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三百官下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隋书》
作者：魏征等
时代：唐
类别：纪传体断代史 · 白话译文
卷目：志
章节：卷二十三百官下

## 本章概览

隋朝建立后，高祖杨坚废除北周模仿《周礼》的六官制度，转而参照前代设置三省六曹为核心的官僚体系。尚书省统管六曹，门下省掌封驳，内史省主草诏，秘书、内侍等省各司其职。中央设三师三公为荣誉衔，九寺五监分管具体事务，御史台、都水台等监察机构完备。地方上，州置刺史，郡设太守，县置令，并依户口分等定员。炀帝即位后大举改制，将三省扩充为五省，增设殿内省掌管供奉，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寺改为监，将作寺改为监，形成五省、三台、五监格局。同时精简品级，取消上下阶，只留正从九品，废除开皇时的十一等勋官和四十三号将军，代以九大夫、八尉等散官。地方废州置郡，改刺史为太守，加设通守、都尉分管军民。官制虽屡经调整，但奠定了唐宋以降三省六部制的基础，体现了中央集权与行政效率的平衡，成为隋代制度创新的重要篇章。

本章记载隋朝高祖和炀帝时期的官制设置与改革。

详细列出了三师三公、五省、三台、九寺、五监、十二卫等官职及其品级、属官、禄米等，并记录了高祖至炀帝期间的多次官制调整。

## 正文

高祖接受帝位后，改革了北周的六官制度，所制定的官名大多依照前代的制度。设置三师、三公以及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等，御史台、都水台等，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国子寺、将作寺等，左右卫府、左右武卫府、左右武候府、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左右领军府等，分别掌管职务。

三师，不掌管具体事务，不设置府署僚属，是与天子一同论说道理的。

三公，参与商议国家大事，依照北齐制度设置府署僚属。如果没有合适人选就空缺。祭祀时由太尉担任亚献，司徒进奉祭品，司空负责扫除。这些职位大多空缺，都由他人代理行事。不久省去府署及僚佐，设置三公时就在尚书都省议事。朝廷的各项事务，总归尚书省管理。

尚书省，无所不统管。设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总领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等六曹事务，这就是八座。属官有左右丞各一人，都事八人，分别管辖事务。吏部尚书统领吏部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勋侍郎二人，考功侍郎一人。礼部尚书统领礼部、祠部侍郎各一人，主客、膳部侍郎各二人。兵部尚书统领兵部、职方侍郎各二人，驾部、库部侍郎各一人。都官尚书统领都官侍郎二人，刑部、比部侍郎各一人，司门侍郎二人。度支尚书统领度支、户部侍郎各二人，金部、仓部侍郎各一人。工部尚书统领工部、屯田侍郎各二人，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总共三十六位侍郎，分别掌管各曹事务，在禁中值宿，如同汉朝制度。

门下省，设纳言二人，给事黄门侍郎四人，录事、通事令史各六人。又有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谏议大夫七人，散骑侍郎四人，员外散骑常侍六人，通直散骑侍郎四人，都掌管随从朝见值班。又有给事二十人，员外散骑侍郎二十人，奉朝请四十人，都掌管与散骑常侍等相同的事务，同时负责出使慰问。统领城门、尚食、尚药、符玺、御府、殿内等六局。城门局，设校尉二人，直长四人。尚食局，设典御二人，直长四人，食医四人。尚药局，设典御二人，侍御医、直长各四人，医师四十人。符玺局、御府局、殿内局，各设监二人，直长四人。

内史省，设置监、令各一人。不久废除监。设置令二人，侍郎四人，舍人八人，通事舍人十六人，主书十人，录事四人。

秘书省，设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校书郎十二人，正字四人，录事二人。统领著作、太史二曹。著作曹，设郎二人，佐郎八人，校书郎、正字各二人。太史曹，设令、丞各二人，司历二人，监候四人。其中历法、天文、漏刻、视昆，各有博士和生员。

内侍省，设内侍、内常侍各二人，内给事四人，内谒者监六人，内寺伯二人，内谒者十二人，寺人六人，伺非八人。全部任用宦官。统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内尚食局，设典御和丞各二人。其余各局各设令、丞，都是二人。其中宫闱局、内仆局，各加设丞一人。掖庭局还有宫教博士二人。

御史台，设大夫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各十二人，录事二人。后魏延昌年间，王显受宣武帝宠信，担任御史中尉，请求选拔御史。此后沿袭这种做法，每一位中尉上任，就重新设置御史。自开皇年以后，开始由吏部选用，仍然按照旧例入宫值宿。

都水台，设使者及丞各二人，参军三十人，河堤谒者六十人，录事二人。统领掌船局，都水尉二人，又统领各渡口。上等渡口每处设尉一人，丞二人。中等渡口每处设尉、丞各一人。下等渡口每处设典作一人，津长四人。

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等九寺，都设置卿、少卿各一人。太仆寺不久加设少卿一人。各寺设置丞：太常寺、卫尉寺、宗正寺、大理寺、鸿胪寺、将作寺各二人，光禄寺、太仆寺各三人，司农寺五人，太府寺六人。主簿：太府寺四人，其余各寺各二人。录事各二人，光禄寺加至三人，司农寺、太府寺各四人。等等人员。

太常寺还有博士四人，协律郎二人，奉礼郎十六人。统领郊社、太庙、诸陵、太祝、衣冠、太乐、清商、鼓吹、太医、太卜、廪牺等署。各署设置令，并各一人。太乐署、太医署各加至二人。丞各一人。郊社署、太乐署、鼓吹署各加至二人。郊社署还有典瑞四人。太祝署有太祝二人。太乐署、清商署各有乐师人员：太乐署八人，清商署二人。鼓吹署有哄师二人。太医署有主药二人，医师二百人，药园师二人，医博士二人，助教二人，按摩博士二人，祝禁博士二人。等等人员。太卜署有卜师二十人，相师十人，男觋十六人，女巫八人，太卜博士、助教各二人，相博士、助教各一人。等等人员。

光禄寺统领太官、肴藏、良醖、掌醢等署。各署设置令：太官署三人，肴藏署、良醖署各二人，掌醢署一人。丞：太官署八人，肴藏署、掌醢署各二人，良醖署四人。太官署还有监膳十二人。良醖署有掌醖五十人。掌醢署有掌醢十人。等等人员。

