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渎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二十二
章节：岳渎

## 本章概览

本章记录了唐代从武德年间到贞元年间祭祀岳渎的礼仪变化。起初皇帝在祝版上署名后面向北行再拜礼，但证圣元年有司认为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天子不应拜臣子，改为署而不拜。玄宗时期多次派遣官员分祭五岳四渎，并逐渐形成遣使致祭的定制。贞元年间，太常博士裴堪详考典礼，主张仍依证圣元年定制，有司行事时须行拜礼。本章通过奏章与敕令，展示了唐代祭祀礼仪的争论与沿革。

唐朝历代对五岳四渎祭祀礼仪的变迁，尤其围绕皇帝是否对岳渎行拜礼的规定。

## 正文

武德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皇帝亲自祭祀华山。按照旧礼仪，岳渎以上的祭祀，祝版上由皇帝署名之后，要面向北行再拜之礼。证圣元年，有司上言说：“我们认为天子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以日为兄，以月为姐，在祭祀时应该有再拜的礼仪。谨按五岳视为三公，四渎视为诸侯，天子没有拜诸侯的礼节。臣等愚见认为这样失去了尊卑的次序。其日月以上的祭祀，请依照旧礼仪；五岳以下的祭祀，只署名而不拜。”皇帝下诏同意。

开元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敕令：霍山应当加以修饰祠庙，礼仪规格视同诸侯，免除山下十户人家的赋税，用来作为洒扫之用。晋州刺史，在春秋两季致祭。

开元二十五年十月八日敕令：三时没有灾害，百谷因此丰收，使得京城的粮仓遍布天地之间，和平之气既已无处不通达，祭祀之典也有祈求必定报答。应当命令中书令李林甫等人，分别祭祀郊庙社稷；尚书左丞相裴耀卿等人，分别祭祀五岳四渎。到开元二十八年十月三日，敕令：感念而遂通，这是神的鉴察；祈求而必报，这是礼的常规。现在农事已经完成，年岁大丰收，京城粮仓的积蓄，天下各地相同。因此陈设洁净的祭品，来报答明禋之福。应当命令侍中牛仙客等人，分别祭祀郊庙社稷岳渎等。其四海四镇，以及名山岳渎，使者有道路经过的，也应当顺便祭祀。到天宝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诏令今年秋收，颇为成熟，应当命令光禄卿嗣郑王李希言等人，分别祭祀五岳。其四渎名山，都委托所管的郡长官，选择日期致祭。到天宝七载十一月十七日，朕恭敬地祭祀各种神祇，祈求在于三农，希望暗中相助有所凭借，必定昭报而无缺失。应当命令工部尚书郭虚己等人，分别祭祀五岳四渎。天宝八载九月二十日诏令：庄稼丰收，百官安于其业，想尊崇圣人的礼仪，用以表达虔诚。应当命令宗正卿褒信王李璆，分别祭祀五岳四渎。又到天宝十载二月二十一日，派遣嗣吴王李祗等人，分别祭祀五岳四渎，施行册封之礼。到贞元二年八月，下诏太常卿裴郁等十人，各自到方镇，祭祀岳渎等。旧礼都是在郊祀时遥望而祭祀。天宝年间，开始有派遣使者祈福的祭祀。至德年间，又加封西岳为金天王，中岳为中天王，以及诸岳渎王公的称号。如今采用派遣使者的礼仪，并非正礼。其年五月十五日，太常卿董晋上奏：五岳四渎，依照开元元年之礼，各自在五郊迎气之日祭祀。其祝版都应当由皇帝署名。到上元元年，中祠小祠，一切暂时停止。此后因循旧例，不请求皇帝在祝版上署名。想要在祭祀之日，由所司按照标准先呈上取皇帝署名的祝版，然后由驿马发送。敕旨同意。仍然委托所司，每到时节先上奏，附中使送往。贞元十二年二月，太常博士裴堪上奏：谨按旧礼仪，岳渎的祝版由皇帝署名之后，面向北再拜。证圣元年，有司上言说：“我们认为王者以天为父，以地为母，以日为兄，以月为姐，于礼应有再拜之仪。谨按五岳视为诸侯之礼。其日月以上的，请依照旧礼仪；五岳以下的，只署名而不拜。”下诏同意。到开元年间修理五岳四渎，皇帝没有亲自祭祀的礼仪，其祝文都说：“嗣天子某，谨遣某官，敢昭告于某岳某渎之神。”读完之后，都申行再拜之礼。祭祀五龙神，只说“献官再拜”。这就是有司行事，都有拜文。如今臣与礼官等，通详典制，整辨所宜。伏闻礼拟于时，议则求古，没有文字可以质正的，则推类以明之。臣愚以为三才之尊，各申所极，尊有所统，礼亦宜差。若无比视，何以辨等。故礼云：“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山川视伯子男。”议者以岳渎既比公侯，则礼如人臣矣。其于祭也，则人君不合有拜臣之仪。谨按五经通义云：“星辰日月五岳四渎，皆天地之别神从官也。因郊而祭者，缘天地之意，亦欲及之也。”又礼记云：“非其臣则答拜。”郑玄注云：“不臣人之臣也。”则星辰岳渎，既是天地从官，恐人君不得如公侯之礼而臣下之也。何以言之，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星辰视昆弟，岳渎视公侯。以此明之，星辰岳渎，是天地之臣也，秩视人臣也。陛下与天地为子，遣使申祭，恐不合令受天父地母从官之拜，宜有以答之。故开元礼祭岳渎祝文，皇帝称名，又云“谨遣”，于义有必拜之文。是国家著礼，以明神为敬，不以臣下为礼。以臣等所见，并请依证圣元年定制，有司行事，须申拜礼。

