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王三恪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二十四
章节：二王三恪

## 本章概览

本卷包含两部分内容。前半部分记载唐代对前朝帝王后裔的封赠制度，即二王三恪之制。唐朝先后以隋、周为二王后，后又增后魏为三恪，其间时有废复。敕令详细规定了二王后享庙祭祀的供給、子孙荫位、俸禄赐予等事宜，反映了唐王朝通过礼制安排前朝后裔以彰显正统、延续德泽的政治意图。后半部分收录了唐前期关于百官朔望朝参的诏敕，涉及朝服制度、入朝礼仪、请假处罚等内容，展现了唐代朝会制度的日常运作与演变过程。

本卷记载唐朝对前朝后裔二王三恪的册封制度，以及百官朔望朝参的礼仪规范。

## 正文

武德元年五月二十二日，诏书说：革命创业，礼乐与三王不同；修废继绝，恩泽比二代更重。因此鸣条战胜，杞国得以祭祀夏郊；牧野降福，宋国承继殷商祭祀。到了魏晋，禅代相继，山阳公在曹魏获得封号，陈留王在晋朝接受封地。上天眷顾，将历数授予我。隋氏顺应时势，让出皇位。我恭敬地承受天命，岂敢不有所回应？永远作为我的宾客，应当分封土地。用莒地的酅邑，封隋帝为酅公，行用隋朝的正朔，车旗服色完全依照旧制。仍立周朝后裔为介国公，共同作为二王的后代。到武德二年五月，酅公去世，追尊为隋帝，谥号恭。

贞观二年八月，诏令说：二王的后代，礼数应当尊崇，但寝庙未修，俸禄多有缺失，这不是追崇先代、礼敬国宾的方式。可令有关部门酌情设置国官，营建庙宇。永淳元年十一月一日诏令：以周、汉的后代为二王，仍封舜、禹、成汤的后裔为三恪。到神龙元年五月十日诏令：应当依旧以周、隋为二王的后代。

开元三年二月敕令：二王的后代，每年四季祭祀宗庙所用的牲畜、祭服、祭器，都由官府供给，帷幄几案如有缺失，也由官府供给。主客司四季省视问候。子孙依正三品荫庇的待遇。隋朝后代每年赐绢三百匹，米粟三百石；周朝后代每年赐绢二百匹，粟二百石，都在春秋两季支付。仍依照现任承袭人亲兄弟中分袭的，给予三分，其余各得一分。兄弟中有担任职事官的，其所得物品就归还给现任承袭人。十五年闰九月敕令：二王后代作为宾客的，朝会赏赐等同京官正三品，其夫人也相同。诸王公以下，没有子孙而以兄弟承袭的，曾经侍养过的人，允许承袭；追赠爵位的也照此办理。如果死于王事，即使不曾侍养，也允许承袭。另外，二王后代犯罪应当除爵的，改立次贤之人。

天宝七载五月十三日诏令：自古帝王建国受命，必定敬重先代。周朝礼制完备，已有三恪之位；汉朝有所损益，只立二王后代。自此以后，沿袭旧制。现在要推广继绝之恩，弘扬复古之道。应在后魏子孙中，选择明确相承的一人，封为韩公，依照酅公、介公的先例，立为三恪。九载六月六日，处士崔昌上密封奏章，认为国家应当承继周、汉，周、隋不合作为二王后代，请求废除。诏令下到尚书省，召集公卿商议。崔昌有独到见解，众人不能说服他。恰逢集贤院学士卫包上表抗辩。议论的那天夜里，四星聚集在尾宿，天象昭然，皇上的心意于是确定。于是寻求殷、周、汉的后代作为三恪，废除韩公、介公、酅公等爵位。任命崔昌为赞善大夫，卫包为虞部员外郎。到十二年五月九日，魏、周、隋依旧作为三恪及二王后代，重新封韩公、介公、酅公等。周、汉、魏、晋、齐、梁的帝王庙，依旧制。六月九日，崔昌、卫包等人都被贬官。太和五年正月，酅国公杨元溱上奏说：臣的祖先隋文帝等陵墓共四所，凤翔一所，扬州两所，京兆府一所。依照去年四月九日敕令，二王后介国公祖先陵墓，每陵每月应给看守的丁壮三人。凤翔府已给，但京兆府和扬州未依照敕令给。敕旨：各令州府依照原敕令处理。开成五年十月敕令：介公宇文士元去世，应当停止本月五日的朝参，并成为常例。

会昌三年八月，中书门下上奏：二王后代作为国宾，又是一品，前年刚为其停止朝会，请编入令式。皇帝听从。

【朔望朝参常朝日附】

贞观二十二年十月八日，令百官在朔望日穿葱褶朝见。

永徽元年十月五日，京官文武五品，依旧五日一朝参。神龙元年四月十四日，初次命令文武官五品以上，在每月朔望参日，上殿进食。先天二年十月敕令：文武官朝参时穿葱褶、带珂繖，有不穿进入班列的，各夺一月俸；无故不到的，夺一季禄。行香拜表不到，也照此处理。多次违犯的，酌情贬降。衣冠珂繖，准许穿着到官署。

