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葬

类型：古籍章节
书名：《唐会要》
作者：王溥
时代：北宋
类别：历史典籍与正史
卷目：卷三十八
章节：葬

## 本章概览

本章汇集唐代丧葬礼仪制度，包括铭旌、卤簿、碑碣、明器、坟高、挽歌等按品级递减的详细规定。从武德年间平阳公主葬加鼓吹，到开元、大历、贞元、元和、长庆、会昌等朝多次敕令调整，体现朝廷对厚葬之风的抑制与品级秩序的维护。各敕令反复强调节俭，限制明器数量、尺寸、材质，禁止金银装饰，并规定不同品级官员及庶人的具体葬仪标准。

本章记载唐代丧葬制度中铭旌、卤簿、碑碣、明器、坟高、挽歌等品级规定及历代敕令调整。

## 正文

旧规定：铭旌，三品以上长九尺，五品以上长八尺，六品以下七尺，都写上“某官封姓名之柩”。旧规定：凡皇帝下诏丧葬，大臣一品由鸿胪卿主持丧事，二品由少卿，三品由丞，前去的人都命令司仪官按照制度指示。旧规定：应当供给卤簿的，职事官四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以及京官职事五品以上，本人婚嫁或丧葬都供给。旧规定：碑碣的制度，五品以上立碑，碑首雕刻螭头，龟趺，碑身高度不超过九尺；七品以上立碑，圭首方趺，趺上高度不超过四尺。如果是隐逸有德、孝义著名的人，即使不做官也可以立碣。凡是石人石兽之类，三品以上用六个，五品以上用四个。

武德六年二月十二日，平阳公主下葬，诏令增加前后鼓吹乐。太常寺上奏议论，按照礼制妇女没有鼓吹。高祖对说：“鼓吹是军乐。从前公主在司竹起兵，以响应义军，既然曾为将领，执持金鼓，有克定之功。所以周朝的文母，列于十乱之中。公主功参辅佐王命，不是普通妇女可比，怎么能没有鼓吹？应当特别加赐，以表彰特殊功绩。”到景龙三年十二月，皇后上言：从妃主及五品以上母妻，不是因丈夫或儿子受封的，请求从今以后婚嫁丧葬之日，特别供给鼓吹，宫官依照此例。左台侍御史唐绍上疏劝谏说：“私下听说鼓吹的制作，本为军容。从前黄帝在涿鹿有功，用作警卫，所以㭎鼓曲有灵夔吼、雕鹗争、石坠崖、壮士怒之类。从古以来功臣备礼，恰能使用。丈夫有四方之功，所以恩加宠赐。假如郊祀天地，确实是重大礼仪，只有宫悬，而无案架。所以知道军乐所备，尚且不供给神祇。钲鼓之音，岂能用于内室？依照格式，公主王妃以下下葬，只有团扇、方扇、彩帏、锦帐之类，加上鼓吹，历代没有听说。又依照令，主官婚葬，先前没有鼓吹。京官五品，可以借四品鼓吹仪仗。现在特别供给五品以下母妻，五品官就不应当给限。便是品级本因丈夫儿子，仪饰却反而超过他们。事情不合伦次，难以制定常法。详细斟酌义理，不可经常施行。请求停止前面的敕令，各自依照常规典制。”到元年建卯月三日，婚葬卤簿，根据散官封至一品，职事官正员三品，以及驸马都尉，允许随事酌情供给，其余一切暂时停止。太极元年六月，右司郎中唐绍上疏说：“我听说王公以下，送终明器等物品，都标明在格令中，品秩高低，各有节文。孔子说：‘明器者，备物而不可用也。以刍灵者善，为俑者不仁。’传注说：‘俑者谓有面目机发，似于生人者也。’以此而葬，几乎等于殉葬，所以说不仁。近来，王公百官竟相厚葬，偶人象马，雕饰如生，只是以此炫耀路人，本来不是出于诚心致礼，反而互相煽动，破产倾资。风俗流行，下兼士人平民。如果没有禁止，奢侈日益增加。希望请求王公以下送葬明器，都依照令式，并陈设在墓所，不得在衢路上抬行。

