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王及朝臣行立位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二十五
章节：亲王及朝臣行立位

## 本章概览

本章辑录唐代关于亲王与朝臣行立位次的数条诏敕。贞观十二年，王珪奏请三品以上官员遇亲王不必降乘，魏征援引古制支持，太宗最终允准。开元六年，褚无量上疏建议嗣王与开府仪同三司同列，致仕官居本司之上，获准。另载七年八月关于诸王入朝安坐的敕令，建中至贞元年间对嗣郡王位次的调整，以及贞元二年御史台关于庆贺上表行礼位次的规定。这些规定反映了唐代礼制中亲亲与尊尊、爵位与官职的平衡。

本章记载唐朝关于亲王及朝臣行立位次的多次诏敕，涉及礼制调整。

## 正文

贞观十二年正月十五日，礼部尚书王珪上奏说：三品以上的官员，在路上遇到亲王，都下车行礼，这是违反法规而表示敬意，不符合礼仪制度。皇上说：你们这些人都是自己尊贵，轻视我的儿子吗？特进魏征进言说：从古至今，亲王的班位在三公之下。现在三品官员都是天子的列卿，是八座之长，为亲王下车行礼，这不是亲王所应当承受的。查考旧例，没有依据；在当今实行，又违背国家法令。皇上说：国家之所以立太子，是准备让他做国君的。然而人的寿命长短，不在于老幼。假如没有太子，就立同母弟依次继承。以此来说，怎么能轻视我的儿子呢？魏征又说：殷商时期崇尚质朴，有兄终弟及的礼义。自周朝以来，立嫡长子，用来杜绝庶出孽子的窥探觊觎，堵塞祸乱的根源。治理国家的人应当知道所谨慎的事。于是，皇上就准许了王珪的奏请。开元六年八月一日，右散骑常侍褚无量上疏说：臣谨详查诸史书，按照礼经，有亲近亲族的道义，有尊敬尊长的道理，用来重视王室，敬重老年人。现在陛下继承旧业，革新政治，和睦亲族，尊崇年长者。朝仪的品级排列，应当重新申明。至于任命嗣王，用以尊崇主祭；供养国老，大概在于咨询善言。在朝班中，应当从上位排列。按照法令，嗣王是正一品，现在却位居众官之后，颇为闲杂。必须加以甄别明确。臣见开府仪同三司在二品官之前站立，希望请求嗣王也与开府仪同三司同行。各位退休官员，各自在本部门之上。这样就能重视亲族，尊崇年长，典礼得以保存。五日敕令说：九族既然和睦，百官有序。至于班列，应当符合职位。嗣王实在光大于主祭，国老有尊贵于咨询善言。近来在朝仪中，还算是闲杂，这不是所谓的和睦亲族、敦厚旧情的意思。嗣王应当与开府仪同三司等退休官员，各自居于本部门之上，永远作为常式。

七年八月敕令。诸王入朝，以及受到特别恩遇时，临近朝参日还未入朝，可在便捷近便之处闲坐，仍令有关司署设置陈设。

建中元年十一月下诏，亲王出阁就位于自己的班列。到贞元三年七月下诏，宗庙以爵位为重，朝廷以官职为重。如今嗣郡王，爵位虽高，官职或许较低，位列于上级官员之上，不符合制度。到贞元四年七月敕令，从今以后，嗣郡王排列在本官职之下。

贞元二年十月九日，御史台上奏说：每逢有庆贺之事，以及需要呈上表章时，都应当由上公执行。如果没有上公，就由尚书令、仆射以下的人员执行。那些嗣王应当跟随宗正卿行事。如果有班位排列，其位置应当依照三品官的标准。

贞元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敕令：今后嗣郡王排列在官员班次之上，庶子应当位列于九卿之上。

## 关键人物

- **王珪**：礼部尚书；上奏提议调整三品以上官员与亲王相遇时的行礼规定
- **魏征**：特进；支持王珪奏请，引经据典说服太宗
- **褚无量**：右散骑常侍；上疏请求调整嗣王及致仕官的朝班位次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礼部尚书王珪奏请三品以上遇亲王不降乘，魏征支持，太宗允准；太宗允准王珪奏请
- **本章叙述**：褚无量上疏建议嗣王与开府仪同三司同列，致仕官居本司之上；五日敕准，定为永式
- **七年八月**：敕令诸王入朝未入时可便近处坐；令所司陈设
- **建中元年十一月**：诏亲王出合就本列；下诏施行
- **贞元三年七月**：诏令嗣郡王列于上官之上非制；下诏指出非制
- **贞元四年七月**：敕令嗣郡王列于本官之下；自今以后嗣郡王列于本官之下
- **本章叙述**：御史台奏庆贺上表应由上公或尚书令仆以下行礼，嗣王随宗正位依三品；奏请施行
- **贞元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敕令嗣郡王列于官班之上，庶子在卿之上；敕令施行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唐代礼制中关于亲王与朝臣位次的多次调整，反映皇权与礼法、亲亲与尊尊之间的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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