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饮酒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二十六
章节：乡饮酒

## 本章概览

本章记载唐朝多次下令推行乡饮酒礼。贞观六年诏书指出民间有懒惰耽宴、败德犯罪的现象，要求录《乡饮酒礼》一卷颁行天下，让州县长官率长幼依礼行礼，以教廉耻敬让。唐隆元年敕令重申诸州每年遵行。开元六年又颁礼，令牧宰每年十二月施行。开元十八年裴耀卿上疏，反映外州远郡未知礼乐之实，建议调习雅声、州县造习乐器，并每年行礼以劝奖。开元二十五年敕规定各州贡人在申送之日行乡饮酒礼，用少牢之礼。这些措施显示朝廷试图通过地方礼仪强化德教、移风易俗。

唐朝通过诏令和敕文在州县推行乡饮酒礼，以教化百姓、整顿风俗，并规范贡举时的行礼。

## 正文

贞观六年诏书说：近年来收成丰盛，乡里之间没有事端。然而有些懒惰懈怠的人，不顾及家业，交游无度，沉溺于酣饮宴乐。危害自身、败坏道德，都由此而来。每当我看到司法部门上奏的案卷，因此获罪的，确实有很多人。静下心来思考，实在增加悲痛感叹。如果不从源头上澄清、从根本上端正，怎么能革除这种风俗弊端呢？应当将他们纳入规范法度，查考旧有典章。可以先抄录乡饮酒礼一卷，颁布于天下。每年，命令州县的长官，亲自率领年长年幼的人，按年龄区分次序，互相劝勉，依照礼仪施行。希望这样能让人们懂得廉耻，知道敬让。

唐隆元年七月十九日敕令：乡饮酒礼的废弃，已经很久了。应当命令各州，每年遵照施行乡饮酒礼。

开元六年七月十三日，首次向天下颁布乡饮酒礼，命令州县长官每年到十二月举行。到了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上疏说：州牧县宰，所主管的是宣扬礼乐，整理经典书籍；所教化的是返古还淳，对上侍奉君王父母，对下安定乡里宗族。圣朝制定礼仪音乐，虽然实行已久，但外州远郡，风俗习惯还不知道，只是听说礼乐的名称，而不知道礼乐的实际内容。我私下看到乡饮酒礼颁布于天下，近来只在贡举的日子，大略使用其仪式；民间之间，还未通行此事。我在州里的时候，率领本州所管辖的县，一一与父老百姓，劝勉遵行礼仪。演奏乐曲歌唱到《白华》《华黍》《南陔》《由庚》等篇章，说孝子养亲以及万物遂性的意义，有人哭泣，则说明人心有所感动，不可完全诬蔑。只是州县长期断绝雅正之声，不识古乐。我私下考虑太常，具有乐器大乐，长期备有和声，希望天下三五十个大州，选择有悟性的人，到太常调习雅正之声，仍交付笙竽琴瑟之类，各两三件，让他们邻近的州依次转相制造学习。每年各备礼仪，依照法令格式行礼，稍加劝勉奖励，以表现风俗。二十五年三月敕令：各州贡举之人，上州每年贡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必须具有才能德行，不限其数。所贡之人，将申送的前一天，举行乡饮酒礼，牲用少牢，用现有物品充备。

## 关键人物

- **裴耀卿**：宣州刺史；上疏建议州县推行乡饮酒礼，调习雅声，造习乐器。

## 时间线

- **贞观六年**：皇帝下诏，因民间风俗弊坏，命录《乡饮酒礼》一卷颁行天下，令州县依礼施行。；颁布《乡饮酒礼》，令州县长官率长幼行礼。
- **唐隆元年七月十九日**：敕令诸州每年遵行乡饮酒礼。；诸州每年遵行乡饮酒礼。
- **开元六年七月十三日**：向天下颁布乡饮酒礼，令牧宰每年十二月施行。；颁行乡饮酒礼，牧宰每年十二月施行。
- **本章叙述**：宣州刺史裴耀卿上疏，指出外州远郡不知礼乐，请求调习雅声、造习乐器。；朝廷未明确记载采纳，但之后有敕令规定贡举行礼。
- **开元二十五年三月**：敕令规定诸州贡人在申送之日行乡饮酒礼，牲用少牢。；贡举之日行乡饮酒礼。

## 地点

- **天下**：乡饮酒礼颁行于天下
- **诸州**：令诸州每年遵行乡饮酒礼
- **外州远郡**：裴耀卿指外州远郡未知礼乐之实
- **州**：裴耀卿在本州率属县行礼
- **太常**：裴耀卿建议选人到太常调习雅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唐朝政府通过官方政令在地方推行乡饮酒礼，以整饬风俗、倡导礼教，并试图恢复古乐雅声，反映礼制在基层社会的施行及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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