开元二年六月二日敕：缘丧葬事，除非崇敬旧德，另有处分，不得擅自请求官供。四年七月，王仁皎为其子驸马都尉守一请求，同昭成皇后父窦孝谌的旧例，坟高五丈一尺。侍中宋璟、中书侍郎苏颋上表说：“臣听说节俭是德行的恭敬，奢侈是罪恶之大。高坟是昔贤所告诫，厚葬是君子所非议。可见奢侈过度，本来不是通达见识。所以周、孔设齐衰、斩衰、缌麻、免服之差等，衣衾棺椁之制度，贤者俯身去就，不肖者企及。有人说窦太尉坟最高，取法不远者。即使往日没有极言的人，那事偶然施行，命令出于一时，本来不是常式。岂如韦庶人父，追加王位，擅自建造酆陵，祸不旋踵，为天下笑。何况现在所设制度，先作为纲纪，人情既无穷尽，所以为之制度，不因人而摇动，不变法以爱憎。所谓金科玉条，大概因此。倘若中宫之情不可夺，陛下不能勉强违逆，即照令，一品合陪陵葬者，坟高三丈以上，四丈以下，降敕使其等同陪陵之例，即极得高低适宜。臣参预枢机近臣，不敢不奏。”二十九年正月十五日敕：古之送终，所崇尚的是节俭。其明器、墓田等，令在旧有数量内递减。三品以上明器，本来是九十事，请减至七十事；五品以上，本来是七十事，请减至四十事；九品以上，本来是四十事，请减至二十事；庶人先前没有规定，请限定十五事。都用素瓦制作，不得用木及金银铜锡。其衣物不得用罗锦绣画。其下帐不得有珍禽奇兽、鱼龙化生。其园宅不得广造院宇，多列侍从。其辆车不得用金银花，结彩为龙凤，及垂流苏，画云气。其别敕优待官供者，准本品数十分加三等，不得另作华饰。其墓田：一品茔地，先前方九十步，今减至七十步，坟先前高一丈八尺，减至一丈六尺；二品先前方八十步，减至六十步，坟先前高一丈六尺，减至一丈四尺；三品墓田，先前方七十步，减至五十步，坟先前高一丈四尺，减至一丈二尺；其四品墓田，先前方六十步，减至四十步，坟高一丈二尺，减至一丈一尺；五品墓田先前方五十步，减至三十步，坟先前高一丈，减至九尺；六品以下墓田，先前方二十步，减至十五步，坟高八尺减至七尺。其庶人先前没有步数，请方七步，坟四尺。其送葬祭盘，不得作假花果及楼阁，数量不得超过一牙盘。

大历五年五月十五日敕：应当准敕供给百官丧葬人夫、幔幕等。三品以上，给夫一百人；四品五品，五十人；六品以下，三十人。应当给夫须和雇，价钱委托中书门下文计处置。其幔幕，鸿胪、卫尉等供给者，需要的载幔幕、张设人，并应本司自备。如特有处分，定人夫数，不在此限。

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敕令：听说士人和百姓在外地身亡，将灵柩运回京城时，多被有关部门阻止不让进城。从今以后，不要阻拦。

贞元九年十二月，已故太尉西平郡王太师李晟，按照礼仪安葬于凤政原。当天，停止朝会。皇帝亲临南望春宫致祭，命令宦官在灵柩前宣读吊唁。文武常参官都穿着素服送到长乐坡，在路边哭拜。当时太常卿裴郁草拟礼仪，设置引令式书，写有隔品致敬的文字，于是请宰臣及二品以上官员哭而不拜，这是礼官的过失。

十一年十一月敕令：已故司徒兼侍中赠太傅马燧，本月九日下葬，七日发引，百官不必入朝，就在城外送发引。十三年五月，宗正卿嗣义王李𪩘上奏：简王府咨议参军嗣宁王的儿子？下葬，请求提供卤簿。宰臣等商议，认为子？官职卑微，不该特别供给。诏令给予。同年七月敕令：从今以后，嗣王去世下葬之日，应令有关部门都供给卤簿，并永远作为常规制度。

