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四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十四
章节：卷十四

## 本章概览

本章首记禘祫祭礼。自贞观至会昌间，围绕太祖东向之位与献祖懿祖神主迁祔问题屡有争议，经陈京、王绍、殷盈孙等奏议，终定迁二祖于德明兴圣庙，太祖得正尊位。文德、大顺年间又论三太后祔享之非。次记献俘之礼，自武德至干宁，历述秦王、太宗及各将帅献俘太庙实例，并涉告陵庙仪节。

本章记载禘祫祭祀之礼的争议与改革，以及献俘于太庙等仪式的沿革。

## 正文

禘祫下 贞观十二年，举行祫祭于太庙。近来的惯例是，祫祭和亲自祭拜南郊时，命令中使引导传国宝到祭坛所在之处，以显示武功。到了这时，皇上认为传国宝是国家大事，由中使引导不合适，于是命令礼官一人，到内库监督引领，到达太庙。十九年三月，给事中、集贤学士陈京上奏说：“禘祭是合祭祖宗的大祭，必须尊崇太祖的位置，来端正昭穆的顺序。今年遇到禘祭，恐怕必须确定先前所议论的礼仪。”这个月，敕令说：“禘祫之祭，是礼仪中的大事，先前有众多议论，还不精细详尽，应当命令百官集合商议后奏报。”当时尚书左仆射姚南仲等上奏商议状五十七道，有批示，送往尚书省。又集合百官共同商议，议定后奏报。户部尚书王绍等五十五人上奏商议，请求将献祖、懿祖的神主迁出，附祭于德明兴圣庙。因为修建庙宇尚未完成，本月十五日以内，将献祖的神主移到德明兴圣庙中，一处安置。九室的数目已经确定，请求在德明兴圣庙的东北方，根据土地的适宜情况，暂时设置幕屋作为行庙，奉安神主。等新庙建成，按照礼仪迁附神主进入新庙。每到禘祫之年，各自在本室举行享礼。当月十五日，户部尚书王绍等又上奏，请求在德明兴圣庙添造两室，奉安神主。现在因为就旧庙增修，则在德明兴圣庙大殿南墙之内，陈设四室，暂时安放神主，或许合适。敕旨听从了。当月十五日，迁移两位祖先的神主到德明兴圣庙。二十四日，有关部门在太庙举行禘享之礼。从此景皇帝开始居于东向的尊位，元皇帝以下，按照左昭右穆的次序排列。当时鸿胪卿王权议论说：“按照《祭法》说：‘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所以《毛诗·清庙》章说：‘清庙，祭祀文王。’没有提到太王、王季。又按《雍禘》章疏说：‘太王、王季以上，都附祭于后稷之庙。’大概是因为太祖东向的位置最为尊贵。太王、王季的尊贵，是私家的礼法。附祭于后稷之庙，是天下为公，不敢以私情夺公义。又按郑玄注说：‘《祭法》说，古时候，先王迁庙的神主，按照昭穆顺序合藏于始祖庙。’现在献祖、懿祖的神主，愚臣私下认为应当附祭于兴圣庙，不应当在太庙祭祀。如此，则太祖东向的位置得到尊崇，献祖、懿祖的位置各得其所。”当时前后议论的人，也多说附祭于兴圣庙，然而引据没有经典依据，皇上心意未决。从宝历以前，太祖还在昭穆之位，所以空出东向位置，来附祭太祖。广德二年，太庙室数已满，二位祖先居于夹室，刚刚端正太祖东向的位置，共十七年。建中二年冬，祫祭时，有关部门误引东晋蔡谟的议论，请求空出东向位置。当晋代蔡谟的议论，本意是请求筑宫庙来安置颍川、京兆以上四位府君，宫庙未建成以前，请求暂时空出东向之位，等别庙建成，迁移四位府君的神主到别庙，然后太祖端正东向之位。虽有此议，但适逢晋朝兵乱，议论未及实行。建中初年，虽有有关部门引用蔡谟议论，空出东向之礼，最终也未实行。于是误将宣皇帝居于东向，降太祖在昭穆之位。到这时，皇上阅览群臣的议论，认为太祖居东向，是百代不可改变的典则，因为二位祖先都是追尊，没有拥有疆土人民之尊，按礼应当另立庙附祭。等到阅览王权的议论，引用《诗经》《礼记》成文，皇上心意于是确定。迁移二位祖先到德明兴圣庙，每年禘祫时享一次，于是端正太祖东向之位。于是下诏说：“奉迁献祖、懿祖的神主，端正太祖景皇帝东向之位。虔诚告祭之礼，应当由重臣担任。应令检校司空、平章事杜佑，摄太尉告祭太清宫；门下侍郎、平章事崔损，摄太尉告祭太庙。”又下诏说：“国家的大事，在于明洁的禘祭；王者的孝享，没有比殷祭更重要的。所以尊祖而重昭穆。朕继承列圣的美德，承受上天的眷命，虔诚奉行祭祀，二十五年了。长久考虑宗庙的位置，禘尝的次序，日夜恭敬戒惧，不敢自专。因此延访公卿，稽考古礼，广泛考求详细议论，至于再三。恭敬地选择吉日，奉迁献祖宣皇帝的神主、懿祖光皇帝的神主，附祭于德明兴圣皇帝庙；太祖景皇帝端正东向之位。应令有关部门准备礼仪，务必极其精严，恭敬地奉行祀典，深感敬畏警惕。告知中外，应体察朕的心意。