卫尉寺统领公车、武库、守宫等署。各署设置令：公车署一人，武库署、守宫署各二人。丞：公车署一人，武库署二人。等等人员。

宗正寺不统领署。

太仆寺还有兽医博士人员一百二十人。统领骅骝、乘黄、龙厩、车府、典牧、牛羊等署。各署设置令各二人，乘黄署、车府署各减一人。丞各二人，乘黄署一人，典牧署、牛羊署各三人。等等人员。

大理寺不统领署。还有正、监、评各一人，司直十人，律博士八人，明法二十人，狱掾八人。

鸿胪寺统领典客、司仪、崇玄三署。各署设置令各二人，崇玄署只设置一人。典客署还有掌客十人，司仪署有掌仪二十人。等等人员。

司农寺统领太仓、典农、平准、廪市、钩盾、华林、上林、导官等署。各署设置令各二人，钩盾署、上林署加至三人，华林署只设置一人。太仓署还有米禀督二人，谷仓督四人，盐仓督二人。京市有肆长四十人。导官署有御细仓督二人，曲面仓督二人。等等人员。

太府寺统领左藏、左尚方、内尚方、右尚方、司染、右藏、黄藏、掌冶、甄官等署。各署设置令各二人，左尚方署、右尚方署加至二人，黄藏署只设置一人。丞各四人，左尚方署八人，右尚方署六人，黄藏署一人。等等人员。

国子寺原隶属太常寺。设祭酒一人。属官有主簿、录事各一人。统领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各设置博士：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各五人，书学、算学各二人。助教：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各五人，书学、算学各二人。学生：国子学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学各三百六十人，书学四十人，算学八十人。等等人员。

将作寺设大匠一人，丞、主簿、录事各二人。统领左校署、右校署令各二人，丞：左校署四人，右校署三人。各有监作：左校署十二人，右校署八人。等等人员。

左右卫府、左右武卫府、左右武候府，各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都有长史、司马、录事，以及功曹、仓曹、兵曹、骑曹参军，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左右卫府、左右武候府各六人，左右武卫府各八人。等等人员。

左右卫府，掌管宫禁守卫，统率仪仗侍卫。又各有直阁将军六人，直寝十二人，直斋、直后各十五人，都掌管宿卫侍从。奉车都尉六人，掌管驾驭副车。武骑常侍十人，殿内将军十五人，员外将军三十人，殿内司马督二十人，员外司马督四十人，都参与府朝事务，出使慰问。左右卫府又各自统领亲卫。设置开府。左勋卫开府，左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以及武卫、武候、领事、东宫领兵开府都与此相同。府中设置开府一人，有长史、司马、录事，以及仓曹、兵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三人。又有仪同府。武卫、武候、领军、东宫领兵仪同都与此相同。仪同以下，设置官员与开府相同，但没有行参军人员。各府都统领军坊。每坊（东宫军坊与此相同）设置坊主一人，佐二人。每乡团（东宫乡团与此相同）设置团主一人，佐二人。

左右武卫府，没有直阁以下官员，只统领外军宿卫。

左右武候府，掌管皇帝出行时，作为先导和后卫，昼夜巡察，抓捕奸邪不法之人，设置烽火瞭望、道路、水草等事务。巡狩和军事田猎时，掌管其营禁。右武候加设司辰师四人，漏刻生一百一十人。

左右领左右府，各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掌管侍卫左右，供应皇帝兵器仪仗。统领千牛备身十二人，掌管执握千牛刀；备身左右十二人，掌管供应皇帝弓箭；备身六十人，掌管宿卫侍从。各府设置长史、司马、录事，以及仓曹、兵曹参军事，铠曹行参军各一人。等等人员。

左右监门府，各设将军一人。掌管宫殿门禁及守卫事务。各设置郎将二人，校尉、直长各三十人，长史、司马、录事，以及仓曹、兵曹参军，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等等人员。

左右领军府，各自掌管十二军的籍帐、差科、诉讼事务。不设置将军。只有长史、司马、掾属以及录事，功曹、仓曹、户曹、骑曹、兵曹参军，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十六人。等等人员。又设置明法四人，隶属于法司，掌管律令的轻重。

行台省，设有尚书令、仆射，左右可任意设置。兵部兼管吏部、礼部。度支兼管都官、工部。尚书及丞左右可任意设置。各一人，都事四人。有考功（兼管吏部、爵部、司勋）、礼部（兼管祠部、主客）、膳部、兵部（兼管职方）、驾部、库部、刑部（兼管都官、司门）、度支（兼管仓部）、户部（兼管比部）、金部、工部（屯田兼管水部、虞部），侍郎各一人。每个行台设置食货监、农圃监、武器监、百工监，副监各一人。各设置丞：食货监四人，农圃监六人，武器监二人，百工监四人。录事：食货监、农圃监、百工监各二人，武器监一人。等等人员。

太子设置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开皇初年，设置詹事。二年制定法令，废除詹事。

门下坊，设置左庶子二人，内舍人四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统管司经、宫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等六局。司经局设置洗马四人，校书六人，正字二人。宫门局设置大夫二人。内直局设置监、副监各二人，监殿舍人四人。典膳局、药藏局，都设置监、丞各二人。药藏局还有侍医四人。斋帅局设置四人。

典书坊，设置右庶子二人，舍人、通事舍人各八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内坊典内及丞各二人，丞直四人，录事一人。内厩设置尉二人，掌管宫内车舆事务。

家令，掌管刑法、饮食、仓库、杂物、奴婢等事务。率更令，掌管歌舞音乐和漏刻计时。仆，掌管宗族亲疏关系、车舆马匹。各设一人。三寺各设置丞、家令二人，每寺各一人。录事。家令二人，每寺各一人。家令统领食官、典仓、司藏三署令，各一人。丞。食官二人，典仓一人，司藏三人。仆寺统领厩牧令一人。人员编制如上。

左右卫，各设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管宫中禁卫。各设置长史、司马及录事，功曹、仓曹、兵曹、骑兵曹等参军事，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人员编制如上。又各有直阁四人，直斋八人，直齐、直后各十人。

左右宗卫，官制与左右卫相同，各掌管宗室人员的侍卫。增加设置行参军二人，但没有直阁、直寝、直斋、直后等人员。

左右虞候，各设置开府一人，掌管侦察监视非法行为。长史以下官员与左右卫相同，但没有录事参军一职，减少行参军一人。

左右内率、副率，各一人，掌管率领备身以上人员负责宫内禁地侍卫，供奉兵器。又没有功曹、骑兵、法曹等曹及行参军人员，其余与虞候相同。有千牛备身八人，掌管执掌千牛刀；备身左右八人，掌管供奉弓箭；备身二十人，掌管值宿警卫和侍从。