十四年十一月敕令。从今以后，所有丧葬事宜，都应提供卤簿仪仗，并允许在街市上搭建帐幕过夜。

元和三年五月，京兆尹郑元修上奏：王公士庶的丧葬规格，一品、二品、三品为一等，四品、五品为一等，六品至九品为一等。所有命妇各按本品级，如果丈夫或儿子官位高，则听从丈夫或儿子的品级。没有封号的，按丈夫的品级。荫庇子孙而自己无官的，依次降低等级。随葬器物全部请用瓦木制作。当时厚葬风俗已流行很久，虽然诏令颁布，但最终未能实行。

元和六年十二月，对文武官员及平民的丧葬进行规定：三品以上，明器九十件，四神十二时在内园宅中，方圆五尺，下帐高一尺，方圆三尺，共放置五十舁，挽郎三十六人，丧车用开辙车，油幰，朱丝网络，两厢画龙，幰竿末端请用流苏四道，披六件，铎左右各八件，黼翣二件，黻翣一件，画翣二件，挽士都穿布头巾和深衣。輴车、志石车，可画云气，不得设置幰竿额带等。方相车除载方相外，及魂车除幰网裙帘外，不得再增加装饰，都用合辙车。纛竿九尺，不得安放火珠，贴金银，立鸟兽旗幡等。五品以上，明器六十件，四神十二时，在内园宅中，方圆四尺，下帐高一尺，方圆二尺，共放置三十舁，减去志石车，幰竿减四尺，流苏减二十道，带减一重，披引铎翣各减二，挽歌十六人，且无朱丝网络。方相用魌头车，纛竿减一尺。魂车同前。九品以上明器四十件，四神十二时，在内园宅中，方圆三尺，下帐高一尺，方圆一尺，共放置十舁，减去輴车、辆（辆原作？）车，幰竿减三尺，流苏减十五道，披引铎翣各减二，带减一重。挽歌十人，纛竿减一尺。帏额、魌头、魂车同前。以上明器，都用瓦木制作，四神不得超过一尺，其余人物等不得超过七寸，且不得用金银雕镂，贴毛发装饰。散试官，只按散官品级，如散官品低，则根据试官品级。第五品以上，依次降一等；六品以下，按本官制度。内侍省品秩高的，各随本秩。有章服者，紫服同三品，绯服同五品以上，绿服及应官，并同九品以上。命妇及文武官母妻，无封号的命妇，各按本品级。如丈夫或儿子官高，听从丈夫或儿子。无封号的，各按丈夫品级。丧车按令应使用绿色及紫色。有品级荫庇的子孙，尚未有官职者，三品以上降三等，五品以上降二等，九品以上降一等。所用品荫，以祖父当日品级为准升降。庶人明器十五件，共放置三舁。丧车用合辙车，幰竿减三尺，流苏减十道，带减一重。帏额、魌头、魂车同前。挽歌、铎翣、四神十二时等仪仗，请不设置。所造明器，并令用瓦，不得超过七寸。以前刑部尚书兼京兆尹郑元修，详细规定了品官葬给的标准，素有章程。岁月已久，名数有所差异，要使人们知道禁令，必须重新发布明确的制度，才可能长久。考虑到丧葬条件，应明确告知主管部门。如五作及工匠之徒，捉拿之后，自然应依据前后敕文进行惩处，主管部门不得再更改。丧孝之家，妄加捉拿的，只处罚工匠，也不得扣留，使他们超过时间。敕旨：宜依。