## 关键人物

- **李林甫**：中书令；受命分祭郊庙社稷
- **裴耀卿**：尚书左丞相；受命分祭五岳四渎
- **牛仙客**：侍中；受命分祭郊庙社稷岳渎
- **郭虚己**：工部尚书；受命分祭五岳四渎
- **李璆**：宗正卿褒信王；受命分祭五岳四渎
- **裴郁**：太常卿；受命分祭岳渎
- **董晋**：太常卿；上奏提请恢复祝版御署
- **裴堪**：太常博士；上奏详议岳渎祭祀拜礼

## 时间线

- **武德二年**：皇帝亲祠华岳，按旧仪行拜礼；依旧仪祭祀
- **本章叙述**：有司上言五岳以下署而不拜；制可之
- **本章叙述**：敕令霍山崇饰祠庙，秩视诸侯；晋州刺史春秋致祭
- **本章叙述**：敕令分祭郊庙社稷和五岳四渎；李林甫等分祭郊庙社稷，裴耀卿等分祭五岳四渎
- **本章叙述**：敕令分祭郊庙社稷岳渎，四海四镇等；牛仙客等分祭，道路过者便祭
- **本章叙述**：诏令分祭五岳，四渎名山委郡长官；光禄卿嗣郑王希言等分祭五岳
- **天宝七载**：诏令分祭五岳四渎；工部尚书郭虚己等分祭
- **天宝八载**：诏令分祭五岳四渎；宗正卿褒信王璆分祭
- **天宝十载**：遣嗣吴王祗等分祭五岳四渎，行册礼；完成分祭和册礼
- **至德中**：加封西岳金天王等称号；形成诸岳渎王公之号
- **本章叙述**：诏太常卿裴郁等十人分祭岳渎；董晋奏请恢复祝版御署，敕旨宜依
- **本章叙述**：太常博士裴堪奏请依证圣定制，有司行事须申拜礼；奏请依定制（未明确批准）

## 地点

- **华岳**：武德二年皇帝亲祠华岳
- **霍山**：开元十一年敕令崇饰祠庙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了唐代祭祀礼仪中关于天地与臣属关系的礼制争论，以及从亲祭到遣使致祭的制度演变。

## 标签

- 岳渎
- 五岳
- 四渎
- 祝版
- 再拜
- 署而不拜
- 分祭
- 册礼
- 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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