左右监门，各设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管各门禁卫。长史以下官员，与内率府相同，而各有直长十人。

高祖又采用后周的制度，设置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总共十一等，用以酬劳有功之人。又有特进、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朝议大夫、朝散大夫，都作为散官，用以加授给有德行声望的文武官员，这些官员不处理具体事务。六品以下，又有翊军等四十三种将军称号，品级共十六等，作为散号将军，用以广泛授官。在官署中有职务的称为执事官，没有职务的称为散官。武官中上柱国以下称为散实官，军队中的官职称为散号将军。各尚书省及左右卫、武候、领左右监门府为内官，其余为外官。

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共九等。皇帝的伯父、叔父、兄弟、皇子为亲王。设置师、友各二人，文学二人，嗣王则没有师、友。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事，掾属，各一人，主簿二人，录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兵曹等参军事，骑兵、城局等参军事，东西阁祭酒，各一人，参军事四人，法曹、田曹、水曹、铠曹、士曹等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六人，长兼行参军八人，典签二人。

上柱国、嗣王、郡王，没有主簿、录事参军、东西阁祭酒、长兼行参军等人员，而增加参军事为五人，行参军为十二人。柱国又没有骑兵参军事、水曹行参军等人员，而减少参军事、行参军各一人。上大将军又没有谘议参军事，田曹、铠曹行参军人员，又减少行参军一人。大将军又没有掾属人员，又减少参军事二人。上开府又没有法曹、士曹行参军，参军事人员。开府又没有典签人员，减少行参军二人。上仪同又没有功曹、城局参军事人员，又减少行参军二人。仪同又没有仓曹人员，减少行参军三人。

三师、三公，设置府中属官，与柱国相同。如果上柱国担任三师、三公，只按照上柱国的标准设置属官。王公以下，三品以上，又都有亲信、帐内，各随品级高低来确定人员编制。

诸王设置王国官员。有令、大农各一人，尉各二人，典卫各八人，常侍各二人，侍郎各四人，庙长、学官长各一人，食官、厩牧长、丞各一人，典府长、丞各一人，舍人各四人等人员。上柱国、柱国公，减少典卫二人，没有侍郎一职。侯、伯又减少典卫二人，食官、厩牧长各一人。子、男又减少尉、典卫、常侍、舍人各一人。上大将军、大将军公，与柱国公子、男相同。其侯、伯则减少公的典卫、侍郎、厩牧丞各一人。子、男没有令，没有典卫，又减少舍人一人。上开府、开府公，与大将军公子、男相同。其侯、伯又没有常侍，没有食官、厩牧丞。子、男又没有侍郎、厩牧长。上仪同、仪同公，与开府公子、男相同。其侯、伯又没有尉，没有学官长。子、男又没有厩长、食官长。二王的后代，设置王国官员，与诸王相同。郡王与上柱国公相同。国公中没有上开府以上官职的，与开府公相同。散郡公与仪同侯、伯相同。散县公与仪同子、男相同。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都设置家令、丞各一人，主簿谒者、舍人各二人等人员。郡主只减少主簿一职。

雍州，设置牧。属官有别驾、赞务、州都、郡正、主簿、录事、西曹书佐、金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等从事，部郡从事、武猛从事等人员。加上佐史，共五百二十四人。

京兆郡，设置尹、丞、正、功曹、主簿、金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等佐官等人员。加上佐史，共二百四十四人。

大兴县、长安县，设置令、丞、正、功曹、主簿、西曹、金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等人员。加上佐史，共一百四十七人。

上上州，设置刺史、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功曹、户曹、兵曹等参军事、法曹、士曹等行参军、行参军、典签、州都光初主簿、郡正、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部郡从事、仓督、市令、丞等人员。加上佐史，共三百二十三人。上中州，比上州减少吏属十二人。上下州，比上中州减少十六人。中上州，比上下州减少二十九人。中中州，比中上州减少二十人。中下州，比中中州减少二十人。下上州，比中下州减少三十二人。下中州，比下上州减少十五人。下下州，比下中州减少十二人。

郡，设置太守、丞、尉、正、光初功曹、光初主簿、县正、功曹、主簿、西曹、金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等曹、市令等人员。加上佐史，共一百四十六人。上中郡，比上上郡减少吏属五人。上下郡，比上中郡减少四人。中上郡，比上下郡减少十九人。中中郡，比中上郡减少六人。中下郡，比中中郡减少五人。下上郡，比中下郡减少十九人。下中郡，比下上郡减少五人。下下郡，比下中郡减少六人。

县，设置令、丞、尉、正、光初功曹、光初主簿、功曹、主簿、西曹、金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等佐官，以及市令等人员。共九十九人。上中县，比上上县减少吏属四人。上下县，比上中县减少五人。中上县，比上下县减少十人。中中县，比中上县减少五人。中下县，比中中县减少五人。下上县，比中下县减少十二人。下中县，比下上县减少六人。下下县，比下中县减少五人。

州，设有总管，列为上中下三等。总管刺史加授使持节。

镇，设置将、副。戍，设置主、副。关，设置令、丞。其制度，官属各设三等差别。

同州，设总监、副监各一人，设置二丞。统管食货、农圃二监、副监。岐州也设置监、副监。各冶也设置三等监。各有丞员。

盐池，设置总监、副监、丞等人员。管辖东西南北面等四监，也各设置副监及丞。陇右牧，设置总监、副监、丞，以统管各牧。其中的骅骝牧及二十四军马牧，每牧设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人员。驴骡牧，设置帅都督及尉。原州羊牧，设置大都督并尉。原州驼牛牧，设置尉。又有皮毛监、副监及丞、录事。还有盐州牧监，设置监及副监，设置丞，统管各羊牧，每牧设置尉。苑川十二马牧，每牧设置大都督及尉各一人，帅都督二人。沙苑羊牧，设置尉二人。沿边交市监及各屯监，每监设置监、副监各一人。在京畿内的隶属于司农，京畿外的隶属于各州。

