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五十六谢瞻孔琳之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宋书》
作者：沈约
时代：南朝梁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列传
章节：卷五十六谢瞻孔琳之

## 本章概览

《宋书·谢瞻孔琳之传》展现了两位南朝名臣的迥异命运与共同志向。谢瞻为谢晦之兄，目睹弟弟因功高权重而门庭若市，忧心如焚，屡次向宋武帝请求降黜谢晦以保家族平安，甚至临终仍告诫谢晦为国为家。谢瞻的忧虑并非多余，当时已有人告发谢晦谋反，而谢瞻病重不肯就医，似有求死之意，以此化解祸端。与之相对，孔琳之以刚直闻名，在桓玄当政时力陈钱币不可废，认为谷帛作为货币弊大于利，且恢复肉刑无益于救弊。入宋后任御史中丞，严明执法，不顾兄弟说情，毅然弹劾权臣徐羡之纵容下属欺凌法纪，迫使徐羡之请罪，由此百官震肃。孔琳之又上疏建议官印不必频改、凶门柏装耗费民力、袍袄用料应节俭、宴饮奢靡宜定等级，处处体现务实与恤民。两人一以退避保全家族，一以刚正整肃朝纲，虽途径不同，但皆深怀忧国之心。谢瞻以文才名世，孔琳之兼擅书艺音律，其言行于乱世中尤显风骨。篇章末尾，史臣借币制之议反思古今经济政策，指明钱币之害在于导民逐末，但骤然废除亦不可行，需先教化而后变革，体现了敏锐的历史洞察。

本章记载谢瞻、孔琳之的传记，附其弟谢晙、子孔邈等人。

谢瞻以清素退让为业，劝谏高祖降弟职，忧惧而终；孔琳之刚正直言，议论钱币、肉刑等，为御史中丞时弹劾徐羡之。

## 正文

谢瞻，字宣远，一名谢檐，字通远，陈郡阳夏人，是卫将军谢晦的三哥。他六岁时就能写文章，作了《紫石英赞》、《果然诗》，当时的才士没有不赞叹惊异的。最初担任桓伟的安西参军、楚台秘书郎。谢瞻年幼丧父，叔母刘氏抚养他很有恩情，兄弟几个侍奉她如同至亲。刘氏的弟弟刘柳任吴郡太守，带姐姐一起赴任，谢瞻不能违抗，辞去职务跟随，担任刘柳的建威长史。不久担任高祖的镇军、琅邪王大司马参军，转任主簿、安成相、中书侍郎、宋国中书、黄门侍郎、相国从事中郎。

他的弟弟谢晦当时担任宋台右卫，权势已重，从彭城回京都迎接家眷，宾客云集，门巷拥挤。当时谢瞻在家，惊骇地对谢晦说：“你的名位还不高，但人们归附趋奉竟到如此地步。我家一向以清素退让为业，不愿干预时事，交游不过亲朋，而你却权势倾动朝野，这难道是门户的福气吗？”于是用篱笆隔开家门庭院，说：“我不忍心看到这种情况。”等回到彭城，对高祖说：“臣本来是寒素之士，父、祖官位不过二千石。弟弟才三十岁，志行才能平庸，却荣耀冠于台府，职位显要，福气过头灾祸就会产生，应验不会很远。特地请求将他降职罢黜，以保全衰落的家族。”前后多次陈请。高祖让谢瞻担任吴兴郡守，他又自己陈请，于是任豫章太守。谢晦有时将朝廷机密告诉谢瞻，谢瞻就向亲友陈说，当作笑谈，以此断绝谢晦的言语。谢晦后来建立辅佐大功，受到重用，谢瞻更加忧虑恐惧。

永初二年，在郡中得病，不肯治疗，希望不久于世。谢晦听说他生病急忙赶去，谢瞻见到他，说：“你是国家大臣，又总领军事，远出万里，必定产生怀疑诽谤。”当时果然有人告发谢晦谋反。谢瞻病重回到京都，高祖因谢晦掌管禁军，不能出外住宿，让谢瞻住在晋南郡公主的丈夫羊贲的旧宅，在领军府东门。谢瞻说：“我有先人的旧屋，为何住在这里！”临终时，写信给谢晦说：“我得以保全身体而终，归葬山脚，又有什么可遗憾的。弟弟要自我勉励，为国为家。”于是去世，时年三十五岁。

