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七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太平御览》
作者：李昉等
时代：北宋
类别：类书 · 白话译文
卷目：刑法部
章节：卷七

## 本章概览

《太平御览》卷七聚焦贪腐与刑罚，收录了多个典型案件。唐太宗即位后，曾派左右用财物试探官员，一守门吏接受一匹绢，太宗怒欲杀之，裴矩进谏指出此举是“陷人于罪”，太宗纳谏。武帝时，欧阳歙因汝南贪污赃款万余被下狱，学生千余人请命，其子十七岁自缚上书求代父死，然欧阳歙已死狱中。薛宣任冯翊太守时，池阳县举荐的狱掾王立因妻子私自收受囚犯家属钱财，虽不知情却羞愧自杀，薛宣表彰其廉洁。皇甫嵩为将，兵曹受贿，他不罚反赏钱，认为其人素廉必是因匮乏，受贿者羞愧自杀。李膺任河南尹时，弹劾贪官羊元群，反被宦官陷害罚作苦工。蔡衍任冀州刺史，弹劾河间相曹鼎贪污，曹鼎兄曹腾请大将军梁冀说情，蔡衍不允。唐律中，枉法赃十五匹即死，而乞取赃数千匹仅流放，牛僧孺坚持依法量刑，穆宗欲宽免有才的贪官，牛僧孺以安禄山、朱泚为例劝谏。柳公绰巡邓县，杀舞文弄法之吏而赦受贿者，认为“奸吏破法，法乃亡”。这些案例交织着法律、权力、人情与道德的冲突，展现了古代治理贪腐的智慧与困境。

本章汇集了历史上关于受贿和罪过的记载及评论。

通过历史案例说明受贿的危害和罪过的界定。

## 正文

《尚书·吕刑》说：审理案件时收受财物不是好事，这只会积聚罪过，上天会用各种惩罚来回报你。（审理案件时收受财物不是家中的宝贝。这只会聚集罪恶的事情，其报应则是以众人所见之罪来惩罚。）永远要敬畏刑罚。

《尚书大传》说：审理案件时收受财物不是可以缺少的，然后把它当作宝贝的人，是不能执行法律的人。贪图别人的宝物，接受别人的财物，没有不因此丧命而对抗君上的。对下亲近而欺骗在上者的人，没有能成就功业的。

又说：太公在羑里拜见文王。散宜生于是前往犬戎氏那里取来美马，毛色驳杂、红色鬃毛、鸡一样的眼睛，又到西海之滨取来白狐、青色的羽毛，到於氏那里取来怪兽，到有参氏那里取来美女，到江淮之滨取来像车渠一样的大贝，陈列在纣王的庭院中。纣王说：“这不是你的罪过，是崇侯的罪过。”于是派遣西伯讨伐崇国。

《左传》说：晋国的邢侯和雍子争夺鄐地的田地，（邢侯是楚国臣子巫臣的儿子。雍子也是楚国人。）很久没有结果。士景伯前往楚国，（士景伯是晋国的司法官。）叔鱼代理司法官。韩宣子命令判决旧案，罪在雍子，雍子把自己的女儿送给叔鱼，叔鱼把罪责判给邢侯。（蔽，就是判决。此事已详细记载在《决狱》篇中。）

《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说：叔孙婼前往晋国，晋国人拘捕了他。范献子向叔孙婼索要财物，派人请求得到他的帽子样式。（用求取帽子作为借口。）叔孙婼取来帽子的样式给了他们两顶帽子，说：“都给了。”（既送去了制作帽子的样式，又进献两顶帽子给他们，假装好像不理解他的意图。）为了叔孙婼的缘故，申丰带着财物前往晋国。（想要通过行贿来免除叔孙婼的罪责。）叔孙婼说：“来见我，我告诉你怎样使用财物。”申丰来见叔孙婼，却没有再出来。（留下申丰不让他出来，不想用财物来免罪。）