文德元年四月，将要举行禘祭。主管官员引用旧的规定，在德明、兴圣二庙举行禘祭，并将献祖、懿祖的神位附于德明、兴圣庙，合为四室。当时黄巢之乱，宗庙已被焚毁。到这时，将要举行禘祫之礼，让群臣讨论礼仪。太常博士殷盈孙上奏说：“我认为德明等四庙，并非创业之君，其意义仅限于追封。况且与当今皇帝年代极为遥远，昭穆次序相差很远。可以按照晋代韦泓关于房屋毁坏就停止祭祀的先例，因而废弃四庙。”敕令下达百官，在尚书省共同商议。礼部员外郎薛昭纬上奏议论说：“我私以为礼贵在顺应时宜，做过了头还不如不做。祭祀有固定的典章，礼仪应当依据经典。谨按德明追尊之事，确实年代久远，考察历代，没有类似的情况。自古典章礼制详细完备，没有超过周朝的。后稷是实际受封的始祖，文王是创立王业的君主，但没听说在后稷之前另议立庙。以至于两汉对于刘累，梁魏对于萧何、曹参，考察那些史书，都没有追赠名号。到了兴圣庙，事情没有依据，大概因为最初在凉地称王，于是列为始祖，类比后汉时对长沙王，宋高祖时对楚元王，都没有尊祀的名分，足以作为效法的验证。再加上献祖、懿祖，都不是有德行而受宗仰、有功业而受祭祀的祖先，亲近完结应当迁庙，礼当毁庙埋葬，把他们迁到二庙，也是出于一时之宜。况且武德初年，议论宗庙之事，神尧皇帝听取，太宗参与，博学大儒，众多在列，却不提议立皋陶、凉武昭王的庙，是因为知道他们不应该立庙。尊太祖、世祖为帝，而称献祖为宣简公，懿祖为懿王，最终不加帝号，是因为考虑到亲近完结就该毁庙。《春秋左氏传》说：孔子在陈国，听说鲁国宗庙发生火灾，说：‘恐怕是桓公、僖公的庙吧？’不久果然如此。大概因为亲近完结却不毁庙，应当招致天灾。这是明明白白的征兆，不可忽视。根据太常礼院呈报所引用的至德二年收复京城之后，不立宏农府君的神主，以及晋代韦泓房屋毁坏就停止祭祀的议论，确实是很明显的依据，深合礼经。对于兴圣等四庙，请求按照礼院的意见办理。”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大顺元年，将要举行禘祭。有关官员请求把三位太后的神主牌位附祭到太庙。这三位太后是：孝明太皇太后郑氏，她是宣宗皇帝的母亲；恭僖皇太后王氏，她是敬宗皇帝的母亲；贞献皇太后韦氏，她是文宗皇帝的母亲。三位太后去世时，都制作了神主牌位。因为有缘故，不应当放入太庙。当时的礼官建议，都另外设置别庙，每年举行五次享祭，三年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都在各自的庙中进行，没有奉迎神主进入太庙的条文。到了这时，经过战乱之后，旧的规章都散失了。礼院依据《曲台礼》，想用三位太后的神主附祭于太庙。太常博士殷盈孙进献意见，反对这种做法，说：我谨按，三位太后是宪宗、穆宗的后妃。两位皇帝已经附祭太庙，三位太后之所以设立别庙，是因为不能进入太庙的缘故。这与皇帝在位时皇后另立别庙的情况不同。现在有关官员错误地采用王彦威的《曲台礼》，在禘祭时把别庙的太后附祭于太庙，这是非常违背常理的。我私下研究事理，有五种不可行之处。《曲台礼》说：别庙的皇后，在禘祫祭时合祭于太庙，附祭于祖姑之下。这是指皇后先去世，已经制作了神主，而丈夫还在帝位的情况，比如昭成、肃明、元献、昭德等皇后。