元和十五年闰正月，当时宰相公卿共同商议。宪宗皇帝的山陵，此前敕令用十二月二十八日，时间太远。待诏僧惟英请求改用五月十九日。太常博士王彦威上奏说：臣按礼经，天子七月而葬。国朝旧例，高祖六月而葬，太宗四月而葬，高宗九月而葬，中宗六月而葬，睿宗五月而葬，顺宗七月而葬。元宗、肃宗两位圣帝的山陵，因圣诞吉日与凶日相连，官员担心时间不够，所以合并到十二月而葬，这是有原因而如此，并非通常制度。现在国哀在正月，加上闰月到六月，即符合礼经七月的数字。按春秋之义，天子去世只告崩而不记载葬日，葬必按时进行。以天下之力葬一人，其道不容置疑。所以过期不葬，春秋讥讽。待诏杨士端远卜十二月二十八日。现在计算葬毕而虞祭，凡虞祭用九日，虞祭结束而卒哭，卒哭后祔庙，并择日行事。预计到明年正月中旬才结束。那么改元及朝贺赐予之礼，需在新年之初举行，从国哀到虞祔凶毁之仪，首尾十四个月，国朝且无先例，岂止不合礼经。臣谨参考礼文，以六月为便。

长庆三年十二月，浙西观察使李德裕上奏：因为百姓厚葬，以及在道路上大设祭奠，并设置音乐等。乡里百姓，很少知道报恩之义。活着没有孝养可记，死后以厚葬互相夸耀。丧葬超越等级，祭奠奢侈浪费，还用音乐来荣耀送终。有的结社互相资助，有的借贷自己办理，家业因此荡空。习惯成为常事，不敢自行废止。人户贫困破产，原因在此。现在百姓的丧葬祭祀，都不允许用金银锦绣为装饰，及陈设音乐。其葬物涉及超越等级的，勒令禁止。结社之类，可充当死亡丧服粮食等费用。我认为风俗之弊，确实应该改革。但人心习惯于僭越，没有人遵守。刚知道变革，随即就毁坏违反。臣现已施行，人们稍知劝诫。如果后人仍不改正，逐渐积累可恢复淳朴。请允许臣当道自今以后，如有人再置办，依法判罪。其官吏以下，不能按等级惩罚的，仍请经常委派出使郎官御史访查。希望边远风俗，都能知道法令。敕旨：宜依。

太和元年十月敕令：已故太尉王武俊之妻，晋太夫人李氏，因武俊在混乱之中，拯救平定溃败。现今适逢葬事，应当加以赠予抚恤。应令有关部门，特别提供仪仗事。

会昌元年十一月，御史台上奏：请求整理规范京城文武百官以及平民的丧葬事宜。三品以上官员，灵车用阔辙车，方相车、魂车、志石车等，都必须符合车辙规格。油幰、流苏等装饰，任凭按照法令格式。挽歌三十六人，六铎六翣，明器都用木头制作，不得超过一百件。其中四神，高度不得超过一尺五寸。其余人物等，不得超过一尺。抬灵柩的人限制为七十人，内外官员相同。五品以上官员，灵车及方相车、魂车等，与三品相同，但不能设置志石车。其油幰等装饰，任凭按照法令格式。挽歌十六人，四铎四翣，明器不得超过七十件。其中四神，不得超过一尺二寸。其余人物不得超过八寸。抬灵柩的人限制为五十人，内外官员相同。九品以上官员，灵车、魂车等都与合辙车相同。其方相、魌头，都不得使用盾车及志石车。其灵车除了油幰、流苏等，各自按照法令格式外，不得用缯彩结络，并加上银器装饰。挽歌十人，一铎二翣，明器不得超过五十件。四神不得超过一尺。其余人物不得超过七寸。抬灵柩的人限制为三十人，内外官员相同。散试官等，可以在阶官中选取最高品级。五品以上，依次降低一等。六品以下，按照令式品级。有品级荫庇的家族子孙，尚未有官职的，用三品以上荫庇的，降低三等；用五品以上荫庇的，降低二等；用八品以上荫庇的，降低一等；用九品荫庇的不降低。并且都必须凭借祖父母的荫庇，内外官员相同。工匠、商人、百姓、各种吏员没有官职的，各军人没有职务的，丧车、魌头都使用合辙车。丧车不使用油幰、流苏等装饰，并且不得用缯彩结络，以及金银装饰。挽歌、铎、翣，都不得设置。丧车之前，不得用鞍马作为仪仗。其明器任凭用瓦木制作，不得超过二十五件。四神和十二时在内，每件不得超过七寸。抬灵柩的人限制为十人。我认为丧葬的礼仪，向来有等级差别。士人和庶民的家族，近来很少遵守。逾越已经很严重，耗费日益增多。我愧居御史台职务，按理应当禁止。虽然每次下令检查，但怨恨诽谤也随之而来。如果完全废弃纠察，那么讥讽责备立刻到来。总括以前的令式及制敕，都力求从俭省，但削减限制过多，于是使人情容易超越禁令。想要不触犯，实在在于稍微放宽。我斟酌旧的礼仪，创立新的制度。所有高下得体，丰俭合宜。免除让无知之人，更有不满足的想法。恳请圣恩，宣下京兆府，命令按照此条件，宣示所有供造行作之人，张贴榜文于城市及各个城门，令他们知道所遵守的。如有违反，先惩罚供造行作人及贩卖者的罪。希望那些明器，都用瓦木制作，永远没有僭越差失。以上条件，我本想陈述议论，等待进止。先前已在延英殿全部上奏完毕。敕旨说：应当依从。