又《昭公二十八年》说：梗阳人有案件，魏戊不能判决，就把案件上报。（上报给魏子。）诉讼人的大宗用女乐来贿赂，（诉讼人的大宗。）魏子将要接受。魏戊对阎没、女宽（二人是魏子的属大夫）说：“主人以不接受贿赂闻名于诸侯，如果接受梗阳人的贿赂，没有比这更大的贿赂了。你们一定要劝谏。”二人都答应了。退朝后，在庭院中等候，饭菜送进来，魏子召他们入席。等到摆好饭菜，他们三次叹息。吃完饭，魏子让他们坐下，说：“我听伯叔们说：‘吃饭的时候要忘记忧愁。’你们在摆饭之间三次叹息，为什么？”二人同声回答说：“有人赐给我们两人酒，我们没有吃喝。饭菜刚送来时，担心不够吃，所以叹息；中间摆上菜时，自己责备说：‘难道将军赐食还会有不足吗？’所以第二次叹息；等到饭菜上完，希望用小人的肚量来体察君子的心思，只要吃饱就够了。”于是魏子拒绝了梗阳人的贿赂。

《孔丛子》说：子思向卫君推荐荀燮说：“他的才能可以率领五百辆战车。”卫君说：“我知道他的才能可以率领军队，但他曾经担任官吏，向百姓征税时吃了别人两个鸡蛋，所以不任用他。”子思说：“圣人任用官员，就像大工匠用木材，取其所长，弃其所短。您因为两个鸡蛋就放弃一个保卫国家的将领吗？”

《汉书》说：薛宣担任冯翊太守，池阳县令举荐廉洁的官吏狱掾王立，府中还没来得及召见他，就听说王立收受了囚犯家属的钱财。薛宣责备池阳县，县里查问狱掾，原来是王立的妻子独自收受了被囚禁者的钱一万六千，收受了两夜，王立确实不知情，因惭愧恐惧而自杀。薛宣听说后，致信池阳县说：“县里所举荐的狱掾王立，家中私受贿赂而王立不知情，自杀以表明清白，确实是廉洁之士，十分值得怜悯惋惜。请用府中决曹掾的职称写在王立的灵柩上，以显扬他的魂魄。”

又说：王温舒担任右辅，代理中尉职务。一年多后，正值征讨大宛的军队出发，（征发军队讨伐大宛。）皇帝下诏征召豪强官吏。王温舒藏匿了属吏华成，等到有人举报王温舒收受骑卒的钱财，以及其他奸邪谋利之事，罪名达到灭族，他于是自杀。当时他的两个弟弟以及姻亲也各自因其他罪被灭族。光禄勋徐自为说：“可悲啊，古代有三族之刑，而王温舒的罪竟然同时使五族被灭吗？”（王温舒与弟弟同属三族，加上两个妻子的家族各一族，所以是五族。）王温舒死后，家中财产累积千金。

谢承《后汉书》说：种暠担任益州刺史，当时永昌太守铸造黄金为蛇形，用来献给梁冀。种暠揭发并逮捕了他，用驿马快速上报朝廷，但三府畏惧懦弱，不敢审理此案。梁冀因此对种暠怀恨在心。

华峤《后汉书》说：曹暠在灵帝时贿赂宦官，并输送西园钱一亿万，所以官位达到太尉。

袁山松《后汉书》说：皇甫嵩字义贞，是安定朝那人。善于用兵，饮食必定先给将士，然后自己才安心。兵曹中有受贿的，皇甫嵩说：“你一向廉洁，一定是物资匮乏了。”于是拿出钱赏赐给他。这个官吏羞愧而自杀。从此众人都乐意为他效死。

范晔《后汉书》说：欧阳歙字正思，是乐安千乘人。担任大司徒，因在汝南有贪污赃款一万多而获罪，被发觉后关入监狱。学生到宫门前为欧阳歙哀求的有一千多人，甚至有剃发受刑的。他的儿子十七岁，听说案件将要判决，急速赶赴京城，走到河内获嘉县，自己捆绑上书，请求代替父亲去死。奏书呈上，而欧阳歙已经死在狱中。

又说：李膺升任河南尹，当时宛陵大姓羊元群从北海郡罢官，贪污受贿的罪行很多，郡中的厕所里有奇巧之物，就用车装载回家。李膺上表想要治他的罪，羊元群贿赂宦官，李膺反而被判罚到左校做苦工。

