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六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太平御览》
作者：李昉等
时代：北宋
类别：类书 · 白话译文
卷目：刑法部
章节：卷十六

## 本章概览

《太平御览》卷十六聚焦古代杖刑与流放制度，从《尚书》中“朴作教刑”的初始形态，到汉明帝时左雄谏止九卿受杖，可见杖刑最初用于训诫，后渐成严苛刑罚。汉明帝一度废除鞭杖，但后世反复。三国时杨阜为查后宫人数杖打吏员，刘琰因猜忌杖妻致死，诸葛武侯亲自裁决杖刑十下以上，显示杖刑广泛用于政务与私刑。北周宣帝创立“天杖”，以一百二十下为准，宫人亦不免，朝野恐惧。隋高祖杨坚性猜忌，常于殿廷杖人，一日数次，后因高颎、柳彧进谏及左右提醒杖重，下令撤杖。唐代多次争议杖刑是否适用于官员，张嘉贞请杖裴伷先，张说以“士可杀不可辱”谏止，开元后屡有朝堂杖责御史或都督之事。流放方面，五刑流放各有等次，如共工、驩兜等四凶流放。北魏高聪因罪流徙，其文采反被高祖赏识。隋代王伽押送流囚，悯其辛苦，解枷纵约，囚犯竟如期而至，文帝嘉其诚信，赦囚擢官。卷中处处可见刑罚与治术、威权与仁恕的冲突，杖刑不仅是执行工具，更折射出君主性格、朝堂风纪与法治理念的演变。

本章汇集了自《尚书》至《隋书》等典籍中关于杖刑的历史典故。

## 正文

《尚书·尧典》记载：朴作为教学中的刑罚。（朴，是槚树条和荆条。不勤勉于学业，就用它抽打。）

《礼记·学记》记载：槚木和荆条这两种东西，是用来约束学生威仪的。

《家语》记载：舜侍奉父亲，用小棍打他就承受，用大棍打他就逃走。

《后汉记》记载：汉明帝时政事严苛，九卿都遭受鞭打杖责。左雄上书说：“九卿的地位仅次于三公，位列大臣，出行有佩玉的节奏，行动有学校的礼仪。对他们施加鞭杖，实在不符合古代典制。”明帝立即废除了这种做法。

《魏志》记载：杨阜字义山，担任大匠卿。他上奏想要裁减那些不被宠幸的宫女，于是召来御府吏询问后宫人数。吏员依据旧崔令回答说：“宫中机密，不能泄露。”杨阜发怒，杖责他一百下，并数落他说：“国家不跟九卿保密，却跟小吏保密吗？”皇帝听说后更加敬重他。

《魏志》又记载：周宣字孔和，乐安人，担任郡吏。太守杨沛梦见八月一日曹操会到来，一定会给他杖刑，并让他喝药酒。让周宣占卜这个梦，周宣回答说：“杖是用来扶持弱者的，药是用来治病的。八月一日，贼寇一定会被消灭。”到了那天，贼寇果然被击败。

《蜀志》记载：刘琰的妻子胡氏入宫祝贺太后，太后特意留下胡氏，过了一天才让她回家。胡氏容貌美丽，刘琰怀疑她与后主刘禅有私情，叫来士卒殴打胡氏，甚至用杖击打她的脸，然后把她休弃赶走。胡氏详细告发了此事，刘琰被关进监狱。有关部门建议：“士卒不是殴打妻子的人，脸也不是受杖的地方。”刘琰最终被处死弃市。

王隐《晋书》记载：晋武帝任命山涛为司徒，他多次推辞不被允许，出宫后直接回家。左丞白褒又上奏山涛违背诏令，武帝杖责了白褒五十下。

《晋阳秋》记载：诸葛武侯（诸葛亮）对杖刑十下以上的亲自裁决，宣王（司马懿）听说后高兴地说：“我没有忧虑了。”

《后周书》记载：北周宣帝对公卿以下的官员全部施行杖刑，其间被诛杀、罢免的人不可胜数。每次笞打，都以一百二十下为标准，称为“天杖”。宫人和内职也如此。后妃嫔御即使受到宠爱，也大多被杖打背部。于是朝廷内外恐惧，人人自危。

《北史》记载：卢潜担任黄门侍郎。郑子默上奏说卢潜跟随清河王高岳南征，高岳让卢潜去劝说梁将侯瑱，卢潜大量收受侯瑱的贿赂，回来后没有上奏。文宣帝（高洋）杖责卢潜一百下，还剪掉他的鬓发，卢潜脸色不变。

《三国典略》记载：北齐义宁太守荀仲举，字士高，颍川汝阴人。他在郡中为政清廉简约，也擅长作诗。曾经与长乐王尉粲狂饮，咬住尉粲的手指直到骨头。齐文宣帝知道后，赐杖一百下。有人问他原因，他说：“我那时哪里知道，还以为是鹿尾巴呢。”