谢瞻擅长文章，辞采之美，与族叔谢混、族弟谢灵运相当。谢灵运的父亲谢瑛，没有才能，担任秘书郎，早早就去世了。谢灵运喜欢品评人物，谢混担心他，想加以抑制，没有方法。对谢瞻说：“非你不可。”于是与谢晦、谢曜、谢弘微等一起游乐，让谢瞻与谢灵运同车；谢灵运上车，就开始比较人物，谢瞻对他说：“秘书郎早逝，谈论的人也互有同异。”谢灵运默然，言论从此衰减停止。

（谢瞻的）弟弟谢晙，字宣镜，幼年有特殊品行。几岁时，生母郭氏久患重病，他早晚侍奉冷暖，尝药捧饭，从不缺一时，勤苦的面容，忧伤的神色，从未改变。恐怕仆人照料疾病懈怠疲倦，亲自操劳。母亲因生病害怕惊吓，他行走极轻，一家尊卑，都被他的至性感动，都穿鞋无声行走，屏气说话，这样过了十多年。最初任州主簿、中军行参军、太子舍人，不久升任秘书丞。自己认为兄长身居权贵，自己蒙受越级提拔，坚决推辞不就。徐羡之请任司空长史、黄门郎。元嘉三年，因牵连被处死，时年三十一岁。有诏令宽恕他的儿子谢世平，又早年去世，没有后代。

孔琳之，字彦琳，会稽人。祖父孔沈，晋朝丞相掾。父亲孔貵，光禄大夫。孔琳之刚强正直有志向气力，喜好文章义理，懂得音律，会下弹棋，精妙擅长草书隶书。郡里任命他为主簿，不去就职，后来被征召为本国常侍。桓玄辅政任太尉，任命他为西阁祭酒。桓玄当时商议想废除钱币用谷帛，孔琳之议论说：“《洪范》八政，将货币排在食物之后，难道不是因为交易所需的资财，是使用最重要的吗？如果不用交易，百姓用力于制造钱币，那就是妨碍他们的生计，禁止是可以的。现在农民自然从事粮食生产，工匠自然从事器物制造，士农工商各业其业，何曾致力于钱币。所以圣王制造无用的货币，来流通有用的财物，既没有毁坏的费用，又节省运输贮藏的辛苦，这就是钱币继承龟贝的功效，历代不废的原因。谷帛作为宝物，本来用来充作衣食，现在分出来作为货币，就会造成很大损失。又要在商贩手中劳损毁坏，在割截使用时耗损废弃，这种弊病，从古以来就很明显。所以钟繇说：‘巧诈虚伪的百姓，争相囤积湿谷来谋利，制造薄绢来充资。’魏代用严刑制裁，也不能禁止。因此司马芝认为用钱不仅使国家富足，也是用以省减刑罚。钱币不用，是由于战乱积久，自然至于废弃，有缘由才这样，汉末就是如此。现在既然用了又废除，那么百姓会顿时损失财物。现在收尽天下的谷，来供应天下的粮食，有的仓库充溢，有的没有一斗储备，用来互相资助流通，那么贫穷的仰仗富有的，达到这种流通的办法，实在借助于钱币。一旦断绝它，就成为废物，这样有钱无粮的百姓，都会坐等饥饿困乏，这是断绝钱币立刻产生的弊病。况且根据现在用钱的地方并不贫穷，用谷的地方并不富裕。加上百姓习惯已久，改变它必定迷惑。俗话说：‘利益不到百倍，不更换职业。’何况钱币比谷方便呢？魏明帝时，钱币废止用谷，已经三十年了。因为对百姓不便，才满朝大议。精于才能通晓治理的人士，没有不认为应该重新用钱，百姓没有异心，朝廷没有异议。他们尚且舍弃谷帛而用钱，足以说明谷帛的弊病，已经在尝试中显现出来。世上有人说魏代不用钱很久，积累巨万，所以想施行，利于公家富国。这大概不对。从前晋文公采用舅犯的计谋，而先推行成季的信用，认为虽然有一时的功勋，不如万世的利益。当时名贤在位，君子满朝，大议天下的利害，将要确定治国的关键方法。如果谷确实便利于钱，道理上不会昧于当时的近利，而废弃永久的通用之业，这是断然可知的。这实在是由于困顿而思变革，改弦更张罢了。近者孝武帝末年，天下无事，风调雨顺年成丰收，百姓安居乐业，自然谷帛丰盛，几乎家给人足，用事实检验，钱又不妨碍百姓。近来战事屡次兴起，饥荒连年，饥寒未能解救，实在是这个原因。您既然援手拯救，大改视听，弘扬重视根本的教化，明确推广农业的科目，恭敬地授给百姓农时，各顺其业，游荡的人知道返回，从事末业的人自行停止，自然南亩竞力，田野没有荒地了。从此以后，太平必至，何忧衣食不足。愚见认为拯救弊病的方法，不在于废除钱币。”