又说：蔡衍字孟喜，是汝南郡项县人。升任冀州刺史，弹劾河间相曹鼎贪污千万。曹鼎是中常侍曹腾的弟弟。曹腾让大将军梁冀写信为曹鼎求情，蔡衍不答应。曹鼎最终被判罚到左校做苦工。

《后魏书》说：郑义担任兖州刺史，性情贪婪吝啬，政事靠贿赂办成。有人送羊，从西门收进来，从东门卖出去。

又说：崔光韶升任廷尉卿，当时秘书监祖莹因贪污罪被弹劾，崔光韶想对他处以重法。太尉阳城王元徽、吏部尚书李神隽都替祖莹请求宽恕，崔光韶正色说：“朝廷贤臣执掌政事，没听说有谁像舜那样有功绩，为什么反而替罪人说话呢？”

《北史》说：后魏时就德善在营州反叛，派尚书卢同前往讨伐，战败而回。适逢侍中穆绍与元顺侍坐，因而议论此事。卢同先前有一处近宅送给穆绍，穆绍很想替他说情。元顺勃然大怒说：“卢同终究不会有罪。”太后说：“怎能像侍中说的那样？”元顺说：“卢同把好宅子送给权势显赫的侍中，怎么会有罪呢？”穆绍羞愧，不敢再说话。

《唐书》说：唐太宗即位后，致力于禁止奸邪之事。听说各曹案典大多不收取贿赂，于是派身边的人拿财物去试探有关部门。一个门下令吏接受了一匹绢的馈赠，太宗大怒，要杀他。裴矩进谏说：“这个人接受贿赂，确实该当重诛。但这是陛下试探他，就处以极刑，这就是所谓的陷害别人入罪，恐怕不符合以道德引导、以礼法齐一的道理。”太宗采纳了他的意见。

又说：开元十年，武强县令裴景仙犯有乞取赃物累积绢五千匹，事情败露，裴景仙逃走。官吏追捕抓获了他，玄宗大怒，命令集合众人处死他。大理卿李朝隐上奏说：“裴景仙因为是乞取赃物，犯法不至于死。而且裴景仙的曾祖已故司空裴寂曾在创业之初首先参与，是首功元勋，载初年间家中遭冤案，所有兄弟都被诛杀，只有裴景仙一人存活。如今他是承嫡之人。根据赃物数额不应当判处死刑，有犯法仍属于八议条款。十代之内应宽宥贤者，功劳多的应当记录。如果让他绝后，情有可哀。”皇帝下诏不许。李朝隐又上奏说：“判决出自圣意，处以极刑。生杀大权，君主应当专断；轻重有法条，臣下应当遵守。枉法的是歪理取财十五匹，便抵死刑；乞取的是因乞求而获赃数千匹，只应当流放。如今因乞取得罪处以斩刑，以后枉法罪该当何罪？我所以为国家爱惜法律，期望遵守律文。”皇帝下诏减死一等，杖一百，流放到岭南。

又说：牛僧孺担任御史。长庆元年，宿州刺史李直臣因贪污应当判处死刑。李直臣贿赂宦官为他辩解，牛僧孺坚持己见不改变。穆宗当面告诉他说：“李直臣的事情虽然有过失，但这个人有经营谋划的才能，可以委任他边防职务，朕想宽免他的法律制裁。”牛僧孺回答说：“一般人的才能，不过是保持俸禄、取悦上司罢了。帝王设立法律，约束奸雄，正是为了才能多的人。安禄山、朱泚因才能过人而扰乱天下，何况李直臣这点小才，又何必枉法呢？”

又说：山南东道节度使柳公绰从京城前往镇所，巡视所部经过邓县。县吏二人犯法在狱，一人受贿，一人舞文弄法。县令认为柳公绰执法严格，犯贪污的一定不免。等到拜见柳公绰时，柳公绰判决说：“赃吏犯法，法律还在；奸吏破坏法律，法律就灭亡了。”于是杀了舞文弄法的吏员。还没到任所，襄汉地区就大治了。