《三国典略》又记载：北齐冯翊王高润，字子泽，是神武帝高欢的第十四个儿子。他廉洁谨慎、方正文雅，熟悉官吏职务。神武帝曾经称赞他说：“这是我家的千里马。”起初担任定州刺史，开府。王回洛，高润督察独孤拔侵吞官田，收受贿赂。高润查办举报了这件事，两人上告说高润出城送台使，登上魏文帝旧坛向南眺望叹息，意图不明。武成帝在州中宣令说：“冯翊王从小谨慎，内外皆知，不做非法之事，朕信任他。登高远望，是人之常情，有什么值得说的？鼠辈轻易诬陷离间，按理应当斩首，但念及是旧人，不忍心处以死刑。王回洛处以鞭刑二百下，独孤拔处以杖刑一百下。”

《隋书》记载：隋高祖（杨坚）生性猜忌，一向不喜欢学习。他凭借智谋而获得帝位，于是以法律条文自傲，明察秋毫地驾驭臣下。常令左右窥视朝廷内外，有小过失就处以重罪。又担心令史贪污受贿，便私下派人用钱帛贿赂他们，一旦犯法立即斩首。经常在宫殿廷上打人，一天之内有时多达数次。曾因恼怒执行官挥杖不够用力，就下令斩首。开皇十年，尚书左仆射高颎、治书侍御史柳彧等人进谏，认为朝堂不是杀人的地方，殿廷不是执行刑罚的场所，皇帝不采纳。高颎等人于是都到朝堂请罪，说：“陛下像对待子女一样养育百姓，致力于去除弊端，但百姓无知，犯法者不断，致使陛下判决刑罚、处死囚犯，都是臣等不能有所辅助。请允许我们退隐，让贤路。”皇帝于是回头对领左右都督田元说：“我的杖重吗？”田元说：“重。”皇帝问具体情况，田元举手说：“陛下的杖像手指一样粗，捶打人三十下，相当于平常的杖数百下，所以多致人死亡。”皇帝不高兴，于是下令殿内撤去杖刑。要执行刑罚，各自交给相关部门。

《隋书》又记载：厙狄士文被任命为贝州刺史，生性清苦，不接受公家供给，家中没有多余财物。他的儿子曾经吃了官厨的饼，士文将他戴上枷锁关在狱中多日，杖责一百下，步行押送回京城。僮仆没有人敢出门。

《隋书》又记载：燕荣担任幽州总管，巡视部属时在路上看见一丛荆条，适合做笞杖，命人取来，当即用来试打人。有人自称无罪，燕荣说：“以后如果有罪，就免打你。”后来那人犯了小错，将要打他，那人说：“前日被打时，您答应有罪就宽恕我。”燕荣说：“无罪尚且如此，何况有罪呢？”照样鞭打。

《唐书》记载：开元二年，监察御史蒋挺犯法，皇帝下令在朝堂上杖责他。黄门侍郎张廷珪说：“御史是执法部门，是清望的耳目之官，有罪应当杀就杀，应当流放就流放，不可用杖刑，可杀不可辱。”

《唐书》又记载：开元年间，前广州都督裴伷先被关进监狱，中书令张嘉贞上奏请求处以杖刑。兵部尚书张说进言：“臣听说刑罚不上大夫，因为他们亲近君主。所以说：士可杀，不可辱。臣今年秋天巡视边境，中途听说姜皎在朝堂受杖刑后流放，姜皎是三品官，也有小功，不应在朝堂上受辱，像对待士卒一样。而且法律有八议，勋贵、贤臣、宰臣，现在裴伷先不可轻易使用杖刑。”皇帝认为他说的对。张嘉贞不高兴，退朝后对张说说：“你为什么把事说得这么严重？”张说说：“宰相是时运来了就做，岂能长久占据？如果贵臣都可以杖责，恐怕我们这些人也会轮到。这话不是为裴伷先说的，而是为天下士人君子说的。”

《唐书》又记载：王遂担任浙西观察使，每次笞打，他的杖都超过常规。后来遭遇祸事，监军使封存他的杖进献，皇帝命人拿到朝廷上展示作为警戒。

《世说》记载：桓宣武（桓温）在荆州时，想要用恩德覆盖江汉地区，耻于用威严刑罚来整肃人们。令史授杖时正好从穿红衣的侍从身边经过，上面经过桓温的居室，有个年轻人从外面来，说刚才从门口经过，令史正在授杖。杖的上端稍微碰到云根（指高处），下端拂过地面，意思是讥讽他打得不重。桓温说：“我还担心它太重呢。”

《传集》记载：咸担任左丞，杨济给咸写信说：“昨天派人去看受罚的情况，说很重，我以为这是常事。想到杖伤的痕迹不耐风寒，应该小心保护，不可轻视。应当饮酒，使身体经常温暖为好，苏（一种药？）治疮止痛效果很快，所以寄给你。”咸回信说：“违背上级命令，拖延诏令处罚，反思此罪，在于不可预测，刚刚施加罚黜，退下来后战战兢兢，又怎么把杖重当作严重的事？小人不修品德，所喜欢的只有酒，适合养疮，可以多次送来。”