昭成、肃明去世时，睿宗在位；元献去世时，玄宗在位；昭德去世时，肃宗在位。这四位皇后在太庙中没有本室，所以创建别庙，应当作为太庙合食的神主，禘祫祭时就奉迎她们入庙受祭。她们的神主只题写“某谥皇后”，表明以后太庙有了本室，就应当迁入附祭。因为皇帝还在位，所以皇后暂时另立别庙罢了。这原本是太庙合食的祖先，所以禘祫祭时就升入太庙。因为太庙中没有位置，所以附祭于祖姑之下。现在恭僖、贞献两位太后，都是穆宗的后妃。恭僖太后在会昌四年制作神主，应当附祭于穆宗的庙室。当时穆宗庙中已经附祭了武宗的母亲宣懿皇后的神主，所以为恭僖另立别庙。她的神主直接题写“皇太后”，表明她最终安放在别室，不进入太庙的缘故。贞献太后在太中元年制作神主，另立别庙，她的神主也题写为“太后”，这与恭僖的情况相同。孝明太后在咸通五年制作神主，应当附祭于宪宗的庙室。宪宗庙中已经附祭了穆宗的母亲懿安皇后，所以孝明也另立别庙。她是懿宗的祖母，所以题写她的神主为“太皇太后”，这也与恭僖、贞献一样，是皇帝在位时皇后先制作神主的例子。现在把别庙太后的神主，在禘祭时升入太庙受祭，这是第一不可。依据《曲台礼》中别庙皇后禘祫祭于太庙的仪注说：内常侍奉迎别庙皇后的神主进入太庙，放置在庙庭中铺有赤黄色褥子的位置上，上奏说：“某谥皇后禘祫祔享太庙”，然后才把神主升入庙室。现在就必须上奏说：“某谥太皇太后”。况且太庙中皇后的神主有二十一室，现在忽然把皇太后列入昭穆序列，这是第二不可。如果只称“某谥皇后”，就与所题写的名称完全不同，神灵依凭什么来享用呢？这是第三不可。《古今礼要》说：旧典记载，周朝设立姜嫄的别庙，四时祭祀进献，以及禘祫祭与七庙都祭祀，只是不进入太祖庙，作为另外的配祭。文思甄后是明帝的母亲，她的庙和寝殿依照姜嫄之庙，四时祭祀和禘祭，都与诸庙相同。这是旧礼的明文，可以作为证据。现在把别庙太后在禘祫时合祭于太庙，这是第四不可。之所以设置别庙太后，是因为孝明不能与懿安并排附祭于宪宗的庙室，现在禘祭时却把懿安放在舅姑之上，这是第五不可。况且祫祭是合祭，合祭尚且不进入太祖庙，何况禘祭呢？我认为都放在别庙更合适。而且恭僖、贞献二庙在朱阳坊，禘祫祭时前往太庙，都必须准备法驾，典礼非常重要，仪仗护卫非常多。咸通年间，多次遇到大祭，人们亲眼所见，时间并不久远，大家都看见过、听说过，事情可以查访，我不敢凭主观臆断。有人说：因为三庙的缘故，在别庙举行禘祫祭或许可以，但将来还有可疑之处。谨按：睿宗因亲缘关系已尽而被祧迁，现在昭成、肃明二位皇后同在夹室。如果后代宪宗、穆宗也亲尽被祧迁，三位太后的神主，难道能不进入夹室吗？如果遇到禘祫祭，那怎么办？回答说：这又是大错误。三位太后如果亲尽应当祧迁，只应关闭庙门而不祭祀，怎么能安置在夹室呢？禘祫祭就在别庙举行。历代以来，何曾有别庙的神主再进入太庙夹室的事呢？禘祫是重大礼典，不应出错。当时宰相孔纬认为大祭日期临近，不能仓促更改。当时的人认为他不对。献俘礼仪：武德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秦王平定薛仁杲，凯旋，在太庙献俘。武德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秦王击败宋金刚，收复并州土地，凯旋，在太庙献俘。