又说：李石任用金部员外郎韩益代理度支事务，后来韩益因贪污被拘押在御史台，李石上奏说：“我因为韩益通晓钱粮，所以录用他，没想到如此贪婪鄙污。”皇帝说：“宰相只要知人善任，有过就惩罚。你所任用的人，且不掩饰他的恶行，可称得上至公了。”

《三辅决录》说：马融担任南郡太守。二府因为马融在郡中贪污，收受主记掾岐肃钱四十万，马融的儿子马强又收受吏员白向钱六十万、布三百匹，让岐肃为孝廉、白向为主簿。又因得罪大将军梁冀，最终被剃发流放朔方，自杀未死，得到赦免还京，拜为议郎。

《锺离意别传》说：汉显宗任命锺离意为尚书。当时交趾太守因贪污千金被判罪，被召回，交付法办。将财产登记收入大司农，皇帝下诏分赐给群臣。锺离意得到珍珠，全部丢弃在地上，不肯拜受赏赐。皇帝感到奇怪，问他原因，他回答说：“我听说孔子在盗泉之旁忍渴，曾子在圣母之闾回车，都厌恶这些名字。这些是赃物，实在不敢拜受。”皇帝感叹说：“尚书的话真清廉啊！”于是改用库钱三十万赏赐锺离意。

○罪

《尚书·舜典》说：流放共工到幽州，放逐驩兜到崇山，驱逐三苗到三危，诛杀鲧于羽山。惩处了这四个罪人，天下都归服了。

《尚书·汤誓》说：夏桀有很多罪行，上天命令诛杀他。（殛，就是诛杀。）

《尚书·泰誓》说：我战胜了纣王，不是我的勇武。是因为我的文王父亲无罪；纣王战胜了我，不是我的文王父亲有罪，而是我这个小子无德。

《韩诗外传》说：齐景公的时候，有一个百姓得罪了景公。景公大怒，把他绑起来放在殿下，召来左右的人要肢解他。晏子左手抓住他的头，右手磨刀，仰面问道：“古代的圣明君主每次肢解人，不知道从哪个部位开始？”景公离开席位说：“放了他，罪过在我。”

《礼记》说：子夏死了儿子而哭瞎了眼睛，曾子去吊唁他说：“我听说，朋友失明了就要哭。”曾子哭了。子夏也哭，说：“天啊，我没有罪啊。”曾子发怒说：“商！你怎么没有罪？我和你一起在洙水泗水之间侍奉夫子，你退隐后在西河养老，使西河的百姓把你比作夫子，这是你的第一条罪；你的父母去世，没有让百姓听到什么（好的德行），这是你的第二条罪；你死了儿子而哭瞎了眼睛，这是你的第三条罪。你怎会没有罪呢？”子夏扔掉拐杖下拜说：“我错了，我错了。”

《左传》说：秦伯穿着白色丧服在郊外等候，向着军队哭着说：“我违背了蹇叔的劝谏，使你们几位受到羞辱，这是我的罪过。不废黜孟明，是我的过错。”

又说：潞子婴儿的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酆舒执政时杀了她，又伤了潞子的眼睛。晋侯将要讨伐潞国，大夫们都说：“不行。酆舒有三个超人的才能。”（隽，是绝异。指有技艺胜过别人的三个方面。）伯宗说：“一定要讨伐他。潞国有五条罪名：不祭祀，这是一；嗜酒，这是二；抛弃仲章而夺取黎氏的土地，这是三；（仲章是狄人的贤者。黎氏是黎侯。）虐待我晋国的伯姬，这是四；伤害国君的眼睛，这是五。仗恃他的才能而不行美德，更加重了罪过。”

又说：卫献公派祝宗祭告祖先说自己逃亡，并且宣告自己没有罪过。（告宗庙。）定姜说：“有罪的话怎样宣告无罪？舍弃大臣而和小臣谋划，这是第一条罪；先君有冢卿，作为师保却蔑视他，这是第二条罪；我用巾栉等物侍奉先君，而你却像暴妾一样对待我，这是第三条罪。只宣告逃亡就可以了，不要宣告无罪。”

