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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随园诗话》
作者：袁枚
时代：清
类别：诗话 · 白话译文
卷目：卷十一
章节：十

## 本章概览

《随园诗话》此卷讨论诗文用典的隐僻问题。袁枚先提及明末杨维斗诗中有‘吾宫萝卜火’一句，初不知‘萝卜火’出处，后读《洞微志》方知典故：齐州人病狂，梦中见红裳女子歌‘一丸萝卜火吾宫’，道士解为萝卜解面毒，故云‘火吾宫’（火即毁）。此典六朝已有，而袁枚历时二十年方考得。接着袁枚记夏醴谷督学楚中时，岁试题目为《象日以杀舜为事》，一学生作文奇诡，言象不仅以水杀舜，还以火、以酒杀舜。阅卷者大笑欲批劣，夏公却疑有出处，坚持看其对法。学生对曰：‘舜不得于母，而遂不得于父也；舜虽不得于弟，而幸而有得于妹也。’全文奇警，夏公置一等，可惜欲召问时其人已远出。袁枚查证舜妹皲首之贤见于《帝王世纪》，祖君彦檄文亦用此典。但‘用酒杀舜’之典，袁枚多年后读马辅《绎史》，方知出自刘向《列女传》。由此观之，诗文用典虽不宜隐僻，但读者与考官不可不知，否则易误判佳作。

本章通过考据杨维斗诗和夏醴谷督学所见学生文章中的隐僻典故，说明诗文用典需知出处。

考据'萝卜火''地榆生'等典故出处，并论及夏醴谷评阅学生奇文。

## 正文

隐僻的典故，作诗文的人不可用，但看诗文的人不可不知。有人诵读明末杨维斗先生的诗，说：“吾宫萝卜火，咳唾地榆生。”所用什么书？我查证，《北史》：“魏昭成皇帝所唾处，地皆生榆。”“萝卜火”不知道出处。二十年以后，阅读《洞微志》：“齐州有人病狂，梦见红裳女子，引入宫中，歌曰：‘五灵楼阁晓玲珑，天府由来是此中。惆怅闷怀言不尽，一丸萝卜火吾宫。’旁一道士云；‘君犯大麦毒也。少女心神，小姑脾神，知萝卜制面毒，故曰火吾宫。火者，毁也。’狂者醒而食萝卜，病遂愈。”夏醴谷先生督学楚中，岁试题《象日以杀舜为事》。有一个学生的文章说：“象不徒之以水，而并杀之以火也。不徒杀之于火，而又杀之以酒也。”幕中阅文者大笑，想批抹而置于劣等。夏公不同意，说：“恐怕有出处，且看如何对法。”其对比说：“舜不得于母，而遂不得于父也；舜虽不得于弟，而幸而有得于妹也。”通篇文也奇警。夏公改置一等；想召来询问，但那人已经远出了。我查证：舜妹皲首与舜相得，记载于《帝王世纪》。祖君彦檄炀帝说：“兰陵公主逼幸告终，不图皲首之贤，反蒙齐襄之耻。”这个典故六朝人已经用了。只是用酒杀舜，不知出自何处。又过了十多年，读马辅《绎史》，才知道象用毒酒给舜喝，见于刘向《列女传》。

## 关键人物

- **杨维斗**：明末诗人，其诗被引用；被引诗的作者
- **夏醴谷**：督学楚中；阅卷官员
- **学生**：应考者；作奇文之考生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有人诵杨维斗诗，作者查地榆生出处；查得'地榆生'出自《北史》
- **本章中段**：作者查萝卜火出处，二十年得《洞微志》；得知'萝卜火'出自《洞微志》
- **本章中段**：夏醴谷督学楚中，岁试题《象日以杀舜为事》，学生作奇文；学生文奇警，夏公改置一等
- **本章后段**：作者查舜妹典故；得知'皲首'记载于《帝王世纪》
- **本章后段**：作者查象用酒杀舜；得知出于刘向《列女传》

## 地点

- **楚中**：夏醴谷督学之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展示了考据学在诗文批评中的应用，强调用典需知出处。

## 标签

- 典故
- 杨维斗
- 夏醴谷
- 北史
- 洞微志
- 列女传
- 萝卜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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