五岳各设置令，又有吴山令，用以供应洒扫事务。

三师、王、三公，为正一品。

上柱国、郡王、国公、开国郡县公，为从一品。

柱国、太子三师、特进、尚书令、左右光禄大夫、开国侯，为正二品。

上大将军、尚书左右仆射、雍州牧、金紫光禄大夫，为从二品。

大将军、吏部尚书、太常卿、光禄卿、卫尉卿等三卿、太子三少、纳言、内史令、左右卫大将军、左右武卫大将军、左右武候大将军、领左右等大将军、礼部尚书、兵部尚书、都官尚书、度支尚书、工部尚书、宗正卿、太仆卿、大理卿、鸿胪卿、司农卿、太府卿等六卿、上州刺史、京兆尹、秘书监、银青光禄大夫、开国伯，为正三品。

上开府仪同三司、散骑常侍、左右卫将军、武卫将军、武候将军、领左右将军、监门等将军、国子祭酒、御史大夫、将作大匠、中州刺史、亲王师、朝议大夫，为从三品。

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太常少卿、光禄少卿、卫尉少卿等三少卿、太子左右卫率、宗卫率、内率等率、尚书吏部侍郎、给事黄门侍郎、太子左庶子、宗正少卿、太仆少卿、大理少卿、鸿胪少卿、司农少卿、太府少卿等少卿、下州刺史，以上为前阶。内史侍郎、太子右庶子、通直散骑常侍、左右监门郎将、朝散大夫、开国子，为正四品。

上仪同三司、尚书左丞、太子左右卫副率、宗卫副率、内副率、左右监门率、上郡太守、雍州别驾、亲王府长史、太子家令、率更令、仆、内侍、城门校尉，以上为前阶。尚书右丞、上镇将军、雍州赞务、直阁将军、亲王府司马、谏议大夫，为从四品。

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内常侍、秘书丞、国子博士、散骑侍郎、太子内舍人、太子左右监门副率、员外散骑常侍、上州长史、亲王府谘议参军事、开国男，以上为前阶。尚食典御、尚药典御、上州司马，为正五品。

著作郎、通直散骑侍郎、中郡太守、直寝、太子洗马、中州长史、奉车都尉，以上为上阶。都水使者、治书侍御史、大兴县令、长安县令、大理司直、直斋、太子直閤、京兆郡丞、中州司马、中镇将、上镇副、内给事、驸马都尉、亲王友、员外散骑侍郎，为从五品。

翊军将军、翊师将军，尚书省各曹侍郎，内史舍人，下郡太守，大都督，亲王府的属官，下州长史，以上为上阶。四征将军：征东、征南、征西、征北。三将军：内军、镇军、抚军。大理正、大理监、大理评、千牛备身左右，左右监门校尉，内尚食典御，符玺监，御府监，殿内监，太子内直监，下州司马，下镇将，中镇副，为正六品。

四平将军：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四将军：前军、后军、左军、右军。通事舍人，亲王文学，帅都督，左右领军府长史，太子直寝，亲王府主簿，亲王府录事参军事，太子门大夫，给事，上县令，以上为上阶。冠军将军、辅国将军，太子舍人，直后，三寺丞，亲王府功曹、记室、仓户曹参军事，城门直长，太子直斋，太子副直监，太子典内，左右领军府司马，下镇副，为从六品。

镇远将军、安远将军，员外散骑侍郎，御医，左右卫府、武卫府、武候府、领左右等府的长史，亲卫，亲王府各曹参军事，以上为上阶。建威将军、宁朔将军，六寺丞，秘书郎，著作佐郎，太子千牛备身，太子备身左右，尚食、尚药、左右监门等直长，太子通事舍人，左右卫府、武卫府、武候府、领左右等府的司马，都督，太子典膳监、药藏监，太子斋帅，上戍主，为正七品。

宁远将军、振威将军，左右监门府长史，太子左右卫率、宗卫率，左右虞候府、左右内率等府长史，符玺直长、御府直长、殿内直长，上州录事参军事，左右领军府的属官，亲王府东西阁祭酒，中县令，上郡丞，太子亲卫，将作丞，勋卫，亲王府参军事，上镇长史，以上为上阶。伏波将军、轻车将军，太学博士、太常博士，武骑常侍，奉朝请，国子助教，亲王府各曹行参军，太子直后，太子左右监门直长，大兴县丞、长安县丞，太子侍医，侍御史，太史令，上州各曹参军事，左右监门府、太子左右卫府、太子左右宗卫府、太子左右虞候府、太子左右内率府的司马，上镇司马，为从七品。

宣威将军、明威将军，协律郎，都水丞，殿内将军，太子左右监门率府长史，别将，下县令，中郡丞，中州录事参军事，上上州各曹行参军事，亲王府行参军，左右领军府录事参军事，中镇长史，太子内坊丞，太子勋卫，以上为上阶。襄威将军、厉威将军，殿内御史，掖庭令、宫闱令，上署令（公车、郊社、太庙、太祝、平准、太乐、骅骝、武库、典客、钩盾、左藏、太仓、左尚方、右尚方、司染、典农、京市、太官、鼓吹），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司马，中州各曹参军事，左右卫府、武卫府、武候府等府的录事参军事，左右领军府各曹参军事，内尚食丞，中戍主，上戍副，为正八品。

威戎将军、讨寇将军，四门博士，主书，门下录事，尚书都事，监察御史，内谒者监，上关令，中署令（太医、右藏、黄庙、乘黄、龙庙、衣冠、守宫、华林、上林、掌冶、导官、左校、右校、牛羊、典牧），下郡丞，下州录事参军事，中州各曹行参军，备身，左右卫府、武卫府、武候府、领左右等府各曹参军事，左右领军府各曹行参军，太子左右卫府、宗卫府、率等府录事参军事，下镇长史，太子翊卫，以上为上阶。荡寇将军、荡难将军，亲王府长兼行参军及典签，员外将军，统军，太子三寺丞，中关令，奚官令、内仆令，下署令（诸陵、崇玄、太卜、车府、清商、司仪、肴藏、良酝、掌醢、甄官、廪牺），上津尉，下州各曹参军事，左右卫府、武卫府、武候府等府各曹行参军，领左右府铠曹行参军，左右监门府、太子左右卫府、宗卫等率府、左右虞候府、左右内率等府各曹参军事，掌船局都尉，上镇各曹参军事，上县丞，上郡尉，为从八品。

