赴监定夺
- **元丰元年冬**：鄜延路请求供给新样刀；发给内南库短刃刀五万五千口
- **宣和元年**：郑济奏本路军器依法式；下诏表彰赏赐
- **开庆元年**：寿春府制造筒木弩和突火枪；突火枪发射子弹声响如炮

## 地点

- **秦州**：供给弓弩、制造军器之地
- **渭州**：同上
- **陕西**：制造柳木旁牌、防城弓手等
- **河东**：强壮习弩、运输物材制造军器
- **河北**：设都作院、造拒马等
- **广南**：禁博刀
- **熙河路**：防守器具短缺
- **黎州**：停止市买牦牛尾
- **雅州**：同上
- **河阳**：张旂拘收军士抛弃器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详细记录了宋代兵器制造制度及技术革新，反映了朝廷对武器装备的重视及其对边防的影响，其中军器监的设立、新型兵器的创制为后世提供了重要参考。

## 标签

- 兵器制造
- 南北作坊
- 弓弩院
- 神臂弓
- 木羽弩箭
- 火箭
- 火球
- 军器监
- 突火枪
- 护陴篱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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