四年七月九日。秦王平东都。被金甲。陈铁马一万。甲士三万。俘王世充窦建德。及隋神器辇辂。献俘于太庙。

贞观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张宝相俘颉利可汗。献俘于太庙。　　二十三年正月。阿史那社尔执龟兹王诃利布失毕。及其相那利等。献于社庙。太宗释之。以为左武卫大将军。

永徽元年九月七日。高侃执突厥车鼻可汗。献太庙。

显庆三年十一月，苏定方俘获贺鲁并押送到京师。皇上对侍臣说：“贺鲁背叛恩德，现在我想先向昭陵献上战俘，可以吗？”许敬宗回答说：“古代军队出征凯旋归来，就在宗庙举行饮酒庆功、记录功勋的仪式。如果诸侯奉王命讨伐不臣服的人，也向天子献上战俘。近代将军出征获胜，也沿用这种礼仪，没听说过向陵墓献俘的。不过我认为，陵园庄重肃穆，意义与宗庙相同，陛下出于孝心而这样安排，在礼制上并无违背，也可以实行。”十五日，在昭陵献俘。十七日，在太庙举行告祭。皇帝亲临殿前，大会文武百官以及夷狄的君长。苏定方穿着军装，押着贺鲁献于悬挂乐器的北面。皇上责备贺鲁，贺鲁无言以对。代理刑部尚书的长孙冲跪在阶下上奏说：“伊丽道献俘贺鲁，请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大理寺的官员接受后带了出去。皇上下诏赦免贺鲁的死罪。

显庆五年正月，左骁骑大将军苏定方讨伐思结阙俟斥都曼，在东都献上俘虏。皇帝亲临干阳殿，苏定方押着都曼等人献上。司法部门请求将他们斩首。苏定方请求说：“都曼反叛，按罪应当诛杀全族。但我想活捉他送到朝廷，与他有约定，陈述陛下珍惜生命的德政，必定会免除他的死刑。如今他已经反绑双手前来请罪，我希望能饶他一命。”皇帝说：“我破例施加恩惠，保全你的誓言。”于是赦免了都曼。

干封元年十月二十一日。李𪟝平高丽还。上令领高藏等俘囚。便道献于昭陵。仍备军容。奏凯歌于京城。献于太庙。

总章元年十二月，因为高丽被平定，在含光殿献上俘虏。举行盛大集会。李𪟝及其部将以下，在朝廷上大设阵列。

永隆二年十月，定襄道大总管裴行俭，捉获投降的突厥阿史那伏念等人并献上。起初裴行俭许诺伏念不处死。侍中裴炎嫉妒他的功劳，就上奏说：“伏念是被他的副将程务挺逼迫追逐窘迫才投降的。”皇上于是命令在都市中斩杀他。封裴行俭为闻喜县公。裴行俭叹息说：“浑濬以前的事，古今都以此为耻。只怕斩杀投降的人之后，不再有前来归附的人了。”于是称病不出。