又说：吴国的公子札从卫国经过晋国，将要住宿在戚地，听到钟声。说：“奇怪啊，我听说，‘有了辩才而不行德，一定会遭到杀戮。’这个人得罪了国君，所以才在这里，恐惧还来不及，又有什么快乐呢？”

又说：郑国的公孙黑将要发动叛乱，子产派官吏去数落他的罪过说：“伯有之乱时，因为大国的事务繁忙，没有讨伐你。你有作乱的心思不知满足，国家不能容忍你。擅自讨伐伯有，这是第一条罪状；兄弟之间争夺妻室，这是第二条罪状；在董隧的盟会上，你假借君位发号施令，这是第三条罪状。你有三条死罪，怎么能够承受呢？”

又说：陈侯的弟弟招杀了太子偃师，罪过在招。楚国人抓住陈国的行人于徵师并杀了他，罪过不在行人。

《论语·公冶长》说：孔子说公冶长可以把女儿嫁给他。虽然他曾被关在牢狱之中，但不是他的罪过。于是把兄长的女儿嫁给了他。

又《尧曰》说：我自身有罪，不要牵连天下万方。天下万方有罪，罪过都在我身上。

《孝经》说：五刑的条款有三千条，而罪过中没有比不孝更大的。

《孔子家语》说：孔子说：“大罪有五种，而杀人是其中最轻的。违逆天地的罪过殃及五世，诬蔑文王武王的罪过殃及四世，违背人伦的罪过殃及三世，诬蔑鬼神的罪过殃及二世，亲手杀人的罪过只限于自身。”

又说：孔子说：“大夫如果犯了属于五刑范围的罪，听说有谴责揭发时，就戴上白帽子，系上牦牛尾的帽缨，端着盛水的盘子，上面放一把剑，到宫阙前自行请罪，国君不派官吏捆绑牵拉来施加刑罚。其中有大罪的，听到命令就面向北方拜两次，跪下来自杀，国君不派人揪住他加以刑杀。这是大夫自己招致的。我对待您是有礼了。”

《史记》说：范雎张设了盛大的帷帐，侍从很多，须贾来见。须贾叩头说死罪，说：“我没有想到您能达到如此高的地位，我的生死全由您决定。”范雎说：“你的罪过有几条？”须贾说：“拔下我的头发来接我的罪过，还不够呢。”

《汉书》说：汉惠帝二年下制书说：“现在法律中有诽谤妖言的罪名，这使得群臣不敢尽情直言，而君主无法听到自己的过失。这样怎么能招来远方的贤良之士？废除它。”

又说：南越反叛，皇上又想派杨业为将，因为他先前有功劳，用书信敕令责备他说：“将军并没有斩将拔旗的实际战功，怎么足以如此骄傲呢？先前攻破番禺，抓捕投降的人当作俘虏，挖掘死人当做斩获，这是第一个过错；建德、吕嘉犯下滔天大罪，将军拥有精兵却不穷追，超然自得地以越国为援，这是第二个过错；士卒连年暴露在外，我为了朝会都不设置酒宴，将军却不审察自己的功勋劳绩，反而造作奸巧请乘传车巡视边塞，趁机回家，怀揣银印黄绶，垂着三条绶带，在乡里夸耀，这是第三个过错；延误日期而顾念私事，以道路难行为借口，失去了尊卑的次序，这是第四个过错。”

《后汉书》说：荆州刺史赵凯诬告上奏说杨旋实际上不是亲自破贼，而妄自占有功劳，于是用囚车征召杨旋，防范禁锢很严密，无法自行申诉。杨旋就咬破手指出血，在衣服上写成章奏，详细陈述破贼的情况，以及赵凯诬告的情状，秘密让亲属到宫门进呈。诏书赦免杨旋，任命为议郎，赵凯反而被加以诬告他人的罪名。

《宋书》说：孔琳之担任御史中丞，严明法纪，正直执法，没有任何屈从。他上奏弹劾尚书令徐羡之违背宪法法典。当时徐羡之兼任扬州刺史，孔琳之的弟弟孔璩之担任中从事，徐羡之让孔璩之去劝说孔琳之，让他平息这件事。孔琳之不答应说：“我触犯宰相，应当只我一人获罪。你一定不会受牵连，何必如此殷勤呢？”从此百官震动肃敬，没有人敢违犯禁令。