《襄阳耆旧记》记载：罗尚担任右丞。当时左丞办事不合晋武帝心意，武帝大怒，想要追究重罪。事情牵连到罗尚，于是罗尚因此受杖刑一百下，当时舆论称美他。

《益部耆旧传》记载：常播字文平，蜀郡江源人，担任县主簿。县长广都人朱淑把官谷割取私吞，应当论重罪。常播为案件争辩，自己受杖数千下，肌肤被撕裂，经过三次审判，被囚禁两年。拷打审问时，吏员先验问是否服罪，常播回答说忽然受罚，没什么可多问的，言辞始终不屈，事情终于得以查明。

《三辅次录》记载：丁邯字叔春，正直不屈，被举荐为孝廉，担任郎官，以令史身份依次补任。世祖（刘秀）改用孝廉，选丁邯补任郎官，丁邯称病不就。诏书问：“真有病？还是羞于做郎官？”丁邯回答说：“臣确实没病，只是以孝廉身份做令史职事而已。”世祖发怒，派虎贲杖责他数千下，诏书问：“想做郎官不？”丁邯说：“能杀臣的是陛下；不能做郎官的是臣。”诏书令他出去，不做郎官。

○督

《晋书》记载：魏明帝改订士民罚金的法令，对妇人增加笞刑，又回到鞭督的旧例，这是因为她们的刑体裸露的缘故。

《晋律》记载：凡有督罚，五十下以下按法令用鞭。如果执法公正无私而导致犯人死亡的，处两年徒刑。

《晋令》记载：应受杖刑而身上有疮的，改用督罚。

束晳《劝农赋》说：于是有年老闲散之人，旧时奸猾狡诈难以察觉，虽然有时被拷问，不过是校督而已。在监狱中唱歌对答，对着枷锁欢笑。

○流徒

《尚书》记载：五种流放各有处所，五种处所分为三个等级，是说不忍心施加刑罚，就流放，比如四凶。五刑的流放，各有居所：大罪流放到四裔，其次到九州之外，其次到千里之外。

《尚书》又记载：流放宽免五刑，把共工流放到幽州，把驩兜放逐到崇山，把三苗流放到三危，把鲧流放到羽山，惩罚了这四罪，天下都信服。

《后魏书》记载：高聪有罪，被免除死刑，迁徙到平州为民，到达瀛州时，正逢刺史王质获得白兔准备进献，委托高聪写表文。高祖（北魏孝文帝）看到表文，回头对王肃说：“下面怎么又有这样的人才而让朕不知道？”王肃说：“这是高聪北迁，这篇文章或许是他写的。”高祖醒悟说：“一定这样。”

《隋书》记载：王伽，开皇末年担任齐州行参军。起初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后来被州府派去押送流囚李参等七十多人到京城。当时规定，流放囚犯都要戴枷锁传送。王伽行至荥阳时，怜悯他们的辛苦，把他们全部叫来说：“你们虽然触犯法律，但戴枷锁也很辛苦。我想替你们去掉枷锁，到京城时再集合，能保证不违期吗？”囚犯们都拜谢说：“一定不敢违期。”于是王伽去掉他们的枷锁，停止押送的士卒，与他们约定说：“某日应当到京城，如果提前或拖延，我就替你们去死。”然后放了他们离去。流放囚犯感动喜悦，按期到达，没有一个逃亡背叛。隋文帝听说后感到惊异，于是召集所有流放囚犯，并让他们携带妻子儿女一起入宫，在殿庭赐宴并赦免了他们，提拔王伽为雍县令。

## 关键人物

- **杨阜**：大匠卿；杖责吏员以维护机密
- **周宣**：郡吏；占梦预测贼寇消灭
- **刘琰**：蜀国官员；怀疑妻子与后主私情，杖妻
- **山涛**：司徒；推辞司徒导致左丞被杖
- **诸葛武侯**：诸葛亮；亲决杖刑
- **燕荣**：幽州总管；用荆条试打人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左雄上书进谏废止鞭杖；明帝立即废除了这种做法
- **本章前段**：杨阜杖责吏员；皇帝听说后更加敬重他
- **本章前段**：周宣占梦预测贼寇消灭；贼寇果然被击败
- **本章前段**：刘琰杖妻；刘琰被处死弃市
- **本章前段**：山涛推辞司徒，白褒被杖；武帝杖责了白褒五十下
- **本章前段**：诸葛武侯亲决杖刑；宣王说“我没有忧虑了”
- **本章前段**：北周宣帝施行天杖；朝廷内外恐惧，人人自危
- **本章中段**：卢潜被杖；卢潜脸色不变
- **本章中段**：荀仲举咬尉粲手指被杖；齐文宣帝赐杖一百
- **本章中段**：隋高祖杖重，高颎等进谏；下令殿内撤去杖刑
- **本章后段**：燕荣用荆条试打人；照样鞭打
- **本章后段**：王伽释放流囚；流囚按期到达，王伽被提拔为雍县令

## 地点

- **幽州**：燕荣担任幽州总管
- **齐州**：王伽担任齐州行参军
- **荆州**：桓宣武在荆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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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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