桓玄又议论恢复肉刑，孔琳之认为：“唐虞时代用象征性刑罚，夏禹设立刑法，大概是因为淳朴和浅薄已经不同，达到教化实际相同，宽猛相济，只适应变化。《尚书》说‘刑罚世轻世重’，是说随时代变化。三代风俗纯朴而事情简少，所以很少触犯刑法；末代风俗巧诈而事务繁多，所以动辄陷入法网。如果三千条刑罚施行于末世，必定有‘踊贵’的担忧，这就是五帝不互相沿用法律，肉刑不可全部恢复的原因。汉文帝发出仁恻之心，痛惜自新之路无处可走，改革古制创立新制，号称刑罚搁置，但名义轻而实际重，反而更伤害百姓。所以孝景帝继位，减轻刑罚使之宽缓。宽缓而百姓轻慢，又不能禁止邪恶，期望刑罚适中，所以从前被赞美，历代详论而未得其中。兵荒之后，犯法的人更多。弃市的刑罚，本来是斩右趾，汉文帝一错，承袭不改，所以前贤遗憾，议论而未辨明。钟繇、陈群的意见，虽然稍有不同，但想用右趾代替弃市。如果听从他们的话，那么救活的人很多。从死罪降为生，确实是轻法，但人情看重明显的而轻视隐晦的，忽略遥远的而惊惧眼前的，所以盘盂有铭文，韦弦作佩饰，何况小人，尤其容易被迷惑，也许眼睛看不见，就疏忽而不警戒，每天摆在眼前，就惊心触目。由此说来，重刑不一定不伤害，轻刑不一定不使人惧怕，而且可以保全性命，繁衍生育，仁既济物，功也益众。又如今所忧虑的，逃亡是首要问题，屡次反叛不改，无处逃身，也能以此警戒未犯者，永远断绝罪恶根源。至于其余条款，应该依旧制。哪敢说适中，只是献上管见。”

桓玄喜欢别人依附取悦，而孔琳之不能顺从旨意，因此不被赏识。升任楚台员外散骑侍郎。遭遇母丧，离职。服丧期满，任命为司徒左西掾，因父亲退休自己辞官。当时司马休之任会稽内史、后将军，仍以孔琳之为长史。父亲去世，辞官。服丧期满，补任太尉主簿、尚书左丞、扬州治中从事史，所任有政绩。