殄寇将军、殄难将军，太学助教，太子备身，大理寺律博士，各校书郎，都水参军事，内史录事，内谒者令，内寺伯，中县丞，下关令，中津尉，下州各曹行参军，上州行参军，左右监门府铠曹行参军，太子左右卫府、宗卫府、虞候府等各曹行参军，太子左右内率府铠曹行参军，左右领军府行参军，中镇各曹参军事，上镇士曹行参军，中郡尉，以上为上阶。扫寇将军、扫难将军，殿内司马督，太子食官令、典仓令、司藏令，尚食丞、尚医丞、军主、太史丞、掖庭丞、宫闱局丞，上署丞，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各曹参军事，中州行参军，左右卫府、武卫府、武候府等府行参军，上州典签，下戍主，上关丞，太子典膳局丞、药藏局丞，下郡尉，典客署掌客，司辰师，为正九品。

旷野将军、横野将军，掖庭局宫教博士，太祝，太子厩牧令，太子校书，下县丞，中署丞，左右监门率府铠曹行参军，下州行参军，中州典签，左右监门府、太子左右卫府、宗卫府、虞候府、率府等行参军，正字，太子内坊丞直，中关丞、上津丞，下镇各曹参军事，中镇士曹行参军，上县尉，以上为上阶。偏将军、裨将军，四门助教，书学博士、算学博士，奉礼郎，员外司马督，幢主、奚官局丞、内仆局丞，下署丞，下州典签，内谒者局丞，中津丞，中县尉，太子正字，太史监候，太官监膳，御府局监事，左右校监作、掖庭监作，太史司历，各乐师，为从九品。

又有流内视品十四等：

行台尚书令，为视正二品。

上总管、行台尚书仆射，为视从二品。

中总管、行台各曹尚书，为视正三品。

下总管，为视从三品。

行台尚书左右丞，为视从四品。

同州总监、陇右牧总监，为视从五品。

行台各曹侍郎，为视正六品。

上柱国府、嗣王府、郡王府、柱国府的长史、司马、谘议参军事，盐池总监，同州总副监、陇右牧总副监，王、二王后的国令，为视从六品。

上大将军府、大将军府的长史、司马，上柱国府、嗣王府、郡王府、柱国府的属官，嗣王文学，公国令，王、二王后的大农尉、典卫，为视正七品。

上开府府、开府府的长史、司马，上大将军府、大将军府的属官，上柱国府、嗣王府、郡王府、柱国府的各曹参军事，盐池总副监，盐州牧监，各屯监，国子学生，侯国令、伯国令，公国大农尉、典卫，雍州萨保，为视从七品。

上仪同府、仪同府的长史、司马，上大将军府、大将军府的各曹参军事，上柱国府、嗣王府、郡王府、柱国府的参军事、各曹行参军，行台各监，同州各监，盐池四面监，皮毛监，岐州监，同州总监丞、陇右牧监丞，各大冶监丞，雍州州都主簿，子国令、男国令，侯国大农尉、伯国大农尉、侯国典卫、伯国典卫，王、二王后的国常侍，为视正八品。

行台尚书都事，上开府府、开府府的各曹参军事，上大将军府、大将军府的参军事、各曹行参军，上柱国府、嗣王府、郡王府、柱国府的行参军，五岳令、四渎令、吴山令，盐池四面副监，各皮毛副监，行台各副监，各屯副监，各中冶监，各缘边交市监，盐池总监丞，各州州都主簿，雍州西曹书佐、各曹从事，京兆郡正功曹，太学生，子国大农、男国大农、子国典卫、男国典卫，为视从八品。

开府府法曹行参军，上仪同府、仪同府的各曹参军事，上大将军府、大将军府的行参军，上柱国府、嗣王府、郡王府、柱国府的典签，同州各副监，岐州副监，各小冶监，盐州牧监丞，各大冶监丞，各缘边交市副监，各郡正功曹、各郡功曹，京兆郡主簿，各州西曹书佐、祭酒从事，雍州部郡从事，公国常侍，王、二王后的国侍郎，公主家令，各州胡人二百户以上的萨保，为视正九品。

仪同府法曹行参军，上开府府、开府府的行参军，上大将军府、大将军府的典签，上仪同府、仪同府的行参军，上开府府的典签，行台各监丞，盐池四面监丞，皮毛监丞，各中冶监丞，四门学生，各郡主簿，各州部郡从事，雍州武猛从事，大兴县正、大兴县功曹、大兴县主簿、长安县正、长安县功曹、长安县主簿，侯国常侍、伯国常侍、子国常侍、男国常侍，公国侍郎，为视从九品。

又有流外勋品、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的等差。又有视流外，也有视勋品、视二品、视三品、视四品、视五品、视六品、视七品、视八品、视九品的等差。最低到胥吏，都没有上下阶的区别。

京官正一品，禄米九百石，其下每以百石为等差，到正四品，是三百石。从四品，二百五十石，其下每以五十石为等差，到正六品，是一百石。从六品，九十石，以下每以十石为等差，到从八品，是五十石。享受食封以及不处理政务的官员，连同九品官，都不发给禄米。禄米都在春秋两季发放。刺史、太守、县令，则按所辖户数发给禄米，各按户数分为九等。大州六百二十石，其下每以四十石为等差，到下下州，是三百石。大郡三百四十石，其下每以三十石为等差，到下下郡，是一百石。大县一百四十石，其下每以十石为等差，到下下县，是六十石。禄米只发给刺史的两位佐官以及郡守、县令。

三年四月，诏令尚书左仆射，掌管判理吏部、礼部、兵部三尚书的事务，御史纠察不恰当的人，同时兼管纠察弹劾。尚书右仆射，掌管判理都官、度支、工部三尚书的事务，又掌管财政用度。其余都依照旧例。不久改度支尚书为户部尚书，都官尚书为刑部尚书。各曹侍郎及内史舍人，都加授为从五品。增设通事舍人十二员，连同原有的共二十四员。废除光禄寺和都水台并入司农寺，废除卫尉寺并入太常尚书省，废除鸿胪寺也并入太常寺。撤销大理寺监、评事及律博士等官员，加设大理寺正为四人。废除郡制，由州直接统领县，改别驾、赞务为长史、司马。原先北周、北齐的州郡县官职，从州都、郡县正以下，都由州郡将、县令到任后调用，处理当时政务。到这时不再处理政务，只称作乡官。另外设置品官，都由吏部任命，每年考核政绩优劣。刺史、县令，三年调任一次，佐官四年调任一次。佐官中以“曹”为名称的，都改为“司”。六年，尚书省二十四司，各设置员外郎一人，掌管本曹的户籍账簿。侍郎空缺时，就处理本曹事务。吏部又另外设置朝议、通议、朝请、朝散、给事、承奉、儒林、文林等八郎，武骑、屯骑、骁骑、游骑、飞骑、旅骑、云骑、羽骑八尉。品级从正六品以下，到从九品以上。上阶为郎，下阶为尉。散官轮流值班，经常奉命出使监察检视。撤销门下省的员外散骑常侍、奉朝请、通事令史等员额，以及左右卫、殿内将军、司马督、武骑常侍等员额。