开元二十六年六月，幽州节度使副大使张守珪，大破契丹林胡，派遣使者献上捷报，选择日期告祭太庙。

二十八年八月二十日敕令：幽州节度使上奏击败奚和契丹，应当选择日期告祭太庙。从此以后，各军每有胜利，必定先告祭太庙。

上元元年闰四月赦免节文：各军所获得的首级，除了首恶之外，一律不得传送。

元和元年十月，东川节度使高崇文，平定西蜀，活捉叛贼刘辟献上。皇上驾临兴安门观看，命令中使责问他的叛逆情况。刘辟说：“臣不敢反叛，是五院子弟作恶，臣不能制止。”皇上说：“朕派遣中使送旌节等物，为何不接受？”刘辟认罪无话可说，命令在子城的西南角斩杀。

元和二年十月，平定浙西，捉获叛贼李锜，押到京城。皇上驾临兴安门亲自责问他的反叛情况。李锜说：“臣本来不反，是张子良教臣的。”皇上说：“你以宗室大臣身份为统帅，子良作恶，为何不杀了他，然后入朝报告？”李锜不能回答。命令献祭太清宫、太庙、太社，然后与他的儿子师回一起，在子城的西南角处以腰斩。

元和十二年十一月，隋唐节度使李愬，平定淮西，捉获叛贼吴元济献上。皇上驾临兴安门，在楼南大设甲士和旌旗。文武群臣、皇亲、各国使者，都排列位置。元济献于太庙、太社之后，用露布引导着他，命令武士抓住拖到楼南。代理刑部尚书王播上奏，请求交付有关部门。诏令说：“可以。”大理卿接受后带出去，在子城的西南角斩杀。

十四年二月，魏博节度使田弘正上奏说，本月九日，淄青兵马使刘悟斩杀了叛逆贼子李师道，连同他的两个儿子的首级，请求投降。皇帝亲临兴安门接受田弘正所献的贼人俘虏，群臣在楼下称贺。授予刘悟义成军节度使之职，封为彭城郡王。李师道的妻子魏氏和女儿，被没入宫廷为奴。他的堂弟李师和，被发配流放到岭表地区。长庆元年四月，中书门下上奏说，伏以太宗平定突厥，高宗平定高丽，都曾告祭陵庙。大概是因为高祖曾对北虏怀有积愤，太宗在东夷挫败了敌人的锐气。武功未完成，后继的圣君继承遗志。现在已经平定荡涤，应当向上天禀告。伏以镇冀一道，幽蓟八州，不费一兵一卒，全部恢复疆土。礼应当献上俘虏和敌人首级，向太庙禀告。请下诏让礼官选择日期，撰写礼仪，推荐祭告太庙。皇帝听从了。

太和三年五月。宣慰使谏议大夫柏耆上奏。在将陵沧斩杀了李同捷。丁亥日。皇帝亲临兴安楼下接受沧州所献的俘虏。李同捷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元达等。下诏全部赦免。命令安置在湖南。百官在楼前祝贺。第二天。贬宣慰使柏耆为循州司户。宣慰判官殿中侍御史沈亚之为虔州南康尉。因为擅自进入沧州捉拿李同捷。被各镇所怨恨。上奏议论的缘故。

会昌四年二月，河东监军吕义忠上奏，擒获贼寇杨弁、元荣以及同谋的大将军共五十四人，在宫阙下献上俘虏。同年八月，平定泽潞，将叛逆贼寇刘祯斩首，传送首级到京城。十八日，皇帝亲临安福门接受献俘。当天，先祭告宗庙社稷完毕，文武百官以及在京的九品官员、宗室子弟、各亲族、外邦宾客、各道使节等，都在楼前排列班次，称贺行礼。

中和三年七月，徐州节度使时溥用盒子装着黄巢的首级来献上。皇帝接受战俘，在行宫宗庙献祭。光启二年，皇帝巡幸到兴元。邠州节度使朱玫在京城立了襄王李煴为帝。十二月，李煴败逃到河中，被王重荣斩首后献上。皇上驾临兴元城门，检视俘虏，接受祝贺。当时太常博士殷盈孙献上建议说：我认为伪帝李煴违背宗庙社稷，僭越称帝，已经遭诛杀，应该祝贺。但在舆论中，或许有不同看法。我按照礼经，公族有罪，审理完毕，有司向国君报告说：某人的罪当处死刑。国君说赦免他。这样三次。有司走出执行死刑，国君又派人告诉他说：虽然如此，也应当赦免。有司说：来不及了。国君为此穿素服，不奏乐三天。现在李煴是皇族，虽然犯了该杀的罪，应该被杀，但怎么可以面对群臣接受祝贺呢？我认为李煴在被迫威胁的情况下，不能守节效死，反而甘心参与叛逆阴谋，应该贬为庶人，断绝他的宗族名籍。他的首级交付所在地方，按庶人礼节安葬。这个大捷的庆贺，应当等到朱玫的首级到达那天再庆祝。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龙纪元年二月，汴州行军司马李璠，用囚车押送秦宗权及他的妻子赵氏前来献上。皇上驾临延喜门接受俘虏，百官在楼前祝贺。然后游街示众，祭告宗庙社稷，在独柳树处斩。