## 关键人物

- **唐高祖**：皇帝；下诏为平阳公主葬加鼓吹，驳回太常奏议
- **平阳公主**：唐高祖之女；因军功获葬加鼓吹的特殊待遇
- **唐绍**：左台侍御史、右司郎中；上疏反对给妇人鼓吹，谏厚葬明器
- **宋璟**：侍中；上表反对王仁皎坟高逾制
- **苏颋**：中书侍郎；与宋璟同上表反对厚葬
- **王仁皎**：官员，其子为驸马都尉守一；请同昭成皇后父窦孝谌故事增高坟，被谏止
- **郑元修**：京兆尹、刑部尚书；奏请制定丧葬节制
- **王彦威**：太常博士；上奏建议改宪宗葬期为六月
- **李德裕**：浙西观察使；奏请禁止百姓厚葬及音乐祭奠

## 时间线

- **武德六年二月十二日**：平阳公主葬，诏加前后鼓吹，太常奏议不可，高祖特准。；公主得加鼓吹，以旌殊绩。
- **景龙三年十二月**：皇后上言请给妃主及五品以上母妻婚葬鼓吹，唐绍上疏谏止。；唐绍请停前敕，各依常典。
- **元年建卯月三日**：对婚葬卤簿作出规定，仅散官封至一品、职事官正员三品及驸马都尉可随事量给，余停。；婚葬卤簿限制更严。
- **太极元年六月**：右司郎中唐绍上疏谏厚葬明器。；请依令式，不得衢路舁行。
- **开元二年六月二日**：敕令丧葬不得辄请官供。；除非崇旧德，不得请官供。
- **本章叙述**：王仁皎请高坟，宋璟、苏颋上表反对。；宋璟等请依令制，坟高三丈以上四丈以下。
- **开元二十九年正月十五日**：敕令递减明器墓田等。；三品以上明器减至七十事，五品以上四十事，九品以上二十事，庶人十五事；墓田坟高皆递减。
- **大历五年五月十五日**：敕令规定百官丧葬人夫幔幕供給。；三品以上给夫一百人，四品五品五十人，六品以下三十人，须和雇。
- **大历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敕令允许士庶在外身亡榇还京。；不得止遏。
- **贞元九年十二月**：太尉晟葬，废朝临祭。；太常卿裴郁草仪失礼。
- **元和三年五月**：郑元修奏丧葬节制。；厚葬成俗，事竟不行。
- **会昌元年十一月**：御史台奏请条流丧葬事。；敕旨宜依。

## 地点

- **凤政原**：太尉晟葬于此地

## 为什么值得读

本章显示唐代丧葬制度以品级为核心，通过多次敕令规范明器、坟高、卤簿等，试图抑制奢侈厚葬，反映礼制与现实的冲突及中央对地方风俗的管控。

## 标签

- 铭旌
- 卤簿
- 碑碣
- 明器
- 墓田
- 鼓吹
- 厚葬
- 挽歌
- 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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