开元年间，萧嵩上奏：每月朔望，皇帝在宣政殿受朝。先陈列仪仗卫士，及文武四品以下官员在庭中。侍中进外办，皇上从西序门步行而出，登上御座。朝会结束，又从御座起身，步入东序门，然后放仗解散。臣认为皇上的仪容肃穆，升降俯仰，众人不应当得见。于是请求在殿两厢备置羽扇。皇上将出，所司承旨索取扇子，扇合上。皇上坐定，才去掉扇子。给事中奏报无事，将要退朝时，又像起初一样索取扇子，命令作为常规。

开元二十五年，御史大夫李通上奏：每到冬至，及因大礼，应朝参的官员，以及六品清官，都穿朱衣；其余六品以下，允许穿葱褶。如果有丧事，依式不合穿朱衣葱褶的，当天允许不入朝。其余应穿而不穿的，请夺一月俸，以惩戒不敬。诏令说：可。

天宝三载二月三十日敕令：百官朔望朝参，应穿葱褶，并带珂繖。至闰二月一日停止。自今以后，每逢这种闰月，永为常式。六载九月二十一日敕令：自今以后，每逢朔望朝会，在常规仪式上提前一刻进外办。每次坐朝唤仗，令朝官从容到阁门，进入帐幕之外，不必快走。各官署无事，到午后就放回。不要拘守旧规，应知朕意。到十二载十一月十三日，御史中丞吉温上奏：请京官朔望朝参穿朱衣葱褶，五品以上带珂繖。诏令说：可。十三载九月，御史中丞吉温上奏：朔望朝参，希望自今以后，除仪仗卫士官外，其余官员不到两人以上，及本司官长，各夺一季禄；五人以上，上奏听候处理。到冬季仍穿葱褶并带珂繖，如不齐备，请准敕弹劾。皇帝听从。

十四载三月一日敕令：常参官分日入朝，寻胜宴乐。

乾元三年四月十五日敕令：员外郎五品以上常参官，自今以后，非朔望日，允许不入朝。贼寇平定之后，依旧常参。当时安史占据河洛的缘故。

广德二年九月一日敕令：朝官遇到泥雨，依照仪制令，停止朝参。军国事务繁重，若依式停止，恐怕有废阙。泥深路阻，允许延迟三刻传点，等到道路通畅，依照常式。以后也照此处理。大历七年六月，御史大夫李栖筠上奏：臣认为朝廷礼仪，应当严肃。现在用手力资钱比照旧俸禄处罚。请依照永泰元年八月敕令为准。一司之中，有三人以上是参官，当天都不到的，本司长官请罚一月手力资钱。一月内三次不到的，虽然每次有罚，也照前罚一月资钱，每月仍在左藏库折纳。如有长期不朝谒，及请假超过百日以上的，希望令本司记录上奏。如互相包庇，御史台访察弹奏。其余请依照后敕处理。皇帝听从。又：文武常参官，有晚入、全不到、及班列失仪的，委托御史台记录姓名，牒送所司，夺一月俸。经三度以上的，弹奏。依照开元二十二年五月敕令：听说朝官退朝后多到门口，及中书门下不散。自今以后，应令台司纠察，除公事见宰相外，一切从正门出，违者弹奏。又依照乾元元年敕令：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

贞元二年八月一日，御史中丞窦参奏报：依据《仪制令》，下雨泥泞时应该停止朝参。但考虑到军国大事繁忙，恐怕有荒废缺失，请求允许每个部门长官一人入朝，如果有两员长官及副长官，也允许分日入朝。那夜雨很大，到天亮不止，允许等仪仗退下后，到外廊吃完饭，再进入中书省。其余官员及王府长官，都请求停止朝参，任凭他们在本部门处理公事。如果泥雨持续十天，也希望照此办理。

贞元七年十一月下诏：常参官入阁时，不得奔跑。有周以下丧事的，禁止穿襂服入朝会。朝会时穿绫袍，束金玉带。起初，金吾将军沈房有弟丧，穿着公服，不穿丧服入朝门。皇上问宰臣，董晋回答说：按式令，朝官有周以下丧事的，允许穿绝缦衣，不应穿浅色衣服。皇上说：南班官员怎么有穿浅色的？回答说：是因循旧习而如此。又说：按式令，朝官都穿绫袍，五品以上服金玉带，取其文采华丽，用来侍奉皇上。从前尚书郎含香，就是这个意思。