十二年，重新设置光禄、卫尉、鸿胪等寺。各州以“从事”为名的官员，改为参军。

十三年，重新设置都水台。国子寺不再隶属太常，又将寺改为学。

十四年，各省各设置主事令史员额。将九等州县改为上、中、中下、下，共四等。

十五年，撤销州县的乡官。

十六年，内侍省加设内主事员二十人，负责掌管宫门阁。

十八年，设置备身府。

二十年，改将作寺为将作监，将大匠改为大监。开始加设副监。

仁寿元年，改都水台为都水监，改使者为监。撤销国子学，只设立太学一所，设置博士五人，从五品，学生七十二人。

三年，监门府又设置门候一百二十人。

隋炀帝即位后，多有改革。三年制定法令，品级从第一到第九，只设置正品和从品，而取消上、下阶。撤销各总管，废除三师、特进官职。分出门下、太仆二司，取殿内监的名称，作为殿内省，与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合为五省。增设谒者、司隶二台，与御史台合为三台。分太府寺为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学为国子监，将作寺为将作监，连同都水监，总称为五监。改左右卫为左右翊卫，左右备身为左右骑卫。左右武卫依旧名。改领军为左右屯卫，加设左右御。改左右武候为左右候卫。这就是十二卫。又改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左右监门依旧名，共十六府。朝廷的班位次序，以品级高低排列。品级相同就以省府为前后，省府相同就以局署为前后。

尚书省六曹，各设侍郎一人，作为尚书的副职。又提升左右丞的品阶，与六侍郎同为正四品。各曹侍郎都改为郎。又改吏部为选部郎，户部为人部郎，礼部为仪曹郎，兵部为兵曹郎，刑部为宪部郎，工部为起部郎，以区别于六侍郎的名称。废除各司员外郎，而每曹增设一郎，各为二人。都司郎各一人，品级同曹郎，掌管都事的职务，以都事为正八品，分别隶属六部尚书。各司主事，都去掉令史的名称。令史根据各曹事务繁简设置。每十个令史设置一名主事，不满十人的也设置一人。其余四省三台，也都称作令史；九寺五监各卫府，则都称作府史。后来又改主客郎为司蕃郎。不久又每省减一郎，设置承务郎一人，相当于员外郎的职务。

原先的都督以上，到上柱国，共十一等，以及八郎、八尉、四十三号将军官，都废除。并省去朝议大夫。从一品到九品，设置光禄大夫（从一品）、左右光禄大夫（左正二品，右从二品）、金紫光禄大夫（正三品）、银青光禄大夫（从三品）、正议大夫（正四品）、通议大夫（从四品）、朝请大夫（正五品）、朝散大夫（从五品）等九大夫，以及建节尉（正六品）、奋武尉（从六品）、宣惠尉（正七品）、绥德尉（从七品）、怀仁尉（正八品）、守义尉（从八品）、奉诚尉（正九品）、立信尉（从九品）等八尉，作为散官。开皇年间，以开府仪同三司为四品散实官，到这时改为从一品，同汉、魏的制度，位次在王公之下。门下省减少给事黄门侍郎员额，设置二人，去掉给事的名称，将吏部的给事郎名称改为门下省的职务，位次在黄门侍郎之下。设置员额四人，从五品，负责审阅奏章文书。废除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谏议大夫、散骑侍郎等常设官员。改符玺监为符玺郎，设置员额二人，为从六品。提升录事品阶为正八品。将城门、殿内、尚食、尚药、御府等五局隶属殿内省。十二年，又改纳言为侍内。

内史省减少侍郎员额为二人，减少内史舍人员额为四人。加设起居舍人员额二人，从六品，位次在舍人之下。改通事舍人员额为谒者台的职务。减少主书员额，设置四人，升为正八品。十二年，改内史为内书。

殿内省设置监（正四品）、少监（从四品）、丞（从五品）各一人，掌管各项供奉。又有奉车都尉十二人，掌管进献车马。统辖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等六局，各局设置奉御二人（正五品）。都设置直长作为副职（正七品）。尚食直长六人，还有食医员。尚药直长四人，还有侍御医、司医、医佐员。尚衣就是原来的御府，改了名称，有直长四人。尚舍就是原来的殿中局，改了名称，有直长八人。尚乘局设置左右六闲：一左右飞黄闲，二左右吉良闲，三左右龙媒闲，四左右騊駼闲，五左右駃騠闲，六左右天苑闲。有直长十四人，还有奉乘十人。尚辇有直长四人，还有掌辇六人。城门局设置校尉一人，降为正五品，后来又改校尉为城门郎，设置员额四人，从六品，从殿内省改隶为门下省的官员。

秘书省降监为从三品，增设少监一人（从四品）。提升著作郎品阶为正五品，减少校书郎为十人。改太史局为太史监，提升令的品阶为从五品，又减少丞为一人。设置司辰师八人，增设监候为十人。后来又改监、少监为令、少令。提升秘书郎为从五品，加设佐郎四人（从六品），作为秘书郎的副职。降著作郎品阶为从五品。又设置儒林郎十人（正七品），掌管明经待问，听从诏令差遣。文林郎二十人（从八品），掌管撰写记录文史，检讨旧事。这两个郎官都是皇上即位前直司的学士。增加校书郎员额四十人，加设楷书郎员额二十人（从九品），掌管抄写御书。

御史台提升治书侍御史为正五品。裁减殿内御史员额，增加监察御史员额十六人，加阶为从七品。开皇年间，御史在宫中值宿，到这时取消这一制度。又设置主簿、录事员各二人。五年，又降大夫品阶为正四品，减治书侍御史为从五品；提升侍御史为正七品，只掌管侍从纠察，台中簿籍文书都由治书侍御史主管。后来又增设御史，从九品，不久又裁省。