干宁二年十一月，庆州行营兵马都统斩杀了王行瑜，将他的首级装在匣子里献到京师。皇上亲临延喜门接受俘虏和割取的左耳，百官在楼前称贺。

## 关键人物

- **陈京**：给事中集贤学士；上奏议禘祫之礼，请定太祖之位
- **姚南仲**：尚书左仆射；奏议禘祫之礼，汇集众议
- **王绍**：户部尚书；奏请迁献祖懿祖神主于德明兴圣庙
- **王权**：鸿胪卿；议禘祫，引据诗礼，主张二祖宜祔兴圣庙
- **杜祐**：检校司空平章事；摄太尉告太清宫
- **崔损**：门下侍郎平章事；摄太尉告太庙
- **殷盈孙**：太常博士；议德明等庙宜废，及三太后不当祔享太庙
- **薛昭纬**：礼部员外郎；奏议支持废德明兴圣庙
- **孔纬**：宰相；以大祭日迫，不遽改三太后祔享之议
- **李愬**：隋唐节度使；平淮西，擒吴元济献俘

## 时间线

- **本章前段**：贞观十二年，祫祭太庙，令礼官引传国宝；乃令礼官一人，就内库监引领，至太庙焉
- **本章中段**：陈京奏请定太祖之位，百寮集议；敕旨令百寮集议，姚南仲等奏议状五十七道
- **本章中段**：王绍等奏请迁献祖懿祖神主于德明兴圣庙；敕旨从之，徙二祖神主
- **本章中段**：有司行禘享于太庙，太祖居东向尊位；自此景皇帝始居东向之尊。元皇帝已下。依左昭右穆之列矣
- **本章中段**：下诏迁献祖懿祖神主，正太祖东向之位；奉迁献祖宣皇帝神主。懿祖光皇帝神主。祔于德明兴圣皇帝庙。太祖景皇帝正东向之位。
- **本章中段**：会昌六年，太常礼院奏禘祫祝文称号事；请依前状，从之
- **本章后段**：文德元年，议德明兴圣四庙废立；从之，废其庙
- **本章后段**：大顺元年，议三太后祔享太庙事；殷盈孙议不可，时宰相孔纬以大祭日迫不遽改，时人非之
- **本章后段**：献俘：武德元年秦王平薛仁杲献俘太庙；献俘于太庙
- **本章后段**：贞观四年，张宝相俘颉利可汗献俘太庙；献俘于太庙
- **本章后段**：显庆三年，苏定方俘贺鲁，先献昭陵后告太庙；献于昭陵，告于太庙，诏免其死
- **本章后段**：元和十二年，李愬平淮西擒吴元济献俘；斩于子城之西南隅

## 地点

- **太庙**：禘祫祭祀及献俘的主要场所
- **德明兴圣庙**：安置献祖懿祖神主之处
- **昭陵**：献俘前告祭之处
- **兴安门**：皇帝受俘之所
- **延喜门**：皇帝受俘之处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反映唐代禘祫之礼中关于太祖东向之位与亲尽庙毁的争论，体现礼制与国家祭祀的关系，以及献俘告庙的武功彰显传统。

## 标签

- 禘祫
- 太庙
- 太祖
- 昭穆
- 献俘
- 神主
- 德明兴圣庙
- 昭陵
- 兴安门
- 祝文

原始页面：https://shishuguan.com/books/tang-huiyao-baihuawen-full/volume-14/chapter-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