当时要求众官进献治国便利建议，议论者认为应该修建学校，怜悯典刑，审慎官制，明确升降，举荐隐逸选拔人才，致力于农业简化征调。孔琳之在众人议论之外，另外建议说：“玺印，是用来辨明官爵，建立契约符信的。官没有大于皇帝的，爵没有尊于公侯的。而传国玺，历代交替使用，袭封的印，累世相传，贵在沿用旧制，无需改作。现在只有尉这一官职，独用一印，至于内外百官，每次迁转全部改印，推求其中的道理，私下不能通达。如果说官各有异姓，与传袭不同，则不如不同朝代更为不同。如果论其名器，虽有公卿的尊贵，不如帝王的重要；如果因为或有被杀之臣，忌讳其凶秽，则汉朝用秦朝玺印，延续国祚四百年，没听说因为子婴身死国亡，就抛弃不佩。帝王公侯之尊，不怀疑传国玺，人臣众僚之卑，何必嫌弃现成之印。典籍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推究事例自然违背准则。而终年刻铸，浪费功夫实属可惜，金银铜炭的费用，不可胜言，不是遵循旧制简易之道。愚见认为众官就用一印，无需烦劳改作。如果有新设官职，又官多印少，文字或零落遗失，然后才铸造，则有助于天府，不只是一点小利。”

又说：“凶门柏装，不出于礼典，起于末世，积习成常，于是成为旧俗。从天子到庶人，确实行之有由，突然革除必定惊骇。然而如果无关情义，而有违礼度，保存它没有明确道理，去掉它没有损失，本当遵守先代典制，改正后来的谬误，何况再加上浪费，实在是百姓的祸患！凡是人的丧仪，多出于民间，每有这种需要，动辄十数万，损耗民力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贫寒庶民，则人人想自尽其力，即使家徒四壁，没有不倾尽家产钱财，所谓葬之以礼，难道是这样吗？我认为应该谨慎遵守先代典制，一概废除凶门之式，用素扇表示凶事就够了。”

又说：“从前事故饥荒，米谷绵绢都贵，后来米价恢复，而绢至今贵了一倍。绵绢既贵，养蚕业者增多，虽然加倍勤劳，而贵价仍然不止。愚见认为导致这种情况，确实有其原因。从前事故之前，军器只用铠甲罢了，至于袍袄裲裆，必定在战阵时使用，平时在库藏，永远没有损毁。现在仪从直卫以及邀罗使命，或有防卫送迎，全用袍袄之类，不仅一府，众军都是如此。绵帛容易败坏，势不能持久。又白天用来御寒，夜晚用来寝卧，不到一年，便自败坏。每当丝绵新上市，容易折合租税购买，又各府竞相收购，动辄有千万，积贵不已，实在由此，私服因此昂贵艰难，官库因此空尽。愚见认为如果侍卫所需，固然不可废除，其余则依旧用铠甲。小小使命送迎之类，只应给杖，不必铠甲袍袄。用之既简，则其价自降。”

又说：“不以粗食为耻，只有君子能做到。菜肴崇尚奢侈，为时已久。现在虽然改弦更张弘扬节俭，但此风未革。所甘之味不过一味，而陈设必用方丈，适口之外，都是悦目的浪费，富人以此夸耀，穷人为此破产，众人都鄙视，但没有人能独自例外。愚见认为应该大致规定等级，使奢俭适中；如果有不改正的，加以贬黜，那么德俭之化，不久就会流行。”

升任尚书吏部郎。义熙六年，高祖兼任平西将军，任命他为长史、大司马琅邪王从事中郎。又任命为高祖平北、征西长史，升任侍中。宋台开始建立，任命为宋国侍中。出京任吴兴太守，因公事免官。