谒者台设大夫一人（从四品），五年改为正四品。掌管接受诏命慰劳问候，出使安抚，持节考察授予，以及接受冤枉案件并上奏。皇帝出行时，与御史相对引导车驾。设置司朝谒者二人作为副职（从五品）。属官有丞一人，主簿、录事各一人等员额。又有通事谒者二十人（从六品），即内史通事舍人的职务。其次有议郎二十四人，通直三十六人，将事谒者三十人，谒者七十人，都掌管出使。后来废除议郎、通直、将事谒者、谒者等员额，而设置员外郎八十人。不久诏令门下、内史、御史、司隶、谒者五司，监督接受表章，作为常制，不再专由谒者负责。不久又设置散骑郎（从五品）二十人，承议郎（正六品）、通直郎（从六品）各三十人，宣德郎（正七品）、宣义郎（从七品）各四十人，从事郎（正八品）、将仕郎（从八品）、常从郎（正九品）、奉信郎（从九品）各五十人，这些是正员，都享受相应品级的俸禄。又各有散员郎，没有员额和俸禄。不久改常从为登仕，奉信为散从。从散骑郎以下，都掌管出使，根据事情大小，按品级差遣。

司隶台设大夫一人（正四品），掌管各项巡察。设别驾二人（从五品），分别巡察京畿，一人巡视东都，一人巡视京师。设刺史十四人（正六品），巡察京畿以外地区。设诸郡从事四十人，辅助刺史巡察。他们所掌管的六条：一是考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力的好坏；二是考察官员贪婪残害政事；三是考察豪强奸猾之人侵害百姓，以及田宅逾制、官府不能禁止的情况；四是考察水旱虫灾不据实上报、枉征赋役，以及无灾妄自免除赋役的情况；五是考察辖区盗贼不能追捕、隐瞒不报的情况；六是考察德行孝悌、茂才异行、隐而不举荐的情况。每年二月，乘轻车巡察郡县，十月入朝上奏。设置丞（从六品）、主簿（从八品）、录事（从九品）各一人。后来撤销司隶台，但保留司隶从事的名称，不作为常设员额，临时选择京官中清廉明察者，暂时代理执行职务。

光禄寺以下八寺的卿，都降为从三品。少卿各加设二人，为从四品。各寺的上署令，都升为正六品；中署令为从六品；下署令为正七品。起初在开皇年间，署司只掌管收纳，到这时署令作为判首，取二卿判决。丞只负责勾稽检核。署令空缺时，由丞判决。五年，寺丞都升为从五品。

太常寺撤销太祝署，而保留太祝员八人，隶属本寺。后来又增为十人。奉礼减为六人。太庙署又设置阴室丞，守护阴室。改乐师为乐正，设置十人。太卜又裁省博士员，设置太卜卜正二十人，掌管其事。太医又设置医监五人，医正十人。撤销衣冠、清商二署。

太仆寺减少骅骝署，并入殿内尚乘局，改龙厩为典厩署，有左、右驳皂二厩。加设主乘、司库、司廪官。撤销牛羊署。

大理寺丞改为勾检官，增加正员为六人，分别判决狱事。设置司直十六人，降为从六品，后来增至二十人。又设置评事四十八人，职务与司直大致相同，正九品。

鸿胪寺将典客署改名为典蕃署。起初，炀帝在建国门外设置四方馆，用来接待四方使者，后来废除了，遇到事情就临时设置，名义上隶属于鸿胪寺，根据事务的繁简，临时增减。东方称为东夷使者，南方称为南蛮使者，西方称为西戎使者，北方称为北狄使者，各设一人，掌管该方国家和互市事务。每个使者官署设有典护录事、叙职、叙仪、监府、监置、互市监及副监、参军各一人。录事掌管纲纪。叙职掌管使者的贵贱和立功应当叙用的人。叙仪掌管大小次序。监府掌管贡献的财货。监置掌管安置驼马船车，并纠察违法之事。互市监及副监掌管互市。参军事掌管出入交易。

司农寺只统领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撤销了典农、华林二署，而将平准、京市隶属太府寺。

太府寺既已分设少府监，就只管京都市的五署及平准、左右藏等，共八署。京师东市称为都会，西市称为利人。东都东市称为丰都，南市称为大同，北市称为通远。等到改各署令为监，只有市署仍称为令。

国子监依旧设置祭酒，加设司业一人，从四品，丞三人，加为从六品。并设置主簿、录事各一人。国子学设置博士，正五品，助教，从七品，各一人。学生没有固定员额，太学博士、助教各二人，学生五百人。此前在仁寿元年，省去国子祭酒、博士，设置太学博士员额五人，为从五品，总掌学事。到这时太学博士降为从六品。

将作监改大监、少监为大匠、少匠，丞加为从六品。统领左右校及甄官署。大业五年，又改大匠为大监，正四品，少匠为少监，正五品。十三年，又改监、少监为令、少令。丞加品级至从五品。

少府监设置监，从三品，少监，从四品，各一人。丞从五品，二人。统领左尚、右尚、内尚、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又改监、少监为令、少令。合并司织、司染为织染署，撤销铠甲、弓弩二署。

都水监改为使者，增为正五品，丞为从七品。统领舟楫、河渠二署。舟楫署在每个渡口设置尉一人。五年，又改使者为监，四品，加设少监，为五品。后来又改监、少监为令，从三品，少令，从四品。

长秋监设置令一人，正四品，少令一人，从五品，丞二人，正七品。都任用士人。改内常侍为内承奉，设置二人，正五品；给事为内承直，设置四人，从五品。都任用宦官。撤销内谒者官，统领掖庭、宫闱、奚官等三署，并参用士人。后来又设置内谒人员。

十二卫，各设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总掌府事，并统领各鹰扬府。改骠骑为鹰扬郎将，正五品；车骑为鹰扬副郎将，从五品；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增设队副作为副职。改三卫为三侍。其直閤将军、直寝、奉车都尉、驸马都尉、直斋、别将、统军、军主、幢主之类，全部废除。将武候府司辰师人员，隶属为太史局官。其军士，左右卫所领的名叫骁骑，左右骁卫所领的名叫豹骑，左右武卫所领的名叫熊渠，左右屯卫所领的名叫羽林，左右御卫所领的名叫射声，左右候卫所领的名叫佽飞，而总称为卫士，每卫设置护军四人，掌管辅佐将军。将军空缺时则一人代理。不久改护军为武贲郎将，正四品，而设置武牙郎将六人，作为副职，从四品。各卫都设置长史，从五品。又有录事参军，司仓、司兵、司骑、司铠等人员。翊卫又加有亲侍。鹰扬府每府设置鹰扬郎将一人，正五品，副鹰扬郎将一人，从五品，各有司马及兵、仓两司。其府统领亲、勋、武三侍，不是翊卫府的，都没有三侍。鹰扬每府设置越骑校尉二人，掌管骑士，步兵校尉二人，统领步兵，都为正六品。外军鹰扬官相同。左右候卫增设察非掾二人，专门负责纠察弹劾之事。五年，又改副郎将都为鹰击郎将。

