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牋表例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二十六
章节：牋表例

## 本章概览

本章详细记载唐代文书往来的等级制度，如天子用制、敕、册，皇太子用令，亲王公主用教，州县长官用符；下级呈报则用表、状、牋、牒等。又记录皇帝征辽时飞表奏事之始，以及皇太子书信格式的确定。各朝敕令规定表状用大字、字数限制、署名格式、进表方式等，并多次调整贺表、谢上表的递送方法，体现行政效率与礼制规范。同时涉及胡书翻译、奏事需指陈实状、不漫引古今等要求。

本章记载唐代上级下行与下级上行的文书制度，以及牋表进奏的格式和演变。

## 正文

旧例上级下达给下级的文书，其制度有六种：天子使用“制”、“敕”、“册”。皇太子使用“令”。亲王、公主使用“教”。尚书省下达州，州下达县，县下达乡，都使用“符”。下级呈报上级的文书，其制度也有六种：呈报天子用“表”，近臣也可以用“状”。呈报皇太子用“笺”。向长官陈述公事用“牒”。平民的言论用“辞”。各官署之间相互质询有三种方式：一是“关”，用来通知相关事务；二是“刺”，用来检举揭发；三是“移”，用来把事务移交给其他官署。“移”则需要副署长官共同签署。

贞观十九年正月，皇上征伐辽东，从定州出发。皇太子奏请通过飞驿传递表章问候日常起居，又请求用快马传递敕令作为答复，得到准许。通过飞驿传递表章奏报事情，从这时开始。同年五月十日，高士廉、刘洎等人上表称，皇太子与百官的书信疏章，先前没有规定的格式，请求确定其仪制。诏令：凡是处理事务、议论政事的文书，皇太子都要画“令”，太子左右庶子以下官员签署姓名，宣布奉行，书写案卷，画上日期。其余与亲友、师傅等的往来文书，不在此限。

天册二年二月一日，敕令：从今以后，颁布敕令、执行制度，以及内外官署的奏状、文案，都要用大字书写。到圣历元年四月十一日，制度规定：公文中涉及钱物仓库、计赃科罪、传符过所等，依照格式及特别敕令，用大字书写；其余寻常文书、解牒、进奏，都依照通常格式。景龙三年二月，有司上奏：皇帝即位及加元服，皇太后加号，皇后、皇太子册立，以及元旦，按照惯例，各州刺史、都督，以及在外任职的五品以上京官，都应上表疏祝贺。其中长官不在的，由次官五品以上者上贺表，由本州派遣使者进献；其余官员都附于表中。命令礼部整理，送中书省登录总账后上奏。又，应上表启及奏状的，都须用大字书写一行，不得超过十八字；署名不得用大字。凡上奏军国大事，都须指明陈述实际情况，不得随意引证古今。凡需奏请的事项，都用表状，不得直接向中书省发牒。如果事情少，就在表内详细陈述，使事情完满；如果多到无法完全书写，可在事前分条列出事项，表内不许重复叙述。

景云二年六月敕令：南衙、北门及各宫门进呈文状，以及密封状、意见，及下达墨敕，都须在状上白天题写时刻，夜晚题写更筹。

先天二年三月三十日诰命：制敕、表状、书奏、笺牒中的年月日等数字，写作一十、二十、三十、四十等字样。

开元二年闰三月敕令：各官署进呈状奏事，都由长官封题后进呈，仍令本官署向所进之门递交文书，并派一名官员送进。各官署奏事也照此办理。中书门下、御史台不须引牒。如有告发谋大逆者，任凭自行封进。除此之外，不得进呈。如有违反者，先打三十杖。七年三月敕令：胡人进呈的表章，都令西蕃所经管的州府翻译后封进。

十一年七月五日敕令：三都留守，两京每月一次起居问候，北都每季度一次，都派遣使者。如果皇帝出行，尚未到达所往之处，三都留守及五品以上京官，每三日一次起居问候。若临时出行，发祥地留守也照此例，并递送表章。二十三年八月，仪制令规定：皇帝、天子，是对华夏和夷狄的通用称呼；陛下，是对策、上表时的通用称呼；至尊，是臣下内外通用称呼；乘舆，是服饰方面的称呼；车驾，是行幸时的称呼。凡赶赴皇帝车驾所在处及各处行在的，皇太子以下，天下百姓，对皇帝都自称臣；皇后以下，天下百姓，对皇帝、太皇太后、皇太后都自称妾；六宫以下，天下妇女，对皇后都自称妾。百官上疏给太皇太后、皇太后称为殿下，自称都叫臣。百官及东宫官员面对皇太子，都称殿下，上启、表相同。百官自称名，宫官自称臣。

天宝十载十一月五日敕令：近来牧守初次上任，按照格式附表申谢恩，或借着便使，或差遣专官，事情颇为劳烦，也需安置。从今以后，各郡太守等谢上表，都应附于驿站快马递进，务必从简省便。到十三载十一月二十九日诏令：从今以后，每年的贺正及贺赦表，都应附于驿站快马递进，不须再差遣专使。

会昌五年八月，御史台上奏：应当各道管辖内的州，合进元旦、冬至、端午、重阳等四节贺表，从今以后，其管内各州并仰仗交付当道专使发遣，仍及时催促同时到达。如有缺事，知表状判官，罚扣本职一个月俸料。发表完毕后，仍先在急递中向御史台申报。除四节之外，非时另有庆贺，使司便用牒文向支郡取表状，急递送至上都，委托留后官进奏。因为使司的贺表先来，其郡表则等待齐到，一时付递中书发遣。如前却，也准照四节制例处分。旧例支郡不贺的，就不用聚集表贺奏。大中三年，应当边镇及诸道奏事表，时常有不题写事由的。旧制，引进状内，每次都要写明所奏事由。当时边镇节将，因为讨伐党项羌，兵机急速，恐怕外人先知道，因此有此请求。从此以后，诸道大都以此为惯例，也没有正式敕令及中书门下处分。

## 关键人物

- **高士廉**：上表请求确定皇太子书信格式的官员；与刘洎等人上表，促使诏令规定皇太子书信的用印发式
- **刘洎**：上表请求确定皇太子书信格式的官员；与高士廉等人共同上表，参与请求确定皇太子书信体式

## 时间线

- **本章叙述**：皇帝征辽出发，皇太子奏请飞驿递表起居，获许；飞表奏事自此始
- **本章叙述**：高士廉、刘洎上表请定皇太子与百官书信格式；诏令确定皇太子画令、署官署名的体式
- **本章叙述**：敕令规定施敕行制及奏状用大字；公文使用大字成为规定
- **本章叙述**：敕令规定进状及墨敕需题写时刻或更筹；进状制度更加规范
- **本章叙述**：敕令规定诸司进状奏事需长官封题，并禁止随意进呈；奏事进状有严格程序
- **本章叙述**：敕令规定太守谢上表附驿递进；减少差官劳烦，务从省便
- **本章叙述**：御史台奏请规范四节贺表递送及催促同步；四节贺表统一由专使发遣，并催齐到，违者罚俸

## 地点

- **定州**：皇帝征辽出发地点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揭示了唐代文书制度的等级化、规范化及其动态调整，反映皇权与官僚体系的运作方式，以及行政效率与君主权威的平衡。

## 标签

- 制
- 敕
- 册
- 令
- 教
- 符
- 表
- 状
- 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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