永初二年，担任御史中丞。他严明法令，公正执法，没有任何屈服妥协。他上奏弹劾尚书令徐羡之说：“我听说侍奉君上以遵守法令为恭敬，对待下属以威严为整肃。这样朝廷法典才能清明，统御众人才能严肃。如果这种原则被废弃，那么法纪就会败坏。我在本月七日，参加皇太子的正式宴会。宴会结束后车驾离开，我和一群官员停在门口等待。有一个人骑马，挡在我的车前，我派人逮捕驱赶他离开。那个人辱骂逮捕他的人，询问之后想要记录。每当有公事，我常担心发生纷乱，下令不要追问，但那个人独自骂个不停，我于是让人记录。那个人不肯下马，连连大叫，有两个仪仗卫士跑来，攻击我派去逮捕的人。尚书令省事倪宗又拉着仪仗卫士的手，用力殴打我的下属。倪宗说：‘中丞怎么敢行凶，胆敢逮捕令公的人。凡是中丞逮捕的人，仪仗卫士都要绑起来抓走。’我命令下属不得争斗，凶势嚣张，过了一阵才散去。又有一群人来到我的车旁，记录逮捕樊马子，互相殴打樊马子，使他倒地，不能回到官署。我自己承认错误，本来没有对质，但倪宗竟敢乘势凶横放肆，抢夺罪人。尚书令徐羡之，与我的车并列，纷扰到这种地步，有人说徐羡之不加制止，有人说徐羡之制止了但没有效果。放纵而不制止，已经违背国法；制止而没效果，又不合情理。侵犯法纪官员，凶恶之声显扬，纵容倪宗等人，竟然不加追问，损害国家威仪，没有大臣的体统，如果没有准则，法度威严寄托在哪里？徐羡之在内位居朝廷要职，在外掌管京城，地位责任重大，是百官所仰望的。却不能弘扬珍惜朝廷典章，整肃风气规矩。致使属下放纵肆虐，欺凌侵害法纪官员，凶恶之声，从京城兴起，正所谓自己有矮墙，却自己翻越它。再说倪宗是抢夺罪人的主谋，纵使不追问，也有多处过失，应当加以贬责。请求免去徐羡之的官职，让他以公爵身份回家。倪宗等人抢夺的罪过，已经交给掌故御史根据事实查处。”诏书说：“小人难以约束检点，司空不必追究，其余按奏章处理。”徐羡之身居朝廷要职，不想因违犯法令被人看到。当时徐羡之兼任扬州刺史，孔琳之的弟弟孔璩之担任治中，徐羡之让孔璩之去为孔琳之解释，停止追究这件事。孔琳之不同意。孔璩之坚持陈述，孔琳之对他说：“我触犯宰相，只应当罪责我一人，你肯定不应受连坐，何必如此恳切！”从此百官震惊整肃，没有人敢违犯禁令。高祖非常赞赏他，出行经过御史台，亲自前往视察。又兼任本州大中正，升任祠部尚书。不经营产业，家中尤其贫穷朴素。景平元年去世，时年五十五岁。追赠太常。

儿子孔邈，有父亲的风范，官至扬州治中从事史。孔邈的儿子孔觊，另有传记。孔觊的弟弟孔道存，世祖大明年间，历任黄门吏部郎，临海王刘子顼的前军长史、南郡太守。晋安王刘子勋建立伪号，任侍中，代行雍州事务。事情失败后自杀。

史臣说：百姓生活中所看重的，是食物和财货。财货用来流通货币，食物是百姓的天命。所以九棘（指古代官员）在神农氏时开始，十朋（指货币）在上古时代兴起。从前淳朴的百姓还未分离，情欲嗜好稀少，供养生命、养活自己，事情容易周全。一个男子亲自耕种，就有剩余的食物堆在家里；一个妇女努力纺织，就有多件衣服穿在身上。虽然贸易的方法，用来流通便利、救济匮乏，龟甲贝壳的好处，功效却很小。但事情有讹变，奸诈弊端代代兴起，耕作劳苦，所以农夫离开农业去经商，商人从事安逸，末业（工商业）流传而逐渐扩大，货币流通，不再是当初制造的本意。于是争相收集罕见珍宝，远地蓄积不知名的货物，明珠翠羽，没有脚却能奔驰，丝织品和文犀，不需要翅膀就能飞翔，天下动荡，都以下弃农本为事。丰年则同样有富余的财产，饥荒年间又减少农家的积蓄。钱即使堆满一尺，在尧年也不能疗饥；贝壳即使大如车轮，在汤世也不能解渴，它的危害已经很深了。本来应该完全废除钱币，专用粮食布帛，让百姓知道谋生的途径，除了这个没有别的办法。以千匹布帛为货物，比怀揣玉璧更难；以万斛粮食进行贸易，比离开家乡更难，这样可以使工商业自行禁止，游荡求食的人知道返回。但年代推移，百姓习惯于习俗，有的仓库里钱币堆满而绳子朽烂，但高大的粮仓却不充实，有的家里藏着钱币，而良田却很少开垦。如果一朝改变，废除钱币不用，交换所依赖的，早晚没有着落，虽然是重要的方法，却不能仓促实行。应当先削减浮华、制止虚伪，回到淳朴、复古，把璧玉扔到深山，把珍珠丢弃在清溪。然后驱使整个社会的百姓，回到农耕纺织的道路上，使丝织品和粮食多到像水火一样充足。之后清除钱币制度，全部销毁不留，建立制度垂范后世，永远流传下去，家家户户称颂仁政，哪里只是唐朝那样。桓玄知道它的开始却没有看到它的终局，孔琳之看到它的末节却没有统观它的根本，难道是思虑有开塞，只是随口一说可以这样吗？