左右领左右府，改为左右备身府，各设置备身郎将一人。又各设置直斋二人作为副职，都为正四品，掌管侍卫左右。统领千牛左右、司射左右各十六人，都为正六品。千牛掌管执持千牛刀宿卫，司射掌管供给御用弓箭。设置长史，正六品，录事，司兵、司仓、司骑，参军等人员，都为正八品。有折冲郎将，各三人，正四品，掌管统领骁果。又各设置果毅郎将三人作为副职，从四品。其骁果，设置左、右雄武府雄武郎将来统领。以武勇郎将为副员，与鹰扬、鹰击相同。有司兵、司骑二局，都设置参军事。

左右监门府，改将军为郎将，各设置一人，正四品，直阁各六人，正五品。设置官属，都与备身府相同。又增设左右门尉人员一百二十人，正六品；设置门候人员二百四十人，正七品。都分别掌管门禁守卫。

门下坊减少内舍人、洗马人员，各设置二人，减少侍医，设置二人。改门大夫为宫门监，正字为正书。

典书坊改太子舍人为管记舍人，减少设置四人，改通事舍人为宣令舍人，设八员。家令改为司府令，内坊承直改为典直。

左右卫率改为左右侍率，正四品。改亲卫为功曹，勋卫为义曹，翊卫为良曹。撤销直斋、直阁人员。

左右宗卫率改为左右武侍率，正四品。

左右虞候开府改为左右虞候率，正四品，并设置副率。

左右内率降为正五品。千牛备身改为司仗左右，备身左右改为主射左右。各设人员八人。

左右监门率改为宫门将，降为正五品。监门直长改为直事，设置六十人。

开皇年间，设置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共九等，到这时只保留王、公、侯三等。其余都废除了。

王府各司参军，更名为各司书佐，属参军则直接以属为名。改国令为家令。其余以国为名的，都去掉。

行宫所在地，都设立总监来管理。上宫正五品，中宫从五品，下宫正七品。陇右各牧场，设置左、右牧监各一人，来统领管理。

撤销州设置郡，郡设置太守。上郡从三品，中郡正四品，下郡从四品。京兆、河南则都为尹，都为正三品。撤销长史、司马，设置赞务一人作为副职。京兆、河南从四品，上郡正五品，中郡从五品，下郡正六品。其次设置东西曹掾，京兆、河南从五品，上郡正六品，中郡从六品，下郡正七品。主簿，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曹等书佐，各根据郡的大小而增减。改行参军为行书佐。原先有军队的地方，则刺史兼带诸军事来统领，到这时另外设置都尉、副都尉。都尉正四品，统领军队，与郡不相干。副都尉正五品。又设置京辅都尉，从三品，在潼关设立府署，主管军队负责扼守。并设置副都尉，从四品。又设置各防主、副官，掌管事务与各镇相同。大兴、长安、河南、洛阳四县县令，都增为正五品。各县都根据所管事务繁简及是否冲要作为等级。丞、主簿如旧。此后各郡各加设通守一人，位次在太守之下，京兆、河南则称为内史。又改郡赞务为丞，位次在通守之下，县尉为县正，不久改县正为户曹、法曹，分司以承接郡的六司。河南、洛阳、长安、大兴，则加设功曹，而成为三司，每司各二人。郡县的佛寺，改为道场，道观改为玄坛，各设置监、丞。京都各坊改为里，都省去里司，由官员主管其事。

炀帝从大业三年制定法令之后，突然有所设置，设置不久，随即又更改。其余不能完备知道的情况，大概是史书有缺文。

## 关键人物

- **高祖**：隋朝开国皇帝；改革北周六官制度，建立隋朝官制框架
- **炀帝**：隋朝第二位皇帝；对官制进行多项改革，如改五省三台五监十二卫等

## 时间线

- **开皇初（无明确年份）**：高祖改革北周官制，设立三师三公五省等中央机构；确立了隋朝官制基本框架
- **三年四月**：诏令尚书左右仆射分判六部，改度支为户部、都官为刑部；调整尚书省分工及官名
- **六年**：尚书省二十四司各置员外郎，增设八郎八尉散官；完善尚书省机构和散官体系
- **十二年**：重新设置光禄、卫尉、鸿胪三寺，改州从事为参军；恢复部分寺署，调整州官名称
- **十三年**：重新设置都水台，国子寺改为国子学；恢复都水机构，国子寺独立
- **十四年**：各省设置主事令史，将州县九等改为四等；简化州县等级
- **十五年**：撤销州县的乡官；废除地方乡官制度
- **十六年**：内侍省加设内主事二十人；扩充内侍省人员
- **十八年**：设置备身府；新增宿卫机构
- **二十年**：改将作寺为将作监，加设副监；提升将作机构等级
- **仁寿元年**：改都水台为都水监，废除国子学只设太学；调整都水及教育机构
- **大业三年**：炀帝制定法令，改官制为五省三台五监十二卫等，废除九等爵位，改州为郡；全面改革官制，确立新体系

## 地点

- **雍州**：设置牧，属官有别驾、赞务等
- **京兆郡**：设置尹、丞等，属官共二百四十四人
- **大兴县**：设置令、丞等，属官共一百四十七人
- **同州**：设总监、副监，统管食货、农圃二监
- **岐州**：设置监、副监
- **盐池**：设置总监、副监、丞，管辖东西南北面四监
- **陇右**：设置总监、副监、丞，统管各牧
- **原州**：设羊牧，置大都督及尉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详细记录了隋朝从高祖到炀帝时期的中央和地方官制设置及变革，是研究隋朝政治制度的关键文献。

## 标签

- 高祖
- 炀帝
- 三师
- 三公
- 尚书省
- 门下省
- 内史省
- 御史台
- 九寺
- 十二卫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suishu-baihuawen-full/volume-2/chapter-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