贞元八年十月，又命令金吾卫设置门籍。

贞元十二年四月，御史中丞王颜上奏：吏部、兵部、礼部侍郎、郎中、员外郎，共十二员，从去年十一月一日到今年三月三十日，都不上朝。臣近来认为他们在选举期间不上朝，确实依据格敕。去年三月二十一日停止朝参，前述官员都缺席慰问之礼。臣查中书门下省及兵部、吏部，检寻敕格没有这样的条文。依国家旧例，开元以前，十日一假和节日，百官都入朝。到天宝五载，才开始放旬假和节假日不入朝。近年又赐分日入朝。由于优待的深厚，反而有改易轻慢的过失。下诏：从今以后，吏部、兵部尚书侍郎，除考试人员、铨选注官唱名之外，以及礼部侍郎、兵部南曹官考试人员，以及入宿的日子，其余朝参等官，都按式令执行。不久又被吏部、兵部、礼部上奏请求，诏书又同意他们。

贞元十三年正月，御史台上奏：诸司常参文官，隔假三个月以上，都要横行参假。武班每月先配备九次参朝，近来有时经过冬至、岁寒食等三节，假期满后不足本配的入朝日数，都不横行参假。事实上确有乖违缺失。请求从今以后，每次经过三节假期满后，即使不是本配的入朝日，也请按文官的例子参朝。皇上听从了。同年六月十二日敕令：卿等朝谒是常事，有时阴雨听不到鼓声，就不免奔波走马，忽然有坠落损伤，深为朕怀忧虑。从今以后，即使鼓声有差错，也不得走马。等到时暑稍重，或雨雪泥泞，也酌量放免朝参。

贞元十五年四月，膳部郎中归崇敬认为百官在朔望之日穿葱褶朝服，不合古礼，上疏说：考察三代典礼和两汉史籍，都没有葱褶的制度，也不知它起始的原因。隋代以来才有穿这种衣服的。做事不效法古人，请废除它。奏章被批准。

元和元年三月，御史中丞武元衡奏报：依据吏部、兵部尚书侍郎郎官，及礼部侍郎等部门的官员，近来从十月到次年三月，声称在选举期限内，不奉朝参。令文没有这样的规定，礼敬因此缺失。一年之内，半年不上朝。依据贞元十二年，中丞王颜奉命厘正改革，记载在明文上。不久又因循旧习，随意更改。如果认为兵部、礼部在选举期限内事务繁忙，那么中书门下、御史台、度支、京兆府，公事最为重要，却朝请照常。何况旬节已经赐给休沐，常参又允许分日。一月之内，才奉十天朝参。其间甚热甚寒，都蒙颁旨放免。臣认为王颜的举奏十分详尽，当时敕文处分也很完备。请求依贞元十二年四月敕旨，从今以后，永远作为常式。将来有人随意更改前条的，请委派御史台弹劾上奏。庶几使朝班行列有序，典法没有亏缺。皇上依从奏请。

二年十二月。御史台上奏说：文武常参官，按照乾元元年三月敕令，如有在朝堂上相互吊慰及跪拜，等待漏刻时行列不按次序，谈笑喧哗，进入衙门时执笏不端正，行走站立迟缓，到班列不整齐，趋拜失去礼仪，言语稍有喧哗，穿越班仗，出阁门后不立即就班，无故离开位置，在廊下吃饭时行走坐卧失仪并说话吵闹，入朝及退朝时不从正衙出入，非公事进入中书省，每犯一次扣罚一月俸禄。现在商量旧条，每项罚则各减一半，有犯必举，不敢宽容。如果所由官员指挥，仍然抗拒不从，就请按照旧例，记录上奏贬官。皇帝听从了。

四年十月。御史中丞李夷简上奏说：根据贞元十二年四月，中丞王颜，元和元年三月，中丞武元衡的奏请，兵部、吏部、礼部侍郎官，每年在举选期限内，不参加朝参。又今年所造的选格，没有详细按照敕文，又请求明日朝参。臣应当弹劾。敕令说：应当依照贞元十二年四月敕令处理。九年十二月敕令：从明年正月以后，每朔望日，刑部侍郎、郎中、员外郎，大理卿、少卿，及中丞一人，按时奏对。那天，宰相并次对，中朝官都不用来。

十年三月壬申朔。皇帝驾临延英殿，召对宰臣。按照旧例，朔望日，皇帝御宣政殿接见群臣，称为大朝。玄宗开始因为朔望日要祭拜陵寝并进献食物，不听政，后来就以此为常。现在召见宰臣，是因为有特别的事务召见。那年六月，敕令御史台：从今以后，常参官每当入班，将见到的人名头衔报上来。朔望日及双日不要报。这个月下诏：从今以后，允许寅时后二刻传点。到天刚亮时，朝骑还有在街中的。皇帝坐在紫宸殿很久，而朝班还没到，于是命宰臣宣布告知他们。才恢复。当时命宰臣告诫九卿御史，是因为中丞裴度遭遇盗贼的缘故。