## 关键人物

- **谢瞻**：谢瞻，字宣远，一名谢檐，字通远，陈郡阳夏人，是卫将军谢晦的三哥；主要人物，以清素退让闻名
- **谢晦**：谢晦的弟弟，卫将军；谢瞻的弟弟，权势重，被谢瞻担忧
- **高祖**：高祖（刘裕），当时皇帝；接受谢瞻陈请，后信任谢晦
- **孔琳之**：孔琳之，字彦琳，会稽人；主要人物，刚正直言，御史中丞
- **桓玄**：桓玄，辅政任太尉；与孔琳之讨论钱币和肉刑
- **徐羡之**：尚书令徐羡之；被孔琳之弹劾
- **谢晙**：谢瞻的弟弟，字宣镜；附传人物，幼年有品行，后牵连被处死
- **谢混**：谢瞻的族叔；与谢瞻等游乐，担心谢灵运
- **谢灵运**：谢瞻的族弟；喜欢品评人物，被谢瞻制止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谢瞻六岁能写文章，作《紫石英赞》、《果然诗》；当时的才士没有不赞叹惊异的
- **本章前段**：谢晦权势重，宾客云集，谢瞻惊骇，用篱笆隔开；谢瞻说：“我不忍心看到这种情况。”
- **本章前段**：谢瞻劝高祖降弟职；高祖让谢瞻担任吴兴郡守，后又任豫章太守
- **永初二年**：谢瞻在郡中得病，不肯治疗；希望不久于世
- **时间不明**：谢瞻临终写信给谢晦；嘱咐弟弟勉励为国为家
- **本章中段**：谢瞻与谢混、谢灵运等游乐，制止谢灵运品评人物；谢灵运默然，言论从此衰减停止
- **本章中段**：孔琳之议论钱币，反对废除钱币用谷帛；桓玄没有采纳
- **本章中段**：孔琳之议论肉刑，认为可以部分恢复；桓玄未采纳
- **本章中段**：孔琳之建议玺印不改、凶门废除等；未被记载是否采纳
- **永初二年**：孔琳之任御史中丞，弹劾尚书令徐羡之；诏书说小人难以约束，司空不必追究，其余按奏章处理
- **景平元年**：孔琳之去世；追赠太常
- **本章后段**：史臣评论经济与钱币问题；批评桓玄和孔琳之的见解片面

## 地点

- **陈郡阳夏**：谢瞻的籍贯
- **吴郡**：谢瞻叔母刘氏的弟弟刘柳任太守，谢瞻随行
- **彭城**：谢晦从彭城回京都迎接家眷
- **京都**：朝廷所在地，谢晦回京都，谢瞻病重归京都
- **豫章**：谢瞻任豫章太守
- **会稽**：孔琳之的籍贯
- **吴兴**：孔琳之曾任吴兴太守
- **领军府东门**：谢瞻病重时高祖安排他住在晋南郡公主的丈夫羊贲的旧宅，在领军府东门
- **御史台**：高祖视察御史台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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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史中丞
- 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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