《北史》说：贺若弼有罪，被关在监狱中，吟咏诗歌神态自若。皇上数落他说：“人有本性善良而行为恶劣的。你做恶事却是与行为一致，有三个太猛：嫉妒心太猛，自以为是而非议他人太猛，目无君上太猛。从前在周朝时，你已经教唆别人的儿子造反，这个心始终不能改变。”

《唐书》说：唐高祖下诏说：“朕自从在晋阳起义，于是登上帝位，治理天下，实在依靠群臣的才能。尚书令秦王、尚书右仆射裴寂，有的契合首谋，有的同心开创，都践行道义轻视生命，舍弃身体坚守节操，备尝艰辛，意志如金石不可动摇。论及这种忠诚勤勉，礼节上应当优厚特殊，官爵的荣耀，固然遵循旧典，对于功臣贤士的义理，应当另有恩典，如果不是叛逆之罪，可以允许赦免一死。”

《说苑》说：大禹外出，见到罪人，下车询问并哭泣。左右的人说：“君王为什么悲痛到这种地步？”大禹说：“尧舜的百姓，都以尧舜的心为自己的心。现在我作为君王，百姓各自以自己的心为自己的心，因此感到痛心。”

《风俗通》说：“罪”字由“自”和“辛”组成，意思是让人辛苦忧愁。秦始皇认为“辠”字像“皇”字，所以改为“罪”。

《语林》说：王子敬病重，兄弟劝他自首认罪。他回答说：“没有什么应当自首的，只有把郗家的女儿休掉这件事是遗憾。”

《杂五行书》说：皋陶在壬辰日去世，不拷问罪人使之成为罪过。

## 关键人物

- **叔鱼**：代理司法官；受贿判案，将罪责判给邢侯
- **叔孙婼**：出使晋国被拘之人；拒贿，不肯用财物免罪
- **魏子**：晋国执政；拒收梗阳人贿赂
- **薛宣**：冯翊太守；处理池阳县令举荐的廉洁官吏受贿案
- **王温舒**：右辅，代理中尉；受贿藏匿属吏，自杀
- **欧阳歙**：大司徒；因贪污入狱而死
- **李膺**：河南尹；弹劾贪官羊元群，反遭报复
- **牛僧孺**：御史；坚持依法判李直臣，谏阻皇帝免死
- **柳公绰**：山南东道节度使；判决杀舞文弄法吏，大治襄汉
- **锺离意**：尚书；拒受赃物珍珠，皇帝改赏库钱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纣王释放西伯；西伯被释放并被派遣讨伐崇国
- **本章前段**：叔鱼受贿判案；叔鱼将罪责判给邢侯
- **本章前段**：叔孙婼拒贿；叔孙婼留下申丰，未用财物免罪
- **本章前段**：魏子拒贿；魏子拒绝了梗阳人的贿赂
- **本章前段**：王立因妻受贿自杀；薛宣表彰王立为廉洁之士
- **本章前段**：王温舒受贿自杀；王温舒自杀，家产累积千金
- **本章前段**：种暠揭发梁冀受贿；三府畏惧不敢审理
- **本章前段**：欧阳歙贪污入狱死；欧阳歙死于狱中，学生求情无效
- **本章前段**：李膺弹劾羊元群遭报复；李膺被判罚左校做苦工
- **本章中段**：柳公绰杀舞文弄法吏；襄汉地区大治
- **本章中段**：锺离意拒受赃物珍珠；皇帝改用库钱三十万赏赐
- **本章后段**：晏子谏齐景公止肢解；景公释放百姓并承认罪过

## 地点

- **幽州**：流放共工之地
- **羑里**：文王被纣囚禁之地
- **鄐地**：邢侯与雍子争夺的田地
- **梗阳**：发生贿赂案件的地方
- **冯翊**：薛宣担任太守的地方
- **汝南**：欧阳歙贪污之地
- **南郡**：马融担任太守之地
- **交趾**：太守因贪污被判罪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汇集古籍中关于受贿和罪过的论述，反映了古代司法观念。

## 标签

- 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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