十四年二月下诏：朔望日按照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并委托御史台纠察上奏。到了大中四年十月望日，不处理政事，是因为比照大祭的缘故。

太和元年六年敕令。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御史中丞魏谟上奏说：根据兵部、吏部、礼部三司，尚书、侍郎等官一十二员，主管举选考试，五个月不朝参。近来已降下流闻奏报完毕。奉敕令：前后敕文已有处理，有关部门不应妄自再上奏议论。根据贞元十二年、元和四年的弹奏，前件三司，除考试人员和入宿外，都不应不朝参。敕文曾未经一年，三司又这样论奏。现在将前后敕文，如前面敕令所说。本来是五个月不朝，现在允许不超过一两个月，奏请不暂时放免，恐怕必然拥滞。根据兵部选事的劳逸，尤其与吏部不同。在选定期限内，遇到公事繁重并集的日子，允许写明事由报告御史台。平常不在放免朝参的期限内。

天祐二年十二月敕令：汉宣帝中兴，五天一听朝。历代通行的规矩，应当作为常式。今后每月，只允许一五九日开延英殿，共计九次。其入合日，仍在延英日一度指挥。如有大段公事，中书门下出具牓子上奏请求开延英殿，不拘泥于天数。

三年六月敕令：文武百官，每月一次入合于贞观殿。贞观大殿是朝廷正衙，正至之时，接受群臣朝贺。近来在朔日视朝，未正规仪。今后在崇勋殿入合。

## 关键人物

- **萧嵩**：朝臣，奏请朔望朝会设羽扇仪仗；上奏提出朔望朝会礼仪改进建议，获皇帝采纳
- **李栖筠**：御史大夫，奏请朔望朝会失仪处罚标准；上奏规范朝参失仪的罚则，获准
- **王颜**：御史中丞，奏请吏部兵部礼部官员朝参；上奏指出官吏选举期间不朝参不合规定，获诏依准
- **武元衡**：御史中丞，奏请恢复朝参规定；上奏要求恢复选举限内朝参，获准
- **李夷简**：御史中丞，奏请处罚选举限内不朝官员；弹劾吏部等三司官员不朝参，获依准
- **魏谟**：御史中丞，奏请三司官员朝参；奏请兵部吏部礼部官员应在选举限内朝参，依准
- **崔昌**：处士，上封事请废周隋二王后；提出废二王后改立三恪的建议，引发争议，后被贬官
- **卫包**：集贤院学士，支持崔昌建议；上表支持崔昌，后被贬官
- **归崇敬**：膳部郎中，上疏请罢葱褶；上疏指出葱褶非古礼，请求废止，获准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唐高祖诏封隋帝为酅公，立周后介国公，共为二王后；隋帝封酅公，周后封介国公
- **本章叙述**：太宗下诏营立二王后庙宇，设置国官；令所司量置国官，营立庙宇
- **本章叙述**：高宗以周汉为二王，舜禹成汤之裔为三恪；周汉为二王，舜禹成汤之裔为三恪
- **本章叙述**：中宗恢复以周隋为二王后；依旧以周隋为二王后
- **本章叙述**：玄宗下令官给二王后享庙牲器，并给赐绢粟；二王后祭祀供给官给，隋后年给绢三百疋等
- **天宝七载**：玄宗封后魏子孙为韩公，立为三恪；封韩公，准酅介公例
- **天宝九载**：崔昌上封事请废周隋二王后，改立殷周汉为三恪；废韩介酅等公，求殷周汉后为三恪，崔昌卫包被贬官
- **天宝十二载**：恢复魏周隋为三恪及二王后，复封韩介酅等公；魏周隋依旧为三恪及二王后
- **本章叙述**：令百僚朔望服葱褶朝；朔望日服葱褶朝
- **开元中**：萧嵩奏请朔望朝会设羽扇仪仗；备羽扇于殿两厢
- **本章叙述**：归崇敬上疏请罢葱褶，获准；罢葱褶
- **本章叙述**：武元衡奏请恢复选举限内朝参，依奏；依贞元十二年敕旨为常式

## 地点

- **莒之酅邑**：作为隋帝封地
- **宣政殿**：朔望朝会之所
- **延英殿**：皇帝召对宰臣之处
- **贞观殿**：朝廷正衙，每月入阁之处
- **崇勋殿**：皇帝入阁之处，替代贞观殿

## 为什么值得读

本卷记载了唐代二王三恪制度的设立与调整，显示了唐王朝如何通过封赠前朝后裔来彰显政权更替的正统性。同时收录了大量关于朝参礼仪的诏敕，反映出唐代朝会制度的严密与演变，以及皇帝与朝臣之间的权力互动。这些制度细节对于理解唐代政治礼制与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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